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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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静拥夜色             

                                                                                                  游刚
      ①我喜欢这样宁静的夜晚。一杯绿茶,一盏桔色的台灯,一台精致的手提电脑,安置着白日里疲乏的身心。
      ②夜色总是充满着柔情,就像贴心的爱人,在白日里走过了千山,涉过了万水,是怀着充实的喜悦也罢,是带着失败的落魄也罢,不管是什么情形,只要见到夜色降临了,飘泊的心灵似乎就找到了依靠,夜色缓缓拂面而来,就像慈祥的祖母,轻轻滑过自己沾满灰尘染尽风霜的眸子,在心底说,孩子,该回家了!是的,天黑了,该回家了,夜色里的家,才能算是真正的家。对于一个起早摸黑奔波在城市里的人,只有在夜里,那朵等着我归去的窗灯,那桌待着我的饭菜,以及妻子的温存,孩子的笑脸,才能让我完全的拥有,完全的感受。
      ③我总是怀着这样感恩的心境走进夜晚,然后在夜里享受着白日里不能拥有的时光。
      ④ 我是一家报纸的记者,时时绷紧着神经向着各种突发现场奔波,有时是在凌晨,有时是在深夜,有时是在别人吃饭时的晌午,与其说是为了抢新闻,还不如说是为了生活而打拼。初到报社时,我狠着劲挥洒着满腔的热情,只顾着如何把事件变成一段段文字。后来我慢慢学会了写稿之前的酝酿,懂得了锤炼。慢慢的,我开始习惯了在夜里写作,发现夜色就像一个澄澈的湖泊,总让人的心境变得沉静,归于宁和,继而获得了心灵上的灵动,使自己迅速理清思绪,沉淀情感。在夜里写出的文字格外流畅,在夜里形成的思维格外严谨,有时感觉自己就像胸有成竹的雕刻家,能将一大堆新闻题材快刀斩乱麻,该削去什么情节,该突出什么亮点,一目了然,而行笔如风。
        ⑤我想,这一切,都缘于夜色的那份宁静,缘于夜色的那份祛伪存真的坦诚。历史名人曾国藩曾言“每日必三省吾身”,而“省吾身”必然在夜里,这时,夜晚是一种高度,夜色是一种回归。在夜里,只要你去思索,都会对自己在白天所做的事进行正确的总结,并产生出全新的认识,从而酝酿出新的意念,去准备着、迎接着新的明天。
       ⑥  夜里总归是要睡觉的,但我却时时会遇上彻夜难眠的困挠。记得小时家住在偏远的山村里,很难到山外去见见世面。这天父亲突然说带我到城里的远房亲戚家去,听说自己要到县城去,我高兴得跳了起来。继而晚上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第一次兴奋而认真的想象城里的样子,想象会遇见什么样的小姑娘,会看见什么样的玩具,还想象到了坐什么颜色的客车到县城……那一夜突然感到夜晚好漫长,那一夜我脑中浮现着五彩缤纷的境像,那一夜,我突然明白,夜里,即使没有入睡,同样是可以做梦的,并且这梦来得那样真实可触,那样奋激人心。到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的世事不断增多,我早已度过了无数不眠的夜晚,并已习惯了在夜里编织梦境,在夜里修正着自己在白日里的思维。在静静的夜里,醒着的梦比入睡的梦更加充满着诱惑,醒着的梦比白天的真实更能切入肌肤。在夜里想象着将要达到的目标,会让自己充满着奋挣的力量。在夜里思念着远方的佳人,那份思恋定会变得更加充满柔情而富有诗意。在夜里细细回味回放曾经的痛苦,那份痛定能让人痛彻心扉……这时的夜色,成为了生活的凹凸镜,放大着渲染着所有的心思。这时夜色里的黑,就像汩汩流淌的音乐,成为所有情节所有画面的背景,而又总是那样恰到好处又那样煸情,让甜的甜到深处,让苦的苦到骨髓,让乐的乐到天堂,让悲的悲到地狱……
       ⑦夜色是这般的充满着宁和,是这样的充满着睿智和真实,又是这样富有着神秘与诗意。于是我总是习惯于途经一天的劳顿奔波之后,在静静的夜色里,燃起一盏桔黄色的台灯,泡上一杯淡淡的绿茶,打开案上精致的电脑,开始独自享受着夜色。有时是在写作,有时在听一段古典的音乐,有时是在呆呆地看着窗外斑驳的街灯,无论在做什么,我都是那样充实而宁和,这无边的夜色,就像自己知心的爱人,接纳着我所有的缺点,又慰贴着我的心灵,放纵着我的思绪。
        ⑧夜深了,我幸福地静拥着属于自己的夜色。

(1)、细读第⑥节,注意划线句,想一想:为什么说“醒着的梦”更具诱惑?

(2)、本文语言含蓄生动,请自择一个角度,就下面句子的表情达意进行赏析。
①夜色缓缓拂面而来,就像慈祥的祖母,轻轻滑过自己沾满灰尘染尽风霜的眸子,在心底说,孩子,该回家了!
②那一夜突然感到夜晚好漫长,那一夜我脑中浮现着五彩缤纷的境像,那一夜,我突然明白,夜里,即使没有入睡,同样是可以做梦的……

(3)、结合文中语句,说说你从文中读到了一个怎样的“我”?

(4)、你是不是也曾像“我”一样喜欢过“清晨”,或者“黄昏、月夜、蓝天、云彩、细雨……”?写出来并谈谈你的感受。

举一反三
阅读《将就与讲究》,回答后面的题目。
                                                                              将就与讲究
                                                                                 陈世旭
      ①看到一篇谈人们在生活中的将就与讲究的文章,认为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过日子不妨讲究一些,不必那么将就,一辈子吃饭只求果腹,穿衣只求遮体,永远是一碟老酸菜下泡饭,一身过了时的旧衣裳。为什么不可以吃好点,穿好点?
      ②这意见我完全赞成。好不容易活一辈子,真不必太亏待自己。我略有些不同意的是,作者所说的“吃好点”指的是公认的美味佳肴,“穿好点”指的是时尚品牌。因为我觉得,美味佳肴和时尚品牌固然不错,但除此之外还有吃好和穿好的方式在。
      ③小时候,父亲微薄的薪水要养一大家子人,日子过得很拮据。饭菜是最简单的,衣裳是典型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姐姐穿小了给妹妹穿,哥哥穿小了给弟弟穿。但母亲总是把最简单的饭菜做得极为可口,没有油,拿一块肉皮擦擦锅底,把冬瓜、萝卜、豆腐之类烧得看上去、闻起来都像红烧肉。我最喜欢吃的是她用米汤煮的锅巴粥:稀稠适度,上面漂着碧绿的丝丝菜叶和晶亮的点点油星。为了节省自来水的钱,几个孩子的衣裳,母亲每天都挑到很远的河边去洗,靠棒槌和搓板洗得干干净净。晾晒干了,缝补破烂,针线像绣花一样,比没补的还好看。然后用一只掉了搪瓷的大水杯,装上滚烫的水,熨得有棱有角。不明就里的邻家孩子们很是羡慕,对他们家大人说我们家的孩子总有好饭好菜吃,总有新衣新裤穿。
      ④过日子是将就还是讲究,乃是一个生活品质问题。我所理解的生活品质是一种舒心,一种惬意,一种不可言传只可意会的感觉,是在自身具备的条件下追求最好的事物与生活。既有在生活中找到最佳状态的敏感,又有创造愉悦的心灵空间。除了保持基本的物质生活水平及身心健康之外,特别懂得生活,特别会过日子,能够从中获得快乐、幸福、舒适、安全的主观感受。就是说,所谓生活品质,除了包括个人创造财富的能力,还包括体验生活之美的能力。
      ⑤注重生活的品位和质量,日子过得细心因而精致。有独特的个人爱好和精神追求,包括居住、服饰、饮食、旅游、休闲、体育,都是那么得其所哉。即便收入颇丰,也并不挥霍;居住舒适即可,陈设未必奢华;饮食不厚重肥腻;穿着首先是清爽得体;有工作的乐趣,也有与家人共享天伦的温馨;生活充实,人生完整,心智健全,自信,乐观,开朗,友善,懂得敬畏;有明确的生活目标,并肯为之付出努力;坚持自我,同时又尊敬别人。因为这一切而广受尊敬,这尊敬又直接给自己以社会满足感。
      ⑥生活品质并非什么高深的问题。乃是一种求好的精神,是在一定条件下寻求该条件下最好的风格与方式。真正的生活品质,与人的精神文化追求、对社会与环境的认同密切相关,不是单纯的物质水平问题,不是单有社会财富和个人财富的提高就一定能达到的。在满足基本物质需求以后,品质生活更大程度上其实表现在精神层面,表现在营造生活的意境以及身心的和谐度上。
      ⑦一个失去求好精神的社会,同时也就会失去生活品质的实相。失去了对生活品质的判断力,以低级炫耀的方式表现自我的生活品质,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富裕和福祉并不是一回事。我们在媒体上见到的那些在海外疯狂抢购奢侈品的富裕人群,其所表现出来的粗鄙恐怕很难让人对之发生敬意。反过来,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许多人并非豪门身世,然而他们的生活品质却被人羡慕与赞叹,这源于他们领悟生活微妙的独到智慧。
      ⑧创造美好,拥有美好,维护美好,强调品位、品鉴,注重外观和内涵的统一协调,成为一种本能的追求,一种博雅的情怀,一种静水深流的境界,充分表现出对生活的一种成熟理性。
      ⑨这才是对生活的真正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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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是写作的基本功

佚名

    ①语文学习的方法固然很多,但我以为最基本的也最简便的办法之一就是背书。

    ②一切知识都是以记忆为基础的。语文学习更是如此。要达到一般的阅读、书写水平,你总得记住几千个汉字;要进一步使文字自然、流畅、华丽、优美,你就要记住许多精词妙句;如果再进一步使文章严谨、生动、清晰、新奇,你就得记住许多体式、结构。正像跳舞要掌握基本舞步一样,只有肚子里滚瓜烂熟地装上几十篇范文,才能循规为圆,依矩成方,进而方圆自如,为其所用。至于文章内容的深浅,风格的高下,那是其他方面的修养,又当别论。

    ③当然,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便于记忆,所以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时要尽量讲清字、词、文章的含义。但遗憾的是人脑的生理规律正好相反,年轻时长于记忆,稍长时长于理解,如果一切等理解之后再记便会“失之东隅”。因此有必要少时先背诵记忆一些优秀诗文,以后再慢慢加深理解。我国古代的幼儿语文教学多用此法,现在国外教育也是注意这点。苏联在小学低年级教材中就加进普希金的诗歌,让学生背诵。这种知识的积累方法,好比先贮存上许多干柴,以后一有火种,自然会着。前不久,我在娘子关看瀑布,那飞泉后的半壁山上长满青苔葛藤,密密麻麻,随风摆动。我观察良久,总难对眼前景物加以描绘。猛然想起柳宗元《小石潭记》里“蒙络摇缀,参差披拂”的描写何其传神!当初对柳文只是记住了,理解得并不深,现在通过对生活的观察、印证,便立即融会贯通。这有点像老牛吃草,先吃后嚼,慢慢吸收。但是假如事先不吃进草去,它闲时卧在树下,就是把自己的胃囊全翻出来,也是不会反刍出新养分的。

    ④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文章之“炊”,就是字、词、句之“米”组成的。要使自己的语言准确、生动,便要有足够的后备词来供选择,这就要记要背。比如那鸟的动作吧,小时作文只需一个“飞”字,就全部解决。后来背的诗多了,脑子里记下许多:燕剪春风、鹰击长空、雁横烟渚、莺穿柳浪等,以后再遇到写鸟时,就很少以一“飞”字搪塞了。可现在也常遇到这种情况,那笔握在手里,却晃来晃去,半晌落不下去,好像笔干得流不出墨一样,其实是脑子里干得想不出恰当的词。这是就更恨当初记得少了。

    ⑤强调背和记,绝不是限制创造,文学是继承性很强的,只有记住了前人的东西,才可能进一步创新古代诗文中有许多名句都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作。宋词人秦观的“斜阳外,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就是从那个暴君隋炀帝杨广“寒鸦千万点,流水绕孤村”的诗中化来;王勃的“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则脱于庚信的“落花与芝盖同飞,杨柳共春旗一色。”就是毛主席诗词中也有不少如“天若有情天亦老”等取于古人的句子。试想王勃肚子里如果不装有前人的那么多佳词丽句,绝不可能即席挥就那篇《滕王阁序》。高明的文学家在熟读前人文章的基础上,不但能向前人借词、借句,还能借气、借势,翻出新意。文章相因,从司马迁到韩愈、柳宗元,再而苏轼、欧阳修,总是在不断地学习,创造,再学习,再创造。你看,人们现在不是多记住了秦、王等后人的名篇佳句,倒忘了杨、庚等前人的旧作吗?这正说明文学在继承中前进。我们应该多记多背最新最美的诗文,好去提高语文水平,到时也会压倒秦观、王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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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明亮的人

王开岭

    ①十九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像现在这样)。我工作到深夜,窗户敞开,不穿外衣,在寂静的书房里……”

    ②“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绊倒了。

    ③一位以“面壁写作”为誓志的世界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寻常不过的晨曦之降视若一件盛事,当作一门必修课来迎对……为什么?

    ④它像一盆水泼醒了我,浑身打个激灵。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着它——

    ⑤陪伴你的,有刚刚苏醒的树木,略含咸味的风,玻璃般的草叶,潮湿的土腥味,清脆的雀啾,充满果汁的空气……还有远处闪光的河带,岸边的薄雾,怒放的凌霄,绛紫或淡蓝的牵牛花,隐隐颤栗的棘条,月挂树梢的氤氲,那蛋壳般薄薄的静……

    ⑥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偃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矗”和“伊始”,乃富有动感、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⑦“日出”从不重复。它拒绝抄袭和雷同,因为它是艺术,是大自然的最重视的一幅杰作。

    ⑧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澈、最鲜泽、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添置信心和热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了我们对生命的原初印象,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险些忘却的东西,看清了梦想、光阴、生机和道路……

    ⑨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

    ⑩“按时看日出”,乃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精神明亮的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记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⑪透过那桔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⑫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次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⑬仔细想想,或许确实有过那么一两回吧。可那又是怎样的情景呢?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凌晨——睡眼惺忪,满脸疲态的你,不情愿地背着包,拖着灌铅的腿,被人流推搡着,在昏黄的路灯陪衬下,涌向出站口。踏上站前广场的那一刹,一束极细的猩红的浮光突然鱼鳍般游来,吹在你脸上——你倏地意识到:日出了!但这个闪念并没有打动你,你丝毫不关心它……

    ⑭或许还有其他的机会,比如登泰山、游五岳什么的:蹲在人山人海中,蜷在租来的军大衣里,无聊而焦急地看夜光表,熬上一宿。终于,当人群开始骚动,在巨大的欢呼声中,大幕拉开,期待由久的演出开始了……然而,这一切都是在混乱、嘈杂、拥挤不堪中进行的。越过无数的后脑勺和下巴,你终于看到了。和预期一模一样。你会突然惊醒:这是早就被设计好了的,美是美,但就是感觉不对劲儿。

    ⑮而更多的人,或许连一次都没有!一生中的那个时刻,他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他们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几万次地打着呼噜。那光线永远照不到他们,照不见那身体和灵魂。

    ⑯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你已先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的,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站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⑰多少年,我都没有因光线而激动的生命清晨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站牌下的约定

①西湖往南,一路景区,有一个公交车站,叫九溪。

②每天一早,这个公交站牌下,就会站满了人,赶着上班的,背着书包去上学的,转车去景区看风景的。

③一辆公交车来了,一辆公交车开走了。

早晨的阳光,淡淡地将树梢点亮。

⑤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站牌下,出现了一对母女。女孩手里捧着一本书,妈妈弯下腰,手指着书,一行行教女孩读。偶尔会抬起头,看看公交车来的方向。春寒料峭,女孩的双手和小脸,都冻得红红的。女孩的读书声,清脆,响亮,细听听,还有一点点颤音。候车的人纷纷倒目,好奇地注视着这对母女。连等车的时间,都不放过,教孩子拼音识字呢。这个母亲,可真够操劳,真够费心的。

⑥一辆开往郊区的公交车驶来了。妈妈匆匆交代女孩几句,跑向公交车。妈妈跳上了车,女孩捧着书,看着车门关上,目送公交车开远,才捧着书,走开。

⑦每天早晨都是这样。

⑧奇怪的是,有时候是妈妈先到公交车站,有时候却是女孩先到。遇到天气不好,妈妈就会领着孩子到车站边的一家单位的门廊下,教孩子读书。一天也没有间断过。

⑨有一天,终于有位乘客忍不住,走过去问妈妈:“你女儿学习真用功,几岁了?”妈妈抬起头,摇摇头,“她不是我女儿。”“那你们是……”

⑩“妈妈”说:“我也是等公交车的。她是附近一个清洁工的女儿,我见她没学上,经常一个人在车站附近孤单地游荡,我就想,能帮她一点儿,是一点儿。所以,我就和她约定,每天我早一点来等车,教她十几分钟。”

⑪原来是这样。

⑫说完,“妈妈”走到一边,继续教孩子。那天,教的是课文《春天来了》:“春天像个害羞的小姑娘,遮遮掩掩,躲躲藏藏。我们仔细地找啊,找啊。/小草从地下探出头来,那是春天的眉毛吧?/早开的野花一朵两朵,那是春天的眼睛吧…”

⑬那位乘客,偷偷地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寄给了报社。报社进行了跟踪报道。记者很快了解到,女孩叫花花。花花在老家已经读过一年级了,今年春节之后,在杭州做环卫工的父母,将花花从老家接了过来,却一直没联系上学校。花花每天孤单地跟着父母去扫马路,遇到了等公交车的“妈妈”,于是,便有了这个公交站牌下的约定。

⑭花花和公交站牌下“妈妈”的故事,感动了杭州。热心的人们四处奔波,为花花联系学校。很快,花花的学校落实了下来。花花可以像别的孩子一样,每天背着书包,去宽敞亮堂访的学校读书去了。

⑮而那位公交车站的“妈妈”,记者根据其本人意愿,没有透露,人们只知道,她是一位普通的职员,也是一位普通的母亲,她的孩子,正在读中学。她给记者发了一条短信:“不要把笔墨放在我这里,好心人很多,谁都会去做的。

(选自《读者》)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大爹的执着

刘利元

①大爹是我们村唯一穿中山装下地犁田的人,他曾经在村小和乡中当了三十多年的民办教师。

②西沙窝一带识字的人,基本上都是大爹的学生。20世纪80年代,村子里出个大学生是天大的事。人们经常说起大爹教出的哪个学生考上了哪所大学。我对这些不太在意,他留给我记忆最深的是那件穿了十几年的中山装。记得我上小学时,一次大爹抱着一只獾子从乌兰布和沙漠里走出来,村子里的人围着獾子看稀奇。大爹讲,他在野外发现这只獾子快不行了,便想着抱回家打一支强心针看能不能救活。当时我也挤在人群里,但是我对獾子的生死毫不关心,我关心的是大爹的衣服,因为他身上穿的深蓝色中山装被这只小动物的爪子撕烂了。过了几天,我发现他又把那件中山装完好而整洁地穿在了身上,原来,大妈用平针把裂口缝好了。我上中学后,大爹教我语文,我发现他还穿着那件被獾子撕破的中山装站在讲台上,只是深蓝已经洗得变成了浅蓝。

③大爹种地教书两不误。站在讲台上,他情绪激昂,谈古论今,一丝不苟地授课。下了讲台,他顾不上洗掉手上的粉尘,就钻进庄稼地里锄地、培土、育苗,裤腿和鞋帮上全是泥巴,和农民没有任何区别。当其他人收工后吸一支旱烟时,大爹则牵挂着课堂上的学生和娃娃们的作文本。

④每天天不亮,大爹就骑个自行车在乡间小路上来回穿梭。西沙窝一带的耕地十分分散,每户人家都有七八个地块,隔得远,在浇地时,其他农民可以在地堰上挖开一个口子,让渠水慢慢流淌,观察四周都上了水,就把口子填上,让整个地块过水均匀。大爹没有时间慢慢等候,他的学生还在课堂上等着他讲课呢。他在清晨扛着把锹到处挖口子,等到下课了再来填。至于水深水浅,浇得均匀不均匀,就顾不过来了,所以大爹种的庄稼要么因为水深了被淹死,要么因为水浅了受旱,基本上同类地块中大爹种的庄稼产量是最低的。

有好几次放学回家,大爹都埋怨着说,这个教书营生他再也不干了。可是第二天清晨,他又骑着自行车奔波十多千米去了学校。

⑥虽然大爹已经退休二十几年了,可是他教书时的形象永远地定格在我的脑海里。一个比农民还要黑瘦的中年教师,骑着一辆破旧的、“吱吱”作响的自行车。车把上挂着一个黄得发白的书包,书包里装着他的教案和课本,有时候还有一个或者半个馒头,那是他在乡中学教书时的午餐。车后座上还绑着一只蛇皮袋子,那是下课后在回家的路途中给家里喂养的羊收集落叶用的。哪怕十分疲惫,他依然双目炯炯有神,好像看到希望就在黄土路上不远的地方。

(选自《光明日报》2023年5月12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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