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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师大版七年级下册第二单元4课《春风》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鸟巢的风味

    ①因为山青水秀,地处湘东的老家自然多鸟巢,不过,那还是在我年少时节。

    ②那时候,我家门前,有几棵高大苍翠的大樟树。每望一眼郁郁葱葱的大樟树,我总有一种爬上去的欲望,只因在高高的树之顶端,有盘缠于树杈上的鸟巢,常有三三两两的喜鹊喳喳地来来往往。

    ③喜鹊黑亮灵巧的翅膀,如豆的眼睛流转不已,飞姿自是美妙,乃至给飞翔留下足够的温暖。在美丽的春天,鸟巢里常隐约飘来小鸟叽叽之声,过路的人便自然而然沉湎于梦一般的清纯。

    ④老家的鸟,大都很狡猾。喜鹊高高在上,还有一些鸟则干脆将巢藏得深深的,或在树叶浓密之处,或在树之尖端。总之,要么让人可望不可即,要么根本不让人看到。偶尔,常常是落叶时节,当孩子们玩得疯癫之时,一抬头,便发现不远处矮矮的树梢上,垂挂着一只小巧玲珑的鸟巢。不过,当发现它时,其实已是空巢了。

    ⑤麻雀多得很。那褐色羽毛上布满了黑色斑点的小巧的鸟儿,一天到晚在屋檐下,叽叽喳喳,飞来飞去。它们的巢就藏在屋檐下的某个墙洞里,洞口黑洞洞的,若将手伸进去,常常能掏着几颗圆圆的麻雀蛋,或一两只丑丑的小麻雀,黄黄嫩嫩的嘴,不停地张开又合上。可过一段时日,若是再去摸那个鸟洞,常常一无所获了。

    ⑥后来,我离开了乡村,远离了鸟巢,也远离了鸟。在繁华的家乡小城,自是难以见到鸟的踪影,内心空落了几许,好在,时有鸟巢淡薄苍灰的身影飘荡在我的梦里。不知为何,我执著地萌生了一种想法,真想成为一只美丽的鸟,翩飞在枯瘦的枝头上。变不了鸟的我,自是对鸟巢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

    ⑦又是一个初春时节,我来到山东大平原。车窗外,一望无际的旷野上,多是光溜溜的树。很突然地,一棵高高瘦瘦的树傲然于眼前,那光光的树梢上,赫然苍黑一团。我张望再三,惊讶地发觉,那是一只鸟巢。谁知,从青岛至烟台,一直到济南,只只苍黑的鸟巢,竟绵绵不绝地撞击着我的视线。

    ⑧试想,汽车在公路上奔驰,公路两旁,绵延着一排排光溜溜的树,隔不了多远,便有一只苍黑的鸟巢挂在树枝之上。可以说,所有的鸟巢,看上去都厚重,由一枝枝苍黑的树枝错落有致地搭成,爽朗,朴素。偶尔,自苍黑的鸟巢,也会飞出一两只黑羽毛的鸟。虽不知其为何鸟,我仍被一阵翅膀的扑棱棱拍击声所震颤。

    ⑨真想不到,在苍茫的平原上,鸟巢以一种全新的风味,令我无法回避无法平静,给了我异乎寻常的触动。而穿越时空的隧道,老家的鸟巢,以蒙太奇的手法,执著地闪烁。可我惊异地发现,南方老家的鸟巢,在森林茂密、山重水复的世界,莫名地迷失了飞翔的方向,有着一种战战兢兢的谨慎,如履薄冰。北方的鸟巢,则洋溢着关东大汉的坦荡,无遮无挡地走近世人,却得以守住自我的风味。

    ⑩其时,一棵又一棵树,一只又一只鸟巢,自我眼前掠过,传递着鸟的声音,我有了一种行走于大地的心情。一种全新的感觉,一种渴望闯荡的锐气,渐渐地漫溢而来。

(1)、“老家的鸟,大都很狡猾”一句中,“狡猾”一词有何妙处?

(2)、请从表达方式、词语运用等方面,赏析下面的句子。

常常能掏着几颗圆圆的麻雀蛋,或一两只丑丑的小麻雀,黄黄嫩嫩的嘴,不停地张开又合上。

(3)、文中写出了鸟巢的哪些“风味”?请简要概括。

(4)、文中描写北方的鸟巢时,没有对鸟作详细描写,为什么?

(5)、结合全文,说说为什么作者对鸟巢“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一双脚上的修养
      ①市图书馆离我家很近,每逢双休日,我都会到图书馆的阅览室去翻阅一些报纸和杂志。每次来这里,总看到座无虚席的场面,有时,大家还会围绕一些文学现象进行一些交流。在这紧张而喧嚣的都市里,能保持一份阅读的闲情,是难能可贵的。所以,在我看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一定的层次和修养
      ②北方冬天的雪大,雪一下,许多麻烦就随之而来了。走在街上,鞋上会粘满脏雪,从天寒地冻的室外进入室内。脏雪马上就会化作污水。所以人走过的地方,往往会留下两行黑乎乎的脚印。正是在一个雪天,我走进阅览室时发现了异样。屋子里多了一个擦地的女工,她看我进来,竟紧张地盯着我,手操托布,如临大敌。我故作视而不见,可感觉告诉我,她正跟在我的身后,猛回头,把她吓了一跳,自己也吓了一跳。吃惊于自己留下的那行脚印。在淡黄的地板上,显得如此扎眼。而那个擦地女工,正在奋力擦抹。
      ③坐到座位上,想着刚才的脚印,愧怍油然而生,再也无心看书了。阅览室是一个开放的公共场所,来往进出的人很多。我注意到,每个进来的人都在犯着同我一样的毛病,浑然不觉自己的双脚正在恶作剧式的涂鸦着刚刚被擦干净的地板。于是,那个女工就要不停地跟在进进出出的人后面,擦了再擦。不断的踩踏与不断地擦抹,似一场破坏与复原的拉锯战,在阅览室里上演着,让人心惊。渐渐地,那个疲于擦地的女工,已是额头见汗。
      ④忽然有种感觉,每一双进出的脚都充满着罪恶,因为,它们是在不断践踏着别人辛苦取得的劳动成果,是在破坏着一种美好与和谐。
      ⑤不知过了多久,人才渐渐坐定了,擦地女工也得以有机会喘口气、歇一歇,但就在这时,那扇门又被悄悄推开了。一个男人伸头朝里面看来看,似乎想进来,但又把头缩了回去。不一会儿,两扇门都被推开了。还是刚才那个男人,这次,他是肩扛一桶纯净水进来的。突然,一阵“沙、沙”的响声,伴着送水男人走路的旋律,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我开始从上向下打量他,老旧的棉帽子、绿大衣……最后我终于看到了他的双脚,然后是惊异万分。男人的每只脚上,竟然都套着一个塑料袋。他一走动,塑料袋就会发出“沙、沙”的响声。因为套了塑料袋,所以他走过的地方没有一点污迹,还是那样干干净净的。我注意到,那个擦地的女工,站在那里表情复杂地盯着送水的男人,看他放好水,慢慢离开阅览室。而当她再次转过头来,我发现她眼里竟有泪光涌现。
      ⑥这个下雪的周日里,我没有读书,但我想到了“修养”这个词。我想,修养并不是一个人比别人多认识一些字、多读了几本书;或是一个人了解《红楼梦》的情节、会背莎士比亚的一些名句,修养应该是在一个人举手投足的细节中体现,就像那个送水工,懂得在雪天里,进入室内之前用塑料袋把两只脚都套上。

      (选自《八小时以外》,有改动)

阅读,回答文后问题。

       然而这里还有一个地洞,那些走进去的人都渴望自己挖掘坑道,以便深入到地下。而且,还有一些人渴望去探索许多世纪以来前人所挖掘的坑道。年复一年,这些人越来越深入地下,走到那些埋藏矿物的地方。他们熟悉那地下的世界,在迷宫般的坑道中探索道路,指导或是了解或是参与地下深处的工作,并乐此不疲,甚至忘记了岁月是怎样逝去的。

       这就是他们的一生,他们从事向思想深处发掘的劳动和探索,忘记了现时的各种事件。他们为他们所选择的安静的职业而忙碌,经受着岁月带来的损失和忧伤,以及岁月悄悄带走的欢愉。当死神临近时,他们会像阿基米德在临死前那样提出请求:“不要弄乱我画的圆圈。”

       在人们眼前,还有一个无穷无尽地延伸开去的广阔领域,就像撒旦在高山上向救世主所显示的那些王国。对于那些在一生中永远感到饥渴的人,渴望着征服的人,人生就是这样:专注于攫取更多的领地,得到更宽阔的视野,更充分的经验,更多地控制人和事物。军事远征诱惑着他们,而权力就是他们的乐趣。他们永恒的愿望就是使他们能更多地占据男人的头脑和女人的心。他们是不知足的,不可测的,强有力的。他们利用岁月,因而岁月并不使他们厌倦。他们保持着青年的全部特征:爱冒险,爱生活,爱争斗,精力充沛,头脑活跃,无论他们多么年老,到死也是年轻的。好像鲑鱼迎着激流,他们天赋的本性就是迎向岁月的激流。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下列小题。

两角钱

    有时只是举手之劳,就能帮助别人,但我们对好多举手之劳的事情却总是熟视无睹,而不愿意伸出手来。

    那天下午,我去邮局寄信,人很多,大多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民工,才想到是他们发工资的日子,在往远在千里之外的家里寄钱。

    我寄了一摞子信件,最后算邮费,掏光了衣袋里所有的零钱,还差两角钱。我只好掏出一张一百元的票子,请柜台里的女服务员找。她没有伸手接,望了望我,面色不大好看。为了两角钱要找一百元的零头,这确实够麻烦的,难怪她不大乐意。

    我下意识弯腰又翻裤兜的时候,和一个男孩子的目光相撞。他穿着一身尘土仆仆的工装,就站在我旁边的柜台的角上,个头才到我的肩膀,瘦小得像个豆芽菜。我发现他的眼光里流露着犹豫的眼神,抿着嘴,冲我似笑非笑的样子,有些怪怪的。而他的一只手揣在裤袋里,活塞一样来回动了几下,似掏未掏的样子,好像那里藏着刺猬一样什么扎手的东西。这更让我感到奇怪了。

    没有,裤袋也翻遍了,确实找不出两角钱。我只好把那张一百元的票子又递了上去,服务员还是没有接,说了句:你再找找,这才两角钱还没有呀。可我确实没有啊,我有些气,和她差点没吵起来。

    这时候,我的衣角被轻轻拉了一下,回头一看,是那个男孩子。我看见他的手从裤袋里掏了出来,手心里攥着两角钱:“我这里有两角钱。”说完这句外乡口音很重的话,他羞涩地脸红了。原来刚才他一直想帮助我,只是有些犹豫,是怕我拒绝,还是怕两角钱有些太不值得?我接过钱,有些皱巴巴的,还带有他手心的温热,虽然只有两角钱,我还是谢了他。他微微地一笑,只是脸更有些发红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寄完信,我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破开了那一百元的票子,有了足够的零钱。我又回到邮局里,不过,那时已是落日的黄昏,不知那个孩手还在不在?我想如果那个孩子还在,应该把钱还给他。

    他还真的在那里,还站在柜台的角上,那些民工还没有汇完钱,他是在等着大人们一起回去。我向他走了过去,他看见了我,冲我笑了笑,因为有了那两角钱,我们成了熟人,他的笑容让我感到一种天真的亲切,很干净透明的那种感觉。

    走到他的身边,我打消了还那两角钱的念头。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看到他那样的笑,总觉得他是在为自己做了一件帮助人的好事,才会这样的开心。能够帮助人,而且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尤其是帮助了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大许多的大人,心里总会产生一种美好的感觉吧。我当时就这样想,干嘛要打破孩子这样美好的感觉呢?一句谢谢,比归还两角钱,也许,更重要吧?我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头,问了问:“还没有走呀?”然后,我再次郑重地向他说了声:“谢谢你啊!”他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

    以后,我多次去过那家邮局,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孩子,但我怎么也忘不了他。他让我时时提醒自己,面对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能够伸出手来去帮助他人,一定要伸出手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薄荷蛋

江泽涵

    我把课本垒成一堵墙藏住脸。笔尖流畅,写了满满一页“薄荷蛋”。老尼姑像鬼一样飘到了跟前。我无须抬眼,就能感觉出来。她斜睨了一眼练习簿,冷冷说:“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吃!你当中考是三根手指捏田螺那么便当?”

    同桌忍住了笑,我却噗嗤笑出了声。老尼姑又瞪了我一眼,下巴朝后头的黑板一努。我就捧着课本站到了后面。

    老尼姑是班主任,教数学,上半年教完初二就可以退休的,我也喜庆这一天的到来。谁知她向校方申请要带完这一届。校方求之不得。即使有我这样的学生,她教的班级还是全县数一数二。只是她的相貌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乍看像陀螺,细看没眉毛,稀疏的头发在脑后挽了个髻子,加上她不可一世又一根筋,像极传说中的灭绝师太。

    放学后,老尼姑肯定还会揪我去办公室补习,我只好提前开溜。我蹬着自行车,直飞东霞街:“薄荷蛋!薄荷蛋!我来啦!”我兴奋得怎么被汽车撞飞的都不知道。

    老尼姑最先赶到医院,医生说我只是皮肉擦伤,没其他大碍。她吁出一口气,又叹了一口气,很无奈的样子。她确实无奈,校长都说我是学校三十年来的二十大问题学生之一。她电话通知奶奶,再三说我没大碍,叫她路上小心。

    “你个馋猫,蛋没吃到,苦头吃饱了吧,我这心都跳到嗓子眼了!”老尼姑脸盘很大,脸上零件却小,只要一发怒,就挤一处了。忽又自言自语:“东霞街什么时候多了家卖薄荷蛋的,我怎么不知道?”

    我忘记了疼痛,只想说老尼姑你太可爱了。“笑!你还笑!”老尼姑自己也笑起来了,“还笑得出来就说明真没事!”她停了一下,“你先专心读书,等中考结束,就去吃个够,啊?”我沮丧极了:“没了,都没了,今天是最后一天。不开心,呜呜,不开心……”我哽起嗓子,竟哭了出来。

    老尼姑又无奈地叹了一声,她也懂我。我爸妈一直在南方打工,爷爷在乡下劳作,奶奶陪我在镇上读书,一家人被整得四分五裂。

    我第三天就去上课了。这天放晚学,老尼姑竟破天荒不在,但我也没能走成,科学老师把我叫去了办公室,无非做些学习上的思想工作。等我回到教室时,值日同学都走完了。我的课桌上放着个饭盒,一个黄色的塑料饭盒!还热乎乎的。我揭开盖子,只见青翠的薄荷叶上,睡着两个白嫩的鸡蛋,上面浇了一层浓稠的卤水汁,却也掩不住淡淡的薄荷清香。

    我尝了一口,算不上美味,回味倒挺不错的。这对老尼姑来说,已经很难得了。有一次周末,我被拽去她家补习,她中午留我吃饭,那厨艺我都要替她老伴感到委屈。我完全肯定这是老尼姑给的。但是第二天见到老尼姑,我没道谢,她也没提。

    整个初中,我只在最后一个学期发奋。可惜,根基差,时间紧,不管怎么努力,都为时已晚,只上了职高分数线。专业也都不是我感兴趣的,可书还得读,我看着厨师顺眼,就打了勾。

    往昔不可追,来日犹可鉴!那五年里,我学得一手好厨艺,毕业开了家饭馆,三年来经营得如鱼得水。我以老尼姑的“薄荷蛋”为基础,将鸡蛋换成了鹌鹑蛋,再加上精心配制的酱汁,自创了一道“碧波流珠”,获了厨师大赛的金奖。

    我带着“碧波流珠”去探望老尼姑。她的头发又少了一大片,身板还是笔直的,眼光还是犀利的,一眼就认出了我。她笑了:“你个小鬼头!”她尝了一个蛋,竖起了拇指,笑咧了嘴。她真的好可爱。她至今不知道,“薄荷蛋”其实是一个魔术演员的艺名,即使明知魔术表演使用了障眼法,但还是非常吸引年少的我们。那年之后,我再也没去关注那个魔术演员。

    还没说,老尼姑姓莫名流珠。“莫老师,我要和您拍张照。”我俯下身,脸贴近脸,中间是一盘“碧波流珠”。

阅读文章,根据要求,回答小题。

关于“我们该怎么吃饭”的主题阅读

材料一:老鼠为什么爱大米

人类问老鼠:“你为什么爱大米?”老鼠说:“它能填饱肚子,还能让我变得更聪明。”

这并非异想天开——日本名古屋明治大学的药理学家在老鼠身上进行了细致的实验。实验显示出大米至今鲜为人知的神奇功能:老鼠喜爱的大米具有许多有益的特性,特别是能提高动物的智力。随着实验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人员发现,未被淘洗过的米对运动的中枢神经系统有着非常有益的作用。吃这种米饭的老鼠,不易受β—淀粉状朊蛋白的影响(这种蛋白能杀死脑细胞,诱发早老性痴呆症。这种疾病多发于人的老年阶段,最终会导致患者智力的完全丧失)。同时,大米可谓容易发胖的人们的福音,它富含维生素,用它做成的食品不会刺激胃液分泌。它所含的黏性淀粉能在胃里形成保护膜,让我们远离胃病。

材料二:主食不可偏废

中国营养学会建议,主食在膳食中的比例应占70%。目前,我们过分依赖高脂肪、高蛋白食物,使体内碳水化合物缺失,易引起一些慢性疼痛和多发病。甚至有关专家指出,降低主食比例可能会直接影响人的寿命。

材料三:相关的调查

①上海市儿童保健所最新的一项调查表明,84名2—6岁营养不良小儿中,粮食摄入量只占需要量的66%,严重不足的患儿粮食摄入量只占膳食总热量的40.48%。换句话说,这些营养不良患儿中,主要原因不是膳食中少鱼、少肉,而是主食没吃够。

②上海市疾控中心的调查报告称:有24.08%—30.23%的上海市大中小学生处于营养不良状态。在上海市的一项调查中,1305名小学生和1277名中学生中,分别约有10%的小学生和中学生,早餐不吃主食,只吃牛奶、鸡蛋,中餐、晚餐粮食摄入量也不足。作为主食的饭不够,孩子血糖水平低,大脑的工作效率自然高不了。孩子肚子虽然不饿,可是学习紧张,大脑却缺少能量,难免头晕、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影响到学习质量。

③目前在少年儿童中普遍存在着吃饭过快的现象,尤其是早餐和午餐。营养学家认为,一般来说,孩子吃每顿饭的时间最好不要少于20分钟。进食过快不利于身心健康。吃得过快,使吃饭只起到填饱肚子的作用,既起不到激发和培养饮食乐趣的作用,也不利于营养物质的消化和吸收。

④近二十年来,我国居民中营养膳食结构不合理的人数持续上升,米、面、粗粮等主食摄入量呈明显下降的趋势。其中城市居民每天平均摄入量从459克下降到366克,减少了五分之一。有专家呼吁,树立平衡膳食结构的理念在我国已迫在眉睫。

⑤常有孩子以零食代替主食。他们的胃里常有食物进入,总不能被排空。这样,在吃主食时,他们就会缺乏食欲,吃得很少甚至根本不吃。由于正餐进食太少,很快又会出现饥饿,他们就要再吃零食。久而久之,人体消化系统正常的消化功能会被破坏,影响他们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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