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深圳龙岗区龙城初级中学2019-2020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舒心草

张丽均

    ①案头的山水盆景中生出了一株小草,茎如丝,叶如珠,绿如翠,煞是夺人眼目。

    ②总有人指着这草问起它的芳名,我一片茫然,却不甘心,遂应道:舒心草。

    ③自打给这小草赐名为舒心,每每看它,心竟果真舒泰起来。这襟袖之间是山水,只是个象征性的玩意,是游不得的。若说游,倒是每日里它在游我游我含泪含笑的目光,游我亦悲亦欣的情怀。那石,不是有吸吮功能的上水石,嶙峋丑陋,遍体孔洞。拙劣的匠人在上面安了个蓝色琉璃小亭子,又植了一株文竹。但不久,小亭子即因碍眼被我断然毁弃;文竹呢,三涝两旱的,很快也就枯死了。就在我以为我的山注定作别了所有风景的时候,它自己竞孕育出了一株灵异的小草!

    ④这株草,可真没有枉担舒心的美名。它自己舒心,也令观者舒心。

    ⑤它长在半山腰,那里有个孔洞,大概里面藏了一星儿土吧,这就足够它立命了;它那么皮实,水浇得勤了懒了它都不在乎,有时我一连几天忘了给它水喝,歉疚地提了喷壶去看它时,发现它非但没有枯萎,还在顶端冒出了一芽新绿;最初它仅有一根柔弱的茎,宛如一条绿丝线,打几个丁点儿的结,可怜兮兮地在山体上垂挂着,后来,它几乎是遵循了某种类学原则,陆陆续续地抽抢出一线线嫩绿,并在那嫩绿上精心点缀一串米粒大小的叶片,几行玲珑的美诗就那样参差着,押着惬意的韵脚,精妙地注释着生命。

    ⑥我的心常常被它俘获,目光久久地给它粘住。这小小的草,它是担着使命来到人间的么?它要为我滤掉一些东西,生命的负累太重,连呼吸都仿佛注了铅,与这株轻灵的小草对视时,我为自己的沉重而羞愧,学着它的样子,我也要删繁就简地打理自己的欲望,以期让我的心能坦然地面对它的素心;我的生命之树上长满了青翠的叶片,可它们是多么容易飘落啊!一件沮丧的事能让它飘落,一句辜负的话能让它飘落,甚至一点点的曲解,一丝丝的误读,都可以让它悚然心惊,生命的叹息那样真切,爱的叶子瞬间失了颜色,悲呜着扑向泥土我的舒心草怎么就那么从容淡定呢?似乎从来就没什么窝心的事发生在它身上阳光爱抚它时,它舒心;阳光背弃它时,它也舒心。我怀疑它心中是不是揣着一颗隐匿的小太阳,自己照耀自己,自己温暖自己,不怨艾,不忧戚,在这被别的植物厌弃的地方意兴盎然地活出自己的一种精气神。

    ⑦总觉得自己是个颇有植物缘的人。去了一趟景忠山,痴痴地爱上了那里的松树,并激动不已地给它们取名为“帅松”;去了一趟空中草原,傻傻地爱上了那里的一种淡紫色小花,并一厢情愿地在心里唤它们为“女儿花”。就说眼前这株草,入眼不入心的观者太多了,可我,偏偏就把它爱出了心痛的感觉。伫立于世间最迷你的绿瀑前,耳畔常响起郑板桥的两句妙语——“咬定几句有用书,可充饮食;养成数竿新生竹,直似儿孙”。你看,那新生竹何尝不是郑板桥眼中的舒心竹呢?爱植物的人,心中永远没有冬天。

(选自《时文选粹》,有删改)

(1)、通读全文,请概括作者为这草取名为“舒心”的原因。
(2)、请问第③段“这株草,可真没有枉当‘舒心’的美名。它自己舒心,也令观者舒心”的作用是什么?
(3)、请赏析第⑤段画线句“那绿上精心点缀……精妙的注释着生命”。
(4)、请分析划线字的含义。

我的心常常被它俘获 , 目光久久地被它粘住

(5)、请结合文章和你经历的具体事例,谈谈对“爱植物的人,心中永远没有冬天”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揭开冬虫夏草之谜    汪宗俊
①您见过冬虫夏草么?这是一味奇妙的中药。它的形态异常奇特,既像动物又像植物。说它是植物吧!它的根部分明是条虫,有着红色的头和嘴,还有八对整齐的脚;说它是动物吧!在虫的头部却长出了一株小草,每逢大地回春、万物复苏之时,此草迅速生长钻出地面。尽管它没有繁茂的枝叶,也不能开出鲜艳的花朵,而只是一根紫红死的小棒,却能亭亭玉立在崇山峻岭的植物群落之中,迎风招展,楚楚动人,这样为它传奇式的身世更增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②医药学家为了揭开冬虫夏草之谜,不辞辛劳,翻山越岭,长途跋涉,进行实地考察与潜心研究,终于发现,它竟是一桩“真菌杀虫、冒名顶替的谋杀案”,通过缜密取证侦破,做出了公判。
③原来,在青藏高原与云贵高原的四五千米的高山雪线和峡谷地带,昼夜温差大、冰冻时间长,生活着一种抵御严寒极强的昆虫,名叫虫蝙蝠蛾。它的身上长满花斑,乍看酷似美丽的蝴蝶,每逢春暖花开季节,它们翩翩起舞,寻找配偶,雌蛾产卵土中后悄然死去。虫卵经过一个月左右,蜕皮变成幼虫,为了取食和活动的需要营造了深约20厘米的隧道,以后长得又白又胖的在冰土层中越冬。此时一种真菌的子囊孢子成熟后,随风飞扬,纷纷撒落在地上,随雨水渗至土中。一旦遇到蛰居在地下过冬的蝙蝠蛾幼虫,便施展出孙悟空钻进铁扇公主肚内的战术,进入虫体,吸取营养、萌发菌丝,过着悠然自得的寄生生活。而幼虫则被折磨得烦躁不安,死去活来,拼命用头部向上顶,企图挣扎解脱出来,但离地面3-4厘米处就一命呜呼了。然而,寄生菌继续繁衍生息,翌年春末夏初,从表面看一条幼虫像老蚕,实际上它们早已被蚕食殆尽,只剩下一具具可怜的躯壳。至于隐藏在里面的杀手真菌趁气温升高之际,便得意忘形地从幼虫的头部伸将出来,破土而出,真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从铁扇公主的头顶上穿出似的。但这根微型金箍棒仅有4-11厘米长,上部稍膨大,呈椭圆形,显紫红色,且长出一些小球体,里面多长着更多的小孙悟空,即真菌的子囊孢子,待它们成熟后,又继续祖辈的衣钵,代代相传,繁衍子孙,这样便不断地产生冬虫夏草。
④足见冬虫夏草是大自然绝妙的杰作,它既是昆虫与真菌的结合体,又是动物与植物的联合体。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各题。

访兰

      ①父亲喜欢兰草,过些日子就要到深山中去一趟,带回些野兰来栽培。几年之间,家里庭院就有了百十个品种,像要做一个兰草园圃似的。方圆十几里的人都跑来玩赏。父亲不但不以此得意,反而倒有了几分愠怒。此后进山去,便不再带回那些野生野长的兰草了。这事很使我奇怪,问他,又不肯说:只是又一次进山的时候,特意招呼我说:“访兰去吧!”

      ②我们走了半天,到了山的深处。那里有道瀑布,十几丈高地直直垂下,老远就听到了轰轰隆隆地响,水沫扬起来,弥漫到半空,日光在上面浮着,晕出七彩迷离的虚幻。我们沿谷底走,便看见有很多野兰草,盈尺高的,都开了淡淡的兰花,像就地铺了一层寒烟。香气浓极了,气浪一冲,站在峡谷的任何地方都闯到了。

      ③我从未见过这么清妙的兰草,连声叫好,便动手要挖起一株来。我想,父亲会培育这仙品的——以前就这么挖回去,经过一番栽培,就养出了各种各样的品种、形状的呢。

      ④父亲却把我制止了,问道:“你觉得这里的兰草好呢,还是家里的那些好?”

      ⑤我说:“这里的好。”

      ⑥“怎么个好呢?”

      ⑦我却说不出来。家里的的确比这里的好看,这里的却远比家里的清爽。

      ⑧“是味儿好像不同吗?”

      ⑨“是的。”

      ⑩“这是为什么?一样的兰草,长在两个地方就有两个味?”

      ⑪父亲说:“兰草是空谷的幽物,得的是天地自然的灵气,长的是野山水畔的趣姿:一栽培了,便成了玩赏的盆景。”

      ⑫“但它确实叶更嫩,花是繁大了呀。”

      ⑬“样子似乎是,但美得太甜、太媚,格调也就俗了。”

      ⑭父亲的话是对的,但我却不禁惋惜了:这么精神的野兰,在这么个空谷僻野,叶是为谁长的,花是为谁开的,会有几个人知道而欣赏呢?

      ⑮“这正是它的不俗处。它不为被欣赏而生长,却为着自己的特色而存在着。所以它才长得叶纯,开得花纯,楚楚的有着它的性灵。”

      ⑯我再也不敢去挖野兰了。高兴着它的这种纯朴,悲叹以前喜爱着它却无形中毁了它。

      ⑰父亲拉着我坐在潭边,我们的身影就静静地沉在水里。他看兰,也在看我,说:“做人也是这样啊,孩子,人活在世上,不能失了自己的真性,献媚处事,就像盆景中的兰草一样,降低了品格。低俗的人是不会对社会有贡献的。”

      ⑱我深深地记着父亲的话。从那以后,已经是十五年过去了,我一直未敢忘。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父亲的斧头》

    一把斧头完成的最后一道工序是淬火①。

    父亲的习惯是把一把刚刚淬过火的崭新斧头钳起来,将斧头对准砧子后的那尖角,在那上面用力啃一啃,看这把斧头的钢口如何,它能否吃得动这铁。

    正因为这样,那只砧子的尖角斧痕累累,刚刚削过的新痕泛着银白。而那把父亲才试过后用力抛在地上的斧头还很烫手,新斧头发着蓝光。

    这时候,父亲瞅一眼躺在前面的斧头,一只脚踩在砧墩上,端起那只水烟锅, 咕嘟咕嘟抽起烟来。而此时,我就能歇歇手,赶快离开打铁铺,跑到大门外边去。 我始终想远离这丁当作响的日子,跑到外面的世界闯荡。那时候我像一把刚刚打造好的斧头,准备磨快刃子,等待机会,狠狠砍生活两斧头。

    一次,放暑假,父亲要我给他搭下手,打造一批镰刀。满山遍野的庄稼都黄了,都在等待镰刀来收割。人们需要镰刀,庄稼更需要镰刀,金黄的麦子都张了口,几乎要叫出声来。父亲心里很着急。我不在乎这些,我想我的事。

    我对父亲说,我不想打镰刀,我想去采药。我想像着采到了一大麻袋药。那时候我们那里的秦艽②正在卖着好价钱,我想自己挣回自己的学费。我觉着打镰刀挺费事的。

    父亲并没有反对我去采药。他说,去吧,去干你爱干的事。

    其实,我不知道什么是我爱干的事。比如说父亲,打一把斧头,打一张镰刀,然后抽一锅水烟,睡时喝二两烧酒。这些他都肯定爱干,而且每样都干得从容不迫。我呢?截止那一个秋天,还没有干成一件事。我总喜欢想入非非。

    我打定了主意去采药。我在离家二十里的山上转悠了三天就没有耐心了。别人总在低头 工作,而我却怎么也找不到药,那些长在灌木中的药材总是与我擦身而过。

    二十里外我似乎听到父亲锻打镰刀的声音。我想,那些刚刚打好的镰刀正被它的主人磨得锋利无比,一张张镰刀正伸向成熟的麦子。

    父亲打完了镰刀,紧接着又开始打造斧头。父亲的斧头总是供不应求。

    我垂头丧气地站在父亲面前,父亲一声不吭,他钳起一把刚淬过火的斧头,在砧子上狠狠啃了两下。

    这时候,我确实该为我自己羞愧了。我不能眼看着自己这把刚出炉的斧头就这样白白地锈掉,然后当废铁处理掉。我总得好好用上两下子,砍出两道新印子。父亲打造了大半辈子钢口很硬的斧头,不能败在我这把斧头上。

【注】①淬cuì火:把金属工件加热到一定温度,然后浸入冷却剂(油、水等)急速冷却,以增加硬度。②秦艽“jiāo草本植物,可入药。

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下列各题。

异乡屋檐下,有我那打工的老父

阿贵

    ①如今,64岁的他仍在异乡做着民工。

    ②儿时,每当我遇到困难时,父亲就用“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这句话来鼓励我。没想到,父亲在天命之年后,不到十年间,却几乎遭遇了人世间所有的苦难伤痛。面对人生噩运,父亲日渐佝偻的身躯里,却包裹着一颗从不向命运低头的心。

    ③2000年6月,新婚不久的我接到父亲从老家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34岁的大哥患上了绝症,且是晚期。

    ④我马上联系医院,因是癌症晚期,医生说,即使手术后,大哥的生命也只能延续一年。

    ⑤那段时间,父亲日夜守护在大哥床边,取药喂饭,端屎端尿,我多次去医院时,父亲都俯在大哥的床边睡着了,皓首白发,让我酸楚得直想落泪。

    ⑥一年后,大哥离开了人世,留下了哭天抢地的妻子和两个正在读书的儿子。父亲忍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每天,他都默默地下田劳作,日夜操劳。可在他刚强的外表之下,谁能读懂他一颗破碎的心呢

    ⑦2001年12月的一天,父亲从老家再次拨通了我的手机,说:“你母亲患上了癌症,已经到了晚期!”

    ⑧一时,我想不出合适的语言来安慰父亲,父子在电话里静默了许久,默默地挂了电话。

    ⑨我火速赶回老家,张罗着在县人民医院为母亲进行了手术。医生仍残酷地重复着大哥手术后的那句话:“回家好好静养吧,留给她的时间不多了。”

    ⑩母亲回家后,父亲除了下田干活外,都在母亲床前。母亲与父亲同年同月出生,身世凄苦,为了这个家操劳了一辈子,未能享一天清福,却又罹患绝症,怎不让父亲痛断肝肠!

    ⑪一年后,59岁的母亲走完了她的人生苦旅。痛失长子,又送走了发妻,父亲苍老、憔悴得让人心疼。家里欠下上万元的债务。父亲没有时间悲伤,整日泡在田里苦扒苦做,他的背佝偻得像个问号。然而,不幸又一次袭来。2006年9月的一天,在县第一高中读书的大哥的儿子突然瘫倒。侄子患的是强直性脊柱炎,如不及时诊治,后半生将面临瘫痪的命运。

    ⑫饱经苦难的老父已没有一滴眼泪了

    ⑬由于无钱医治,侄子被接回了家,心智尚未成熟的他遭此重创,心灰意冷,天天对着房顶发呆,不发一言。父亲安慰他:“孩子,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我们一起想办法,只要有希望,我们就争取!”

    ⑭父亲每天骑着那辆破自行车,在县里乡里四处求助。当地一家报纸报道了侄子及父亲遭遇到的坎坷命运后,一家医院伸出了援手。

    ⑮为了偿还债务,父亲在农忙过后,外出打工。6年来,父亲到杭州修过高速公路,到天津大沽港挖过下水道,到河南安阳修过桥,到北京四环道上栽过花草。父亲的打工生涯注定比别人多了些艰辛。他在浙江修高速公路时,因为年龄太大,被施工方无情清退。在天津大沽挖下水道时,他和年轻小伙子干着一样的活儿,每天收工后累得躺在工棚里就不愿意起来。

    ⑯去年8月,我服务了近10年的单位,找借口把我和一些老员工给清退了。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我选择了走司法程序。“孩子,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父亲这句说了一辈子的话,让我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触动:一个年逾花甲的老人尚能积极面对命运带来的伤痛,我人生中的这点小波折,又算得了什么?

    ⑰今年春节,在外打工的父亲平生第一次没有回家过年,年三十中午,父亲喝了二两白酒后,乘着微醺的醉意给我打来电话。他在电话里高兴地说:“孩子,别担心我,超市里啥都能买到,城里过年比咱家热闹。前几天,我把攒的两千块钱寄回了家,把你娘当年生病时的欠款还上了。人活这一辈子,沟沟坎坎谁都免不了,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⑱我每次走在上下班的路上,看到那些游走在城市边缘的打工人群,尤其是像我父亲年龄一样大的老人,总要多看他们几眼。因为在异乡的屋檐下,也有我打工的老父啊!

(选自《意林》)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旷野与城市

毕淑敏

    ①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②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③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一脉血缘的兄长。

    ④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⑤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⑥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信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⑦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⑧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以至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⑨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玛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⑩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选自《毕淑敏散文精选》)

班级开展回忆性散文专题学习活动,请你完成以下学习任务。

麦饭

陈忠实

①按照当今已经注意营养分析的人们的观点,麦饭是属于真正的绿色食物。

②我自小就有享用这种绿色食物。不过不是具备科学的超前消费的意识,恰恰是贫穷导致的以野菜代粮食的饱腹本能。

③早春里。山坡背阴处的积雪尚未褪尽消去,向阳坡地上的苜蓿已经从地皮努出嫩芽来。我掐苜蓿,常和同龄的男女孩子结伙,从山坡上的这一块苜蓿地奔到另一块苜蓿地这是幼年记忆里最愉快的劳动。

④苜蓿芽儿用水淘了,拌上面粉,揉、搅、搓、抖均匀,摊在木屉上,放在锅里蒸熟出锅后,用熟油拌了,便用碗盛着,整碗整碗地吃,拌着一碗玉米糁子熬煮的稀饭,可以省下一个两个馍来。母亲似乎从我有记忆能力时就擅长麦饭技艺。她做得从容不迫,干,湿、软、硬总是恰到好处。我最关心的是,拌到苜蓿里的面粉是麦子面儿还是五米面儿麦子面儿俗称白面儿,拌就的麦饭软绵可口,玉米面拌成的麦饭就相去甚远了。母亲往往会说,白面断顿了,得用五米面儿拌:你甭不高兴,我会多浇点熟油。我从解知人言便开始习惯粗食淡饭,从来不敢也不会有奢望寄予:从来不会要吃什么或想吃什么,而是习惯于母亲做什么就吃什么,没有道理也没有解释,贫穷造就的吃食的贫乏和单调是不容选择或挑剔的,也不宽容娇气和任性。

⑤麦子面拌就的头茬苜蓿蒸成的麦饭,再拌进熟油,那种绵长的香味的记忆是无法泯灭的。

⑥按照家乡的风俗禁忌,清明是掐摘苜蓿的终结之日。清明之前,任何人家种植的苜蓿,尽可以由人去掐去摘,主人均是一种宽容和大度。清明一过,便不能再去任何人家的苜蓿地采掐了,苜蓿要作为饲草生长了。

⑦苜蓿之后,我们便盼着槐花。山坡和场边的槐花放白的时候,我便用早已备齐的木钩挑着竹笼去采捋槐花了。

⑧槐花开放的时候,村巷屋院都是香气充溢着。

⑨槐花蒸成的麦饭,另有一番香味,似乎比苜蓿麦饭更可口。这个季节往往很短暂,家家男女端到街巷里来的饭碗里,多是槐花麦饭。

⑩按照今天已经开始青睐绿色食品的先行者们的现代营养意识,我便可以耍一把阿Q式的骄傲,我们祖宗比你阔多了,他们早早都以苜蓿、槐花为食了。

⑪到了难忘的六十年代,家乡的原坡和河川里一切不含毒汁的野菜和野草,包括某些树叶,统统都被大人小孩挖、掐、拔、摘、捋回家去,拌以少许面粉或麸皮,蒸了,食了,已经无油可拌。这样的麦饭已成为主食,成为填充肚腹的坐庄食物。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都别无选择,漂亮的脸蛋儿和丑陋的黑脸也无法挑剔,都只能赖此物充饥,延续生命。老人脸黄了肿了,年轻人也黄了肿了,小孩子黄了肿了,漂亮的脸蛋儿黄了肿了时尤为令人叹惋。看来,这种纯粹以绿色野菜野草为食物的实践,却显示出残酷的结果,提醒今天那些以绿色食物为时尚为时髦的先生太太们切勿矫枉过正,以免损害贵体。

⑫近日和朋友到西安大雁塔下的一家陕北风味饭馆就餐,一道“洋芋义叉”的菜令人费解。吃了一口便尝出味来,便大胆探问,可是洋芋麦饭?延安籍的女老板笑答,对。关中叫麦饭,陕北叫洋芋叉叉。把洋芋擦成丝,拌以上等白面,蒸熟,拌油,仍然沿袭民间如我母亲一样的农家主妇的操作规程。陕北盛产洋芋,用洋芋做成麦饭,原也是以菜代粮,变换一种花样,和关中的麦饭无本质差别。不过,现在由服务生用瓷盘端到餐桌上来的洋芋叉叉或者说洋芋麦饭,却是一道菜,一种商品,一种卖价不小的绿色食品,城里人乐于掏腰包并赞赏不绝的超前保健食品了。

⑬家乡的原野上,苜蓿种植已经大大减少。已经稀罕的苜蓿地,不容许任何人涉足动手掐采。传统的乡俗已经断止。主人一茬接着一茬掐采下苜蓿芽来,用袋装了,用车载了,送到城里的蔬菜市场,卖一把好钱。乡俗断止了,日子好过了,这是现代生活法则。

⑭母亲的苜蓿麦饭槐花麦饭已经成为遥远而又温馨的记忆。

(选自《陈忠实散文》)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