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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苏教版语文第三册第二单元第8课《指南录后序》同步练习题

作者之所以把本文取名为《指南录后序》,原因是取诗集中《扬子江》一诗句意命名,表达了作者一片忠贞爱国之情。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丰子恺故居—一钩新月天如水

    桐乡石门镇,缘缘堂。

    一个初冬的上午。我将手肘支在方桌上,将身体舒展成他穿棉袍时的闲适样子,望见了江南初冬依然绿影婆娑的院子,绿影婆娑的时光深处慢慢出现了一些声音和画面——春天里两株开满花的树下,跑过几只小鸡,有燕子呢喃;夏日午后门外传来货郎的叫卖声,傍晚的芭蕉树下,摆起了客人小酌的桌子;花坛边洋瓷面盆里游着一群蝌蚪……他从秋千上抱下老三或老四,说,在面盆里,小蝌蚪永远不会长成青蛙的,来,我们送它们回家!

    这些场景,是缘缘堂的主人——丰子恺先生漫画里的场景,也是他《缘缘堂随笔》里真实的生活场景。而缘缘堂则是他曾经的现实家园和精神乐园。

    我将目光收回,落到了桌面隐隐发亮的木纹理上,肘关节与桌面接触的一小片肌肤上,有一丝隐隐的温暖。这是错觉,错觉还牵引着我闻到了他略带烟味的呼吸,一个眼神睿智、端庄平和的白发长者立在了我的眼前。寒风中他身穿黑棉长袍,头戴黑棉帽,棉帽上趴着一只黑白色小猫。

    民国大师无数,而丰子恺是难得的一位德才兼备的艺术家、教育家。沿着他一生的脉络探寻,你会发现,他是一个在爱与慈悲里成长的幸运儿。丰子恺出生于一个有染坊、有良田的大户人家。阳光雨露没有宠坏那个叫“丰仁”的孩子,反使他成长为知书达理、谦恭好学的少年。入读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后,正式更名为丰子恺,也遇到了生命里十分重要的两位大先生——李叔同(弘一法师)、夏丏尊。他们之间长达一生、直抵灵魂的情缘,给了他深远的影响。他的婚姻虽是媒妁之言,夫妻竟一生恩爱、生死相随,育有七个子女。这一切因缘,造就了他“光风霁月”般的人格。

    在与他同时代挚友们的记忆里,他获得了这样的评价:巴金说他是“一个与世无争、无所不爱的人,一颗纯洁无垢的孩子的心”。朱光潜在《丰子恺的人品和画品》里说:“他老是那样浑然本色,无忧无嗔,无世故气,亦无矜持气”。

    丰子恺的画,重于身边平凡事,如姐姐缝衣,弟弟上学,大人醉酒,孩童用两个蒲扇当自行车骑,也有描绘将一个个孩子从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针砭时弊的题材。人间万物,在他的笔下是小可爱、小情趣,又是大悲悯、大气象,深得人心。

    他的代表作《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仿佛就是他人画合一的写照:简洁,平和,澄静,深邃,阔远。

    1927年初秋,二十九岁留日归来在上海教书的丰子恺恳请李叔同为寓所起名。李叔同让他在纸上写上许多他喜欢而又能互相搭配的字,团成小纸球撒在释迦牟尼画像前的供桌上抓阄。奇妙的是,丰子恺两次都抓到了“缘”字,便取名“缘缘堂”。后来无论迁居哪里,他都把李叔同写的“缘缘堂”匾额挂在家里,“犹是形影相随,至于八年之久”。1933年春天,在母亲的心心念念下,丰子恺用稿费在故乡的梅纱弄里,自家老屋后建好了一幢三开间砖木结构的高楼,加之前后两个小院,一个极具深沉朴素之美的“缘缘堂”诞生了。

    搬家那天,热闹如戏场。丰子恺充满深情地写道——“我们住新房子的欢喜与幸福,其实以此为极!”“民国二十二年春日落成,以至二十六年残冬被毁,我们在缘缘堂的怀抱里的日子约有五年。现在回想这五年间的生活,处处足使我憧憬”。除了偶尔往返于沪杭等地,他大部分时间都与全家老小住在缘缘堂,完成了近二十部著作。神奇的小院见证了天真如孩童、深邃如老者的一代大师生命里最幸福的时光。让人痛心疾首的是,短短五年后,幸福和缘缘堂一起,在日寇的炮火中化为乌有。

    颠沛流离、九死一生,是抗战时期丰子恺一家辗转逃难于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四川等地的写照,而一个个噩耗追随着他的脚步接踵而至——1938年1月,他在江西逃难时,“缘缘堂”被炮火夷为平地;1942年他在重庆避难时,“慈父”弘一法师在泉州圆寂;战争结束的次年,战乱中一直与他通信在精神上支撑着他的夏丏尊辞世,未能见上最后一面……

    文革中,他因散文《阿咪》获罪,一家人住的日月楼被安置进了四五家人,丰子恺只得睡在连接阳台的走廊上,用棕绷搭个小床,棕绷太短,便在脚那头放个凳子,蜷缩着睡。小床边摆一张小方桌,就是他的书桌。无数个不眠之夜,唯有一钩新月静静陪伴一团蜷缩的身影。如此境地,他却说“天于我,相当厚”。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怀着对苍生的大爱,他完成了弘一法师的遗愿、师生间灵魂的相约——《护生画集》。

    “我是是一个天真的,热情的,好奇的,不通世故的孩子”,“在中国,我觉得孩子太少了。成人们大都热衷于名利,萦心于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实业问题……孩子们呢……弄得像机器人一样。长此以往,中国恐将全是大人而没有孩子,连婴孩也都是世故深通的老人了。”

    时光隧道里传来的这一段话,振聋发聩。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熬至滴水成珠(节选)

池莉

    ①前天傍晚,天空静穆,晚霞明丽,西天已然跃出一颗耀眼的寒星,我喜欢在这样的时刻外出散步,便迎着那颗星星走去,悠然淡然。半路遇上了一位男邻居,推着一辆婴儿车,也是悠然淡然,嘴角带了平素没有的生动笑意。这笑意引得我停留下来,俯身去看婴儿车里面的婴儿,原来是这邻居得了第一个孙子。我一看,人就傻了。一个婴儿,在天地之间,端然大方地熟睡着,皮肤如此洁净细嫩,嘴唇如此新鲜红润,眉眼与鼻子,生得如此横平竖直。我的天!刚满月的婴儿居然是这样的面目俊美和慈祥啊!而且居然是这样的娇小啊!娇小得我简直不敢碰他,伸出去的手指不知不觉又收了回来,生怕碰坏了这样娇小的俊美和这样娇小的慈祥。我自己也是生育过女儿的,我自己也是从婴儿成长起来的,怎么以前我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婴儿娇小成这个样子呢?而且完美到这种程度呢?我也不知道怎么才好,简直一塌糊涂,散步到天黑也忘记回家。一路走来走去,都是认真地回忆与辨识我女儿的婴儿时代,用刚才那婴儿的娇小,去证明世上所有婴儿的娇小,包括我自己的。原来我竟然识不得生命之小呢!

    ②邻居有一人,在二楼阳台吹笛。想必是一个专业笛手,吹了多少年的,只是一个婉转,就把人的千般柔肠万般情感都勾引出来。这个时候,我立在湖边了,湖水汤汤,烟波浩渺,天幕上的那颗星星一直与我对望。这生生不息的人世啊!就是从这般的娇小开始的吗?这娇小的俊美的慈祥的生命啊!爱得叫我连一个“爱”都说不出来了。

    ③最近,我在后院的菜地里撒了一把萝卜籽。几天以后的一个清晨,我忽然发现,出萝卜苗了!可以重达公斤的萝卜,它的苗却幼小得不可思议:细长的茎纤细如发丝,孱弱地弯曲着竭力顶住两片绿色的叶,而这叶,亦小得仅仅是因为有黑色泥土才得以被衬托出来。我连忙返回书房,取来老花镜,戴上,蹲在田头,认真端详萝卜苗。我用手指碾碎了一疙瘩又一疙瘩的泥土,轻轻培在萝卜苗的根部。与这样孱弱的植物的小生命共处,使你感到人类的强大,感到你有满腔的怜惜。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我就开始惦记它们,我得适时地为它们浇水,松土,施肥,间苗,除虫,让它们顺利成长。我当然知道,农事一旦做起来,就跟抚养孩子一样,有着没完没了的琐事,还有口朝黄土背朝天的体力活。但是我会做下去的,一个人,即便是面对孱弱的萝卜苗,一旦由衷地发生了郑重的情感,那也该是一种掷地有声的承诺。

    ④其实我做过农活。我17岁的时候是知青,曾经在田野上劳作。现在于后院种菜,依靠的就是知青时代获得的经验。然而,到了现在,我才以前所未有的真实发现了萝卜苗的纤弱,并对它们产生了抚育者的责任感。而当年,17岁的我,下放几个月之后,就靠一篇文字优美的作文,被贫下中农选拔到大队小学当教师去了。尽管我在所有的假期里,都积极投入到生产队的农活之中,我还是从来没有把萝卜苗或者白菜苗看在眼里。我的眼睛一直望着远方,心里头只装了三个宏大理想:第一,要解放全人类。第二,要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第三,将来要当作家。因此,当生产队长一头冲进我们的教室,说:“老师,要下雨了,赶快把学生带去抢摘棉花!”的时候,我立刻放下教鞭 —— 一根柳树条,挽起裤腿,率领学生立刻出发。当夜,不管有多累,我一定还要挑灯夜战,那就是必须写下至少一篇关于人定胜天的战斗诗篇。

    ⑤少年意气,眼睛看见的都是大,成年以后才逐渐发现小。当过农民三十年之后,我才在自家后院里回归田野。在48岁这年,我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清楚了萝卜苗。才知道心疼它们。才意识它们都是生命。也才意识到我自己也曾经是这样纤弱细小的生命。我恨不能回过头去,做一次自己的母亲,一个母亲意识清醒的母亲,好好端详自己,好好心疼自己。

    ⑥这是三十年的时间。在三十年的时间里,做好做歹吃苦耐劳也不少,生儿育女也曾经历,却好比没有看到目的地的火车,只管呼隆隆地一径朝前开去。

    ⑦某一日的黄昏,有瑰丽晚霞,去散步,眼界忽然被打开,才正经认识了婴儿和萝卜苗。一瞬间,眼里有了,心里也有了。人世间,不管动物植物,小生命总是大事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沙先生

刘建超

    沙先生手里拿着一把两尺长的绸面扇子,扇子一面是《朱子家训》,另一面是《增广贤文》,小楷行书,如他本人一般飘逸清雅。扇子一年四季都在沙先生手中把玩着,即便是数九寒冬,沙先生与人谈话时,也要偶尔摊开扇面,摇上一摇。

    沙先生有个好脾气。夏天,雨水来得急,轰隆隆一串雷,劈头盖脸地就是一场雨。沙先生雨雾中依旧是不紧不慢在石板路上往家里走,只是把手中的扇子藏进袖筒。

    有人吆喝:“沙先生,快跑几步吧。”

    沙先生说:“跑什么,都在下嘛。有人做过实验,说在雨中跑的人,身上所淋的雨水要比走的人多百分之二十呢。”

    夫人才不管什么百分之几十呢,唠叨着去洗衣服、择菜、做饭。夫人把浆面条端到沙先生的面前,“吃吧”。沙先生两眼放光,接过碗坐在门口的石凳上,先慢慢地把面搅一搅,深深地吸一口气,浆香扑鼻直浸肺腑,然后轻轻地嘬一口,细嚼慢咽,满口馨香,心旷神怡。

    沙先生有滋有味地呼噜着浆面条,忽然一盆污水劈头盖脸从天而降,不说把沙先生刚换的衣服弄湿了,喝了半碗的浆面条也被浇了,污水溢出了碗沿。

    二楼的窗户探出一张结实的脸:“哎呀,沙先生,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下面没人呢。”

    沙先生住的是个两层小楼,灰砖青瓦,楼上租给了个叫雷子的小伙子。沙先生认识雷子还颇有些意思。端午节刚过,沙先生摇着扇子在一家新开张的门店前看楹联。个头不高、长得敦敦实实的雷子走到跟前:“请问附近哪儿有厕所?”沙先生看着雷子脸上焦急的神情,说:“莫着急,我带你去。”沙先生慢步走着,雷子火急火燎在他身边转着。走到个街口,沙先生把手中的扇子一收,往前一指,这里——雷子急匆匆就跑了过去。

    沙先生摊开扇子轻轻摇摇头,安静地等在原地。

    雷子又急火火地返回来了,说:“里面没有厕所啊!”

    沙先生扇子又一收:“这里以前是有个公厕的,竟也改建成门店了。”

    雷子那个火啊,直着脖子想发怒。沙先生又指着另一侧说:“这里是我的住处,到家里方便吧。老街最难找的就是公厕。寸土寸金,谁舍得啊!”

    沙先生知道雷子是来老街找住处的,自己的二楼正好闲着,就租给了雷子。雷子在一家快递公司打工。雷子给一个女孩送快递时,与女孩擦出了火花,俩人好得如胶似漆。雷子经常把女孩带到住处玩。有时半夜,楼上吵吵闹闹,沙夫人被搅得睡不着,就让沙先生去提醒提醒雷子。沙先生吁口气,说:“有缘的人做快乐的事情,莫扰。”

    雷子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跑下楼,给沙先生赔不是。沙先生摆摆手:“罢了罢了,只是可惜这碗美味的浆面条了。”

    一日,沙先生去西城看朋友,见许多人围在一个高层建筑下看热闹,说是一个小青年被女友甩了,想不开,要寻短见。警察都来了,怎么也劝不下。沙先生用扇子遮挡着往上看了一眼,这一看不得了,那个站在楼沿上的人竟然是雷子。

    沙先生把扇子一收,朝雷子大声骂道:“雷子,你这个孬种混蛋,你还是个男人吗?为一个负情的女人你至于吗?混蛋,要死你就跳,你别脸朝下,否则摔得你没脸没皮,家里人都不敢看。要摔你就摔死啊,别摔个半死瘫痪,一辈子吃喝拉撒都在床上。雷子,你个混蛋,你要是个男人就下来跟我回家!”

    沙先生说完背着手就走,走得依然是不紧不慢。手中的扇子一摇一摇如同展翅的大蝴蝶。

    众人正惊诧着呢,却见雷子一步一步地退下去了,抹着眼泪垂着头跟在沙先生的屁股后面。

    后来有人问雷子:“怎么就被沙先生给骂下来了?”

    雷子说:“沙先生那么儒雅的人都被我气得骂人了,那肯定是我做错了。”

    老街有了一个民谚:沙先生发怒——肯定你错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故乡老了

罗星航

    ①故乡没老,年轻着呢!

    ②只身在外的人总是思念故乡,那无尽的乡情,一直萦绕在游子的心中。有人说背着故乡走天涯,也有人说故乡永远在前方。

    ③记忆中的故乡依旧那么青春,那么富有朝气。第一次回故乡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刚刚二十岁,在湖北出生长大,总是勾画着老家的模样,似北国的莽野森林,像苏杭的小桥流水,还似南方的椰林遍地,抑或靑藏的雪域高原。于是我带着小弟,在春暖花开之时,从武汉乘火车去祖籍——一个三省交界的边陲小镇。那时火车还没完全连通,需在怀化住上一晚。几十人挤在一起,睡的是大统铺,叽叽喳喳,好不热闹。小弟吵着要出去玩,行李怎么办?旁边的旅客听说我们要到湘西,连忙回答,不要紧,帮忙看着,都是老乡。我们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上街了,回来后,那位叔叔一直坐在我们的行李边守着,还给我们湖南的零食吃。

    ④第二天中午到达乾州,下车一看,天空蔚蓝,云朵漂浮,菜花描着金黄,桃花白里透红,万溶江银波闪烁,参天大树郁葱翠绿。许多年轻的妇女腰缠五颜六色的布裙,正在江边浣洗衣裳,苗族姑娘头上银饰的摆动声,此起彼伏的棒槌声,惊飞了树上的鸟雀,水花四溅,晶莹耀眼,怡人的风景迷倒了众多游客。两横四竖的石板铺成主要道路,街旁的商铺大都木制结构,灰瓦屋顶,尽管很有些年月,但都保护得相当完整-----原来沈从文作品中描绘的湘西确实惊艳。

    ⑤走过一段石板路,来到了老家,这是一幢三进的木制房屋,八根立天的木柱支撑着屋脊,四周的原木面板苍劲中透着黝黑,四道门槛经百十年进出磕碰,早已磨损得凹凸不平。我望着祖居,想象着先辈们埋锅造瓦,搬木立檩的情景,想象着成家立业,族人相拥的场面,想象着逃避战火,薪火相传的艰辛,心头不免掠过丝丝冷寂。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人,没做过什么,哪怕挑过一担土,种过一颗树,也心无遗憾。真是愧对故乡,愧对家人。爷爷早已过世,奶奶还很硬朗,叔叔才三十出头,力壮如牛,充满活力,那双手长满老茧,青筋外露,他长年在外开山砸石,干的都是重体力活。吃第一餐饭,他们就给我夹鱼头,其实我是不喜欢吃的,听说这里的鱼头专给最珍贵的客人,我很感动。晚上,露天草场有当地的戏曲表演,甩着长袖,拖着长腔,尽管下着毛毛细雨,观众还是很多,乡亲们看得也很专注,我却不知就里。反正,故乡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到处洋溢着靑草的芳香,听得见河水的哗哗,还有亲人间的温馨。故乡就是这样极具诱惑,极具感染力。

    ⑥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婶婶拿出一双布鞋送给我,这几天她一直在熬夜纳鞋,不知道是专门为我赶工,我还想推辞,一双鞋有什么意义,接过时也不是很情愿。若干年后,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叔叔婶婶也许是让我行走千里,不忘故乡,脚踏实地,心系故乡,那针针线线连接着家乡的情怀,浓缩着亲人的嘱托。

    ⑦一晃好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回故乡,再也没有见到亲人们,真想他们哪。照说应该很容易,一张车票不就到了么,其实没那么简单,拖儿带女,也不太方便,再说还有工作,这都是借口。是淡忘了故乡,淡忘了浓浓的乡愁?有时梦里回故乡,走在荒芜的草地上,天空灰蒙蒙,不见人影,不见河流,像迷失的羊羔,惊慌,忐忑,急躁,想家。醒来泪水早已浸湿枕边。

    ⑧前年一次出差的机会,我在故乡停留了五小时。这是三十多年后第二次回故乡。时值清明,那天下雨了,小巷有些幽深,湿漉漉的,路边的木制建筑显得破旧,残缺。商铺里几乎没什么人,街上连叫卖声都没有,静静的。唉,万溶江怎么这么窄,这么短,当年的波光粼粼,诗情画意呢?故乡老了。

    ⑨奶奶去世了,叔叔已过六十,不见了那时的伟岸,脊背略显弯曲。老屋有点苍老,斑驳的木板门已现沧桑,右边的墙壁被风钻了个洞,好像有雨点肆意飘进来。微风吹过,墙角的靑苔左右摇晃。周围的小伙伴们也都五十多了,他们坐在街心的石墩上打发时日。真的变化这么大?我不敢相信自己,摸摸下巴,也是胡须满脸。岁月催人啊。

    ⑩回头仰望故乡,烟雨朦胧,淅淅沥沥,她老了,三十年不见就真的老了。房屋矮小,河流窄小,道路狭小。早知如此,我该多回来几次,即使不能拉住故乡变老的缰绳,也可以和着家乡演变的节奏,一同走过来。记得故乡清澈的流水,记得故乡草木的余香,记得故乡烧酒的味道,记得故乡亲人的教导。那个鱼头我怎么就没吃呢,那双布鞋我还舍不得穿呢。转眼间,故乡就抖落了昔日的色彩。

    ⑪故乡其实没老,依旧那样。日出东方的时候,她开始一天的忙碌,机器轰鸣,书声朗朗;夕阳西下的时候,她车水马龙,炊烟四起,;华灯初上的时候,她婀娜多姿,流光溢彩;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枕戈达旦,蓄势待发。

    ⑫故乡没老,真的。

    ⑬是我们慢慢变老。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胜

梁鸿

我忍不住想把他写下来。写他和他的花园。

他家就在我家后院隔一条路的位置。我十几岁的时候,他应该是二十多岁,先是当兵,然后到外地参加工作,每年也就回来一两次的样子。

2010年左右,大胜向矿上请假,父亲生病了,他得回家照顾一段时间。父母就他这一个独子。没想到,这一回来,就是十年。

在得了食道癌之后,大胜父亲变得极为衰弱,每日需有人搀扶才能走动一两步,大胜母亲自然无法胜任。大胜回来伺候一段时间,就办了停薪留职,他老婆留在厂里继续工作。

父亲还没去世,母亲又突然中风。办完父亲葬事,大胜又去矿上办了早退,一心一意照顾母亲。妻子一有假期,也会赶回来。大胜母亲一开始整个脑子都糊涂,这两年有所好转,偶尔有村人到他家里去,她还努力一一喊出名字。

此时正是深夏。

大胜家左边院墙的两排月季花开得艳丽异常,旁边的一棵桃树上,每颗桃子上都罩着粉色纸套,紧靠路的位置,是一个长方形的荷花池,荷叶亭亭,随风摇摆,荷叶中心还存有昨夜的雨水,椭圆形的清水随着荷叶的摆动而左右滑动,却并不掉下来,好像荷叶下面有什么磁场一样。花园里面,大丽花开得正浓,牡丹只有旺盛的绿叶,还有一些开着细小粉花的,贴在地边,像是花环,阳光透过玫瑰、月季,照射到这些小花小草上,生出一种耀眼的美。花园正中央,是一个小小的荷花池,一枝粉色的荷花从肥大的荷叶里伸出来,深绿色的池水倒映着蓝天白云、荷花、荷叶,周围瞬间变得安静,蝉声远去,大地清凉无比。

村庄的每户人家,都会在自家门口种几株月季、几棵凤仙花、鸡冠花,靠院墙栽一些牵牛花或凌霄,但是,像大胜这样,如此精心打理,仿佛要把自己精神的某一部分融入其中的,还真是不多。

也许是听到了我们在外面的喧闹声,半闭的院门打开,大胜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的脸更黑了,眼睛非常疲倦,人很瘦。他老了很多。

大胜招呼我们进院子里坐坐。

院子里,一个极瘦小的老太太坐在轮椅里,头向一边歪垂着,一只胳膊也软绵绵垂向地面,她脖子上围着个婴儿用的小围巾,接住不断往下流的涎水。看到有人进去,她努力想把头抬起来。

这是大胜母亲。

我们走到她身边,大姐握住她的手,大胜扶着她的头,让她看着大姐。大胜母亲盯着大姐辨认良久,最后犹豫着说,这是梅?

是啊,是啊,你认出来了?大胜和大姐激动地叫。

梅,梅啊,大胜母亲伸出另一只手,使劲握住大姐,梅,梅,你看我啊,成这样子了。

你看,她能认出人了,之前两三年谁都认不得。我每天给她做康复,她可也努力,手一抓住单杠就不松。

大胜边说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牛角梳子,一下一下梳母亲的头发。

大胜指着旁边的二姐三姐,大胜母亲一一认了出来。到了我,她直直地盯了好长时间,眼睛里一片茫然。

这是小清啊。

大姐把我拉到她身边,蹲下来让她看。

她抓住我的手,手像枯枝一样,瘦得只有骨头,却非常有力,她使劲看着我,最后无望地摇摇头,眼泪从眼角浸了出来,说,我是一点用也没有了,一点用也没有啊。

大胜安慰她说,小清一直在外面上学,要是走在街上,我猛一下都认不出来,别说你了。

大姐问大胜单位那边怎么办?

大胜说以前停薪留职是一分不给,办早退后,按照他的工龄,还可以发个基本工资。不过,老婆还在上班,俩人加在一起算勉强够,老太太现在吃的都是维持的药,也不是很贵。

那你一个人能撑下来吗?

也没办法啊。人病了,谁都没办法。我老婆是每几个月回来一次,回来也能帮一下。

大姐拍着大胜母亲的手说,婶子,你看你这儿媳妇,又给你挣钱,又回来伺候你,以后可别再说人家了。

大胜母亲不喜欢自己的儿媳妇,周围的邻居都知道。当年大胜带老婆回来,大胜母亲觉得她长得不好,人看着又不机灵,配不上自己儿子,就爱理不理,还经常挑刺,批评人家碗刷得不干净,地扫得不好,说话不得体,把一个小姑娘说得哭了一遍又一遍。

大胜母亲头歪着,使劲往下点,她想说话,可是嘴太慢,急得直流眼泪。

大胜扶着母亲的头,说,逗你呢,别急。

整个院子水泥铺地,地面平整光滑,物品简单有序。大胜母亲身上的棉布碎花上衣、裤子、脖子上的围兜都很干净,轮椅的把手、轮子闪着锃亮的光,一切都是经过精心打理过的。没有放弃,没有衰败,没有一丝赘物,简洁到几乎让人不适的地步。

大胜母亲后面,有一个低矮的类似于单杠的东西,这应该就是大胜所说的母亲恢复臂力用的器械。轮椅前面,架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个有吸盘底的碗。大胜说母亲每天吃饭像打仗,她的手不能协调动作,拿勺子非常艰难,大胜要在一旁鼓励加帮助,一顿饭从热到凉,再热热,又凉,往往需要一两个小时。

我们要走了。大胜母亲紧抓着大姐的手,她不愿我们离开。在她眼睛里,我清晰地看到死亡的阴影,看到她的恐惧。这是我从小到大在许多村庄老人眼睛里看到的。在村庄,死亡就是一次次公开的教育,同时,也慢慢习惯这样的无常。

大胜站在母亲旁边,目送我们出去。

在快到门口的时候,我看到院子角落边的桌子上摆着一副牌,看样子是在算命。我很想过去看看,大胜算出来的是什么命。

那张桌子充溢着寂寞,这寂寞释放出来,覆盖整个院落。

就像大胜。他脸上潜藏着忧郁,这是他长年孤独和辛劳所累积出来的气息,和他的花园一样,非常美,美得让人伤心。

(选自《梁庄十年》,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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