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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一第二单元第10课《获得教养的途径》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

获得教养的途径

[瑞士]赫尔曼·黑塞

真正的教养不追求任何具体的目的 , 一如所有为了自我完善而作出的努力,本身便有意义。对“教养”(即精神和心灵的完善)的追求 , 并非朝向某些狭隘目标的艰难跋涉,而是自我意识的增强和扩展,它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享受更多更大的幸福。因此,真正的修养一如真正的体育,既是完成又是激励,随处都可到达终点却从不停歇,永远都在半道上,都在与宇宙共振,生存于永恒之中。它的目的不在于提高这种或那种能力和本领,而在于帮助我们找到生活的意义,正确认识过去,以大无畏的精神迎接未来。

为获得真正的教养可以走不同的道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研读世界文学,就是逐渐熟悉和掌握各国作家与思想家的作品,以及他们在作品中留给我们的思想、经验、象征、幻象和理想的巨大财富。这条路永无止境,任何人也不可能在什么时候将它走到头;任何人也不可能在什么时候将哪怕仅仅只是一个文化发达的民族的全部文学通通读完并有所了解,更不用说整个人类的文学了。然而,对思想家或作家的每一部杰作的深入理解,都会使你感到满足和幸福——不是因为获得了僵死的知识,而是有了鲜活的意识和理解。对于我们来说,问题不在于尽可能地多读和多知道,而在于自由地选择我们个人闲暇时能完全沉溺其中的杰作,领略人类所思、所求的广阔和丰盈,从而在自己与整个人类之间,建立起息息相通的生动联系,使自己的心脏随着人类心脏的跳动而跳动。这,归根到底是一切生活的意义,如果活着不仅仅为着满足那些赤裸裸的需要的话。读书决不是要使我们“散心消遣”,倒是要使我们集中心智;不是要用虚假的慰藉来麻痹我们,使我们对无意义的人生视而不见,而是正好相反,要帮助我们将自己的人生变得越来越充实、高尚,越来越有意义。

每一年,我们都看见成千上万的儿童走进学校,开始学写字母,拼读音节。我们总发现多数儿童很快就把会阅读当成自然而无足轻重的事,只有少数儿童才年复一年,十年又十年地对学校给予自己的这把金钥匙感到惊讶和痴迷,并不断加以使用。他们为新学会的字母而骄傲,继而又克服困难,读懂一句诗或一句格言,又读懂第一则故事,第一篇童话。当多数缺少天赋的人将自己的阅读能力很快就只用来读报上的新闻或商业版时,少数人仍然迷恋于字母和文字的特殊魅力(因为它们古时候都曾经是富有魔力的符箓和咒语)。这少数人就将成为读书家。他们儿时便在课本里发现了诗和故事,但在学会阅读技巧之后并不背弃它们,而是继续深入书的世界,一步一步地去发现这个世界是何等广大恢宏,何等气象万千和令人幸福神往!最初,他们把这个世界当成一所小小的美丽幼儿园,园内有种着郁金香的花坛和金鱼池;后来,幼儿园变成了城里的大公园,变成了城市和国家,变成了一个洲乃至全世界,变成了天上的乐园和地上的象牙海岸,永远以新的魅力吸引着他们,永远放射着异彩。昨天的花园、公园或原始密林,今天或明天将变为一座庙堂,一座有着无数殿宇和院落的庙堂;一切民族和时代的精神都聚集其中,都等待着新的召唤和复苏。对于每一位真正的阅读者来说,这无尽的书籍世界都会是不同的样子,每一个人还将在其中寻觅并且体验到他自己。这个从童话和印地安人故事出发,继续摸索着走向莎士比亚和但丁;那个从课本里第一篇描写星空的短文开始,走向开普勒或者爱因斯坦……通过原始密林的路有成千上万条,要达到的目的也有成千上万个,可没有一个是最后的终点,在眼前的终点后面,又将展现出一片片新的广阔的原野……

这儿还根本未考虑世上的书籍在不断地增多!不,每一个真正的读书家都能将现有的宝藏再研究苦读几十年或几百年,并为之欣悦不已,即使世界上不再增加任何一本书。我们每学会一种新的语言,都会增长新的体验——而世界上的语言何其多啊!……可就算一个读者不再学任何新的语言,甚至不再去接触他以前不知道的作品,他仍然可以将他的阅读无休止地进行下去,使之更精、更深。每一位思想家的每一部著作,每一位诗人的每一个诗篇,过一些年都会对读者呈现出新的、变化了的面貌,都将得到新的理解,在他心中唤起新的共鸣。我年轻时初次读歌德的《亲和力》,只是似懂非懂,现在我大约第五次重读它了,它完全成了另一本书!这类经验的神秘和伟大之处在于:我们越是懂得精细、深入和举一反三的阅读,就越能看出每一部作品和每一个思想的独特性、个性和局限性,看出它全部的美和魅力正是基于这种独特性和个性,——与此同时,我们却相信自己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世界各民族的成千上万种声音都追求同一个目标,都以不同的名称呼唤着同一些神灵,怀着同一些梦想,忍受着同样的痛苦。在数千年来不计其数的语言和书籍交织成的斑斓锦缎中,在一些突然彻悟的瞬间,真正的读者会看见一个极其崇高的超现实的幻象,看见那由千百种矛盾的表情神奇地统一起来的人类的容颜。

(1)、作者说“真正的教养不追求任何具体的目的”,又说教养就是对“精神和心灵的完善的追求”,你认为这两句话矛盾吗?为什么?

(2)、作者认为,少数人成为读书家需要经历哪几个阶段?

(3)、作者认为读书是获得教养的途径,请你根据文意,简要谈谈如何读书才能获得真正的教养。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①会明是三十三连一个火夫。提起三十三连,同时记起国民军讨袁时在黔、湘边界一带的血战。事情已十年了。如今的三十三连,全连中只剩会明一人同一面旗帜,十年前参加过革命战争,光荣的三十三连俨然只是为他一人而有了。旗在会明身上谨谨慎慎的缠裹着,他忘不了蔡锷都督说过“插到堡上去”那一句话。

②这十年来的纪录是流一些愚人的血,升一些聪明人的官。这一次,三十三连被调到黄州前线,会明老早就编好了绳子、铁饭碗、成束的草烟,都预备得完完全全。他算定这热闹快来了。在开向前线的路上,他肩上的重量不下一百二十斤,但是他还唱歌。一歇息,就大喉咙说话。

③驻到前线三天,一切却无动静。这事情仿佛和自己太有关系了,他成天总想念到这件事。白天累了,草堆里一倒就睡死,可是忽然在半夜醒来,他就想,或者这时候前哨已有命令到了?或者有夜袭的事发生了?或者有些地方已动了手?他打了一个冷战,爬起身来,悄悄的走出去望了一望帐篷外的天气,走进哨兵旁边,问:“大爷,怎么样,没有事情么?”“没有。”“我好象听见枪声。”“说鬼话。”他身上也有点发冷,就又钻进帐篷去了。他还记得去年鄂西战役,时间正是六月,人一倒下,气还不断,糜烂处就发了臭。再过一天,全身就有小蛆虫爬行。为了那太难看、太不和鼻子相宜的六月情形,他愿意动手的命令即刻就下。

④然而前线的光景和平了许多。这和平倘若当真成了事实,真是一件使他不太高兴的事情。人人都并不喜欢打扰,但期望从战事中得到一种解决,打赢了,就奏凯;败了,退下。总而言之,一到冲突,真的和平也就很快了。于是,他逢人就问究竟什么时候开火,他那样关心,好像一开火后就可以擢升营长。可是这事谁也不清楚,看样子,非要在此过六月不可了。

⑤去他们驻防处不远有一个小村落,看看情形不甚紧张,就有些乡下人敢拿鸡蛋之类陈列在荒凉的村前大路旁,来同这些副爷冒险做生意的。会明常常到村子里去。一面是代连上的弟兄采买一点东西,一面是找个把乡下上年纪的农民谈一谈话。他一到村落里,找到谈话的人,就很风光的说及十年前的故事,有时也不免小小吹了一点无害于事的牛皮,譬如本来只见过都督蔡锷两次,他说顺了口,就说是四五次。他随后做的事是把腰间缠的小小三角旗取了下来。“看,这个!”看的人露出吃惊的神气,他得意了。“看,这是他送我们的,他说“嗨,勇敢点,插到那个地方去!”你明白到哪个地方去吗?”听的人自然是懦夫,他就慢慢地一面含烟管一面说……

⑥因为这慷慨的讨论,他得到一个人赠送的一只母鸡,带着帐篷,用一个无用处的白本子安置了它,到第二天早晨,其中多了一个鸡腿,第三天又是一个,他为一种数的牵引,把之前的一切完全忘却了,他同别人讨论这只鸡时,也像一个母亲与人讨论儿女一样。他夜间做梦,就梦到有二十只小鸡旋绕脚边吱吱地叫。鸡卵到后当真积到了二十枚,就孵小鸡,小鸡从薄薄的蛋壳里出到日光下,一身嫩黄乳白的茸毛,惆啾地叫喊,把会明欢喜到快成疯子。白天有太阳,他就把小鸡雏同母鸡从木箱中倒出来,尽这母子在帐篷附近玩,自己却赤了脖子咬着烟管看鸡玩,或者举起斧头劈柴,把新劈的柴堆成塔形。遇到进村里去,他把这笼鸡也带去,给原来的主人看,像那人是他的亲家。从旧主人口中得到一些动人的称赞后,他就非常荣耀骄傲还极谦虚滴说:“这完全是鸡好,它太懂事了,它太乖巧了。”看样子,为了这一群鸡雏发育的方便,会明已渐渐地倾向于“非站主义”了。

⑦后来,和议的局势成熟,照例约好各把军队撤退。队伍撤回原防时,会明的财产多了一个木箱,一个鸡的家庭。无仗可打,把旗插到堡子上便一时无从希望。但他喂鸡,很细心地料理它们,他是很幸福的。六月来了,这一连人没有一个腐烂,会明望着这些人微笑时,那微笑的意义,是没有一个人明白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花草院落

郑飞雪

    ①一年前去过那家小院,小院里花草的气息从不同的季节飘散出来。

    ②去往乡村的路途其实有些远,也坎坷,先穿越邻县的高速路,再盘旋到寿宁县高海跋的山路,一路翠竹林立,云雾飘缈,很快就忘却了身后的红尘。

    ③车子到达乡村后,双脚像兔子着落到青草地,我感觉又回到了出发地——家乡。朴实的村民从村街店铺里探出头,用与我家乡相仿的方言向朋友问候着,有一两句拗耳,只稍慢下语速重复着,也能捕捉出话里的大致意思。错把他乡当故乡,便是此情此景的感觉了。

    ④空气中飘送着稻草香,小院就坐落在青青的田野边,田边一条潺潺流水,像是专为客人引路的,沿着水流方向从东向西走小段路,到达宅院门口。那宅院,像临水的花,映照在涧边。寂寞,却有寂寞的言语。探头,可见院子里摇摆着各色花草,像微信里的图照一样春光灿烂,像主人一样熟悉亲切。当然,它们霸着这方水土,霸着这座院落,自然是院落里磊落的主人了。一群风尘仆仆的远客闻着香,蜂蝶一样来寻访芳踪。

    ⑤很普通的一些花草装扮着空旷的院地,院子显出特别的乡村格调,好像在这里遇见儿时的伙伴,笑容从模糊的记忆里慢慢洇开,浮现出往昔熟悉的容颜,猛地,一眼就叫出它们的名字:葵花、丝瓜、辣椒、月季、茄子……这些花,挨挨挤挤站满院子,像左邻右舍聚拢过来瞄一眼稀客。紫茄有些腼腆,见不得生人,静静挨着墙角羞怯着,吐出紫星星一样的花儿,这朦胧的花朵却如星光一样照亮城里人尘封的梦。一片菜花,一片开在院墙内的菜花,如紫云英一样勾起春天的梦幻,这是多么富足的分享。黄瓜很愉悦,纤巧的滕蔓沿着院墙攀升,像一首爱情歌谣,把明亮的心情传达远方。重重碧叶垂挂的瓜,是嫩黄的。这纯净的颜色,一下子唤醒岁月深处单纯的记忆。它从母胚蒂结出来,就是以天然的肤色遗传命名。黄瓜,一个名附其实的乳名。而今市场菜摊上的黄瓜长满癞刺,裹着葫瓜丝瓜一样的绿衣裳,像赶潮的青年装扮星范,让人掂量时无从下手,也无法分辨内在的本质,锋芒毕露,完全改变了最初的基因。

    ⑥玫瑰躲在玉米棒下浅笑,鱼腥草簇拥着石榴花向墙角绵延,吊兰从假山的缝隙里冒出来,争着抢着在池水边摇头晃脑,生命依恋的情怀从缠绕的枝叶间蓬勃而出。让人感叹时光匆忙,也欣赏存在的实意和温暖。与世无争的闲适,正是生命的从容与尊贵。

    ⑦朋友建房时突发奇想,在院里开辟了一块地,不灌溉水泥,花卉、蔬菜、野草可以在泥土里混杂生长,错落有致、和谐生趣,让生活视野呈现出别样的风情。我喜欢这草木群居的院子,像主人相邀南来北往的客,演奏着浪漫的音乐交响曲,提琴、簧管、快板、慢板、大调、小调……或舒缓、或激扬、或沉郁、或热情、或优雅、或荒凉,花草们用执着的深情,伴着院落来来往往的身影。谈笑风生的声音,绽放成土地上坚定的生命。

    ⑧朋友说,这些花籽菜籽草籽,都是母亲随手撒下的。母亲年迈了,怕她走不上山坡,风雨里走不进田园,保留了这院内的土地,让她随性操持。一位母亲对生活的操持性情,就像蜜蜂在花粉丛中辛劳,像菜们草们执意要从土地里冒出来,没有人会阻遏这天性的执念。子女对母亲的了解如花草与泥土相通,泥土培育花草,草木感知土地深处的脉博。母亲细碎的脚步日转星移,从东边撒下一粒籽,萌发一颗芽;西边栽种一株苗,结出一个瓜。枝叶蓬勃成周边欢愉的生命,年迈的母亲就喜欢这样簇拥的生命,相互牵依,相互缠绕,寂寞滋生出许多热闹。一片瓜菜的季节延伸着一位母亲的时光,母亲的富足就是看着土地上的热闹。手抚过的花朵、瓜果,枝叶,盛开土地的温情,像母亲琐碎的叮咛,牵挂着远程的脚步。

    ⑨宽广的土地多像慈母,容纳远远近近性格迥异的孩子。

(选自2017年第2期《散文选刊•下半月》,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雨夜

朱红娜

    雷电狠狠地劈了一刀,天空裂了一道缺口,雨哗哗哗哗从天上直往下倒。

    这阵势,没一两天停不下来。男人叹气。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叹也没用。女人说,睡觉吧。

    男人早已困了,但耳朵不配合眼睛,专心致志听着雨声,期望雨声能渐渐小一点,再小一点。这雨偏偏与男人作对,不但不小,还越下越兴奋,啪啪地打在窗玻璃上,仿佛要与男人来个较量。

    男人的心被雨水啪得越来越紧,气,叹得越来越沉。叭,蓝色的火焰像在火机里憋得太久,瞬间蹿得老高,男人从床上坐起来,又点燃一支烟,吧嗒吧嗒吸起来。烟雾也怕外面的大雨,躲在屋里不肯出去,直往女人鼻孔钻。咳,咳,咳,女人经不住烟雾熏烧,喉咙发出强烈的抗议。别烧了,你就是把烟抽到天上去,老天也不会同情你,停下它的雨。

    叨,叨,叨,都怪你,外面打工打得好好的,旱涝保收,你倒好,非要回来侍弄你的宝贝土地。

    好什么好,上班是机器,下班成死猪,嘴巴就像上了锁,身子荒得长了草。出去遭人翻白眼,回来儿子不识妈。

    女人的嘴巴像关白鸽的笼子,一打开,话就像放飞的鸽子,扑棱扑棱往外飞。

    城里有什么好,喝口水要钱,冲个凉要钱,上个厕所还要钱,满大街的人不笑,满市场的菜有毒,下水道的地沟油,捞上来卖给工厂,还跟我用雅霜一样,要节省着醮。

    女人的白鸽在房间里飞来飞去。分散了男人耳朵的注意力。

    下屋的二蛋子,出去三年,钱没赚一分,病带回一身。说是得了白血病,医生说,最长活不过三个月,刚领证的城里老婆哭哭啼啼,不哭二蛋子的病,哭着要去镇上离,二蛋子说反正我已活不长,离不离还不一个样。老婆说,不一样,离了是离婚,可再嫁,不离是克夫,没人要。

    二蛋子没钱医治,死马当作活马医,每天上山挖树茎,捣碎了,当茶喝。

    二蛋子捣碎了医生的预言,一年后,好端端站在医生面前,医生双眼成铜锣,问,你吃了什么药?

    祖传秘方,仙药。二蛋子挤眉弄眼,扬起手,拇指中指一搓,打了一个响指。

    二蛋子老婆没嫁出去,倒回来哭哭啼啼。

    二蛋子问,你哭什么啊。

    老婆哭,我有眼无珠,丢掉了你这个坏蛋。

    二蛋子笑一声笑了起来,问你一个问题。

    老婆说,你说。

    你知道为什么越来越多中国男人,喜欢到越南要老婆吗?

    老婆挠了挠头,奇怪地看着二蛋子,摇头。

    因为,越来越多的中国女人,像你一样,男人就越来越南(难)找老婆了。二蛋子说越南的时候,刻意加重了语调,放慢了语速。一屋子人哄一声笑了。老婆灰溜溜地,骂道,坏蛋。

    今天才发现,你可以去说书了。男人按灭了烟头,揶揄女人。你说说,这回来有什么好,一年的辛苦收成,眼看到手了,被这一场雨水冲得一干二净。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倒好,逆水行舟,行的动才怪。男人气呼呼,直冲老婆嚷。好像这雨不是天上下的,是老婆下的。

    回来我想唱歌我就开口,我想冲凉我就架柴,我想儿子我就搂抱,我的地盘我作主。女人的白鸽越飞越多,飞得男人眼花缭乱。

    你说得轻巧,那现在,怎么办?”

    天亮后,去抢收,能收一点是一点。天无绝人之路,何况我们还有粮食,还有鸡,鸭,狗,还有漫山遍野的野菜可以变钱。

    真的不再出去打工?

    不去!女人口气很坚定。

    睡吧。女人伸出手,拍了拍男人的肩膀。

    雨还哗哗哗哗,男人的气喘,渐渐匀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故乡那座山,老家那个园

谭谈

    早先,公路只能通到山那边。每次从外面回家,汽车只能开到山那边一个叫大塘的地方。然后,沿着那条挂山而上的石板山径拾级而上,拐一个弯,又一个弯;上一个坡,又一个坡。不知出过多少身热汗之后,山顶上一座古亭,才立在面前了。那穿亭而过、迎面而来的清风,把我这个远方归来的游子接到了亭。饮下守亭大娘免费提供的一杯凉茶,一种家的温馨就弥漫在全身……

    于是又下山了。下了一个石坡,又一个石坡,面前,就看见一个盖着黑色瓦片的屋顶了,那就是自己的家。那年那月,自己就是从这里拱到这个世界里来的。

    那时候,我心里总纳闷:这山上,满山遍地全是石头,树长不高,花开不多,水流不远,我们的先祖,为什么要为它取一个如此美丽动听的名字“花山岭”呢?

    小时候,我经常在这儿的山上山下跑。春天,上山捡雷公屎(地皮菇)做菜;夏日,上山摘桐子树叶,回家包麦子粑粑;冬季,则到山上割茅草,给家里烧火做饭。这山间的每一块石板,都印下过我的脚印啊!

    那时候,心里时不时在想:什么时候,如果这山上真的有花常开不败,那该多的好呀!

    近些日子,一群花山岭上人,突发奇想,要把这山好好打扮一番,在这里建一个农民公园。平日里那些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平平常常的石邦邦,突然间升华了,亮堂了。有些,如天狗咬月;有些,如卧佛赏山;有些,似蛟龙入海;有些,像山鹰展翅;有些……一个个奇形怪状的石头,顿时变得妙不可言了。这不就是千年不败的奇石之花吗?山的西南坡,前年建起了大型太阳能发电厂。整坡整坡的山,规规整整地覆盖着一块块光伏发电板。它们面向蓝天,收集散落在宇宙间的光能,把它变成电流,来造福人类……无疑,这也是我们花山岭上的花,现代科技之花,文明生活之花!

    千百年来,无花可赏的花山岭啊,在当今这个伟大的时代,你已华丽转身了!

    那么,接我来到人世间的、山脚下的那个家园呢,又是一番什么模样了呢?

    伟大的时代,织密了乡间公路的网络。我那老屋的人们,追求生活的便利,纷纷搬出老屋,到老屋对面新修的公路边盖起了红砖新屋。一年一年,那栋老屋,就成了一片废墟。

    而老屋,对于我,它永远在心里,它是我心中一栋不倒的精神之屋!

    老屋建于何年已无从查考,听老辈人讲,它是我的高祖领着他的六个儿子,在一座荒山上建起来的。从屋的北头到屋的南头,十几个厅屋,两百多间房子,足有半里多路长。屋场有南北两个槽门。南槽门上,悬挂着一块雕刻有“进士”两个大字的木匾。不知是我们的先人里曾经出过一个进士、还是先祖们为了装门面而私自制作。

    老屋里曾,先后接来了八代人,他们中或求学,或从军,或经商,走南闯北。有些,已定居于繁华都市;有些,已落户在异域他乡。但不管他们走到哪里,这老屋,都深深地藏在他们的心里。这幢屋是有灵魂的,这是一个家族的灵魂,一个民族的灵魂!

    这些年来,许多城里都建有老干活动中心,那是党和政府对老干部的关爱。这,引起了这老屋一个在省城工作的子孙的联想:自己的村里,那些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民,更值得社会的尊重和关爱,也应该有一个休闲、阅读、健身、娱乐的场所啊!于是,他和一群老屋的子孙,聚在一起合计后,一个美丽的设想产生了:在这老屋的废墟上建一个村里的老农活动中心。中心里,有供老人们阅读的晚晴书屋,有供孩子们学习的小天使阅览室,有健身广场,有棋牌娱乐室。想到就做。他首先在微信里向文友们发出呼吁,一下子,南南北北的作家朋友,就捐寄来了六千多册精美的图书。接着,他又带头捐资、筹资百余万元,用于活动中心的建设。如今,在当地各级政府的支持和老屋子民们的共同努力下,这个美丽的梦想,正在落地,正在变为现实……

    老屋新生了,在新时代用新的生命为后人服务了!于是,它被人们取名为:还童园。

    花山岭,我故乡的山。还童园,我老家的园。

(擴编自《十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案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古道秋风

王剑冰

①秋天多雾,也多风。豫西的山原高低起伏,沟壑遍野,为风提供了辗转腾挪的条件。风从那些沟壑里一点点踅起,到高处集中,形成队伍便在原上横冲直撞,带动起所有能带动的东西一起狂欢。收割后的细碎的庄稼和树叶漫天飞舞。有些沙土打在脸上,麻梭梭的疼。风带动不起那些树枝电线,它们便无休地纠缠着,发出尖利的嘶鸣。

②一条河在原上出现,这是一道裂谷。河经流了许多岁月,现在变得细小舒缓。旋着的叶子,旋到这里忽而栽下,会同浑黄的野草顺着河谷跑。

③再往前走,便见到了凌厉而险峻的古道。这是一片猛然凸起的山峡,由于时间的久远,无法理解古道为何不设在我们来时的山原地带。山石是那么坚硬,能够感觉那是一种硬性的穿越,两边狭窄之处,必是经过了人力的凿斫。不规整的峡谷间,出现了深深的车辙,那是铁轮碾压的痕迹,并不是归顺地统一在一处,最深的车辙两边,仍有辙印交错,说明通过时的紧张与慌乱。这么多,这么深的印记,令人惊心。

④四周全是茅草,有的能够叫上名字,更多的叫不出名字。长长的白芦,随着风乱摇,如群舞的小妖。也是,如果没有这么多的乱草,这条古道,早就找到了。我们找了位不远的当地人做向导。说不远,也有一定距离了。那是石壕村来的,对,就是杜甫写《石壕吏》的石壕村。从村子到这里的路上,还都是大片的黄土地。起起伏伏的黄土地,早被人收割过、深翻过、平整过了,麦种已经播进了土地的内部,再一场秋雨扫过,它们就会钻出地面,将大地绣满莹莹的锦缎。有的地块,还有人在忙碌,不知道忙些什么,农家不会让地荒掉,他们总是在忙着。田地四周有树,高高低低。纷乱浓密的地方,就是村庄。在豫西这片地方,你会惊奇地发现,顺着山原排下来,竟然有那么多的柿子树。从地坑院出来,与地面齐平的屋顶上已经有人在晒柿子,从高空往下看,会以为是晾晒的一块块红被子。田野里的柿子树,雾气缠绕其间,越是靠近,越能看到一串串小灯笼似的红柿子。早晨的太阳,顺着山原升起,光线一层层打在上面,那些树就一层层地绚烂。

⑤这些田地和山村,不知接纳了多少漫漫古道的旅人。

⑥秋风吹拂,荒草摇动。古道从黄河与小秦岭之间逶迤而出,一直朝向了西部更为深远的山谷。这段古道就是崤函古道,过去苍莽四百里,连接着洛阳与长安。唐太宗曾有诗:“崤函称地险,襟带壮两京”,崤就是崤山,秦岭末端的绝险之地。《秦晋崤之战》写到的主战场,离此不远。秦人袭郑不成,从这条古道回返进入崤山,遭受了不义之师的灭顶之灾。函是函谷关,就在前面。这么一想,眼前立时旌旗猎猎,车轮滚滚,人吼马啸,风烟弥漫。如此,骑牛的老子,是从这里衣袂飘飘走向函谷关的吗?满腹经纶的老子,走了一路,或许是看破了,悟透了,所以经过这里,在函谷关一气写下了《道德经》,那是另一条闪现着风、阳光与高山的古道。想必,秦始皇东巡的车辇,一次次隆隆驶过这个山峡,可以想见坐在车里的滋味并不好受。没有一种信心十足的理由,谁也不会冒如此风险和艰难去长途跋涉。还有诗人杜甫,在一个纷乱的年月,暮投石壕村,经历了有吏夜捉人的事件,也是穿过这条古道,磕磕绊绊,一脸风尘,满怀心绪,“三吏三别”,激涌而出。

⑦多少人物、多少朝代过去,只剩下了累累痕迹。

⑧有人在那些草里忙着采集、照相,欢闹着,追逐着,他们或许很少看到这么荒凉的地方,这么原始的所在。也正是这种荒凉和原始,构成了罕奇的景象。

⑨晨阳的淡黄光线里,起伏的原上渐渐托出一个人影,走得近了,看清是一个女孩,手里拉着箱子。而后又有一辆农用车慢慢爬上来,车上依旧是年轻人。一定是农忙之后,出外打工的农家孩子。

⑩太阳越升越高,雾气全消,眼前一片辽阔。攀上古道边上的山峰,看见了越来越多的群山。头发和衣衫掀动,心襟也被风吹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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