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甘肃省武威第一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期中考试卷
①尖锐地揭露道学家“阳为道学,行若猪狗”
②是非应随时代变迁发展而改变,不应以孔子的话作为永久不变的定论
③主张维持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现象,反对追求平等、个性
④赞扬寡妇再嫁,赞扬改革,肯定农民起义
材料一:狄青(1008—1057),北宋名将,出生贫寒,但为人慷慨,尚节义,慎密寡言。宋仁宗宝元初年,西夏李元昊反,狄青随军出征,屡立战功,“出入贼中,皆披靡莫敢当”。范仲淹曰:“此良将材也”,以《左氏春秋》授之。狄青折节读书,悉通秦、汉以来将帅兵法,由是益知名。以功累迁秦州刺史、泾原路副都总管、惠州团练使等职。皇佑中,广源州蛮侬智高反,仁宗任狄青为宣徽南院使,平定了南方侬智高的叛乱。宋仁宗先后擢升狄青为枢密副使、枢密使。
——据《宋史·狄青传》
材料二:狄青在枢密院任职的四年间,欧阳修三次上书弹劾“武臣掌国机密而得军情,岂是国家之利”。后来狄青被贬到陈州,不久即郁闷而死。狄青死后,宋仁宗为他哀悼,追赠他为中书令,赐谥“武襄”。宋神宗把狄青的画像放进宫中,并亲为他御制祭文,又派遣使者到他家,用“中牢”的高规格礼节来祭祀。宋代的《说狄青》、杂剧《狄青扑马》等均塑造了其忠孝节义的形象。
——据张春晓《从接受反差到形象神化——试论狄青形象的文学演进》
材料一 在“家政统于家长”的中国封建宗法制度下,不忠不孝是十恶之首。家长对子女不仅有主婚权,而且《大清律例》有关惩治“子孙违反教令”罪的条例中,已把处死权赋予封建家长了。直到解放前,还有家族对“不贞”女子执行死刑的情况。家庭又把向国家交纳田税赋税以及服差役当作重要的责任,宗法制家庭成为维护封建国家的有力因素。随着一体化结构的强化,封建统治者也有意识地加强宗法制度。宋明以后,宗法制度的家族组织同构作用强化到这种地步,以至于在结构形态上也和国家社会组织一样由三个子系统组成。
——摘编自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一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
材料二 直到晚清时期,传统的中国家庭同一个微型王国一样,家长拥有君主之权威,他有权实施家法并操纵家庭成员的生死大权。政府承认家庭的这种全能作用,而且不干涉家庭内部的父子、夫妻和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但是,随着外国学说和政治哲学的传入,许多研究西学的学者开始推行这样一些基本观念:家长的权利逻辑上隶属于国家,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不受家长控制的权利;男女作为国家的基本分子,是平等的。这些观点,动摇着家庭关系的根基,在年轻人中间广为流行。
——摘编自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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