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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一第三单元第11课《想北平》同步练习

对课文内容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想北平》一文多处运用对比的手法,在对比中突出北平动中有静、布置匀调、贴近自然等特点,表达了作者对北平的无限喜爱眷恋之情。 B、《始得西山宴游记》全文紧扣“始”字落笔,从“未始知西山之怪特”,到“始指异之”,再以“然后知吾向之未始游,游于是乎始”来结尾。 C、《想北平》这篇文章,既表现了作者对北平的感情之深,也表达了对母亲的深切怀念。本文多处运用了对比的手法,例如,把北平本地的水果“西山的沙果、海棠”和来自美国的“包着纸的橘子”进行对比,是为了表现作者对外来水果的不屑。 D、韩愈在《师说》中提出了“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等先进论断,在当时给人以石破天惊之感。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忆韦素园君  
鲁迅
现在有几个朋友要纪念韦素园君,我也须说几句话。是的,我是有这义务的。
怕是十多年之前了罢,我在北京大学做讲师,有一天。在教师豫备室里遇见了一个头发和胡子统统长得要命的青年,这就是李霁野。我的认识素园,大约就是霁野绍介的罢,然而我忘记了那时的情景。现在留在记忆里的,是他已经坐在客店的一间小房子里计画出版了。
这一间小房子,就是未名社。
未名社的同人,实在并没有什么雄心和大志,但是,愿意切切实实的,点点滴滴的做下去的意志,却是大家一致的。而其中的骨干就是素园。
于是他坐在一间破小屋子,就是未名社里办事了,不过小半好像也因为他生着病,不能上学校去读书,因此便天然的轮着他守寨。
我最初的记忆是在这破寨里看见了素园,一个瘦小,精明,正经的青年,窗前的几排破旧外国书,在证明他穷着也还是钉住着文学。然而,我同时又有了一种坏印象,觉得和他是很难交往的,因为他笑影少。“笑影少”原是未名社同人的一种特色,不过素园显得最分明,一下子就能够令人感得。但到后来,我知道我的判断是错误了,和他也并不难于交往。他的不很笑,大约是因为年龄的不同,对我的一种特别态度罢,可惜我不能化为青年,使大家忘掉彼我,得到确证了。这真相,我想,霁野他们是知道的。
但待到我明白了我的误解之后,却同时又发见了一个他的致命伤:他太认真;虽然似乎沉静,然而他激烈。认真会是人的致命伤的么?至少,在那时以至现在,可以是的。一认真,便容易趋于激烈,发扬则送掉自己的命,沉静着,又啮碎了自己的心
我到广州,是第二年——一九二七年的秋初,(8)仍旧陆续的接到他几封信,是在西山病院里,伏在枕头上写就的,因为医生不允许他起坐。他措辞更明显,思想也更清楚,更广大了,但也更使我担心他的病。有一天,我忽然接到一本书,是布面装订的素园翻译的《外套》。我一看明白,就打了一个寒噤:这明明是他送给我的一个纪念品,莫非他已经自觉了生命的期限了么?
我不忍再翻阅这一本书,然而我没有法。
我因此记起,素园的一个好朋友也咯过血,一天竟对着素园咯起来,他慌张失措,用了爱和忧急的声音命令道:“你不许再吐了!”我那时却记起了伊孛生的《勃兰特》。他不是命令过去的人,从新起来,却并无这神力,只将自己埋在崩雪下面的么?……
我在空中看见了勃兰特和素园,但是我没有话。
一九二九年五月末 , 我最以为侥幸的是自己到西山病院去,和素园谈了天。他为了日光浴,皮肤被晒得很黑了,精神却并不萎顿。我们和几个朋友都很高兴。但我在高兴中,又时时夹着悲哀:忽而想到他的爱人,已由他同意之后,和别人订了婚;忽而想到他竟连绍介外国文学给中国的一点志愿,也怕难于达到;忽而想到他在这里静卧着,不知道他自以为是在等候全愈,还是等候灭亡;忽而想到他为什么要寄给我一本精装的《外套》?……
一九三二年八月一日晨五时半,素园终于病殁在北平同仁医院里了,一切计画,一切希望,也同归于尽。我所抱憾的是因为避祸,烧去了他的信札,我只能将一本《外套》当作唯一的纪念,永远放在自己的身边。
自素园病殁之后,转眼已是两年了,这其间,对于他,文坛上并没有人开口。这也不能算是希罕的,他既非天才,也非豪杰,活的时候,既不过在默默中生存,死了之后,当然也只好在默默中泯没。但对于我们,却是值得记念的青年,因为他在默默中支持了未名社。
未名社现在是几乎消灭了,那存在期,也并不长久。然而自素园经营以来,绍介了果戈理,陀思妥也夫斯基,安特列夫,绍介了望·蔼覃,绍介了爱伦堡的《烟袋》和拉夫列涅夫的《四十一》。还印行了《未名新集》,其中有丛芜的《君山》,静农的《地之子》和《建塔者》,我的《朝华夕拾》,在那时候,也都还算是相当可看的作品。
是的,但素园却并非天才,也非豪杰,当然更不是高楼的尖顶,或名园的美花,然而他是楼下的一块石材,园中的一撮泥土,在中国第一要他多。他不入于观赏者的眼中,只有建筑者和栽植者,决不会将他置之度外。
我不知道以后是否还有记念的时候,倘止于这一次,那么,素园,从此别了!
(选自《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下列小题。

老王

杨绛

    我常坐老王的三轮。他蹬,我坐,一路上我们说着闲话。

    据老王自己讲:有个哥哥,死了,有两个侄儿,“没出息”,此外就没什么亲人。

    老王只有一只眼,另一只是瞎的。乘客不愿坐他的车,怕他看不清,撞了什么。有人说这老光棍大约年轻时不老实,害了什么恶病,瞎掉了一只眼。他那只好眼也有病,天黑了就    看不见。有一次,他撞在电杆上,撞得半面肿胀,又青又紫。那时候我们在干校,我女儿说他是夜盲症,给他吃了大瓶的鱼肝油,晚上就看得见了。他也许是从小营养不良而瞎了一眼也许是得了恶病,反正同是不幸,而后者该是更深的不幸。

    有一天傍晚,我们夫妇散步,经过一个荒僻的小胡同,看见一个破破落落的大院,里面有几间塌败的小屋;老王正蹬着他那辆三轮进大院去。后来我在坐着老王的车和他闲聊的时候,问起那里是不是他的家。他说,住那儿多年了。

    “文化大革命”开始,默存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了。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我自己不敢乘三轮,挤公共汽车到医院门口等待。老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拿钱。他说:“我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我一定要给他钱,他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着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大放心。

    我们从干校回来,載客三轮都取缔了。老王只好把他那辆三轮改成运货的平板三轮。他并没有力气运送什么货物。过些时日老王病了,不知什么病,花钱吃了不知什么药,总不见好。开始几个月他还能扶病到我家来,以后只好托他同院的老李来代他传话了。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像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千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呵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一一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像他是怎么回家的。

    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额尔古纳河右岸(节选)

迟子建

    我是个鄂温克女人。我的弟弟鲁尼降生了。一看到鲁尼的笑脸,父亲阴沉的脸也会变得和颜悦色了。

    父亲一心想把鲁尼培养成一个出色的猎手,因而鲁尼八九岁的时候,只要不是去离开营地太远的地方狩猎,父亲就会带上他。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凉爽的夏夜,是个满月的日子,我正跟着母亲在火塘边捻筋线,鲁尼跑进来,他兴冲冲地告诉我,一会儿父亲要带着他,乘着佳乌(桦皮船)去河湾打猎。我对堪达罕(兴安岭森林里体态最大的动物,学名驼鹿)并没多大的兴趣,但我很想乘坐佳乌。我央求母亲,让她跟父亲说说,把我也带上。

    林克背着枪,带着我们穿过松林,来到河畔。路上他嘱咐我和鲁尼,上了佳乌后,不许大声说话,不许往水中吐痰。

    那条河流很狭窄,水也不深,林克就像揪出一个偷懒的孩子似的,把掩藏在河边草丛中的桦皮船拽出来,推到河水上。他先看着我和鲁尼上了船,然后自己才跳上去。船悠悠走起来的时候,我觉得耳边有阵阵凉风掠过,非常舒服。在水中行进时看岸上的树木,个个都仿佛长了腿,在节节后退。好像河流是勇士,树木是溃败的士兵。

    林克将桦皮船荡进湖泊,我们划向湖对面一片起伏不大的山峦。林克上了岸,他让我和鲁尼不要下船。父亲一离开,鲁尼就吓唬我说,快看,前面有狼,我看见它的眼睛发出的亮光了!我刚要叫,听到了鲁尼的话的父亲回过头来,他对鲁尼说,我怎么跟你说的了?一个好猎手在出猎的时候是不能胡说八道、多嘴多舌的!鲁尼立刻就安静下来了,他用手指轻轻弹了几下船身,就像敲着他自己的脑壳反省似的。

    林克很快回到了船上,他小声对我们说,他在岸上的草丛中发现了堪达罕的粪便和蹄印,粪便很新鲜,说明几个小时前它还来过这里。从它的蹄印来看,它是一头成年的堪达罕,很有分量。林克说我们到对面的柳树丛中守候它。我们把船划到湖畔的柳树丛,桦皮船夹在其中,也就成了一片陆地。我们潜伏在船上,林克让鲁尼帮他把枪膛上了子弹,然后用手指在嘴唇那儿竖了一下,示意我们不可出声。

    我们敛声屏气地等待着。

    父亲咽了口唾沫,我听见了“嚓嚓——”的声响,这“嚓嚓”声很快变成了“噗噗”声,循声望去,发现一团灰黑的影子正在湖的对面移动!父亲抑制不住兴奋地“哦”了一声。

    堪达罕在夜色中镇定自若地行进着,父亲瞄准了它,然而未等他射击,它突然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当堪达罕离我们近了的时候,我非常紧张,因为看它的模样,它一定是胃口很大的,万一父亲打不中它,它反扑过来,我们的佳乌就会被它踏碎,我们只能逃跑。如果跑得慢,被它逮着,定是九死一生了。

    林克确实是个优秀的猎手,当堪达罕沉入水中,让湖面的月亮又圆满起来的时候,他非常镇静,耐心等待着。直到它从湖水中站了起来,心满意足地昂了晃脑袋,打算上岸的时候,林克才把枪打响。枪响的时候,我的心也仿佛跟着蹦了出来,我看见堪达罕栽歪了一下身子,似乎要倒在水中的样子,但它很快又站直了,朝枪响处奔来,我顾不得林克的嘱咐了,我哇哇大叫着,魂魄已被吓丢了七分。林克又在它身上连打两发子弹,它才停止了进攻。不过它也不是立刻就倒在水中的,它像酒鬼一样摇晃了许久,这才“咕咚——”一声倒下了,溅起一朵巨大的水花。鲁尼欢呼起来,林克也长吁一口气,放下枪。我们又等待了两三分钟,确定它已无声息的时候,这才撑着桦皮船,从柳树丛中穿梭而出,飞快地荡到湖心。

    堪达罕的头浸在水里,身躯只露出一角,好像一块被磨去了棱角的青石。鲜血已把湖心染成黑夜的颜色。想着刚才还在悠闲潜水吃着针古草的它说没气就没气了,我的牙齿打颤,腿也哆嗦起来。而鲁尼却是那么的兴高采烈。我知道,我永远做不了出色的猎手。

【注】《额尔古纳河右岸》是第一部描述我国东北少数民族鄂温克人生存现状及百年沧桑的长篇小说,显示了弱小民族顽强的生命力及其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风波

鲁迅

    七斤虽然住在农村,却早有些飞黄腾达的意思。从他的祖父到他,三代不捏锄头柄了;他也照例的帮人撑着航船,每日一回,早晨从鲁镇进城,傍晚又回到鲁镇,因此很知道些时事:例如什么地方,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什么地方,闺女生了一个夜叉之类。他在村人里面,的确已经是一名出场人物了。

这时七斤捏着竹烟管,低着头,慢慢地从村外走回来,坐在矮凳上,抬起头来,叹一口气说:“皇帝坐了龙庭了

七斤嫂呆了一刻,忽而恍然大悟的道:“这可好了,这不是又要皇恩大赦了么!”

七斤又叹一口气,说:“我没有辫子。”

    “皇帝要辫子么?”

    “皇帝要辫子。”

    “你怎么知道呢?”七斤嫂有些着急,赶忙的问。

    “咸亨酒店里的人,都说要的。”

    七斤嫂这时从直觉上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妙了,因为成亨酒店是消息灵通的所在。伊一转眼瞥见七斤的光头,便忍不住动怒,怪他恨他怨他;忽然又绝望起来,装好一碗饭,搡在七斤的面前道,“还是赶快吃你的饭罢!哭丧着脸,就会长出辫子来么?”

    太阳收尽了他最末的光线了,水面暗暗地回复过凉气来。七斤嫂吃完三碗饭,偶然抬起头,看见又矮又胖的赵七爷正从独木桥上走来。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革命以后,他便将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七斤嫂眼睛好,早望见今天的赵七爷已经不是道士,却变成光滑头皮,乌黑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

    赵七爷一路走来,坐着吃饭的人都站起身,拿筷子点着自己的饭碗说,“七爷,请在我们这里用饭!”七爷也一路点头,说道“请请”,却一径走到七斤家的桌旁。七斤们连忙招呼,七爷也微笑着说“请请”,一面细细的研究他们的饭菜。

    “好香的干菜,——听到了风声了么?”赵七爷说。

    “皇帝坐了龙庭了。”七斤说。

    七斤嫂看着七爷的脸,竭力陪笑道 , “皇帝已经坐了龙庭 , 几时皇恩大赦呢?”

    “皇恩大赦?——大赦是慢慢的总要大赦罢。”七爷说到这里,声色忽然严厉起来,“但是你家七斤的辫子呢,辫子?这倒是要紧的事。你们知道:长毛时候,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七斤和他的女人没有读过书,不很懂得这古典的奥妙,但觉得有学问的七爷这么说,事情自然非常重大,无可挽回,便仿佛受了死刑宣告似的,耳朵里嗡的一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七斤嫂站起身,自言自语的说,“这怎么好呢?这样的一班老小,都靠他养活的人,……”七斤嫂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造反的时候,我本来说,不要撑船了,不要上城了。他偏要死进城去,滚进城去,进城便被人剪去了辫子。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这囚徒自作自受,带累了我们又怎么说呢?这活死尸的囚徒……”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七斤知道自己是出场人物,被女人当大众这样辱骂,很不雅观,便只得抬起头,慢慢地说道:

    “你今天说现成话,那时你……”

    “你这活死尸的囚徒……”

    赵七爷绕出桌旁,打断她的话,“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回走,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含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

    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他心里但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划,但总是非常模糊,贯穿不得:“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谁能抵挡他?……”

    此后七斤虽然是照例日日进城,但家景总有些黯淡,村人大抵回避着,不再来听他从城内得来的新闻。七斤嫂也没有好声气,还时常叫他“囚徒”。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问他说,“你在城里可听到些什么?”

    “没有听到些什么。”

    “皇帝坐了龙庭没有呢?”

    “他们没有说。”

    “咸亨酒店里也没有人说么?”

    “也没人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你想,不坐龙庭了罢?”

    “我想,不坐了罢。”

    现在的七斤,是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的招呼。

(节选自《呐喊》,有删改)

【注释】皇帝,指溥仪;长毛,指太平军,因太平天国成员皆披头散发,故有此称;张大帅,指张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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