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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西省长治市沁县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对诗歌多义性的深入研究,是20世纪以后随着语义学的建立而开展起来的。语义学是符号学的三个分支之一,主要研究语言符号和它所指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有人用符号学的理论来研究诗歌,把诗歌也看作是一种符号,叫“复符号”。这种“复符号”所投射出来的语意,只是它所包含的意义的一部分。这就涉及诗歌多义性的问题了。从语义学的角度研究诗歌艺术,无疑是一条途径。但是,决不能用语义分析代替对于诗歌艺术规律的探讨。英国的恩普逊在其《意义暧昧的七种类型》一书中,从语义学的角度研究诗歌里的暧昧语、含糊语,固然有其价值,但这并不等于诗歌艺术的研究。所谓多义并不是暧昧和含糊,而是丰富和含蓄。

    诗歌的多义性与词汇学上所说的词的多义性有相通的地方,诗歌可以借助词的多义性以取得多义的效果,然而它们并不是一回事。

    按照词汇学的解释,由于语言中词的数量有很,不可能一对一地表示复杂的客观事物和现象,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多义词。然而,不管一个词有多少种意义,这些意义都是确定的,而且这些意义都是为社会所公认的。诗歌的多义性与词汇学上所说的词的这种多义性不同。诗人不仅要运用词语本身的各种意义来抒情状物,还要艺术地驱使词语以构成意象和意境,在读者头脑中唤起种种想象和联想,激起种种感情的波澜。诗人写诗的时候往往运用艺术的手法,部分地强调着或改变着词语的意义,赋予它们诗的情趣,使一个本来具有公认的、确定的意义的词语,带上复杂的意味和诗人主观的色彩。而读者在读诗的时候,他们的想象、联想和情感,以及呈现在他们脑海里的形象,虽然离不开词义所规定的范围,却又因人因时而有所差异。生活经验、思想境界、心理气质和文艺修养互不相同的读者,对同一句诗或一句诗中同一词语的意义,可以有不同的体会。同一个读者在不同的时候读同一首诗,体会也不完全一样。可见,诗歌的多义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另外,词汇学里讲词的多义性,是把同一个词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意义加以总结,指出它的本义和引申义。如果孤立地看,一个多义词固然有多种意义,但在具体运用的时候,一般说来,一次却只用其一种意义,歧义是一般情况下使用语言时需要特别避免的毛病。

    但是在诗歌里,恰恰要避免词义的单一化,总是尽可能地使词语带上多种意义,以造成广泛的联想,取得多义的效果。中国古典诗歌的耐人寻味,就在于这种复合的作用,“诗无达诂”这句话,如果理解为诗是不能解释的,那么这句话自然是错误的,如果从诗歌的多义性上理解,这句话倒也不无道理。中国古典诗歌具有多义性,读诗的时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们有不同的体会和理解,这是很自然的。

(摘编自袁行霈《中国古典诗歌的多义性》)

(1)、下列关于“诗歌的多义性”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诗歌可以借助词的多义性取得多义的效果,变得丰富和含蓄,这说明诗歌的多义性与词汇学上词的多义性有相通之处。 B、诗人运用词语本身的各种意义抒情状物,并艺术地运用词语构成意象和意境,会使诗歌最终产生多义性的效果。 C、无论是诗人写诗时部分地强调或改变词义,还是读者读诗时因人因时体会不同,都会让诗歌中词语的意义带上一定的主观色彩。 D、人们读诗时会有自己不同的体会和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而使中国古典诗歌具有多义性的特征。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论述了诗歌的多义性与词汇学上词的多义性的共通之处,以及二者的区别并以论述后一方面为主。 B、作者以恩普逊的书为例,一方面说明诗歌多义性研究与语义学之间的关联,另一方面也引出下文对二者区别的论述。 C、文章第三自然段,作者从诗人创作和读者阅读两个方面,分析了诗歌的多义带有一定程度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的原因。 D、文章最后两段运用对比的方法,说明词汇学中词的多义性与诗歌多义性的区别,并论及二者的高下和优劣。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恩普逊从语义学的角度研究诗歌里的暧昧语、含糊语,不等于对诗歌艺术的研究,因此它不能作为研究诗歌艺术的一个角度。 B、与词汇学中用词时通常一次只用其一种意义不同,诗歌中的词要尽可能地有歧义,以造成广泛的联想,从而使诗歌耐人寻味。 C、李煜《浪淘沙》“独自莫凭栏”中“凭栏”除有“倚靠着栏杆”之意,还会令读者有抑郁悲苦的联想,这就体现出诗歌的多义性。 D、“诗无达诂”这句话,如果理解为诗歌因其词语的多种意义,而在读者头脑中唤起丰富的想象和联想,则是完全正确的。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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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批评庸俗化

普冬

    批评对作品的意义不言而喻。好的批评如同灯光,指引着作品从暗处走向前台。近些年的诗歌批评中,不乏这样的经典或中肯之作。但与此同时,诗歌批评庸俗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不少诗歌批评为了应酬需要,违心而作,学术含量可疑,甚至堕落为诗人小圈子里击鼓传花的游戏道具。这类批评对诗歌创作来说类同饮鸩止渴,还不如索性没有的好。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诠释过度,脱离作品文本进行没有限度的“再创造”。一些平庸之作明明直白无味或佶屈聱牙,批评文章却写得天花乱坠,一再上演“皇帝的新衣”闹剧。这些批评牵强附会、肆意升华,外延无限扩张,乃至另起炉灶,使批评成为原创式的畅想,早已失去了与原作品的联系。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一哄而上的羊群效应。有人提到“疼痛”,一时间无痛不成诗,非痛不好诗,翻开诗歌评论集,简直“痛不欲生”;有人说到“底层写作”,于是流水线、小餐馆、地下室和打工妹顿时成为新宠。不论创作还是批评,长期以来已习惯跟风、复制和起哄。对生活我们缺的不是图解,而是用心的关注。诗歌应该是自然与人文背景下的“顺产儿”,诗歌批评同样如此。海洋、浪花、岛屿,应该把这些真实的生活还给诗歌,也还给批评。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概念代替文本,行为代替写作。较之个体性的埋头创作,不少诗人似乎更喜欢混个脸熟,在这样的背景和语境下,诗歌批评基本沦为诗人间的交际和应酬。哪怕是纷纷攘攘的流派或主义之争,也往往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名目噱头不少,却未见得与文学和读者有何关系。

    批评庸俗化表现为以偏概全、近亲结缘。某些诗人同时兼有批评家身份,习惯以自己的喜好为唯一或主要标准。比如现实主义视浪漫为虚空,浪漫主义视写实为流水账,废话诗人眼里唯美即为幼稚,至于下半部诗人则一篙子打翻一船人——除我之外都是“伪娘”。这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门派偏见之争,批评效果不难预期。

    一切表现形式都应该是创造的成果。今天的浪漫或许是明天的现实,当下的现实也可能是昨天的浪漫。重要的是我们的作品是否揭示生命本质,精神是否向真向善向上,以及手上的“主义”是否与我们的诉求达成一致。而批评要做的,就是把真正的创造性成果点亮,让不同形式、不同风格、不同创造性诉求的佳作,在反复的研读与辨析中沉淀价值。

    诗歌批评庸俗化趋势亟须扭转。文学批评的职业公信力需要树立,批评家需要贡献学术良知。果真如此,对诗歌和读者,都将是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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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的毁灭、改良与重生

    在远古时代,基本不能理解一切带有灾害性质自然现象的人,相信在天地之间,除了有超越自然的神掌管着世间万物与人之命运,还有形形色色的鬼在作祟。而没有任何超自然能力的人,只能以虔诚的态度,用各种形式向神鬼跪拜敬礼,祈求祥福。所以在远古时代,人们“行礼”的对象主要为神鬼,并在长期持续的祭拜活动中,将各种程序与形式逐渐完善与固定下来,形成了最初的礼仪。

    在私有制与阶级、国家等制度出现之后,奴隶社会取代了原始社会,人类文明开始出现,礼仪也随之从原始性的敬神仪式,发展至以阶级为基准的伦理道德观念。诸位神明变成了一种精神寄托,奴隶主贵族则取而代之,成为具有绝对权威的“行礼对象”。也正是在这个社会阶段,古代华夏族以丰富的礼仪文化成为“礼仪之邦”,并有“夏礼、殷礼、周礼”三代之礼。西周时代更是中国的“礼治”时代,由周公主持定下的《周礼》更是成为中国最早和最为重要的礼仪论著。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一步发展,进入封建社会后,礼具有了严格的阶级属性,主要作用变为维护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周礼》、《仪礼》和《礼记》成为了封建社会的礼制经典,从唐朝开始即被定为科举考试的基本科目,位列九经中的三篇。宋朝之后,朱熹将解说《周礼》与《仪礼》的《礼记》重新编撰,并将其列为儒家五经之一,进入科举考试科目。封建时代的礼更像是一门“人治之法”,能够通过礼稳固世袭的阶级结构,在保证整个封建社会的稳定发展与交替的同时,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为人处世的良性规范。

    如果说中国封建社会之礼是建立在君权和父权的基础之上,那么西方封建社会之礼则建立在君权和神权的基础之上。而这两者也因为“君权神授”的观点有所关联。

    在封建社会式微、新兴资产阶级兴起时,西方掀起文艺复兴运动,将在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以神为本”转换成“以人为本”。以出生定阶级、以阶级定行事标准的礼仪系统,以及贵族与仆役之间不相容亦不平等的“互相对立”的人际关系,在文艺复兴时代均被重新审视。贵族并不天生高人一等,仆役亦有权选择学习与实现阶级上升。属于封建社会的“阶级式礼仪标准”,被逐渐转换成为“人人平等式礼仪标准”。

    进入西方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之后,新兴资产阶级在经济领域充分继承了封建君主的“征服”美德——大批海外殖民地的开拓、与老钱阶级相对应的new money(暴发户)群体的出现,使得看似“人人平等、自我实现”的资产阶级式处世之礼有了变化:在英国与法国,出现了一批用钱买贵族名头的“伪雅族”,在美国,出现了用不同价钱隔离不同收入人群的商业形式。虽然一度只为特权阶层服务的奢侈品产业,在根据“人人平等”的原则进行了大规模的阶层下放,但它也同时转换成为了“有钱才能买到”的新式礼仪准则:财富取代了阶层,成为新的“敬仰”对象。

    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的盛行,使人类社会进入了新的阶段:消费主义社会。在这个神权不存在、阶级被消灭、人本主义盛行的阶段之中,无处不在的商品造就了以金钱为基准的新式社会阶层:贫穷阶层,中产阶层,以及富人阶层。而因经济危机与抢夺资源催生的两次世界大战,则让人们开始反思以金钱为本的社会体系之中,曾经被神权与阶级所压制的人权是否又陷入了对于人性新的压制怪圈:消费至上。

    两次世界大战与战后时期,消费主义与反消费主义同时盛行,精英团体与嬉皮士团体相安无事。在经历无数次的社会与文化解构之后,需要正装出席的礼仪场合依然存在,只是“正装”的概念变得五花八门——你当然可以穿着三件套配双运动鞋,也可以套着华美长裙外搭一件朋克小皮衣。多形式的生存理念、多方式的生活选择,都被逐渐的尊重和扶持起来——在这个时代,礼所构建的基础并非社会付诸与人的一切名头与称号,而是人类彼此之间所天然拥有的尊重、理解与相互独立。

    从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阶段我们可以看到,“礼仪”的养成永远与一个时代的气质与变迁有关。奴隶时代的敬神礼仪被封建时代毁灭,并建立一套以人之阶级为重心的礼仪系统。封建时代的等级礼仪被资产阶级毁灭,在保留王室的基础上进行了看似“人人平等”其实“尊重资本”的新式礼仪系统。两次世界大战又让人们全面反思资本对于人性的毁灭,重新建立一套以尊重他人为基础的礼仪(日常礼貌)系统。不同时代,“礼”所需要尊敬的对象、“礼”的概念的构成也有所不同。但它永远是人类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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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愉快时面呈笑容,哀痛时放出悲声,这种内心情感也能在中国书法里表现出来,别的民族写字还没有能达到这种境地的。唐代韩愈说张旭善草书,“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张旭的书法不但抒写自己的情感,也表现出自然界各种变动的形象,但这些形象是通过他的情感所体会的,因而能形成情景交融的意境。

    汉字的起始是象形的,书法家可以用字的结构来表达物象的结构和生气勃勃的动作,使写的字成为一种表现生命的艺术。元代赵子昂写“子”字时,先习画鸟飞之形,从中吸取对生命形象的构思,使“子”字有着鸟飞形象的暗示,成为一个表现生命的单位。书法家要想使字表现生命,就要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生命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来。许慎说:“书者,如也。”书的任务是如,写出来的字要“如”我们心中对于物象的把握和理解。但这里并不是完全像绘画那样直接模示客观形体,而是通过较抽象的点、线、笔画来表现的。

    中国人写的字,能够成为艺术品,使用毛笔是另一个重要原因。毛笔铺毫抽锋,极富弹性,所以巨细收纵,变化无穷,这是欧洲人用管笔、钢笔、铅笔及油画笔所不能比的。正是这个特殊的工具使中国人的书法有可能成为一种世界独特的艺术。中国书法用笔有中锋、侧锋,方笔、圆笔,轻重、疾徐等各种区别,皆是运用单纯的点画而成其变化,来表现丰富的内心情感和世界诸形相;就像音乐运用少数的乐音,依据和声、节奏与旋律的规律,构成千万乐曲一样。唐朝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里说张芝学习草书之法,“一笔而成,气脉通连,隔行不断”。石涛《画语录》也说,“人能以一画具体而微,意明笔透”,“一画之法立而万物著矣”。但这里所说的一笔、一画,并不真是一条不断的线纹,而是如郭若虚所言,“自始及终,连绵相属,气脉不断”。中国书画家正是运用这一笔的点画,构成万千的艺术形象,创造中国特有的书画艺术。

    中国书法从一笔入手,但一笔不能摄万象,须要变动而成八法,才能尽笔画的“势”,以反映物象里的“势”。这“永字八法”由“永”字的笔画而来,为侧(点)、勒(横)、努(直竖)、超(钩)、策(提)、掠(长撇)、啄(短撇)、磔(捺)。这些笔画,悬腕中锋,运全身之力以赴之,笔迹落纸,反映着生命的运动,显示着力量。点,不称点而称为侧,是说它的“势”,左顾右瞰,欹侧不平。卫夫人说“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一点之力真是石破天惊。横画称为“勒”,是说它的势,牵缰勒马,跃然纸上。书法的“美”就是势、是力、是虎虎有生气的节奏,它倾向于壮美。

    字由点画连贯穿插而成,点画的空白处也是字的组成部分,和笔画具同等的艺术价值。所以大书法家邓石如曾说书法要“计白当黑”,无笔墨处也是妙境!虚实相生,才完成一个艺术品。中国书法艺术里这种空间美,在篆、隶、真、草、飞白里有不同的表现,尚待我们钻研。

(摘编自宗白华《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子不是美学家,《老子》中也很少谈文学艺术,但其中某些用语如“妙”“朴”“虚实”“有无”,某些命题如“大音希声”“大巧若拙”“知白守黑”等,却对后来的中国古典美学和艺术理论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美学的重要范畴和艺术创作的基本法则。而其中最具根本性、最广为人知的则非“道法自然”莫属。

    “道法自然”语出《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而道则取法于自然。对老子所说的“自然”,今人容易产生两个误解:一是将“自然”理解为一个比道更高级、更抽象的存在物;二是将“自然”等同于与人类社会相对应的自然界。但事实上,老子所说“自然”并不是一个居于道之上的抽象存在,也不是那个外在于人类自身的客观之物,而是本然,是自然而然。因此,“道法自然”的意思其实就是遵循事物自身发展的规律,它的另一种表述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者,顺其自然也,因其本然也。唯其如此,道才能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自然成就一切。

    老子所说的“自然”非客观之物,但“道法自然”并不反对以自然造化为师。既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么天地万物无疑是人取法的对象。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法者并非物之表象,并非天地、自然万物的客观形态,而是显现于其中的某种意蕴。老子有关道的认识,来自他对自然万物的观察和思考。正是从对草木由盛而衰的生长周期,对水流冲击、侵蚀岩石过程的观察中,老子意识到“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和“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的道理,进而总结出“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规律。万物各有其道,有其自身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人道、地道、天道莫不如是,而皆以自然为依归。

    庄子进一步发展了老子的哲学思想,同时也把隐含在老子哲学中的潜在美学思想充分地展开了。在《庄子》一书中,“道法自然”的思想以寓言的形式得到了具体生动的阐述,如通过“东施效颦”“混沌开窍”等故事说明自然为美的道理,通过“伯乐治马”“鲁侯养鸟”等故事批评人为改变事物自然本性的做法。值得一提的是,庄子并不绝对否定人为的作用。固然,“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但如果是在顺应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从事人的创造,“既雕既琢,复归于朴”,便能巧夺天工、妙造自然,臻于“刻雕众形而不为巧”的境界。较之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庄子上述见解对中国美学的影响更为直接。

    在“道法自然”等观念的影响下,古代中国孕育出了独特的美学系统。与西方哲人认为艺术起源于对自然的模仿不同,中国古人并不赞成逼真地复制现实,而主张在作品中呈现自然昭示的意蕴。相应地,中国古代艺术家在观察事物,进行创作时,其目的也不止于对物象外部形态的把握和描摹,而更着意于传达物象背后的理趣。进而言之,中国古典艺术之所以重神贵虚,如书法讲究神采为上,绘画追求气韵生动,诗歌推崇意在言外等,与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有着密切的关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国书法理论诞生较早,始见于汉代。崔瑗所谓“观其法象,俯仰有仪”,蔡邕所谓“书肇于自然”的书法评论,可算是书法理论的萌芽。此后,“自然”二字出现频率极高,且在不同时段、不同理论家的认知中有着不同的内涵。

    汉代的书论中,“观物取象”意识普遍存在。在此观念下,当时的书论家不但关注汉字点画形状的书写方法,而且注重以自然物象来对应说明点画的形状与面貌。到了魏晋,书论对点画的描述更加微观细致。卫夫人《笔阵图》中提到“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以自然之形比附书法之形;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中的“屈脚之法,弯如角弓之张”,则揭示了书法点画形状与自然物象之间的相似性。这种从形状上把自然物象与书法点画紧密相连的理论,属于第一自然——“眼中自然”。在后世有关“永字八法”的讨论中,这种理论被进一步细化,但对自然内涵的拓展上并没有多大进展。用这一自然概念理解书法,具体可感,真实可信,但这种一一对应的关系毕竟有限。因为,它只能停留在书法具体点画外形的层面,一旦超出点画外形,进入到点画姿态以及整个字的造型与姿态问题时,这种以物对应的办法就陷入了尴尬。于是,书法理论的构建中就出现了“第二自然”,即“胸中自然”。

    “胸中自然”基于生命意识与书法审美。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用自然物象来喻说书家的个人风格,并以此来表达不同书家作品中流露出来的生命意象,如梁武帝说“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到了唐代,孙过庭《书谱》中讲到书法“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这就是说,书法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简单的视觉感官上的相似性,而是自然与人心妙合的产物,需要感受与体悟。

    怎样将胸中的“第二自然”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呢?这就进入了基于法道观念与心性表现的“第三自然”——“手中自然”。宋代以后,在尚意思潮的影响下,书法的主要追求已经不是妙悟自然,更不是眼观自然,而是心性的自然流露,以及表达方式上的“自然而然”。苏轼的书写状态“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便是他本人真性情、真情感的流露。此类作品,字如其人,人如其字,一切都自然而然。自然而然即为自由自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必然是书法的最高境界。

    历代书家正是在观察、体悟、回归自然的过程中,提炼了书法的点画样式,丰富了书法的生命意象,升华了书法的审美境界,终将书法内化为书家的人格修养和心性表达。

(摘编自史忠平《中国古代书论中的“自然”变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清初三大儒之一的黄宗羲,关注教育,尤其重视学校建设,认为“学校之盛衰,关系天下之盛衰”,他对以科举为轴心的学校教育非常不满,痛斥之为名利争夺场。他理想中的学校,是超越功名利禄的文化传承与光大之地,是养士之所,又是涵育与推动思想解放与创新的精神家园。

    在黄宗羲看来,学校不仅是传播知识的场所,更是体现思想解放的创新家园。他断然否认皇权与真理的等价性,强调是非不是任何专断的意志所能独裁,必经理性辨析而后定。其间就隐含了黄宗羲对学校的不迷信、不盲从而唯在求真求是的创新寄意。黄宗羲曾痛斥科举祸国殃民,而其最大的危害则是“取士而锢士”,扼杀教育的启蒙与创新追求,使“经、训”俨然雷池,士人不敢越之半步,“世之庸妄者,遂执其成说,以裁量古今之学术,有一语不与之相合者,愕眙而视曰:此离经也,此背训也”。黄宗羲痛斥科举强化了这种盲从迷信的学术风气,使“传注再变而为时文,数百年亿万人之心思耳目,俱用于揣摩抄袭之中”,士林失去了思想的活力和探索的勇气,从而形成严重的“封己守残”。有鉴于此,黄宗羲大声疾呼要冲破迷信,“盖道非一家之私。圣贤之血路,散殊于百家,求之愈艰,则得之愈真”;要学贵独创,学贵自得:“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著者为真。凡倚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也。”黄宗羲倡导异质共存,他希望学校是实践、捍卫这一精神的场所;换句话说,他期待学校教育彻底摈弃科举的“锢士”之弊和“空华臭腐”的精神沉沦,而涵育独抒己见的勇气与冲破成见的创新活力。

    黄宗羲曾开宗明义地说过:“学校,所以养士也。”不过,这里的“养士”,绝非仅仅是培养一般的人才或是科场得意的人,其寄意所在是为国家培养和准备安邦与治天下的精英与栋梁。具体说来是像东汉太学生那样,“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是如宋代“伏阙捶鼓”的太学生那样,“宋诸生伏阙捶鼓,请起李纲……将见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也”。可能正是在此安君保国的意义上,黄宗羲又强调学校有着使天下达于大治的重要功能,用他的话说即学校为“治天下之具”:“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

    黄宗羲认为,学校固有“养士”之功能和职责,但“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在黄宗羲的教育设想中,学校还有改善社会风气和推进文明进程的义务,即“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黄宗羲认为,如果没有学校,人民将有陷于野蛮之虞。改变风俗主要有两种途径,一为厉禁,一为教育。就效果和功效来看,前者为末,后者为本。在黄宗羲看来,光有禁是难以变民风,改民俗的,“庶民未必通谙其丧服之制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宫室之制”;只有依靠教育才能从根本上移风易俗,即“学校之教明而后可”。因此他认为一地教育的主管者,对一地的风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入其境,有违礼之祀,有非法之服,市悬无益之物,土留未掩之丧,优歌在耳,鄙语满街,则学官之职不修也”。黄宗羲还建议在世风民俗的建设上,以朱子《家礼》为蓝本和指导。值得注意的是,黄宗羲提出学校教育不仅有“革习俗”的文明进步的意义,也是富民的关键措施之一,“治天下者既轻其赋敛矣,而民间之习俗未去,蛊惑不除,奢华不革,则民仍不可使富也”。这里黄宗羲实际上已触及启民智与富民的关系,其本质是肯定了文化建设对经济发展的推动意义。

(摘编自胡发贵《黄宗羲的“学校”观》,《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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