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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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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六中学2019-2020年高三上学期语文9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太阳土

宁新路

    每当我离家远去,母亲最担心我水土不服。

    我的肠胃有敏感症,只认老家的水,挪个地方就水土不适闹肚子。母亲说拉肚子是肠胃在“换水土”。这次去离家很远的地方,一去要好几年不能回来,肠胃肯定得大“换”水土,定会拉得爬不起来。母亲很担心,就给我备了包东西,临上路的那天,她装在我衣兜里,嘱我每天喝它几次。

    我知道那是一包土,是那晒了很多年太阳的土,叫“太阳土”,也叫“老土”,是那细如面粉的绵土。这是我每次出门,母亲都会让我带的东西。我带着它上路,母亲添了些安慰,我也少了些惧怕。

    “太阳土”是老墙下的土,是太阳晒落墙上的灰土。“老土”收藏了太阳多年的炽热和光色,比寻常黄土更黄亮、暖融融。土被晒成了纯粹的土面,老人不把它看作是土,看作是太阳身上的灰,说它干净得很,灵气得很。在那缺医少药的年代,老人偏爱这土,喝它暖肠胃,出远门带上调理水土不服。

    “太阳土”的名字好听,水却难以下咽,有苦酸辣涩麻咸等说不上来的味,入口喉咙发呕。母亲说常喝就不难喝了,喝惯就好了。这样的东西能喝习惯吗?我喝一次它难咽一次,从来没喝习惯过。虽难喝,我却是权把它当作母亲的爱心,才喝它的。想到喝土水的怪味,就想到土里什么都会有,土脏。想到土里的脏来,就想吐。可母亲和老人把它说得很神奇。老土难道真有神力?这让我注意起这老墙的土来。

    老土里除苦酸辣涩麻咸外,那说不清的味究竟是什么?深想,一撮土还真不简单。一撮土来自一片土地,一撮土里有世代村人。土里,包含着这世上所有消亡的东西,也包括老祖宗的气息等一切。越想这土的生成,越觉得它复杂。

    这墙的土坯是哪里来的?老人懒得回答我这问题。我怀疑这“太阳土”的墙,是来自村西荒地。那里有人常年打土坯,打的土坯不是村里打墙用,就是盖了房子。荒地虽是花草遍地的树林,当年却是坟地,挖出过秦汉唐的古董,也挖出过元明清的钱币和陶瓷,当然还有棺材的朽木、人骨和兽骨。这其中或许也有我的祖先。村人会用这土打墙。这老墙的土,虽被太阳晒成黄亮的尘埃,但它有祖宗的痕迹、遗留,有太多消亡生命的秘密。难怪这土的水,有神秘的气味,有说不清的味道。

    这土的水,是真能疗愈肠胃,还是祖辈乡土情结的狭隘偏执?我无法判断。可它确有安抚肠胃的功效,它被我的祖辈确认,也被我的肠胃证明过。我之所以认可它的作用,是因每到异地水土不服时,喝这“太阳土”水,就像母亲抚摸了我肚子,肠胃会舒服起来。我便有点信了老人对它迷恋的说法,也不好再置疑母亲对它的偏爱。

    来村的异地人也同样,初喝村里的水,大多水土不服,村人就让喝碗“太阳土”水,不适便缓解。这“太阳土”似乎有安抚人肠胃不适的功效。

    是肠胃只认熟悉的乡土,还是乡土里有令肠胃熟悉的、源自母土的神秘元素?想来乡土里有“地气”,有母亲的“气血”,有出生在这块地上的生命的根。一撮“太阳土”就是乡土的根。这也许是这“太阳土”或“老土”的密码吧。乡土是生命的根,乡土里有灵气。乡土与生命的链接就是“太阳土”的神奇内涵。

    水土的根里是祖先,每一粒土里都有祖先。大地上的生命倒下,也包括我的祖先,一切都入土,化作养育万物的圣洁的泥土,化作了水、草、树、麦、禽、布等供人吃穿用的物质。也在阳光、空气、水的烘烤、氧化、洗涤下,腐朽的物质变成了有魂的净土、“太阳土”。泥土变得纯洁而神圣,我不再嫌它脏。老墙的土被太阳晒“香”,“太阳土”是香土。

    我一路上惦记着到异地的那杯水,也提醒自己离家时母亲反复叮嘱的,喝水时不要忘了放点“太阳土”。

    我被拉到了大山里的哨所,风是咸的,水也是咸的,这里的水土我的肚子哪会“服”?我把几撮“太阳土”搅到水里,一口气喝下了,但还是拉了肚子。想必这水土对我肚子太“生分”,我喝它喝得太少了。我就连喝“太阳土”水,当然也吃了连队卫生员给的药片,肚子才安稳下来。“太阳土”喝完了,我的肠胃也终于适应了哨所的水土。是“太阳土”起了作用,还是卫生员的药片起了作用?我一厢情愿地相信是“太阳土”的功效。

    习惯了异地的水土,从异地再到异地,仍是水土不服,仍会肠胃难受,就想老家墙上的“太阳土”。想起那黄亮的土,顿感肠胃舒服了起来。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2018年4月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写“每当我离家远去,母亲最担心我水土不服”,读者由这一点出发会感爱到“太阳土”里所包含的浓浓母爱。 B、第三段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不但解释了上文母亲给我包的东西,也引出了下文对太阳土的介绍,使文章由叙事转入抒情。 C、“太阳土”水有说不清的味道,是因为太阳土的生成非常复杂,既挖出过秦汉唐的古董,也挖出过元明清民的钱币和陶瓷。 D、作者由离家远去不服水土写起,赋予太阳土神奇的内涵,即乡土与生命的链接,表现出他对乡土的根的深沉的思索。
(2)、请简要概括本文描写的“太阳土”有哪些特点?
(3)、在对“太阳土”的介绍和回忆中,寄托了什么样的感情?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说起梅花
        我出生的那一天,家门前的梅花初绽,据说是朱砂梅,很美,家人就给我取名“梅”字。父亲自小教我古诗,关于梅花的诗很多,到现在还能一口气背出很多,如“冰雪林中著此身,不与桃李混芳尘”“不受尘埃半点侵,竹篱茅舍自甘心”。我最喜欢曹雪芹的“冻脸有痕皆是血,酸心无恨亦成灰,误吞丹药移真骨,偷下瑶池脱旧胎”。关于梅,人们谈论太多,种梅,赏梅,写梅,画梅,梅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虽知道这名字极美,但每当别人问起我的名字时,又觉得难以启齿,太俗了,取这个名字的人太多,声音听起来也闷声闷气的,对这个名字的尴尬,一直不能释怀,到美国后就马上给自己取了一个雅致的英文名字,以为总可以脱俗了,不料一些好事的西方人非要知道我的中文名字。
        记得第一个有个墨西哥人问我名字,我就告诉他我的名字是梅,他又问“梅”是什么意思,我说是一种花,那人打破砂锅问到底,问什么花。我突然张口结舌起来,记得梅花翻译成英语是plum,就是李子,迟疑了一下,就说plum。那人噢了一声,就不再问了,显然他对这个答案很失望。
        第二次一个美国人问起梅花,我接受上次的教训,不再说李子花,就启发他说,是一种花,中国最美的花,你猜猜看。那人就说“是玫瑰花”。我有点失望,进一步启发说,这种花,很美,在冬天开放,中国人最喜欢,经常把它们画成画挂墙上,写进诗里。那人想了想说:“是牡丹吧,牡丹又大又美,我看很多中国人的家里挂着牡丹花。而且牡丹是我唯一认识的中国花。”
        我一听又没有希望了,也难怪,很少美国人了解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何况一种花草。
        我说梅花是被中国人挂在墙上,捧在手上,供在心里的,是深入血液和灵魂的一种花。他似乎被我感动了,突然对梅来了兴趣。
         这胖胖的老美认真起来,有一天他突然跑来兴冲冲地告诉我,苏菲,我找到了梅,结一种酸酸的果子,是可以做色拉醋的,很好吃。我讶然了,是的,有些梅是可以结果子的。大多花草有艳花者无果实,有美实者无艳花,难得梅两者俱美,梅的美不仅是果实,这老美只知道吃。
        第三个问的是意大利人,是搞音乐的,我想这人是有艺术感受力的,反正他没见过梅花,就信口开河起来。我说梅花是中国最美的花,有几千年的栽培史。梅花是我们中国民族精神的象征,凌寒飘香,不屈不挠,自强不息,铁骨冰心。中国人倾心于梅的很多,清朝曾有一位叫陈介眉的官人,听说孤山的梅花开了,立即丢官弃印从京城千里迢迢骑马狂奔至杭州,“何物关心归思急,孤山开遍早梅花”。还有一个叫林和靖的,有一天独自欣赏梅花时,一下子被梅花的神姿吸引了,从此入孤山种梅花,一辈子没有下山,以梅花为妻。那人睁大了眼睛问:“真的吗?”“真的。”我说,他有一首写梅花的诗,在所有写梅花的诗中独占鰲头,无人能比。“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我脱口而出。如果你读了这诗,看了这梅,你一定能作出美的乐曲,中国有名曲《梅花三弄》,你可以写出“梅花四弄”。
         从此,那人每次见我,必问梅消息,一天被逼无奈,就从网上找出梅花的照片与绘画作品,其中有一幅《墨梅》。那人端详半天,说,很像桃花吗,枯瘦的桃花,还有黑色的,很稀有的颜色。我不再想解释那是墨梅,也不想再说梅花的美就在于疏、瘦、清、斜。
        显然这位艺术家也误解了梅花。我怎么告诉他在万木萧瑟,大雪压境的冬天,忽然看到一树梅花迎雪吐艳时,那种惊心动魄。怎么才能告诉他,千年老梅,铁枝铜干,如枯若死,一夜风雪后,突然琼枝吐艳,那种绝处逢生的沧桑感。怎样才能告诉他,当你为情所困,辗转反侧时,突然一股梅香袭来,幽幽而来,又悄然而去,那种神魂颠倒。梅花的美是摄人魂魄的,如果赏梅在淡云,晓日,薄寒,细雨,或小桥,清溪,明窗,疏篱,再加上诗酒横琴,林间吹笛,这时候你很难再做凡人,梅花是人间尤物,人间与仙境的使者。
        有一次和一个日本人闲聊,不知怎么就谈到他自己国家的国花,他异常兴奋,竟说得泪花点点。我也不由自主又谈起梅花,他说他的,我说我的,他说的我不太懂,我相信我说的他也不懂,有一点是相通的,对一种花的深入灵魂的热爱。
        梅花,几千年的书香缭绕得骨清魂香,几千年的诗心陶冶得如此美丽。中国人心里千回百转的梅魂,在与世界相遇的过程中焕发出独异的魅力,成为民族精神的写照。
                                                                                                                                                                                     (取材于苏菲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

想北平(节选)

老舍

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让我单摆浮搁的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觉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象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象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诗是大众化还是小众化,从新诗诞生起,就一直在争论中。其中,争论的一个焦点是平民化还是贵族化。

对同一位诗人来说,大众化倾向和小众化倾向也常常是“并存”的。李白有《静夜思》,也有《蜀道难》;老杜有三吏三别,也有《北征》。推出大众化的《死水》的闻一多,也出版过小众化的《红烛》;写过小众化的《雨巷》的戴望舒,也写过大众化的《元日祝福》。朦胧诗似乎是小众的,但是诸如“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之类的名句却得到广泛流传。当然,一位诗人总有他的主要审美倾向。李金发基本是小众化诗人,田间基本是大众化诗人。在一些诗人那里,主要审美倾向还会发生变化,殷夫、穆木天、艾青、何其芳等都是由小众化转向大众化的诗人。

诗终究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大众化和小众化倾向还与诗的外在环境密切相关。当生存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例如发生战争、革命、灾难的年代,大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当生命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例如和平、和谐、安定的年代,小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

大众化和小众化的诗都各有其美学价值,不必也不可能取消它们中的任何一个。但是,艺术总是有媒介化倾向,诗终究以广泛传播为旨归。大众传播有两个向度:空间与时间。不仅“传之四海”的空间普及,“流芳千古”的时间普及也是大众化的表现。李贺、李商隐生前少知音,但他们的诗歌几千年持续流传,成为文化传统的一部分。诗歌的这种隔世效应也是一种常见的大众化现象。唐诗宋词是中国古典诗歌的高峰,也是大众化程度最高的诗歌时代,只要是中国人,大多能背出几首佳作。唐诗宋词成了中国人文化身份之一。白居易和柳永是很值得后世研究的代表。

胡适倡导新诗时,就很推崇白居易和他领军的新乐府。“但伤民病痛”的白居易推进了杜甫开辟的现实主义,“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从《赋得古原草送别》到《长恨歌》,再到贬居江州的《琵琶行》,白居易有明确的大众化艺术追求,他的不少诗篇也最大限度地产生了大众化效应。白居易的诗广布民间,传入深宫,当时凡乡校、佛寺、通旅、行舟之中,到处题有白诗,有些歌妓因能诵《长恨歌》而“增价”。元稹为《白氏长庆集》写的序言里有这样的叙述:“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新乐府用口语,但徒有乐府之名,实际和音乐没有多少干系,而柳永的词却充分运用音乐作为传播手段。他熟悉坊曲,和歌伶乐伎合作,使词插上音乐的翅膀。叶梦得说:“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

新诗拥有唐诗宋词时代没有的现代传播手段,像诗的网络生存,就是古人远远不具备的条件。但是,新诗实际上很小众。和唐诗宋词相比,新诗的大众化存在诸多困难。年轻的新诗不成熟,甚至迄今没有形成公认的审美标准,诗人难写,读者难记,没有像唐诗宋词那样化为民族文化传统,至今游离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文化生活之外;新诗的发生更多地取法外国,不来自民间,不来自传统,也不来自音乐,主要借助默读,与朗诵尤其与音乐的脱节成为传播的大难题,把声音还给诗歌乃当务之急;和白居易的“为时而著”、“为事而作”不一样,当下有些诗人信服“私语化”倾向,使得公众远离诗歌。高尔基有句话还是有道理的:“诗人是世界的回声,而不仅仅是自己灵魂的保姆”。

无论是小众还是大众,新诗都需不断继承创新,在多样化格局中努力争取传播的大众化效应。

(改编自吕进《诗歌的大众与小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犁的情结

高维生

    农具中,我最喜欢的是犁。辽阔的土地,一头牛,一只犁杖,一个人,耕过的田地,像海中翻腾的浪花,有了鲜活的气息。犁像笔一样,写下对土地的情感,对丰收的渴望。农人的吆喝声,单调、朴实、透明,风儿似的掠过,牛儿循着熟悉的声音,牵动犁杖。

    一个农人的活计做得是否地道,不仅看他出不出力,重要的是对土地的情感和对农具的热爱。打量他的犁杖,就了解了一切。

    农具当中犁是让人尊重,敬畏的 , 如果把农具排行的话,犁应为老大。这并不是因体积而论,是它的耐苦、执著和坚毅。犁像动物界中的老虎,平时安静,隐卧一旁,动起来有摧枯拉朽之势。一年中,大多的时候,它闲置被人遗忘,只有播种的季节,回到土地上,积攒的力量才爆发出来。

    今年春天,我回到故乡,在延吉喧闹的街头,寻找童年的足迹。童年的大杂院,变作前尘往事,一条宽大的马路,掩盖了我在异乡的不尽思念。站在马路边,注视穿梭般的车流,耳边的聒噪,有了不尽的感伤。

    第二天,在友人的陪伴下,来到了五凤屯,这是我童年生活过的地方。

    乡村人少车少,没外人打扰这儿的平静生活,一个人走在洪分河的堤坝上,两旁是桦树林,它摆脱了冬天的冷酷折磨。新生的叶子滑爽,富有弹性,清晰的纹络,流动着土地的汁液。蔓延的野草中有打碗花和飞舞的蝴蝶,草的清香像水一般地涌动,一潮潮地扑鼻。鸟儿像歌手,唤醒了深深的记忆,消除了心中郁积的烦躁。欢快的河水,像大地的女儿抛下的缎带,丰富的情感,润养岸边的村庄、田野。慢悠悠走动的牛车,铃铎的叮咚声,让我想起童年的欢乐。

    不远处的土地上,一头牛拉动犁杖。农人的吆喝声,听后特别舒坦,不像汽车的噪音,撕裂耳膜。牛听着主人的指挥,犁划开黑土地,犁尖被土地磨得锃亮,没一点斑斑锈迹。农人神情专注,无一丝杂念,那一刻,他在倾听土地和犁的情语,翻耕的泥土,像一朵朵开放的花儿,舒展的叶子,浸润清晨的露珠,漫着花的清新。我在鲁北平原,见过忙春的景象。有的人家牲口紧张,一家老少齐上阵,父亲扶犁,儿女和妻子拉犁。套绳搭在肩头,弯弓腰身,一步一个脚印,留在身后的土地上。汗水湿透衣服,滴落在泥土中。人和土地的情感,不是一两句简单话说得清的。

    我扶过犁,上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铺天盖地,风起云涌。一个学期要有多少课时学工学农,走出校门,到广阔的天地里去学习劳动。上农业课的老师是个男老师,课堂上除了讲课本的知识,他还说了很多的趣事。在他下乡的邻屯,有一个上海知青集体户,刚到东北的时候,闹了好多的笑话。上海弄堂长大的年轻人,细皮嫩肉,穿着统一发的黄大棉衣,戴着黄棉帽子,操一口南方口音,惹得乡下人好喜欢。他们还不知苦难的滋味,对乡村事事感到新鲜:板障子、柈子垛、土炕、雪堆、屋檐下的冰溜子。看村头往地里拉粪的牛车,觉得很有意思,就像电影中的英雄人物在战场上,对着前方大声地喊道:‚前进!‛牛车一动不动,急得不停地拍打牛身上,牛慢慢地倒刍,听不懂知青小伙子在说什么,更听不懂江水滋润的南方话。

    我们喜欢男老师的实习课,在田间地头的劳动,搀杂玩耍的因素。有一次,我们到学校的学农基地上课,一张犁摆在地头,他牵来牛,教同学们如何上套,讲耕地对一年的重要性。他做一系列的示范,告诉我们在扶犁中注意那些环节,牛在他的吆喝声中,拉着犁听话地向前走。犁翻开土地,男老师扶犁的神态,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一个同学都要上去,亲手扶犁,试一试,犁在我们的手中变得不听使唤,牛也不听话了,走走停停,像在田地散步休闲。轮到我上场,更惹得同学们大笑,我扶犁时东摇西晃,像喝醉了酒,牛儿不时地‚哞哞‛叫两声,提出抗议。

    犁在我的眼中是浪漫的,像一首长诗,歌颂人、土地、未来。它是那么地热爱土地,从不背叛。它不像镰刀,如同一只不安稳的松鼠,做些琐碎的事情,然后被人随便地丢弃。

    一个人在春天,在童年的乡村的大地,又一次听犁的歌唱。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徽章

高军

    他抬头看看妻子身上的制服,那左领口处的徽章,就像一只明亮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他的心里不由咯噔了一下。

    妻子身材苗条,穿制服显得温柔中不失威严,但她下班后着便装其实更漂亮。平时,妻子也是很喜欢下班后就换为便装的,这几天不知为什么,在家中一直穿着上班的服装。他心中生出一种别样的感觉。

    他知道,检察官主要是办理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案件的,妻子有时候也会在自己面前唠叨他的单位搞关口前移,查办、预防一起抓等创新工作,他听了也就听了,觉得都很正常。妻子有时也会笑他:“你也是我们的工作对象,为了这个家咱可不能搞贪腐那一套啊。”他拍拍胸脯:“我走到这一步容易吗?你放心就是了。”说实话,这些年他也希望自己再升一升,对一些诱惑也摇摆过。但想到妻子的话,他还是把握住了自己,一直平平安安过下来。

    他知道,妻子对他一直很放心。否则妻子是不会开这种玩笑的。生活中,妻子真正在乎的事情,从来不直接说。妻子相信他能把握好,更主要的是知道不直接说更能给他留有尊严。

    妻子穿着制服不换,他劝她说这样太拘谨了,休闲一点的服装穿着会更舒服一些。妻子说:“不拘谨,不行那我摘掉徽章,不就和普通服装一样了?”说着,妻子真的摘掉徽章,用一块软布认真擦拭了一番,很随便的地放在电视机边一块小石头前,他看到斜靠在石头上的徽章仍然像眼睛一样直视着他。

    又是几天过去,妻子每天回来总是先从制服上拿下徽章,习惯性地放在这块石头前。当妻子多次重复这个动作后,他的心里再次咯噔了一下。

    这块石头是前几天他到本县一个矿山检查时,矿长送给他的。当时他很警惕,坚决不要。他想千万别是什么贵重物品啊,那样岂不是要毁掉自己的前程?矿长看透了他的心思,就告诉他:“这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如果是,哪里会随便放在这里,你看看这里面是含有豆粒大小的零星玉料,但不值得解剖加工,所以并不值钱。但我仔细观察了一下,这几个玉石点的排列有点像北斗星的形状,没舍得扔就随意放在这里了。”他这才接过来,看了几眼,觉得是有点像北斗七星的形状。他小时候,生活在农村,那里连电灯都没有,夏天晚上会在小场院里一边乘凉一边听大人指点天上的星星,他记得当时大人说的名字叫勺星。回忆起少年时候的乡村生活,他感到对这块石头有了亲近感,于是矿长再次递给他时,就顺手拿回来随意放在了电视旁。

    第二天,他安排秘书去找玉石部门进行了认真鉴定,秘书回来告诉他结果的时候有些吞吞吐吐,他生气地问:“怎么啦?实话实说就是了嘛!”

    秘书告诉他,据鉴定,这块石头价值百万以上。他一下子呆住了,秘书告诉他,看着就是几个玉点,其实里面是很纯的一块好玉料,鉴定部门觉得这是特意加工而成的。

    他惊出一身冷汗,马上小心地拿上这块石头,让秘书陪他来到矿长的办公室。矿长正巧在,热情相迎。他们坐下来,一边喝着茶水,一边随意聊着一些轻松的话题。临走时他才拿出那块石头告诉矿长:“我越看越不像北斗星的形状了,放在家里还碍手碍脚的,所以还是把它还给你吧。”矿长一愣,无奈地笑笑,接过顺手放进了垃圾桶:“觉得不像你直接扔了不就是了,还值得拿回来让我再费事?”他笑笑说:“谁的东西谁处理不就对了嘛。”

    路上秘书不说话。他知道秘书心中存有疑惑,难道矿长真的会不知道这块石头的价值,随便当做一块普通石头扔掉了?

    回到家中,妻子正在厨房做饭,他看到妻子今天已经穿上了便装,电视机旁也没有了妻子制服上徽章。吃饭的时候,他对妻子说:“在家中,你愿意穿制服就穿吧,我觉得那样显得更精神,特别是上面佩戴着徽章,还有一种画龙点睛的作用,很好看的……”

(摘编自2016 年10 期《百花园》)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写作的自由

冯骥才

    ①我的经历有点奇特。我是在文化大革命降临中国的时候开始写作的;我写了至少一百万字,非但没有一个字发表过,反而要把我写的人物换上外国人的名字,上边还故意署上外国作家的名字,以便一旦被人发现就解释为外国文学的手抄本一一当然这想法既幼稚又悲哀;可是回忆那种写作,我却真正的享受着写作的自由。尽管我身在绝对的思想专制的时代,但一旦拿起笔来,我的精神立即神奇般进入了绝对自由的境界。我百分之百地发挥自己的情感与思想;我还感到了一种庄严的历史的使命与责任,写作的心态无比虔诚和圣洁,以致常常忘了外部环境的残酷。

    ②我由此感受到,写作是一种灵魂的自由,是人类一种伟大的精神行为。自由注定是写作的本质。自由对于写作是与生俱来的。我们选择了写作,实际上就是选择了自由——自由的思想与自由的表达。然而自由不是空泛又美丽的奢谈。只有面对着束缚与禁锢,自由才是有血有肉,有声有色,才显示出它高贵的价值与神圣的必要。所以自由的光芒总是散发在它被争取的过程中。再进一步说,写作的自由有两层含义,一是外部的环境的自由,二是内心的自由;作为写作本质的自由首先应该在写作者的心里。那就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为自由而写作,放弃这种意义的写作,写作就是制造文字的垃圾。

    ③然而,自由的对手不一定像强敌一样总站在对面。对于当前的中国文学来说,外来的强迫性的文化专制已不复存在。但市场的霸权同样可以混灭精神的自由。它无时无刻不在招徕你,改变你,改造你,使你逐渐变成可供消费的商业形象。人类正在走向一种困境:它所创造的一切方式,都带着难以拒绝的负面。于是,自由与否的关键,取决于我们自己。

(选自2016年《当代》,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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