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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师大版语文九年级上册第六单元第12课《李逵见宋江》同步练习

爽直天真是李逵的性格特点之一。可在本文所节选的故事中他为什么要接连撒谎、使赖呢?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海底漫步

儒勒·凡尔纳

       ①鹦鹉螺号的侧门开启,一线微弱的光照着我们,我们的双脚踏上了海底。

       ②尼摩艇长走在前头,他的同伴在我们身后紧跟。我们穿着沉甸甸的防水服。这衣服是橡胶的,不是缝制的,能经受得住强大的压力,恍如一副既柔软又坚固的甲胄。上衣有铜片支撑,构成一个护胸甲,保护胸部免受海水重压,使肺部得以顺畅呼吸。衣袖与手套连在一起,手套很柔软,手可以活动自如,与那些未经改进笨重难看的无袖外套护身衣、海洋服相比,这种潜水服的确很高端前卫。

       ③阳光一直照射到水下30尺的海底,其穿透力令我惊讶,海水颜色渐渐变淡。我们走在一片细沙上,沙地平滑,没有褶皱,犹如一面真正的反光镜,执拗地将阳光折射开去。这细沙平原仿佛无边无垠,我的足迹在水的压力下,渐渐消失。一会儿过后,远处似有何物,影影绰绰映入我的眼帘。我辨识出来,那是一些漂亮的岩石。

       ④岩石上的花草、胚芽、贝壳、珊瑚虫被折射光一照,颜色发生轻微变化,呈现出七彩光来,犹如善用色彩的画家的调色板,真是海中奇景,让人大开眼界。

       ⑤尼摩艇长不断地向我们打手势,催促我继续往前走。过了一会儿,海底有变化,细沙平原消失,脚下踩到的是一片黏糊糊的泥沙。然后,我们又经过一片海藻地,这是一种未被海水冲走的深海植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这片纤维密实的草坪,踩上去软软的,堪与手工织成的最柔软的地毯相媲美。这些绿色植物不仅在我们的脚下连成一片,而且还在我们头顶飘动着,我们眼前呈现的是一条海生植物构成的绿廊。

       ⑥我们离开鹦鹉螺号将近一个半小时了,时近晌午,我发现阳光已经直射下来,不再折射。这时候,海底地面明显地往下斜去,我们已经下到水下100米深处,所受到的压力为10个大气压。然而,我却没有感到有巨大压力,因为潜水服正是为适应这种情况而制作的。

       ⑦行到300米深处时,我仍然能见到阳光,但光已经很微弱了。在不远处突显出的一堆堆模模糊糊的身影,尼摩船长告诉我,我们来到了克雷斯波岛的森林。森林中全都是高大的巨型乔木,林间空地,寸草不见;丛里的灌木枝条既不沿地蔓延,也不向下弯垂;树枝全都不向水平方向伸展,所有的枝条都往上长,深向洋面。所有的细茎,所有的带状叶子,无论是多细多薄,全都像铁丝一般地挺直。

       ⑧过了一会儿,我便习惯了这种奇特的排列,也习惯了我周围包裹着我们的黑暗。艇长发出信号,示意大家休息。我像所有潜水者一样,感觉特别困,因此,不一会儿功夫,我的眼皮便撑不住了,无法抗拒地陷入了半睡眠状态。

                                                                                                                                                                            (选自《海底两万里》,有删改)

阅读《与太阳赛跑》一文,完成下列小题。

       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回家,看到天边的夕阳正要沉落,晚霞一道一道从山谷升起。

       “我要和太阳赛跑,要在太阳没有下山以前跑回家。”我心里有一个声音说。

       然后,我拔足狂奔,一刻也不停歇地跑回老家的三合院。我站在大厅的红门外时,夕阳还露出最后的一角,迷离的光影映着红门上的狮头钢扣。

       我安静地站在厅前,看夕阳一分一分地沉到山的背面,心里涨满了感动,跑进厨房对正在生火炊饭的母亲说:“我跑赢太阳了,我跑赢太阳了。”

       接下来,我的小学时代几乎都是在与太阳赛跑,在夕阳未落前返家,欣赏着蕉园上那绝美的落日。我对生命的美感就是从那时有的,我觉得如果不比时间跑快一步,就没有空间、也没有心情享受落日的美景了。

       只是,生命的悲情是,我们自以为比时间快一步,但岁月也很快地被时光掩埋。

       对人生高远的目标,虽然我们也曾像与太阳赛跑时一样地奔赴前程,有时站在红门前微笑,以为赢过了什么,但夕阳总是在我们微笑时,依然沉落。

       当然,如果我们悲哭,它还是要沉落的。

       因此,任何的奔赴与企求都带着一些虚妄的本质吧!还不如回到这当前的一刻,以全身心投注于每一个变化之中,在因缘的变化中顺应、无憾、欢喜。

       到了四十岁,可能说不出“我跑赢太阳了”这样有豪情的话。

       但是,每天我起床的时候,对着镜子的第一件事就是对自己的影像说:“晦!让我们今天来为生命创造一点什么吧!”

       每天,都含着笑意,来与宇宙时空的无情、与岁月生命的多变,共同运转,那么在大化中,也会有江上明月,山间清风,岸边垂柳那样的美景,不断地映现。

       我,宁与微笑的自己做拍档,不要与烦恼的自己同住。

       我,要不断地与太阳赛跑!不断穿过泥泞的田路,看着远处的光明。

                                                                                                                                                                 (选自《智慧背囊》第9辑作者 林清玄)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市花:昔日素馨今日木棉

在广州人心目中,公认的千年市花是淡雅柔美的素馨、百年市花为英雄豪迈的木棉。

坊间“市花”素馨艳压千年

    《本草纲目》里说,素馨“枝干袅娜,叶似茉莉而小,其花细瘦四瓣”。素馨原名“耶悉茗”,早早从西域漂洋过海来到广州,自秦汉年间到清末,两千年来占尽了广州人的宠爱。旧时的广州城西和珠江南岸,有专门种植素馨花的“花田”。

    公元前196年,开越大夫陆贾出使岭南时,就发现岭南不分男女老幼,个个都爱以鲜花簪头,而他们戴得最多的就是素馨花。唐宋年间,城西花地渐得开发,出现了成片成片的花田,花农种得最多、卖得最多的还是素馨。明代,广州的各大城门口开始有了花市,用清初大儒屈大均先生的话来说,这些花市“所卖止素馨,无别花,亦犹洛阳但称牡丹曰‘花’也,富者以斗斛,贫者以升量”,每天要卖出几百担之多。屈先生的话或许夸张了些,但说素馨是城门花市当之无愧的主角,谁也无异议。直到清代中期,“珠悬玉照”的素馨花田仍是许多诗人笔下最美的风景,女孩儿戴在头上的素馨花梳、美容用的素馨油、装点家居的素馨花碟、过节点的素馨灯、喝的素馨茶……至今为人津津乐道,怀想不已。

    想象一下,在这两千年间,不管哪朝哪代,如果官方有兴趣来评选一下市花,老百姓定会投票给素馨。素馨是老广州最悠久、最美丽的花事记忆,是当之无愧的古代民间“市花”。

建市后木棉首膺市花殊荣

    素馨虽在广州得宠两千年之久,但从清末开始,随西洋花卉、新式饰品与合成香品潮水般涌入广州,便失宠了,到了今日,几乎被人遗忘。现在,提起市花,我们想到的肯定是木棉。其实,从古至今,木棉也深得广州人的喜爱。据史料记载,早在汉代,岭南先民就用木棉花絮纺出了洁白如雪的“广幅布”。盛唐年间,越秀山麓广种木棉,花开时节,满城男女老少都喜欢来此踏青,还有文人写下了“木棉花上鹧鸪啼,木棉花下牵郎衣。欲行未行不忍别,落红没尽郎马蹄”的诗句,令人回味无穷。

    木棉花被称为“英雄花”,最早出自400多年前抗清志士陈恭尹的《木棉花歌》,直入云霄、火烧天际的木棉花让他感慨万千,于是他挥笔写下“粤江二月三日来,千树万树朱华开……覆之如铃仰如爵,赤瓣熊熊花有角。浓须大面好英雄,壮气高冠何落落……”的千古名句,木棉“英雄花”的形象就此定格,并流传至今。

    1921年,广州建市,成为全国第一个采用现代市制的城市;1928年,掀起评选“市花”活动,在这之前,木棉“英雄花”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广州各新式学校的校徽,就多以木棉为标志。评选活动一开始,市民对木棉花的呼声最高,官方遂于1929年初宣布木棉为“市花”,一来顺应民意,二来,木棉“英雄花”的形象,与广州民众勇敢无畏的精神最为契合,这也是木棉第一次在广州荣膺“市花”之殊荣。

“英雄花”木棉二度加冕

1982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初沐之时,广州再次在全市范围内举行市花评选活动。花城市民热情高涨,推荐的候选花卉有58种之多,最终,木棉以75.9%的支持率,被选为市花。其广为流传的“英雄花”形象,1929年首膺“市花”的殊荣,花可入药、花絮可纺棉、木材是栋梁的多重价值,都是它力压群芳、众望所归的理由。

    拥有市花冠冕的木棉,与广州人的生活形影不离。许多骑楼的花窗上,雕刻着它的倩影;电视台与航空公司,以它为标志;红棉牌吉他、红棉牌凉果、红棉牌自行车、红棉牌红糖等本土产品曾是几代广州人的美好记忆,如今借由电子商务,木棉再次进入年轻人的视野。

(选自《广州日报(2019年1月7日)》,有改动)

【链接一】

    要成为市花,至少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能够适应当地的环境特征并生长良好,其次则是要具备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能够代表城市形象。

    大多数城市确立市花的过程都有一套比较规范而民主的程序。通常先经过市人大常委决定开展评选活动,然后广泛征集备选方案,结合专家推荐、群众投票、部门讨论等方式,最终通过确定。在此过程中,政府机关和普通市民均有同等的参与及发言的权利。因此,最终选择的结果是有着广泛的大众基础的,使得所选植物的象征意义上升为地区的文明标志和文化象征。

(选自网络)

【链接二】

    园林设计师吕兆球表示:“我赞成重定素馨为广州市花。”理由是:素馨进入广州已有二千余年,从南汉至民国,在民俗文化上,深深影响每一个广州人,在大量的地方文献及现存相关地名、实物中均有印证。

    博友“夏墨生”说:伴随广州人亲密生活了2200年,有极其丰富、深厚、独特文化历史沉淀的素馨花,早已是特殊意义的“广州人”,她极其丰富的内涵和沉淀可以让各种各样的公众广泛参与、品味、体验,她有责任也有能力以全新的姿态成为广州形象新符号。

(选自网络)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人生没有永远

杨绛

    ①自从迁居三里河寓所,我们好像跋涉长途之后,终于有了一个家,我们可以安顿下来了。

    ②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身一变,可变成好几个人。例如阿瑗小时才五六岁的时候,我三姐就说:“你们一家呀,圆圆头最大,钟书最小。”我的姐姐妹妹都认为三姐说得对。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阿瑗常说:“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我又变为最大的。钟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瑗都是好学生,虽然近在咫尺,我们如有问题,问一声就能解决,可是我们决不打扰他,我们都勤查字典,到无法自己解决才发问。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我们母女把他当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

    ③他们两个会联成一帮向我造反,例如我出国期间,他们连床都不铺,预知我将回来,赶忙整理。我回家后,阿瑗轻声嘀咕:“狗窠真舒服。”有时他们引经据典的淘气话,我一时拐不过弯,他们得意说:“妈妈有点笨哦!”我的确是最笨的一个。我和女儿也会联成一帮,笑爸爸是色盲,只识得红、绿、黑、白四种颜色。其实钟书的审美感远比我强,但他不会正确地说出什么颜色。我们会取笑钟书的种种笨拙。也有时我们夫妇联成一帮,说女儿是学究,是笨蛋,是傻瓜。

    ④我们对女儿,实在很佩服。我说:“她像谁呀”钟书说:“爱教书,像爷爷;刚正,像外公。”她在大会上发言,敢说自己的话,她刚做助教,因参与编《英汉小词典》,当了代表,到外地开一个极左的全国性语言学大会。有人提出凡“女”字旁的字都不能用,大群左派都响应赞成。钱瑗是最小的小鬼,她说:“那么,毛主席词‘寂寞嫦娥舒广袖’怎么说呢”这个会上被贬得一文不值的大学者如丁声树、郑易里等老先生都喜欢钱瑗。

    ⑤钱瑗曾是教材评审委员会的审稿者。一次某校要找个认真的审稿者,校方把任务交给钱瑗。她像猎狗般嗅出这篇论文是抄袭。她两个指头,和钟书一模一样地摘着书页,稀里哗啦地翻书,也和钟书翻得一样快,一下子找出了抄袭的原文。

    ⑥一九八七年师大外语系与英国文化委员会合作建立中英英语教学项目,钱瑗是建立这个项目的人,也是负责人。在一般学校里,外国专家往往是权威。一次师大英语系新聘的英国专家对钱瑗说,某门课他打算如此这般教。钱瑗说不行,她指示该怎么教。那位专家不服。据阿瑗形容:“他一双碧蓝的眼睛骨碌碌地看着我,像猫。”钱瑗带他到图书室去,把他该参考的书一一拿给他看。这位专家想不到师大图书馆竟有这些高深的专著。学期终了,他到我们家来,对钱瑗说:“Yuan,you worked me hard”,但是他承认“得益不浅”。师大外国专家的成绩是钱瑗评定的。

    ⑦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钟书认为“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学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

    ⑧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

    ⑨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⑩人间也没有永远。

    ⑪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

    ⑫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雨中的男孩

葛昕旭

    春鳅夏鳝冬至狗。老天爷也知道这几天该吃狗肉了,天气骤然地就冷了下来。

    晚上,坐在值班室里,看着窗外纷纷扬扬的细雨,同事们想吃狗肉的念头一下就活蹦乱跳地冒了出来。有了念头,第二天,我就和一位同事去山下寻狗。谁知,我们走了几户农家,却一直没有结果。我们知道,喂大一条狗不容易,农民和狗早已有了感情,不是有特别紧要的事情,谁也舍不得卖。但我们不死心,继续在村里寻找。

    又走了几户农家,终于,在最偏远的一户里,我们看见了一条壮实的本地土狗。那土狗的样子,特别惹人喜欢。我们找到狗的主人。主人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大约四十岁左右,但一脸的皱纹,却跟树杈子没两样。当我们上前说明来意,农民的头立马就摇得像拨浪鼓。我回头看了一眼同事,摊摊手,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此时,同事的两眼,正死死地盯着那条土狗。我回过头,看了一眼农民,说了一个平时我连想也不敢想的价钱。

    农民先是一愣,随后看了看屋里,顺着农民的目光,我们看见屋里的床上躺着一位面容憔悴的妇女。那妇女干生生的脸上,竟没有一点儿肌肤应有的光泽。我知道农民的心动了。看来还是钱能通神。我的脸上,溢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这时,农民再次看了一眼床上躺着的妇女,取下嘴里含着的烟杆,走到了拴狗的柱子前。我接过拴狗的绳子时,农民的儿子放学走进了院子。农民的儿子十岁左右,虽说穿得有点破,却是一个长得很阳光的小男孩。

    男孩听说我要买狗,一下呆住了。片刻,男孩反应过来,蹲下身子,一把抱着狗,嘴里大喊着不卖不卖!农民看男孩的样子,身子僵了僵,也慢慢地蹲下去。农民在男孩的耳边不停地说着什么。男孩双手抱着狗,瞬间,一串串泪珠,就在男孩的脸上,落雨一样地婆娑了起来。

    我和同事愣在那里,不知所措。那天,我和同事牵着狗上山时,谁也没说话。

    回到站里,看见狗,站里的同事全欢呼雀跃起来,整个小站一下就焕发了生机。我把狗拴在厨房门口的树上,一个人悄悄地回了宿舍。

    谁知,吃过晚饭,同事跑来说,狗不见了!我一听,翻身起床,到拴狗的地方一看,狗是扯断绳子跑的。我知道,狗肯定又跑回去了,狗是通灵性的,认识路。

    此时,雨,忽然大了起来。

    回到值班室,听着外面越来越大的雨声,想到丢失的狗,同事们开始互相埋怨。坐在那里,我没说话,脑中闪现的,是小男孩抱着狗流泪的样子。忽然,门外传来了汪汪的两声狗叫。我心里一惊,跑出门看,上午的男孩,牵着狗,站在门口,浑身被雨水淋得透湿。

    男孩看见我,脸上露出一丝憨厚的笑容,说,叔叔,你们买的狗跑回了我家,我爸叫我给你们送来。说完,男孩把手中的绳子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站在那里,傻了似的,目光虚虚的不敢去碰男孩的眼睛,心里的愧疚软软地堵着,就像泡了水的豆子,胀胀的透不过气来。好一会儿,反应过来,我忙叫男孩进屋坐坐。

    男孩把绳子塞到我手中后,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转过身,跑入雨中。

    屋里的同事愣在了那里,谁也不说话。

    第二天,杀狗的师傅上山时,狗,早已不知了去向。

(原载2010年2月8日《文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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