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2018-2019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烘焙心情

    ①隔壁住了一户爱尔兰籍的夫妻,一住13年。两年前移居澳洲,临走之际,我“敝帚自珍”地在家做了几道菜,为他们饯行。

    ②酒酣耳热之际,夫妻俩忽然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道:“这番远去,最怀念你家两样东西,我们担心,少了它们,可能短期内睡不着觉。

    ③受宠若惊,忙问是啥。

    ④双眸笑意闪烁的珍妮慢条斯理地说道:“约翰很习惯在你电脑打印机发出的那种富于节奏的声音里入睡;我呢,常常在蛋糕飘出的香味里进入梦乡。”顿了顿,又说,“不过,有时,也挺懊恼的,夜半被那诱人的香味侵袭,醒来之后,只闻其香,不见其形,怔怔忡忡,数多少绵羊去你家把蛋糕衔过来哪!

    ⑤听懂了话中之话,哈哈大笑之余,从善如流次日,立刻将家中24针的老打印机换成操作无声的激光机;但是,夜半烘焙蛋糕的老习惯却改不掉,老实说,也不想改。

    ⑥说是烘蛋糕,其实,烘焙的是心情。

    ⑦有时,心情发霉,百事无心,坐立难安之际,索性撇下多如蝼蚁的琐事,一头钻进厨房,专心致志地烘蛋糕烘出一个好蛋糕,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般的直截了当.把各种配料准确无误地称好备妥,像攀爬高峰那般小心,像校对文稿那样的细心,像教导孩子那般的耐心,翻搅、调弄、拌和,最后,满怀爱心地送进烘炉.个性全无的面糊,摆着一张令人生厌的面孔,静静地等待热气的蹂躏随着面糊的膨胀,那种让人口舌生津的香气,像泛滥的洪水,在夜半无人私语时,放肆地流满了天和地这时,背上的重压、心里的焦躁,全都像被扎了一针的气球,慢慢地消了.烘好后,橘子蛋糕澄亮如金,香兰蛋糕翠绿似玉,香蕉蛋糕状如满月,乳酪蛋糕貌似丝绸.凌展时分坐在桌边大块朵颐的我,好似一个苦尽甘来、事业有成的富翁,大口大口地吃着时,觉得这样实实在在的人生真是快乐,刚才究竟为了什么事烦恼,竟不复记忆了。

    ⑧许多时候,心情发亮,我便抱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心态,烘焙各式蛋糕,分送亲戚、朋友、邻居、同事.她们脸上的笑意,是我心情永远的釉彩。

    ⑨吃过蛋糕后,有人戏谑地劝我改行,想到日后我家门口或将有人排起长龙抢购每天新鲜出炉而“限量供应”的蛋糕,顿觉前景灿烂,兀自微笑。

(1)、第五段“听懂了话中之话,哈哈大笑之余,从善如流”你觉得珍妮说的“话中之话”是指什么呢?(含标点不超50个字)
(2)、联系全文,说说“说是烘蛋糕,其实,烘焙的是心情”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含标点不超100个字)
(3)、作者是借“烘焙蛋糕”来“烘焙心情”的,请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你是如何“烘焙心情”的。(含标点不超80个字)
举一反三
阅读《“能吞能吐”的森林》一文,完成小题。
         ①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止水旱灾害的作用非常大。据专家测算 , 一片10万亩面积的森林,相当于一个200万立方米的水库,这正如农谚所说的:"山上多栽树,等于修水库。雨多它能吞,雨少它能吐。"森林因这种特殊的"吞吐"功能而被科学家称之为"吞水吐雨器"。
        ②说起森林的功劳,那还多得很。它除了为人类提供木材及许多种生产生活的原料之外,在维护生态环境方面也是功劳卓著,它用另一种"能吞能吐"的特殊功能孕育了人类。因为地球在形成之初,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很高,氧气很少,气温也高,生物是难以生存的。大约在4亿年以前,海里的先进植物登陆,陆地才产生了森林。森林慢慢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吸收,同时吐出新鲜氧气,调节气温,这才具备了人类生存的条件,地球上才最终有了人类。所以科学家又称森林是"吞碳吐氧机"。
        ③森林,是地球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大自然的总调度室,是地球的绿色之肺。森林维护地球生态环境的这种"能吞能吐"的特殊功能是其他任何物体都不能取代的。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植树造林,并且保护好森林。目前,值得我们每个人关注的是地球的绿色之肺在日益萎缩。近200年间,地球上的森林已有三分之一以上被采伐和毁掉。而另一方面,由于地球上的燃烧物增多,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急剧增加。此消彼长,使得地球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主要表现为全球气候变暖。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甚至威胁人类生存。因为全球气候变暖,水分蒸发加快,改变了气流的循环,使气候变化加剧,从而引发热浪、飓风、暴雨、洪涝及干旱。
         ④为了使地球的这个"能吞能吐"的绿色之肺恢复健壮,以改善生态环境,抑制全球变暖,减少水旱等自然灾害,我们应该大力植树造林,使每一座荒山都绿起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茱萸之谜
                                                                                                             余光中
         ①茱萸在中国诗中的地位是十分特殊的。屈原在《离骚》里曾说:“椒专佞以慢幍兮,榝(shā)又欲充夫佩帷。”显然认为榝是不配盛于香囊佩于君子之身的恶草。榝就是茱萸。千年之后,到了唐人的笔下,茱萸的形象已经大变。王维的“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杜甫的“明年此会知谁健,醉把茱萸仔细看”,都是吟咏重阳的名句。屈原厌憎的恶草,变成了唐人亲近的美饰,其间的过程,是值得追究一下的。
        ②重九,是中国民俗里很有诗意的一个节日,诸如茱萸,菊花,登高等等,都是惯于入诗的形象。登高带茱萸囊的传统,一般都认为是源于梁朝人吴均《续齐谐记》所载的这么一段:“汝南桓景随费长房游学累年。长房谓曰:‘九月九日,汝家中当有灾。宜急去,令家人各作绛(红)囊盛茱萸以系臂,登高饮菊花酒,此祸可除。’景如言,齐家登山。夕还,见鸡犬牛羊一时暴死。长房闻之曰:‘此可代也。’今世人九日登高饮酒,带茱萸囊,盖始于此。”
        ③根据《续齐谐记》的说法,登高带茱萸囊,饮菊花酒等习俗到梁时已颇盛行。吴均虽是梁朝人,相传桓景和费长房却是东汉人。《西京杂记》中也有记载,汉高祖宫人“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饵,饮菊华酒,令人长寿”。据此推测,重九的习俗起源则在东汉乃至汉初了。有意思的是,重九吟诗的传统中,从东晋至南北朝,却唯独少见咏茱萸之作。
        ④到了唐朝,情形便改观了,茱萸已为诗人所乐道。王维所谓“遍插茱萸”,说明佩花之盛。杜甫所谓“醉把茱萸”,可能是指茱萸酒。重九二花,菊与茱萸,菊花当然更出风头,因为它和陶渊明缘结不解,而茱萸,在屈原一斥之后,却没有诗人特别来捧场。虽然如此,茱萸在唐诗里面仍然是很受注意的重阳景物。杜甫全集里,咏重九的十四首诗中便三次提到茱萸。李白的诗句“九日茱萸熟,插鬓伤早白”说明此树的红实熟于重九,可以插在鬓边。佩戴茱萸的方式,可谓不一而足,或如赵彦伯所谓“簪挂丹萸蕊”,或如陆景初所谓“萸房插缙(jìn)绅”。至于李峤“萸房陈宝席”和杜甫的“缀席茱萸好”,则是陈花于席,而李乂(yì)的“捧箧萸香遍”该是分传花房或赤果。
        ⑤佩缀茱萸之风大盛于唐,大概是宫廷倡导所致。当时每逢重阳佳节,皇帝常常率领一班文臣登高赋诗,同时把一枝枝的茱萸分赠群臣作佩饰,算是辟邪消灾,应付桓景的传说吧。
       ⑥茱萸辟邪除害,并非纯由传说,乃有医学根据。我们统称为“茱萸”的植物,其实更分为三类:山茱萸属山茱萸科,吴茱萸和食茱萸则属芸香科,功能杀虫消毒,逐寒去风。李时珍《本草纲目》里说,井边种植此树,叶落井中,人饮其水,得免瘟疫。至于说什么“悬其子于屋,辟鬼魅”,自然是迷信,大概是取其味辛辣性烈之意。其花、茎、叶、实均可入药,还可制酒。白居易所谓“浅酌茱萸杯”,恐怕正是这种补酒。
         ⑦然茱萸何以独独见鄙于屈原呢?可能茱萸味特辛辣,不合屈原口味,甚至引起过敏之症,也未可知。曹植诗句:“茱萸自有芳,不若桂与兰”,也许正说中了此意。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柿子树

曹文轩

       ⑴山本家的院子里长了一棵柿子树,已是一棵老树了,枝杈飞张开来,有几枝探出院外,横在小道的上空。

       ⑵柿子树开花后不久,便结了小小的青果。这些青果经受着阳光雨露,在你不知不觉之中长大了,我将伸出院外的枝上所结的柿子很仔细地数了一下,共二十八颗。

       ⑶秋天来了,柿子在秋阳之下,一盏一盏地红红地亮起来,那横到路上的枝头上的柿子一下子就能数清了。从夏天到现在,它们居然不少一颗,还是二十八颗。

       ⑷柿子终于成熟了。它们沉甸甸地坠着,将枝头坠弯了。几乎颗颗都能摸着。我想:这些灯笼,早晚会一盏一盏地被摘掉的,最后只剩下几根铁一样的黑枝。

       ⑸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枝上依然是二十八颗柿子。又过去了十天,枝上还是二十八颗柿子。

       ⑹那天,我在枝下仰望着这些熟得亮闪闪的柿子,觉得这个世界有点不可思议

       ⑺十多年前我家也有一棵柿子树──

       ⑻柿子树长得很快,只一年,就蹿得比我还高。又过了一年。这一年春天,在还带有几分寒意的日子里,我们家的柿子树居然开出了几十朵花。它们娇嫩地在风中开放着,略带了几分羞涩,又带了几分胆怯,在枝头漂亮地开放了好几天,直到它们结出了小小的青果。

       ⑼还没等成熟,西头的天龙便来偷摘了四颗,我和他打了一架,他妈找我妈吵了一顿……后来,这棵柿子树使我们家接连几次陷入了邻里的纠纷。最后,柿子树上,只留下了三颗成熟的柿子。

       ⑽我将这三颗柿子分别做了安排:一颗送给我的语文老师(我的作文好,是因为她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一颗送给摆渡的乔老头(我每天总要让他摆渡上学),一颗留着全家人分吃(从柿子挂果到今天,全家人都在为这棵柿子树操心)。

       ⑾三颗柿子挂在光秃秃的枝头上,十分耀眼。母亲说:“早点摘下吧。”

       ⑿“不,还是让它们在树上再挂几天吧,挂在树上好看。”我说。瘦瘦的一棵柿子树上,挂了三只在阳光下变成半透明的柿子,成了我家小院一景。因为这一景,我家本很贫乏的院子,就有了一份情调,一份温馨,一份无言的乐趣。

       ⒀几只喜鹊总想来啄那三颗柿子。几个妹妹就轮流着坐在门槛上吓唬它们。

       ⒁这天夜里,我被人推醒了,睁眼一看,隐约觉得是母亲。她轻声说:“院里好像有动静。”我翻身下床,只穿了一条裤衩,赤着上身,哗啦抽掉门栓,夺门而出,只见一个人影一跃,从院里爬上墙头,我哆嗦着发一声喊:“抓小偷!”那人影便滑落到院墙那边去了。我打开院门追出来,就见朦胧的月光下有个人影斜穿过庄稼地,消失于夜色之中。我回到院子里,看到那棵柿子树已一果不存,干巴巴地站在苍白的月光下。

       ⒂晚上,月色凄清。我用斧头将这棵柿子树砍倒了……

       ⒃在前川先生的书房里,我说起了柿子树,并将我对日本民风的赞赏,告诉了前川先生。然而,我没有想到前川先生听罢之后,竟叹息了一声,说:“我倒希望有人来摘这些柿子呢。”我不免惊讶。

       ⒄前川先生将双手平放在双膝上:“许多年前,我家的院子里也长了一棵柿子树。柿子成熟时,有许多上学的孩子从这里路过,他们就会进来摘柿子,我一边帮他们摘,一边说,摘吧摘吧,多吃几颗。看着他们吃得满嘴是柿子汁,我们全家人都很高兴。孩子们吃完柿子上学去了,我们就会站到院门口说,放了学再来吃。可是现在,这温馨的时光已永远地逝去了。你说得对,那挂在枝头上的柿子,是不会有人偷摘一颗的,但那一树的柿子,竟没有一个人来摘,那柿子树不也太寂寞了吗?”

       ⒅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心中回味着前川先生的话。他使我忽然面对着价值选择的两难困境,不知如何是好了。我又见到了山本家的柿子树。我突然地感到那一树的柿子美丽得有些苍凉。它孤独地立着,徒有一树好好的果实。我绝不能接受我家那棵柿子树的遭遇,但我对本以欣赏之心看待的山本家的柿子树的处境,也在心底深处长出悲哀之情。

       ⒆秋深了,山本家柿子树上的柿子,终于在等待中再也坚持不住了,只要有一阵风吹来,就会从枝上脱落下三两颗,直跌在地上。那柿子实在是熟透了,跌在地上,顿作糊状,像一摊摊废弃了的颜色。

       ⒇还不等它们一颗颗落尽,我便不再走这条小道。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最后一次拥抱

徐树建

    ①林海在大城市工作,去年春节终于抽出空回到老家跟爸妈欢聚一堂。一眨眼的工夫假期结束了,要返程的时候,林海心里不免难过起来,工作太忙了,路途太遥远了,或许下一次团聚又得是春节时。

    ②时候不早了,林海用力拥抱了一下妈,又向苍老的爸挥挥手,掉头大踏步就走了,再耽搁下去,他的眼泪会流出来。

    ③当到家的时候,妈打来一个电话,说:“海子,你走后你爸一直不开心,酒不肯喝不说,连饭也不想吃。”

    ④林海忙说:“妈,您告诉爸,一有空我就会回去的,那时候我一定多陪爸几天……”

    ⑤妈打断林海说:“不仅仅是这个,我偷偷告诉你原因,主要是你离开家时跟我拥抱了,没有跟他拥抱,他就有点伤心了。说儿子大了不亲热了、生分了,说他以前那么喜欢你,你小时候他天天把你搂在怀里,现在连个拥抱都不肯嗨,这老头越过越像小孩儿了。”

    ⑥林海听了心里诧异,不就是一个拥抱吗?爸竟然需要这个!

    ⑦不过爸说得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父子之间开始变得生分了。平日里总是本能地打给妈电话,打给爸总觉得无话可说。而一旦父子面对面,更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句话,跟妈倒有无穷无尽的话要说。有时吧跟爸不像是父子,倒像是陌生人,甭说拥抱了,连拉下手都觉得别扭。或许天底下所有的父子全是这样吧?

    ⑧无论怎么说,下次回去时,一定要狠狠拥抱爸一下。

    ⑨城里日月飞快,一晃半年过去了,林海一直忙;再一晃又过年了,林海还是忙。老家就像天上的月亮,美丽万分,却又遥不可及。好在来日方长,等忙过这阵子一定回去,还欠爸一个拥抱哩。

    ⑩时间跑啊跑,又不知跑了多远。这天忽然接到电话:爸突发疾病,不行了!

    ⑪林海一听之下就像身后的一座可以依靠的大山塌了,一棵遮天蔽日的大树倒了,心脏像给一只巨手一下子摘了去,空荡荡的,除了疼,还是疼。

    ⑫这一路风雨无阻日夜兼程,原来回趟老家并不算太难,也不会耽搁太长时间,只要愿意挤,总会挤出时间的,可自个儿以前怎么就那么望而生畏呢?

    ⑬当一脚踏进家门的时候,正看到爸静静地躺着,妈和亲戚全围着。

    ⑭妈说:“你爸老早就感觉不舒服了,可不让跟你说,说你太忙,他还说,海子说要拥抱我呢,我得好好活着……”

    ⑮林海好容易才脱下鞋爬上床,坐在爸的脚底下,然后虔诚地伸出双手托住爸的后背,轻轻一用力,爸便坐了起来,啊,什么时候爸变得这么轻?

    ⑯爸身上暖乎乎的,有一种熟悉的味道。那是自个儿小时候爬在爸背上时闻到的味道,是寒夜里躺在爸怀中闻到的味道。太熟悉了,又太陌生了。

    ⑰然后,林海把爸的头轻轻靠在自个儿的肩膀上,就像他小时候靠在爸的肩膀上。

    ⑱林海再用力搂住爸的腰,说:“爸,我拥抱你了……”

    ⑲爸没有回答,在几分钟之前爸已走了。

(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途中

①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②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③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④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没有推陈出新的功夫,怎么在饮食丛林里屹立不倒?所以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那是安身立命的武器,舞得天花乱坠,舞出一朵花来,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吃饭工具而已。但能聊天,就不一样了。

⑤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就如说书一般,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⑥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⑦一人一瓶啤酒,我和当年的小余、现在的老余,面对面坐着聊天。老余说,他这家小饭店,其实不只是家小饭店。我的理解是,这既是老余自我修行、观照内心的地方,也是老余结交众生、看见世界的地方。

怎么说呢,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的烟火,充满了扎实的幸福。

⑧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⑨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⑩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每件事,都是在途中?

⑪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⑫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么?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⑬这么一想,老余说得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

⑭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⑮比方说吧,有一回,有熟客要接待朋友,让老余煨好二十个汤瓶鸡,第二天中午送到县城去。老余想来想去,决定不送。不送,不是因为老余耍大牌,也不是嫌路太远,更不是炖不出那么些鸡。真正的原因,是老余知道他的汤瓶鸡,只有在这个山高林密的路边饭店,味道才正宗。他煨汤瓶鸡,要用木炭火,煨上三小时。快了,猛了,出来的味道都不对;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到时,岂不是要砸他的招牌呢?

⑯也只好得罪一下熟客了。

⑰老余开店几十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识过,都打过交道。老余听话听音,三句话一接,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甚至口味。

⑱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老余”的形象特点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

⑲继续喝酒,聊天。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途中”。

⑳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道菜都好吃……

㉑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