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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苏教版语文必修四第二单元第8课《辛德勒名单(节选)》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跳出手掌心

王小波

①C.P.斯诺的《两种文化》把知识分子分成了科学知识分子和文学(人文)知识分子两类,而且说,有两种文化,一种是科学文化,一种是文学(人文)文化。我以为创造了这两种文化的活动——人类的思索,才真正是人类前途之所系。

②倘若我说,科学知识分子比人文知识分子人品高尚,肯定是不对的。科学知识分子里也有卑鄙之徒。在科学上,有错误的学说,没有卑鄙的学说。这样的道德标准显然不能适用于现在中国的艺术论坛,不信你就看看别人是怎样评论贾平凹先生的《废都》的。贾先生写了一部《废都》,就如某位大嫂穿了旗袍出门,我们不但要说衣服不好看,还要想想她的动机是什么,是不是想要勾引谁。当然,假如我说现在中国对文艺只有这样一种标准,那就是恶毒的诽谤。杜拉斯的《情人》问世不久,一下就出了四种译本,电影《辛德勒的名单》国内尚未见到,好评就不绝于耳。

③在文学艺术及其他人文的领域之内,国人的确是在使用一种双重标准,那就是对外国人的作品,用艺术或科学的标准来审评;而对中国人的作品,则用道德的标准来审评。因此我们的文化事业最主要的内容不是它的成就,而是它的界限;此种界限为大家所认同,谁敢越界就要被群起而攻之。我要说的是,这对文化事业的发展很是不利。

④我认为,当我们认真地评价艺术时,所用的标准和科学上的标准有共通之处,那就是不依据现世的利害得失,只论其对不对(科学)、美不美(艺术)。

⑤保存在文化遗产里的智慧让人尊敬,而活人头脑里的智慧更让人抱有无限的期望。把智慧的范围限定在一时、一地、一些人、一种文化传统这样一种界限之内是不对的。

⑥在中国做知识分子,有一种传统的模式,那就是自己先去做个循规蹈矩的人,做出了模样,做出了乐趣,再去管别人。如此一种学堂开办数千年来,总是同一些知识在其中循环,并未产生一种面向未来、超越人类的文化,只产生了一个极沉重的传统,无数的聪明才智被白白消磨掉。

⑦总之,说到知识分子的职责,我认为还有一种传统可循:那就是面向未来,取得成就。古往今来的一切大智者无不是这样做的。这两种知识分子的形象可以这样分界,前一种一世的修为,是要做个如来佛,让别人永世跳不出他的手掌心;后一种是想在一生一世之中,只要能跳出别人的手掌心就满意了。希望大家都做后一种知识分子,因为不管是谁的手掌心,都太小了。                                             (有删节)

(1)、文章说“在文学艺术及其他人文的领域之内,国人的确是在使用一种双重标准”,“双重标准”指的是什么?作者对“双重标准”持怎样的态度?

(2)、作者在文章中列举对贾平凹先生《废都》的评论是想说明什么问题?

(3)、“在中国做知识分子,有一种传统的模式”和“说到知识分子的职责,我认为还有一种传统可循”中的“传统”内涵一样吗?为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下面小题。

英语老师

谢宗玉

①早晨,阳光照进教室,照着一颗颗晃动的脑袋和一张张开合的嘴。我们在晨读,我们在大声晨读。别人读的是英语,我对英语不感兴趣,我在读语文。英语老师从后面走进教室,我没觉察。他冷不防从我手中把书抢了,反手就甩了我一个耳光。一教室沸扬的声音就这样被他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掀哑了,大家愣愣地看着我俩,早晨照进来的阳光这时也有些茫然无措的样子。

②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嘛!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③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一三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又流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大庭广众下受过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④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在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直接的方法报复,我要痛快淋漓地拿刀捅了他!……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决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辱他!

⑤但很快就有一事,让我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⑥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敛着头,和另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样叨叨唠唠地骂着他的妻子:日日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是我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怍羞,我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⑦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他的号歌就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⑧挖薯回来后不久,碰上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当时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都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上。后来,另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⑨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⑩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⑪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仇恨带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唉,也许他还没参悟透吧……

⑫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在事隔多年想起来,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啊,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⑬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见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⑭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米缸山下播绿记

白莹

    每年初夏的育苗工作,对于我们护林员来说,是一件大事。早上七点多钟我们已经到达离场部十多公里的二台苗圃地。山谷里晨风清凉宜人,天空蓝得像是刚刚被擦洗过;此起彼伏的鸟语,清澈如露珠;岩生忍冬小小的淡紫色的花朵正在吐蕊,散发出浓郁的芳香。

    米缸山是六盘山的主峰,南北走势,巍峨高耸,山的东坡落叶松林浩瀚如海,那是西峡林场的前辈们历尽艰辛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营造起来的。如今站在山下仰望,峰峦苍翠,林海茫茫,针叶林与天然林林相迥异,林界清晰,却又融接为一体,像穿在大山身上一件裁剪合体而又别致的绿罗裙。山谷幽深宁静,除了清脆的鸟叫声,几乎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我们的到来让山谷里热闹了起来。

    育苗工作最能检验一个团队的协作精神,在这个作业流程中,大家忙忙碌碌却又井井有条:开沟、撒种、覆土,各司其职。这里是近几年新开辟出来的一块山地,土质并不好,属石块较多的杂质土壤,要把这样的一块地整饬成平整松软的苗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但要把土里大大小小的石块用耙子细细搂出来,还要把它们彻底从地里清理出去。从林畔筛出来的用来覆盖种子的森林土,也是女职工们用袋子一点一点背到地里的。这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活,实际干起来,若不是亲自劳作,真的是没法理解个中的艰辛。

    另有人员正在紧锣密鼓接微喷水管,育苗一经结束,浇水要马上跟上,经过催芽的种子大多已经露白,若在干土里经过长时间暴晒,会导致种子回芽而影响出苗率。大家心里都鼓着一把劲,所以育苗进度也很快。西边的山头上飘过来几朵闲云,朝忙忙碌碌的我们张望了一会儿,又悄无声息地飘走了。日影一点一点朝我们的头顶移过来,长时间重复弯腰的动作,大家的腰都有点受不住了,但育苗工作向来是一件辛苦又开心的事,接踵而来的笑声又冲淡了疲惫。腰疼,那就忍着,谁让你不把腰放家里呢?——相互之间的调侃和打趣是最能解乏的。

    午餐很简单,蒸馍就榨菜,还有白开水。开水是二台护林点供应,驻点护林员马连成是一个行将退休的老牌护林员,在这个点上已经十多年,由于管护人员紧缺,他是这个点上唯一的一名护林员,独自守护着这片林区。看到我拍照,便乐呵呵地说,多给我拍几张。我知道,在大家心里,自己的工作太过平凡,没有什么值得称道之处,但是,正是这一个个平凡而又普通的岗位,支撑并筑牢了六盘山区的森林资源安全屏障。

    风来了,一阵吹得紧似一阵,唤醒了阵阵林涛,草木们也随风舞动,像在普天狂欢。日影在移动,时光在奔走,地塄上一株株白色的绣线菊热烈地播曳着花球;山洼里地埂上像繁星一样缀满白色的野草莓花和黄色的蕨麻花,每一丛叶子都在合力擎起一朵朵小花,每一朵小花的脸庞,都在灿然仰望着太阳。风来,它们欢舞;风去,它们静默。像是听到了风的召唤,云也渐渐聚拢了过来,太阳躲进了云层,山谷里变得阴凉起来。

    育苗进行了一多半,我们停了下来,开始给育好的苗床盖遮阴网。桦树种子的顶土能力比较弱,种子播撒下去之后,只覆盖了薄薄一层土,容不得暴晒。盖好遮阴网,浇上水,种子们就可以在这张舒适的“席梦思”上美美地睡上一觉了,待哪天睡醒了,睁开惺忪的眼睛,伸一伸懒腰,然后相互招呼上一声,就纷纷把小小的脑袋从土里探出来了,然后一天天长大,一天天长出叶瓣,待它们有了直面风雨阳光的能力,我们就会掀去遮阴网。那时,它们一定会惊呼着,舒展小小的叶片,来拥抱这个世界。

    下午,育苗工作早早结束。风慢下了脚步,太阳也钻出了云缝。微喷管已接好,细雨般喷洒的水滴迎着西斜的阳光开始滋润这块土地。我爬上山洼,坐在树荫下,眺望我们的苗圃地。清凉的风从米缸山上吹过来,吹动绿波荡漾,吹来了丝丝的寒意。

    终有一天,这些种子会长成小树苗,会被栽植到有待绿化的山川峁梁,或是被移植到一片遥远而陌生的土地,在那里扎根、成长,撑起一片绿荫,携送一缕清凉,而每一片随风而舞的叶子,是否都保留着一份最初的记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个潮湿的下午

曹文轩

    时间到了一九六零年……

胡妈早已发现奶奶去当铺当家里的东西了。半年前的一天晚上,她向奶奶说,她打算离开蓝屋了。她说家里要她回去带孙子。奶奶摇了摇头说:“你说的不是实话。”她安慰胡妈:“这里的日子,自然不如从前了,但还能过下去。你在这里,还能挣一点钱;这钱,对你乡下的家,也许很重要呢。别再想着离开吧,我总会有办法的。再说,阿梅还小,打她出生,就是你带的,她也离不开你。在奶奶的再三劝说下,胡妈才答应留下。

    而现在,奶奶在踌躇了许多天后,却要对胡妈和宋妈开口说,她们两个人中间,得有一个人要离开了,未来的日子,已使奶奶寝食不安,若要每月再拿出一些钱来支付胡妈宋妈的工资,实在太困难了。这一天下午,犹豫了好几天的奶奶终于把胡妈宋妈叫到了楼下客厅,说岀了她心中的决定。那时,奶奶显得极度不安,脸上满是愧疚,她甚至都不好意思看着她们。

    胡妈和宋妈听罢,却都没有感到吃惊。离去的想法早已在她们的心里翻来覆去。蓝屋的窘迫,一天不如一天的衰落,她们都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只是乡下的日子因为灾荒越过越紧巴,她们每月得到的报酬越来越显得重要了。她们没有决然离开,还有一个原因:她们实在舍不得离开蓝屋,离开这一家人。

    她们熟悉这里的每一根筷子、每一把勺子,熟悉这蓝屋里所有人的喜好和脾气。一年四季,她们手脚不停地劳作,把蓝屋收拾得井井有条、干干净净。在日子越来越窘迫时,她们费尽心机,帮奶奶精细地计算着家人的开销。胡妈去小菜场买苿,要把菜场来回走好几遍,然后走向那个菜价最便宜的卖家。开始买卖时,又是一番讨价还价。那时,她脸上的表情,完全不像佣人,而像是这个人家精打细算的主人。

    有剥好的、现成的毛豆卖,但胡妈不买,为了省那一斤五分钱。当奶奶问起何不直接买剥好的毛豆时,胡妈说“一大家子围坐在一起剥毛豆,热闹。”她回头看了一眼阿梅“我们家阿梅最喜欢剥毛豆了,是吧?”阿梅就会说“我要剥毛豆!”后来,奶奶也喜欢上了剥毛豆,一边剥,一边与胡妈宋妈说笑,或不时地夸阿梅:“阿梅剥得又快又好。”

    厅里的气氛有点儿特别。

    先是胡妈开始说话。

    胡妈笑着说:“夫人,您不要为难。您留我又多待了这么久,我心里已万分过意不去了,蓝屋不比从前了,我和宋妈心里都清楚。夫人您整天是一张笑脸,可我们知道,您心里苦着呢。在这里多待一天,就让您多一天负担。夫人您不必为我们担心。我们是乡下人,什么苦都吃过,回到乡下去种地饿不死的,说不定还会好一些呢!只是心里有点放不下这里,放不下老爷、夫人,放不下阿梅……”她朝阿梅拍拍手,阿梅连忙跑过来,胡妈弯腰将阿梅抱到怀里,用她满是皱纹的脸用力贴住阿梅粉嫩的脸蛋儿,“就没有见过这么好看、这么让人疼的孩子……”

    不一会儿,阿梅觉得自己的脸湿了——胡妈无声地哭了。

    阿梅呆呆地看着。

    接下来,宋妈也说了很多话,不停地安慰奶奶,希望奶奶心安。

    她们用乡下人的语言,一遍一遍地赞美着奶奶——由哀地。

    奶奶一直微笑着,那是胡妈和宋妈所熟悉的微笑:安宁、温柔。那微笑里,还永远有一片淡淡的羞涩——是一个女孩的羞涩,虽然她已老了,但那羞涩依然。

    说着往事、眼下和往后的日子,许多事,许多话,说着说着,三个人泪流满面。

    阿梅见她们三个人哭,也哭了起来。她不太能够明白,她们为什么泪流满面,但见她们三个人哭,她也想哭。

    胡妈连忙用衣袖擦去阿梅的眼泪:“这孩子,你哭什么呀!”

    阿梅却哭出了声。三个人都笑了起来——放声大笑,笑声里是流动在皱纹里的泪水。

    那个下午,世界一片潮湿……

(节选自长篇小说《蜻蜓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了军。他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1948年,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是调到你们这儿了。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入了沙漠。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异常美丽,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向秦山喊:我们早就讲好了,来,让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各种版本的秦山和方歌的爱情故事。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回乡记

江子

五十多年前,我的伯父曾水保高中毕业,考入了一所地区主办的四年制中专学校。在四年的时间里,伯父担任了学生会文体部部长之职,并且品学兼优。对这样优秀的学生,人人都认为会有一个好前途在等着他。那时正当少年的共和国百废待兴,伯父这样优秀的年轻人,正是国家基层最需要的人才。

可是伯父做了一个让无数人无比遗憾的选择,回家当了农民。究其原因,乃是伯父有一个极其迂腐、 固执的父亲。是他在伯父念书的四年时光里,不断地催促着他回乡。随着伯父临近毕业,这种催促更是一日紧过一日。

那条联系着故乡与远方的无名公路应该依然记得他回村的景象:他挑着书箱,踉踉跄跄地在路上走着。由于走了几十里远的路,他全身都浸在了汗水里,湿漉漉的头发紧贴着前额。他的步履是这个年龄所不该有的沉重,好像此行的目的地不是他的家乡,而是一个举目无亲、前途未卜的异乡。

伯父一回到村里,就加入到村里的集体劳动。这个学习优秀的中专生,也是一个干农活的好手,抄犁打耙样样都拿得起放得下。他像个真正的农民那样,在田地里肩挑手提,挥汗如雨。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伯父看起来就跟真正的农民没什么两样了:他原本白皙的肤色变成了跟乡亲们一样的酱紫色,原本洁净的衣服沾满了泥点与灰尘。他的手上布满茧子。他的裤脚从早到晚都胡乱挽起,腿上总有泥巴。如此形象的伯父,哪里还有一丁点儿读书人的样子?

可只有伯父知道,他没有一分钟忘记自己是一名读书人。他依然对远方怀着最初的信念。他从未停止读书。每到夜晚,不管自己多困、明天的活儿多重,他都会打开书本阅读。那是他从学校带回来的教材,以及已经在城里上班的同学给他捎来的新书。他在一盏脏兮兮的煤油灯下阅读。夜色无边,伯父在灯光下阅读的样子,如同茫茫大海中拒绝沉沦的岛屿。

村庄的灌溉平常依靠的是全村勒紧裤带置办的一套电力设备,这设备就安装在离村庄几百米远的赣江边一个叫排灌站的小屋里,由专人掌管。设备运转了好几年,从来也没有出过故障。可这年夏天,设备的发动机停止了转动,直接探进赣江的长长的铁管黑如深渊,抽不出哪怕一滴水。

天气炎热,烈日当空,万里无云,蝉叫得人心烦意乱,整个天地间干得仿佛擦根火柴就可以点着。想靠老天下一场暴雨来解渴毫无可能,想靠村里水量不多的几口井也不可能。农业讲究时令,如果不能在立秋之前把田地抄耙开来,把秧苗栽下去,晚稻就会大面积减产,全村人的口粮就会成为问题。立秋一天天逼近。村支书孔明清急得满嘴泡,可村里半桶子水的电工满手污黑却毫无办法,他的嘴里嘟嘟囔囔,不过是为了掩饰内心的无措和焦虑。

有人向孔明清推荐了伯父。伯父穿过孔明清狐疑的目光来到了机器面前。他用耳朵听了听里面的动静,然后将一把起子十分果断地伸向了机器的某个部位。只几分钟,机器就迅速恢复了正常,原本黑洞洞的排灌管口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哗哗哗地往外冒着水花。

设备的成功修理让伯父在村里名声大振。可这对伯父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他在学校学的就是农机专业。

事后,村支书孔明清毫不犹豫地把村里最重要的财产——赣江边排灌站的钥匙交给了伯父,同时交给他的,还有村庄整个电力系统的维护权责。

从此伯父经常一个人待在赣江边的排灌站小屋里。他甚至在小屋里放置了一张小床,夜里也常在那里睡觉。他的理由是,排灌站的设备需要看管,村里把这么大的事儿交给他,责任如山,他得时不时地守在那里。

而真相不过是伯父想给自己一个独处的空间。他要读书、思考。他要独自理一理自己凌乱的心。他要好好想一想,几年的乡村生活是不是已经把他的心磨起了茧? 他要问问自己,他离开村庄到远方去的信念,是不是依然强烈。

伯父经常在月光下走出排灌站,看着不远处那条进出村庄的唯一的路。它如此简陋,坑坑洼洼。它两旁的草丛污秽而蓬勃。可是在伯父眼里,它是可以将他射向远方的一支响箭,是可以渡他到理想彼岸的一根苇草。它的不远处就是繁华的小镇西沙埠,也是千里赣江的一个古老码头。那里岔道众多,可以通往县城、市府、省城,乃至无数有名和无名的远方。伯父会在月光下望着这条仿佛可以通向云端和天际的路,历数这些年来从这条路上走出村庄的人们:他的堂叔曾文治去了武汉; 住在村中心礼堂边的地理先生孔冠德老人的儿子孔三豆,因为考学去了衡阳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 住村北边的刘令香因为当兵提了干,复员在县公安局当了公安; 他的另一个堂叔曾学易,当兵去了鄱阳,后来做了一名狱警; 与他家毗邻的曾昭明,也是通过当兵去了新疆,成为村里走得最远的人;村中心井边的刘学稷,因读书成了整个吉安地区知名的教书先生,成为学问深厚、人人敬重的儒者……

皓月当空,不远处的下陇洲村阴影重重。伯父背后的赣江在月光下如水银泻地,美丽得惊人。可伯父几乎没有看一眼的心思。他只是反复盯着那条路。他要时时守着这条未来可以渡他远行的路。他担心自己一转身,它就消失不见,从此自己的未来无可凭依。

简陋的排灌站悬浮在赣江边,仿佛一座因害怕失足落水而紧紧扒住堤岸的小小孤岛。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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