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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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天津市蓟州区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父亲是3天前的一个下午来的,当时无人在家,他搁下背兜蹲在门口抽叶子烟。傍晚,楼上的张婆告诉我,她下楼撞见父亲,以为是盲流,呵斥他走开,父亲惶惶不安:“这是我儿的家呢!”我向父亲求证此事时,父亲正在厨房择菜。他像犯了错的孩子,局促地站起来,搓着双手,目光游移,嗫嚅着说:“下次,我一定穿周正一点。”我本是怕父亲心灵受到创伤,欲安慰他一番的,岂料他不但没有半点委屈和愤慨,反而以为自己丢了我的丑而深感惭愧。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痛。

    ②家里不宽敞,我们把父亲和儿子安排在一间屋里。父亲进屋不久,我就听见巴掌落在脸上的声音,开门一看,见儿子正大吵大闹:“你脏,你脏,不准你亲我,走开,出去!”父亲不知所措地捂着脸。“他是你爷爷,你爸爸的爸爸,我是他一手一脚养大的,你知道吗?小子!”我对儿子动了武。听到儿子的哭声,妻子一把把他抱过去,对我怒目而视。父亲垂着手,呆呆地站在一旁,又像犯错一般。夜已很深,隔壁的我还听见父亲辗转反侧的声音。

    ③次日早晨,妻用不友善的腔调对父亲交代:“茶几上有好烟,有烟缸,别抽叶子烟,别乱抖烟灰。别动音响,别动气灶,别动冰箱,别动电视……”父亲谦恭地说:“叫我动,我也动不来的。”中午我和妻子回来,看见满地的水,父亲正蹲在地上,拿着帕子,手忙脚乱地擦地板。妻子一甩手进了卧室,“砰”地一下关了门。

    ④父亲便立即又像做错事一般,不知所措起来,我按按他肩:“爸爸,您想帮我们拖地板是吧?”父亲点头。我便拿出拖把,给他示范了一番,然后交给他:“您试试。”父亲拖净了剩下的半间客厅。他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望着我,一脸感激。

    ⑤下午下了一场小雨,下班回来不见父亲,妻子顿时火冒三丈,对我大发脾气。我和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正斗至酣处,门铃响了,父亲站在门口—一湿漉漉的头发搭在皱纹堆砌的额头,松树皮一样的手提着一个塑料袋。他鞋也没脱就进了屋。妻子“哼”了一声,又进了卧室。

    ⑥我说:“爸爸,吃饭吧!”父亲说:“吃吧,吃吧,我孙儿呢?”孩子被妻子送到岳母家去了,若父亲知道内情一定会伤心,我只得对他撒了一个谎。

    ⑦父亲盯着我看了一阵儿,若有所悟,默默地离开饭桌,打开身边的袋子,拿出两袋核桃粉、两瓶蜂糖、一袋健脾糕。

    ⑧父亲说“我去买东西了,不会买,也不知你们缺舍,就琢磨着买了这些。”

    ⑨父亲顿了顿又说:“蜂糖治胃病,你记着,一早一晚都要喝一勺;她是用脑的人,核桃粉补脑;孙儿胃口不好,瘦,就给他买了健脾糕,吃了开胃。”

    ⑩父亲最后从贴身衣兜里拿出一个塑料袋,说:“这5000块钱是我卖鸡卖猪攒的,都攒3年了。我用处不大,你拖家带口的用得着,拿着。我明天要回去了,你有空就回来,看看你娘的坟、你爷的坟。没空回来,爸也不怪你,你们忙,单位纪律严呢!”说完,父亲笑了一笑,摸出叶子烟,正要点,可能想起了妻的交代,又放了回去,但舌头添嘴唇的细节将他此时的欲望暴露无遗。我给父亲卷了支烟,也给自己卷了一支。我俩中间隔着张饭桌面对面坐着,烟雾缭绕,我们都不说话。

    ⑪父亲执意要走,他说他惦念屋边的塘,惦念塘边的田,惦念那条跟他一起串东家串西家的大黑狗。怎么留也不行,我决定叫辆出租车送他回去。富康车开到父亲身边,但一生都没有坐过小车的父亲却不知怎么打开车门。他的手在车门上东摸西摸,一脸尴尬。我上前一步,弯下腰来,打开车门,服侍父亲坐进车,再为他关上车门。父亲伸出头来,一脸的幸福,他在为儿子的举止而激动啊。他说:“儿啊,爸算是村里最有福气的人了。”说完,抬手抹着眼圈,憨憨地笑着。我顿时百感交集。

    ⑫活在世上,活在城里,活在官场,我在许多人面前弯过腰,为许多人开过车门,但从没有为父亲弯腰开过车门。我为别人开车门的时候,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毕恭毕敬,表里如一过。父亲是农民,我是干部,父亲是庄稼人,我是城里人,父亲这辈子已无法超越我的高度,但我有今天全仰仗父亲的奠基。父亲为我弯了一辈子腰,吃了一辈子苦,操了一辈子心,而我呢?仅仅为他开了一次车门,就叫他心满意足感动异常……

    ⑬车越开越快,望着父亲离这个人情味淡薄的城市越来越远,突然间有一种冲动让我心头一颤,禁不住泪水潸然而下。

(1)、下列对文本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笔墨精炼,为我们刻画了一位憨厚、诚实、慈爱而又落后无知的老父亲的形象。 B、第②段中“这一夜很晚还听见父亲辗转反侧的声音”是因为自己对城里生活陌生,给儿子一家带来麻烦感到不安,自己反复思考在不在儿子这里住下去。 C、第③段“妻”的“交代”运用了句式简短的排比句,表现了“妻”当时对父亲的鄙弃和厌恶的心理状态。 D、第⑤段画线部分运用肖像描写:既写父亲冒雨买东西,对儿女无私的爱:又表明其辛苦操劳、饱经风霜的人生,及其勤劳朴实的品格。 E、第⑩段“贴身”一词,生动形象,准确表达了父亲的钱来之不易,怕丢失,因而倍加珍惜的情感;同时小说第⑫段又运用了描写、议论、抒情的表达方式,深化了主题。
(2)、⑩段中“说完,‘父亲笑了一笑’”,如何理解父亲“笑”?请简析。
(3)、⑪段尾画线句“我顿时百感交集”。对于“我”当时那种“百感交集”的心情,怎样理解?请结合文章内容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英语老师

谢宗玉

     ①早晨,阳光照进教室,照着一颗颗晃动的脑袋和一张张开合的嘴。我们在晨读,我们在大声晨读。别人读的是英语,我对英语不感兴趣,我在读语文。英语老师从后面走进教室,我没觉察。他冷不防从我手中把书抢了,反手就甩了我一个耳光。同时骂道:你妈拉个巴子!一教室沸扬的声音就这样被他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掀哑了,大家愣愣地看着我俩,早晨照进来的阳光这时也有些茫然无措的样子。

     ②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嘛!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③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一三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又流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广庭众厅下受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④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在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直接的方法报复,我要痛快淋漓地拿刀捅了他!……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耐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侮他!

     ⑤但很快就有一事,让我很快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⑥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敛着头,和另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样叨叨唠唠地骂着他的妻子:日日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是我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怍羞,我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⑦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他的号歌就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⑧挖薯回来后不久,碰上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当时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都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上。后来,另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⑨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⑩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⑪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仇恨带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唉,也许他还没参悟透吧……

     ⑫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在事隔多年想起来,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呵,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⑬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见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⑭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 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窗棂上挂串红辣椒

王长元

    村长带着那拨儿人进屋的时候,老太太正在扫地。灰尘沸沸扬扬,仿佛是鲜活的跳蚤在空气中上下跳动,弄得人眼睛迷迷茫茫。

    “那啥,顶子哪?”

    “下甸子打草去啦。”

    “啥时走的?”

    “小半个月啦。”

    “回来过没?”

    “没。”

    村长吸溜一下鼻子,“二婶,还不知道吧,顶子出事了。”

    二婶就一惊:“出了啥事?”

    “杀人啦,顶子。这不,官家正寻他哪!”

    “啥?”老太太便呆在那里,眼睛就直直地看着炕沿边上的那几个人。她这才发现其中一个戴大沿帽的已经带了绑绳和黑亮亮的枪。立马她心一颤动,眼仁儿就朝上翻过去,人便跟着向门框斜过去。几个人惊恐地奔了过去,将老太太放到炕上。

    一忽儿,老太太的鼻翅儿便扇动一下,翻转的眸子虽归了原位,但依旧是愣愣向上看着。

    “二婶,你看你啥个身板还不知道,上甚火?既是杀了人,顶子就不是原先的顶子了,那便是犯了王法。犯了王法的顶子你还伤心个甚!麻溜缓缓,人家公安局还有事情跟你说。”

    老太太眸子这才转了一轮儿,一汪亮亮的湿润便映在里面。

    看着老太太有了活气,警察就轻轻一笑,说:“老人家,您的心情我们是理解的,但是儿子杀了人,犯了罪,如今又跑掉了。这,国法是不能容的。我们希望您控制住感情,配合我们来抓凶犯。否则,比如说包庇儿子、袒护儿子,那样您老人家也有罪了。按我们的经验,您的儿子还会回家来的,那时您必须报告我们。”

    “顶子真若是回家,你可得说呀!”村长眼睛觑觑着,冲着她说,“要不,那叫什么?对,叫窝藏。二婶,咱可不能糊涂啊!”

    她痴痴地点着头,两行老泪缓缓漫过面颊的褶皱,整个面庞已经全是泪水了,闪着亮晶晶的光芒。

    村长最费思索的是:她儿子若回来,她怎么告诉他们哪?他猝然发现了粮囤上那串红辣椒,眼睛立时闪出光亮,便指着红辣椒说:“对,就用它。二婶,他若是回来,您就将这串红辣椒挂到窗户上。”

    她又痴痴点点头,看了一眼红辣椒。

    顶子伏在高粱地垅沟里已经三天了。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突兀得他只有逃到高粱地之后才想起后悔,悔自己不该为小事冲动,悔自己冲动时不该抡那镰刀。战战兢兢挨了三天,吃喝现在全成了问题,最讨厌的是那垅上的风,哗啦哗啦吹得叶子直响,仿佛有无数个脚步向他走来,把他弄得一惊一乍的……

    可是一想到出逃,他又茫然了,天下这么大,地面这么广,去哪里呢?可是,不管去哪里,在要走之前,他一定要回家看一眼老娘。

    老太太送走了那些公家的人之后,就把家里仅有的二十几斤白面都烙成饼,然后就一张一张地折叠,用纸包好,一沓一沓塞进帆布口袋里。又包了二斤盐巴,塞在缝隙处。她早已谋算好,顶子若回来,就让他躲进小南山的石洞里,过个十天半月的,看看风声,她再想办法。她相信,办法总是有的。记得,她刚十岁那会儿,还扎着羊角辫呢,就给八路军伤病员往那山洞里送过饭,想想那会儿她都从没断过伤病员的一顿饭。如今,为了儿子,她还会没有办法?

    小风轻轻拍打着窗棂,蟋蟀在墙角嘟嘟地叫,老太太迷迷怔怔刚要开闩门的当儿,突然间,门“吱呀”一声开了,顶子站在了她的面前。

    老太太眼泪马上就下来了。

    顶子狼吞虎咽地吃着饼,眼睛贼溜溜地寻觑着,待最后一口食物从喉咙处咕噜一声咽下之后,他才急急地说:“娘,我看你一眼就得走了,有没有钱啥的,给我准备点。”

    老太太赶忙把裤腰子拽开,从里面掏出厚厚的一沓钱,递给顶子,说:“就这些了,都拿着吧!顶子,你要去哪里?”

    “娘,这您就不要管了。”

    “顶子,你把饼带上,到小南山的石洞里躲躲。”

    “娘,您就别管我了,我这一走,是死是活,真的不好说,啥年月能见到您,也都不敢想。娘,只求您自己保重啦!”

    “顶子,”老太太整个抖动起来,亮亮的泪珠向脸颊处滚动。

    “娘,还有一事,把咱家那把菜刀给我。”

    老太太抹了眼泪,愣了,说:“干啥?”

    顶子咬了下嘴唇说:“娘,我手头怎么也得有个应手的家伙呀。”

    “啥?”老太太倒吸了一口冷气。

    “娘,我现在已经想好,谁真若是抓我逮我,我已没有别的路了,就得拼了,反正我已是有人命的人啦,杀一个够本,杀俩就赚一个。”

    “轰”地一声,老太太就觉得脑袋像被谁猛然击打了一样,眼前金光四射,她颤颤地向前走了一步。

    “娘,快快给我取刀来。”

    老太太表面应允着他,脚步便悄然向窗前靠近,趁儿子回身的工夫,就把那串红辣椒牢牢地挂在了窗户上。

(选自《小说月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奔跑的兔子

刘云芳

    那是一只1995年的兔子,也可能是1996年的。

    此时是午后,地头的人刚刚午休起来,像是还没完全从梦里走出来,他们手里的镰刀、铁锹和镢头,像是长了触角一样,把他们带到自己熟悉的田地里。

    兔子依旧站着,像个望乡的人。就在这时,懒懒地行走的人忽然高喊一声:“兔子!”这个词语竟像子弹般射进人们的血液,把刚才的困顿瞬间击散。听到的人全都兴奋起来,一下子还原成祖先围猎的情形。他们举起手中的农具,围拢过来。铁锹、镰刀还有镢头都阻拦在兔子面前。它这时做了一个自认为英明的决定:向河边跑去。在一群人的夹击下,兔子飞快奔跑,圈子越来越小,就在人们以为它走投无路的时候,它竟然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水面上的波纹像一个句号,把人们的目光固定住。大家以为这是一只以生殉志的倔强的兔子。但是,忽然,那兔子却露出水面,浮在水上,像只狗一样游起泳来。那是村里人第一次看到一只游泳的兔子。为此这只兔子几十年时间都出现在他们的讲述里。

    老马说到这里,饭桌上的人眼里都泛起光,我们似乎都看到了那只奔跑并且又会游泳的兔子,甚至殷切地希望,那只兔子能够顺利过岸。为此,我们放下手里的筷子,似乎一不小心,桌上那道兔肉就会自行完成组装,然后逃跑似的。大家在内心里把它与那只几十年前的兔子联系在一起,开始为今天点这道菜感觉到羞愧。

    老马讲兔子游泳的时候,脸上现出少年的英气。他还讲起少年时的光景。几瓶花生米,就能让大家幸福好一阵子。我只记得,长我几岁的李忠子天天在麦秸秆上盘坐,要修炼一门武功绝学。跟在他身后的小伙伴更是到处翻看无人居住的老土屋,寻找被人遗失在那里的武林绝学。以至于,第一次进城之后,他便带回来一把长剑。我至今还记得他在村口大槐树下,手持那剑的样子。他站立着,大喇叭裤的阔度和剑的修长形成了一种很好的互补,有了这两样稀缺物件,李忠子便在小一点的孩子那里成了神奇人物,真的像大侠一般。后来他就离开了家。直到他母亲去世时才回来过一次,穿着一条黑色西裤,黑布鞋,花纹衬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完全没有当初的大侠风范。

    那些事情在记忆里被拉长,细节逐渐被延伸开,从不同的时节漫溢出来。那时,我天天睡懒觉,在屋子里等待,然后买菜,做饭。我从省会带来一口平底锅,用那口锅做味道单一的炒土豆丝,或许应该叫炒土豆条。跟在省会的生活完全不同。那时,同学们羡慕我,有那么充实的工作,我扮演着螺丝钉的角色,被整齐划一、被相同的秩序相同的规则要求着。如果不是爱情诱出的生命缺口,让我从当时的生命状态冲出来,我会以当一个螺丝钉作为最终的归宿,并以此为荣。

    众人以为的同龄人的那种叛逆,在我身上没有发生过,在我朋友们身上也没有出现。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一个不住奔跑的群体,在镰刀的挥舞下,在铁锹的阻拦之下,我们跳向河水。跳向河水并非兔子的叛逆,是它求生的本能。

    那些年,未来是那么美好,是一只兔子驻立时能望到的彼岸。时间的弧度让我们对一切都有所期待。我们那时,总在说以后,以后……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否到了当初说的“以后”。只是,我们这些曾在故土上盼着见光明的人,再见面时,大多都成了为命奔跑的兔子。大家的爱好也日益趋同,聚个餐,喝个酒,K个歌……似乎这就是精神生活的全部。

    我站在故土之上,感觉乡村生活和乡村梦想已经被瓦解。我同辈的人像兔子一样不得停顿。他们把孩子扔到父母那里,等着未来再爱他们。我知道的那些中年人,在各个大城市里辗转,宁愿头顶街边霓虹,也不愿去守住故乡的暖炉。

    我在一个城市居住多年,后来换一个城市居住,发现,在原来城市拥有的建筑,也慢慢搬进后来的城市,一条街道复制着另一条街道,一个城市复制着另一个城市,甚至一个人的面孔复制着另一个的面孔,一群人的语言复制着另一群人的语言。就像我身边的人,他们复制着彼此的生活轨道,那些跑到天边的父母复制着同样的渴望,远在家乡的孩子复制着同样的焦虑……复制无处不在。这种复制,让村庄成了空壳,让城市变得拥挤,让孩子的寂寞成为一个强大的梯队。

    我为这只兔子欢呼。虽然如果身在现场,我一定会站在人类的这一边,失落于他们的大意。但是隔着时间,在这种陈述里,我轻易就流露出自己的善良,而不是本能。

    暗影之下,人们行走匆匆,我看到一只只奔跑的兔子,一只只尖叫的兔子。一只只兔子复制着相似的神情,它们跳跃、游泳,与自己抗争,然后逃生,最后却在命运的掌心里妥协。

    而所谓的希望是一个遥远的警告,那就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我出门时,仔细打量了自己的身影,想在那里看到咬人的野兽。可等我从动物园里回来的时候,便放下了这样的戒心,那些野兽都做着家猫的动作。这世界,没有比这样更可怕的事情了,它让一只兔子无处逃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历史性的一局棋

金庸

    “号外!号外!叮当,叮当!大新闻!”

    一九三三年二月五日,东京街头到处响起了报贩们的叫卖声和铃声,卖的是《报知新闻》的号外,向成千成万读者们报告一个“重大的”消息:吴清源与木谷实在正式围棋比赛中都使用他们所创的“新布局法”(在日本称为“新布石法”),木谷实先手,三子都走五路,吴清源三子走四路,成为“三联星”。这在围棋界是前无古人的着法。日本人对围棋极为着迷,无怪这件事报纸竟要出号外。

    木谷实是日本的青年棋人,和吴清源感情很好,两人共同研究而创造出来一种新的布局体系。简单地说,那是在布局上笼罩全盘而不是固守边隅。他们合著的《新布石法》一书出版后,书局门外排了长龙,在一个短短的时间之内销去了五万册。不久,日本围棋界出现了称为“吴清源流”的一群人。

    日本围棋界向来有一种本因坊制度,所谓本因坊就是围棋界的至尊,以往都是一人死了或退休之后,由当时棋力最高的另一人继任,名高望隆,尊荣无比。那时日本的本因坊是秀哉。他原名田村保寿,秀哉是这位本因坊的尊号,有点儿像皇帝的年号。新布石法既然轰动一时,本因坊当然要表示意见,这位老先生大不以为然,认为标新立异,并不足取。两派既有不同意见,最好的办法是由两派的首领来一决胜负。

    秀哉为了保持令名,已有很久很久没下棋了,这时为形势所迫,只得出场奋战,这是日本围棋史上一件极度重要的大事。那时吴清源是二十二岁。

    吴清源先行,一下子就使一下怪招,落子在三三路。这是别人从来没用过的,后来被称为“鬼怪手”。秀哉大吃一惊,考虑再三,决用成法应付。下不多子,吴清源又来一记怪招,这次更怪了,是下在棋盘之中的“天元”,数下怪招使秀哉伤透了脑筋,当即“叫停”,暂挂免战牌。棋谱发表出去,围棋界群相耸动,守旧者就说吴清源对本因坊不敬,居然使用怪招,颇有戏弄之意。但一般人认为,这既是新旧两派的大决战,吴清源使出新派的代表手来,绝对无可非议。

    这次棋赛规定双方各用十三小时,但秀哉有一个特权,就是随时可以“叫停”,吴清源没有这权利。秀哉每到无法应付时,立即“叫停”。“叫停”之后不计时间,他可以回家慢慢思考几天,等想到妙计之后,再行出阵,所以这一局棋因为秀哉不断叫停,一直拖延了四个多月。棋赛的经过逐日在报上公布,棋迷们看得很清楚,吴清源始终占着上风。一般棋人对于权威和偶像的被打倒不免暗暗感到高兴,但想到日本的最高手竟败在一个中国青年手里,似乎又很丧气,所以日本的棋迷们在这四个月中又是兴奋,又是担忧,心情是十分矛盾的。

    社会人士固然关心,在本因坊家里,情形尤其紧张。秀哉连日连夜地召集心腹与弟子们开会,商讨反攻之策。秀哉任本因坊已久,许多高手都出自他的门下,这场棋赛大家自然是荣辱与共。所以,这一局棋,其实是吴清源一个人力战本因坊派数十名高手。下到第一百四五十招时,局势已经大定,吴清源在左下方占了极大的一片。眼见秀哉已无能为力,他们会议开得更频繁了。第一百六十手是秀哉下,他忽然下了又凶悍又巧妙的一子,在吴清源的势力范围中侵进了一大块。最后结算,是秀哉胜了一子(两目),大家终于松了一口气。虽然胜得很没有面子,但本因坊的尊严终于勉强维持住了。

    这事本来已经没有问题,但事隔十多年,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围棋界的元老濑越宪作忽然在一次新闻界的座谈会中透露了一个秘密:那著名的第一百六十手不是秀哉想出来的,是秀哉的弟子前田陈尔贡献的意见。这个消息又引起轩然大波。这时秀哉已死,他的弟子们认为有损老师威名,迫得濑越只好辞去了日本棋院理事的职务。

    许多年后,曾有人问吴清源:“当时你已胜算在握,为什么终于负去?”(因为秀哉虽然出了巧妙的第一百六十手,但吴还是可以胜的。)吴笑笑说:“还是输的好。”这话说得很聪明,事实上,要是他胜了那局棋,只怕以后在日本就无法立足。

    最近在日本的围棋杂志上看到吴清源大胜前田陈尔和现任本因坊高川格的棋局。前田居然连用了两下吴清源当年所创的“鬼怪手”,要是老师还活着,他一定不敢这样“离经叛道”吧。

【注】①吴清源,福建福州人,是世界围棋革命的推动者与实践者,有“棋圣”之称。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有声电影

老舍

    二姐还没看过有声电影。可是她已经有了一种理论。在没看见以前,先来一套说法,不独二姐如此;此之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知之”也。她以为有声电影便是电机嗒嗒之声特别响亮而已。不然便是当电人--二姐管银幕上的英雄美人叫电人--互相巨吻的时候,台下鼓掌特别发狂,以成其“有声”。她确信这个,所以根本不想去看。

    但据说有声电影是有说有笑而且有歌,她才想开开眼。恰巧打牌赢了钱,于是大请客。二姥姥三舅妈,四姨,小秃,小顺,四狗子,都在被请之列。

    大家决定看午后两点半那一场,所以十二点动身也就行了。

到了十二点三刻谁也没动身。二姥姥找眼镜找了一刻来钟;确是不容易找,因为眼镜在她自己腰里带着呢。跟着就是三舅妈找钮子,翻了四只箱子也没找到,结果是换了件衣裳。四狗子洗脸又洗了一刻多钟,总算顺当。

    出发了。走到巷口,一点名,小秃没影了。折回家里,找了半点多钟,没找着。大家决定不看电影了,找小秃更重要。把新衣裳全脱了,分头去找小秃。正在这个当儿,小秃回来了;原来他是跑在前面,而折回来找她们。好吧,再穿好衣裳走吧,反正巷外有的是洋车,耽误不了。

    二姥姥给车价还按着老规矩,多一个铜子不给。这几年了,她不大出门,所以现在拉车的三毛两毛向她要,不是车价高了,是欺侮她年老走不动。她偏要走一个给他们瞧瞧。她确是有志向前迈步,不过脚是向前向后,连她自己也不准知道。四姨倒是能走,可惜为看电影特意换上高底鞋,似乎非扶着点什么不敢抬脚。她过去搀着二姥姥,要是跌倒的话,这二位一定是一齐倒下。

    三点一刻到了电影院。电影已经开映。这当然是电影院不对;二姐实在觉得有骂一顿街的必要,可是没骂出来,她有时候也很能“文明”一气。

    既来之则安之,打了票。一进门,小顺便不干了,黑的地方有红眼鬼,无论如何不能进去。二姥姥一看里面黑洞洞,以为天已经黑了,想起来睡觉的舒服;她主张带小顺回家。谁不知道二姥姥已经是土埋了半截的人,不看回有声电影,将来见阎王的时候要是盘问这一层呢?大家开了家庭会议。不行,二姥姥是不能走的。至于小顺,买几块糖好了,吃糖自然便看不见红眼鬼了。事情便这样解决了。四姨搀着二姥姥,三舅妈拉着小顺,二姐招呼着小秃和四狗子。看座的过来招待,可是大家各自为政的找座儿,忽前忽后,忽左忽右,离而复散,分而复合,主张不一,而又愿坐在一块儿。直落得二姐口干舌燥,二姥姥连喘带嗽,四狗子咆哮如雷,看座的满头是汗。观众们全忘了看电影,一齐恶声地“吃--”,但是压不下去二姐的指挥口令。二姐在公共场所说话特别响亮,要不怎样是“外场”人呢。

直到看座的电筒中的电已使净,大家才一狠心找到了座。不过,还不能忘了谦恭呀,况且是在公共场所。二姥姥年高有德,当然往里坐。可是四姨是姑奶奶呀;而二姐是姐姐兼主人;而三舅妈到底是媳妇;而小顺子等是孩子;一部伦理从何处说起?大家打架似的推让,把前后左右的观众都感化得直叫老天爷。好容易一齐坐下,可是糖还没买呢!二姐喊卖糖的,真喊得有劲,连卖票的都进来了,以为是卖糖的杀了人。

糖买过了,二姥姥想起一桩大事--还没咳嗽呢。二姥姥一阵咳嗽,惹起二姐的孝心,与四姨三舅妈说起二姥姥的后事来。老人家像二姥姥这样的,是不怕儿女当面讲论自己的后事,而且乐意参加些意见,如“别人都是小事,我就是要个金九连环。也别忘了糊一对童儿!”这一说起来,还有完吗?说也奇怪,越是在戏馆电影场里,家事越显着复杂。大家刚说到热闹的地方,忽,电灯亮了,人们全往外走。二姐喊卖瓜子的;说起家务要不吃瓜子便不够派儿。看座的过来了,“这场完了,晚场八点才开呢。”

只好走吧。一直到二姥姥睡了觉,二姐才想起问:“有声电影到底怎么说来着?”三舅妈想了想:“管它呢,反正我没听见。”还是四姨细心,说看见一个洋鬼子吸烟,还从鼻子里冒烟呢。“鼻子冒烟,和真的一样,你就说!”大家都赞叹不已。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故乡的胡同

史铁生

北京很大,不敢说就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很小,仅北京城之一角,方圆大约二里,东和北曾经是城墙,现在是二环路。其余的北京和其余的地球我都陌生。

二里方圆,上百条胡同密如罗网,我在其中活到四十岁。编辑约我写写那些胡同,以为简单,答应了,之后发现这岂非是要写我的全部生命?办不到。但我的心神便又走进那些胡同,看它们一条一条怎样延伸,怎样连接,怎样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怎样曲曲弯弯地隐没。我才醒悟,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密如罗网,每一条胡同都是我的一段历史、一种心绪。

四十年前,一个男孩艰难地越过一道大门槛,惊讶着四下张望,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很长很长的一条土路,两侧一座座院门排向东西,红而且安静的太阳悬挂西端。男孩看太阳,直看得眼前发黑,闭一会眼,然后顽固地再看太阳。因为我问过奶奶:“妈妈是不是就从那太阳里回来?”

奶奶带我走出那条胡同,可能是在另一年。奶奶带我去看病,走过一条又一条胡同,天上地上都是风、被风吹淡的阳光、被风吹得断续的鸽哨声,那家医院就是我的出生地,打完针,嚎啕之际,奶奶买一串糖葫芦慰劳我,指着医院的一座西洋式小楼说,她就是从那儿听见我来了,我来的那天下着罕见的大雪。

是我不断长大所以胡同不断地漫展呢,还是胡同不断地漫展所以我不断长大?可能是一回事。

有一天母亲领我拐进一条更长更窄的胡同,把我送进一个大门,一眨眼母亲不见了。我正要往门外跑时被一个老太太拉住,她很和蔼,但是我哭着使劲挣脱她,屋里跑出来一群孩子,笑闹声把我的哭喊淹没。我头一回离家在外,那一天很长,墙外磨刀人的喇叭声尤其漫漫。这幼儿园就是那老太太办的,都说她信教。

几乎每条胡同都有庙。僧人在胡同里静静地走,回到庙里去沉沉地唱,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多年以后我才找到它的来源。现在俄国使馆的位置,曾是一座东正教堂,我把那钟声和它联系起来时,它已被拉倒。那时,寺庙多已消失或改作它用。

我的第一个校园就是往日的寺庙,庙院里松柏森森。那儿有个可怕的孩子,他有一种至今令我惊诧不解的能力,同学们都怕他,他说他第一跟谁好,谁就会受宠若惊,说他最后跟谁好,谁就会忧心忡忡,说他不跟谁好了,谁就像被判离群的鸟儿。因为他,我学会了谄媚和防备,看见了孤独。成年以后,我仍能处处见出他的影子。

十八岁去插队,离开故乡三年。回来双腿残废了,找不到工作,我常独自摇了轮椅一条条再去走那些胡同,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在一条胡同里我碰见一群老太太,她们用油漆涂抹着关丽的图画,我说我能参加吗?我便在那儿拿到平生第一份工资,我们整日涂抹说笑,对未来抱着过分的希望。

母亲对未来的祈祷,可能比我对未来的希望还要多,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那时我开始写作开始恋爱,爱情使我的心魄从轮椅里站起来。可是合欢树长大了,母亲却永远离开了我,几年爱过我的那个姑娘也远去他乡,但那时她们已经把我培育得可以让人放心了。然后我的妻子来了,我把珍贵的以往说给她听,她说因此她也爱恋着我的这块故土。

我单不知,像鸟儿那样飞在很高的空中俯看那片密如罗网的胡同,会是怎样的景象?飞在空中而且不惊动下面的人类,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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