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白城市一中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张大千:五百年来第一人

文欢

    张大千与齐白石并有“南张北齐”的美誉,被徐悲鸿称为“五百年来第一人”。

    “大千”二字是他19岁时在上海郊外的松汀县里的禅定寺出家时所起的法号。至于他为什么会出家,这里又得引出他的一个爱情故事来。张大千有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表姐,叫谢舜华。她比大千大三个月。童年时两人常常结伴玩耍、同进同出。两个年轻人都深爱上了对方。双方的父母也一起替他们定下了这门亲事,只待大千从日本留学回来便给他们成婚。谁知等张大千从日本回来,竟猛遭迎头痛击——谢舜华因思念过度,正值花样年华却凋零去世了。这一感情上的打击对年轻的、刚刚初恋的张大千来说,简直是致命和毁灭性的。突然他萌生一个念头:只有出家不再和别的女人有情缘才能对得起表姐的一腔痴情。于是他便真的去出家了,禅定寺的住持逸琳法师为其取“大千”二字为法名。从此便再没用过原来的名字“张正权”,并常以“大千居士”自诩。三个月后,他对人生又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悟,就主动回家了。佛学对他的洗礼最主要的是使他对生活和艺术有了一种超然的达观态度,这种达观使他在尘俗世界中爱美食、爱热闹、爱朋友、爱赚钱、爱花钱、爱名声等。这种看似极端矛盾的既能入世又能出世的思想在他身上竟能如此的对立而统一,不得不说都是赖于宗教对他的影响。

    张大千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全能画家,更是一位精通鉴定、善于模仿的造假高手。如今,在国内和海外不少文物收藏机构中,都收藏有张大千模仿徐渭、石涛、八大、石溪等历代名家的假画。有的已被鉴定确认是张大千所为,有的至今还未被认识。上世纪80年代中期,有一次,美国某著名美术博物馆开了一次规模不小的中国画家石涛作品特别展,并邀请了世界上许多资深的学者、专家,当然,其中也邀请了大千先生。大千先生到展厅匆匆地转了一圈便出来了,随即对秘书莞尔一笑,说:“这些画中有1/3是我早年的仿作,嘿嘿……”其实张大千最初的仿画目的很简单:一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技艺;二是因当时没有名气,所以有些名画家没看重他,为了赌气才格外张扬,多少有些少年狡狯的游戏心理。

    1949年,画家张大千羁留海外,为世人诟病,其实他自有一番隐衷。据大千先生自己所述移居海外的理由:“远去异国,一来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应酬烦嚣,能于寂寞之乡,经营深思,多作几幅可以传世的画;再者,我可以将中国画介绍到西方,中国画的深奥,西方人极不易了解,而近年来偶有中国画的展览,多嫌肤浅,并不能给外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更谈不上震惊西方人的观感,另外,中国的历史名迹、书画墨宝,近几十年来流传海外者甚多,我若能因便访求,虽不一定能合浦珠还,至少我也可以看看,以收观摩之效。”由是,决定举家远迁南美。

    张大千居阿根廷期间,他的太太曾正蓉与儿子张心智,按照他离开时的嘱咐,把放在家中未带走的、当年临摹的125件敦煌壁画全部交给四川博物馆保存,完成了他的心愿。张大千的足迹遍及欧、美、日本及东南亚各国,着实地宣扬了中国文化。而他那挽袖挥毫、落笔抚须的神态,确也堪称一位表里相符的中国“文化大使”。张大千自巴西移居美国后,虽频频去台湾、香港,以此稍解故园之思,但他仍向友人坦言:“在国外我并不快乐,就像大海里浮动的木块,不知此身系于何处!”1982年初,一位美籍人士从长江三峡入川访问后,到台北来拜访张大千,并赠送了一份他渴望的珍贵礼物——一包“故乡成都平原的泥土”。手捧泥土,他热泪纷纷下,把泥土供奉在先人灵位前。1983年4月2日,张大千的人生之旅终结,享年84岁。

    为了纪念这位终生致力于中国绘画艺术研究、发掘、整理的一代艺术伟人,张大千的家乡人民建造了张大千纪念馆和张大千石雕坐像,并将此辟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张大千逝世的地方——中国台湾省台北市,也建有张大千先生纪念馆。在海峡两岸都建有纪念馆的艺术家,张大千是唯一的一位。

(选自《三峡文学》,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张大千通过对历代名家之作的模仿,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技艺和名气,由此可知模仿他人是出人头地的必经之路。 B、张大千是一个重情之人,所以才会因感情而出家,因见到故乡泥土而流泪,羁留海外不快乐,不知此身系于何处。 C、作者主要通过记述张大千的言行,表现这位艺术家的生活、情怀,同时,引人了别人对张大千的评价来丰富文章内容。 D、海峡两岸都建馆纪念张大千,可见两岸人民对张大千绘画成就的高度认同,也反映出两岸人民对祖国文化的热爱。 E、本文客观地记录了张大千其人其事,没有刻意美化,从多方面叙述了他的爱好与做法,这反映出作者的求真态度。
(2)、张大千对祖国的热爱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说明。
(3)、张大千假造历代名家画作的做法至少可以从“艺术”和“道德”两个角度来评价,对这种现象,你持何种态度?请结合原文和社会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二)大猩猩比专家还高明?                  

林 衍

埃利奥特是个奇怪的病人。他有着超高的智商与过人的谈吐,却无法决定用蓝色的笔还是黑色的笔写作,不能选择听哪个电台的广播,每到饭前必须到很多个餐厅比较菜单、环境甚至灯光效果,却往往徒劳无功。甚至当医生给出了两个复诊日期供他选择时,他都要花费足足半个小时时间在记事本上列出两个日期的好处和坏处,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简单说来,他失去了决定的能力。

这一切源于几个月前的一次小手术,医生在他的大脑皮层靠近额叶的地方切除了一小块肿瘤。此后,埃利奥特就奇怪地丧失了情绪体验的能力,即使看到刺激性很强的图片,如血肉模糊的脚或着火的房子,也变得无动于衷。

在上世纪 80 年代,这一病例令人感到震惊。当时的神经科学普遍认为情绪是非理性的, 一个没有任何情绪的人理应能够做出更好的决定, 最简单的推理是,如果没有感情用事,人们就不会刷爆信用卡。

在《为什么大猩猩比专家高明——如何让那个大脑帮你做出正确的选择》一书里,作者乔纳·莱勒这样解释埃利奥特现象——他损伤的脑区是被称作眶额叶皮质的组织,专门负责将感官层面的情绪整合到决定过程中。当某人被某道菜吸引时,情绪脑系统会告诉他“就该选择这个”,而一旦这种神经连接受损,我们将无法做出有分寸的决定。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感情用事,人们连刷哪张信用卡都不知道。

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做出决定的时候,我们是更该听从直觉还是分析做出决定呢?

美国心理学家蒂莫西·威尔逊进行过这样一项实验。他找到一批大学生选择自己喜爱的海报,候选的作品是:一幅莫奈的风景画、一张凡·高的紫色百合以及三张有趣的小猫海报。

在开始选择前,大学生们被分为两组,一组为不思考组,凭感觉选择。另一组测试者的任务则复杂得多,他们要回答为什么喜欢或不喜欢。

实验结果非常有趣。不思考组 95%的测试者选择的要么是莫奈,要么是凡·高。但是,那些思考组的测试者却有一半以上的人选择了小猫。而在几星期后的追踪访谈里,不思考组的测试者中没有一个人后悔自己选了印象派,选择小猫的人则有 75%以上表达了后悔之情。

“分析过度会造成危险,你会失去知道你真得想要什么的能力,然后你选择了最糟糕的小猫海报。”威尔逊总结道。

我有过类似的经历。小时候进商场买衣服,我总习惯于把所有买得起的品牌看个遍,最终的结果往往是,精挑细选的常常转天就后了悔,第一眼看上的则八九不离十。

心理学家迪克赫斯认为,直觉在决定中起到多大作用往往取决于情境。当面临简单的选择时,比如厕纸、灯泡等家用品,顾客往往只需要计算性价比这一种变量。这时,思考时间越长,做出的决定越满意。一旦选择局面复杂起来,理性就败给了感性。他曾观察过在宜家宜居购买家具的人,发现人们在分析各种选择上耗费的时间越长,往往后悔的几率就越高。

他的结论是:应该大胆启用理性脑解决简单的问题,因为这些分析不会让我们的前额叶皮层难以承受。而情绪脑这时根本派不上用场,因为直觉既不能比较商品价格也无法计算得失。当进行异常复杂的决定时,依赖理性脑则会让大脑皮层淹没在数据的海洋里而不堪重负,因为任何超过四个变量的问题都会让理性脑承受不了。这时候,直觉告诉你的往往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你的情绪脑知道的东西往往比你自己知道的要多。简单来说,情绪脑像是精致的便携式计算机,而理性脑不过是一个过时的计算器。

但我想,真正的问题恐怕在于,人们总是不那么容易看出某个决定是不是属于复杂的类型。比如和部门同事坐在一起玩“升级”这种扑克游戏时,我常常把计算牌面上还剩下多少张主牌这种事情视为复杂的局面,并大胆运用情绪脑参与游戏。结果呢,就是我的“便携式计算机”总是被大家的“过时计算器”打败,成了个喜欢“瞎出牌”、屡屡被对家鄙视的坏典型。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世界第一女记者——法拉奇传

    1929年,奥莉娅娜•法拉奇出生于佛罗伦萨,她成长于一个不苟言笑的、充满斗士精神的家庭。父亲是坚定的意大利斗士,在二战期间积极反对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政权。14岁那年,有一次当飞机投下炸弹的时候,地板和墙壁都开始晃动,法拉奇和父亲躲藏在防空洞,由于太恐惧,法拉奇止不住啜泣起来。突然,父亲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并一字一字说出一句话:“女孩不要哭,也不许哭!”。法拉奇性格坚韧顽强,这和父亲的教育密切相关。

    法拉奇一直很感谢母亲托斯卡•法拉奇的激励。她多次回忆:“是妈妈,是妈妈告诉我,甚至是哭着告诉我:‘不要像我这样!不要变成你丈夫和孩子们的奴隶!要学习,去看看整个世界,要学习!’”

    法拉奇最喜欢的家人是大伯,这是她的第一位,或许也是唯一的一位老师。大伯是一名记者,这对法拉奇走上记者之路影响重大。在奥莉娅娜的一生中,她都会引述大伯的忠诫:“在记者这一职业中,一直回响着这样一条铁律:最重要的是,不要让你的读者感到厌烦!”

    受大伯此语的影响,后来法拉奇放弃研习已久的医学专业拿起了笔,从此写作成了她终身酷爱之事,尤其是在她曾采访过并深深挚爱的伴侣、希腊抵抗运动英雄、反对强权的斗士阿莱科斯•帕纳古利斯于34岁死于车祸后。

    她亲历了二战,1950年任《晚邮报》驻外记者。作为记者,法拉奇的提问表现了一种唯其所有的犀利风格,她用语率直、尖锐、咄咄逼人,轰炸般的盘问有时甚至显得有些“挑衅”,这种风格令全世界为之叫好,却令“大人物”害怕。她与全球六十多位国家政要的激烈交锋,曾令基辛格尴尬、令卡扎菲失言、令沙龙狂怒、令梅厄夫人敞开心扉……

    1961年记者扎特琳采访法拉奇,说很多人说她卑鄙、凶狠。她睁大画着浓妆的眼睛,抚了一下头发后,摆出一副清白的样子说:“凶狠是什么意思?说出实情?我觉得我很和蔼。采访一个人时我总是尽力挖出他最好的一面。好比画画的时候我尽力画他好看的地方。”扎特琳说也许她有时画了一幅不够公正的、负面的画像。她回答说:“那不是我的错,那就是他最好的一面。”

    有一种美德在她身上熠熠生辉,她对强权有着天然的憎恶和反叛,她似乎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做服从。她说:“在夏娃摘苹果那一天诞生的,并非罪恶;那一天,诞生的是一种被称为不服从的光辉美德。”法拉奇代表了当今媒体所欠缺的东西——把真相告诉权力的勇气。

    1967年她开始任《欧洲人》周刊战地记者,非常出色。她报道了自己所处时代的多次重大冲突,足迹遍布拉美、黎巴嫩、越南和科威特。她就像一个无畏的战士一样,在这个男性占主导地位的领域奋勇前进。

    法拉奇罹患癌症多年后,于2006年9月14日夜间在佛罗伦萨结束了她77年的传奇人生。她的去世在意大利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意大利共和国总统纳波里塔诺致信其家属,对意大利失去这位“享有世界声誉的记者和成就卓著的作家”表示哀悼,前总统钱皮称颂法拉奇的一生是“勇敢、战斗和榜样的一生”。

(摘编自《中国青年杂志》和“百度百科”,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她在文学创作中几乎从未把文学与新闻分离,始终坚持反映矛盾交织的社会现实,表达自己对现实社会的体味。一些人认为她是一个“直面历史的伟大记者”和“以行为去实践心中理想”的作家。批判者指斥她“蛮横无理和傲慢”,称其文风“夸张”“浮华”,有强烈的“自我表现主义”。②“9•11”事件后不久,法拉奇在意大利的《晚邮报》上发表了文章,措辞强烈地攻击伊斯兰教。这篇文章后来扩展成书,题为“愤怒与骄傲”,称伊斯兰文明是“一种野蛮落后的文化”。她的一些说法令西方媒体也感到失之偏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与白马在一起的夏天

威廉·萨洛扬

    凌晨4点,整个村庄都在沉睡中。突然,一阵轻敲窗户的声音惊醒了我。“阿兰姆。”一个声音在窗外轻轻叫唤道。

    是我的堂兄穆拉德!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迅速打开窗户。

    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看到的一切。虽然还不是早上,但因为是夏天,黎明前的亮光足以让我知道我不是在做梦。我13岁的堂兄穆拉德正骑在一匹漂亮的白马上。

我把头伸出窗外,揉揉眼睛。“你没看错,”穆拉德用亚美尼亚语说道,“是一匹马,你没有在做梦。如果你想骑的话,就快点出来。”

    我知道穆拉德是所有同龄人中行为最疯狂的一个,但是我仍然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我最早的记忆就是关于马的记忆,我的第一个愿望就是骑马。但我们很穷,就是因为穷,我无法相信我所看到的。我们没有钱,我们整个部落都处于贫困之中。每个家庭的钱都只能勉强维持一日三餐。然而,我们很诚实,我们因为诚实而闻名。因为诚实,我们甚至相信我们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我们以诚实为荣,而且我们是非分明。我们不会利用任何人,更别说去偷别人的东西。

    我知道穆拉德家没有马,他本人更不可能有钱买马。这匹马一定是他偷来的。可是我拒绝相信他偷了这匹马。我们部落的人不可能是贼。

    我盯着我的堂兄和他胯下的马。“穆拉德,你从哪里偷来的马?”我问道。

    穆拉德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以平静的语气说道:“从窗户跳出来,如果你想骑马的话。”

    看来我的猜测是真的了。

这匹马是他偷来的。然而我对马太痴迷了,在我看来,偷一匹马来骑跟偷别的东西(比如偷钱)似乎是不一样的,也许这根本不算偷。

    我迅速穿好衣服,然后从窗户跳到了院子里。穆拉德轻轻下马,把我扶到了马背上。在我们的房子后面是田野、果园、灌溉沟渠、乡间公路。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乡间公路。空气无比清新,骑在马背上奔跑的感觉真是爽极了。穆拉德不由自主地唱起了歌。在这里,在这个时候是不可能有人发现我们的。

    “阿兰姆,坐稳了。”穆拉德提醒我。然后,他双腿用力一蹬马的肚子,喊道:“驾!”白马后腿站立,前脚扬起,长嘶一声,然后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马穿过田野,跨过灌溉沟渠,向乡间公路跑去……我们跑了一圈又一圈,马和人都大汗淋漓。

    太阳就要升起来了。“我们得回去了。要不大家都起床了,我们的秘密就藏不住了。”穆拉德说道。

    “我们把它藏在哪里?”我问道。“我知道一个地方。”穆拉德答道。

    大约十分钟后,我们悄悄地牵着马走进了一个废弃的谷仓。谷仓的地上有一些燕麦和干草。

    那天下午,我正在穆拉德家玩,一个叫约翰·拜伦的农民来穆拉德家做客。约翰·拜伦的家在另外一个村庄。“我丢失了一匹马,一个月了还没见它回来。”约翰·拜伦对我的伯父、穆拉德的父亲扎拉布说。

    “你知道,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很多亚美尼亚人失去了自己的家园,我们的部落被迫迁徙到这里。你只是丢了一匹马,不要在意。”扎拉布伯父大声说道。

    “可是这匹马花了我60美元啊!”约翰·拜伦回应道。他们接下来说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已经跑出去找穆拉德。

    穆拉德正在一棵桃树下救治一只受伤的小乌。“你居然已经私藏了那匹马一个月!”我盯着他说道。

    穆拉德没有看我,只是专心地给小鸟受伤的翅膀涂药。

    “干脆,我们把马留下来一年时间吧。”说完,我热切地看着穆拉德。

    “我知道你需要一年时间才能学会骑马,但我们不能留它这么长时间。”穆拉德头也不抬地回答我。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把马还回去?”

    “最多六个月。”说完,穆拉德站起来,用力把小鸟抛向天空。小鸟努力拍打着翅膀,几乎要掉下来,但最终,它还是飞走了,而且越飞越高,越飞越稳。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穆拉德每天凌晨都来接我出去骑马。我们在田野旁的公路上尽情地驰骋。太阳升起来之前,我们就把马牵回那个废弃的谷仓。那是一段多么快乐的日子啊!

    可是这一天还是来临了。那天早上,我们在牵马回去的路上碰到了正赶往镇上的约翰·拜伦。他盯着白马问道:“孩子,你这匹马叫什么名字?”

    “小心肝。”穆拉德答道。

    “我可以看看它吗?”约翰·拜伦问。

    “当然可以。”穆拉德说。

    在仔细查看了几分钟后,约翰·拜伦说:“如果你们部落不是享有诚实的美誉,我几乎就认为这匹马是我丢失的那匹马。嗯,也许它跟我的马是双胞胎。”说完,他转身就离开了。

    我看着穆拉德,穆拉德没有说话,只是平静地把马牵回了旧谷仓。

    三天后,约翰·拜伦又来到了穆拉德家。

    “我的马回来了!而且,它比以前更强壮了!”他高兴地说道。

(摘自《现代青年》 2017年第5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端午的阳光

熊红久

    公元前278年的五月初五,被流放至汨罗江畔的屈原,得知秦国军队已攻破楚国郢都,顿时感到支撑生命的最后一点亮光熄灭了。

    当他把“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诗句吟诵给江边渔父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将自己的清澈与江水的澄明合二为一了。我知道,这是屈子为保留个体纯净最无奈的选择,也是迄今为止,文化祭坛上最高尚的选择。

    最终,三闾大夫坐在了汨罗江边,坐在了五月初五的阳光里,把最后的生路溺死水中。怀中石的沉重,恰如其心,所以屈原是抱着自己冰凉的心,走进激流之中的。而那些“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诗句,留在了岸上,留给了端午。一条江因为成了一个诗人心灵最后的归属地,而永远被世人铭记。一个普通的节日,因为收留了伟大诗人的高尚魂魄,而内涵充盈。

    端午,把缅怀和敬仰裹成了节日的粽心。

    节日的寿命当然要比人的寿命长久许多,所以,三闾大夫把自己的傲骨托付给了这个日子。在结束自己肉体生命的同时,也放射出了精神的光芒。被江水灌洗的灵魂,犹如江面的粼粼波光,刺痛了后人的视线和思想。我知道,这种深入骨髓的隐痛,来自时间深处的行吟,一个背负着深重苦难,行走了两千多年的节日,其实是在为自己的存在寻找一个答案。所以,端午节带给我们的,应该是溯流而上的文化追源,恰如诗人余光中所说:“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

    以我们现在的视角来看,一个诗人的陨落,唤醒了一种文化的崛起,就像屈大夫生未能拯救楚国,却用死成就了《离骚》一样。忽然觉得,端午节其实更像是包裹粽子的苇叶了,它把所有的内容和精髓,密密细细地包藏起来,让我们极具耐心地一层层打开,最后领略到事物的真相。熟透之时,苇叶汲取了糯米的黏质,糯米渗透着苇叶的清香,似如端午与屈子之间的浸染,节与人的统一。

    我对端午节的最初认知,完全来自于粽子,那时候的小学课本,还没有涉及“楚辞”或者《离骚》的片言碎语,文化不高的母亲也无法给我们讲述端午节的由来,好在粽子并不因为我们的无知而改变所蕴含的味道。所以,我总会把端午节和甜香黏软的糯米联系起来。这使得整个贫乏的生活,还能透射出星星点点的光亮,就像枯枝间的芭蕾,渗漏出些许隐秘的春意。

    现在看来,那些夹杂在一年日历中为数不多的能激发我们饮食向往的节日,早已成为精神上抵挡艰难生活的盾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该为拥有这些值得回味的生活而向三闾大夫叩谢。对童年而言,这是一个多么充满人情关怀的节日啊!那种甜腻的感觉,一直泛舟舌津。

    后来知道了屈原和楚怀王,知道了《国殇》和汨罗江,知道了每年这一天,人们蜂拥江岸,插艾蒿、挂菖蒲、吃粽子、竞龙舟,把一种悲情的怀念渲染成了欢悦的行为,热热闹闹,轰轰烈烈。

    历史会在很多场合拐出一道弯来,就像屈原投江时所选择的河泊潭一样——它是汨罗江注入洞庭湖口前的弯曲处。这种弯道,对河流而言,只是改变了水的流向;对三闾大夫而言,却是以生命为笔,填充了历史的章节,引领了情感的走向。许多典故都停泊在河流的弯道,这些远航至此的细节,因为承载了有温度的夙愿,使得坚硬的历史柔软了许多。所以,更多的时候,是生命的结局让历史的叙述更具悲情。明白了这一点,再品尝粽子时,心情会沉重许多。

    事情往往是这样,在分享一种传统时,我们更多的时候只在关注它所带来的结果,而其中蕴含的真谛,却很少探究了。因为时空的距离,让来源变得愈加缥缈和混沌。好在历史给了我们最好的解决方式,它让时间淡化了一个国家的破碎的同时,却强化了一种品质的高贵。它让我们穿越两千三百年的距离,聆听到了一条河流古老的潮汐。这时候的端午,或许更像是一缕阳光,从汨罗江的源头流淌过来,映照着江边每一位过客的内心。

    我知道,有些品格是无法超越的,它更像一面古镜,端放在我们必经的路口,让人们从历史影像中,找到现实的映像。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露天电影

迟子建

    ①上世纪70年代,山村的孩子大约没有没看过露天电影的。我们那个小镇的人,可看露天电影的地方有三处,一个是种子站,它就在我们小镇的西头,另两处看露天电影的地方是部队,一个是十三连,一个是十七连。

    ②在种子站的广场放露天电影,下午时候,一些老人就把座位摆好了。老人们胳膊上挎着一个或两个板凳,抽着旱烟:慢悠悠地朝种子站走去。由于他们眼神差,又大都佝偻着腰,必须要坐在前几排,所以提前把座位占好是必须的了。那些板凳高矮不一、颜色各异地排列在一起,看上去就像一支杂牌军。他们放好板凳,会回家做他们的活计,等到电影快开演了,他们才不慌不忙地踱着步子走来,一副首长的派头。

    ③另两处看露天电影的地方,都不在我们小镇,它们是驻扎在山里的部队,一个离我们稍近一些,有五六里的样子,是十七连:另一处则要远很多,在打石场那一带,距离我们起码有十五里的路途,是十三连。老人们是绝不会去这两个连队看电影的,他们的腿脚经不起折腾了。而大人们就是去的话,也是选择十七连的时候多。能够去十三连的,都是如我一般大的孩子。大家相邀在一起,沿着公路,走上一两个小时,到达连队时已是一身的汗,而电影往往已过半场,看得个囫囵半片的。回来的时候呢,山路上阴风飒飒,再赶上月色稀薄的夜晚,森林中传来猫头鹰的叫声,我们就会被吓得一惊一乍的,得手拉着手行走才觉得心不慌。所以一去十三连看电影,就有小孩子回来后生病。高烧后说胡话照理是正常的,可家长们非说是走夜路时撞上了鬼,至于鬼长得什么样,想必他们也是不知道的。所以一说去十三连看电影,家长都不乐意,我们只有偷着去了。

    ④因为驻扎在我们小镇附近的这两个连队经常放电影,我曾经认为世界上过着最幸福生活的就是那些当兵的人。连队的战士格外欢迎孩子们来看电影,他们会把自己的板凳让给我们坐,还会用茶缸端来热水给我们喝。当然,战士们对待那些十七八岁的女孩的态度,比对待我们这些十一二的毛头小孩更要热情,他们喜欢围坐在大姑娘身边看电影。

    ⑤我们家的邻居有一个姑娘,叫青云,青云是个大姑娘了,她喜欢去十七连看电影。凡是有关电影的消息,最早都是她发布的。因为十七连的战士跟她很熟。要放电影了,总有人给她通风报信。她个子很高,腰肢纤细,头发又黑又亮,喜欢梳两条大辫子。她眼睛不大,眉毛浅浅淡淡的,肤色白里透粉,非常有韵味。她带着我们去十七连看电影时,神情中总是带着几分得意,好像回她的娘家似的理直气壮的。到了电影开演的时候,她往往看着看着就不见了。我们都以为她去小树林解手去了,可她一去就不回来,直至剧终。所以若问她电影演了些什么,她只能说出个大概。

    ⑥爱上青云家的,是小钟和小李,他们总是结伴而来。小李好像是部队的文书,不太爱说话,又黑又瘦的。小钟呢,他不胖不瘦,浓眉大眼,肤色跟青云一样白皙,在十七连当伙夫,所以有时他会偷上一些豆油带给青云家。青云一烙油饼的时候,我就想一定是十七连的人又给她送豆油来了。青云那时中学毕业,在家务农,那年的秋天她去看护麦田,得了尿毒症,住进医院,不久就死了。她死的时候小钟正回南方探家,他回来后并不知道青云已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了。而一直在连队没有下山的小李也不知情。等到又要放电影的时候,小钟和小李来到青云家,听说了青云的事后,两个人都呆了,小钟还落了泪。人们依据泪水,判断青云跟小钟是一对,小李只不过是个陪衬罢了。

    ⑦青云没了,我们得知电影消息的源头也就断了。从那后,我们很少到十七连去看电影了。不久这个连队就换防到别处去了,他们留在营地的,不过是几顶废弃的帐篷。我们采山经过那里的时候,总要看看那两棵悬挂着银幕的大树,当时树间的那方白布曾上演过多少动人的故事啊。树还在,故事也在继续,只是演绎着这故事的人已经风云四散、各自飘零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蒲香永远流传

七色槿

    兜兜他爹带着兜兜从安徽老家一路讨要来到小蒲河村的那天,是一个夏日的傍晚。村里的贫协主任到镇上开会正好看见,就把爷俩带回村里,让他们在饲养处边上废弃的铁匠棚里住下了。

    再后来改革开放,兜兜去了南方,一时间跟小蒲河村失去了联系。十来年后,没有消息的兜兜又回到了村里,大婶们叫他搬到村外河边上的机井房去住。沿路上看热闹的大婶们亲热地跟他打着招呼。走到村东头,狗剩他爹在家门口叫住了他,抱出来几棵白菜给他装在车上。

    第二天清晨,当房顶的烟囱第一次冒出炊烟的时候,兜兜和媳妇跑出屋外观看,高兴得像两个孩子似的。小蒲河满槽的春水哗哗地在身边流过,河水淹没了河边的卵石和草地,西岸边干枯的蒲苇茎中已经冒出了黄绿色的嫩芽。太阳还没有露脸,远处的杨树林子后面喷射出耀眼的霞光,河水被早霞映成了粉红色。一群鸟儿在河边觅食,听到他俩的欢笑声,它们像喊齐了号令似的扑啦啦飞起来,随即调转方向向东飞去,在霞光中由灰褐色变成粉红。

    小屋的门前传出叮叮当当的敲打声。每到集日,兜兜会带着他做出来的物件往蒲河桥那边的集市去卖,平日里也会在河堤上的柳树下摆上几个。这让村人们有些不是滋味,村街上闲唠嗑的人们就有了新的话题。

    有人说:“他一个祖传逃荒要饭的也想发财?祖坟上没那根蒿子。”

    有人说:“没良心的兜兜,跑回来空手套白狼赚咱们的钱来了,当年青黄不接时候他爷俩来咱村,我可是给当了两瓢苞米的,算是喂了狼啦。”

     接下来的几天,先是兜兜家摆在柳树下的水壶丢了一个,第二天又丢了两个簸箕。兜兜媳妇不敢在河堤上摆摊了,她把东西都搬回到屋里。接下来兜兜家来了两个穿制服的人,是镇上工商所的,要兜兜拿出营业执照。

    那天夜里,睡在温热的火炕上,兜兜跟他媳妇闲说话,兜兜说:“从我爹那辈起,我们就把小蒲河当成老家了,安徽的老家倒没怎么挂在心里。出去那几年也一直是想着它,念着它。可我现在心里慌慌的,闹不清是咋回事了,也没做错了什么,村里人为啥待咱跟以前两样了呢?”

    兜兜跟村里人疏远了,村街上很少见到他的身影,安静地生活在村外小蒲河边上的房子里。

    中秋节那天,一个背着三个相机的艺术家来河边拍夜景。他看见月光在波光粼粼的小蒲河上铺了一条谁也不能走的路,河面上水雾弥漫,天上一轮满月明媚而安详。河岸边有一长溜的稻田,随着秋风摇摆的稻秧像海浪一样,有一间小屋子就像停泊在海上的船。小屋的窗子透出鹅黄色的灯光,窗玻璃上长出一排蒲草,还有两个肥壮的蒲棒,还有栩栩如生的蝴蝶、蜻蜓挺立在蒲草上。美呀,真美,艺术家惊呆了。

    第二天,艺术家带来了他的老朋友,一位研究民俗的学者,也是艺术馆的馆长。那位研究民俗的学者看到了兜兜媳妇压在炕席底下的全部剪纸,老先生像对待珍贵文物一般,带上白手套一张一张捧起来欣赏,他说从那些剪纸中闻到了醉人的蒲香,他从中挑选出几张带回去,并坚持留下五千元钱作为定金。他让兜兜媳妇剪一套小蒲河的四季。

    兜兜家几张破纸卖了五千块钱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村里,这下子村民们彻底愤怒了。全村空前一致地统一起来,要共同对付那个异类了。

    河边上的那间小房子像磨盘一样压在村民们的心上,人人都觉得沉甸甸的。人们盼望着河水暴涨冲垮那间房子,盼望着平地起炸雷炸塌那间房子,盼望着那块地面裂开一道缝再合上,让那间房子彻底消失。

    不知从谁开始,晚上有人到河边挖沟了,就对着兜兜家的小房子挖。全村在家的汉子们晚上都去了兜兜家屋外挖沟。沟是挖得够深够宽了,但是渗出来的水却不多,村民们等不及了,把手上的锹镐换成了水桶,从河里提水往沟里灌。女人们也加入进来了,小蒲河的夜晚充满了令人心悸的泼水声。

    人们往河那边看去,那间房子黑着灯,窗户大敞着像睁大的眼睛,玻璃上的窗花撕得乱七八糟的。

    兜兜两口走了。

    很快就是冬天了,没有遮掩的小蒲河显得更宽了,被灌水的人们踩烂的蒲苇没来得及长起来,露着干枯的根。

    小蒲河村又恢复了祥和平静。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