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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三中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美和伦理、经济等概念不一样,美更多涉及人对事物的情感评价,而且这种评价均趋于正面。以此为背景,审美的超功利性促进人追求雅化生活并对生活抱理想态度,这些都天然地通向一种健康、乐观、高尚的道德情操。也就是说,审美不是道德,但它却天然孕育并涵养着道德。

    中国传统文明萌芽于上古时期的巫史传统,但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上古的“巫”并没有发展出对后世文明产生强大统摄作用的宗教,而是显现出更理智清明的特点。这一特点的表现就是以美善相济作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这一价值观念的确立始于西周时期周公的制礼作乐。礼主要涉及道德伦理问题,但由其昭示的人的行为的雅化和群体活动的仪式化,则是审美的;乐是中国社会早期对诗、乐、舞等艺术形式的统称,它预示的心性、社会乃至天地人神的整体和谐,却指向伦理性的至善理想。虽然按照现代学科划分,美与善之间存在分界,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论述中,两者却是混融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美与善之间仍然存在差异。比如在《论语·八佾》中,孔子评价上古乐舞《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韶》则“尽美矣,又尽善也”。这一方面说明美的未必就是善的,另一方面则说明善必然是从美出发的善,美对于道德之善而言具有奠基性和先发性。正是因此,自孔子以降,中国儒家主张以审美教育涵养道德教育,即以美储善。

    中国传统儒家强调美对善的生成和涵养作用,同时也强调善向美的二次生成。人们相信,人的内在道德品质与外在形貌具有一体关系,良善的本性总会以美的形象向外显现。基于这种看法,孟子认为涵养内在的“浩然之气”是培育君子之德的要务,被这种道德化的浩然之气充盈的状态就是美的状态。

    当代的儒家伦理学研究中,人们习惯于将中国儒家关于美、德关系的看法限定在个体化的人性养成方面,但事实上,它却具有家国天下的广远视野。按《诗经·泮水》等文献,起码在春秋时期,中国即存在完整的国家礼乐教育体系,天子有辟雍,诸侯有泮宫,民间有痒序。宋元以降,借助话本和曲艺等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礼乐精神更在民间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弘扬。

    要而言之,在中国古代,美一方面涵养道德,另一方面引领道德;它在个体层面涉及“以美立人”问题,在国家层面涉及“以美立国”问题。从中国历史看,由儒家确立的社会道德原则和伦理秩序之所以具有纵贯数千年的生命力,关键在于它借助美和艺术深化了道德的人性基础,活化了社会伦理秩序,软化了诸多人伦规则的机械和僵硬,使其更合乎人性和人情。认清这一点,有助于更深刻地体认美育之于中国当代学校乃至国民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有助于为国家道德建设开启出一条更趋行稳致远的道路。

(摘编自刘成纪《中国古典美学中的“美”与“德”》)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美就是人对事物的正面情感评价,促进人对生活抱理想态度,拥有健康、高尚情操。 B、以美善相济作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中国传统文明优于西方文明的典型表现。 C、孔子指出美善差异及美对善的生成与涵养,孟子则正好相反,强调善向美的生成。 D、美介入道德教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既立于个体又面向群体和国家。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首先从概念入手阐释了美与德的基本关系,再放入中国文化的语境中具体分析。 B、文章引用《论语》《诗经》等文献来论证中国传统文化中美与善之间是具有差异性的。 C、文章分析美与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既相融又有差异的特点时,层次清晰且具辩证性。 D、文章认为审美不是道德,却能孕育并涵养道德,这是论述美与善关系的前提。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中国传统儒家看来,美是源发意义上人性向善的内部动因,也是道德外化的形式。 B、所谓以美储善,是基于美与善的差异而提出,指通过美来生发、涵养人性中的善。 C、中国传统儒家推行礼乐教育,就是利用了美对人性之善的滋养和化育作用。 D、通过美育达成由美向德的生成,革除国民教育弊端,国家道德建设将行稳致远。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供祀是书院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藏书、讲学一起并称为书院的三大事业。书院作为与官学并行的教育组织,其供祀活动及其社会意义主要存在于文化层面。

    在儒家传统教育中,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被认为同等重要,因而对书院教育而言,教学空间和供祀空间是必不可少的两大组成部分。供祀作为一种具体规范的展礼、学礼活动,历来受到古代教育者的高度重视。庙堂本是儒家尊孔祭孔之所,由于儒家思想的精微体现在对孔子学说的传承上,书院兴建孔庙并定期举行供祀仪式,彰显了孔子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和道德境界。这种严谨而规范的供祀形式作为书院的文化“规则”,一直受到书院管理者甚至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书院的文化发展要依靠学术传播,即依靠对本学派学术旨趣的传承,除了对本学派的“文本”进行阅读和阐释外,还要从精神上进行传承。对本学派和本书院历史上具有影响的先贤进行供祀,表明了书院作为一个学术组织拥有的行为规范和精神特色。南宋以来的书院无不将供祀本学派先贤作为标榜自身“正道脉而定所宗”的学术追求,如白鹿洞书院的“宗儒祠”供祀周敦颐、朱熹等人,就体现了其学术旨趣。

    书院供祀并非单纯学术上的追求,在漫长的制度化发展过程中,书院已经从一种单纯的教育组织发展为集教学、藏书、祭祀、出版、经营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组织。官方的扶持、地方贤达的资助、民众的认同和参与,是书院巩固地位、扩大影响的重要条件,对社会上那些关心书院发展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名宦和贤达,书院供祀空间也为他们留有位置。如岳麓书院在明嘉靖五年(1526年)设立了“六君子堂”。这是岳麓书院专祀建院功臣的开始,显示了书院对他们功德的追怀和弘扬,也显示了书院在文化层面上与时俱进的一种追求。

    清代书院将“立德”“立功”“立言”作为选取供祀对象的标准。那些与书院发展没有直接关系,但与本地社会发展相关且有过较大影响的有功人士,也会得到书院的崇敬和供祀。这种供祀对象多元化的模式,与宋代及以前书院供祀对象的单一化相比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如康熙年间河南大梁书院供奉各类社会贤明人士达150人之多,其承载的文化意义已经远远超越了“一种规范的展礼作用”。

摘编自蒋建国《仪式崇拜与文化传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唐人古体

    古体诗,亦名古诗、古风或往体诗,指的是产生于唐以前并和唐代新出现的近体诗(又名今体诗)相对的一种诗体。它的特点是格律限制不太严格,篇幅可长可短,押韵比较自由灵活,不必拘守对偶、声律,有四言、五言、七言、杂言等多种形式。不过唐人的古体以五言、七言为主,杂言也多以七言为主体。

    五七言古诗自汉魏以来已经有了悠久的传统,至唐代又发生新变。唐代社会生活领域的扩展和人的思想感情的复杂化,要求诗歌作品在表现范围上有较大的开拓,加上篇幅短小、格律严整的近体诗走向定型化,更促使这种少受时空限制的古诗朝着发挥自己特长的道路迈进。一般说来,较之魏晋六朝诗歌大多局限于比较单纯的抒情写景,唐人的古诗则趋向笔力驰骋、气象峥嵘、边幅开阔、语言明畅,不仅抒写波澜起伏的情感心理活动,还直接叙述事件,刻画人物,铺排场景,生发议论,使诗歌表情达意的功能得到空前的发挥。唐代诗人中也有接近于汉魏古诗含蓄淳厚作风的,如王、孟、韦、柳,但较为少见,不构成唐人古诗的主流。另外,在音节上,唐代古诗受今体诗的影响,或则吸取声律的和谐与对仗的工整,或则有意走上反律化的途径,皆不同于晋、宋(南朝)以前诗歌韵调的纯任自然。所以明代格调论者以唐人古诗为汉魏以来古诗的“变体”,并不算错。只是他们从伸正黜变、荣古虐今的传统观念出发,贬抑唐人古诗的成就,甚至宣言“唐无五言古诗”(李攀龙《唐选诗序》),那就太过分了。清王士禛《古诗选》在五言古诗部分选了一百多位汉魏六朝作家的作品,于唐人只取陈子昂、张九龄、李白、韦应物、柳宗元五家,还说是“四唐古诗之变,可以略睹焉”(《古诗选·五言诗凡例》),显示出同一偏见。倒是明末许学夷在《诗源辩体》中强调指出“唐人五古自有唐体”,它以敷陈充畅为特色,不能拿汉魏古诗委婉含蓄的作风来硬加绳尺,可谓通达之见。

    至于同属唐人古体,五言和七言又有所差别,这个问题比较微妙,须细心体察。我们看五七言的区分,虽只在每句相差两个字上,但造成的节奏感和韵调感却很不一样。五言字少,念起来有一种安详舒缓的气度,近乎平时说话的语调;七言音促,上口时会给人以发扬蹈厉的感觉,类似于朗诵或歌唱表演的声腔。试读“杜陵有布衣,老大意转拙,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或者像“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杜甫《石壕吏》)这样的句子,无论叙事还是抒情,口气何等自然平实,不带任何拖腔。但如“少陵野老吞声哭,春日潜行曲江曲,江头宫殿锁千门,细柳新蒲为谁绿”(杜甫《哀江头》),以至于“中兴诸将收山东,捷书夜报清昼同,河广传闻一苇过,胡危命在破竹中”(杜甫《洗兵马》),则不管是悲慨还是喜颂,是仄脚还是平收,念起来都有一种异乎寻常说话的调门。抑扬抗坠,铿锵成韵。我国古代传统上有诵诗与歌诗的区分,西洋歌剧音乐亦有宣叙调与咏叹调的歧异,五言和七言在调式上的分别大抵类此。这就是为什么五七言古诗尽管都起源于民歌,而五言诗在东汉中叶以后即日渐脱离音乐,取得独立的发展,七言诗却长时期停留在乐府歌行体的范围内,直到唐代还常以七言短章合乐歌唱的缘故。

(节选自陈伯海《唐诗学引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新石器时代中国所在的东亚大陆野马广为散布,曾为原始人类猎取为食。距今7000年至4500年前,欧亚大陆的游牧民族首先将野马驯化为家马,并渐次传入中原农耕区,晚商以后文化遗址中出土的马的遗骸越来越多,如河南安阳殷墟与山东临淄春秋时期大型马葬遗址。

    马匹作为重要的驼畜,春秋以前在中原主要用于牵引战车,赵武灵王向匈奴学习“胡服骑射”之后,更多地用于骑乘。由于自然条件所限,中原农耕区繁衍的马匹不但从数量上不能满足需要,且品种易退化,因此需从临近的蒙古高原输入。蒙古马,是世界上较为古老的马种之一,体格不大,但身躯祖壮,四脚坚实,耐力好,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

    汉武帝时,为对抗匈奴,派张骞出使大月氏。张骞路过大宛,了解到当地最为出名的物产是骏马。这种马与中原习见的蒙古马差异明显,身长体高,速度耐力兼备,是极为优良的战马。汉使看到这种马前膊流出的汗水中有血,感到奇怪,汉郊祀歌描写道“霑赤汗,沫流赭”,便以“汗血马”名之,又称“天马”。汉武帝为求“天马”,数次向大宛遣使,而大宛不仅不答应,且杀害汉使,引起汉将李广利两次率军征讨,最终如愿荻上等良马数十匹,中等以下的雌雄马3000余匹而归。

    汗血马的引进数量毕有限,而以良种西城名马与蒙古土种马杂交可使后代改良性状。汉以后,汗血马仍然不断输入中原。

    蒙元是城外良马进入中原的另一个重要时代。由于蒙古帝国地跨亚欧大陆,其西北与中欧相接,西南临地中海,因此元代对遥远地域的良马有了更多认识,知道除了中亚的汗血马(即阿鲁骨马/小西马)以外,还有产于阿拉伯与地中海地区更好的脱必察马,即“大西马”,由于看惯矮小蒙古马的蒙元族非常珍视“西马”,有些回回商人投其所好,远赴西亚购取,花费巨大。元仁宗即位之初,监察御使哈散沙因此奏请禁止,得到仁宗的批准。但实际上,延祐七年(1320年)仁宗去世后,察合台兀鲁思汗怯别每年都数次遣使进西马等方物,元亦给以年例或回赐,其中仅泰定二年(1325年)一次就赐钞4万锭。

    古代中国兼有东亚大陆的农耕区及与之毗邻的蒙古高原。游牧民族所驯化的马匹不仅是古代亚欧人跋山涉水长途往来的主要载畜,它本身也是丝路沿线各族人民之间互通有无的重要交换物。

(选自《古代东西方交流中的马匹》,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对待自然的态度和方法上,中国传统艺术与西方现代派艺术各有所侧重,不尽相同,这可以从花卉的描绘上做比较。

    在中国传统绘画领域里,花卉题材和山水题材占了极大的比重,取得了较高成就,这在世界艺术史上是十分独特的。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大概与中国文化传统中的看重自然,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处这一人文哲学精神有关。

    被称为西方“画圣”的荷兰现代派画家梵高在西洋美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的名作《向日葵》被认为是稀世珍宝,画作通体呈黄色,像一团狂热的火焰,反映了画家燃烧的心灵。它不仅色彩热烈,画中花瓣的线条也呈现出烫灼般的颤抖,的确有一股跳荡的猛烈的心灵之火在烧炙着每一个观画者的感官。梵高开辟了以画家的主观心灵为源泉的作画风格,但单以主观心灵的色彩来观照和变化自然对象,导致个体性太强,画家的主观压倒和排挤了自然的客观,画作虽然独特,但缺乏和谐,梵高的带有病态色彩的精神,更会给他的表现对象带来一定的损害,投合了现代西方富有阶层寻求怪异刺激的欣赏趣味。

    反观几幅中国画家的花卉作品,比如齐白石的《牵牛花》,张大千的《荷花图》,虚谷的《松鼠戏竹图》,每幅作品都是形神飞动,气韵盎然,仿佛一首首有形的诗,一曲曲无声的乐,和谐温馨,使我们充分感受到大自然的勃勃生机,自有一股浩瀚的宇宙清气,一片昂扬的生命节律,流溢心田,舒心无比。中国画家的这种创作方法是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契合,把一种人格和理想境界具象化地渗透于特定的对象之中,是一种意象的创造形态,而不是再现的形象形态,是升华了对象自身的根本特征而不是任意以画家的主观来扭曲变形。在创作的精神上,中国画家总是执着地追求一种以提高和完善人性自身为目的的人文精神,而不像西方现代派画家那样片面张扬独立于自然和社会、以个体为中心的个人主观精神。

    由于中西方画家这种创作态度和方法上的差异,使得中国传统绘画从本质上看,既非模仿的艺术,也不是抽象的艺术,而是充满了主客体的统一精神,以意象创造而实现人、社会、宇宙和谐的中和的艺术,是简洁、传神、含蓄、隽永的艺术,是达到了“气”(艺术家的主观心灵之气,生命运行之气,宇宙间自然万物之气)、“韵”(主观、客观契合所制造的意象自身所发射出来的风华、光辉)生动的艺术。应该说,中国的花鸟画、山水画中所表现出的这种整体性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牧歌式的亲切精神,是十分有意义和价值的。

(摘编自吴式南《发现艺术之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差序格局”,被认为是中国社会学的一个基本理论概念,它有多个思想或学术来源。

    “差序格局”受到多种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其中受美国社会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和人类学奠基人摩尔根的学说影响最为显著。费氏在1948年9月1日写给雷氏的信中曾表示:“我读了你的《乡土社会》一文,而且实际上,在我的中文新书《乡土中国》中采用并发挥了你的思想。”费氏与雷氏都认为乡土社会基本上由亲属关系构成,亲属关系可向外扩展至所有的社会关系。但费氏的“差序格局”与雷氏的“向外扩展”又有所分别,雷氏论及的是“个人处于多重家族关系聚结中的某一特定位置”,而费氏认为亲属关系“像个蜘蛛的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实际上,费氏提到的以自己为中心的亲属记认体系,同摩尔根的亲属制度研究有关。在摩尔根看来,每个人即自我,以自我为中心点,周围形成一个亲属圈亦即亲属群体。摩尔根的亲属制度理论用于人类学实地调查,其基本途径是亲属称谓体系研究。费氏受过人类学训练,在“江村”调查中,运用这种研究法绘制了当地的亲属称谓体系图表。该图表所呈现出的“蜘蛛的网”,就是“差序格局”的形象化体现。

    “差序格局”的形成与当时中国学术界的研究也有一定的关系。费氏的“差序格局”有多个内容,既有李树青的三个“主义”,尤其是其中的“自我主义”,也有潘光旦的“伦”“格局”“推或扩充”论。李树青和费氏都对“自我主义”有所论述,主要是针对当时中国人“贫病愚私”中“私”的问题作出的回应。潘氏深入研究儒家社会思想,他对“伦”的分析和考据(如“沦”指水的纹理)则成为费氏“同心圆波纹”的来源。他还对“人伦差等”进行辨析,并提出人作为有自我意识的主体,各自有其“格局”。有学者指出,费氏根据潘氏的研究提出“差序格局”几乎是水到渠成的。其实,“差序格局”概念形成的背后存在着一个学术圈。这个学术圈的学者来往密切,其中不但有潘光旦、李树青、费孝通、袁方等老中青社会学人,还有闻一多、吴晗等文史专家。

    “差序格局”是聚集中西方相关学术智慧产生的。以往的研究,无论是费氏本人,还是相关学术史论著,对雷氏等中西方学者的贡献肯定是不够的。事实上,学术工作往往难以独自完成,要有多人数代积累之功。即便因缘际会使个人的贡献格外耀眼,其背后定有各种形式的学术研究群体的支撑及学术思想的汇聚。

(摘编自阎明《“差序格局”探源》,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所有的逻辑推理,目的只有一个,即找出事物的真相。这是个艰巨的任务,因为真相往往是难以捉摸的。但不探寻真相是荒谬的,那种真相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想法同样是荒谬的,它否定了我们所有的努力,使真相沦落为妄想。

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一为逻辑真相。所谓本体真相,指的是关乎存在的真相,某个事物被认定是本体真相,那么它必然存在于某处。桌上有一盏灯,这是本体真相,因为它确实是在那里,而不是幻象。逻辑真相是在我们的思维和语言中自动呈现出来的真相。肯定一个命题意味着已判断它为真,反之亦然。一个命题如果真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那么它就为真。例如一个命题说一艘船泊在码头上,如果这里确实有一艘船,确实有一个码头,而这艘船确实泊在码头上,那么这个命题就是真的。判断一个真命题的过程就是以语言为媒介,将大脑中的观念(主观事实)与相应事物的真实状态(客观事实)联结起来。上例中,如果那个命题所说的与现实情况并不相符,则命题就是假的。

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对真相的确认都要去检查别人认定或推测所得的真相在现实中是否存在依据,即确认真相就是要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这里我们所要关注的焦点是事物的客观情况。如果不能判断一个命题如“狗在车库里”的真假,那么仅仅在大脑中思考狗、车库或者其他相关概念是无助于解决这个问题的,得亲自到车库去看看。从这一点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为什么我们说本体真相更为基础。决定命题真假的依据是客观现实情况,而逻辑真相是建立在本体真相基础之上的主观判断。

当人们撒谎时,他很清楚现实世界中真相是什么,而在表述时却有意欺瞒篡改,他知道“A是B”,但他说出来的却是“A不是B”,逻辑真相反映的就是命题内容符合客观事实,即符合论。另一理论——融贯说,则从属于符合论,“融贯说”指如果一个命题与某个已经得到证明的理论或思想学说一致(相融贯),那它就是真的。以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为例,如果说某个关于物质世界的特殊命题是真的,那是因为它与相对论是一致的。使这个命题逻辑上正确的正是相对论本身,因为相对论被认为是真实地反映了物质世界客观规律的理论,它与真实的物质世界是相符合的。由此可以看出,融贯说如果想成立,必须依靠符合论,因为符合论更为基础。

我们应该注意到,依据融贯说得出来的结论可能是非常荒谬的,因为它所依赖的基础并非客观事实,而是某种理论或思想学说。而任何理论或者思想学说都可能是错误的,或者已经过时,与现实世界并不相符。

(摘编自D·Q·麦克伦尼《简单的逻辑学·真相》,赵明燕译)

材料二:

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必须以看到它的本质、揭示它的真相为前提,即人的思想如实地反映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但是,人们揭示了事物的真相,并不等于对事物获得了真理性认识。揭示了真相,我们的认识仍处在对事物现象的感知阶段,并没有上升到理性阶段,还不能证明我们已经获得了真理性认识。

其实,搞清楚事物的真相,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在客观世界中,真相与假象是常常混淆着的,以至于人们在观察事物的过程中,真假难分;在实际生活中,甚至可能出现真假颠倒的情况;有的时候,真相与假象常常是并存着的情况——真中有假、假中有真,更增加了人们分辨真假的难度。在对人本身的认识上,看清一个人的真面目很难,这主要因为人性极端复杂多变。正如一个西方谚语说:“人是什么?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

揭示事物的真相有难度,除了自然原因之外,还有社会原因。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在一些人认为是利害相关的问题上,把问题的真相宣示出来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人们为了揭示事物的真相,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或者刁难,有时,还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哥白尼提出日心说,遭到了当时罗马教廷的强烈反对,认为这一理论违背了圣经的教义。哥白尼坚持自己的观点,被判处火刑,不过,科学已经证明,真理是在哥白尼这一边。可见,在寻找真理的这一步中,即为了充分地揭示出事物的真相,必须要拿出勇气,甚至还要有一种个人牺牲精神。

虽然揭示真相是有难度的,但是真相毕竟会被揭示。真相之所以必然会被揭示,是因为人们通过揭示事物的真相,进而认识真理。这个过程中,认识主体即人的素质起决定作用。作为认识主体的人,首先应该是一个真实的自我。所谓真实的自我就是能够勇于正视自己,正视自己的本来面目。只有那些勇于正视自己的人,才能更好地揭示真实的客观世界,才能够真正把握关于客观世界的真理。我们还应该怀着一颗纯真的心,勇于说真话,把揭示真相看作理所当然的事情。

(摘编自宋惠昌《求真的哲学:真相与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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