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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一第三单元第11课《想北平》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

想北平(节选)

老舍

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让我单摆浮搁的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觉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象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象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1)、请用自己的话写出第一段中加线的“此”指代的内容。

(2)、第二段开头写“我真爱北平”,为什么接着写“我”怎样“爱我的母亲”。

(3)、作者在文中反复说“我说不出”“只是说不出而已”“可是我说不出来”,请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简析这样写的作用。

(4)、请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5)、作者在结尾说“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要落泪了”包含了哪些情感?请结合课文作简要的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小题。

紫貂

    猎貂,主猎紫貂。紫貂,俗名大叶子,毛皮珍贵。用紫貂皮制成的裘装,得风则暖,着水不濡,点雪即消。满清王朝规定:非皇室与二品以上王公大臣不得着貂皮。

    据说,老辈人猎貂,为使貂皮无损,在风雪天赤身裸体躺在有紫貂的山里。紫貂心善,常以体覆盖冰冻主人,使其暖,便被捉。只是,十人捉貂,常十人不得生还。

    三皮把脸贴在母亲的胸膛,一股凉意立即从他的脸皮传到心里,便禁不住心颤了一下,两行热泪夺眶而出。随着凉意而来的,还有母亲胸腔里那如风匣一般的呼嗒声。

    老中医的话在三皮耳畔响起:这病,有张貂皮暖着就好了。

    三皮起身去了猎人四爷家。

    四爷望着下了决心要去猎貂的三皮,缓缓的从身后拽出一坛陈年老酒来,起了封皮,一股浓烈的酒香立刻溢满屋子。闻着酒香,三皮身子就暖暖的了。四爷把酒递给三皮说:“喝了吧!能顶一阵子的。”

    三皮喝了酒,就去了红马山。四爷找到三皮时,三皮都冻僵了,可僵了的三皮没有死,嘴里一口一口地呼着白气呢!一只紫貂像一张小毯子似的把三皮的胸口捂个严严实实。

    四爷把伏卧在三皮胸口的紫貂拾起,装进蛇皮口袋里。用雪擦了三皮的身体,又用狍皮袄裹了三皮,把三皮背了回来。

    三皮醒过来,看到了母亲的眼泪和贴在母亲胸口的紫貂皮。三皮说:“紫貂也疼咱母亲呢!”

    四爷说:“是紫貂知道你有孝心呢!”

    日军占领东北,各地抗联勇击日寇。

    一日,一抗联小分队路过,小住。三皮在四爷家里见到抗联队长不住捶腰,嘴里咝咝痛苦呻吟,一问得知,因天寒地冻腰处枪伤疼痛。

    三皮便对四爷说:“给我坛陈年老酒吧!”

    四爷含泪而起,亲自斟酒给三皮。

    三皮顶着风雪上了山。

    四爷寻上山来,远远便看见了三皮,惊奇万分,感叹不已。躺在雪地上的三皮身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貂毯,从头到脚,只留下两个鼻孔出气,数不清多少只紫貂卧在三皮身上……

    四爷热泪长叹:“仁心呢!”

    三皮参加了抗联。

    参加了抗联的三皮在一次战斗中被日军俘虏。

    三皮没熬得住日军的诱惑,成了汉奸。

    汉奸三皮领着日军找到了抗联小分队的营地,上百条铮铮不屈的汉子血洒黑土。

    清理抗联物品的时候,日军少佐发现了抗联队长腰间的紫貂皮,惊喜地扯下来。一看,却有四五个枪眼,可惜的哇哇直叫。

    三皮过来,谄笑着,吹嘘说道:“这还是我猎到的呢……”

    少佐目露神采,寒光闪闪的战刀一指三皮:“你的,再猎一只给我。”

    三皮惊出了一身冷汗。望着寒光闪闪的战刀,却又不得不硬着头皮脱光了衣衫。

    四爷在山上发现了死去多日、冻得硬邦邦、光条条的三皮。

    四爷来到三皮跟前,看到三皮胸口处有个碗大的洞。四爷往里面看了看,里面没有了心,早让紫貂掏吃了。

(《小小说精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狗这一辈子

刘亮程

    ①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吃了肉剥了皮。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②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③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恨记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④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得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⑤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养的”,走了。

    ⑥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⑦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⑧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⑨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说,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忽、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入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⑩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选自刘亮程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与风有关

刘云芳

    ①我所居住的小区是个风阵。常常,南窗下绿化带的树木静止不动,像舒缓的乐曲正在抚摸它们的树干、叶脉和年轮。北窗外小区里那些柿子树、柳树却摇晃得厉害,树骨头里似乎正在进行一场我们倾听不到的摇滚。有时候,我会看看不远处的钢厂烟囱,厂房的结构被一座小山隐去,只留下烟囱高耸着,将这喷云吐雾的行为嫁祸给那座山。天气晴好时,白色的烟雾笔直笔直的,没有一丝犹豫。风大的时候,烟雾先是低沉,到了远处,又忽然高升,像一条被按住脑袋的白蛇又猛得抬起头来。我总是想象着烟雾弯曲时大风的嘶吼。

    ②小区里,几位刚收拾完花草的中年妇女在背风的地方吃饭,有人躺在一块破布上休息。她们围着红的蓝的头巾。风掀开其中的一角,让她们露出眉眼来。忽然,一块红头巾从谁的头顶掉下来,被风吹起,一直向前翻滚。几个人站起,从不同方向包抄,像在围追一只兔子。一场与风有关的恶作剧在上演。女人们奔跑着,用手拦,用脚挡。最终在河边,一棵矮树苗拦住了头巾。那女人在风里抖落红头巾上的土和碎树叶,其他的女人忽然笑得前仰后合。每天,隔着玻璃窗,看一群女人与风相处的细节,像是在看一部哑剧。那些彩色的头巾在风里翻飞的样子,让我想起蝴蝶,也想起我那些在异地打工的女性长辈。

    ③那年十一岁,我要到山那边的村子里上学。那时学校没有宿舍,冬天又格外冷,下学之后,我们裹着身子往各自寄居的地方奔跑,在风阵里努力挤出一条路。有段时间,我寄居在一对老人家里。他们住在两孔土窑洞里。窗口很小,窗户用白纸糊了,只在低处镶了一块方玻璃。他们家有一扇会说话的门,我每晚归来,伸手一推,它便吱呀呀一阵叫,告诉主人,有人进来。温暖的气息忽然撞在脸上,两张慈祥的脸迎接着我。窑洞里总有烤红薯、烤馒头片这样的小食物从他们手里递过来。我睡在最左边,像一只蜷着身子的小猫。狂风来袭的深夜,我能听到窗外树枝被吹断的声音。风在撕裂,在安静的冬夜里不知道疯狂地撕碎了什么。而我总在那个温暖的居所里胡思乱想,酝酿着各种莫名其炒的少年心事。我那时大约知道,未来会走得越来越远,许多美好只能在记忆里回放,却难以回头。

    ④后来的许多年,不管刮风下雨,我都要在规定好的日子归乡或者远行。我逐渐变成了一个对风不那么在意的人。父母总是从千里之外的故乡打来电话,说,他们遇到一场罕见的大风,这时,便向我发起追问:你那里有没有刮起大风?好像他们让风捎了什么东西来。我会伸长脖子,向窗外看看,这也像一个收信人的样子。

    ⑤我不太能通过风的声音辨别出什么,这完全不像我的二舅。二舅在失明之后,耳朵便开始长出透明的触角,哪怕再微小的声音也能吸引他的注意。他常年放牧一小群羊。几只白羊和几只黑羊,散落在小山坡上,像一局未下完的围棋。二舅远比羊更安静。他微微抬起下巴,嘴唇微张,他品饮风的味道,从那里边咀嚼那些无法言说的东西。近处的风是那般安静,远处的山风却把松涛搅动起来,变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很快,整个山谷都安静起来。烈日灼灼,我“咔哧”咬下一口苹果。二舅却说了一声,“嘘!”我不知道他在辨别、迎接怎样一个声音,只好去远处独自采摘花朵。

    ⑥那天,我刚采好一大束花,便看到采买苹果的男人跟姥爷道别。他刚要坐上那辆驴车,就听见二舅喊,别走!那人以为二舅是在挽留他。对着姥爷笑了一下,便去拿鞭子。这时,却听到二舅又喊,等等,先别走。他便没再动。那是什么声音?在烈日之下,山谷里忽然涌来了一股凉气。接着,我们听到巨大的咆哮声。姥爷急匆匆跑到高处,站在二舅身后。我们看到一股高大的山洪从上游汹涌而来,它们冲撞着崖壁,携带着上游人们忘了或者没来得及收拾好的农具、蔬果和一些生活用品。那声音被河谷放大了,听起来让人恐怖。采买苹果的人没见过这阵势,早已经吓得两腿发软。

    ⑦有时风把河流的湿气吹到山上,吹到我们脸上,吹到羊毛里。二舅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用指甲帮我把花径上扎人的部分刮得圆润,又将它们编成花环,默默戴在我的头顶。

    ⑧相对于二舅听风的习惯,大舅更喜欢倾听人的声音。他常年穿梭于林间,去四面八方的村庄里跟人喝酒、聊天、交朋友,是条豪爽的汉子。后来他中风了,从此,一有人来,他就会哭上一场。他看见大山会哭,看见苹果树开花会哭,看见苹果树结果也会哭……如果说二舅是听风者,那大舅就像是造雨者——泪水凝成的雨把他的命运全部淋湿了。我的两个舅舅早早就去世了。姥爷表面上镇定自若,时常看着自己那两只粗糙的大手发呆。但“儿子”两个字却成为灌进他骨头里的长风,一旦提起,便让他瑟瑟发抖。

    ⑨许多年后,我回到那座山上,一口唯一的井干枯了,像一只流干泪水的眼睛,里边所有东西都被风干,而当年的往事,当年居住在这里的人一阵阵风般从我心上掠过,站在那里,我变成一个储藏风的罐子。

    ⑩而现在,我天天看风向,看风级,不过是想为幼小的孩子挑选一个最佳的出行时间。等着天气和暖,无风的时候,我们就能一起站在阳光之下,让暖风给我们雕刻一个温柔的样子。那时,我母亲也会打来电话吧,她一定会问,你那里的天气好不好啊,风大不大。就像那些好天气都是她那里的大风吹过来的一样。

选自《散文百家》2019年第三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我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合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把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荫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荒原作证
梁晓声

一九八一年,我们共和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发生了许多重大的事情。

曾经在小学课本里写的“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的神奇北大荒,已经创建了一处处国营农场,有十万转业官兵在这里开荒、播种、收获……

绿色的北大荒变成了金色的北大荒。

①一台大型联合收割机终于在北大荒诞生了。从外形看,它既不像所有中国制造的联合收割机那么“土气”,也不像从国外引进的联合收割机那么“洋气”。普赖斯专家面对它的时候,很自然地联想到了在美国接触过的那些身着西装,但却保持着中华民族气质的中国留学生。专家爬到收割机下看过,一眼就看出底盘是选用东德E-512的结构,不过加以了改造。配备有双联拾禾器的拾禾台,可同时捡拾双铺脱粒。专家对它的双滚筒颇感兴趣。这种装置无疑会提高脱谷性能和分离性能,动力消耗减少,较适应高产潮湿作物的收割。北大荒的麦收季节往往正是雨季。它使专家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先进的不一定很适用,适用的才算最先进。不过专家坦率地对它的制造者们表示,他对双滚筒在实际收割中可能产生的机械副作用深感忧虑。尽管如此,专家不得不暗自承认,这是一台中国式的大型联合收割机。

②它的制造者们,把它命名为“北大荒人”。

专家日盼夜想的JD7200也已经运到了,并将在同一天同一块麦地中和“北大荒人”同时进行试割。

那天,两台收割机像两匹赛马,在许多人的观望之下,停立在麦地边上。一台由方婉之驾驶,一台由她的女儿驾驶。③发动机“隆隆”地响着,仿佛诉说着它们的焦躁。

比赛开始不久,JD7200就将“北大荒人”甩下了十几米远。芸芸打定主意今天要使母亲领教失败的滋味。她无法理解,打小生活在黄浦江边、曾立志要成为音乐家的母亲背井离乡来到北大荒插队20多年,如今却压着几份调令,为什么不肯离开北大荒,不肯离开这个没有前途的农机具制造厂。是由于知识分子的偏执吗?是由于性格上的倔强吗?可是这种偏执,这种倔强,对母亲,对这个农机具制造厂,对北大荒,对中国,对四化,究竟有什么实际意义呢?芸芸认为一点意义也没有。也许只有失败,才能令母亲清醒地正视现实吧。

方婉之心里比任何一个人都明白,她今天在这场“比赛”中的失败命运是注定了的。作为“北大荒人”的设计者,她一方面要使它达到大型联合收割机的先进水平,另一方面,她又不能不考虑到中国农机具制造业现有的工艺水平,以及我们国家的农机具原材料的质量。美国专家的“试割”建议,虽然并无恶意,但毕竟象征着一种挑战。作为一个中国农机具工程师,她没有丝毫理由“怯战”!她相信,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会有人心甘情愿去扮演这样的失败者的形象!这是一种特殊的勇敢!她一边从容地驾驶着“北大荒人”,一边在心中暗暗鼓励自己:“我不但是一个中国人,而且是一个中国农机具工程师!此时此刻,我要具有这种内在的刚勇!我要具有这种特殊的勇气!”

……

当中午的炎炎赤日灼烤着大地的时候,方婉之站在丈夫的坟旁,面对“将军柳”,泪水渐渐盈满了她的眼眶,模糊了她的双眼。她的双唇颤抖了许久,低微地说出了一句仿佛从心底挤压出来的话:“将军,荒原作证,我和他们较量了,可是我打不过他们……”她扑向“将军柳”,抱住树身,无声地抽泣起来。

当她终于克制住自己,心情冷静下来时,听到背后也有人在低泣。她擦干泪水,转过身,发现女儿、局长和李福顺也来到了这里。他们都在注视着她。女儿叫了一声:“妈妈!”扑向她怀中,将头偎在她胸前,止不住地放声大哭起来。

这天晚上,普赖斯来到了方婉之家中。美国专家从衣袋里掏出一个手绢包,放在桌上,打开后说:“方工程师,我诚意地向您祝贺!你们的“北大荒人”脱粒干净,茎秆粉碎均匀,证明双滚筒还是可行的!”

手绢里包的是脱过的麦粒。

专家又说:“十年之后,你们也许……”

方婉之打断他的话,平静地说:“十年之后,我们也许还会落后于你们。但是请您相信,历史是长久的,十年不过才是一个世纪的十分之一,也许就在本世纪中,您和我还有机会比赛一次的。”

专家似乎有一种预感,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有什么不利的因素,那么很可能来自这位中国女农机工程师……

专家多虑了。中美双方签订引进合同时,方婉之对JD7200的机械功率和作业效能,给予了极公正的高度评价。普赖斯专家回国时,方婉之和李福顺亲自把他送到火车站。开车预告铃已经响过,三人彼此握手道别后,美国专家说:“我一定还要到中国来。”

方婉之问:“再到中国来进行一次比赛?”

专家摇摇头:④“不,我要来看你们‘北大荒人’的第二代,第三代……”

专家注视着方婉之,心中暗想,他接触过许多国家农机制造业方面的同行,某些国家农机制造业的发展和他们的农机专家,曾使他感受到对美国农机制造业和他这位美国农机专家具有超越性的威胁,但从来也没有被他视为真正的对手。真正的对手,也许就在中国,就在北大荒,就是眼前这位北大荒女人!

她,也像北大荒一样,身上具有某种同样令他倾倒的吸引力……甚至可以不算夸张地说,具有一种魅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逻辑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一般来说,被尊为逻辑之父的是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制定了包括三段论逻辑在内的分析和评价论证的系统准则。19世纪以前,在逻辑学的研究——特别是教学中,一直延续着这种“大逻辑”传统。近代德国哲学家弗雷格提出将数学方法融入逻辑学,英国数学家罗素将传统形式逻辑学符号化、数学化,后来经过多位数学家的发展和完善,建立起现代数理逻辑学体系。

现代逻辑在取得辉煌成果的同时,却几乎丧失了逻辑最初的教导作用,即通过学习逻辑使人逻辑性增强、思维能力提高,表现在头脑清楚、说话有条理、能言善辩等方面。因此,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逻辑学家提出要通过教育培养现代公民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能力。一方面,现在的学生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更多、更新;另一方面,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有弱化的趋势。教学生思考什么,是传授知识;教学生如何思考,则是培养思维能力,即能有效地理解、评价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批判性思维能力。

(取材于周建武的《逻辑学导论》)

材料二:

中国诗词中,有许多作品巧妙运用谐音双关丰富了诗句内涵,而使诗词呈现出独特的艺术美,在这妙用中也有逻辑的身影。

刘禹锡《竹枝词二首》,其一为: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____

显然,本诗运用了谐音双关语的艺术表现方式,类似的运用,在苏轼的《李思训画<长江绝岛图>》一诗中也可见到。该诗云:

山苍苍,水茫茫,大孤小孤江中央。

崖崩路绝猿鸟去,惟有乔木搀天长。

客舟何处来?棹歌中流声抑扬。

沙平风软望不到,孤山久与船低昂。

峨峨两烟鬟,晓镜开新妆。

舟中贾客莫漫狂,小姑前年嫁彭郎。

苏轼知画善画,上面这首诗是他评画、题画的诗作之一。诗中所说居于“江中央”的小孤山,讹音又作小姑山,其状如古时女子发髻。该山所在之处的江岸有澎浪矶,民间又将“澎浪”谐音为“彭郎”,并将其说成是“小姑”的夫婿。

从逻辑上说,这种谐音双关是一种“音”的巧用,以语词“音”的相谐,而使语词的内涵、外延发生向谐音语词的内涵、外延的转化。如果领略和意识不到这个转化,仅从字面上去理解,那是无法体会到这一诗句的丰富内涵和艺术美的。同样的方法,在“小姑前年嫁彭郎”中,更是收到了“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

(取材于彭漪涟的《古诗词中的逻辑》)

材料三:

语言和逻辑是密不可分的关系,语言运用的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逻辑的制约。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语言运用的艺术,在某些情况下,又是可以突破逻辑规律的框框的,这不仅无碍于语言运用的正确,而且反而使得语言运用收到更好的艺术效果,这就是“无理而妙”了。

早在梁朝,刘勰在谈到“夸张”的时候,就明确指出其“无理而妙”的效果:“辞虽已甚,其义无害”。宋人严羽云“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这些都说明在某种场合,“不合逻辑”的语言有时比合于逻辑的语言更有力量,而诗人的语言往往是新鲜奇特的,不能用常理来衡量。鲁迅说,“诗歌不能凭仗了哲学和智力来认识,所以感情已经冰结的思想家,即对于诗人往往有谬误的判断和隔膜的揶揄。”

值得注意的是,“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同样得到了逻辑学界的认可和重视。“无理而妙”是反逻辑的,而创造、赏析它,却又离不开正确运用逻辑思维的智慧和能力。《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折写道:

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从事理上说,“晓来谁染霜林醉”问得稀奇,“总是离人泪”答得更是不近情理。然而,从艺术上说,这一问一答,是最近乎情,是最合乎理的。因为它把人情移用于事物,形象逼真地表达了主人公缠绵悱恻的离情别绪。这段文字,堪称“无理而妙”的上品。不过,我们细想一下,这“无理”之中,也仍然有“有理”之处。“眼泪”是液体,故可用之“染”物;“霜林”是“红”的,故是被“染”的。假如无此二者,这里要表现的离情别绪,恐怕也就失去了必要的依托,或者竟一变而为“无理而不妙”了。可见“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归根到底是有其深邃的逻辑基础的,只不过是在逻辑的基础上加上感情的色彩、想象的因素,离开了这种深邃的逻辑基础,人们创造、赏识“无理而妙”的智慧和能力,也就无从发挥了。

(取材于张炼强的《修辞艺术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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