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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山东省济宁市2019届高三语文第二次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先秦两汉时期,就诗礼文化中的诗教与礼制的互动关系而言,两者或离或合,大略经历了五次历史性演变。

    先周时期,诗教与礼制天然遇合,生成诗礼文化的初级国家形态。诗教争礼制最初经历了从自然状态,过渡到舜以来初级国家形态的漫长历程。当原始部落社会迈进初级国家的门槛时,朴素自然的民间礼俗一变而为初级国家形态的礼制。于是,礼制建设向诗教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命汝典乐,教胄子……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尚书·舜典》)这是帝舜发出的对子弟开展诗教的命辞。从此,诗教与礼制相结合,共同启动了诗礼文化建构的历程。

    西周时代,诗教与礼制水乳交融,生成诗礼文化的高级国家形态。西周初创,即十分重视诗礼文化建设。在周太师整理规范前代已有诗作的基础上,以周公旦、成王诵为代表的诗人群体创制了大量新诗,以施于王室与公室典礼。其中,以“五礼”为核心的礼仪制度规范,重在明等级;以“六艺”为核心的贵族教育内容,重在调人情。于是,诗教与礼制二者相互倚重,相与为用,紧密结合,达到了水乳交融的境地。

    春秋时期,诗教与礼制渐次分离,制度之教演变为文化之教。平王东迁,王室渐次衰微,原本以和合礼制为主要任务的诗教,逐渐从礼制系统中淡出。转而演变为儒、墨、名家的道德修身和言辞进身手段。此时开始盛行的歌《诗》、引《诗》以“言志”的文化活动,显示出诗教脱离典礼轨道的倾向。此时的《诗》已不再仅仅是一种艺术化的礼制,而是独立的大学文本了。诗教因西周传统礼制的变革崩坠而趋向没落,诗教对建构诗礼文化的影响力自然就减弱了。

    战国时期,诗教与礼制相互乖离,《诗》成为少数经师传习的文学文本。当时,七雄争霸,礼崩乐坏,就连儒家在传播《诗》上也有心无力,其他学派如纵横家引述《诗》句完全是出于论辩术的需要,法家则危言耸听地说如果用诗、书、礼、乐治国,“敌至面削,不至必贫”(《商君书·去强》)。秦王朝建立后,更是以焚书坑儒的极端手段毁灭诗礼文化,《诗》既在被灭之列,诗教自然也无施展空间,这样它就从国家和民间两个领域完全退出。只能奄奄一息地苟活于少数经师之手了。

    两汉时期,诗教与礼制完美结合,诗礼文化上升为皇权制国家的政教样板。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诗教走向了它的终极形态——政教化。当时,上有官学,下有私学,形成了诗教彬彬之盛的局面,国家政教道德得到了强化。当时的学者翼奉说,《诗》和《易》《春秋》一样,“皆列终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汉书·吴奉传》)。足见《诗》和其他儒家经典一道,参与了汉代国家礼制的建设。

    从诗教与礼制关系的离合与演变的历史进程中,可以看出《诗》与礼共生互动的基本类型;进而从诗礼文化的起落兴衰中,既可透视出历史文化的运行与演变规律,也可以为实现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提供历史借鉴。

(摘编自郝建杰《诗教与礼制的离合》,原文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尚处在原始社会的帝舜要求对子弟开展诗教,标志着诗教开始与礼制相结合。 B、西周时代周公旦等人创制新诗用于王室和公室典礼,诗教与礼制已水乳交融。 C、春秋战国时期诗教与礼制渐行渐远,秦朝时达到极点,诗教从全社会彻底消失。 D、汉武帝时期官学、私学都重视诗教,诗教与礼制完美结合,诗教走向了政教化。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首段开宗明义,概括说明先秦两汉时期诗礼文化中诗教与礼制互动的总体情况。 B、中间五段结合不同的时代特征,具体论述诗教与礼制离合关系的五次历史性演变。 C、文章末段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了本文所作研究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 D、文中引述《尚书》《诗》《春秋》《商君书》《汉书》等古典文献,有力支撑了作者的观点。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在诗教与礼制离合的五次历史性演变中,第一次是开端,经历了最漫长的过程。 B、诗教与礼制的离合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第五次完全又回到了第二次的状态。 C、从诗教与礼制离合的不同状态来看,诗教只有与礼制相结合,才有其历史价值。 D、两汉时期诗教与礼制完美结合,这种状态后来应该一直持续,直到清王朝灭亡。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论书法表现形式与诗文意境

    如简易地给书法艺术下一个定义的话,可以说书法是写字的艺术。”如从美学或者艺术哲学的高度来论的话,“书法是以汉字为素材,以线条及其构成运动为形式,表现性灵境界和体现审美理想的抽象艺术”。因为书法是以汉字为素材进行创作的,故不写字不能称其为“书法”。再者书法是以线条运动为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书法必须是讲究技巧的,由技成能,胡乱涂抹无以称“法”。这两点体现着书法艺术的本体规定性。表现性灵境界和体现审美理想,即是书法艺术所具有的这种意境创造能力。

    书法的艺术表现是通过写字来实现的,写字又必然有其文字的内容,因此,文字内容在书法创作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书法文字内容的精神内质和意境,应与书家的个性气质相适应,才能够创造出优秀的书法作品。

    书法艺术再创造绝非易事,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通会,化度进去。我们常说,艺术品首先感动作者自己,然后才能够感动他人,而使自己被感动的这种感染力,应当来自你所写文字内容。这里,选择什么样的文字内容来作为你书法创造的素材,是很重要的。读懂文字内容,被其文字意境所打动,引起精神上、情感上的共振,从而激发起书家的创作激情,提笔作书便成为主动的、积极的行为,思想情绪、精神状态高度兴奋,此时,才情流注笔端,从而产生意想不到的精神之作。这就是说,在书法对诗文的艺术再创造过程中,文字内容的意境与书法艺术表现的意境必须合一。

    二是裁取率由,我塑我境。当然,对文学底本的审美,本就有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之别。读者对原作的思路情绪的体认,先天就存在着差异。要旨在于以我为主,把对文学作品的意境体认,裁剪为我们的意境,用我们的笔墨,营造书法意境。

    意境的再造,要依附物质、技巧条件,才能物化现实。只有将字体、书体、用笔、用墨、谋篇布局诸因素配置得当,才能出现形式各异的笔墨意境。况且,意境有着类型意义。比如,写婉约派词文如采用颜楷,浓重墨,怕摧残纤巧。写李白诗,若用欧楷缮写,形同谪仙被缚。总之,书法只有开展,衍化了诗文的意境,才能实现它自身。因为书法的目的,不是为了表现书法自身,而是表现人自身,表现与诗文相接近而有关联的另一番意义,也即为意境。

    选取何种文学底本?当然悉听尊便。但是剧作家不是对什么文学底本都愿意编的。画家也不可能将什么诗词都入画。对文学作品进行书法再创造,无非是借陶家酒浇胸中块垒,乘米家船品江上霁月。性情如此,自家意境才有可能开发出来。

    总之,书法创作的表现形式必须与诗文意境相共美,才能创作出书法佳作。

(选自张巨纲《论书法表现形式与诗文意境》,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化雅俗观是在王纲解纽、政教分离、知识分子登上历史舞台的历史阶段发生的。虽然以自己的文化理想和文化人格为雅,体现了知识分子的文化理念和精英意识,反映了他们对现实的批判态度和改造现实的思想倾向,但是,这时的知识分子都仍然将自己的学术和社会政治紧紧联系在一起,都希望自己的学术成为改造社会政治的指导思想,甚至盼望有君主赏识他们,依靠他们来改良社会政治。在诸侯们尚无力控制社会力量、需要争取社会支持的情势下,知识分子大都能够“乐道而忘人之势”或“以道抗势”,体现出知识分子作为文化理想和社会精神的代表者所具有的人格力量。

    然而,一旦统治者们有了掌控社会的政治力量,有了规范社会的统一思想,那些希望借助政治力量改造社会的知识分子就不得不与统治者合作,为统治者服务,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史记・李斯列传》记李斯赴秦前对他的老师荀子所说的一段话表明,他是抱着屈身事主、争取富贵的心态去见秦王的,这与孔子、孟子所主张的处世态度大相径庭,而和韩非主张的尊人主之势的思想是一致的,反映出战国末年知识分子的普遍心态。当国家需要统一,而统一需要政治权威的形势下,在主强臣弱、“势尊道卑”的社会环境中,知识分子要实现文化理想和自身价值,除了依赖于政治权威外也没有其他选择。于是,知识分子便从幻想中的“为王者师”蜕变为现实中的君王“言语侍从之臣”,文学不再是知识分子文化理念的崇高勋章,而是为天子“润色鸿业”的漂亮花环,精英文学不得不与贵族文学联姻,文化雅俗观也就与政治雅俗观合流了。

如果说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是用铁血手段粉碎了知识分子坚持文化操守的痴情梦幻,那么,汉武帝的“独尊儒术”则用绥靖政策激发了知识分子为政治服务的巨大热情。作为“一代之文学”的汉大赋正是在大一统的政治语境和“劝百讽一”的文化期待中发展成熟起来的,或以抒下情而通讽谕,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亚也。”从大赋的创作来说,它是地道的精英文学;而从大赋的消费来说,它又是典型的贵族文学。实际上,它是精英文学与贵族文学的联姻,是知识分子在政治上依附于政治权力之后的文学新变。早期的汉大赋还多少保留有一点诗人的讽谕传统,而后期的汉大赋就只剩下“铺张扬厉”的华 丽辞藻了。正所谓“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 。随着汉代政治鼎盛时期的结束,汉大赋也逐渐式微,以致“少而好赋”的扬雄到晚年悔其少作,以为大赋乃“雕虫小技”,声言“壮夫不为”。

    汉大赋的衰微宣告了精英文学依附于贵族政治的破产,却为文学的私人化和情感化开辟了道路,抒情小赋的兴起和文人五言诗的诞生使文学的审美功能和娱乐功能得到加强,而以人格为基础的文化雅俗观便逐渐向以审美为核心的艺术雅俗观转变。

(摘编自王齐洲《雅俗观念的演进与文学形态的发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近年来,“通俗历史热”不断出现于媒体的报道之中。作为一种关涉史学的文化现象,我们有必要从历史学的角度对其进行考察。

    “通俗历史热”是商品经济和文化教育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定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实际上通俗历史并非“新生事物”,它以讲说形式流传的历史已经相当久远了。它广泛流行于民间,是民众了解过去、熟悉历史、满足自身历史求知欲的主要途径。一般情况下,这种历史的口头讲说是以十分平静的方式存在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的,很少“走热”。但是,当商品经济趋于发达、文化教育发展迅速的时候,人们在从事赖以谋生的职业活动之外,带有文化色彩的业余需求会随之增长,对作为文化存在常见形态之一的历史知识,其“求解”欲望也会趋于强烈。这种社会需求的增长促使与时代发展息息相关的史学不得不进行必要的适时性调整,从而在隔尘绝俗的精英式研究之外,衍生出一种以满足公众意愿为基本出发点的通俗化的历史叙述——口头的或文字的,并作为用以“交换”的精神产品出现在市场之上而日益“走热”。两宋讲史及宋元平话的一度活跃便是其中典型的事例。在当今市场经济逐步成熟、文化教育普及程度大为提高、高等教育开始走向大众化的时代,人们的业余文化需求显著增长,久远的尘封旧事引起了人们日益浓厚的兴趣。这使通俗历史在当下有了“升温”的沃土,其“历史的惯性”开始充分显现出来。客观地说,对于广大民众而言,在古奥难懂的传统史著和“学术模式”的现代史书皆难“卒读”的情况下,通俗化的历史几乎成为他们“探寻过去”的唯一选择。

    这种现象的出现,对史学终极功能的实现是非常有利的。史学的职任是记录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总结其发展规律,以保证社会的良性运转,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是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终极追求”。这种目的追求决定了史学传播范围与学科效应的正比例关系,即传播范围愈广,对社会走向文明与进步、对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也愈大。而在社会道德的层面上,长久以来,史学都带有浓厚的“天职文化”色彩,视道德教化为天然职任。它通过“贬恶扬善”以优化民风,激活有利于社会进步与文明的向善意识,从而使俗静民和成为一种“常态”并最终惠及大众和社会。同时,历史知识的广泛传播,对社会整体智慧的提高也是不无裨益的。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很多具有普世性的行为规范与道义原则,只有用通俗的现代语言加以表达与阐释,才能使这种优秀的传统文化在今天最大限度地得到活化,成为社会道德与精神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通俗历史热”促进了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有效传承,对史学社会功能的实现,对社会的文明与进步,都是极为有利的。正因为如此,通俗历史的讲说与著述之“趋热”,应当受到欢迎和鼓励。

    当然,历史的通俗化不等于低劣化、庸俗化或文化的退化,这已经被历史所证明。“通俗历史热”的深入发展,要求通俗历史在外在形式变化的基础上,走向记述内容与历史观念等核心部分的变化。具体而言,就是要把讲说与记述的重点,由“庙堂”转向民间,由官场转向社会。更多地关注下层、关注民众,以体现史家应有的现代眼光,这才是更高层次的、成熟形态的通俗历史。

(摘编自李小树《关于“通俗历史热”的历史学考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远古之时,先民生存环境恶劣,认知能力低下,需要大自然的恩赐、群体首领与英雄的护佑才能得以生存。于是,先民把日月山川动植物等自然现象与万物和群体首领、英雄进行神化,由此产生了神话。最为人们熟知的中国古代神话,有盘古开天、女娲补天、俊生日月等创世神话,伏羲画卦、神农尝草、轩辕造物、尧舜禅让、鲧禹治水等始祖神话,共工斗诸神、蚩尤战黄帝、夸父逐日、后羿射日、精卫填海等英雄神话,百物发明、绝地天通、女丑曝曰等文化神话,龙凤牛羊狗枫树等图腾神话,日月山川草木鸟兽等自然神话,以及三身国、无肠国、不死民等域外神话。与系统严密、源流清晰的西方神话不同,中国古代神话朴素、片段地表达了先民征服自然、战胜灾害、护佑人类的主题,引导规范着先民的生产生活,这与早期中国地理位置、大陆文化、农耕文明特征相一致。

    由于古代神话世代口口相传的特征,加上民族迁徙、社会变迁、文化发展,中国古代神话也随时代而流变。神话流变是以民族意志和王权政治需要为前提的,如,很多氏族神话上升为民族神话国家神话;很多无关联的神话黏连融合,致使伏羲女娲兄妹成为夫妻、盘古盘瓠混融等;很多大神神性职能由单一到复合,故创世神女娲又为文化神高谋神,始祖神炎帝又为太阳神灶神等;有的大神被逐出神坛,故帝俊被后世遗忘;有的大神被创造出来,故帝喾跻身于五帝之列;有的大神被妖魔化,故共工、蚩尤、刑天成了传统文化中的恶神,等等。

    古代神话流变表现出民俗化、仙话化、佛教化、历史化等四大特征。神话民俗化记录并再现了女丑曝日、后稷农耕、刑天断首等神话,以及衍化出的天穿节、接姑姑等习俗。神话仙话化是神话受到神仙方术的浸染表现出了追求长生不老的仙话色彩,或称神话道教化,如不死国、不死药等。神话佛教化是佛教传入中国后借助神话宣传教义,以灵魂不灭、三世轮回、因果报应等为内容的死而复生、鬼魂、地狱神话应运而生。神话历史化是应政治、宗族等的需要对神话进行的修改、分解与加工,它促进了民族的凝聚融合,是神话流变最明显的特征。神话历史化开始于夏朝,活跃于商周,结束于西汉武帝时期。作为中原华夏民族建立起来的夏商周王权,为了王权的统治需要从神话中寻找先祖,于是禹、契、后稷分别成了夏、商、周的始祖。“神祖合一”在与天帝取得联系的同时,也淡化了大神们的神性,使众多的大神变成了人类始祖、人间帝王、文明创造者等,并步入历史文化殿堂。汉初司马迁在《史记》开篇讲述了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五帝的历史功绩与血缘承继,使五帝系统被广泛接受认同。五帝系统的定型完成了神话的历史化,构建起以黄帝为核心的中国古代神话的主流框架,形成了民族的血缘之本与共同历史,奠定了华夏民族发展的根基。

(摘编自闫德亮《古代神话定型与华夏民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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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项调查显示,当代中国青少年最喜爱的20个动漫形象中,19个来自海外。本土动漫形象只有一个“孙悟空”,受调查的青少年对“孟姜女”“田螺姑娘”等民间文学中的人物知之甚少。这是民间文学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地位失落的又一个缩影。

    民间文学以口头讲述为媒介,近二三十年,书面阅读与数字化体验的迅速普及,湮没了民间文学口头讲述的生活现场。同时,信息社会文学艺术的发展趋势是融合创新,受众的审美意识也变得新奇自由,可传统民间文学的审美表达,往往以传承性和群体性为主,其走向衰落似乎是一种必然。

    中华上下五千年,每个时代的民间文学都既反映着历史环境,又彰显出时代背景,同时还承担着文化传承功能,是中华儿女文化认同的重要基础。每一个从自己家乡成长起来的人,都深受家乡风俗影响,从方言和方言所承载的故事、歌谣和谚语中获得了生命之初的情感与意义。

    所以说,民间文学的传承实现了民间社会对文化同源观念的认同,培育了中国人极其重要的乡土意识,而文化同源观念与乡土意识正是中国文化中家国情怀的逻辑前提。从更大的层面讲,中国各民族各地区的民间文学,无不殊途同归地反映着民族友好、政治大同、社会和谐的中华文明主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千百年的历史演进中,分散在中华大地上的各族群众,正是通过民间文学的形式传承着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观。

    而如今,中国民间文学中的人物形象、故事类型、叙事结构等,均被外来的新的文学系统挤压,尤其儿童成长初期所接受的童话教育几乎全是西方文本——白雪公主替代了田螺姑娘,奥特曼替代了葫芦娃,小红帽替代了阿凡提。面对严峻的传承危机,我们认为亟须采取有效措施以增强民间文学的创新能力和传承能力,使其重新回归日常生活,有效融入当代社会。首先要深度发掘中国民间文学的智慧资源,汲取中国民间文学宝库中的教育资源、伦理资源、政治资源和文化资源,理解中国民间文学关于善良、勤劳、奉献、和睦、友爱、正义、协作等价值观的叙事模式,重新建构这些智慧资源的日常生活路径,逐渐增强人们接受本土智慧资源的信心,从而实现让民间文学重回日常生活的目标。其次,在失去原有传承场景的情况下,需要采取新的传承方式。英国的《魔戒》《哈利·波特》、日本的《幽灵公主》《千与千寻》等将传统民间文学资源与现代人的审美需求进行了有效嫁接,找到了传统民间文学资源与现代文艺作品的转化路径。今后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对传统民间文学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尤其要将传统民间文学资源与现代文化产业有效嫁接起来,那样传统民间文学才能凭借新的载体重新走进当代人的生活。

(摘编自孙正国《留住民间文学中的民族记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悲剧产生于社会的矛盾、两种社会力量的冲突。冲突双方分别代表着真与假、善与恶、新与旧等对立的两极,却总是以代表真、善、新等美好的一方的失败、死亡、毁灭为结局,他们是悲剧的主人公。因为他们的力量还比较弱小,还无法与强大的旧势力或邪恶力量抗衡,正义的要求不能实现,于是形成了悲剧。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指出,悲剧描写了比现实中更美好同时又是“与我们相似的”人物,通过他们的毁灭“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感情得到陶冶”,即产生净化的作用。

    然而,悲剧不仅表现冲突与毁灭,而且表现抗争与拼搏,这是悲剧具有审美价值的最根本的原因。鲁迅说过:“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种毁灭是抗争、拼搏以后的毁灭,抗争与拼搏体现了人的一种精神。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从天上盗取火种,触怒了主神宙斯,被锁在高加索山崖上,每日遭神鹰啄食肝脏,但普罗米修斯毫不屈服,最后坠入深渊。罗丹的大理石雕塑《马身人首》中,人臂绝望地扑向一个它所抓不到的目标,而马足则陷于尘土不能自拔,表现出人性与兽性的冲突,象征着灵与肉的斗争,具有强烈的悲剧性。可以说,没有抗争就没有悲剧,冲突、抗争与毁灭是构成悲剧的三个主要因素。

    悲剧的审美价值的载体只能是文学艺术。因为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美好事物的毁灭是令人伤悲的,因此现实中的悲剧不能作为直接的审美对象来欣赏,否则人就是泯灭了人性的人了。现实中的悲剧只能激起人的同情、义愤,迫使人采取严肃的伦理态度和实践行动。民主革命时期,在演出歌剧《白毛女》的过程中,曾多次出现扮演地主黄世仁的演员被打甚至险遭枪击的事件,这是人们以实际的道德评价代替了审美活动.现实的悲剧只在客观上具有悲剧的审美性质;它们必须以文学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成为欣赏的对象,美学上所谓的“以悲为美”才能实现。

    悲剧成为审美对象只能以文学艺术的形式出现,原因在于它需要建立悲剧事件与人的心理距离。不仅遥远的时间会使过去的现实悲剧的悲惨因素淡化,就是很近的时间间隔也可以使人不陷入现实。这里还有一个空间的间隔,悲剧艺术展现的毕竟是一个人们不熟悉或有点陌生的空间,这就使人们不容易介入其中,而能够客观、超然地看待。当然,在欣赏中审美主体可以“审美地”加入悲剧冲突,体验悲剧客体的巨大和狂暴、悲剧主体的抗争和悲痛,从而感受到强烈的震撼和刺激,获得悲剧感和审美愉悦。

    悲剧表现的不是人生的欢乐或全然的幸福,而是悲剧主体对待痛苦和死亡的方式,这是人类社会和人类活动中十分重要、严肃的一面。悲剧在表现对伟大和崇高的人的摧毁的同时,更表现出无法摧毁的人的伟大和崇高。

(摘编自王晓旭《美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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