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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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期末测试卷

阅读【甲】、【乙】两段文言文,回答后面的问题。

【甲】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稀、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乙】

高祖曰:“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项氏所以失天下者何?”高起等对曰:“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与天下同利也。项羽妒贤嫉能,战胜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高祖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吾不如韩信。此三杰,吾能用之。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

(《史记·高祖本纪》节选,有删改)

【注】①高祖:指汉高祖刘邦。②高起:高祖的臣子。③略:攻占。④天下:这里指刘邦的部属。⑤子房:西汉谋士张良。⑥连:率领。

(1)、解释下列句子中划线的词语。

①事无大小,以咨之

②性行淑均,畅军事

③战胜而不人功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列句子。

①先帝称之日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②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

(3)、下面对甲、乙两文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甲文中诸葛亮两次提到“先帝”,是希望刘禅谨记先帝遗志,谨遵先帝安排,言辞恳切,拳拳之心溢于言表。 B、乙文中,司马迁通过对话描写,将高祖取胜与项羽失败进行对比,刻画了高祖睿智英明的形象。 C、甲文中诸葛亮向刘禅举荐郭攸之、费袜、董允等管理“营中”之事,向宠管理“宫中”之事,安排得十分细致周到。 D、乙文中高祖非常有自知之明,他能够很清晰地认识到张良、萧何、韩信各自的长处,并让他们各得其所。
(4)、诸葛亮和高祖在用人方面,有何相同和不同之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下题。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诞生了。钱学森兴奋极了。就在那年的中秋节(新中国诞生的第六天),钱学森夫妇心中萌发起一个强烈的念头:回到祖国去,为新生的祖国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1950年7月,已经下定决心返回祖国的钱学森,会见了主管他研究工作的美国海军次长,告诉他准备立即动身回国。这位次长大为震惊。他认为:“钱学森无论在哪里都抵得上五个师。”他曾经说:“我宁肯枪毙他,也不愿放他回中国。”

       1950年8月,钱学森预购了机票,准备搭乘加拿大太平洋公司的飞机离开美国。他辞去了美国洛杉矶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超音速实验室主任和这个学院“古根海姆喷气推进研究中心”负责人的职务。与此同时,他已将许多科学书籍和研究工作笔记装好箱,交给美国搬运公司启运回国。

      就在这时,他突然接到美国移民局的通知。移民局不准他离开美国,并以判刑和罚款加以恐吓!还搜查扣压了他全部科学书籍和笔记本,诬蔑他企图运送机密科学文件回国。

      那时,中美在朝鲜战场正处于交战的敌对状态。美国正盛行法西斯式的麦卡锡主义。

      钱学森的回国决心触怒了美国当局。1950年9月9日,钱学森突然被联邦调查局非法逮捕,

      送到特米那岛上的一个拘留所关押了15天。15天的折磨,使他的体重下降了30磅。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枫叶礼赞
                                                                                                       叶孟
        我爱枫叶,因为它红得深浓,红得艳丽。
        多少年来,一想到秋,我首先就会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就会想到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就会引发许多联想和感慨。在萧瑟的秋天,枫叶红得那么动人,不能不使我心驰神往。  
        在北京,重阳节过后到香山看枫叶,正是很好的时节。过去的文人骚客,在这样的时候,往往骑一头小毛驴儿,慢慢地出了西直门,一步一颠直往西边走去。到了碧云寺一带,就渐入佳境,像喝了一杯花雕酒一样,陶醉于枫叶那鲜艳的色彩,流连忘返。有时,他们还会即景遣兴,吟诗作赋。我虽没有这样闲散的雅兴,但我也爱枫叶。没有别的,爽直一点儿说,就是因为她红!
        秋冬之交,正是吃萝卜的时候。夜晚的街头,常常传来“萝卜赛梨”的清脆叫卖声,引诱你不得不去买一个尝尝。萝卜有“红到心”的别称,可是它的内心是不是红的,还得等到剖开之后才见分晓。这哪里赶得上枫叶。枫叶是那么直接、那么毫不遮掩地展现自己的色彩。枫叶敢于红,红得有气魄。
枫叶之可爱,还在于当别的叶儿经秋枯落时,她偏偏红得艳丽。她耐得住风霜交加,经得起秋之摧残,战西风而不怯,披严霜而愈丽,显露出无畏无惧的神采。单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们赞美。
        有人说,枫叶虽红,可毕竟是到了肃杀的秋天。《董西厢》中有一警句:“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以枫叶吟离别,把枫叶比做血,这是随人的心情而生发的。但在我看来,说肃杀也好,比做血也好,都还是在于秋,而不是在于枫叶;把枫叶之红比做血,这是因为她抗得住肃杀之气啊!
        枫叶也并不因为红而孤独。你看,去香山看红叶的人那么多;而且,东篱黄菊,山涧青松,挺拔的竹,清香的梅,或跟她同时,或相继绽放,都与枫叶相伴,在耐寒抗冷中各显风采。
        一想到秋,我就想到枫叶,想到枫叶,往往使我又联想到那些在各个岗位上勇于克服困难、敢于展示自我的劳动者。他们抗严寒,战酷暑,奋战在各条战线上;他们不畏艰难,勇于奉献,弘扬了时代的精神。他们尽管很普通,却是我们时代的英雄。我觉得,用枫叶来比喻这样的英雄人物是再恰当不过了。
        我礼赞枫叶,我爱她斗西风血点儿红!
                                                                                                                                                                                    (选自《名家咏物100篇》,有改动)

阅读《谈自立》一文,回答下列各题。

谈自立

       ①常言说:大树底下好乘凉。然而庇护在大树底下的小树苗是长不成参天大树的。同样,人也是如此,要想成才,先得自立。

       ②自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只有自立才能有发展的前途。世界著名的大发明家爱迪生的自立本领就很强。他十三、四岁时为了建造实验室,常常到车站卖报,同时还在自己的后院里种植蔬菜,收获时再拿到市场上去卖。他用这些钱为自己建造了一间实验室,在此基础上他的发明也层出不穷。由此可见,自立对一个人的成功多么重要。

       ③相反,一个人如果不自立,样样都依赖别人,那么他是不会成大器的。球王贝利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能成为球王,而我的儿子是不会成为球王的。”他说的话是有道理的。贝利能成为球王是因为他有很强的自立本领,而他的下一代却在富足的环境下产生了依赖的心理,缺乏吃苦的精神,这就决定了球王的儿子永远成不了球王。

       ④球王贝利认识到了这一点 , 可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庇护子女的现象却十分严重。含辛茹苦的家长们为子女样样操心,尽力为子女减轻一切负担,然而这却使不少少年养成了过度依赖的坏习惯。殊不知我们当代的少年是跨世纪的一代,肩负着历史的重任。视子如宝的家长们,你们应该还自己子女一份自由,让他们自立,为他们将来建设祖国打下基础。

       ⑤自立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想成才的青年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摆脱别人的庇护去自立吧!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顶碗少年

赵丽宏

    有些偶然遇到的小事情,竟会难以忘怀,并且时时萦绕于心。因为,你也许能从中不断地得到启示,悟出一些人生的哲理。

    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有一次,我在上海大世界的露天剧场里看杂技表演,节目很精彩,场内座无虚席。坐在前几排的,全是来自异国的旅游者。优美的东方杂技,使他们入迷了。他们和中国观众一起,为每一个节目喝彩鼓掌。

    一位英俊的少年出场了。在轻松优雅的乐曲声里,只见他头上顶着高高的一叠金边红花白瓷碗,柔软而自然地舒展着肢体,做出各种各样令人惊羡的动作,忽而卧倒,忽而跃起……碗,在他的头顶摇摇晃晃,却总是掉不下来。最后,是一组难度较大的动作———他骑在另一位演员身上,两个人一会儿站起,一会儿躺下,一会儿用各种姿态转动着身躯。站在别人晃动着的身体上,很难再保持平衡,他头顶上的碗,摇晃得厉害起来。在一个大幅度转身的刹那间,那一大摞碗突然从他头上掉了下来!这意想不到的失误,让所有的观众都惊呆了。

    台上并没有慌乱。顶碗的少年歉疚地微笑着,不失风度地向观众鞠了一躬。一位姑娘走出来,扫起了地上的碎瓷片,又捧出一大摞碗,还是金边红花白瓷碗,整整十只,一只不少。于是,音乐又响起来,碗又高高地顶在了少年头上。少年沉着地重复着刚才的动作,依然是那么轻松优美,紧张不安的观众终于又陶醉在他的表演之中。到最后关头了,又是两个人叠在一起,又是一个接一个艰难的转身,碗,又在他头顶厉害地摇晃起来。观众们屏住气,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头上的碗……眼看身体已经转过来了,几个性急的外国观众忍不住拍响了巴掌。那一摞碗却仿佛故意捣蛋,突然跳起摇摆舞来。少年急忙晃动脑袋保持平衡,可是来不及了。碗,又掉了下来。

    场子里一片喧哗。台上,顶碗少年呆呆地站着,脸上全是汗珠,他有些不知所措了。还是那一位姑娘,走出来扫去了地上的碎瓷片。观众中有人在大声地喊:“行了,不要再来了,演下一个节目吧!”好多人附和着喊起来。一位矮小结实的白发老人从后台走到灯光下,他的手里,依然是一叠金边红花白瓷碗!他走到少年面前,脸上微笑着,并无责怪的神色。他把手中的碗交给少年,然后抚摩着少年的肩,轻轻摇了摇,嘴里低声说了一句什么。少年镇静下来,手捧着新碗,又深深地向观众们鞠了一躬。

    音乐第三次奏响了!场子里静得没有一丝声息。一些女观众,索性捂住了眼睛……

    这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拼搏!当那叠碗又剧烈地晃动起来时,少年轻轻抖了一下脑袋,终于把碗稳住了。全场响起了暴风雨般的响声。

    在以后的岁月里,不知怎的,我常常会想起这位顶碗少年,想起他那一次的演出;而且每每想起,总会有一阵微微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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