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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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2019-2020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藏在咸菜里的卑微

李先军

    ①外地出差偶遇一初中室友,正值饭点,两人心照不宣地扫视起道旁的餐馆来。走进饭店,服务员正分身乏术,顺手端上一碟泡菜“稳定军心”。

    ②“还记得你当年的咸菜么?”

    ③我耳根不由得发烫。十多年前我俩同在乡镇里的初中寄读,时值进城务工热潮,我的父亲养病于家,相对于其他同学我的家里自然拮据不少。

    ④除去部分走读生,同学们大多在学校蒸米饭再去食堂“购汤”,汤虽不贵,对我来说却是奢侈品。即便如此,母亲依然想尽办法保证我的营养,每周五回家,母亲便会在坛子里寻觅。她把几种自制的咸菜切成小段,再与家里的腊肉一起翻炒,油冷却后用一大号塑料瓶装上,一周的食物便算是有了着落。

    ⑤每到吃饭时间,我都早早地端上饭盒,迅速跨进寝室,利落地在箱子里拿出咸菜瓶舀上两大勺,赶在室友回来之前躲到操场的角落,匆匆吃完。或许是年龄渐长,抑或吃顺了口,渐渐的,一瓶咸菜只能勉强支撑到周三,母亲再加量,于是每周日我便驮着几斤白米、两大瓶咸菜奔跑在求学的路上。

    ⑥一次,吃完午饭返回寝室,还没进门,室友的菜汤便扑鼻而来,是菜油的香。脚刚迈过门槛,寝室便冲出一阵莫名的笑,我惊慌失措,匆匆窜出寝室,任腾腾热气和丝丝窃笑在寝室欢悦。那时的饭点,是他们的“避风港”,无论烈日当空还是寒风凛冽,我极少逾越。

    ⑦“摆脱咸菜”从此就成了我的奋斗目标。漫漫求学路上,只要稍有松懈,初中那段吃咸菜的日子便会浮现在眼前。工作陷入困境时,我总会暗自鼓励:总比那时人家喝着热气腾腾的菜汤,自己只能蜷缩在操场的角落里吃咸菜要好吧。我的嘴对“咸菜”讳莫如深,我将它深埋于心底的同时,也把那段求学的艰辛与自卑掩埋,小心翼翼,唯恐被别人刨出来。

    ⑧“你记得么,那次,那次我们偷你咸菜,你回来撞个正着?”

    ⑨我一愣。

    ⑩“那次啊,我们在寝室偷吃你的咸菜,你回寝室撞见后,我们都不好意思地在寝室笑那次?”室友着急地补充着。

    ⑪“我们是实在禁不起你咸菜的诱惑,你知道学校食堂的汤,一大桶就最上面漂浮着几滴菜油泡沫,再说菜油哪比得上你家猪肉熬出的油香啊,更别说那被猪油炸过的咸菜了。”

    ⑫良久,我半开玩笑地说:“我还眼羡了你们三年有热汤喝的日子呢。”

    ⑬“你羡慕了我们三年,我们得嫉妒你一辈子!你知道吗?初中毕业后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咸菜了。在最叛逆的青春时光你的父母陪在身边保驾护航,我们几个的父母来去匆匆,一年就只有春节那几天能见到人影,你说我们得多羡慕你?一勺子汤能暖嘴、暖胃,能暖心?”

    ⑭望着室友皱起的眉头,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在关于生活的这场“辩论赛”里,据理力争似乎有违初衷,俯首认输也不是归宿,每颗生命里的富裕贫瘠都以别样的面容在另一颗生命中展开。餐馆里人头攒动,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起伏于街心,望着这些或从容或匆匆的脚步,我想此时又该有多少饥肠辘辘而又口袋空空的人在餐馆外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而餐馆里又有多少人正羡慕这些人家里燃起的等候团聚的光呢?这世上,没有两条相等的路,也没有两盏完全相同的灯,而每个人的人生里却包含着如此相似的禅意。

(选自《开州日报》)

(1)、根据小说的情节,以“我”为陈述对象,完成下列表格。

情节

主要事件

开端

发展

初中寄读,常吃咸菜

高潮

结局

往事真相,暖心咸菜

(2)、联系全文,简要分析文章第③—⑥段在文中的作用。
(3)、请对文章第⑤段中的画线句子加以赏析。
(4)、文章第⑭段中的“这世上,没有两条相等的路,也没有两盏完全相同的灯,而每个人的人生里却包含着如此相似的禅意”一句,极富哲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 ,回答相关问题。
                                                                                            狼的娘心
       ①碰上狼的那天,刘彩芝正在山上挖一棵山药。6岁的儿子,在离她不远的一片开阔地玩耍。
       ②那棵山药,刘彩芝挖了足足半个小时。她伸了个懒腰,准备坐下歇歇。就在这时,她听见了异样的声音,像马奔跑,有点急促,但没有马奔跑的声音大。刘彩芝想起了儿子,丢下手中的活儿,朝儿子跑去。就在这时,她看见一个黄色的东西在她眼前一晃,她揉揉眼——那是一匹奔跑的狼。
       ③狼正是冲着他的儿子跑过去的。那一刻,她的儿子,正低着头玩一个什么东西,对即将来临的危险一无所知。刘彩芝来不及细想,迎着那匹狼冲了上去。
       ④那匹狼看见突然冲出来的刘彩芝,愣了一下,站住了。刘彩芝也站住了。刘彩芝的本意是想让那匹狼改变方向。可那匹狼并没有理会她,停了一下,继续朝她的儿子奔跑。作为母亲,刘彩芝想也没想,跑到了狼的前面,拦住它。
        ⑤狼终于停了下来,看着面前的刘彩芝。狼的眼里闪烁着一种可怕的光,那道光,看得刘彩芝心里直发慌。此刻她赤手空拳,唯一的防身工具——那把挖山药的镢头,丢在了山野里。
        ⑥人与狼,相距只有十米之遥,隔着一条小溪。刘彩芝的姿势很有趣,她伸开双臂,用空空的两只手,拦住了狼的去路。
        ⑦狼似乎不想与她对峙,开始寻找前进的方位。它绕了个弯,想从刘彩芝的左边冲出去,那是经过山沟可以到达开阔地的唯一出路。刘彩芝看出了狼的意图,在狼开始前冲的瞬间,刘彩芝跳过去再次拦住了狼。
        ⑧狼看起来很愤怒,发出一声低吼,一下把刘彩芝扑倒在地。可能是用力过猛,狼和刘彩芝一下子倒在了小溪里。刘彩芝突然觉得胳膊一阵疼痛,她看到,狼尖利的牙齿深陷在她的胳膊里。血,顺着薄薄的衣服流了下来,把小溪里的水都染红了,一缕一缕随着水漂浮。
        ⑨奇怪的是,狼很快就松开了口,转头又向刘彩芝儿子的方向跑去。刘彩芝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只手死命拽住了狼的尾巴,另一只手在小溪里乱摸,抓到一块石头,就在狼转身扑过来的瞬间,狠狠地砸向狼的脑袋。轰的一声,狼倒下了。
        ⑩刘彩芝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她看到,狼还在喘气,肚子一鼓一鼓地呼吸着。她还看到,奄奄一息的狼,眼睛却直直地盯着儿子的方向。“临死时还想着自己的儿子,太可恨了!”于是,刘彩芝又搬起一块石头,对准狼的脑袋狠狠砸去。
      (11)狼终于不动弹了,但眼睛依然瞪得很大,目光中有一种无法说出的意味。黯淡的眼睛里,                                      。那目光,让刘彩芝心里五味杂陈。
      (12)刘彩芝顾不得多想,跑到儿子面前,一把抱起了儿子。突然,她看到,儿子的怀里抱着一只狗崽。刘彩芝顿时明白了,那不是狗崽,是狼崽,一只两三个月大的狼崽。
      (13)刘彩芝蓦地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14)哭完了,她用镢头挖了一个大坑,还捡了一抱柴草,正正经经地把母狼埋在小溪边,并用石头把母狼的坟墓围了起来,像埋人那样。
       (15)埋葬了母狼之后,刘彩芝把儿子和小狼崽一起带回了家。
       (16)刘彩芝后来说:“那匹小狼,在我家待了三个多月,小狼大了,我就把它送到后山放生了。前两次,它又摸着回来了。第三次,我把它的眼睛蒙上,送到三十多里外的大山里。”

阅读答题。

                                                                                                                                阳光地带

        ①春季的一天中午,我下班回到家,看见母亲正在晒被子,便也想把被子晒一下。

        ②我把被子抱出来,晒在晾衣绳的两端,吃过午饭,我便上班去。

        ③下班回来,我一进家门,便看见了我的被子。与中午不同的是,它们已经被晒在阳光最好的地带,夕阳将雪白的被里镀上一层浅浅的金色。而母亲的被子却寂寞的呆在晾衣绳的一头,房屋的阴影默默地在它们身上画着单调而规则的几何图形。

        ④我走到我的被子面前,用手抚摸了一下,它们是温暖的。

        ⑤它们当然是温暖的,温暖如母亲的手心。

        ⑥我又抚摸了一下母亲的被子,它们是清凉的。

        ⑦它们当然是清凉的,清凉如母亲的手背。

        ⑧我的眼睛忽然呈现出往昔的许多情节:家里质地最好的那条床单,方位最佳的那个房间,开得最漂亮的那盆鲜花,做得最好吃的那盘菜,甚至吃饭时图案最精致的那只碗……这些事物如我身处的这段阳光地带一样,都是我的。

        ⑨我知道,对于母亲来说,这些情节不是偶然。

        ⑩人生短暂而漫长的征途上,给你快乐的也许是你的朋友,让你美丽的也许是你的爱人,令你充实的也许是你的事业,但是,使你温暖的必定是你的母亲。她用她的手背为你阻挡着她力所能及的所有的风霜,也用她的手心为你释放着绵绵不绝的温暖阳光。

        ⑪母亲是永远的阳光地带。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善良的心

王建兰

    ①开春,他把自己像种子一样随意撒在一个海参养殖场。多次求职碰壁,无奈只能像现在这样以一个民工的身份被雇用。尽管他的专业就是海水养殖,可是一个三流大学的毕业生,谁能相信他,敢把动辄百万元的海参养殖池交给他?

    ②秋天,突然接到了母亲因脑出血要做开颅手术的电话,他惊得魂飞魄散。独自把他和弟弟抚养成人,又殚精竭虑供养他上大学的母亲,是他生命的全部。他忐忑不安地站在老板面前,卑微得像根草。他想支走半年的工钱,又嗫嚅着,乞求老板能借给他几千元钱,只要能救母亲的命,他自当竭尽全力为老板打工抵债。出乎意料,老板似乎没有半点迟疑,为他筹措了一万元钱。他怀揣着这份温暖,一刻也不敢停留,甚至没有留下任何凭据。临上火车,他对驱车来送他的老板递上欠条,不料被老板挡了回来:一百个欠条和誓言也抵不过一颗善良的心。他听了,心动如潮。他把那张欠条藏在贴身的内衣中,同时收藏起的还有一份感动和厚重的情谊。

    ③半年过去了,再也没见到他的踪影。年终工友们领工资时有人提起了他,言语里除了对他的不屑,更多的是对老板过分善良的感喟。直到这时,老板才恍然想起,他的确是好长时间没有一个电话了。

    ④年关逼近,打工的人还在回家的途中,不料这时候他回来了,带着成年的弟弟,背着半身不遂的母亲。他告诉老板,母亲的病刚稳定,知道现在这里正是缺人手的时候,就急急地赶来。他一家人执意要住在海边的一所简陋的屋子里,说晚上可以顺便守棚看护,多双眼睛,会少些不必要的损失。

    ⑤就在这一年的元宵节,当人们还沉浸在欢庆的气氛中的时候,四十年一遇的风暴潮轻而易举地把养殖户多年经营的梦想和希望打得支离破碎。天刚放亮,一宿未眠的老板踏着厚厚的大雪跌跌撞撞赶往场里去,对于海中围堰的养参大池,老板不抱什么幻想,只奢望着老天能留给他一线生机,保住海岸边的育苗大棚。大棚里有越冬的参苗,倘若大棚被风吹走,参苗将全部被冻死。

    ⑥蓦地,老板在一片歪七竖八的大棚周围,看到一个还倔强地站立的大棚,仔细辨认,那分明就是自己的大棚啊。他狂奔过去,近看才明白:不是老天保佑他,而是人在助他。加固在大棚上的一道道绳索,堆放在周围的一袋袋沙包,都是那兄弟俩所为。那价值几十万的财产,硬是被兄弟俩舍命保护下来了。他想象不出那兄弟俩在暴风雪中干了多长时间,更不敢想那样恶劣的气候,即使出再多的钱,又有谁会不惜冒着塌棚的危险来守候加固?

    ⑦老板急于找到那兄弟俩。劫后的海滩,一片狼藉。许多人在奔跑着,整篮子地捡拾被浪卷上来的海参。想到那兄弟俩近水楼台会拾到许多海参,也算是对他们冒死守住大棚的一种补偿吧,老板心里稍感宽慰。转身走进大棚,老板惊住了,那兄弟俩正在棚里为苗池换水。“怎么不去捡海参?别人都捡发了。”

    ⑧他说:“池里盐度太低,并且缺氧,不赶紧换水,参苗会大批死亡,损失的就不是捡几千元海参的价钱了!对了,最好赶紧投放一些光合细菌……”老板诧异地看着他:一个民工能说出这些专业术语来?他不好意思地笑了,说自己学的就是这个专业。

    ⑨在那场风暴潮中幸存的育苗大棚成了老板最骄傲的资本和财富。老板逢人便夸他的仁义和忠厚,称他是少见的好人,是难得的人才。那棚里的参苗成了抢手货,早已被高价预订一空。还有养殖户打他的主意,悄悄地“递高价”想挖老板的墙脚,却被他断然拒绝了。他说,不是自己有多么高尚,只不过是“人心换人心,黄土变成金”啊。

    ⑩这是个真事,老板是我哥,每遇别人有求之事,哥总是倾力相助,还现身说法告诫我要与人为善,他说:“做生意,有投入不一定会有回报,唯有善举和爱,可以循环,无论投入多少,冥冥之中总会有回报,要么是平安如意,要么是逢凶化吉。即便没有奇迹出现,也会收获快乐,得到愉悦和心安。”

(选自《青年文摘》2007年8月,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为什么蜂蜜能千年不腐?

       ①2014年,考古学家在格鲁吉亚发现了一个青铜器时代早期的坟墓,出土文物中,最特别的是一罐野果子竟然保存完好,当研究人员将这些至少有4000年历史的野果子切开时,果子还散发出了新鲜水果的香气。这些果子为什么能保存如此完好呢?答案就在于它们保存在蜂蜜中。蜂蜜非常特别,因为它是考古学家发现的唯一过了几千年仍然可直接食用的食物。

       ②尔食物的变质通常与微生物有关,细菌分解食物中的多糖、蛋白质,然后产生一些低分子的物质如氨、硫化氢、酮等,使食品变质。蜂蜜是一种饱和的高渗高糖溶液。细菌和其他生物身体体液是低渗的,在高渗透压的蜂蜜中,微生物会被吸走细胞体内的水分,最后脱水而死。

③同时,蜂蜜也非常酸。大多数病原菌生长繁殖的适宜pH值在7.2~7.4之间,而蜂蜜的pH值大约介于3~4.5之间,蜂蜜这种酸度将杀死任何想要在蜂蜜内部生长的细菌。

       ④此外,蜂蜜的酿造者——蜜蜂,它有着特殊的“炼金术”。

       ⑤在蜜蜂酿蜜前,需要采集植物蜜腺的花蜜,花蜜的主要成分为蔗糖与水,水分非常多,大概占到60%~80%。但是通过酿蜜,蜜蜂可以去除花蜜大部分的水分。当采集蜂采蜜时,会将花蜜一滴滴吸入囊中,然后返回蜂巢,吐给内勤蜂继续加工。内勤蜂在加工中,先把蜜汁吸到自己的胃里和转化酶进行混合,然后再吐出去,再吸进来,如此轮番吞吞吐吐要进行100多次,同时其他蜜蜂还会用翅膀不断扇风,排出巢内湿气。这也就使得蜂蜜的水分非常少。

⑥另一方面,蜜蜂胃中有一种叫做葡萄糖氧化酶的酶,当蜜蜂从嘴里反刍花蜜到蜂巢酿蜜,这种酶会和花蜜发生化学反应,把花蜜分解成两个副产品:葡萄糖酸和过氧化氢。过氧化氢,是一种氢的氧化物,可能听起来有点陌生,但说到它的水溶液——双氧水,可能大家都会非常熟悉。过氧化氢有很强的氧化性,且具弱酸性,这种化学物质可以杀死可能在蜂蜜里生长的所有细菌。

⑦在古代,人们就发现蜂蜜是细菌“绝缘体”,有防止伤口感染等治疗功效。闪米特人的粘土板最早记录了蜂蜜的医疗用途,上面详细记载了蜂蜜是如何治疗烫伤和割伤的。古埃及人还经常使用药用蜂蜜,制成药膏治疗皮肤和眼睛疾病。而在中国,迄今蜜丸仍然是制药业最常用的制剂之一。现在,世界各地的医院还在使用一种涂满了蜂蜜的绷带,用于防止病人伤口感染

       ⑧当然了,虽然蜂蜜堪称是不朽的食物,但如果没有密封好,在潮湿的环境下还是会变质的,而如果密封良好,蜂蜜真能做到永不变质。

(选自《大科技》2017年第4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浇花

    ①阳台上的双色杜鹃开花了,终日里,妖娆的红色与雅洁的白色争艳,静静的阳台显得喧嚷起来。

    ②妈妈提来喷壶,哼着歌儿给花浇水。她在看花儿的时候,眼里漾着笑,她相信花儿们能读懂她这份好感,她还相信花儿会在她的笑容里开得更欢——她用清水、微笑和歌声来浇花。

    ③儿子也学着妈妈的样子,拎了喷壶来给花儿浇水——呵呵,小小一个男孩子,竟也如此懂得怜香!

    ④一天,妈妈仔细端详她的花儿,发现植株的旁侧生着几株茁壮的杂草,她笑了,在心理对那杂草说:“几天没搭理你们,偷偷长这么高了?想跟我的杜鹃抢春光,你们的资质差了点!”这样想着,俯下身子,拔除了那杂草。

    ⑤儿子回到家来,兴冲冲的拎了喷壶,又要给花儿浇水。但他跑到阳台上,却忍不住哭叫起来;“妈妈,妈妈,我的花儿哪里去了?”

    ⑥听到哭闹,妈妈一愣,心想莫非杜鹃插翅飞走了?待他跑来,却发现杜鹃举着笑脸,开得好好的。妈妈于是说:“儿子,这花儿不是在这儿吗?”

    ⑦儿子哭得更厉害了:“呜呜……那是你的花儿!我的花儿没有了!”

    ⑧妈妈见儿子绝望的指着原先长草的地方,顿时就明白了,说:“儿子,那哪儿是花呀?那是草,是妨碍花儿生长的草!妈妈把她拔掉了。”

    ⑨不想儿子却说:“我天天浇我的花儿,它都开了两朵了!呜呜……”

    ⑩妈妈疑惑地把那几株杂草从垃圾桶里翻检出来,发现那蔫蔫的叫不上来的植物确实开着两朵比叶片颜色稍浅的绿色小花儿。妈妈心想:原来这样不起眼的植物在孩子心中也是花儿,我怎么没有意识到呢?她的心温柔的动了一下,俯下身子抱起孩子。

    ⑪“对不起,妈妈不该拔掉你的花儿。儿子,你真可爱!妈妈要替这两朵小小的花儿好好谢谢你,谢谢你眼里有它们,谢谢你一直为它们浇水;妈妈还要替妈妈的花儿谢谢你,因为你在为你的花儿浇水的时候,妈妈的花儿也占了光!”

    ⑫后来,妈妈惊讶地发现,这个世界上被忽略的花儿可真多!柳树把自己的花儿编成一个个结实的绿色小穗,杨树用褐色的花儿模拟虫子逗人,狗尾草的花儿就是毛茸茸的一条“狗尾”,连蒺藜都顶着柔软精致的小花儿于春风逗弄……上帝爱他的花园,大概,他也会用清水、微笑和歌声来浇花吧,并且,他会和孩子一样,不会忽略掉哪怕是最不起眼的一株植物的一株浅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茉莉

白落梅

①我对茉莉的喜爱,源于儿时的记忆。外婆的庭院,种了一些花木,春桃秋菊,夏荷冬梅,当然,还有她最喜爱的茉莉。茉莉花季很长,从暮春开到深秋,这些时日,茉莉花就那样悠然绽放,不曾间断。外婆种植的茉莉茎短而粗,稳稳地挺起枝叶和花朵。花瓣层层分明,润如玉,白如绢,轻如纱。白花在绿叶的映衬下,似碧玉上的颗颗明珠,如夜空悬挂的点点繁星。每至晨昏,茉莉的淡淡幽香,飘过黛瓦白墙弥漫至整个村庄。

②犹记得,外婆晨起打扫完庭院,则提篮采摘茉莉,泡上一盏茉莉香茗,坐于亭前石几上。穿针引线,串起的茉莉手链,给自家小姑娘佩戴,若有多余,则送与邻人。那些个夏天,外婆每日头上都簪着一支茉莉,尽管如此,依旧遮掩不住她不断新生的白发。

③乡间老妪,本没有戴花的习惯,但茉莉与粉桃不同,不艳丽,不张扬。别一朵茉莉,不分年岁,只为了装点心情,还有耐人寻味的淡香。后来想起刘姥姥逛大观园时,曾说过她年轻也风流,爱戴些花儿,抹些粉儿的。而外婆亦有此番情肠。试想每个女子,都珍爱自己的容颜,愿与繁华,相守一生。

④幼年总听外婆说起,她本是富家小姐,也算得上是村里的大户。祖上修建的大宅院,福泽后辈,亭台楼阁,回廊水榭,蠡石成山。而庭园里,花木成荫,折花插瓶,簪花佩戴,则成了她少女时代最美的回忆。我的曾外祖父,亦每日剪裁盆树,赏鸟观鱼,甚是风雅。

⑤那些闲逸的光阴,被时代的浪潮冲散,一去不复返。外婆嫁到了邻村的农家,几片青瓦,几亩薄田,她从千金小姐,成了平凡妇。她的嫁牧,除了一双红绣鞋,还有几株曾外祖父栽种的苿莉。那掀开红盖头的男子,将与她开始人生未知的故事。

⑥所幸,外公是个书生,与农田相伴,一生没有改变其乡野村夫的命运。却总在夜闹人静之时,点烛读书,而年轻的外婆,则为她袖添香。有时,泡上一盏茉莉清茶,静坐于他身边,裁衣缝衫,共守朝霞。

⑦外公一生爱酒,喜茶,亦好交朋友。每年都要取自家的粮食酿上几大坛好酒,兴起时,则邀约几个邻瓮,于庭院喝酒闲聊。乡村月色明净,茉莉花开,暗香袭人。灵巧的外婆,下厨做几道农家小菜,虽不见荤腥,却是下酒的佳肴。最为别致的一道菜,是茉莉花炒鸡蛋。白日新摘的茉莉花,用井水洗净,打上几个鸡蛋,一起烹炒,清香可口,回味无穷。

⑧外婆自制的茉莉花酒,茉莉花茶,一时间远近闻名。镇上曾有商铺老板,慕名前来,询问秘方,被外婆回绝。其实自酿花酒、花茶只是一种心境,并无秘方,亦无须资本。自家栽种的粮食、茶叶、花木,巧妙地相容,便生了风雅。

⑨乐善好施的外婆,对平日走街串巷的卖货郎,或天南地北的江湖艺人,总会殷勤留客。虽是粗茶淡饭,却给了风餐露宿的他们无限温情暖意。想来,外婆当年的乐施,皆是种下的善因。如今她九十高寿,前尘往事已然忘却,成了流水浮烟。那双红绣鞋也不知下落,唯留几树茉莉,年年开合,不说别离。

⑩我与外婆相处的日子,越发地短少。每年看到茉莉花开,便知我们的缘分,已薄如春梦。外婆已经不折茉莉簪头了,她两鬓的发,如茉莉那样银白。以往只觉时光太慢,我的世界,总离不开那个小小村庄。而今我漂泊天涯多年,方知岁月催人老去,那些阔别已久的音容,都不再年轻。

⑪每次与外婆临别之际,她总会拉着我的手絮说几句珍重的话。她说她已朝不保夕,而我的人生,则如那一窗的茉莉,开谢了一季,还会重来。我竟无言以对,转身拭泪,任凭她目送我的背影,渐行渐远。

⑫这些年,无论我身在何处,我所居住的地方,皆种植茉莉。她曾陪我走过年少时光,又随我人世迁徙,如今和我一起安于江南某个旧院。也许这不是我最终的归宿,有一天我还会遭遇流转的命运,但茉莉亦会与我清淡相守,情深意长。在许多个苍茫无依的日子里,慰我孤独寂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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