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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师大版语文八年级上册第六单元《雨夜奇袭》同步练习

阅读文段,回答下面的问题。

暴风雨——大自然的启示

拉·费拉里斯

      闷热的夜,令人窒息,我辗转不寐。窗外,一道道闪电划破漆黑的夜幕,沉闷的雷声如同大炮轰鸣,使人悸恐。

      一道闪光,一声清脆的霹雳,接着便下起了瓢泼大雨,宛如天神听到信号,撕开天幕,把天河之水倾注到人间。

      狂风咆哮着,猛地把门打开,摔在墙下,烟囱发出呜呜的声响,犹如在黑夜中抽咽。

      大雨猛烈地敲打着屋顶,冲击着玻璃,奏出激动人心的乐章。

      一小股雨水从天窗悄悄地爬进来,缓缓地蠕动着,在天花板上留下弯弯曲曲的足迹。

      不一会儿,铿锵的乐曲变成节奏单一的旋律,那优柔、甜蜜的催眠曲,抚慰着沉睡人儿的疲惫躯体。

      从窗外射进来的第一束光线,报道了人间的黎明,碧空中飘浮着朵朵白云,在和煦的微风中翩然起舞,把蔚蓝色的天空擦拭得更加明亮。

      鸟儿唱着欢乐的歌,迎接着喷薄欲出的朝阳;被暴风雨压弯了腰的花草儿伸着懒腰,宛如刚从睡梦中苏醒;偎依在花瓣、绿叶上的水珠,金光闪闪,如同珍珠闪烁着光华。

      常年积雪的阿尔卑斯山迎着朝霞,披上玫瑰色的丽装;远处林舍闪闪发亮,犹如姑娘送出的秋波,使人心潮激荡。

江山似锦,风景如画,艳丽的玫瑰花散发出阵阵芳香。

      绮丽华美的春色啊,你是多么美好!

      昨晚,狂暴的大自然似乎要把整个人间毁灭,而它带来的却是更加绚丽的早晨。

      有时,人们受到种种局限,只看到事物的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大自然整体那无与伦比的和谐的美。

(1)、这篇散文的字里行间,始终涌动着作者的情感,用横线画出体现作者情感变化的词语,并总结此文的线索。

(2)、选文末段向读者阐明了“暴风雨”带给作者的启示,此文对你还有其他的启示吗?(总结出一点即可)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1~5题。

翠湖留下的心影

张长

①翠湖,这个昆明市中心的公园,园内楼台亭阁,曲水回廊,树影婆裟,波光潋滟,于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中突现这样一个好去处,实为难得。汪曾祺先生在《翠湖心影》中曾说:“城市有湖,这在中国,在全世界都是不多的。”

②翠湖原名“九龙池”。据清人倪蜕《滇云历年传》载:“九泉所出,汇而成池,故名九龙池。”翠湖还有一个老名字:“菜海子”,想是当年“清回透彻,蔬圃居其半”。再早,翠湖只是昆明城外一片沼泽,出水成河,名“洗马河”。明初,沐英带兵入云南,曾在这里“种柳牧马”。1919年政府在此地修建公园,因其“十亩荷花鱼世界,半城杨柳拂楼台”的湖光山色而改名“翠湖”。

 ③翠湖一年四季都是绿的。尤以雨季。草木繁茂,翠湖的绿树几乎覆盖了全部楼台亭阁。高处望去,只是一片绿树碧水,此时,就只剩一个字——“翠”。引得汪曾祺又一次赞叹:“翠湖这名字取得真好!”汪曾祺海写道:“昆明人特意来游翠湖的也有,不多,多数人只是往这里穿过。”(汪曾祺《翠湖心影》)可以想见当时地处西郊的翠湖有多么静谧。

  ④随着城市的急剧膨胀,昆明城区较以往扩大许多,翠湖早已置身城市中心,成了一个大大的街心花园。闹市中能有这样一个好去处,自然会成为路人、游客抄近道、游览、休闲、健身的首选。我家住翠湖边,以往是好福气,现在却是好无奈。

⑤每日里尚未破晓,必有一中年壮汉在湖边仰天作狮子吼,道:“欧——吼!”此公中气十足,声音极具穿透力和感染力,闻此一声,心头一颤,整个人都要随他痛惜良久。随即,这类吼叫声层出不穷,此起彼伏,一时间翠湖中百家争鸣。    ⑥稍后歌舞健身大军正式入园。 “水月轩” 面积不足一亩,却有五六群唱歌跳舞晨练的人,他们自带音响,各踞一方。五六种风格各异的音乐轰轰然混成一片,旁人早已分不清楚,舞者却能安之若素,互不见怪,依旧踩着自己的节奏,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⑦也有占据一个小亭子,一角小回栏,在一支笛子或一把二胡的伴奏下的独唱,哪怕声音沙哑,尖锐刺耳,歌者也自得其乐。还有郑重地穿上演出服,化了妆的大妈们,三五成群,开足音响,边跳边唱,其乐陶陶。最有气势当数彝族的左脚舞,一来便几十上百人围成个大圈子,弹着十几把月琴、三弦,一跳几个小时,中间不停不歇,通宵达旦也不成问题。

⑧临窗而望,如今的翠湖被几十层的高楼大厦团团围住,已成了一个小小的盆景,昔日那一片“柳林洗马”田园风光早已没了寻处。  

⑨“逝者如斯夫”,吾梦寐以求之。我一直试图找回汪曾祺先生笔下的“翠湖心影”。《翠湖心影》的那份静谧。一日傍晚,小雨淅沥,翠湖不再人头攒动,歌舞欢腾。我当即决定独自漫步翠湖,寻找一丝逝去的静谧。穿行于园中,听听细雨中沙沙作响的树语,看看影影绰绰的楼阁,品品这些百年前留下的风景……“细雨鱼儿出”,“ 泼喇”一声,湖里果真跃起了一条大鱼。刹那间,我仿佛回到了《翠湖心影》里,心头一阵惊喜。然而当鱼儿落入水中,湖面却荡起了五颜六色的霓虹。那种变幻使我明白:鱼,早已不是汪曾祺的那条大红鱼了,翠湖留下的只是心影罢了。

⑩明天,又将是这个小盆景歌舞喧嚣的一天。

                        (选自2015年4月10日《光明日报》,有改动)

 【注】 ①张长  白族,原名赵培中,1938年出生于澜沧江畔云龙县一个叫漕涧的白族村庄里。曾做过乡村医生。1957年开始创作,曾获全国短篇小说奖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理事,中国国学研究会研究员,云南省文史馆馆员,国家一级作家。②汪曾祺先生就读西南联大时,常常穿过翠湖去图书馆看书,留下深刻印象。多年后回忆往事,写下《翠湖心影》一文。

 

阅读《走一步,再走一步》片段,回答后面问题。
        ①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暮色开始四合。在一片寂静中,我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 
        ②暮色苍茫,天上出现了星星,悬崖下面的大地越来越暗。这时,树林里有一道手电光照来照去。我听到了杰利和我父亲的声音!父亲的手电光照着我。“下来吧,孩子,”他带着安慰的口气说,“晚饭做好了。” 
       ③“我下不去!”我哭着说,“我会掉下去,我会摔死的!” 
       ④“听我说吧,”我父亲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你能办得到的。眼睛看着我电筒光照着的地方,你能看见石架下面那块岩石吗?” 
       ⑤我慢慢地把身体移过去。“看见了。”我说。 
       ⑥“好。”他对我说,“现在你把左脚踏到那块岩石上,不要担心下一步。听我的话。” 
       ⑦这似乎能办得到。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左脚去探那块岩石,而且踩到了它。我顿时有了信心。“很好,”我父亲叫道,“现在移动右脚,把它移到右边稍低一点的地方,那里有另外一个落脚点。”我又照着做了。我的信心大增。“我能办得到的。”我想。 
       ⑧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最后,我一脚踩在崖下的岩石上,投入了父亲强壮的手臂中。我先是啜泣了一会儿,然后,我产生了一种巨大的成就感。这是我永远忘不了的经历。 
      ⑨我曾屡次发现,每当我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只要记起很久以前我在那座小悬崖上所学到的经验,我便能应付一切。我提醒自己,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时,我便可以惊奇而自豪地回头看看,自己所走过的路程是多么漫长。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棉花糖

       那年,老家的炊烟像云朵一样悠悠地飘着。晌午,父亲拖着一身的泥巴吭哧吭哧地走回家。这日头!父亲心里一阵嘀咕。“回来了?”母亲把毛巾递给父亲。“嗯,先喝口水。”父亲走到水缸边,用勺满满地盛了一碗凉水,咕噜一声灌进肚里。我那时年龄小,每天屋里屋外跑。父亲背着一大摞农具进院门时,我每次比母亲跑得快。

       “丫头,又看我喝水?”父亲滴着汗珠朝我笑。“甜吗?爹。”我两手搭着缸沿咯咯地笑弯着头。“甜,很甜,像吃棉花糖。”爹又笑。

       于是那天起我记住了棉花糖的滋味,做梦也想吃棉花糖。后来我上学了,看到学校的门口有流动的商贩卖好看的棉花团一样的东西。同学们说那是棉花糖。棉花糖?我禁不住诱惑,用零碎的硬币买了一小团吃。真的很甜,还带着香味。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想着父亲陶醉的样子。父亲说缸里的水是棉花糖味,这是真的吗?难道是棉花糖化了变的?

       我急切地穿过窄窄的田埂,我没见到父亲行走的身影,却看见母亲提着竹竿沿着河塘在追赶鸭群。我打开家门,扔下书包就蹿到院里的水缸边。我个子矮,踮着脚看不到水的影子。我端来一把椅子站上去,才终于看见那一汪被父亲快喝光了的棉花糖水。

       “你不要命了?”母亲不知啥时候进来的,见我的头隐没在缸里,大叫起来。我后来对母亲说:“没有您一声叫,我也许就掉不进缸里去,也不会明白缸里的水根本不是棉花糖的味。”

       父亲惊慌地把我湿漉漉从缸里拎了出来,嘴里咕噜噜地想说什么。然后我看见父亲舀了一瓢水喝,父亲那会儿喝水的样子一点也不好看。当然我不敢问缸里的水甜不甜,因为我已经知道水不是棉花糖味的。惊魂未定的母亲给我换干衣服后去了堂屋,我根本没想到她会去找那根赶鸭的竹竿来打我。

       “你这是作啥?放下!”父亲扔了水瓢吼道。“今天不打她一下,明天还会掉进缸去。”母亲气着说。我受了太大的惊吓,在两个水缸缝隙里躲藏。“出来!”父亲朝我喊。我从缸缝里看见父亲的脸铁青,筋脉一根根在颤抖。“不出来我要砸缸了!”父亲嗓门特别大。

       我只好出来,我想父亲一定不会打我,因为他从来没打过我,刚才还阻止了我母亲的竹竿。但我很快感到不妙了,父亲的眼睛转来转去显然是在寻找打我的家伙。果然父亲在堆满农具的墙角一顿乱翻,第一次他拿起一根粗大的竹棍子走到我跟前,把我吓得半死。第二次他换成扁担又走到我跟前,我哭着求饶。第三次他拿起一顶草帽,我破涕为笑。然而父亲还是没打下来。而这时让我惊奇的是父亲蹲在地上拼命地在拔一根草。拔草作啥?我呆呆地看着父亲。

       “站好了!”父亲站起身命令我。我很听话,毕恭毕敬地站着。随着一阵风吹过颈部,父亲说惩罚结束。原来父亲用那根草在我脸上打了一下。我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有点痒。晚上,父亲来到我床头边,问:“丫头,疼吗?”我大哭起来,紧紧地抱住了父亲。

       “小孩子不能喝生水,要得病的。”父亲微笑着对我说。“今天我买了棉花糖吃,爹不是说缸里的水和棉花糖一个味吗?”我伤心地说。“爹骗你的。”父亲愣愣地看着我。

       父亲走的那年我正读大学。有一天,我接到加急电报,告知父亲病危的消息,我连夜乘火车赶回老家。父亲一直等着我,在病床上他老泪纵横地捏紧着我的手。可父亲的手冰冷。

       “爹…….这辈子…….只打过你……一次。”父亲喘着气说。“您……一次……也没打过。”我感动得泣不成声。母亲在一边默默地流着泪。“爹,还记得这个吗?我把它带回来了。”我从书包里取出一个小布包,一层层地打开。

       “一根草?”周围的人全惊讶万分。我把那根草轻轻地放到父亲的手心上,然后我把自己的手放上去,再把父亲的五指合起来……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刷子李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自来唱大戏的,都讲究闯天津码头。天津人迷戏也懂戏,眼刁耳尖,褒贬分明。戏唱得好,下边叫好捧场,像见到皇上,不少名角便打天津唱红唱紫、大红大紫;可要是稀松平常,要哪没哪,戏唱砸了,下边一准起哄喝倒彩,弄不好茶碗扔上去,茶叶沫子沾满戏袍和胡须上。天下看戏,哪儿也没天津倒好叫得厉害。您别说不好,这一来也就练出不少能人来。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

    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最叫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倘若没这本事,他不早饿成干儿了?这等传说,你说神不神!

    这一年的一天,刷子李收个徒弟叫曹小三。当徒弟的开头都是端茶、点烟、跟在屁股后边提东西。曹小三当然早就听说过师傅那手绝活,一直半信半疑,这回非要亲眼瞧瞧。

    那天,头一次跟师傅出去干活,到英租界镇南道给李善人新造的洋房刷浆。到了那儿,刷子李跟管事的人一谈,才知道师傅派头十足。照他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屋子。这洋楼大小九间屋,得刷九天。

    干活前,他把随身带的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包袱打开,果然一身黑衣黑裤,一双黑布鞋。穿上这身黑,就赛跟地上一桶白浆较上了劲。

    一间屋子,一个屋顶四面墙,先刷屋顶后刷墙。顶子尤其难刷,蘸了稀溜溜粉浆的板刷往上一举,谁能一滴不掉?一掉准掉在身上。可刷子李一举刷子,就赛没有蘸浆。但刷子划过屋顶,立时匀匀实实一道白,白得透亮,白得清爽。有人说这蘸浆的手法有高招,有人说这调浆的配料有秘方。曹小三哪里看得出来?只见师傅的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好赛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摆刷,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面“啪”地清脆一响,极是好听。啪啪声里,一道道浆,衔接得天衣无缝,刷过去的墙面,真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可是曹小三最关心的还是刷子李身上到底有没有白点?

    刷子李干活还有个规矩。每刷完一面墙,必得在凳子上坐一大会儿,抽一袋烟,喝一碗茶,再刷下一面墙。此刻,曹小三借着给师傅倒水点烟的机会,拿目光仔细搜索刷子李的全身。每一面墙刷完,他搜索一遍。居然连一个芝麻大小的粉点也没发现。他真觉得这身黑色的衣服有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

    可是,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坐下来,曹小三给他点烟时,竟然瞧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黄豆大小。黑中白,比白中黑更扎眼。完了!师傅露馅了,他不是神仙,往日传说中那如山般的形象轰然倒去。但他怕师父难堪,不敢说,也不敢看,可忍不住还要扫一眼。

    这时候,刷子李忽然朝他说话:“小三,你瞧见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以为师傅的能耐有假,名气有诈,是吧。傻小子,你再细瞧瞧吧——”

    说着,刷子李手指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那白点即刻没了,再一松手,白点又出现,奇了!他凑上脸用神再瞧,那白点原是一个小洞!刚才抽烟时不小心烧的。里边的白衬裤打小洞透出来,看上去就跟粉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

    刷子李看着曹小三发怔发傻的模样,笑道:“你以为人家的名气全是虚的?那你是在骗自己。好好学本事吧!”曹小三学徒头一天,见到听到学到的,恐怕别人一辈子也未准明白呢!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母爱的硬度

    ①关于母亲的很多故事,我都是从祖母的口中慢慢得知的。长大以后,我甚至忘记了母亲怀抱的味道,回避和拒绝她任何形式的亲近和主动示好,似乎只有和她对抗着、沉默着、屈从着才是我与母亲之间最恰当的距离。

    ②母亲很勤快。她种的菜总是比别人家的高出半指,她养的猪总是比别人家的膘肥体壮,她织的衣服总是比别人家的光鲜亮丽。她用一双灵巧的手织出波浪花纹的紫色毛衣,如今我都还记忆犹新。

    ③母亲除了种菜还大搞养殖,圈里养着十多头猪,猪菜的事情分配给她的孩子们,柴火的事情她亲自带领孩子们去山上,在她锋利的斧头下,不一会儿功夫就能满载而归。我总是不能忘记我们以弱小的肩膀背起不堪重负的担子,行走在山路上的情景,母亲巴不得一次就把山背到家里。每当我发出怨言与抗议,母亲就会骂我偷懒,并立刻举出我的小伙伴们谁比我小但背得比我还多的例子。

    ④在母亲的辛劳付出之下,一个家过得红红火火,这让她在家里的地位显得至高无上。

    ⑤母亲对孩子的教育是从来不肯松懈的,总是严厉地要求她的每一个孩子。常常是我们在外犯了错回来,劈头就会挨一顿棍棒,等父亲回来也许还会第二次挨打。我们家的正门背后竖着一根根细细的棍子,那是她的家法。它们侵略过母亲每一个孩子的身体,一棍棍抽下去,先是白白的一道道的痕迹,后已分不清痕迹间的距离。她永远奉行“棍棒下出孝子”的理念,遵行“小树不剪不成材”的成长规律。

    ⑥母亲给我的爱总是很坚硬,她除了不断的要求与责备,就是严厉。她的每一个孩子都是六岁就被送去五里外的学校接受启蒙教育。她喜欢关心考试的结果。每一次我考得九十分以上,她总是要怀疑我是抄袭别人的,即使那已经是全班最高分。如果偶然考低了,她定会拉着我脏脏的小手,指着我破了的脚尖,责骂我是个贪玩的孩子。

    ⑦母亲高高地扬着家法,训斥我、恐吓我说:“丫头,你念不好书,就甭想吃饭,甭想整天疯跑,将来我就把你嫁到大山深处去。”那时候的我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惶恐。见祖母一把将我拉进怀里,母亲不高兴地说这孩子要是将来不成气候定是祖母的责任。扔下些伤祖母的话,她一溜烟又到她的地里去侍弄她的白菜黄瓜们了,我想它们看到母亲的温情定是比我们多多了。祖母总是一边抚慰我一边给我讲“一只羊过河十只羊过河”的道理,鼓励我做好领头羊,给弟弟妹妹们作出好榜样。

    ⑧母亲的四个孩子一个个变成凤凰飞到了梧桐树上,她暴力的教育模式迅速在周围的村庄里推广开来。这时候的母亲再没有举起过手中的棍棒,说话的声音也日渐温柔,甚至偶尔会当面表扬下我,我在不知所措间眼里装满了泪水,我知道那是一种久违的情愫涌动而出。

    ⑨我一直不敢把对母亲心底的这种敬畏以恰当的方式表达出来,哪怕是在文字里。从小到大的作文里,一次也没有过关于母爱的记载。对于我的母亲我是羞愧的。我安然地享受着她的付出,习惯地接过她的给予。总是不敢离她的怀抱很近,怕她坚硬的壳刺伤了我的身体。于是,我与母亲就习惯了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对峙着,直到我有了孩子。

    ⑩回忆是一场温暖的绽放,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正是母亲有硬度的爱,抚平了我内心所有的脆弱,给了我足够的坚强。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问题。

厨师的书法

周华诚

①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②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③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④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舞得虎虎生风,舞得眼花缭乱,舞得出神入化。而能聊天,就更不一样了。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而是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⑤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⑥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⑦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⑧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做每件事都是在途中?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⑨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之处吗?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⑩这么一想,老余说得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⑪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家王羲之、张旭,有没有参加过省展、国展?肯定没有嘛。人家又说,老余,你的饭店这么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在“途中”。

⑫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道菜都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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