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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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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海南省儋州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侯仁之:城市的知音

①1932年,“一•二八凇沪抗战”以失败告终,20岁的侯仁之在苦闷中彷徨。弟弟侯硕之的一句话,让他下定决心放弃曾想从事的医学,投考历史专业。弟弟的那句话是:“学医,只能给个人看病。学历史,可给社会治病!”这一年,侯仁之考取燕京大学历史专业。

    ②1937年抗战爆发后北平沦陷,燕京大学成为沟通沦陷区、解放区和大后方的秘密通道。当时正在读研完生的侯仁之承担了将爱国学生送往解放区或大后方的工作。抗战胜利一年后,侯仁之前往英国利物浦大学求学。

    ③在英国期间,侯仁之逐渐接受了历史地理学的理念。他意识到,沿革地理存在明显的局限性。1949年,侯仁之学成归国,并将历史地理学引入中国。从此,一个新的、科学的历史地理学学科逐步建立起来,侯仁之成为公认的“中国历史地理学第一人”。

    ④要搞好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大量的实地调查必不可少。在张家口考察期间,侯仁之发现一段长城与众不同。深感疑惑的侯仁之回来后立即查资料,最终确认这是明后期沿着长城开设的“马市”。如今这种贸易已消失在历史中,但却由遗留的建筑记录下来。从此,他的研究兴趣由“历史”转向“地理”,而野外考察和考古研究,也成为贯穿他学术生涯的重要内容。

    ⑤1958年以后,侯仁之开始了沙漠研究。当时有人认为,沙漠地区不仅文献资料少,而且调查访问都很困难,难以开展历史地理研究。侯仁之反驳道:“必须勇敢打破旧传统,坚决走出小书房,跳出旧书堆。”此后数年,侯仁之连续奔赴西北沙漠进行考察。

    ⑥1964年夏天,侯仁之在陕北榆林附近的沙漠考察统万城。统万城是5世纪一个少数民族小王朝的都城,已在沙漠中沉寂了千年。经过细致的调查研究,侯仁之得出结论,统万城的沙化,是人类不合理活动的结果。那时,人们普遍认为西北沙漠中很多古城被废弃是“大漠流沙”造成的。而侯仁之却证明,这是“肤浅的广为流传的错误观点”,人类活动才是造成沙化的主要原因。这直接为后来人们治理沙漠打下了认识基础,侯仁之也因此成为“沙漠历史地理研究的先驱”。

    ⑦在这次考察中, 侯仁之还纠正了一个普遍的说法:榆林三迁,即榆林因流沙侵袭而被迫三次南迁。侯仁之证实,榆林不仅没有三迁,反而在原址五次扩展。古城榆林终于明晰了自己的“身世”。

    ⑧在学术生涯中,侯仁之梳理过脉络的城市有很多。承德、临淄、邯郸、芜湖、敦煌……在侯仁之的慧眼下,一个个城市的前世今生或者得以浮现,或者更加丰满。他对许多城市做了深入的研究,充满着热爱。对他而言,北京有着更重要的意义。侯仁之曾说:“我对北京,是知之愈深,爱之弥坚。”

    ⑨侯仁之在北京定居60年,为北京倾注了大量心血。比如有800多年历史的卢沟桥在20世纪80年代还是进京要道。卡车、拖拉机往来穿梭,卢沟桥受损严重。侯仁之对此心急如焚。他写了《保护卢沟桥刻不容缓》一文,发表在《北京日报》上。6天后,北京市政府决定,卢沟桥禁止机动车与兽力车通行。如今,经过多次整修的卢沟桥已经得到妥善保护。侯仁之最为人所知的壮举是保护莲花池。正是因为他的积极奔走,原本要建在莲花池上的北京西客站主楼东移了100米。“先有莲花池,后有北京城”,北京城的血脉得以保留。

    ⑩当然,与他的研究相比,这些事还只能算作“信手为之”。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里,他以历史地理学的眼光, 解决了北京城市起源、城址转移、城市发展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等关键性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侯仁之,人们可能无法充分解读北京的厚重和韵味。

(摘编自高毅哲《侯仁之:城市的知音》)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记述了侯仁之的求学经历、科研历程、丰富的学术成果和深远的社会影响,展现了一位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的爱国情怀和学者本色。 B、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抗战期间,侯仁之身处沦陷区,利用燕京大学学生的身份,将爱国学生输送到解放区或大后方,为抗战做出了巨大贡献。 C、在对张家口长城的考察研究中,侯仁之切实认识到野外考察在历史地理学中的重要价值。这次考察使他的研究兴趣由“历史”转向了“地理”。 D、侯仁之主张沙漠研究要走出小书房,走进现场,不要依靠旧书堆中的文献资料。他在陕北榆林附近沙漠的考察研究纠正了人们的错误认识。 E、侯仁之发现有着800多年历史的卢沟桥受损严重,便强烈呼吁保护卢沟桥,禁止机动车和兽力车通行,最终使卢沟桥得到了妥善保护。
(2)、下列不属于侯仁之取得成就的自身因素的一项是(   )
A、对国家民族深沉的爱。文章开头第一段就写出了侯仁之转而学史的原因是为了疗救社会,表现出他对国家民族的爱。 B、富有创新精神,有打破旧传统的勇气,注重实地考察的研究方法。侯仁之认为“必须勇敢打破旧传统,坚决走出小书房,跳出旧书堆”,并身体力行,“连续奔赴西北沙漠进行考察”。 C、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关注现实的精神。文章最后两段写侯仁之积极参与保护城市工作,表现出他的社会责任感和关注现实的精神。 D、侯仁之取得的成就与他弟弟的激励分不开。弟弟侯硕之的一句话——“学医,只能给个人看病。学历史,可给社会治病!”让他下定决心放弃曾想从事的医学,投考历史专业。侯仁之由学医转学史,才有了后来的成就。
(3)、侯仁之被称为“城市的知音”,这在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练习题。

                                      祝福(节选)

    我因为常见些但愿不如所料,以为未必竟如所料的事,却每每恰如所料的起来,所以很恐怕这事也一律。果然,特别的情形开始了。傍晚,我竟听到有些人聚在内室里谈话,仿佛议论什么事似的,但不一会,说话声也就止了,只有四叔且走而且高声的说:

    “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

    我先是诧异,接着是很不安,似乎这话于我有关系。试望门外,谁也没有。好容易待到晚饭前他们的短工来冲茶,我才得了打听消息的机会。

    “刚才,四老爷和谁生气呢?”我问。

    “还不是和祥林嫂?”那短工简捷的说。

    “祥林嫂?怎么了?”我又赶紧的问。

    “老了。”

    “死了?”我的心突然紧缩,几乎跳起来,脸上大约也变了色。但他始终没有抬头,所以全不觉。我也就镇定了自己,接着问:

    “什么时候死的?”

    “什么时候?——昨天夜里,或者就是今天罢。——我说不清。”

    “怎么死的?”

    “怎么死的?——还不是穷死的?”他淡然的回答,仍然没有抬头向我看,出去了。

    然而我的惊惶却不过暂时的事,随着就觉得要来的事,已经过去,并不必仰仗我自己的“说不清”和他之所谓“穷死的”的宽慰,心地已经渐渐轻松;不过偶然之间,还似乎有些负疚。晚饭摆出来了,四叔俨然的陪着。我也还想打听些关于祥林嫂的消息,但知道他虽然读过“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而忌讳仍然极多,当临近祝福时候,是万不可提起死亡疾病之类的话的;倘不得已,就该用一种替代的隐语,可惜我又不知道,因此屡次想问,而终于中止了。我从他俨然的脸色上,又忽而疑他正以为我不早不迟,偏要在这时候来打搅他,也是一个谬种,便立刻告诉他明天要离开鲁镇,进城去,趁早放宽了他的心。他也不很留。这样闷闷的吃完了一餐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尊严死

聂鑫森

一辆白色的小车,驶出了湘楚大学的校门。深秋上午的太阳光薄而淡,透出一阵阵的凉意。从这里到江南医院,要穿过繁华的闹市,加上红绿灯,堵车,满打满算要一个小时。

开车的是程奋,坐在后座的是郑波。

程奋在校办公室当主任,四十八岁,头圆、腹凸、体胖。郑波比他大两岁,是中文系的教授,戴一副深度近视眼镜,主攻古代文字学,师从程奋的父亲程笃,读硕读博,再当助手,一眨眼过去了二十多年。

两个人久久不说话,在去向医院的这一路上静得只听见车轮摩擦水泥路发出的沙沙声。

古稀之年的程笃肝癌晚期,四个月前住进了江南医院的肿瘤科重症监护室。郑波在上课、开会之余,一个人去得很勤。重症监护室是不能随便让人进去探看的,因为里面的空气消了毒。门上只有一个玻璃镶嵌的小孔,郑波隔一阵就会把眼睛贴上去,打量躺在病床上的程笃:一头银发,满脸愁苦,时而清醒,时而昏迷;鼻子的两孔插着氧气管和胃管,胳膊上插着输液的套管,下面还插着输尿管。

每当这个时候,郑波就会喟然长叹。这种“生命支持系统”,无非是让先生毫无质量地活在限定的时间里,死已是不可避免的了。先生平日曾多次对他说:“人活着,要有尊严,人死去,也要有尊严。”这种比“死别”更残忍的“生离”,身上插着管子,身边没有亲人朋友,像吞币机一样耗费钱财,“工业化”地死去,先生一定是极不愿意的。可惜师母因病已去世多年,可惜程奋夫妇和儿子都太忙,来得少,来了也总是匆匆的。

郑波读本科时,程笃第一次上“文字学”的课,自我介绍说:“我姓程名笃,字顿迟,你们可知道这名和字,来自何书?”郑波站起来说:“来自《说文解字》,笃者,‘马行顿迟’。”程笃眼睛一亮,大声说:“你读书多,记性好,孺子可教!”尔后,郑波本科毕业,再读程笃的硕士和博士,因成绩突出,发表多篇论文,也就留校教书,并当了先生的助手。

在郑波看来,程笃于他是亦师亦父,而程笃也视郑波亦友亦子,不但学问上对郑波谆谆引导,生活上也极为关心。郑波的妻子,就是先生和师母介绍相识并喜结连理的。先生最大的遗憾,是儿子程奋读了硕士以后,改行去搞行政,而且干得津津有味。他对郑波说:“在知识界,第一等做学问,第二等教书,第三等做官。程奋没有定力,只能如此了。”

正在开车的程奋,鸣了一声笛,问道:“郑波兄,睡着了?”

“没有。我在想先生,他太痛苦了。”

“是呵……是呵。早几天大夫找我面谈过一次。”

郑波装作一无所知,问:“谈什么呢?”

“他说……老人肯定没有希望了,家属是否可以考虑停止治疗。我问怎么个停止治疗法?他说,由家属签了字,再在医生指导下拔掉输氧管。”

“你怎么说?”

“我明白之所以要这样做,是避免医患纠纷,一切都是家属自愿的。但……我不同意!”

“是只要先生活着,你就可以照领他的工资?”

“绝对不是,那是人性丧尽!我、妻子、儿子,担不起这大不孝的名声,领导、长辈、同事、学生会怎么看我们?今后还怎么做人做事?”

“你担心将来副校长提拔不上?担心儿子将来不好找对象?就不担心老爷子这么受罪!唉!”

“郑波兄,我猜想大夫也和你谈过了,你是做学问的,没什么顾忌,能不能想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郑波一惊,随即平静下来,说:“程奋弟,我知道你想说又不好开口,大夫和我谈话后,想得我坐卧不宁,最后才想明白,为了先生尊严地逝去,由我来代替家属……签字和拔掉管子吧。”他的喉头哽咽起来,泪水奔涌而出。

程奋小声说:“谢谢……谢谢……”

程笃安然辞世,然后是火化、开追悼会、入土。

不断地有人向程奋和郑波,询问程笃最后的死因。

由郑波签字的医院、家属共拟的协议书复印件,程奋时刻揣在口袋里,有人问即掏出来说:“一切都由郑师兄做主,我听他的。”

郑波则从容如昔,有人来和气地询问或愤怒地责问,他面不改色心不跳,平静地说: “是我签的字,是我拔的管子。”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小题。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1965年10月的一个周末,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那天是晴日,他和妻子梅塞德斯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驱车从喧闹的墨西哥城到风景如画的阿卡布尔科过周末。行至半途,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他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对梅塞德斯说:“请给我10个月的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说罢,他掉转车头,匆匆赶回墨西哥城,把自己关进了狭小的书房——他的“魔巢”。待他抱着一叠厚厚的书稿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8个月。稿子是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他把两份稿子全都交给了梅塞德斯说:“给你。”

    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像漂流回来的鲁滨逊。梅塞德斯接过书稿后开了一句玩笑:“是难产。”除此之外,他们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其时,梅塞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末了东赊西借,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和梅塞德斯手拉手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当他们行至某个街角,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第二天清晨,马尔克斯夫妇在一家咖啡馆用早餐。坐在临街的位置上,马尔克斯不经意地朝外面张望,突然,他看到一位家庭妇女的菜篮里居然明晃晃地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他不知如何是好。他指着那人的篮子,半天说不出话来。梅塞德斯顺着他的手指,一眼就看到了那本《百年孤独》。顿时,夫妻俩热泪盈眶。他们明白,《百年孤独》是一本单纯的文学作品,它已经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视为生命。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每天要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记者和出版商,甚至还有好心的读者。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有人甚至寄给他求爱信,弄得他哭笑不得。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为某一难以推诿的事由而被迫中断当天的工作或者由于某种意想不到的原因而“卡了壳”,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但这是有历史原因的。首先,上世纪80年代,冷战尚未结束,东西方两大阵营和全世界对以对马尔克斯为代表的拉美作家的评价都非常高,甚至超乎寻常地高度一致。这客观上对他进入中国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其次,拉美作家的成功对中国作家无疑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再次,他的作品确实不同凡响。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莫言获得诺奖前不久说,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当初生怕读完了它,自己就不会写小说了”。

    20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以莫言为例,他的中后期作品主要写本土内容,将注意力转向本土资源,甚至来源于童年时期听过的神怪故事。这并非简单模仿,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在跟马尔克斯搏斗,这种搏斗既为摆脱其影响,也为寻找属于自己的主题——替民族发声、替民族治病、承担国家道义的雄心壮志。

(有删改)

相关链接: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3.6-2014.4.17),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作为一个天才的、赢得广泛赞誉的小说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现实主义与幻想结合起来,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王西京的长安精神

徐进

    1946年8月,王西京出生在西安的一个贫苦家庭。“纯属天性,没有家传”的他,从临摹小人书、连环画中的人物开始。初中时,王西京有幸遇到了启蒙他“真正进入艺术的导师”——画家于正常。恩师的精湛画技和嘉言懿行都成为王西京一生学习的标模。

    1966年9月,王西京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西安美院附中并考入西安美术学院。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政治革命却彻底毁灭了这个年轻人的深造之路。随后,“噩梦”接二连三地袭来。先是父亲的历史冤案,自己也被牵连其中,接着是恩师惨遭冤杀。一出历史的悲剧让年轻的王西京刻骨铭心,这也构成了他后来表现“英雄主义”的作品中带有强烈悲怆情怀的根本原因。

    1984年,王西京创作了中国画《远去的足音》,这是他现实主义题材走向成熟的标志性作品。一种崇高的精神气节,一种悲壮的苍凉情绪,王西京在创作中对此境界的渲染,于严谨中显出厚重,在壮烈中透出哀伤。

    1985年王西京结束了18年的编辑生涯,开始着手创建西安中国画院。当时的“西安中国画院”还是一个没有一寸土地、没有一分钱的民间团体。那时,画院没有房,办公地点就设在王西京的家里,迎来送往,家人成了义务的“接待人员”。画院没有钱,他就自掏腰包,把数万元稿酬都贴补到了上面。

    “有人说我创办画院是自寻枷锁,我觉得,画家可以超脱,可以潇洒些,但不可不为社会做些事情,西安的现代文化繁荣应该是一代人的事,而不是几个人出名的事,我们做了一些奠基工作,牺牲是值得的。”终于,五年之后,一座大楼矗立在西安南郊,它是西安历史上第一所专业美术创作机构,从此,古城的美术事业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如今,西安中国画院已聚集了150多位有造诣的画家,成为西安学术研究与艺术创作的基地及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同时也成就了一批中青年艺术家。

    随着阅历与认识的逐渐深入,大河意象开始成为王西京创作中不断感悟、探寻和发掘的一个重要主题。几十年来,他多次前往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南、山东等地采风写生,用心触摸黄河的脉络,在大河的赐予中领受民族历史与文化的深厚、瑰丽和博大,体会着生生不息、百折不挠、一往无前的气魄和精神,同时也寻找着艺术表现的契机和可能。

    在王西京的笔下,写尽千古风流人物是他另一项重要的“宏大叙事”,与其现实主义题材作品可谓“双峰并峙”。从1981年创作的屈原《天问》开始,他让一组又一组历代俊杰在笔端“复活”,汇集成了一幅描述中国历史的波澜画卷。1982年,王西京创作了《李逵探母》,可视为其以“中西融合”造型模式表现古人的代表之作,作品以情感人,在侧重写实的人物画中融合了写意笔墨的表现性元素。

    20世纪60年代初,以赵望云、石鲁为首的“长安画派”的6位代表人物在刚落成不久的中国美术馆举办了“西安美协中国画研究室习作展”。“长安画派”由此声名鹊起,这群西北画坛锐意改革的艺术精英以其强烈的现实精神和浓郁的地域特色进入世人视野,书写了现代中国画史上光辉的一页。

    而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王西京接过老一辈艺术家的衣钵,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博大、雄强、开放、宽容的“长安精神”,并带领陕西美协的团队以此为方向,奋发向上、开明进取,大刀阔斧地改革求新。

    “作为生息于古都这块文化沃土上的长安画派后来者,在一个波澜壮阔、史无前例的改革开放年代,面对飞速激进、国运复兴的时代潮流,意欲巅峰图造,再振长安画坛雄风的锐志便成为一种必然。”

相关连接:①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邵大箴评价道:“《黄河,母亲河》是王西京的扛鼎之作,这位有中西绘画全面技巧的艺术家,几十年来在中国画领域有卓越的奉献,但他不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一直在思考如何运用自己综合的功力与修养,创造既为大众所喜闻乐见,又有高雅品质、正大气象和纯正品格的作品,在艺术创造上有新的突破。《黄河,母亲河》是他走向新艺术历程的标志。”②王西京先生就是这样一个具有文化身份的现代人。从他的生活与创作经历我们可以看出,他是肩负历史使命的艺术家。他的中国人物画创作,其表现方式和艺术风格,既有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面,也有对现代文化积极推动的一面;既有现实精神一面,同时又独具人文情怀。(选自徐文景《品评王西京先生的中国人物画》)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徐志摩:一个精心打造的天才

韩石山

    当今之世,说某人是个天才,未见得全是夸赞,然而,对于徐志摩,却只能这么说,否则你解释不了,一个原来没有想到写诗的人,会在短短十年间,成为二十世纪中国最著名的诗人。然而,这样一个天才人物,却不是天然生成的,而是他的父亲,一位精明的中国商人精心打造成的。

    徐申如,他的父亲,清末民初时期,浙江海宁县硖石镇的首富。精明的徐申如先生,将他的经商方略用于独生儿子的培养,不期然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上最好的学校,不用说了。正常的念书之外,还给他聘请最好的老师。小学毕业,为了让儿子的毛笔字有所长进,父亲领着儿子到上海,投师于名声最响的书法家郑孝胥名下。上大学上了北京大学,仍不满足,为了儿子将来能跻身上流社会,又以一千大洋的贽礼,让儿子拜在梁启超门下,成为声名显赫的梁任公的入室弟子。

    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进的都是第一流的大学。北京大学上预科而不上本科,预科毕业一年后,便赴美留学。初到美国,入克拉克大学历史学系,继而入哥伦比亚大学,获硕士学位。旋即渡海赴英,在伦敦大学混了半年,进入剑桥大学国王学院。在英国两年,上的是一流大学,结交的也都是一流的人物:罗素、哈代、曼斯菲尔德、狄更生。

    长袖善舞,多财善贾,加上天生的聪明伶俐,也就难怪,不长的时间,这个中国年轻的留学生,便成为剑桥大学的名人。按徐志摩的心性,依徐申如的期望,徐志摩本来还可以在英国和欧陆混下去,弄个博士不是难事。然而,当林徽因的倩影在眼前一晃,又倏忽而逝的时候,这位富裕的浪荡子,在多雾的英伦再也待不下去了。于是便收拾行装,匆匆回国。

    林徽因不过是个诱饵,实则国内,有伟大的事业在等着这个天才。

    历史老人,像是预先安排好了似的,“五四”运动刚刚过去,此后几年间,正是中国新文化运动将要蓬勃发展的一个时期。这样一个非常时期,也就需要一个非常人物来呼风唤雨,叱咤风云。

    社团与流派,历来是推动文化运动的先锋,古今中外,概莫有外。为了推进中国新文化运动的长足发展,在徐志摩回国前,已出现了两个颇具声势的文学社团,一个是文学研究会,一个是创造社。这两个文学社团,可以说都是“五四”运动精神催生的。真正赓续“五四”精神,影响广被,建树卓著的,还要数一九二三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这个新月社。而新月社的成立,起初只能说如同儿戏。

    一九二四年四月,泰戈尔来华访问,先到上海,再到北京。知道泰戈尔到了北京,定然要来松坡图书馆访谈,其时居住在馆内的徐志摩,为了讨老诗人喜欢,便在他住所的门外,挂了一个小小的木牌,用毛笔写了三个不是很大的墨字“新月社”。想来该是个正午,人们都休息的时分,二十七岁的年轻人,悄悄地挂上这个小木牌后,定然还羞怯地四下看看。

    然而,就是这一挂,一个以留学英美为知识背景的自由知识分子的文化团体,就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诞生了。真正显示它的群体威力,还要等到一九二七年,多数成员啸聚上海,成立新月书店,创办《新月》月刊之后。初成立的这三四年间,它的主要功能是联络同道,蓄积力量。这期间,最具风采,最见业绩的,是徐志摩个人的南征北战,东拼西杀。算学事件、圈点事件、观剧事件、音乐事件,一个接一个的论战,不管赢了还是输了,得到的都是名声。确也是把好手,且有梁启超的情面,徐志摩很快便执掌了《晨报副刊》的编辑权。几个回合下来,便将这个“研究系”的报纸副刊,办成了一个新文化运动的坚固阵地。在有限的版面上,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论争,最有名的该是“仇友赤白”“闲话之争”两次大论战。在对世界趋势与中国国情的认识上,连胡适都逊他一筹。

    一九二七年春天,当年在北京的新月社人马,几乎齐集上海,办起新月书店。一九二八年又创办《新月》月刊。尤其是《新月》月刊,其贡献不限于文学作品的发表,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讨论,比如以胡适为主,发起的关于“人权与约法”的论争。文学与政治的契合,终于形成了中国文化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新月派”。梁实秋晚年回忆起年轻时的朋友,不无深情地说,“新月书店的成立,当然是志摩奔走最力”。又说,“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领袖要的是德高望重,应者云从,而灵魂即生命,有他在,不管人多人少,这一轮新月升起落下,落下升起,运转自如,没了他,这轮新月只会落下,不复升起。事实上也确是如此,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徐志摩飞机失事遇难后,标志着新月派活力的《新月》月刊,虽经叶公超等人艰难支撑,终是气数已尽,不久便寿终正寝。仅此一点,也足以证明徐志摩与新月派的关系。可以说,有了徐志摩,才有了新月派。

    尤可骇怪的是,谁都说徐志摩是位杰出的诗人,梁实秋,不独梁实秋,还有叶公超、温源宁、杨振声,几乎他同时期的所有朋友,却都说他在散文方面的成就超过了诗歌。不要忘了,现代文学诸名家中,梁实秋留美多年,专门研修文学批评,在这方面,他有足够的自负。“只要一读志摩的文章,就不知不觉的非站在他的朋友的地位上不可。”这是多高的评价!

    天才云云,不过是一种极而言之的说法。公允地说,徐志摩是二十世纪之初,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优秀文化交合鼓荡下产生的一个宁馨儿。最终受惠的,还是他苦难的家邦。

(选自《读者》,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谁毒死了村长的狗

陈永林

村长的狼狗竟被哪个吃了豹子胆的人毒死了。

村里人都担心村长怀疑自己毒死了那条狼狗,便都去村长家向村长表明自己的清白。当然去村长家不能空手,都拎着鼓囊囊的包。村长听了村人的表白,说,谁毒死了我的狗,我心里清楚。村里人就说,那就好,那就好。村里人很想知道村长怀疑谁毒死了他的狼狗,但又不敢问。村长便说,村里这么多狗,可为啥单单毒死我的狗?

村长这话传到村里那些养了狗的村里人耳朵里。那些养了狗的村人惶惶不安。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们都毒死了自己的狗。但他们都装模作样地站在村头骂:哪个短命鬼毒死了我的狗?毒死了我的狗的人有命做二十岁没命做三十岁……啥恶毒的话都骂出口了。他们心里暗笑,自己骂自己还骂得这么起劲。

村里再没一条狗了,一到晚上村里变得死静。原来村里不是这只狗叫,就是那只狗叫。有时一只狗莫名其妙地叫一声,村里所有的狗都跟着叫起来。村里人总要被吵醒几次。特别是那些上了年岁的人,晚上本来很难睡着,好不容易睡了,又被狗叫声吵醒了,只有睁着眼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熬到天亮。他们心里都感激那个毒死了村长的狗的人。

如果不是二狗想讨好村长,那么村长的狗被毒死的事就会成为无头案。可是二狗有许多事要求村长。二狗想当村里竹器厂的厂长,二狗想在公路旁申请一块宅基地,这些事都要村长点头。二狗就找到村长拍着胸说,村长,我一定要查出谁是毒害你狼狗的凶手。村长说,这事就算了,查出谁是凶手又有什么意思呢?村长这态度很让二狗失望。但二狗又一想,村长表面不支持他追查凶手,不见得心里也不支持他追查凶手。二狗这样一想,很为自己的聪明高兴,很得意地笑了。

二狗四处寻找线索。二狗的工作得到全村人的支持。二狗尽管没说是村长让他追查凶手,但二狗话里弦外之音让村里人觉得二狗追查凶手是村长授意的。村里人很是羡慕二狗。如果村长不信任二狗,会让二狗干这事?因而村里人对二狗极热情,二狗到谁家找线索,谁都会递烟递茶,有的人还下面条下鸡蛋,还留二狗吃饭。吃饭时二狗当然坐上席。谁都不敢怠慢二狗,都担心二狗怀疑自己毒死了村长的狗。二狗怀疑谁毒死了村长的狗,那么村长自然也怀疑谁毒死了他的狗。

通过几天的调查,鸟蛋成了二狗怀疑的对象。村长的狗在被毒死前的几天,鸟蛋还拿扁担打过村长的狼狗。那时鸟蛋还说要毒死村长的狗。二狗找到鸟蛋说,你拿什么毒死了村长的狗?鸟蛋忙说,二狗,你莫乱说,我哪敢毒死村长的狗?二狗说,你没毒死村长的狗,那么是谁毒死了村长的狗?鸟蛋说,我干吗要毒死村长的狗?二狗说,你恨村长的狗!村长的狗咬死了你十几只下蛋的鸡,那天你拿扁担打了村长的狗。这就是你作案的动机。鸟蛋急了,我的好二狗兄弟,你真的别乱猜疑,我有这心也没这胆。我如果毒死了村长的狗,我全家人都没命过年。二狗听不进鸟蛋的话,二狗去村长家报喜,可村长到沿海农村考察去了。

但全村人都知道鸟蛋毒死了村长的狗。村里人在路上遇见了鸟蛋,都冷着脸不搭理。鸟蛋主动打招呼,村里人也聋子样没听见。村里人都想疏远鸟蛋。如果跟鸟蛋亲近了,会被怀疑是鸟蛋的同谋,谁会那么傻?再说疏远了鸟蛋从另一个角度来讲那就是亲近了村长。鸟蛋便见一个村里人就解释,我真的没毒死村长的狗,我如毒死了村长的狗,那我就断子绝孙。村里人说,毒没毒死村长的狗,自己心里最清楚。

鸟蛋去了村长家,对村长的女人说,大嫂,你要救救我,现在全村的人都说我毒死了你家的狗。全村的人都不理我了……

村长的女人打断鸟蛋的话,村里人咋都说你毒死了我家的狗,咋不说别人毒死了我家的狗?

鸟蛋的腿一软,扑通一声跪下来,大嫂,你也以为我毒死了你家的狗,这真冤枉我,我如果毒死了你家的狗,出门就遭雷打死……村长的女人再不理鸟蛋了,任一脸泪水的鸟蛋跪在那儿。

村长考察回来时,鸟蛋已疯了。疯了的鸟蛋一见人就说,我没毒死村长的狗,我没毒死村长的狗。鸟蛋翻来覆去的就这一句话。村长很痛心,他叫来了二狗,狠狠地扇了二狗一巴掌,都是你这狗日的办的好事!二狗挺委屈,村长,你的狗真是鸟蛋毒死的,他恨你的狗,有作案的动机……

村长打断二狗的话,放屁!我的狼狗是我自己毒死的!二狗不懂,愕愕地望着村长。村长说,我这狼狗不是条好狗。一到晚上不管什么人到我家里来,它狂叫着要咬人,吓得人都不敢进我家的门了。

二狗听了村长的话,脑子开窍了,因为有了那条儿狼狗,那些送礼的不敢进村长家的门,村长自然恨它。二狗说,那真不是条好狗,是该毒死。

后来,二狗当上了竹器厂的厂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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