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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六课阿长与《山海经》同步训练

“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对这句话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遇到了很大很响的雷,十分害怕起来。 B、遇到一个霹雳是比喻的说法,表明了我的震惊。 C、遇到了很大很响的雷,全部的人都感到震惊。 D、我似乎遇到霹雳,其实我并没有遇到,表明我很胆小。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孤独的老乡

       ①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暂且叫他小吴吧。

       ②第一次盘问小吴,真不能确定他在我眼皮底下多久了。偌大的天安门广场,游客络绎不绝,人流涌动如潮。大家背对巍峨的城楼,无不在忙着摄影留念。小吴不是这样。他到处转悠,瞅瞅这个,看看那个,总是撵在人家身后,时不时还支棱起耳朵,偷听人家在讲些什么,形迹可疑。

       ③我作为广场的巡逻人员,截住他,问:“你干吗?”他捏着衣角,嗫嚅道:“我在丰台那边打工。”

       ④“我是问你来天安门广场想干吗?”

       ⑤“没干吗呀。”

       ⑥“老实点,我注意你不是一回两回了,你老盯着人家游客干吗?”

       ⑦“我……我在找人。”

       ⑧“找谁?”

       ⑨“找老乡。我来北京三年,还没遇到过一个老乡。”

       ⑩我鼻子一酸,拍了拍小吴的肩,叮嘱道:“注意点形象,别太露骨,更不准妨碍人家。”他眼里汪着泪,点点头。

       ⑾天安门广场,草原一样广袤,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人群,河流一般朝这里涌来。黄昏时候,夕阳之下,人流涌得愈加湍急。小吴迎着无数面孔走去,仔细辨别暮色下的每一张脸、每一句方言。

       ⑿夜深了,广场上游客稀疏,灯火慵懒,小吴拖着疲惫的身躯,追上了20路公交车。公交车从我跟前一闪而过时,我看见小吴抓着吊环,挤在一群人中间,眼里满是恋恋不舍。

       ⒀小吴来的时间很固定。每个星期天早上,换乘三趟公交车来,晚上又换乘三趟车回去。我巡逻时经常遇到他,有时会问他:“找到了吗?”他总是一脸黯然。

       ⒁有一次,我发现他神情大异,跟着一个旅行团很久,最后还是悄悄地离开了。我问他:“不是吗?”他失望地答道:“不是,是相邻那个县的。”

       ⒂“相邻那个县也是老乡啊。”

       ⒃他摇了摇头,固执地说:“连一个县的都不是,能算是老乡吗?”我安慰他说:“实在想家了,就回去看看吧。”他笑道:“回家?我爹在山上打石头被炸死了,那个女人改嫁去了外省,哪有什么家?”说完,撇开两条瘦腿,消失在人海中。

       ⒄小吴找到按照他的标准定义的老乡,是在一个下午。远远地,看见他和一个夹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在国旗下拉扯。我立即赶了过去。小吴看见我,激动地说:“他是我老乡,绝对的老乡!”那中年男人甩开小吴的手,整了整领带,呵斥道:“老乡?谁和你是老乡,老子是北京人!”小吴说:“你耍赖,你刚才打电话说家乡话,我听出来了,你是我们县的。”中年男人厌恶地挥了挥手,骂道:“神经病。”听了这话,小吴的身体晃了一下。 

       ⒅这件事后,很长时间没有看见小吴在我眼皮底下转悠了。我心中不禁想:是死心了还是离开北京了?这孩子,挺好的,时间长了没见,还真让人心里有点挂念。

       ⒆小吴再一次出现,是带一对老人来看升国旗。这对老人脸色凄苦,衣衫褴褛。我问他:“你找到老乡了?”小吴说:“没呢。他们是一对聋哑夫妇,东北的,也没有老乡,我就对他们说,我们做老乡吧。”

       ⒇我欣慰地笑了,说:“那加我一个吧。”小吴狐疑地问:“你?”我看着远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在这里巡逻快三年了,也没遇见一个老乡。”

                                                                                                                                     (选自《2015中国年度小小说》,漓江出版社,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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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比头高

陈兆庆

    常记起父亲发脾气的样子:眼睛直直地瞪着你,高声数落。在我顶嘴拒不认错的时候,他甚至会粗鲁地攥紧老拳,连眉毛都竖起来,样子可怕极了。

    记得刚参加工作的那些日子,面对盛怒的父亲,我伤心又沮丧。我默不作声,心里却在说:不要再像小孩子一样管着我!那时对生活、对工作都有许多自以为得意的想法。我讨厌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对父亲给予我的“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之类的评价嗤之以鼻。我迫不及待地告诉家人,我拥有许多听众,我的同学、同事和新交的朋友都愿意听我演讲。我眉飞色舞地对家人说:“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演讲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艺术,拥有听众就拥有成功。”父亲朝我一瞟:“这么说,你的知音可多了?”我愈发得意起来:“那还用说,当然啦!”我忘情地等待着父亲更热烈的赞扬。

    可是我想错了,我抬头看见坐在我对面的父亲正一脸怒气地盯着我。他眉头拧起来,脸绷得紧紧的,把筷子放到一边。我感到惊愕,避开父亲的目光,自言自语地轻声说:“我哪儿说错了吗?”“你以为你很对?”父亲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你对个屁!”

    我忍不住叫了起来:“不,我是对的。不对的是你这么粗鲁,这么简单,这么不理解人。你真让我受够了!”

    “闭嘴!”父亲的手似乎有些颤抖,他腾地站起来,挥着胳膊大声命令我:“把手举起来!”我无法理解他,觉得他非常可笑。家人都不知怎么回事,只有母亲附和着也叫我把手举起来。我再也咽不下这口气,拔腿走出房间。

    父亲在身后高喊:“给我回来!”

    可我没听,我想以出走迫使他明白自己过分了。

    然而,没等我跨出房门,就被父亲一把抓住了。他紧紧握着我的胳膊,使劲让我转身。我看见父亲已鬓发花白,愤怒使他的脸涨得紫红紫红的。我从对峙中软下来,让他把我拽回餐桌旁。

    他把我按到椅子上坐下,口气严厉地说:“叫你举手,不服气?你把手举起来,我要你好好看看,手比头高!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无论什么时候,干总是第一重要的。不管你想得多好,讲得多好,你都要干,要动手干!夸夸其谈,只能一事无成,你难道想作那样的人?”父亲一口气说下来,在他的眼中我看到有泪花闪动。

    “手比头高!”父亲的这一席话如同掠过平岗的疾风,一下子启开了我的心智。我终于悟出了自己的浮躁与浅薄。望着父亲因激动而泪光盈盈的眼,我感受到了他急切却深沉的期盼。那是父亲对儿子才会有的期盼!我浑身一热,想对父亲说些什么,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几年过去了,当时最想对父亲说的那句话一直在心头:“父亲,错怪您了,我不知错怪了您多少回!”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小题。

生命的声音

    那是发生在一次煤矿透水事件中的故事。

    他被困在矿井下,四周一片漆黑。卧在一个几十米高的工作台上,两天两夜了,他的精神已经临近崩溃。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在劫难逃了。

    一个人孤零零地身处千米以下的矿井中,没有吃的,没有喝的,更没有一点声音,不说饿死,憋也会把人憋死。

    他听老矿工说过,以往煤矿透水事件中死亡的人,很少是饿死或窒息死亡,大都是精神崩溃,在救援队伍还未到来之前,先绝望死去。

    一般人是肉体死了,而后精神随之消失;而精神绝望的人,一般都是精神死去,而后肉体也随之死去。

    他就属于后者。他放弃了,与其这样孤孤单单地熬下去,这样在孤独中无望地等待,还不如早些死了,早些解脱。

    黑洞洞的煤坑里什么也没有,除了死亡的影子紧紧地跟随着他,咬噬着他的肉体、咀嚼着他的灵魂之外,什么也没有。这时,若有一点儿声音,哪怕是对他最恶毒的诅咒,不,即使是一双手打在他脸上发出的声音,也会让他欣喜若狂,从而从恍恍惚惚中醒来,重新振作起来。

    但没有,一点儿也没有,连一块坷垃滚动的声音都不再有。

    迷迷糊糊地,他感到光着的膀子上有点痒,下意识的用手去挠。同时,有一个声音响起,声音很小,若有若无,但在他耳中听来,却如巨雷一样惊天动地。

    嗡——分明是蚊子的声音。

    他悚然一惊,忙坐起来,听着这天外之音,细细的,一波三折,时断时续。一会儿离他耳朵近了,很是清楚,如二胡的尾音;一会儿又远了,像梦的影子,让他努力侧着耳朵去寻。

    这大概也是一只饿极了的蚊子,已临近死亡的边缘。他暗暗地叹了一口气。

    当这只蚊子再一次落在他的脖子上时,他一动不动。他清晰地感觉到这只蚊子几只长长的脚在皮肤上爬动。接着,是一只管子扎了进去,吸他的血。

    他如老僧入定一般,静静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蚊子吸饱了,飞起来了,嗡嗡地唱着。真好听。它飞向哪儿,他的头就转向哪儿。一直到它飞累了,停了下来,他也停止了寻找。他想打开矿灯去看看,可又怕惊吓了它。

    这一刻,他的心宁静极了。

    他知道,他还活着,他不孤单,也不感到黑暗,至少,这儿还有一个生命陪伴着他。虽然它那么小那么小,可此时,他们互相是对方的全部,包括希望,包括精神,也包括生命。

    要活下去,他突然觉得对生命充满了希望。他想生命之间是相互关心的,尤其在患难中更是需要相濡以沫。他相信,外面的工友们一定在千方百计地设法营救自己,他们绝不会坐视不管。

    他没有别的吃的,就将煤撮着一点一点往胃里咽。他听说过,有人在煤坑里就曾以吃煤救过命。

    此后的五天,他就以听蚊子叫和吃煤延续着自己的生命。

    第六天,一道亮光倾泻而下。他得救了。

    当他被救出时,耳边依然听到嗡嗡的唱歌声。

    他的眼睛被包着,看不见,但分明感觉到了蚊子飞走的姿势,矫健,优美,绝不拖泥带水。他想,生命是多么美好啊,正是在相互支撑相互扶持中,才显得丰富多彩而毫不孤单。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易副官

刘若英

①他真正的名字是什么,我不是很确定,但可能也不重要。对我而言,他就是易副官,知不知道他的本名,并不会改变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②他就住在我家前院的那间小房间里,一进大门,穿过院子,进来的第一间。什么人来来去去,进出我家,都必须经过他的窗口。易副官很瘦,又黑,三分头,却掩不住灰白交错的发色。他常常叼根烟坐在他那小房间的窗口,竖着耳朵等着我公公的指令。

    ③他十三岁就在湖南老家担任所谓的“家仆”。我公公去上学,他的职务就变成书童,每天跟着公公去学堂。黄埔军校开办,公公去从军,易也跟着去从军。公公报效国家,易副官报效我公公。离开黄埔后,公公去了俄国念书。

    ④公公回国,生了我爸爸,他就成了我爸爸的保姆;后来公公撤退到台湾,家里有了姑姑,当然他就是我姑姑的保姆。一直到孙少爷孙小姐都长大了,易,摇身一变,又成了家里掌厨的,他能做出一手地道的湖南家乡菜。从小,我便当里的菜都是他给准备的。

    ⑤搬来跟祖父母住时,我3岁,他68岁。他的任务就是当我的保姆。

    ⑥记得第一次打羽毛球就是他陪着我。他穿着拖鞋,没能把球打到我面前,我生气地摔球拍,过去踩他的脚。

    ⑦家里不准我们吃摊子上的小吃,嫌不卫生。有天趁婆婆不在家,我就叫他在巷口把关,大剌剌地坐在摊子上吃起面线。就是这么巧,婆婆搭着车进巷口回家了。我才刚想说再来一碗时,一只涂着蔻丹的手已经把我拎上车了。我回头找易,只见他追着车子跑,满头大汗。

    ⑧爸爸是跑远洋的船长,两三年才回来一次。我嘴上从来不提爸爸,但是每每听说他要回来,我就会穿上我最喜欢的衣服坐在院子里,呆呆往门口望着。

    ⑨终于,那帅气的爸爸回来了,全家围坐在餐桌前,灯光特别温暖。婆婆告诉他易帮我买了辆脚踏车。瞬息间,爸爸突然翻脸,像是忽然想到要行使他做父亲的责任。我吓坏了,使出全身的力量大哭了起来。就在爸爸无休止大发雷霆的时候,易的声音从屋外涌现了。他隔着纱窗大怒说:“你小时候就多乖啊?还不是成天跟人打架?你就会骂,孩子你带过几天?”

    ⑩我一直不知道易的身体不好,只记得他老咳嗽。有天早上他送我去学校后,说去看病,就再也没回来。婆婆带我去一个医院,说易住在里面,但不让我进去,怕传染。那个下午,我等在外头,踢了好久的石头,很想哭。

    ⑪再两个月,一个暑假天,我躺在易副官那张铺着凉席的床上,光着脚丫。糖罐子里的糖都快吃完了,他还没有回来。就在那个下午他走了。

    ⑫他的桌上有一张照片,易常常望着它发呆,影中人留着长发。我问过他,他说是故乡的媳妇。两个人似乎没见几次面就结婚了,然后,他就来了台湾。他说得很平静,然后转过身去把床垫翻过来给我看,藏着一沓沓扎好的十元大钞。他说很快他就会回去,到时再让她过好日子……

    ⑬易在我家服务了四代人。我不能替他说是“无怨无悔”,但牺牲奉献的概念是他教给我的。时代耽误了他,甚至可能糟蹋了他,但也许惟有这种阴差阳错,能向我们展示极致的忠诚和美。易出殡的那一天,我们全家带孝。我公公带着全体老小,下跪向他磕头。他是家仆、是书童、是副官、是管家、是保姆、是大厨,是我永远的亲人和老师。也许我有幸,哪辈子也能当上他的保姆。

(选自《我想跟你走》,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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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忆中的老舍先生

季羡林

    ①老舍先生是我毕生最喜爱的作家之一,我对他怀有崇高的敬意。

    ②但是,我认识老舍先生却完全出于一个偶然的机会。三十年代初,我离开了高中,到清华大学来念书。当时老舍先生正在济南齐鲁大学教书。济南是我的老家,每年暑假我都回去。李长之是济南人,他是我的惟一的一个小学、大学“三连贯”的同学。有一年暑假,他告诉我,他要在家里请老舍先生吃饭,要我作陪。在旧社会,大学教授架子一般都非常大,他们与大学生之间宛然是两个阶级。要我陪大学教授吃饭,我真有点受宠若惊。及至见到老舍先生,他却全然不是我心目中的那种大学教授。他谈吐自然,蔼然可亲,一点架子也没有,特別是他那一口地道的京腔,铿锵有致,听他说话,简直就像是听音乐,是一种享受。从那以后,我们就算是认识了。

③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我们重逢时的情景。但是我却清晰地记得五十年代初期召开的一次汉语规范化会议时的情景。当时语言学界的知名人士,以及曲艺界的名人,都被邀请参加,其中有侯宝林、马増芬姊妺等等。老舍先生、叶圣陶先生、罗常培先生、吕叔湘先生、黎锦熙先生等等都参加了。这是解放后语言学界的第一次盛会。当时还没有达到会议成灾的程度,因此大家的兴致都很高,会上的气氛也十分亲切融。

    ④有一天中午,老舍先生忽然建议,要请大家吃一顿地道的北京饭。大家都知道,老舍先生是地道的北京人,他讲的地道的北京饭一定会是非常地道的,都欣然答应。老舍先生对北京人民生活之熟悉,是众所周知的。有人戏称他为“北京土地”。结交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他能一个人坐在大酒缸旁,同洋车夫、旧警察等旧社会的“下等人”,开怀畅饮,亲密无间,宛如亲朋旧友,谁也感觉不到他是大作家、名教授、留洋的学士。能做到这一步的,并世作家中没有第二人。这样一位老北京想请大家吃北京饭,大家的兴致哪能不高涨起来呢?商议的结果是到西四砂锅居去吃白煮肉,当然是老舍先生做东。他同饭馆的经理一直到小伙计都是好朋友,因此饭菜极佳,服务周到。大家尽兴地饱餐了一顿。虽然是一顿简单的饭,然而却令人毕生难忘。当时参加宴会今天还健在的叶老、吕先生大概还都记得这一顿饭吧。

    ⑤还有一件小事,也必须在这里提一提。忘记了是哪一年了,反正我还住在城里翠花胡同没有搬出城外。有一天,我到东安市场北门对门的一家著名的理发馆里去理发,猛然瞥见老舍先生也在那里,正躺在椅子上,下巴上白糊糊的一团肥皂泡沫,正让理发师刮脸。这不是谈话的好时机,只寒暄了几句,就什么也不说了。等我坐在椅子上时,从镜子里看到他跟我打招呼,告别,看到他的身影走出门去。我理完发要付钱时,理发师说:老舍先生已经替我付过了。这样芝麻绿豆的小事殊不足以见老舍先生的精神;但是,难道也不足以见他这种细心体贴人的心情吗?

⑥老舍先生的道德文章,光如日月,巍如山斗,用不着我来细加评论,我也没有那个能力。我现在写的都是一些小事。然而小中见大,于琐细中见精神,于平凡中见伟大,豹窥一斑,鼎尝一脔(luán,切成块的肉),不也是老舍先生整个人格的一个缩影吗?

(本文节选自《季羨林谈师友》)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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