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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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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2019届高三语文高考模拟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米缸山下播绿记

白莹

    每年初夏的育苗工作,对于我们护林员来说,是一件大事。早上七点多钟我们已经到达离场部十多公里的二台苗圃地。山谷里晨风清凉宜人,天空蓝得像是刚刚被擦洗过;此起彼伏的鸟语,清澈如露珠;岩生忍冬小小的淡紫色的花朵正在吐蕊,散发出浓郁的芳香。

    米缸山是六盘山的主峰,南北走势,巍峨高耸,山的东坡落叶松林浩瀚如海,那是西峡林场的前辈们历尽艰辛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营造起来的。如今站在山下仰望,峰峦苍翠,林海茫茫,针叶林与天然林林相迥异,林界清晰,却又融接为一体,像穿在大山身上一件裁剪合体而又别致的绿罗裙。山谷幽深宁静,除了清脆的鸟叫声,几乎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我们的到来让山谷里热闹了起来。

    育苗工作最能检验一个团队的协作精神,在这个作业流程中,大家忙忙碌碌却又井井有条:开沟、撒种、覆土,各司其职。这里是近几年新开辟出来的一块山地,土质并不好,属石块较多的杂质土壤,要把这样的一块地整饬成平整松软的苗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但要把土里大大小小的石块用耙子细细搂出来,还要把它们彻底从地里清理出去。从林畔筛出来的用来覆盖种子的森林土,也是女职工们用袋子一点一点背到地里的。这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活,实际干起来,若不是亲自劳作,真的是没法理解个中的艰辛。

    另有人员正在紧锣密鼓接微喷水管,育苗一经结束,浇水要马上跟上,经过催芽的种子大多已经露白,若在干土里经过长时间暴晒,会导致种子回芽而影响出苗率。大家心里都鼓着一把劲,所以育苗进度也很快。西边的山头上飘过来几朵闲云,朝忙忙碌碌的我们张望了一会儿,又悄无声息地飘走了。日影一点一点朝我们的头顶移过来,长时间重复弯腰的动作,大家的腰都有点受不住了,但育苗工作向来是一件辛苦又开心的事,接踵而来的笑声又冲淡了疲惫。腰疼,那就忍着,谁让你不把腰放家里呢?——相互之间的调侃和打趣是最能解乏的。

    午餐很简单,蒸馍就榨菜,还有白开水。开水是二台护林点供应,驻点护林员马连成是一个行将退休的老牌护林员,在这个点上已经十多年,由于管护人员紧缺,他是这个点上唯一的一名护林员,独自守护着这片林区。看到我拍照,便乐呵呵地说,多给我拍几张。我知道,在大家心里,自己的工作太过平凡,没有什么值得称道之处,但是,正是这一个个平凡而又普通的岗位,支撑并筑牢了六盘山区的森林资源安全屏障。

    风来了,一阵吹得紧似一阵,唤醒了阵阵林涛,草木们也随风舞动,像在普天狂欢。日影在移动,时光在奔走,地塄上一株株白色的绣线菊热烈地播曳着花球;山洼里地埂上像繁星一样缀满白色的野草莓花和黄色的蕨麻花,每一丛叶子都在合力擎起一朵朵小花,每一朵小花的脸庞,都在灿然仰望着太阳。风来,它们欢舞;风去,它们静默。像是听到了风的召唤,云也渐渐聚拢了过来,太阳躲进了云层,山谷里变得阴凉起来。

    育苗进行了一多半,我们停了下来,开始给育好的苗床盖遮阴网。桦树种子的顶土能力比较弱,种子播撒下去之后,只覆盖了薄薄一层土,容不得暴晒。盖好遮阴网,浇上水,种子们就可以在这张舒适的“席梦思”上美美地睡上一觉了,待哪天睡醒了,睁开惺忪的眼睛,伸一伸懒腰,然后相互招呼上一声,就纷纷把小小的脑袋从土里探出来了,然后一天天长大,一天天长出叶瓣,待它们有了直面风雨阳光的能力,我们就会掀去遮阴网。那时,它们一定会惊呼着,舒展小小的叶片,来拥抱这个世界。

    下午,育苗工作早早结束。风慢下了脚步,太阳也钻出了云缝。微喷管已接好,细雨般喷洒的水滴迎着西斜的阳光开始滋润这块土地。我爬上山洼,坐在树荫下,眺望我们的苗圃地。清凉的风从米缸山上吹过来,吹动绿波荡漾,吹来了丝丝的寒意。

    终有一天,这些种子会长成小树苗,会被栽植到有待绿化的山川峁梁,或是被移植到一片遥远而陌生的土地,在那里扎根、成长,撑起一片绿荫,携送一缕清凉,而每一片随风而舞的叶子,是否都保留着一份最初的记忆?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多处穿插了对风、云以及太阳等自然景象的描写,这样处理既有利于交待育苗工作的时间变化,又丰富了文章的审美意蕴。 B、将茫茫林海比喻成“绿罗裙”,形象生动,“裁剪合体而又别致”写出了针叶林与天然林既“融接为一体”又“林相迥异”的状态。 C、“我们的到来让山谷里热闹了起来”独句成段,颇具匠心,“热闹”既是对上文山谷“宁静”的回应,也开启了对下文育苗工作的叙写。 D、文章明暗线交织,育苗工作是明线,“我”的情感变化是暗线,一明一暗双线并行,有助于读者把握文章结构思路,挖掘文章内涵。
(2)、文章把育苗工作写得如此详细,有何用意?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文章结尾写到的“一份最初的记忆”有哪些意蕴?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推销伦敦

尚之

    如今,约翰逊俨然是全世界最出名的明星市长之一,连印度贫民窟的孩子都知道,这个有着一头不羁金发的英国人喜欢穿着西装背着双肩包骑自行车上班。他的出现一改伦敦在世人心目中固有的严肃、刻板面孔,变得柔和、亲切,魅力四射。

    他的“营销术”其实很简单:推销自己,就是推销伦敦。

“最好的市长”

    金秋十月,约翰逊又一次来到中国,为他的城市招商引资,与其他商贸团来访不同,相关新闻竟出现在娱乐版块。在北京大学的留学推介会上,他说:“聪明的 北大学子们,你们知道哈利·波特的第一个女朋友是谁吗?他把初吻献给了谁?没错,是张秋,一个来自中国的交换生。”接着,他侃侃而谈,这样浪漫而神奇的故事就发生在他所在的城市——伦敦。别开生面的开场白,仿佛一道清新爽口的开胃菜,一下子吊足了年轻学子的胃口。

    如果说“套近乎”是约翰逊这些年为推销伦敦而刻意练就的本领,那么他的“英式幽默”和“自我调侃”则是与生俱来的DNA,融化在他的每一个细胞里,让他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期间大出风头,一跃而为“明星市长”。

    当英国队终于夺得第一枚金牌后,他激动不已,跑到维多利亚公园玩了一把高空滑索。可杯具的是,他被卡在半空长达5分钟之久,且正好悬挂在人流最密集之 处的上空。约翰逊被困空中的照片遭网上“PS大神”恶搞:堂堂伦敦市长被挂在泰坦尼克沉船上、伦敦塔桥的五环上、大本钟的时针上,被大白鲨攻击,被长颈鹿 叼走,遭小猫咪调戏……按理说,这种囧事搁在任何一位政客身上都会颜面尽失,可约翰逊却收获了意外“笑果”,集攒了大量人气,连英国首相卡梅伦也称赞他是 “最好的市长”。

“非典型”政客

    在英国的政治光谱中,约翰逊绝对是一个异类。

    2001年,他开始 涉足政界,虽然也算年轻有为,但总好似在别人的大戏里跑龙套。这也难怪,像他这样一个不拘小节、口无遮拦的人,以传统眼光判断,怎么也不适合搞政治。 2008年竞选伦敦市长,约翰逊是作为保守党内第六号人选出战,属于“备胎的备胎”。要不是前面几位纷纷出了状况,这个重任绝对落不到他肩上。为防“言多 必失”,保守党请来的澳大利亚选举战略大师林顿·克洛斯比刻意减少主流印刷媒体对他的采访,代之以简单随意的电台访谈。工党显然没把这个对手放在眼里,对 其凌乱的发型、风流往事、电视搞笑节目极尽嘲讽。约翰逊也不介意自己“傻冒”的定位,一如既往地插科打诨,有啥说啥。

    结果,哀兵必胜的“自损”战术将他的所有短板变成优势,“错位”的政治形象反倒令人耳目一新,一场本无悬念的竞选发生了奇妙的逆转,约翰逊以多出对手百万票数当选伦敦市长。

    对于自己的“意外”胜出,他说:“我不能做到特别‘政治正确’,所以我选择反映我看到的生活真实。”卡梅伦说:“虽然我和他并不总是意见一致,但我明白,我是在做自己。”

下一站,首相?

    很多人认为,他将取代卡梅伦成为保守党党魁,甚至成为未来首相。著名金融家彼得·霍尔如此评价约翰逊:“如果英国经济陷入深度萧条,他将是合适的领导者,因为他身上表现出自信、乐观,拥有和丘吉尔一样鼓舞人心的力量。”

    对于民众的热切期望,约翰逊显得十分冷静,称自己成为首相的几率“好比飞盘削掉脑袋,或者在火星上遇见猫王”。看起来,他似乎对首相之位没有奢望,但 这并不代表他对仕途没有野心,正如昔日一位同事所言:“他和所有政治家或记者一样,既多愁善感,又野心勃勃,希望尽一切可能达到顶峰。”

    从小,他就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和弟弟妹妹们比赛乒乓球、玩智力游戏时,总要争第一。别人问他将来想干什么,他说:“要当世界之王。”了解他的人都 说,他从来都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只是被他的卡通形象和搞怪性格遮掩了光芒。他乐于让人们以为自己是一只“细嚼慢咽的熊猫”,可实际上他是一匹河马,在水 面上打着呵欠,在水底下拼命划水,奋力追赶那些大型猛兽。

    去年访问美国时他曾对记者抱怨:“伦敦是欧洲最重要的商业城市,也是人口最多的城市。它之于欧洲大陆就像纽约之于美国,这是它应有的地位。我们必须新建一个机场。我想获得英国最高权力的原因之一就是确保新机场的落成。”

    停了一会儿,他忽然意识到好像说漏了嘴,连忙补充道:“看在上帝的份上,千万别把那段话登出去。”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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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在何方

    说起来十分奇怪,记忆中对美的觉悟居然是从书本开始。

    我生活的这个城市,美是需要用点劲才能看得出来的。城市给我的印象有些肮脏、杂乱、喧嚣、破旧。其间自然有许多美丽的事物,譬如一朵花,一片云。我的这个城市适宜拍照而不是游览。每次从风景地归来,总是十分沮丧,往日的麻木被瀑布森林大漠海洋洗去,活泼泼的感觉神经便觉得疼痛。朋友教过我一个看画的方法:卷起一本杂志,像单筒望远镜,用一只眼睛来欣赏。这时,遮去画框之外的纷乱,画居然明亮立体得多。城市之美也是这样得来的。

    不过,我不能总是眯着一只眼走在街上。我的印象总是整体的印象。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我的审美意识是从这里开始的。

    中国古典诗词的美是那么纯粹,令人情不自禁。我不知也无须知道翠柳置身何地,无须知道这千秋的沧桑与万里的景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词儿一蹦一跳的,读起来眼睛会一闪一闪。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

    这是气势。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这是慷慨。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这是沉甸甸的忧伤。

    人渐渐走入景中,将景淹去,留下一点气息。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有燕在双飞,人就立得更孤独了。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需要心情。凡俗的我虽然没有那种超然,却有对超然的向往。有位老先生近来发现陶渊明是个斜眼,因他东篱采菊却见了南山。我想这也是游戏之论吧。不仅南山,北山西山也是见得的,连眼都不必斜,只消转转身体就行。我想我们是很容易被这样的诗句烦了的,因为我们既无菊可采,又无南山可见,所见之物多是人之眼,所以需要研究它究竟是斜还是不斜。

    从诗词出发,回到生活中,人的感觉有了两个系统:艺术与非艺术。艺术是我们逃遁现实压力的港湾。美在心目中被放大,直到淹了一天一地。美在心目中被抽象,以至不需特定的对象。

美常常是无名的。走在九寨沟,看近处的水,远方的山,拍拍大树,数一数牦牛,在珍珠滩洗洗双足。我无力指出一个具体的美,即使指出也是虚妄的。那是天人合一、地人合一的感受。所有的细节都淡化了,心中起伏着一种莫名的愉悦。景物不再是对象;于是人也就不再君临一切。在这美好的时间和美好的地点,一切都是和谐的。不需要刻意修饰,努力操作,苦思冥索。许多人支起照相机,许多人架起画板。然而全都徒劳,因为取舍也是多余的。我想,我们热爱的还是这样一种深入其中的境遇,热爱它的全体,否则,旅游如何能成为人类如火如荼的节目呢?这样的美比起“绿肥红瘦”式的吟咏更有生命力。

    能在生活中常常看见美是一大幸事,如能看到他人未能体察的美尤为幸福。幸好在景观之外还有人性、力量、崇高,人的情感由此丰富起来。

    很多年以前,我常常站在晒台上看一个人走过弄堂。她走入我的视线直到消失,其间不过一分钟。那时我还小,不懂爱情或情欲,只觉得想看一看。假如世上有所谓“美的觉悟”的话,这就是了。这是最典型也是最普遍的觉悟,其间没有语言的参与,其间无须学习和训练,是情不自禁的真正的觉悟。

(选自《躺着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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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地的困惑

王承晶

    爹在电话里一遍遍絮叨着农村的好形势,好政策。好像农村的土地里到处埋着好多的金子。爹的话像挠痒痒的挠子撩拨着海子的心。

    “海子,外面的工不好打,干脆回家种地吧。”爹的语气坚定中带些催促。

    “爹,我不想种地,种地有啥好,起早贪黑的,一年到头没个安宁。”海子说这话时带着商量的口气,“爹,我在这边也给你找了个活儿,在工地上看门,一个月六百。”

    电话线像根抻直的绳子,一头是爹,一头是海子。渐渐的,海子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了。

    爹的劲头很足:“我不去,混小子,你出去打工几年了,家里也没见你挣几分钱回来,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媳妇了……”

    这句话点了海子的穴,爹用一根细细的电话线把儿子从几千里外的地方拽回了家。

    海子向老板辞职,说要回家种地。老板很痛快地答应了,算清了钱。老板留了话,什么时候想回来,随时欢迎。老板看中的是海子的诚实和肯干。

    其实,海子在那里也挣不到多少钱,除去吃喝拉撒,所剩无几。但对于没有文凭的民工来说,能按时发钱,不拖不欠就不错了。

    爹让海子回去就是想有个帮手,种地可是力气活,爹上年纪了,身体不怎么壮实了,眼看着地里的希望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海子扛着铺盖卷儿回家的时候正是秋天。农村的秋天就是地里淘金的日子,像城里开工资的月底,一年的血汗全押在这个时候开盘。

    海子和爹起早贪黑,泥里土里忙活了个把月,院子里就像女人怀孕的肚子——鼓鼓的,有了希望。

    雨,常在晚上淋湿庄户人的心。当一阵劈哩啪啦的响声鼓荡着耳膜时,海子早就筋疲力尽地打着响鼾进入了梦乡。

    院子里响起爹一个人扯塑料布的声音,搅和着全村的狗吠。

    海子迷迷糊糊地听见了,却懒得起来,一整天的劳累,浑身像散了架的破车,管它呢,反正有爹。

    爹可是老庄户,爹没人靠,他知道忙活了大半年,淋了雨什么都不是,到头来,白忙。所以再苦再累也要盖。

    爹一个人扯不过来,就故意弄出点响动,却不见海子起身,也只好作罢。爹早就习惯了,每晚只睡几个钟头,可即使是这样,心里还不踏实。

    终于,田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搬回院子里了。爹的脸上绽开了笑的模样。

    爹打了一桶酒,和海子就着半生不熟的花生米乐呵呵地滋溜起来,细长的烟袋杆偶尔还会在手心里翻上几个跟头。

    等到有商贩举着电动喇叭满大街地吆喝着收购价格时,爹把眼瞪得老大,嘴也张得老大。矮瘦身板的爹愣愣地定格在那里老半天。当然,这个姿势不是爹一个人的专利,全村的人都伸长了脖子打听着、议论着。

    大局已定,再等再靠也无回天之力,最后还是一狠心——卖!

    看着满院的收成只换取了几张皱巴巴的大票,取下墙壁上种地开支的账本,算算,除了化肥,农药,地膜,种子……

    爹那长长的烟杆里就不停地冒着闷烟,半晌无语。

    海子不解地问爹:“种地不是还行吗?”

    爹无语,朝鞋底磕一下烟锅恨恨地说:“真是想不到,今年的花生这么不值钱,去年还三块多一斤,怎么今年就……”

    正中八仙桌上的黑白电视里,一个端庄的女人正在播着本地新闻:“本台消息,时下正是农民朋友欢天喜地的季节,我县抓机遇促发展,谋求利益创新篇。下面请听我县种粮大户的发财经……”

    海子正津津有味地看着。爹伸出一根手指啪地关上了电视。

    海子打了个饱隔问:“爹,什么时候再耕地?”

    爹又点上一锅烟吸一口,吐出一句话:“化肥那么贵,还种个屁,唉!今年算是白忙活了。”

    屋里只有烟丝滋滋地燃烧。

    隔天,海子扛了两个铺盖卷儿,脚步坚定地出村。后面跟了拎根烟杆的爹,不是回头望望身后的黄土,一副眷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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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里的野菊花

罗捷媚

    在桂城居住十多年了,很多地方都去过了,唯独紫荷苑没有去过。每次经过门口,只是扫一眼,以为那不过是个普通的公园,没什么好看的。

    一个深秋的午后,风轻云淡,阳光煦暖。应好友之约,到紫荷范赏睡莲。走进去,里面是一个狭长的湖,湖面满是睡莲,却都没有睡,都在艳艳地绽放着各自的花朵。淡紫、深紫、全

    紫,如一大片彩云被碧绿的莲叶映衬着,煞是美丽。

    “看,野菊花!”正当我陶醉在这紫花绿叶之中时,好友惊喜地叫道。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只见一丛野菊花正从矮矮的篱笆后面探出头来,花朵虽小如分币,颜色却很纯正。在墨绿的花茎上,一圈浅黄的花瓣含着金黄的花蕊,宛若含笑的亭亭少女。阳光造过高处灌木的缝隙,洒在它们身上,星星点点地晃动着,有一种律动的美。走近细看,绿叶之中,有的正在怒放,有的微微露出笑意,有的才羞涩地露出一点金黄。微风轻拂,清香淡淡,令人神清气爽。

    真没想到,在繁华的都市里还能遇见我儿时再熟悉不过的野菊花!

    小时候,一到秋天,漫山遍野都是黄得耀眼的野菊花,它们黄得纯粹,黄得灿烂。它们从不在意恶劣的环境,不嫌弃贫瘠的土地,小路边、石隙间、山坡上,一株株一丛丛,相依相偎,欢快热烈地沁吐着芬芳。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野菊花,不是因为“此花开后更无花”,而是因为它是一种药材,摘下来晒干能换钱。那时生活贫困,野菊花给了农家人一个生钱的机会。每年中秋以后,大人们开始忙着收割晚稻,孩子们就开始采摘那漫山遍野的野菊花。

    深秋的清晨,野菊花的花瓣上都染了一层淡淡的霜,太阳出来后,霜渐渐变成露珠挂在金黄的花瓣上,像晶莹的钻石闪闪发光,煞是好看,滴到手上冰凉冰凉的。山上的野菊花长得很密,每次弯腰采摘,都要跟花朵进行一次亲密接触。采着采着,衣袖和头发也就粘上许多花瓣,看着同伴的头发和衣服满是缤纷的“落英”,有的连睫毛上都有,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山野间充满了我们欢快的笑声。笑归笑,手脚却都不停下来,手脚麻利的一天能采到十来斤。尽管晒干的野菊花只卖五分钱一斤,可是一个秋天下来,也能为家里挣到几块钱。几块钱拿到现在根本算不了什么,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离开家乡快四十年了,我一直没再见过野菊花、眼前的野菊花,和儿时家乡的野菊花一模一样,花朵显小,却清香四溢,“珠蕊丹心耐寒侵,玉骨冰肌傲霜立”的诗句突然涌上心头。寒露成霜,无损其清香,它甘于寂寞,乐观生存,给这个寒秋平添了几多的温暖和妩媚。

    长期以来我始终被一个问题困感着。小时候,我们虽饱受贫困和饥饿的因扰,却能乐观向上,快乐地生活,如野菊一样独立寒秋,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委屈,相反却为给家里挣回几块钱而感到无比自豪。如今,条件改善了。生活富裕了,我们再也不用为挣几块钱而辛苦劳作了,可我们却找不到生活的快乐和生存的意义了,这究竟是怎么了?

    如今,在这都市的一角,在这喧闹城市的夹缝中,多年不见的野菊花竟顽强地生长了起来,

    它虽远不如紫荷那般耀眼繁盛,却像一位老朋友,在时隔四十年之后与我重逢,让我感到说不出的亲切,那些郁结在心中的困感不觉间消逝了。野菊花绽放出的暖意和清香,悄悄地融入了我的心里,相信也会融入更多人的心里。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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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沉沦

于耿立

    曾看到过一幅照片:一个农民在故乡新建成的楼房前呆坐,他的肤色是久在风雨暴晒下才有的酱色。我心中涌起莫名的风雨飘絮的黍离之情,只觉得无边的乡村在沉沦,或者说在一点点坍塌。

    乡土的中国,故乡的中国,真的转换这么快?一夜之间,土地里不再种出庄稼,而是种出了成片的高楼。“农民上楼”,就如镰刀割下了谷子,这不是一次收割的事件,而是一个精神的事件。有人说这世界消失的方式不是一声巨响,而是一声呜咽。谷穗碰到镰刀是呜咽,大树遭遇斧头是呜咽,而故乡田园风光的消逝更是呜咽。

    有一个成语叫背井离乡,“背”是背离,这是孩子都能理解的。但我宁愿理解“背”为背负,一个背负着故乡井水的人是有底气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故乡井水的滋润,有故乡做依靠。记得,在一次文人雅集的酒桌上,友人问我,你的眼睛为何这样亮?我说那是故乡的水井!又问,你的头上隐隐像有什么东西,那是什么呢?也许,是我醉酒的缘故,我回答:那是故乡的屋檐。友人愣住了,不知如何应答,他有点黯然,然后醉了。他说,我没有故乡的屋檐。然后就伏在桌子上呜呜大哭起来。

    故乡是一个人的血地。台湾把故乡叫做原乡,作家钟离和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透到了骨髓,彻骨彻肤。

    故乡是一种容器,故乡是收藏我们童年哭声的地方,一石一础,一草一叶,井栏树冠,那都是我们的见证,那里勾留了我们的年轮,涂抹了黄昏时我们读书的影子,还有那塞满草的窗子。当我们夜晚背诵课文的时候,常仰着脖颈望着星空,像是背诵着夜。现在那里的夜还是那样纯净么?没有一丝阴翳,没有污染,没有毁容?

    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曾记得一个台湾老兵的故事。他把装着故乡泥土的玻璃瓶子弄丢了,他的魂魄也随之丢失了。老兵住院,什么样的医术也疗救不了他这种思乡之痛。他的事传播开来,人们同情他,一个研究生翻找资料,在实验室里为老兵配制了他家乡的土。土里特别多放了一点盐分,用以配出老兵家人在这土地上流过的汗水。但细心的老兵呢?看出了黄土是用色素染成的!他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那些童年的声音留在土里的,那些炊烟留在土里的,那些牛羊的哞叫留在土里的,这些怎能够配制出来?老兵最后说,这一瓶配出的黄土里面缺一样最要紧的东西:当初,母亲把土摊在白纸上,戴好老花镜看过、拣过,弄得干干净净,两滴眼泪落在土里,这一大瓶配置的土里却没有!

    老兵带着那瓶故乡的泥土走过七个省,最后越过台湾海峡。

    我不知道这个老兵最后的归宿,但我揪心的是即便他的灵魂得以还乡,在那被毁容整容后的故乡,他能找得到魂牵梦绕的归路么?他能找得到在路口大树下苦苦遥望的母亲么?

    我老家的村口也曾有几株明代的柿子树,经历了400年的沧桑啊!几年前被连根移走了。我回老家为母亲上坟,看到移走古树后留下的大大的树坑,如枯干的泪眼,无助无望。我童年留恋的柿子树,那曾荫庇过多少代家乡子孙的老树啊!

    没有故乡的人,没有根基,没有身世。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是千年前的陶潜在时空外呼唤如今疲惫的心灵么?

    其实对沉沦的故乡来讲,连荒芜也不配,只是一片钢筋水泥的狰狞。 我看不见灵魂的归路,我只隐约听见灵魂的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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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兽不分,忙之罪也?

老舍

    近来忙得出奇。恍忽之间,仿佛看见一狗,一马,或一驴,其身段神情颇似我自己;人兽不分,忙之罪也!

    每想随遇而安,贫而无谄,忙而不怨。无谄已经做到;无论如何不能欢迎忙。

    这并非想偷懒。真理是这样:凡真正工作,虽流汗如浆,亦不觉苦。反之,凡自己不喜作,而不能不做,做了又没什么好处者,都使人觉得忙,且忙得头疼。想当初,苏格拉底终日奔忙,而忙得从容,结果成了圣人;圣人为真理而忙,故不手慌脚乱。即以我自己说,前年写《离婚》的时候,本想由六月初动笔,八月十五交卷。及至拿起笔来,天气热得老在九十度(注:约等于32℃)以上,心中暗说不好。可是写成两段以后,虽腕下垫吃墨纸以吸汗珠,已不觉得怎样难受了。“七”月十五日居然把十二万字写完!因为我爱这种工作哟!我非圣人,也知道真忙与瞎忙之别矣。

    所谓真忙,如写情书,如种自己的地,如发现九尾彗星,如在灵感下写诗作画,虽废寝忘食,亦无所苦。这是真正的工作,只有这种工作才能产生伟大的东西与文化。人在这样忙的时候,把自己已忘掉,眼看的是工作,心想的是工作,做梦梦的是工作,便无暇计及利害金钱等等了;心被工作充满,同时也被工作洗净,于是手脚越忙,心中越安怡,不久即成圣人矣。情书往往成为真正的文学,正在情理之中。

    所谓瞎忙,表面上看来是热闹非常,其实呢,它使人麻木,使文化退落,因为忙得没意义,大家并不愿做那些事,而不敢不做;不做就没饭吃。在这种忙乱情形中,人们像机器般的工作,忙完了一饱一睡,或且未必一饱一睡,而半饱半睡。这里,只有奴隶,没有自由人;奴隶不会产生好的文化。这种忙乱把人的心杀死,而身体也不见得能健美。它使人恨工作,使人设尽方法去偷油儿。我现在就是这样,一天到晚在那儿作事,全是我不爱作的。我不能不去作,因为眼前有个饭碗;多咱我手脚不动,那个饭碗便拍的一声碎在地上!我得努力呀,原来是为那个饭碗的完整,多么高伟的目标呀!试观今日之世界,还不是个饭碗文明!

    因此,我羡慕苏格拉底,而恨他的时代。苏格拉底之所以能忙成个圣人,正因为他的社会里有许多奴隶。奴隶们为苏格拉底作工,而苏格拉底们乃得忙其所乐意忙者。这不公道!在一个理想的文化中,必能人人工作,而且乐意工作,即便不能完全自由,至少他也不完全被责任压得翻不过身来,他能把眼睛从饭碗移开一会儿,而不至立刻拍的一声打个粉碎。在这样的社会里,大家才会真忙,而忙得有趣,有成绩。在这里,懒是一种惩罚;三天不做事会叫人疯了;想想看,灵感来了,诗已在肚中翻滚,而三天不准他写出来,或连哼哼都不许!懒,在现在的社会里,是必然的结果,而且不比忙坏;忙出来的是什么?那么,懒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世界上必有那么一天,人类把瞎忙从工作中赶出去,人人都晓得,都觉得,工作的快乐,而越忙越高兴;懒还不仅是一种羞耻,而是根本就受不了的。自然,我是看不到那样的社会了;我只能在忙得——瞎忙——要哭的时候这么希望一下吧。

(载一九三五年六月三十日《益世报》“益世小品”第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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