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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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带上三句话上路
        李小刀,你将要远行,孩子,将有一生的岁月等你去走,我送你三句话带在身边。
                                                                                      快乐是一种美德
        要保持快乐,孩子,这是我们穷人最后的奢侈。不要轻易丢掉快乐的习惯,否则我们将更加一无所有。
        你要快乐,在每一个清晨或傍晚。你要学会倾听万物的语言,你要试着与你身边的河流、山川、大地交谈。在你经过的每一个村庄,你要留下你的笑声作为纪念。这样当多年以后人们再谈起你时,他们会记得当年曾有一个多么快乐的小伙子从这里经过。
        快乐是一种美德。无论你背着多少行李,你也不要把它扔到路边的沟里。即使你的鞋子掉了,脚上磨出了血,你也要紧紧地攥着快乐,不和它离开半天。
        快乐是一种美德,孩子,这是因为快乐能够传染。你要把你的快乐传染给你身边的每个人,无论他是劳累的农夫还是生病的旅人,无论他是赤脚的孩子还是为米发愁的母亲,你都要把快乐传染给他们,让他们像鲜花一样绽开笑脸。
        孩子,在你经过的每个村庄人们都像亲人一样待你,他们给你甘甜的泉水,给你的行囊里塞满干粮,你就给他们快乐吧!记住,快乐是一种美德,它  能让你在人们的心中活上好多年。
                                                                                       不为一朵花停留太久
        在你的旅途上,孩子,会有许多你没有见过的鲜花开在路边。它们守在溪流的旁边,在风中唱歌跳舞。
        不要忽略它们,孩子,我们的眼睛永远不要忽略掉美。你要欣赏它们的身姿和歌声,你要因为它们而感到生活的美好。不管你的旅途多么遥远,不管你的道路如何艰险,你都要和鲜花交谈,哪怕只用你喝点水、洗把脸的时间。
        不要看不见满径的鲜花。但我要告诉你,当你沉浸在花香中的时候,不要忘记赶路,不要为一朵花停留太久的时间。你只是一个路过的人,孩子,你要去的地方是前方,你的旅途依旧漫长,你的鞋子依然完整,你的双眼依然有神,你属于远方,而不是这里。
        不为一朵花停留太久。相信这条路的前头还有千朵万朵花在等你。你要知道自己究竟要去哪里,在你没到之前,孩子,不要为一朵花停住脚步。
        你去的地方是远方,孩子,你要知道,那是很远、很远的地方。
                                                                                 为帮过自己的人准备一份礼物
        你会在某一天踩着满地阳光到达。孩子,只要你的身体里流着奔腾的热血,只要你举着火把吓退野兽,你就早晚会抵达那个你想要去的地方。那是远方,那是幸福之乡。就在你打点行装,准备返回的时候,我要对你说,孩子,别忘了为那些帮过自己的人准备一份礼物。
        你要记得在你的旅途上你喝过别人给你舀来的泉水,你吃过别人给你送上的食物,你听过一位姑娘的歌声,你向一个孩子问过路,你在一间猎人的小屋中度过一个漫漫黑夜。要记住他们,孩子,你要记往这些人的声音、容颜。在你返回的前一天晚上,你要为他们准备好礼物。
        你要把几块丝绸、几块好看的石头细心地包好。你要给姑娘准备好鲜花,你要给老人准备好烟丝,你要想着那些调皮的孩子,他们的礼物最好找也最难找。
        这些就足够足够了。再带上你在路上看过的风景、听过的故事,再带上你的经历和感触,在燃着火的炉边,讲给他们听。
        告诉缺水的人们前头哪里有水,告诉生病的人们哪种草药可以治病,把你这一路的经验告诉他们,把前方哪里有弯路告诉他们。
        这些是最好的礼物。
        不要忘了给帮过自己的人准备一份礼物,孩子,只有这样你的这次远行才算没有白走。

(1)、“不要为一朵花停留太久”中的“花”可以怎么理解?

(2)、你有没有为帮过自己的亲人准备礼物?请具体说说。

(3)、为什么不要为一朵花停留太久?(用自己的话回答)

(4)、怎样理解“那是远方,那是幸福之乡。”中的“远方”、“幸福之乡”?

(5)、为什么给帮过自己的人准备礼物,“这次的远行才没有白走”?

(6)、文章一开始提到“我们穷人”。你认为拥有这三句话的人能被称为“穷人”吗?这两个“穷人”的概念有何不同?

举一反三
阅读文段,回答下面的问题。

    采一个倭瓜花心,捉一个大绿豆青蚂蚱,把蚂蚱腿用线绑上,绑了一会,也许把蚂蚱腿就绑掉,线头上只拴了一只腿,而不见蚂蚱了。

    玩腻了,又跑到祖父那里去乱闹一阵,祖父浇菜,我也抡过来浇,奇怪的就是并不往菜上浇,而是拿着水瓢,拼尽了力气,把水往天空里一扬,大喊着:

     “下雨了,下雨了。”

    太阳在园子里是特大的,天空是特别高的,太阳的光芒四射,亮得使人睁不开眼睛,亮得蚯蚓不敢钻出地面来,蝙蝠不敢从什么黑暗的地方飞出来。是凡在太阳下的,都是健康的、漂亮的,拍一拍连大树都会发响的,叫一叫就是站在对面的土墙都会回答似的。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是自由的;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朵谎花,就开一朵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定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题目。
                                                                                          第一重要的是做人

周国平
人活在世上,除吃睡之外,不外乎做事情和与人交往,它们构成了生活的主要内容。做事情,包括为谋生需要而做的,即所谓本职业务,也包括出于兴趣、爱好、志向、野心、使命感等等而做的,即所谓事业。与人交往,包括同事、邻里、朋友关系以及一般所谓的公共关系,也包括由性和血缘所联结的爱情、婚姻、家庭等关系。这两者都是人的看得见的行为,并且都有一个是否成功的问题,而其成功与否也都是看得见的。如果你在这两方面都顺利,譬如说,一方面事业兴旺,功成名就,另一方面婚姻美满,朋友众多,就可以说你在社会上是成功的,甚至可以说你的生活是幸福的。在别人眼里,你便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幸运儿。如果相反,你在自己和别人心目中就都会是一个倒霉蛋。这么说来,做事和交人的成功似乎应该是衡量生活质量的主要标准了。
然而,在看得见的行为之外,还有一种看不见的东西,依我之见。那是比做事和交人更重要的,是人生第一重要的东西,这就是做人。当然,实际上做人并不是做事和交人之外的一个独立的行为,而是蕴涵在两者之中的,是透过做事和交人体现出来的一种总体的生活态度。
就做人与做事的关系来说,做人主要并不表现于做的什么事和做了多少事,例如是做学问还是做生意,学问或者生意做得多大,而是表现在做事的方式和态度上。一个人无论做学问还是做生意,无论做得大还是做得小。他做人都可能做得很好,也都可能做得很坏,关键就看他是怎么做事的。学界有些人很贬薄别人下海经商,而因为自己仍在做学问就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气势。其实呢,无论商人还是学者中都有君子,也都有小人,实在不可一概而论。有些所谓的学者,在学术上没有自己真正的追求和建树,一味赶时髦,抢风头.惟利是图,骨子里比一般商人更是一个币侩。
从一个人如何与人交往,尤能见出他的做人。这倒不在于人缘好不好,朋友多不多,各种人际关系是否和睦。人缘好可能是因为性格随和,也可能是因为做人圆滑,本身不能说明问题。在与人交往上,孔子最强调一个“信”字,我认为是对的。待人是否诚实无欺,最能反映一个人的人品是否光明磊落。一个人哪怕朋友遍天下,只要他对其中一个朋友有背信弃义的行径,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他是否真爱朋友,因为一旦他认为必要,他同样会背叛其他的朋友。“与朋友交而不信”,只能得逞一时之私欲,却是做人的大失败。
做事和交人是否顺利,包括地位、财产、名声方面的遭际,也包括爱情、婚姻、家庭方面的遭际,往往受制于外在的因素,非自己所能支配,所以不应该成为人生的主要目标。一个人当然不应该把非自己所能支配的东西当作人生的主要目标。一个人真正能支配的惟有对这一切外存遭际的态度,简言之,就是如何做人。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幸福或不幸,而是不论幸福还是不幸都保持做人的正直和尊严。我确实认为,做人比事业和爱情都更重要。不管你在名利场和情场上多么春风得意,如果你做人失败了,你的人生就在总体上失败了。最重要的不是在世人心目中占据什么位置,和谁一起过日子,而是你自己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选自《灵魂只能独行》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从大连返回大庆时,总算买到上铺硬卧票,心里暗自庆幸的同时,也担心着儿子睡上铺的“危险”。看着邻近的两个铺,中铺住着母女两个,下铺是年近古稀的老人。曾经期待着的“希望”,瞬间在心底破灭了。
         临近睡觉时,懂事的儿子多次攀爬到上铺适应环境,看得出来,他还是有些胆怯。我和爱人便想尽办法鼓励他。多希望听到一个声音——“哎,换到我的下铺来吧。”其实我们心里明白,谁愿意把下铺换给你?就在车厢熄灯的前几分钟,中铺的女孩明白自己要同妈妈挤在狭小的中铺,说什么也不干,哭闹着要在老爷爷的下铺睡,已经躺下去的老爷爷明白了小女孩哭闹的原因,便坐了起来,阻止着妈妈对小女孩的呵斥,忙着收拾铺位上的东西,并笑着对小女孩说:“小宝宝,睡爷爷的铺,爷爷的铺又凉快又方便。” 小女孩的妈妈见老爷爷真要让铺给她们,说什么这不干,又制止不了女儿的哭闹,急得脸都红了。
         倔强的老爷爷,不顾小女孩的妈妈的阻拦,便从梯子向上爬。看着老爷爷吃力的样子,我便扶着老爷爷,并对他说:“别这样,要是把您摔着就麻烦了,咱们再想想办法。”
         小女孩仍旧哭闹不止,就在这时,走过来一位中年军人,把老爷爷接到下铺。半夜我醒来时,看到那位军人在过道的凳子上坐着。那位军人看到醒来的我,便示意我下来,帮助他攀爬那张中铺。就在我感到奇怪的时候,手触摸到了他冰冷的腿,原来他那双腿是假肢。看着他微笑着对我表示谢意的眼神,我的热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也是冬天,也是春天

迟子建

    在我这样的外地人眼中,上海是中国城市历史中最具沧桑美感的一册旧书,蕴藏着万千风云和无限心事。这里的每一处老弄堂注脚层叠,于我来讲是陌生的。但有一处地方,在记忆中却仿佛是熟知的,就是四川北路。鲁迅曾在致萧军萧红的信中,提到这条路:“知道已经搬了房子,好极好极,但搬来搬去,不出拉都路,正如我总在北四川路兜圈子一样”。

    2017年岁尾的一个上午得空,便独自奔向四川北路。

    我先去拜谒原虹口公园的鲁迅先生墓,这座墓从当年的万国公墓迁葬于此,已经一个甲子了。天气晴好,又逢周末,园里晨练的人极多,红男绿女穿梭其间,不为膜拜文豪,而是踏着热烈的节拍,跳整齐划一的舞。他们运动许久了吧,身上热了,大多将外套脱掉,只穿绒衣。广场边一棵粗大的悬铃木被拦腰系了一圈白带子,穿着吊钩,紫白红黄的外套挂在其上。文豪们的铜雕均是全身像,或坐或站。可怜的托尔斯泰,他右手所持的手杖,挂着一个健身者的挎包,一副苍凉出走的模样。与他一样不幸的,是手握鹅毛笔的莎士比亚和狄更斯,鹅毛笔成了天然挂钩,挂着色彩艳丽的超轻羽绒衣。最幸运当属巴尔扎克,他袖着手,深藏不露,难以附着,这尊雕像也就成了一首流畅的诗作。

    出了世界文豪广场,再向前是个卖早点的食肆,想着多年前萧红在这一带买早点,发现包油条的纸居然是鲁迅先生一篇译作的原稿。萧红愕然告知鲁迅,先生却淡然,复信调侃道:“我是满足的,居然还可以包油条,可见还有一些用处。”也不知这里的早点铺,如今用什么包油条?还能包裹出这拨云见日般的绮丽文事么?

    绕过食肆向前,更是人潮汹涌。我望见了推着童车散步的中年妇女,玩滑板的疾驰而过的少年,立于树间吊嗓子的小生,以及手持毛刷蘸着水写下“江山如此多娇”的男人,当然更多的是占据着每一处空地跳广场舞的人。各路音乐汇聚起来无比喧嚣,将自然的鸟语湮灭了。只见鸟儿一波一波飞过,却听不到它们的叫声。

    这幅世俗生活的长轴画卷渐次打开,我也领略了植物风光。槭树正在最美时节,吊着一树树红红黄黄的彩叶,看上去激情饱满。耐寒的杜鹃绽放红的粉的花朵,在我这个刚经历了哈尔滨飞雪的北方人眼里,无疑是日历牌上被漏撕的春日。

    鲁迅墓很好寻,无论哪条甬道,都有通往那里的指示牌。赏过如火的槭树,直行约三百米左转,绕过一群咿呀唱戏的人,再右转北上,在公园的西北角,就是鲁迅先生的墓地了。

    墓前广场比较开阔,长方形草坪上矗立着鲁迅塑像,他坐在藤椅上,左手握书,右手搭着扶手,默然望着往来的人。由于塑像有高大的基座,草地四围有密实的冬青做了天然藩篱,肃穆庄严。不过基座过高了,感觉鲁迅是坐在一个逼仄的楼台看戏,让人担忧他的安危。

    墓地两侧的石板路旁种植着樟树、广玉兰和松柏,树高枝稠,长青的叶片在阳光下如翻飞的翠鸟,绿意荡漾。我随手摘下一片广玉兰的叶子,拈着它走向鲁迅先生长眠之所,将它轻轻摆在墓栏上,想着烘托了一季热闹花事的叶片,是从花海中荡出的一叶扁舟,心房还存有花儿的芳香吧,权当鲜花。何况在我的阅读印象中,鲁迅是不怎么写花儿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秋夜》中,提到蜡梅一类的花儿,要么一笔带过,要么连名字也叫不出来。他最浓墨重彩地写花,是在《药》的结尾处瑜儿坟头的那圈红白的花儿,可见他笔下的花儿是死之精魂。

    鲁迅墓由上好的花岗石对接镶嵌,其形态很像一册灰白的旧书,半是掩埋半是出土的样子。因为是园中独墓,看上去显赫,却也孤独。其实无论是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还是无比崇敬鲁迅的萧红,都曾在遗言中表达了想葬在鲁迅身旁的想法,可惜都未如愿——怎么可能如愿?鲁迅曾在《病后杂谈》中表达过,他不喜欢被追悼,不喜欢挽联,倘有购买纸墨白布的闲钱,不如选几部明清野史来印印。这些表述绝非是故作超拔,这像他的脾气,这像一个目光如炬的人穿行于无边的黑暗后,留给自己的大解脱——最后的光明。可鲁迅的一生,是雷电的一生,身后必将带来风雨,不会是寂寞。

    鲁迅墓前并不安静,左右两侧花廊下,一侧是两个男人在练习格斗,互为拳脚;另一侧是三位大妈,在热聊什么。我脱帽向着这座清冷的墓,深深三鞠躬,静默良久之后转身,眺望鲁迅长眠之所面对的风景,有树,有花,有草,有路,也算旖旎,也算开阔,只是那尊端坐于藤椅上的雕像,阻碍着视线。也就是说,不管鲁迅是否愿意,他每天要面对自己高高在上的背影。

    墓前甬道尽头相连的路人流不息,健身娱乐的各路音乐此起彼落,让我有置身农贸市场的感觉。我想鲁迅被葬在这闹市的园子中,纵有绿树青草点缀,春花秋月相映,风雨雷电做永恒的日历,但终归少了一个人去后最该拥有的宁静清寂,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安息了。

    当我怅然离开墓地的时候,忽然间狂风大作,搅起地面的落叶和尘土,在半空飞舞。公园所有的树,这时都成了鼓手,和着风声,发出海潮般的轰鸣。我回身一望,我献给鲁迅先生的那片玉兰叶,已不见踪影,我似乎听到了他略含嘲讽的笑声:敬仰和怀念,不过是一场风,让它去吧!

(本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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