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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一中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自古各个王朝的核心区域(中国)很小,但与当时王朝之外的文化,有着或密切或疏远的交换关系。即使在过去认为相对封闭的上古时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与周边的文化、种族、宗教、物品上的交融也相当密切。上古三代,各王朝血统都未必像古史传说中“黄帝之苗裔”那么单纯,比如商代,它真的是一个“汉族”或“华夏族”吗?傅斯年就不那么认为,他说,殷人就是“夷人”,殷商建立的王朝,是东夷与西夏冲突交融,甚至是“夷人胜夏”的结果。他还提醒人们,向来被认为是后来中国文化源头的齐鲁,其实也是夷人的中心。还有人更说,殷商的文化渊源“与日后的通古斯族群文化,有相当的关系”。

    在我看来,那种整齐同一、秩序井然、边界清楚的“周文化”,恐怕更多地是后世的追怀和想象,就像把周礼归之于周公制作一样。其实,大体能够称为周文化核心的,主要是两个传统的交织,即“礼乐传统”与“巫史传统”。现在看来,春秋战国之前,人们对于所谓“文化”或“传统”,其实处在一种并不“自觉”而只是“自在”的状态,看上去“混沌”的和谐,其实包孕着种种“七窍”的差异。正因如此,“礼崩乐坏”的时代,恰恰成为“文化启蒙”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到来,便导致“百家往而不返,必不合矣”的分化现象,孔子、墨子和老子等学者,儒、墨、道等等潮流,加上各种各样冲突的知识、信仰和风俗,正是在这个多元而分裂的时代产生的,如同余英时先生所说,“道术将为天下裂”的时代,正是中国思想的“轴心时代”,也恰恰提供了后世各种思想与文化的无尽资源。

    因此,秦汉一统王朝继承下来并且扩而大之的“中国”,原本是一个杂糅了各种种族、思想、文化和地域,彼此混融交错的空间。不过,汉族“中国”的民族认同、国家意识和文化取向,却在秦汉大一统时代,将这些杂糅的元素第一次凝固重铸起来,从《吕氏春秋》到《淮南子》的思想兼容,从《春秋繁露》到《白虎通》的思想整合,开始形成“中国的”文化世界,而“中国的”文化认同,也逐渐在来自“匈奴”、“西域”、“西南夷”等等的压力下,开始浮现。

    应该承认,由于秦代推行“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汉代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想象与传说中“九州”为中心区域的“中国”开始出现,以“华夏”为核心的汉民族开始形成,以天下中央的意识、阴阳五行的观念、王霸道(儒法)杂之的政治、汉字书写的习惯、宗族伦理的秩序等等为基础的“中国文化”开始成型。那个时代的“中国”,既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所说的“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也是《史记·货殖列传》中“汉兴海内为一”一句对中国的自我描述,说明古代中国对于“中国”的认知,到了司马迁那个时代,西面是关中、巴蜀、天水,南面到番禺、儋耳,北面是龙门碣石、辽东、燕涿,东面是海岱、江浙,这已经大体划出“疆域”,它表明“中国”的初步形成。

(摘编自葛兆光《叠加与凝固——重思中国文化史的重心与主轴》)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原指中国古代王朝的核心区域,范围不大,与周边文化有某种联系。 B、“礼乐传统”与“巫史传统”是秩序井然、边界清晰的“周文化”的核心。 C、秦汉一统王朝的“中国”与先秦时期的“中国”,在内容、含义上已有不同。 D、汉民族的形成,既与秦汉时期的文化政策有关,也与“九州”的想象有关联。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中国”的概念变迁为主要脉络,阐述了汉民族文化初步形成的过程。 B、作者引用傅斯年的观点是为了证明商代并没有真正的“汉族”或“华夏族”。 C、对于“中国”的内涵,作者引用各种史料加以辨析,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 D、作者认为“中国”主要是制度、思想、文化层面的内容,与地理疆域关系不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道术将为天下裂”的时代比大一统时代为后代提供了更多的思想文化资源。 B、“中国”文化世界的形成与相应的“中国的”文化认同几乎是同步出现的。 C、“中国文化”的形成是文化之间交流融合的结果,也是王朝政权统一的结果。 D、《史记·货殖列传》中“汉兴海内为一”既着眼于地理疆域,也着眼于文化。
举一反三
两汉经学

经学的真正确立是在汉武帝时代。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建议,设置五经博士,收博士弟子五十人。其后博士弟子屡经增加,东汉时多达三万人。五经博士及其弟子以五经为研习对象,这就形成了经学。所谓经学,是指专门研究儒家经典的学问。从中国文化史看,经学出现的前提是汉王朝运用国家力量将民间流传的文化经典宣布为国家经典,并设立博士制度予以专门研究。于是,五经成为国家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的根据。从国家制度层面保证儒家经典的传习,确立了儒家经典在中华文化经典中的主流地位,客观上也确立了经学在中国学术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儒学作为汉代主流思想,是与中央集权的统一相适应的。儒家主张的五伦、五常作为社会伦理道德,也因儒家的主流地位而得以明确确立。

两汉经学分为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秦始皇焚书,造成文化典籍的浩劫,五经借助儒生记忆而保存下来。用汉代流行的隶书书写的经书文本,被称为今文经。汉景帝以后,陆续在孔府旧宅壁等处发现的与五经有关的用战国字体书写的文本,被称为古文经。古文经与今文经不仅书写字体不同,而且同一部经典的篇章多寡也或有差别,如孔府旧宅壁中友现的《尚书》就比汉初伏生所传《尚书》多16篇。此外,还发现了一些其他古文经典,如《周官》《左传》等。因汉武帝及其后所立五经博士皆为今文经博士,西汉末刘歆便要求把古文经也立于学官,但遭到今文经学家的阻挠,一时没有实现。于是引起令古文经学家之间的一场大争论。西汉时期,今文经学是经学主流。今文经学通经以致用,注重思想的阐发,强调经书的历史借鉴意义,但弊病是与谶纬结合而流于神秘。古文经学在东汉发展昌盛,注重文字训诂和对典章名物的解释,突出还原历史和文化传承,学术贡献良多,弊病是流于繁琐的文献考证而脱离思想和生活。东汉章帝时的《白虎通义》主张今文经学,强调经学大义与社会价值,借以维护主流思想,带有一定的理论总结性。东汉末古文经学家郑玄融合今古文经学,遍注群经,成为汉代经学的集大成者。今古文经学的分歧和论争促进了经学的发展,它们所代表的两种学术精神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对后来的中国学术史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唐诗现在又开始让人感觉真切和亲切了,这是经历了和传统文化分别的痛苦之后才有的内心感觉。经历了千年,唐诗还留下那么多,可以想象当时的创作盛况。那么多唐诗显然不可能都是为了功名而写作的。它是一种流行的东西,是社会场合的一种交流方式,更多时候就像现在的歌词。王之涣和高适、王昌龄几个去歌台舞榭,听歌女唱他们的诗。几轮下来,独独听不到王之涣的诗。王之涣指着歌女中最美的一个,对在座的人说,如果她唱的不是他的诗,从此自己就不写诗了。那个最美的歌女出场唱的果然是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那一首。这说明我们所景仰的唐诗,在当时很可能多是传唱的歌词。当时写诗的人太多了,即使是李白,也可能就是在盛唐被歌唱了一些年。在晚唐大概唱不过小李杜和温庭筠吧?杜甫的诗,可能文本些,难以流行;杜甫的崇高地位,在他死去数十年后才建立,应该和唐诗本真的歌词性质有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十年来中国流行歌词的长盛不衰是值得欣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悲欢冷暖,酸甜苦辣,都会感动在心,用心去歌唱。歌唱的内容就是人的现实和梦想,譬如生命、爱情、母亲、故乡、离别、重逢、游历和从军等等。这些在唐诗里也都写遍了。李谷一首唱的《乡恋》,对于故乡的依恋和怀念,和李白的《静夜思》是一样的精致平实。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和孟郊的《游子吟》可以匹敌,《思念》和李商隐的无题诗,美感是相通的。还有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和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相比,也是不见逊色的。

    把现在的歌词和唐诗比较,只是想说明两者是同样的东西。尽管不在同一时空,两者的文化身份是一样的。虽然两个时代的作品无法混淆,同样的留别的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和罗大佑的《追梦人》就不一样。但徐志摩的文本的诗无愧于时代,罗大佑的歌词同样无愧于时代。至于说历代的歌唱同样珍贵,为什么唐诗让我们心存景仰,甚至是徐志摩的诗总觉得要比现在的歌词好多了?且以唐三彩为例。唐人见到的唐三彩一定和我们见到的不一样。我们见到的唐三彩要美得多,是时间和距离产生了美。当时的唐三彩和唐诗一样流行,时尚,时时面对的东西美不到哪里去。迎面的歌唱可能不被看重,千百年前的歌唱,会滋润和鼓舞同样歌唱着的心。

(摘编自陈鹏举《诗与歌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明星畸高片酬谁之过

詹庆生

    ①近段时间,影视明星高片酬的话题引发了舆论热议。其实,明星超高片酬对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危害早已被广泛论及:占投资成本过半甚至更高比例的演员片酬,挤占了其他制作环节的成本投入,严重影响了影视作品的艺术质量;对明星片酬的无节制哄抬,对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威胁;随之而来的影视演员一夜暴富、拜金炫富等现象所传达的价值观偏差,也给社会精神文化建设带来很大冲击。

    ②在影视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制片、发行、放映的全产业链都进入了急剧扩张期。仅就制片领域来说,各种热钱汹涌而至。而在放映播映平台方面,也猛增许多。这些新出现的影视投资、制片、发行、放映主体为中国影视业创造的“世界奇迹”贡献巨大。然而,当其他环节都在急剧扩张的时候,有市场号召力的明星却难在短时间内出现数量的快速增长。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当市场需求急剧扩张而供给相对不足时,作为“稀缺资源”的明星价格上涨似乎就成了必然。

    ③近两年来,各影视公司不仅给明星开出超高片酬,还纷纷高价收购明星们的公司以期绑定与明星之间的合作关系。更为雪上加霜的是,许多刚刚进入影视制片领域的新军,为了在激烈的明星资源争夺战中占得先机,往往打破既有的行业规则,为明星开出难以拒绝的超高片酬。

    ④事实上,成熟的影视工业体系对于明星的依赖并没有那么强,创意和制作才是最为重要的。以好莱坞为例,一些风靡全球的影视作品,启用的大多是小演员甚至是名不见经传的新演员。这些作品的成功并不依赖明星的光环,而是富有想象力的故事创意、生动精湛的演技以及令人瞠目结舌的制作水平。反倒是这些作品培养和成就了一批演员,让他们走上明星之路:而在稳定的影视工业体系当中,影视公司、演员、经纪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谈判议价的行业规则,明星片酬固然会因走红程度而起伏,但并没有出现类似中国这样片酬大面积坐地驭升的反常情况:所以,当前中国影视业明星片酬反常飙升、过度依赖明星的畸形现象,恰恰折射出了当前中国影视产业在创意能力、制作水准、工业化水平等方面均未发展成熟的现实。“唯票房论”使中国影视产业处于前所未有的浮躁时期,那些蜂拥而入的热钱更是以赚快钱为目标,导致急功近利的思维方式弥漫整个影视业,IP热追IP,“鲜肉”热追“鲜肉”,明星似乎成了赢利的保证,而故事创意、表演艺术、精良制作这些对于影视生产至关重要的环节,反倒成了可以忽略不升的东西。在经历了前几年的疯狂之后,电影市场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包括暑期档的低迷现象,已经给那些故事拙劣、面瘫表演、制作粗糙、批量出炉的影片以冷酷的回应。虚火上升的市场终将面临现实的惩罚。

    ⑤可以说,反常的规模化高片酬现象,固然有基于供需关系失衡的市场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处于粗放式增长模式中的中国影视产业结出的病态畸形的恶果,是狂飙突进背景下的产业“热症”与远不成熟的产业“幼稚病”双症并发的典型症候。找到病根才能对症下药。对于反常高片酬、追捧明星的现象,我们应该以倡导行业自律,加强行业规范,对节目形态和导向进行宏观引导,在产品营销与购播环节加强政策指导和舆论管控来治标,再以加快中国影视产业的整体升级,建立成熟规范的现代影视工业体系来治本。

(选自2016年10月3日《光明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世界上很少有国家间的关系像中日关系这样复杂。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在多个历史转型关口都离不开“他者的影响”。大化改新后的日本长期向往中华文明,古代中日两国实力对比的结果,并无太大争议。近代日本决定转向西方,明治维新前后,日本依然与中国互为镜像,只不过晚清的步调与现代文明渐行渐远,而日本比中国更早获得了现代性的体验,也更早完成了现代化的转型。

    百年前的诸多国恨不能用简单的国运来解释,日本的现代化之路不止物质文明的发展,更在于政治文化与精神观念的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远学欧美,近看日韩,早期日本在中国的大量投资和技术支持,也促使了近四十年国家的变化。国人看待日本,增添了更多暧昧与含混的色彩,一些历史往事是永远无法忘怀的,但一些现实的处境和未来的可能却十分依赖中日两国的互利合作。尤其是当中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后,国人看待影响的焦虑问题也多了几分理性,增了些许宽容。

    时至当下,中国要寻求一个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最先要面对的,依然是处理好与日本的关系。这其中有无数历史的恩怨,也有太多现实的考量。一方面,日本经济形势见好,中国经济则亟待升级换代,中国对日本不再是过去“世界工厂”“廉价劳动力”之类的存在,而是要在高科技、品牌经济、前沿文化等诸多方面展开交流与竞争。在这个过程中,摩擦是在所难免的,但寻求共识、和平对话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关键,理应得到更多的推崇与遵循。

    另一方面,安倍连续执政,给日本带来了空前的政治稳定状态。此前,日本首相频繁更换,带来了政策持续性弱、中日关系走向不清晰的问题。安倍的执政风格也越来越稳健,越来越清晰,他在告别早期摸索状态的同时,实际上也让中日两国关系的持久稳定获得了可能性。与其说,我们渴望看到那些“破冰之旅”“融冰之旅”“暖春之旅”,不如说,我们一直都希望寒冬从未降临。

    但不可否认的是,中日关系受到外部环境影响的因素依然很大。尤其是中美关系,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日关系,在中美贸易摩擦问题暂时无法得到解决的时候,保持良好的中日关系,既是为我们争取和平环境与历史机遇的必要前提,也是建立两国长期的有效沟通的良好契机。“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上,中日关系能否顺利打开“下一个40年”,既要考虑历史的问题,更要兼顾当下的现实。用未来的光照亮现实的想象,中日这对互为镜像的关系,值得被赋予更多乐观的期待。

(《一衣带水,而又互为镜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十七世纪西方有人赞美这种造诣的翻译,比为原作的“投胎转世”,躯壳换了一个,而精神姿致依然故我。换句话说,译本对原作应该忠实得以至于读起来不像译本,因为作品在原文里决不会读起来像经过翻译似的。但是,一国文字和另一国文字之间必然有距离,译者的理解和文风跟原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之间也不会没有距离,而且译者的体会和他自己的表达能力之间还时常有距离。从一种文字出发,积寸累尺地渡越那许多距离,安稳到达另一种文字里,这是很艰辛的历程。一路上颠顿风尘,遭遇风险,不免有所遗失或受些损伤。因此,译文总有失真和走样的地方,在意义或口吻上违背或不尽贴合原文。那就是“讹”,西洋谚语所谓“翻译者即反逆者”。中国古人也说翻译的“翻”等于把绣花纺织品的正面翻过去的“翻”,展开了它的反面。

    彻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某些方面、某种程度的“讹”又是不能避免的毛病,于是“媒”或“诱”产生了新的意义。翻译本来是要省人家的事,免得他们去学外文、读原作的,却一变而为导诱一些人去学外文、读原作。它挑动了有些人的好奇心,惹得他们对原作无限向往,仿佛让他们尝到一点儿味道,引起了胃口,可是没有解馋过瘾。他们总觉得读翻译象隔雾赏花,不比读原作那么情景真切。

    这样说来,好译本的作用是消灭自己;它把我们向原作过渡,而我们读到了原作,马上掷开了译本。勇于自信的翻译家也许认为读了他的译本就无需再读原作,但是一般人能够欣赏货真价实的原作以后,常常薄情地抛弃了翻译家辛勤制造的代用品。倒是坏翻译会发生一种消灭原作的效力。拙劣晦涩的译文无形中替作品拒绝读者:他对译本看不下去,就连原作也不想看了。这类翻译不是居间,而是离间,摧灭了读者进一步和原作直接联系的可能性,扫尽读者的兴趣,同时也破坏原作的名誉。

    林纾的翻译所起的“媒”的作用,已经是文学史上公认的事实。他引导他们去跟原作发生直接关系。能读原文以后,再来看错误的译本,有时不失为一种消遣。有人说,译本愈糟糕愈有趣。我们对照着原本,看翻译者如何异想天开,用胡猜乱测来填补理解上的空白,无中生有,指鹿为马,简直像一位“超现实主义”的诗人。但是,我对林译的兴味绝非想找些岔子,以资笑柄谈助,而林纾译本里不忠实或“讹”的地方也并不完全由于他的助手们语文程度低浅、不够理解原文。

    一个能写作或自信能写作的人从事文学翻译,难保不像林纾那样的手痒,他根据自己的写作标准,要充当原作者的“诤友”,自以为有点铁成金或以石玫玉的义务和权利,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正确认识翻译的性质,严肃执行翻译的任务,能写作的翻译者就会有克己功夫,抑止不适当的写作冲动,也许还会鄙视林纾的经不起引诱。

(节选自钱钟书《旧文四篇:林纾的翻译》,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监察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家依据自己的国情,发展出不同的监察制度体系。在我国古代,虽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监察体系,但也形成了较高水平的对官员进行监督纠察的制度。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产生与官僚制度的形成有密切联系。在秦代,丞相掌政务,太尉掌军务,御史大夫掌监察。这种体制开创了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格局。汉承秦制,监察机构称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唐代监察机构内部形成更严密的三院制,这种体制一直沿用到明清。对地方的监察制度,秦代也已形成,郡一级派有常驻的监察御史。汉武帝时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大监察区,设刺史负监察之任。唐代对地方的监察由察院负责。明清时期,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派出巡按地方的官员称巡按御史,权力很大。对政府部门公务进行经常性稽查和监察,开始于唐。到明清时设六科给事中,其主要职责为对六部公务进行稽查、监察。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当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从总体上看,它对调节统治者内部关系、保障统治机器正常运转、澄清吏治、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分析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职责、特点,可以总结出其中蕴涵的智慧。

    监察网络覆盖面广。在中国古代,中央和地方的整个官僚体系都被纳入监察网络之中。监察制度不仅覆盖整个官僚系统,而且也涉及国家政务的方方面面,如行政监察、立法监察、人事监察、司法监察、经济监察、军事监察、仪制监察、文教监察、科考监察等。有时还派出御史进行专门监察,如巡仓御史就是为监察仓库而被特别派出的。这些监察制度囊括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涉及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在实践中对于纠弹违法官吏、监督国家政务实施、贯彻政策与法令等都体现出比较突出的制度功效。

    对监察官吏要求较高。严格监察官选任、规范监察官行为是贯彻实施监察制度的重要条件之一。历代选拔监察官首先要考察其道德品质,监察官必须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不徇私情、刚正不阿。其次,需科举出身,以保证其文化素养。再者,监察官要有地方工作经验。此外,监察官必须严格依法监察,如有失监、漏监或贪赃枉法,则加重处刑。如《大清律例》规定:科道官受人馈送、收人财物,以及买卖多取价利,较其他官员罪加二等处罚。御史纠弹要有实据,不得风闻言事,对于捕风捉影者予以制裁。监察官受到最高统治者的重视。比如,汉代中央最高监察官御史中丞和京畿地区的监察官在朝会中都有座位。元世祖也曾说,“中书朕左手,枢密朕右手,御史台是朕医两手的”。

    注重监察立法。随着监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监察立法也相应地有所发展,由简单到复杂,由单项到法典化,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使得监察活动有法律根据。不仅如此,监察立法也限定了监察权的行使,使监察官不得随意超出法律范围行事。清朝的监察法《钦定台规》,集历代监察立法之大成,包括训典、宪纲、六科、各道、五城、稽查、巡察和通例八类,内容十分完备。这也是中国古代治理中重视法律作用的表现。这种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监察法体系,不仅具体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鲜明特色,而且在世界监察法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于中华文化土壤,其发展历程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的监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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