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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人教版语文选修11《外国诗歌散文欣赏》第七单元第2课《寂寞》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寂    寞

                                   龙应台

    我曾经坐在台北市议会的议事大厅中,议员对着麦克风用狼犬似的声音咆哮,官员在挣扎解释,记者的镁光灯闪烁不停,语言的剑道在政治的决斗场上咄咄逼人,刀光夺目。我望向翻腾暴烈的场内,调整一下自己眼睛的聚焦,像魔术一样,“倏”一下,议场顿时往百步外退去,缩小,声音全灭,所有张开的嘴巴、圆瞪的眼睛、夸张的姿态、拍打桌子的扬起的手,一瞬间变成黑白默片中无声的慢动作,缓缓起,慢慢落…… 

    我坐在风暴中心,四周却一片死静,这时,寂寞的感觉,像沙尘暴的漫天黑尘,以鬼魅的流动速度,细微地渗透地包围过来。

    我曾经三十天蛰居山庄,足不离户。坐在阳台上记录每天落日下山的分秒和它落下时与山棱碰触的点的移动。有时候,迷航的鸟不小心飞进屋内,拍打着翅膀从一个书架闯到另一个书架,迷乱惊慌地寻找出路。

    在特别湿润的日子里,我将阳台落地玻璃门大大敞开,站在客厅中央,守着远处山头的一朵云,看着这朵云,从山峰那边慢慢飘过来、飘过来,越过阳台,全面进入我的客厅,把我包裹在内,而后流向每个房间,最终分成小朵,从不同的窗口飘出,回归山岚。

    冰箱永远是空的。好朋友上山探视,总是带点牛奶面包,像一个社会局的志工去探视独居老人。真正断炊的时候,我黄昏出门散步,山径边有农人的菜田,长出田陌的野菜,随兴拔几把回家,也能煮汤。

    夏天的夜空,有时很蓝。我总是看见金星早早出现在离山棱很近的低空,然后月亮就上来了。野风吹着高高的树,叶片飒飒作响。老鹰独立在树梢,沉静地看着开阔的山谷。我独立露台,俯视深沉的老鹰。

⑺我细细在想,寂寞,是个什么状态;寂寞,该怎么分类? 

    有一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朋友们在我的山居相聚,饮酒谈天,十一时半,大伙纷纷起立,要赶下山,因为,新年旧年交替的那一刻,必须和家里那个人相守。朋友们离去前还体贴地将酒杯碗盘洗净,然后是一阵车马启动、深巷寒犬的声音。五分钟后,一个诗人从半路上来电,电话上欲言又止,意思是说,大伙午夜前一哄而散,把我一个人留在山上,好像……他说不下去。

    我感念他的友情温柔,也记得自己的答复:“亲爱的,难道你觉得,两个人一定比一个人不寂寞吗?” 他一时无语。

    寂坐时,常想到晚明张岱,他写湖心亭:“崇祯五年十二月,余住西湖。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拿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雾凇沆砀,天与雪、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

    深夜独自到湖上看大雪,他显然不觉寂寞----寂寞可能是美学的必要。但是,国破家亡、人事全非、当他在为自己写墓志铭的时候呢? 

     “蜀人张岱,陶庵其号也。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笑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

    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疏莨,常至断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

⒁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或许就可以消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或许只能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吧。

(1)、简要概括第一、二段的内容,并简析它在全文结构上的作用。

(2)、文章后半部分,作者联想到张岱,并引用其文章、墓志铭的意图是什么?

(3)、文章最后提到“有一种寂寞,也许只能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作者对这种寂寞持什么样的态度?试列举相关人物或实例谈谈你对这种“寂寞”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老屋情思

    狂风卷着暴雨,像无数条金色的鞭子,猛烈地抽打着门窗,不锈钢的防盗门嗡嗡地响,第六感觉告诉我,老家那老屋,这回是无论如何也保不住了。

    清明时节,我回到老家,给父母上完坟后,来到老屋的废墟旁边,目睹着老屋的残砖断瓦,默默感受着老屋淳厚温暖的泥土气息,我突然有一种现实被抽空的感觉,一种莫名的惆怅涌上心头。

    老屋究竟有多老?父亲没说过,我也没查过。我只知道从我懂事的时候起,我们这个李姓屋场就有新屋老屋之分,老屋比新屋地势稍高一些,中间隔着一口蒿笋塘。随着子孙的繁衍,房屋不断扩建,蒿笋塘被填平了,新屋和老屋便实行了无缝对接。老屋原来有上下两个堂屋,叔父成家后,上堂屋那边的房子给了叔父,父母和我们六兄弟住在下堂屋的三间房子里。

    对生长在城里的孩子们来说,老屋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它不过是傍山而建的一栋普通农舍,土墙青瓦,杉木门窗。既没有青山环绕,碧波荡漾的美景让人流连,也没有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供人欣赏,更没有叹为观止的文化古迹让人演绎,即使不倒,也卖不了几个钱。但是,在我们心中,感情这个东西是无法估价的,就像“儿不嫌母丑”一样,老屋不但寄托了父辈对儿女的福佑和期盼,而且也凝结了我们这代人的心血和汗水。老屋扩建的地基是我们一担担土从烂泥塘里填起来的;老屋的砖瓦,是我们挖土拌泥一口一块做出来的;老屋的木料,是我们一步一颤从几十公里路远的山里买来的。老屋的一砖一瓦,一木一梁都注入了我们的灵魂,它和父母连在一起,成了一种血浓于水的情节,不管你走多远,不管你漂泊多久,它都会牢牢牵住你的心。可是现在,它已经容不下“从前……”这样的故事了。

    老屋倒了,它倒得悲壮。

    它来到这个世上,本身就先天不足,没有钢筋的支撑、没有水泥的庇护,除了半截经过火炼的红砖外,几乎都是原生态。赤身裸体迎击狂风暴雨,霜刀雪剑。几十年来,尽管伤痕累累,它把眼泪藏在心中,屹立不倒。这次,它拖着摇摇欲坠的病体,与百年不遇的强敌决斗,终于倒下了。就像一个身受重伤的战士,面对力量比自己强大数倍的敌人,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打出了枪膛里最后一颗子弹,然后倒下了。他是英雄!

    老屋倒了,它倒得其所。

    它本是水田中肥土层下的一层粘土,被主人发现后挖掘出来打造成合适的形状,用到了合适的地方,便成了屋。为报主人知遇之恩,它以有限的空间,接纳和承载了主人一家三代人,在这里,它送走了两位坚持与自己相伴终身的老主人;在这里,它见证了少主们一个个成家立业,从为人子女到为人父母;在这里,它见证了第三代人的出生成长,然后看着他们一个个走出家门。它为主人一家付出了自己的一切,直至他们搬进新居才了无牵挂地倒下,它已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来之于土又归之于土,这是它最好的归宿。

    老屋倒了,它倒得刚义。

    老屋知道,它存在的价值,就是有人居住。“没人住,毋宁死”,这是它的生命信条。自从两位老主人去世后,它就知道自己的大限快到了,因为狭小的空间已经无法满足主人一家子孙繁衍的需要。它不想顶着落伍者的代号苟活于世,也不想用残缺不全的病体博得世人怜悯。“士为知己者死”,能够读懂自己生命密码的就是躺在不远处坡地上的两位老主人,于是,它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回归。

    老屋倒了,它静静地躺在大地母亲的怀里,与离它不远的二位老主人相依为伴,默默地注视着从这里出发四处闯荡的子孙后代。它带走了寂寞与忧伤,留下了质朴与纯真。它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把一股浓浓的乡情注入了它所承载过的游子心中,让你牵挂、让你眷恋、让你回归。这种乡情将伴你一生并延续子孙,直到永远。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逃跑

铁凝

    ①二十多年前,老宋从北部山区来到这个城市,这个剧团。

    ②老宋在团里的任务是传达、收发,兼烧一个开水锅炉。水烧开,老宋站在当院,亮起大嗓喊:“水开了!”喊是有称谓的。为了这称谓,老宋还颇费了心思:将全团干部演员职工家属统称为老师,这个称谓谁都不反感,无亲疏远近之嫌,无厚此薄彼之意。

    ③份外的事老宋也没少做。五楼的人们说,老宋,帮我把这罐煤气扛上去吧。三楼的人们说,老宋,我买的沙发来了,你给搭把手吧。一楼的妇女喜欢织毛衣,就喊,老宋,给我架着毛线。

    ④老宋沉默寡言的时候居多。唱小生的老夏算是他的好友,老宋只向老夏说一些家事。他的闺女,嫁的是一个更穷的地方的懒人。前几年那人忽然扔下老宋的闺女以及一个刚满月的孩子走了,不知去了哪里。闺女的日子很难,处处得老宋接济。

    ⑤光阴像箭一样。老夏要退了,老宋也更老了。他开始出错,但这团的人们念着他的为人和孤单,没有辞退他。直到有一天,老宋的腿不争气地真出了大毛病。老夏用自行车驮着老宋去医院.医生检查后说尽快手术吧,保腿要紧。老宋问得多少钱,医生说,一万五左右。老宋对老夏说,咱们回去吧。

    ⑥老夏走家串户,挨门敛钱,为老宋筹集到一万五千八百六十二元人民币。老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身子像坠入云中。老宋数了一夜钱,即便一张两块的旧票,压在掌上也沉甸甸的。老宋数完钱就开始想心事,难道真的要把刚刚数过的这些东西都扔给医院吗?他决心不再相信这条肿得檩梁似的左腿是条病腿,为了证实自己的见解,他做起了演员练功的高难动作,形态虽然怪诞,却是悲壮。这些动作将老宋折腾得激动不已,直到他稀哩哗啦摔在地上。

    ⑦传达室的灯亮了一夜。

    ⑧第二天,老宋从这个剧团和这个城市消失了。

    ⑨老夏终于气愤起来,团里的老师们也气愤起来,老宋的不辞而别显然是愚弄了他们。老夏想起当年老宋来是靠了一个亲戚的介绍,那亲戚住本市。亲戚说,不瞒你说,他回老家第二天就去县医院把腿锯了,那儿便宜,两千不到。剩下一万多又有什么不好?一个乡下人,又是穷闺女,又是穷外孙。老夏没有再矫情,只是愤怒难平,疑惑难平。

    ⑩不久,团里有人从北部山区演出回来,告诉老夏说在新开发的一个旅游景点看见老宋了,老宋坐在一个小铁皮房子里卖胶卷。老夏决心去亲眼目睹那逃逸的老宋的现状,用这亲眼目睹来刺激起对方的尴尬、难堪和愧疚。

    ⑪他很快就发现,在一个小铁皮屋子旁边,老宋拄着双拐,正指挥一个健壮的年轻人卸货,左腿那儿空着。老夏心中涌上一股酸涩,一时竞想不好到底该不该去和老宋打招呼。

    ⑫老宋也看见了老夏,木呆呆地愣在那里。突然间,老宋撒腿便跑,他那尚是健康的右腿拖动着全身,拖动着双拐奋力向前;他佝偻着身子在游人当中冲撞,如一只受了伤的野兽;他的奔跑使老夏眼花缭乱,恍惚之中也许跟头、旋子、飞脚全有,他跳跃着直奔一条山间小路而去,眨眼之间就没了踪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个人的名字

刘亮程

    人的名字是一块生铁,别人叫一声,就会擦亮一次。一个名字若两三天没人叫,名字上会落一层土。若两三年没人叫,这个名字就算被埋掉了。上面的土有一铁锨厚。这样的名字已经很难被叫出来,名字和属于他的人有了距离。名字早寂寞地睡着了,或朽掉了。名字下的人还在瞎忙碌,早出晚归,做着莫名的事。

    冯三的名字被人忘记五十年了。人们扔下他的真名不叫,都叫他冯三。

    冯三一出世,父亲冯七就给他起了大名:冯得财。等冯三长到十五岁,父亲冯七把村里的亲朋好友召集来,摆了两来酒席。

    冯七说,我的儿子已经长成大人,我给起了大名,求你们别再叫他的小名了。我知道我起多大的名字也没用——只要你们不叫,他就永远没有大名。当初我父亲冯五给我起的名字多好:冯富贵。可是,你们硬是一声不叫。我现在都六十岁了,还被你们叫小名。我这辈子就不指望听到别人叫一声我的大名了。我的两个大儿子,你们叫他们冯大、冯二,叫就叫去吧,我知道你们改不了口了。可是我的三儿子,就求你们饶了他吧。你们这些当爷爷奶奶、叔叔大妈、哥哥姐姐的,只要稍稍改个口,我的三儿子就能大大方方做人了。

    可是,没有一个人改口,都说叫习惯了,改不了了。或者当着冯七的面满口答应,背后还是冯三冯三的叫个不停。

    冯三一直在心中默念着自己的大名。他像珍藏一件宝贝一样珍藏着这个名字。

    自从父亲冯七摆了酒席后,冯三坚决再不认这个小名,别人叫冯三他硬不答应。冯三两个字叙进耳朵时,他的大名会一蹦子跳起米,把它打出去。后来冯三接连不断灌进耳朵,他从村子一头走到另一头,见了人就张着嘴笑,希望能听见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可是,没有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冯三就这样蛮横地踩在他的大名上面,堂而皇之地成了他的名字。夜深人静时,冯三会悄悄地望一眼像几根枯柴一样朽掉的那三个字。有时四下无人,冯三会突然张口,叫出自己的大名。很久,没有人答应。冯得财就像早已陌生的一个人,五十年前就已离开村子,越走越远,跟他,跟这个村庄,都彻底的没关系了。

    为啥村里人都不叫你的大名冯得财,一句都不叫。王五爷说,因为一个村庄的财是有限的,你得多了别人就少得,你全得了别人就没了。当年你爷爷给你父亲起名冯富贵时,我们就知道,你们冯家太想出人头地了。谁不想富贵呀。可是村子就这么大,财富就这么多,你们家富贵了别人家就得贫穷。所以我们谁也不叫他的大名,一口冯七把他叫到老。

    虚土庄没有几个人有正经名字,像冯七、王五、刘二这些有头面的人物,也都一个姓,加上兄弟排行数,胡乱地活了一辈子。他们的大名只记在两个地方:户口簿和墓碑上。

    你若按着户口簿点名,念完了也没有一个人答应,好像名字下的人全死了。你若到村边的墓地走一圈,墓碑上的名字你也不认识一个。似乎死亡是别人的,跟这个村庄没一点关系。其实呢,你的名字已经包含了生和死。你一出生,父母请先生给你起名,先生大都上了年纪,有时是王五、刘二,也可能是路过村子的一个外人。他看了你的生辰八字,捻须沉思一阵,在纸上写下两个或三个字,说,记住,这是你的名字,别人喊这个名字你就答应。

    可是没人喊这个名字,你等了十年、五十年。你答应了另外一个名字。

    起名字的人还说,如果你忘了自己的名字,一直往前走,路尽头一堵墙上,写着你的名字。

    不过,走到那里已到了另外一个村子。被我们埋没的名字,已经叫不出来的名字,全在那里彼此呼唤,相互擦亮。而活在村里的人互叫着小名,莫名其妙的为一个小名活着一辈子。

(节选自《虚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文学类文本阅读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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