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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易错题 难易度:普通

《语言文字应用》人教版语文选修第一单元《走进汉语的世界》第1课《美丽而奇妙的语言——认识汉语》同步练习

下面对现代汉语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型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B、方言是同一种语言在不同地域的分支。汉语就有许多方言,如北京话、上海话、东北话、山东话、壮族话等。 C、作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普通话也是一种方言,与其他方言是兄弟姊妹关系,但又不同于其他方言,是一种最具影响力和模范作用的权威方言,是我国各民族的通用语言。 D、各地方言在读音、词语和语法结构上都存在许多差异,彼此之间很难听懂,必须有一种共同语才能使不同地域的人相互沟通和交际。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后面的题。

    炫 车

     盐 夫

    我曾在4S店做过汽车销售员。

草原上老牧民巴音的越野车就是那时买的。从前草原上沙尘暴多,现在退耕还林、以经济林拉动治沙工程,生态与植被得到好转,出现了大片沙柳、沙棘林与草场,沙尘暴已不多见了。即便这样,老牧民巴音还是要选择一个阳光更灿烂、风儿像丝绸一样轻柔的好日子,与老伴高娃坐上马车一起来到城里。

那一日,天气的确很好,但老牧民巴音的运气一点也不好,进了城就被警察罚了款,内心很窝火。他一路上嘀咕不休——啥时撞红灯了?红灯在电杆顶上,跳起来还差好几米远呢!有人听到巴音的嘀咕就噗噗笑,巴音就更生气了,啪,甩了一响鞭,马就得得跑开了。巴音与马车到达4S店时,已是后晌的事了。他把马儿系在店旗杆上,从车厢里甩下一只旧麻袋。巴音的马儿不习惯城里的生活方式,笼头套子还没卸下,尿液就哗啦啦湿了一片地。保安哈尔巴拉挥着电棍上来了,吼叫着把马儿牵走。草原上牧民都是硬汉子,狼群都不怕,还怕什么电棍,巴音与哈尔巴拉就他一言你一语斗起嘴来了。

我从没见过胡须花白的巴音,但一眼就知道巴音不同一般的牧民,巴音的麻袋里一定不是地瓜或者收来的旧酒瓶。我出来了,先给保安哈尔巴拉敬烟,谎称巴音是远房表叔,然后把水泥地面拖洗得干干净净。这样,我就取得了巴音的信任,巴音指指麻袋说,就买你店里车子。麻袋里,果然都是人民币。老牧民巴音的生意可是个大生意,他一次就买下两辆越野车。巴音买车也不讲究,就是要动力强,前后驱动,适合在草原上开的那种车就行,但有一个附加条件,4S店得有人把车送到草原上——骑马、打猎、放牧,巴音是好把式,种沙柳、沙棘也是能手,但不懂驾驶,他的两个儿子会开车却又都不在草原。

巴音的蒙古包在草原深处。草原上的落日很迟,到了他家时,天边一丝晚霞也没有了,我与司机忙着要回鄂尔多斯,但好客的巴音与他老伴死活不让走,杀了羊,还请来三个好邻居一起喝酒,酒一直喝到月亮西斜,次日太阳升老高了,这才摇晃着离开巴音的蒙古包。之后,巴音一直没再与我联系。但我还是与巴音通了一次电话,询问一些车况方面的问题。巴音似乎对两辆车相当满意,在电话那一头,一个劲夸说,好着呢,好着呢!

三个月后车辆保养期到了,我又去了一趟草原。

在草原上,远远地,看到有两匹马拉着一辆越野车在慢慢行进。赶到前面一看,牵马的正是老牧民巴音。我停下车与巴音打招呼,出故障了?巴音摇摇头。没故障咋用马拉啊?我又问。巴音不吭声,依然牵马前行。一个看热闹的大孩子笑开了,他说出了一个秘密。越野车买回来之后,巴音从没有把车开出去一次,早晨太阳出来时,他会把车从车库里推出来,晚上太阳落山时,他与老伴又会把车推进车库,天天如此,一天不落。就在前半晌,从来没发生过的事情发生了,越野车被巴音推着启动了,呼地冲出了车库,在草地上飞驰而去。巴音忙跨上马背,在后面紧紧追赶,手里甩着套马绳,套了好几次也没套中,最后车轮陷在沙坑里,这才熄火停下来……听到这里,我笑了,巴音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有车为什么不开呢?我问巴音。巴音没有直接回答问题。在蒙古包里,他一边喝着马奶茶,一边讲述草原上的故事。从前的草原没有现在这样翠绿、富裕,草地沙化,风暴三天两头刮,治沙、恶化、再治沙、再恶化,最多一年沙尘暴就刮了七十多次,死了大批牲畜。就是那一年,很多牧民都离开草原出外谋生了。老牧民巴音不走,他坚定地留下来了,但他的两个儿子却都离开草原了,这一去就是六年多。临走时,父子还吵了一架,两个儿子发誓再也不回草原上了。巴音喝一口马奶茶继续说,草原是有灵性的,你对她好,她也会对你好的,草原其实满地都是黄金。他的两个儿子至今没回来,但巴音十二分相信,他们一定会回来的,越来越美丽的大草原还引不回这两只小雏鹰?

蒙古包外,有摩托车的马达声,由远及近。不一会工夫,蒙古包里进来了两条汉子——巴音的大儿子博日格德与二儿子哈日查盖。

巴音向门外瞟了一眼破旧的摩托车,回来了?回来了!不走了?不走了!

这么多年你们过得还好么?

两个蒙古汉子不吭声了。

巴音沉默了一刻,突然又哈哈大笑起来,好了,不提从前的事了,但一定要记住,草原的天,才是雄鹰飞翔的天!

老牧民巴音走出蒙古包。外面的阳光很灿烂,蓝天很开阔。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1年第20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吴明珠:为“甜蜜的事业”辛勤耕耘的人

1930年,吴明珠出生在湖北武汉一个教育世家。吴明珠从小就立下了报国之志,上初中时,她在作文中写道:“长大要为人类作贡献。”父亲启发她:“你靠什么为人类作贡献?要作贡献,首先要学有所长,第二做事要脚踏实地。”父亲的话像一粒种子,落在她的心里。上大学后,21岁生日那天,她在日记中郑重写道:“人生最美好的是,你创造出的一切都能为人民服务。”

1953年,吴明珠从西南农学院园艺系果蔬专业毕业,她要求分配到祖国最需要的边疆地区。作为组织重点培养对象的她,却被选送到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但吴明珠心里总有一个念头在涌动:应该到一线搞科研、作贡献。1955年,正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急需各娄科研人才、技术骨干,自治区向中央寻求支援,请求借调一批干部。经过几番软磨硬泡,昊明珠终于从首都北京来到了新疆。到了乌鲁木齐,她不满足于在实验室里搞研究,又是一番软磨硬泡,一头扎进了条件艰苦的吐鲁番盆地鄯善县。从此吴明珠就成了鄯善人,在火焰山脚下开始了她毕生为之奋斗的西瓜、甜瓜育种事业。

育种是一项艰苦的连续性工作,摸清家底,是研究工作的第一步。它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就是收集地方品种。从1958年开始,吴明珠就带着一壶水和一块馕,顶着风沙烈日,长年奔波在人迹罕至的戈壁沙漠里。她常常要穿过火焰山和大戈壁,到百里以外的地方去收集品种。尤其在夏季,那一望无际的大戈壁,像炼丹炉一样,烫得连毛驴都不敢下蹄子。吴明珠不顾艰辛,一块地一块地普查,一个生产队一个生产队地跑,整整用了3年时间,她走遍了300多个生产队,将全地区的甜瓜资源分类整理成44个品种。从此,吐鲁番的甜瓜有了基本档案。吴明珠坚信这是一个物种宝库,一定可以从中选育出优质新种!从收集的优良材料中,她系统选育提纯了红心脆、香梨黄、小青皮等甜度极高的品种,这些品种后来都成为最佳育种亲本。她所做的这项基础工作,使哈密瓜从小农经济走向商品化,为新疆甜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吴明珠也被誉为新疆甜瓜品种改良的创始人、奠基者。

在新疆的成功让吴明珠更加充满信心:“我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吃到哈密瓜,要让哈密瓜走出新疆,走向全国!”1973年,43岁的吴明珠又踏上了自己的创新之路,像我国著名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一样,选择了去海南“南繁”,进行甜瓜的南部育种工作。与此同时,有人开始发出质疑的声音,认为植物的生长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而违背自然规律的结果就如春秋时期齐国名相晏子所说的那样“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而吴明珠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利用海南秋冬季节气温暖湿、光照充足的特点进行种子繁衍、种质研究等方面的科学实验。最终她让南方长出了北方的瓜,实现了甜瓜一年三熟甚至四熟的梦想。

吴明珠不只是在实验室里搞研究,从选种、播种、打埂、铺地膜、授粉,到考种、鉴定品样、测糖度,每道工序都亲自动手,样样都是行家。数十年的坚持和不懈努力,让她在这个行业取得了重大成就:在世界上首先培育成功单性花率100%的脆肉型哈密瓜优质自交系,创造出一种新的种质资源,把中国特色的甜瓜系列品种和完整的育种创新体系推向世界。

吴明珠把自己最美丽的青春和大半生的年华都奉献给了最甜蜜的事业,她开创的甜瓜育种事业,促进了哈密瓜优种的大面积种植,甜度极高的哈密瓜从此“飞入寻常百姓家”。回忆往昔,吴明珠总是淡淡地说:“这一生,就是一直没有背叛自己的理想。”

(摘编自《中国科学报》)

相关链接

①吴明珠(1930.1.3- )园艺学专家,新疆西甜瓜育种事业的开创者。选育出优质抗病的西甜瓜新品种,创造了一批新的种质资源。199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摘自《中国工程院走近院士》)

②吴明珠对瓜几乎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她最爱做的事,就是到地里看瓜。面对艰苦的辛劳,她却甘之如饴。在戈壁绿洲高温闷热的环境下,吴明珠常常从早晨五六点一直忙到中午十一二点。她培育的甜瓜新品种覆盖面积曾占新疆商品瓜区总面积的80%,涌现出一批甜瓜致富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难以用数字体现。

(摘自《人民日报:新疆农科院西甜瓜育种专家吴明珠》2013.08.26)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猫婆

冯骥才

    我那小阁楼的后墙外,居高临下是条又长又深的胡同,我称它为猫胡同。每日夜半,这里是猫儿们无法无天的世界。它们戏耍、求偶、追逐、打架,吵得人无法入睡。为了逃避这群讨厌的家伙,我真想换房子。奇怪,哪来这么多猫,为什么偏偏都跑到这儿来聚会闹事?

    一天,我到一位朋友家去。他视猫如命。

    我说:“我挺讨厌猫的。”他将一个白色的东西放在我手上:一只毛绒球大小雪白的小猫缩成团儿,小耳朵紧紧贴在脑袋上,一双纯蓝色亮亮的圆眼睛柔和又胆怯地望着我。我情不自禁地对朋友说:“太可爱了,把它送给我吧!”

    蓝眼睛一入我家,便成了全家人的情感中心。每当它闯祸,只要一瞅它那纯净光澈的蓝眼睛,火气顿时全消,反而把它拥在怀里……我也是视猫如命了。

    入秋,天一黑,不断有大野猫从猫胡同爬上我家的房顶来。我关紧通向晾台的门,蓝眼睛便发疯似的抓门。我知道它在发狂地爱,便打开门不再阻拦。一天夜里,它再没回来。

    家中每个人全空了。我房前房后去找。一个孩子告诉我,猫胡同顶里边一座楼的后门里住着一个老婆子,养了一二十只猫,人称猫婆,蓝眼睛多半是叫她的猫勾去的。

    当夜,我钻进猫胡同,在黑暗里寻到猫婆家的门。我冒冒失失地拍门,非要进去看个究竟不可。

    门打开,一个高高的老婆子出现——这就是猫婆了。

    我说我找猫,她立刻请我进屋去,是间阴冷的地下室。一股噎人的猫味扑鼻而来。屋顶很低,正中吊下一个很脏的灯泡,把屋内照得昏黄。一个柜子,一座生铁炉子,一张大床,地上几只放猫食的破瓷碗,再没别的。

    猫婆问我猫的样儿,我描述一遍,她立即叫道:“见过见过,常找我们玩,多疼人的宝贝!丢几天了?”我盯住她脸看,只有焦急,却无半点装假的神气。我说:“五六天了。”她的脸顿时阴沉下来:“您甭找了,回不来了!”我很疑心她骗我,目光搜寻可能藏匿蓝眼睛的地方。猫婆的手忽向横着的铁烟囱上一指:“这都是叫人打残、摔坏的猫!我把它们拾回来养活的。您瞧那只小黄猫,孩子们想要烧死它,我一把抢出来的!您那宝贝丢了这么多天,哪还有好?现在乡下常来一伙人,下笼子逮猫吃,造孽呀!”

    她说得脸抖,手也抖,点烟时,烟卷抖落在地。烟囱上那小黄猫跳下来,叼起烟,仰起嘴递给她。猫婆笑脸开花:“瞧,这小东西多懂事!”

    面对这受难猫儿们的救护神,告别出来时,不觉带着点惭愧和狼狈的感觉。从此不知不觉我竟开始关切所有猫儿的命运。猫胡同再吵再闹也不再打扰我的睡眠,猫叫成了我的安眠曲……

    转过一年,到了猫儿们求偶时节,猫胡同却忽然安静下来。

    我妻子无意间听到一个不幸的消息:猫婆死了。同时才知道关于她的一点经历。她本是先前一个开米铺老板的小婆,被大婆赶出家门,住在那座楼第一层的两间房子里,后又被当做资本家老婆轰到地下室。她孑然一身,拾纸为生,以猫为伴。

    曾有人为她找了个卖肉的老汉作伴儿。老汉受不了猫闹、猫叫、猫味儿,就搬出去住。而她坚持与这些猫共享着无人能解的快乐。

    前两个月,猫婆急病猝死,老汉搬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把这些猫统统轰走。被赶跑的猫儿每每回来,必遭老汉一顿死打。

    一种伤感与忧虑从我心里漫无边际地散开,散出去,随后留下的是一片沉重的空茫。入冬后,我听到一个令人战栗的故事——

    我家对面一座破楼修瓦顶。白天换瓦时活没干完,留下个洞,一只猫钻进去御寒;第二天瓦盖上,这只猫无法出来,急得在里边叫。住在这楼顶层的五六户人家谁也不肯将自家的顶棚捅坏,放它出来。这猫叫了三整天,直至声音消失!

    听到这故事,我彻夜难眠。更深夜半,天降大雪,猫胡同里一片死寂。忽然,后墙下传来一声猫叫,在胡同深处,猫婆故居墙头上,孤零零趴着一只猫影,蜷缩一团,凄婉哀叫。不是那只小黄猫吗?忙叫声:“咪咪!”谁知将它惊动,起身慌张跑掉。

    猫胡同里便空无一物。只剩下一片夜的漆黑和雪的惨白,还有奇冷的风在这又长又深的空间里呼啸。

(选自《灵魂的巢》,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在叙事上采用了曲折复义的表达方式,明确说小说故事是假语存(贾雨村)、真事隐(甄士隐),在真假、有无、虚实之间,《红楼梦》中有大量的艺术空白点,也就是“不写之写”。

“不写之写”应该主要从美学修辞学上来理解,而不是从索隐或随意联想的角度来理解。遗憾的是,“不写之写”大多数情况被属于历史学范畴的考证或非文学立场的索隐派所笼罩。一部艺术作品,所能写到的东西相对于无始无终、波澜壮阔的生活来讲总是有限的。也就是说,“不写之写”在“写”和“不写”之间有一个辩证关系。对于作家来说,“写”什么是值得反复思量和推敲的,“写”是主要的,是呈现给广大读者和观众的,是他们能够直接感知和认知的,是直接诉诸读者直觉经验的。至于“不写”,则属于并不完全由作家掌控的部分,由“写”唤起人们对“不写”感知、认知,这对作家来说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的技能,对阅读来说不是轻易能获得的效果。

那么作家和作品中的“不写之写”究竟该怎么理解?作家的“不写之写”,应该是服务于其艺术目的的或者一定的艺术目的的。作家通过作品写出来的东西,虽然是局部的,但可以意识到它的整体,这才是“不写之写”。换言之,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而并不是所有的空白、笔触不到的都叫“不写之写”,不是在阅读过程中随意生发、随意联想到的内容都是“不写之写”。

从《红楼梦》的文本举例,如第三十五回宝玉与薛宝钗丫鬟莺儿的对话。莺儿笑道:“你还不知道,我们姑娘有几样世上的人没有的好处呢,模样儿还在次。”宝玉见莺儿娇憨婉转,语笑如痴,早不胜其情了,那更提起宝钗来!便问道:“好处在哪里?好姐姐,细细告诉我听。”莺儿笑道:“我告诉你,你可不许又告诉她去。”宝玉笑道:“这个自然的。”正说着,只听外头说道:“怎么这样静悄悄的!”二人回头看时,不是别人,正是宝钗来了。既然这个秘密是莺儿不能告诉宝钗的,此时在莺儿和宝玉对话时当事人宝钗闯了进来,莺儿当然不能当着宝钗的面给宝玉说了,况且是秘密呢。薛宝钗究竟有什么别人都没有的好处,读者也就无法知道了。这个“不写之写”,是永无直接答案的。不是宝玉以后没有机会再向莺儿求证求解,而是作者“不写”了。

“不写”使文本具有了开放性,使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经验来丰富和确认,在阅读理解中让薛宝钗的性格丰富起来。而《红楼梦》的叙述又是具有文本的自足性、自洽性的,作家“写”了很多,“写”又限定了我们的理解和联想。薛宝钗有世上人少有的好处,作家为了让你关注、揣摩他的艺术描写,从设置悬念和激发阅读动力与兴趣来说,也是不会轻易直接告诉你的。急于求解问题的答案有,也没有,莺儿接下来要说的成为了文本的“空白点”,这就是“不写之写”的妙处。

这样的“不写之写”,构成了文本理解的不确定性,但具有理解的合理性。因为这些不写之写,是读者可以根据上下文,根据对人物一贯的性格、行为逻辑、情感取向推测到的,但又不能完全说明白,不能完全“意于言表”,从而使艺术具有含蓄隽永、味之无穷的韵致和品格。

(摘编自孙伟科《〈红楼梦〉中的“不写之写”》)

材料二:

空白是中国画构图中处理黑白关系的主要手段。在《红楼梦》的画家笔法中,空白是被经常运用的一种。曹雪芹曾通过薛宝钗之口表达了他对绘画创作的见解。但作为一个精通绘画的作家,曹雪芹“自觉引进绘画技法”来进行《红楼梦》的创作,从而使其“不仅绘景、状物在妙合画理,而且写人、叙事也往往默运画学神髓,融入丹青技法”。他在作品中就特别注意这种空白手法的运用,不时在《红楼梦》中留有空白。

《红楼梦》中制造空白的手法,除了语言、情节的省略及“不写之写”等以外,还利用“矛盾”制造空白,创造出朦胧、模糊的艺术意境,从而增强了小说的空灵之美。例如:宝玉酒醉后要撵李奶妈,但被袭人劝住了,并没有撵,而李奶妈却说宝玉撵了茜雪。这看起来相矛盾,但实际是另起了头绪,是将茜雪“出去”的一段情节通过“矛盾”制造了空白,使读者可任意驰骋自己的想象去推想这其中的缘由。张爱玲就认为茜雪是“负气走的”,对此,倒是脂砚斋颇能理解作者的原意,他说:“照应前文,又用一‘撵’字,屈杀宝玉。然在李媪心中口中毕肖。”可见,作者笔法真是高妙,既塑造了茜雪形象,又刻画了李奶妈形象,可谓“一石二鸟”。

这正是空白的妙处。因为像这样的情节若实写了,不但容易使笔墨轻重不均,冲淡主调色彩,而且还使情节受到了限制,显得死板不活。而这里运用以虚写实、计白当黑的空白艺术手法,则使有限的画面中生出无限烟波,创造了烟云模糊的意境,增强了小说的空灵之美。若通部中万万件细微之事俱备,《石头记》真亦太觉死板矣。

(摘编自曹金钟《“矛盾”与<红楼梦>中意境的创造手法》)

材料三:

刘姥姥便站起身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自己却鼓着腮不语。众人先是发怔,后来一听,上上下下都哈哈的大笑起来。史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子叫“嗳哟”;宝玉早滚到贾母怀里,贾母笑的搂着宝玉叫“心肝”;王夫人笑的用手指着凤姐儿,只说不出话来;薛姨妈也撑不住,口里茶喷了探春一裙子;探春手里的饭碗都合在迎春身上;惜春离了坐位,拉着他奶母叫揉一揉肠子。地下的无一个不弯腰屈背,也有躲出去蹲着笑去的,也有忍着笑上来替他姊妹换衣裳的,独有凤姐鸳鸯二人撑着,还只管让刘姥姥。

(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回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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