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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苏教版语文第三册第二单元第18课 《麦当劳中的中国文化表达》同步检测题

麦当劳在美国有特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英语老师
                                                                                          谢宗玉
        ①早晨,阳光照进教室,照着一颗颗晃动的脑袋和一张张开合的嘴。我们在晨读,我们在大声晨读。别人读的是英语,我对英语不感兴趣,我在读语文。英语老师从后面走进教室,我没觉察。他冷不防从我手中把书抢了,反手就甩了我一个耳光。同时骂道:你妈拉个巴子!一教室沸扬的声音就这样被他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掀哑了,大家愣愣地看着我俩,早晨照进来的阳光这时也有些茫然无措的样子。
        ②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嘛!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③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一三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又流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广庭众厅下受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④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在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直接的方法报复,我要痛快淋漓地拿刀捅了他!……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耐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侮他!
       ⑤但很快就有一事,让我很快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⑥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敛着头,和另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样叨叨唠唠地骂着他的妻子:日日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是我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怍羞,我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⑦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他的号歌就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⑧挖薯回来后不久,碰上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当时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都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上。后来,另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⑨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⑩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⑪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仇恨带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唉,也许他还没参悟透吧……
       ⑫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在事隔多年想起来,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呵,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⑬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见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⑭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 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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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点滴念师恩

琦君

    八十七岁高龄的恩师夏承焘教授在北京仙逝已半年,到今天我才为文追念。恩师的道德文章,与他在词学上不朽的贡献,海内外已有多篇文章报导,毋庸我赘述。在我记忆中浮现的,都是在杭州、上海求学时代,他对弟子们传道授业的点点滴滴,与师生们平日相处言笑晏晏的情景。

    我进之江大学,完全是遵从先父之命,要我追随这位他一生心仪的学者与词人。他一口字正腔圆的永嘉官话,同学听来也许有点特别,我却非常熟悉。因为父亲说的正是同样的“官话”。他上课时讲解《文心雕龙》,特别强调四六骈文音调之美,组合之严密,便于吟诵,易于记忆。他用铿锵的乡音,朗吟了一段《神思篇》,问我们好听吗?我觉得那么多典故的深奥句子,经他抑扬顿挫地一朗吟,似乎比自己苦啃时容易多了。下课后,与一位最要好的同学一路走向图书馆,一路学着老师的调子唱“形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又学着他的口音念“前面有钱塘江,后面有泰望山”,却没想到老师正走在我们后面。他笑嘻嘻地说:“多好呀?在厥(这)样的好湖山里,你们要用功读书哟!”

     中文系同学不多,大家熟悉以后,恩师常于课余带领我们徜徉于清幽的山水之间。我们请问他为何自号瞿禅,他说因自己长得清瘦、双目瞿瞿。又请他解释禅的道理,他说“禅并非一定是佛法。禅也在圣贤书中、诗词文章中,更在日常生活中。”后来他教我们读书为人的道理时,在他那平易近人,情趣横溢的比喻中,常常含有禅理,却使我们个个都能心领神会。

    瞿师常常边走边吟诗,有的是古人诗,有的是他自己的得意之作。他说“作诗作文章,第一要培养对万事万物的关注,能关注才会有灵感。诗文看似信手拈来,其实灵感早在酝酿之中。比如‘松间数语风吹去,明即寻来尽是诗’,看去多么自然,但也得细心去‘寻’呀。”他站在高岗之上,就信口吟道:“短发无多休落帽,长风不断任吹衣。”弟子们看着他的长衫,在风中飘飘荡荡,直觉得这位老师,有如神仙中人。大家都说:“先生的境界实在太高,学生们及不到。”他说:“这两句诗并不是出世之想,而是入世的一份定力。人要不强求名利,任何冲击都不致被动摇了。”在九溪十八涧茶亭中坐定,一盏清茗端来,他又吟起词来:“短策暂辞奔竞场,同来此地乞清凉。若能杯水如名淡,应信村茶比酒香。无一语,答秋光。愁边征雁忽成行。中年只有看山感,西北阑干半夕阳。”这是瞿师的得意之作,也是弟子们背诵得最多最熟的一阕词。

    瞿师小学毕业后考进有官费补贴的永嘉省立师范,在那一段日子里,他把学校图书馆的古典文学书全部读遍。对于诗词尤感兴趣,已能按谱填词,这就是他立志学词之始。师范毕业后,无钱马上念大学,就暂住乡村小学教书。在幽静的乡村里,他作了不少诗,“昨夜东风今夜雨,催人愁思到花残”,是他少年时的得意之作。瞿师于西北大学归来后,卜居于籀园图书馆附近,几乎翻遍了图书馆全部藏书,打下了历史文化的深厚基础,立定了他一生为人为学的方针。他谦虚地说自己很笨,认为“笨”这个字很有意义,头上顶着竹册,就是教人要用功,用功是人的根本,所以“笨”字从“竹”从“本”。

    瞿师在抗战八年中,眼看河山变色,沉痛地作过几首慷慨歌词。他也目睹许多读书人,有的为了生活,不得不屈志事敌,有的却是利欲熏心,认贼作父。他曾作《瑞鹤仙》,以“玉环飞舞”讽汪精卫的“辛苦回风舞”。他对于一个士子的出处进退,评定水准是非常严肃的。自民国二十六年至三十一年,四所基督教联合大学借英租界慈淑大楼开课。虽然弦歌不辍,但总不免国破家亡,寄人篱下的感触。瞿师在讲授词选时,常提起王碧山咏物词的沉咽,乃是一份欲哭无泪的悲伤,比起嚎啕大哭尤为沉痛。他回忆杭州,怀念西湖与之江母校,曾有词云:“湖山信美,莫告诉梅花,人间何世。独鹤招来,共临清镜照憔悴。”他看上去笑容满面,可是他内心是憔悴的,忧伤的。

    师生暌违的一段时日,他总频频赐书嘱我专心学业,勿为人间闲烦恼蚀其心血。他的片纸只字,我无不一一珍藏,时时捧读,有如亲聆教诲。他以毕生心血致力学问,以满怀仁爱,付予人间。以他的佛心佛性,必然往生西方。他临终时听师母吟他自己少年时得意之作,正如摇着短梦,飘然归去,内心必然因不辜负此生,而感到万分欣慰吧!

(摘编自《三十年点滴念师恩》,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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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笔墨与生活

老舍

    十年来,我主要的是写剧本与杂文。

    是,我并没有写出来优秀的作品。可是,我的笔墨生活却同社会生活的步伐是一致的。这就使我生活得高兴。我注视着社会,时刻想叫我的笔追上眼前的奔流。我的才力有限,经验有限,没能更深刻地了解目前的一切。可是,我所能理解到的那一点,就及时地反映在作品中,多少尽到些鼓舞人民前进的责任,报答人民对我的鼓舞。我惭愧,没能写得更好一些,可是我也高兴没叫时代远远地抛弃在后边。时代的急流是不大照顾懒汉的。写那些通俗文艺的小段子,用具体的小故事宣传卫生,解释婚姻法,或破除迷信等等。文章小,文章通俗,并不损失作者的身份,只要文章能到人民的手中去,产生好的作用。

    我也帮忙编辑《说说唱唱》——一个全国性的通俗文艺刊物。因编辑这个刊物,我接触到有关于民间文艺的种种问题,丰富了我对继承民族间文艺传统和发扬文艺的民族风格等等的知识。因为接触到继承民族文艺传统等问题,我的那一点古典文艺知识就有了用处。我给《说说唱唱》编辑部的和其他的青年朋友们时时讲解一下,帮助他们多了解一些古典文艺的好处,并就我所能理解的告诉他们怎样学习和怎样运用古典文艺遗产。我们的创作既不能故步自封,也不能粗鲁地割断历史。

    我本来不大会写剧本。十年来,我一共写了十多本话剧与戏曲。其中有的被剧院演用,有的扔掉。我是在学习。出废品正是学习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失败一次就长一次经验。因此,即使失败了,也不无乐趣。不怕失败,就会长本事。我的确觉得越多写便越写得好一些,功夫是不亏负人的。写完一本戏,当然要去找导演与演员们讨论讨论。他们是内行。跟内行人谈谈,自然而然地就会长见识。就是这样,我慢慢地理解了一些舞台技巧。这又是一种乐趣。在新社会里,人人愿把本领传给别人。只要肯学习,机会就很多。我把我的作品叫做“民主剧本”。这就是说,我欢迎大家提意见,以便修改得更好一些。当然,修改是相当麻烦的。可是,只要不怕麻烦,麻烦便带来乐趣。况且,导演与演员并不只诚恳地提意见,他们也热诚地帮助我。我的民主剧本得到多少导演与演员的支持啊!这难道不是乐事么?大家协作是新社会里的一种好风气。剧本演出后,观众们也热情地提意见,这又是一种协作。

    人与人的关系变了。这就是我笔下的主要内容。我写了艺人,特别是女艺人,在从前怎样受着剥削与虐待,而在解放后他们却被视为艺术家,不但不再受剥削与虐待,而且得到政治地位——是呀,现在全国有不少男女艺人做了地方的和全国的人民代表或政协委员!我在解放前就与他们为友,但是除了有时候给他们写点唱词,无法帮助他们解决其它的问题。现在,不但他们的问题解决了,而且有不少人也有了文化,会自己编写唱词了。

    在我的剧本中,我写出许多妇女的形象。在旧社会里,一般的人民都很苦,妇女特别苦。在新社会里,首先叫我受到极大感动的就是妇女的地位提高。从一个欢欢喜喜地去工作的媳妇或姑娘身上,我看见了人与人的关系的大变化。男女平等了。妇女跟男人一样地创造着新时代的历史。

    是的,我写了许多方面的事实与问题,因为这些事实与问题就都在我的眼前。看见了,我就要写。而且我不能作为旁观者去写,我要立在剧中人物中间,希望我是他们中的一个。这样,我才能成为群众的学生,有了非写不可的热情。假若我的作品缺乏艺术性,不能成为杰作,那只是因为我向人民学习得还太不够,脱离了群众。哪里去找创作的源泉呢?难道只凭我个人的想象,就能找到新时代的人与人的关系,新颖的艺术形式,与活生生的语言么?我不敢那么狂妄!

    十年来,我写了一些作品,应当感谢人民!是人民给了我值得写的人物与事实,给了我简练有力的语言。我要继续向他们学习,以期得到更好一些的创作成就。

(选自《老舍自传》第六章,有删节)

相关链接:生于北平,三岁失怙,可谓无父。志学之年,帝王不存,可谓无君。无父无君,特别孝爱老母,布尔乔亚【注】之仁未能一扫空也。幼读三百千,不求甚解。继学师范,遂奠教书匠之基。(《老舍自传》第一章)

【注】布尔乔亚:英文“资产阶级”的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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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

冯友兰

    人们开始读中国哲学著作时,第一个印象也许是,这些言论和文章都很简短,没有联系。打开《论语》,你会看到每章只有寥寥数语,而且上下章几乎没有任何联系。打开《老子》,你会看到全书只约有五千宇,不长于杂志上的一篇文章。可是从中却能见到老子哲学的全体。习惯于精密推理和详细论证的学生,要了解这些中国哲学到底在说什么,简直感到茫然。他会倾向于认为,这些思想本身就是没有内部联系吧。如果当真如此,那还有什么中国哲学。因为没有联系的思想是不值得名为哲学的。

    可以这么说:中国哲学家的言论、文章没有表面上的联系,是由于这些言论、文章都不是正式的哲学著作。照中国的传统,研究哲学不是一种职业。每个人都要学哲学,正像西方人都要进教堂。学哲学的目的,是使人作为人能够成为人,而不是成为某种人。其他的学习(不是学哲学)是使人能够成为某种人,即有一定职业的人。所以过去没有职业哲学家,非职业哲学家也就不必有正式的哲学著作。在中国,没有正式的哲学著作的哲学家,比有正式的哲学著作的哲学家多得多。若想研究这些人的哲学,只有看他们的语录或写给学生、朋友的信。这些信写于他一生的各个时期,语录也不只是一人所记。所以它们不相联系,甚至互相矛盾,这是可以预料的。

    以上所说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哲学家的言论、文章没有联系:还不能解释它们为什么简短。有些哲学著作,像孟子的和荀子的,还是有系统的推理和论证。但是与西方哲学著作相比,它们还是不够明晰。这是由于中国哲学家惯于用名言隽语、比喻例证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老子》全书都是名言隽语,《庄子》各篇大都充满比喻例证。甚至在上面提到的孟子、荀子著作,与西方哲学著作相比,还是有过多的名言隽语、比喻例证。名言隽语一定很简短,比喻例证一定无联系。

    因而名言隽语、比喻例证就不够明晰。它们明晰不足而暗示有余,前者从后者得到补偿。当然,明晰与暗示是不可得兼的。一种表达,越是明晰,就越少暗示;正如一种表达,越是散文化,就越少诗意。正因为中国哲学家的言论、文章不很明晰,所以它们所暗示的几乎是无穷的。

    富于暗示,而不是明晰得一览无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理想,诗歌、绘画以及其他无不如此。拿诗来说,诗人想要传达的往往不是诗中直接说了的,而是诗中没有说的。照中国的传统,好诗“言有尽而意无穷”。所以聪明的读者能读出诗的言外之意,能读出书的行间之意。中国艺术这样的理想,也反映在中国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里。

    中国艺术的理想,不是没有它的哲学背景的。《庄子》说:“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道家认为,道不可道,只可暗示。言透露道,是靠言的暗示,不是靠言的固定的外延和内涵。言一旦达到了目的,就该忘掉。诗的文字和音韵是如此,画的线条和颜色也是如此。

    《论语》《老子》中简短的言论,都不单纯是一些结论,而推出这些结论的前提都给丢掉了。它们都是富于暗示的名言隽语。暗示才耐人寻味。你可以把你从《老子》中发现的思想全部收集起来,写成一部新书。不管写得多么好,它也不过是一部新书。它可以与《老子》原书对照着读,也可以对人们理解原书大有帮助,但是它永远不能取代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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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与蔷薇

余光中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SiegfriedSassoon1886——)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 me the tiges niffe the 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HenriRousseau,1844——1910)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我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话;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的本质的调和。假使他把原诗写成了“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那就会显得呆笨,死板,徒然加强了人性的内在矛盾。只有原诗才算恰到好处,因为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而“细嗅”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两者的调和与统一。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士,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ozymandias)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The Heart's Journey)。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芽,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一九五二年十月廿四日夜(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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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

    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

    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

    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了军。他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

    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1948年,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

    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是调到你们这儿了。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入了沙漠。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

    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异常美丽,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

    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

    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

    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

    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

    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向秦山喊:我们早就讲好了,来,让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各种版本的秦山和方歌的爱情故事。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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