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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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西玉林市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俄罗斯陆军腰带

马晓丽

    秦冲中校没想到会在远离中俄边境的地方再见到鲍里斯。

    秦冲迅速地瞥了一眼鲍里斯的肩章,心当即就被狠狠地抓挠了一下:妈的,这家伙都上校了!秦冲立刻觉得两个臂弯同时发痒,心想这回神经性皮炎指定是要大发了。

    秦冲和鲍里斯是名副其实的老对手了,当年他俩都是边防连长时,曾守过同一段国境线,只是各为其主。秦冲和鲍里斯守的是黑龙江一段。冬季黑龙江会封冻,封冻之后江面上不仅能走人,跑载重车都没问题。所以一到了这个季节,方方面面就都活泛起来了,你一眼看不住就可能闹出个边境纠纷来。所以,每当进入冬季,两岸的哨位就开始跟着冰冻的江面,从岸边一点点地向江心推进。

    秦冲觉得鲍里斯很军人,身姿挺拔,着装严谨,无论什么时候出现,脚下的皮靴都擦得锃明瓦亮。秦冲是很在意军人气质的,可惜那时咱的军装不给撑腰,想御寒就得把自己穿成个棉花包。秦冲是坚决鄙视棉花包的,只要是出现在俄军面前,特别是出现在鲍里斯连长面前时,秦冲准穿得周吴郑王的。其实,连刚下连的新兵蛋子都看得出,秦连长是在跟对面的鲍连长较劲儿。

    眼前的鲍里斯仍旧身姿挺拔,皮靴锃亮,腰间是一条皮质优良的俄罗斯陆军腰带,棕黄色的皮带条上用明线扎出规则的菱形图案,纯铜卡头在阳光下闪着油亮的光。一般的腰带卡头上只有一个钉,这种腰带的卡头上却有两个钉,腰带上的钉眼也相应地有两排。秦冲曾在身上比量过这种腰带,他觉得这种双钉的腰带比单钉的扎在腰上更牢靠。秦冲觉得最不牢靠的就是我军现在用的这种腰带,卡头太民用化,时尚但不踏实。

    这么多年过去了,老鲍除了军阶有变化,其余方面似乎毫无变化。见鲍里斯也在打量自己,秦冲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脯子。

    正式演习之前的两军合练进行得很顺利。这次演习主要是为加强中俄两军的联合反恐能力,要求多兵种配合,运用多种手段打击恐怖分子。秦冲的特战营在演练中显得十分抢眼,俄军的表现也相当不错。

    下午突降一场暴雨,没几分钟,野营村的大小排水沟就爆满了。根本不用秦冲多说,官兵们就挖沟的挖沟,培土的培土,舀水的舀水。对面的俄军帐篷也进水了,水漫进帐篷把盆都漂起来了,俄罗斯兵却什么都不顾只顾皮靴,光脚站在水里把皮靴提得高高的。秦冲赶紧派人去帮他们排水,俄罗斯兵这才纷纷跑出来,学着我们士兵的样子用盆往外淘水。

    像来时一样突然,大雨说停眨眼间就停了。在查看俄军账篷时,秦冲发现俄军竟然在悄悄地学我们的内务,他们也开始追求整齐划一,把牙缸摆成了一排,而且牙刷都朝一个方向倾斜。只是他们学得还不够地道,新牙刷都没开封,一看就是摆样子给人看的。

    演习进行得很成功,秦冲的特战营在演习中表现得极为突出,获得了联合军演指挥部的高度评价。一切都很完美,只是演习过程中我军后勤部队出了点事,一辆保障车发生侧翻,驾驶员当场死亡。

    清晨,鲍里斯把部队带到了野营村的小广场上,所有俄军官兵一起摘下了帽子,低头默哀。与此同时,旗杆上的那面俄罗斯国旗开始缓缓下降,直降到半旗的位置停了下来。秦冲心头一震。

    晚饭前秦冲提着两瓶酒去找鲍里斯。演习结束了,俄军明天就开始撤了。

    鲍里斯举着酒杯说,秦,我尊敬你。

    老鲍你搞错了吧,秦冲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肩章,又指了指鲍里斯的肩章,说我有什么可尊敬的?

    不,鲍里斯摇着头说,你是个好军人,从前到现在,都是。

    好,秦冲说,就冲你这句话,我跟你连喝三杯!

    喝完这三杯,鲍里斯突然问秦冲,秦,你看我是不是好军人?

    老鲍……秦冲刚张嘴,鲍里斯就把他制止了。秦,鲍里斯认真地问,你为什么总叫我老鲍?我叫鲍里斯不叫老鲍,秦,你知道鲍里斯是什么意思吗?为荣誉而战。

    好,鲍里斯,你这名字很军人,真不错。见鲍里斯高兴地咧开了嘴巴,又不无醋意地点着鲍里斯的肩章说,为荣誉而战,鲍里斯,你下一步该升准将了吧?

    不,鲍里斯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参加军事演习了,演习回去之后,我们部队就撤编了。已经宣布过命令了,因为是最后一次,所以大家都很努力。秦,鲍里斯问,我是不是好军人?

    你是好军人,鲍里斯,秦冲毫不迟疑地回答,从前到现在,都是!

    秦冲和鲍里斯抬眼向远处望去,远处天空中飘扬着的两国国旗,在月夜里显得分外清晰。

    秦,鲍里斯指着那两面一高一低的国旗问,这是为什么?

    怎么说呢?秦冲想了想说,两个军队就像两个完全不同的家庭,各家有各家的生活方式,习惯了就只觉得自己的好,就算发觉了人家的好,也不会轻易就学,因为不习惯,还因为没有积累一时学不来。你能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鲍里斯说我明白了,就是我们的腰带好,你们的腰带也好,但不可以换?

    秦冲大笑,说胡扯,这哪跟哪呀?腰带有什么不能换的?

    鲍里斯立刻跳将起来,大叫了一声,好,那我和你换腰带。

    换就换,秦冲也跳了起来。秦冲抽下自己的腰带在手里掂了一下,腰带很压手,皮质厚实,卡头漂亮。要离手了,秦冲才发现这腰带真的很好。

    秦冲接过鲍里斯的腰带仔细地端详着。没错,正是他喜欢的那种俄罗斯陆军腰带。往腰上扎的时候,秦冲才觉出有些不方便,两个钉眼儿不是一下就能找准,皮质也显得过于粗硬了些。但这腰带系在身上真的很妥帖,很紧实,很有束缚感。

    换了腰带,两人笑看着对方。秦冲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胳膊平整光滑,神经性皮炎竟奇迹般地好了……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故事描写了中俄两军交往中呈现的文化背景、军事传统等方面的差异,生动地刻画出秦冲、鲍里斯两人以及两国军人不同的精神气质。 B、秦冲注重形象,他认为绝对不能输给同为军人的身姿挺拔、着装严谨的老对手,所以在鲍里斯面前,哪怕再冷他也一定会穿着精神得体。 C、野营村突降暴雨,俄军什么都不顾只顾光脚站在水里把皮靴提得高高的,这一细节意在说明俄军的应变能力不能与紧张有序的我军相比。 D、秦冲虽对俄军降半旗的做法心生敬意,但认为因为习惯、积累等原因难以借鉴这做法,正如俄军学习我军要求内务整齐的做法,也难以学到位。
(2)、小说中秦冲和鲍里斯为什么都评价对方为好军人?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巧妙地运用了象征手法,请结合文意分析“陆军腰带”有哪些象征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背叛

余显斌

    将军派人下山去找粮。

    多少天了,我们断了五谷,只有吃皮带,吃草根。总之,能吃的东西我们都吃了,除了石头和树木外。将军挠着后脑勺说,不行,得弄点粮食,不然的话,咋打仗?

    王老蔫一听,扶着树干站起来,自告奋勇道,我去。将军打量了一下他,问道,你去?

    王老蔫点点头,告诉我们,他熟悉路,就像熟悉自己的手指。我给将军眨了下眼,背过王老蔫,悄悄告诉将军,这小子又胆小又怕吃苦,什么时候这么勇敢过?不可信。将军瞪大眼睛问,啥意思?

    我叹口气说,打败之后,本来就有些人心不稳。

    我绝不是危言耸听,最近一段时间,在敌人的穷追不舍和大雪封山的情况下,有一些软骨头的战士,受不了苦,带着枪悄悄下山,投靠敌人,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因此,我不得不小心,不得不提醒将军,尤其对于王老蔫这样的人,不可不防。

    可是,将军最终没有接受我这个参谋长的建议,还是派出了王老蔫。现在,打垮后跟在将军身边的人也就十几个了,他们都是外地人,对于当地情况很生疏。也只有王老焉是这儿的人,路熟。

    王老蔫接受任务,敬了个礼,走了。按照约定,第二天早晨王老蔫得赶到这儿。可是,天亮了,太阳照亮了雪野,仍不见王老蔫回来。我很是担心,告诉将军,得赶快转移,我怀疑王老蔫这家伙出了问题。

    我分析,这小子路熟,不会出别的事,如果要出事,也一定是投敌。

    将军摇着头说,再等一下。

    将军自言自语,这个王老蔫,是不是让什么事耽搁了?

    这一等,我们就等来了日军,一队黄乎乎的小鬼子,拿着枪向这边走来。当头一人,正是王老蔫。将军骂一声,软蛋,果然带着小鬼子来了。说完,暗令十几个人赶快趴下,藏身雪里,做好战斗准备。

    我们趴在那儿,一动不动。

    王老蔫渐走渐近,能看清他脸上的笑容了。这小子,很得意。

    后边,跟着日军的小队长。

    走到这儿,他站住了,一笑,告诉日军小队长,这儿是我们的一个窝点,不过,昨天将军和自己商定了,让自己运粮,不必来到这儿,直接送到虎头岭,天一亮他们就去取。说到这儿,他一笑道,自己不想干了,因此,跑到门头沟,遇见太君,就投奔过来了。

    因此,他断定,将军现在在虎头岭。

    日军小队长听了,一扬指挥刀,前进!

    一队日军跟着王老蔫,吭哧吭哧踏着深雪,继续向前走去,一步步上了虎头岭。

    不久,虎头岭上,传来王老蔫的喊声,小鬼子,去死吧。随着是一声手榴弹轰隆隆的爆炸声,然后一切都没有了,四野静悄悄的。我们爬起来,望着虎头岭,一个个眼中涌出了泪水。

    将军用手擦一把泪说,走,去门头沟。

    在门头沟,我们在一处山洞里最终找到了一袋粮,渡过了难关。

    多年后,我已两鬓斑白,再次回到这儿,打问起王老蔫当年被捕的经过。当地人告诉我,说有人亲眼见到,王老蔫当时不是被捕的,确实是自己走出来自愿给日军带路的。当时,他扛着粮刚走到门头沟,发现一队日军悄悄向我们驻地方向摸去。他一惊,忙藏好粮,拍打着衣服走出来告诉日军,自己是抗联,刚刚从将军那儿逃出来的。

    他说,他知道将军在哪儿,愿意带路立功。

    于是,他带着日军径直走向虎头岭,走向自己生命的终点。

    他和我同年,如果活到现在,也已经九十多了。

(节选《金山》,2015年1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不)相信

龙应台

    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

    曾经相信过爱国,后来知道「国」的定义有问题,通常那谆谆善诱要你爱国的人所定义的「国」,不一定可爱,不一定值得爱,而且更可能值得推翻。

    曾经相信过历史,后来知道,原来历史的一半是编造。前朝史永远是后朝人在写,后朝人永远在否定前朝,他的后朝又来否定他,但是负负不一定得正,只是累积渐进的扭曲变形移位,使真相永远掩盖,无法复原。说「不容青史尽成灰」,表达的正是,不错,青史往往是要成灰的。指鹿為马,也往往是可以得逞和胜利的。

    曾经相信过文明的力量,后来知道,原来人的愚昧和野蛮不因文明的进展而消失,只是愚昧野蛮有很多不同的面貌:纯朴的农民工人、深沉的知识份子、自信的政治领袖、替天行道的王师,都可能有不同形式的巨大愚昧和巨大野蛮,而且野蛮和文明之间,竟然只有极其细微、随时可以被抹掉的一线之隔。

    曾经相信过正义,后来知道,原来同时完全可以存在两种正义,而且彼此抵触,冰火不容。选择其中之一,正义同时就意味著不正义。而且,你绝对看不出,某些人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机热烈主张某一个特定的正义,其中隐藏著深不可测的不正义。

    曾经相信过理想主义者,后来知道,理想主义者往往经不起权力的测试:一掌有权力,他或者变成当初自己誓死反对的「邪恶」,或者,他在现实的场域里不堪一击,一下就被弄权者拉下马来,完全没有机会去实现他的理想。理想主义者要有品格,才能不被权力腐化;理想主义者要有能力,才能将理想转化为实践。可是理想主义者兼具品格及能力者,几希。

    曾经相信过爱情,后来知道,原来爱情必须转化为亲情才可能持久,但是转化为亲情的爱情,犹如化入杯水中的冰块──它还是冰块吗?

    曾经相信过海枯石烂作为永恒不灭的表征,后来知道,原来海其实很容易枯,石,原来很容易烂。雨水,很可能不再来,沧海,不会再成桑田。原来,自己脚下所踩的地球,很容易被毁灭。海枯石烂的永恒,原来不存在。

    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譬如国也许不可爱,但是土地和人可以爱。譬如史也许不能信,但是对于真相的追求可以无止尽。譬如文明也许脆弱不堪,但是除文明外我们其实别无依靠。譬如正义也许极为可疑,但是在乎正义比不在乎要安全。譬如理想主义者也许成就不了大事大业,但是没有他们社会一定不一样。譬如爱情总是幻灭的多,但是萤火虫在夜里发光从来就不是为了保持光。譬如海枯石烂的永恒也许不存在,但是如果一粒沙里有一个无穷的宇宙,一剎那里想必也有一个不变不移的时间。

    那么,有没有什么,是我二十岁前不相信的,现在却信了呢?

    有的,不过都是些最平凡的老生常谈。曾经不相信「性格决定命运」,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色即是空」,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有点信了。曾经不相信无法实证的事情,现在也还没准备相信,但是,有些无关实证的感觉,我明白了,譬如李叔同圆寂前最后的手书:「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相信与不相信之间,彷彿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

    喜欢这篇文章,相信……不相信……有许多事情,不是一下子的判断就是绝对的,很多是需要时间的检验,抑或时间也无法将其诉说清楚。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狼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阅读下面的一段文字,回答问题。

旧戏台

胡容尔

    这座戏台,在暮风中寂寂地衰败着。黄昏挑起几缕绛红的晚霞,斜斜地搭在了她老旧的前脸儿上。抬眼望去,高处四角飞翘的屋脊上,长满了杂草,还有几株低矮的梧桐。茂盛的草木,在黛色的瓦片缝隙间,没心没肺地招摇着。而低处摊开的长方体的台面,如同一只过期了的粉盒,被随手抛掷在幽暗的巷子深处,透着一抹洇开的荒凉和失落。

    初见这座戏台,是在遥远的少年时。那一年,我十岁,随外婆搭车来城里。外婆进城,不为别的,只为看戏。当时,这里有当地最有名的角儿。五月,淡紫色的桐花开得正欢。掩映在细碎花影中的戏台,宛如一个淡紫色的梦境。

    我们来时,台上演着的是《玉堂春》,密匝匝的锣鼓点儿,正一阵阵响得紧。扮演苏三的美娇娘,穿着一身青色的罗裙,挥舞着长长的水袖,步步生莲,咿咿呀呀、幽幽咽咽地唱着、诉着,只觉耳畔有流莺啼转、泉水叮咚,无比曼妙动听。再看那张粉白里透着嫣红的俏脸上,一双细长的丹凤俊眼,左顾右盼,波光流转,好似于人山人海中呼啦啦浮出了一座春天的花园,桃花红、杏花粉、梨花白,令人眼花缭乱,真有说不出的风流缱绻。

    其实,台下,又何尝不是戏台呢?只不过,观众成了演员。你且看去,台上的艺人演得热闹,台下的众人也看得热闹。有时,台下的剧本,比台上还出彩。

    我也曾偷偷地溜到后台,看旦角们弄妆、听琴师们调弦。没人顾得上理会一个小女孩的好奇心。不消说,戏外的她们,正在为演绎别人的故事做铺垫。管弦吱呀,丝竹悠扬,嘈嘈切切,一场场好戏即将开场。

    只不知,台下的她们,又有着怎样的人生,是否能游刃有余地穿梭于戏里戏外。

    从繁华到落寞,旧戏台,昭示着人世间的沧桑和变迁。这座方寸之间的戏台,已远远滞后于人们挑剔的审美理念。今人的眼睛,早被现代化流光溢彩的剧场所诱惑。说到底,终究是我们辜负了眼前的戏台

    这一路风尘仆仆地行来,山一程,水一程,辜负了的何止是这戏台?还有那人、那事和那截青葱岁月,都被漫不经心地搁置,被生硬地冷落和怠慢了呀。旧戏台回不到从前了,我也一样。当年那个扎着两条羊角辫、穿着粉红碎花小袄、依偎在外婆怀中看戏的小女孩,已在似水流年中走失,一去不复返了。

    一去不复返的,还有我亲爱的外婆。台上台下,千呼万唤,再也寻不到外婆美丽的容颜了。是的,那个装满外婆一世情缘的屋子,就是外婆的戏台。她在自己搭起的戏台上,唱念做打,嬉笑怒骂。身处不同阶段的她,扮演着不同身份的角色,最后连缀成她长长的、多彩的一生。

    如今,外婆的戏台也旧了,空无一人。

    人间举步皆戏台。你我在他人的戏中,饰演着分量不同的角色,而别人又在你我的戏中,占据着位子。主角也好,配角也罢,龙套也无妨。哪一个人生,不是悲欣交集的呢?薄薄的暮色中,我望着旧戏台,好像看着另一个自己。那是暮年的我,顶着一头白发,颤巍巍地伫立在风中。是的,总有一天,我也会如这旧戏台一样的颓败,淡了红颜、瘦了相思。须知,人生的夕阳,自有她的可爱金贵。一如这脚下的旧戏台,虽不再作浓情的悲欢离合的场子,却有了平素淡雅的生活休闲功能,每日里迎送在此下棋纳凉的人们。谁又能否认,这不是对生命的另一种诠释呢?

    人生有着无数的下一场,好戏还在后面。在幽静的岁月深处,命运为你设置了许多谜语,只等你款款走向前来,俯下身去,逐一地揭晓答案,然后淡淡地欢喜。

    站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旧戏台上,轻捻时光,生命已被抻长。笑容如渐涌渐涨的春水,在我脸上一点点地荡漾着、丰盈着,一直流向晚霞映红的天边……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沙枣

梁衡

    沙枣是农田与沙漠交错地带特有的树种,研究黄河沙地和周边的生态不能不研究沙枣。沙枣的外表极不惹人注意,叶虽绿但不是葱绿,而是灰绿;花虽黄,但不是深黄、金黄,而是淡黄;个头很小,连一般梅花的一个花瓣大都没有。它的幼枝在冬天时为灰色,发干,春天灰绿,其粗干却无论冬夏都是古铜色。总之,色彩是极不鲜艳引人的,但是它却有极浓的香味。我一下想到鲁迅说过的,牛吃进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它就这样悄悄地为人送着暗香。当时曾写了一首小词记录了自己的感受:

    千枝有刺,

    叶小花开迟。

    沙埋根,风打枝,

    却将暗香袭人急。

    1972年秋天,我已调到报社,到杭锦后旗的太荣大队去采访,又一次见识了沙枣的壮观。

    这个大队紧靠乌兰布和大沙漠,为了防止风沙的侵蚀,大队专门成立了一个林业队,造林围沙。十几年来,他们沿着沙漠的边缘造起了一条20多里长的沙枣林带,沙枣林带的后面又是柳、杨、榆等其他树的林带,再后才是果木和农田。我去时已是秋后,阴历十月了。沙枣已经开始落叶,只有那些没有被风刮落的果实还稀疏地级在树上,有的鲜红鲜红,有的没有变过来,还是原来的青绿,形状也有滚圆的和椭圆的两种。我们摘着吃了一些,面而涩,倒也有它自己的味道,小孩子们是不会放过它的。当地人把它打下来当饲料喂猪。在这里,我才第一次感觉到了它的实用价值。

    首先,长长的沙枣林带锁住了咆哮的黄沙。你看那浩浩的沙海波峰起伏,但一到沙枣林前就止步不前了。

    【A】沙浪先是凶猛地冲到树前,打在树干上,但是它立即被撞个粉碎,又被风卷回去几尺远,这样,在树带下就形成了一个几尺宽的无沙通道,像有一个无形的磁场挡着,沙总是不能越过。而高大的沙束树带着一种威慑力量巍然屹立在沙海边上,迎着风发出豪壮的呼叫。沙枣能防风治沙,这是它最大的用处。

    沙束还有顽强的生命力。一是抗旱力强,无论怎样干旱,只要插下苗子,就会茁壮生长,虽不水嫩可爱,但顽强不死,直到长大。二是能自卫,它的枝条上长着尖尖的刺,动物不能伤它,人也不能随便攀折它。正因为这点,沙枣林常被裁在房前屋后当墙围,或在地边护田。三是它能抗盐碱。它的根扎在白色的盐碱土上,枝却那样红,叶却那样绿。因为有这些优点,它在严酷的环境里照样能茁壮地生长。

    过去我以为沙枣是灌木。在这里我才发现沙枣是乔木,它可以长得很高大。那沙海前的林带,就像巨人手挽手站成的队列,那古铜色的粗干多么像男人健康的臂膀。我采访的林业队长是一个近60岁的老人,20多年来一直在栽树。花白的头发,脸上深而密的皱纹,古铜色的脸膛,粗大的双手,我一下就联想到,①他像一株成年的沙枣 , 年年月月在这里和风沙作战,保护着千万顷的庄稼不受风沙之害。质朴、顽强、吃苦耐劳,这些可贵的品质就通过他那双满是老茧的手在育苗时注到沙枣秧里,通过他那双深沉的眼睛在期待中注到沙枣那红色的树干上。

    ②不是人像沙枣,是沙枣像人

    第二年的端午节,我到离沙地稍远一点的一个村子里采访。这个地方几乎家家房前屋后都是沙枣,就像成都平原上一丛竹林一户人家。过去我以为沙枣总是临沙傍碱而居,其叶总是小而灰,色调总是暗而旧。但在这里,沙束依水而长,一片葱绿,最大的一片叶子居然有一指之长,是我过去看到的三倍之大。清风摇曳,碧光闪烁,居然也不亚于婀娜的杨柳,加上它特有的香味,使人心旷神怡。沙枣,原来也是很秀气的。它也能给人以美的享受,能上能下,能文能式,能防沙,能抗暴,也能依水梳妆,绕檐护荫,接天蔽日,迎风送香。多美的沙枣!

    那年冬季,我移居到县城中学来住。这个校园其实就是一个沙束园。一进校门,大道两旁便是一片密密的沙枣林。初夏时节,每天上下班,特别是晚饭后,黄昏时,或皓月初升的时候,那沁人的香味四处蒸起,八方袭来,飘飘漫漫,流溢不绝,让人陶醉。这时,我感到万物都融化在这清香中,充盈于宇宙间。

    宋人咏梅有一名句:“暗香浮动月黄昏”,其实,这句移来写沙枣何尝不可?这浮动着的暗香是整个初夏河套平原的标志。沙枣飘香过后,接着而来的就是八百里平原上仲夏的麦香,初秋的菜香,仲秋的玉米香和晚秋糖菜的甜香。

    沙枣花香,香飘四季,40多年了还一直飘在我的心里。

(文章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无名连(节选)

西元

白磷弹在冬夜里爆炸。一团团白光拖着浓烟,从高空落下,照亮了漆黑的大地,到处是发白的红色。刚才还刀割一般寒冷,现在却好似在沸腾的钢水里,无法睁眼,无法呼吸。厚厚的积雪瞬间蒸发,裸露出大片大片焦土。

九兵团三连连长魏大骡子冲上高地,环顾四周,看着焦土里密密层层的尸体,有自己人的,有美国人的,大多数是自己人的,突然捂着脸呜呜地哭起来。他嘴里念叨着,李大个子、二斗伢子、穿错鞋、不长眼、小东西、大脑袋……

团长走上高地,在魏大骡子背后站了片刻,从地上捡起半包印了只骆驼的烟,借着还未熄灭的树枝点着。他贪婪地吸了几口,长长地唉了一声,道,向南大约九十公里,有个二○九四高地,我们要占领它,堵住美国人……

我的一个连打成一个排了!

都一样,主攻营也打成一个连了。阵地上,连长就剩下你,指导员一连的王大心还在。你把人归拢归拢,够一个加强连的。我们算几连?没番号,这一仗打完了,要是我还活着,就给你们一个。吃什么? 穿什么? 这九十公里可都是山路、雪路,不是人走的路。

团部的棉被都给你们,裹脚也行,捂脑袋也行,其他的,什么也给不了你们。不过,美军的一个陆战师正在往南逃,山下公路上肯定有他们的后勤辎重车,抽冷子劫一辆,就什么都有了。

………

公路很平坦,但是不能走,因为美国人的飞机会马上飞过来,用重机枪扫射,或投下炸弹。上官富贵背着两枚迫击炮弹,三颗手榴弹,五个土豆,后背与地面几乎平行,像头老毛驴一样缓缓而行。他从不抬头看路,也不回头看路,鼻涕和口水在鼻头上结成一串冰珠儿。魏大骡子用团长给的棉被改了个帽子,像只倒扣的水桶,只露眼睛,倒也挡风,剩下的棉絮都塞在从尸体上扒下来的靴子里了。

魏大骡子与上官富贵并肩而行,奇怪的是,无论怎么使劲也别想超过这头老毛驴半步。魏大骡子胸口发闷,扯开棉帽露出嘴,问道,富贵儿,脚还行啊? 上官富贵歪过脸,瞪了他一眼,没说话。魏大骡子明白了,这个时候谁也不愿多费力气,连说话的力气也逐多余的。

行至中午,太阳最强,来到一处背风之地,山风没那么烈了。魏大骡子让大家停下来休息,可没人敢坐,单薄的军服扛不住寒冷,身上一层汗水很快就会冷下来,如同后背塞进了雪。三五个人背靠背蹲着,把脸埋在袖子里,这样稍稍能保暖。魏大骡子背后是上官富贵,这头老毛驴的后背很瘦,但很硬,很有力道,像老树根,让人莫明其妙地很有安全感,好像跟他在一起,就一定不会死。两个人的后背被汗水浸透了,穿过薄薄的军服贴在一起,过会儿一起身,就会结成冰壳。真他妈的!

魏大骡子低声问,老毛驴,打济南①那会儿你就在二连了吧? 嘿嘿,咋连个排长也没混上? 上官富贵竟然从腰里摸出半包骆驼烟,嘴对嘴点着了,从头顶上递给魏大骡子,说道,我也想明白了,就我这能水儿,给我一个排我也带不好,自己死得快不要紧,还得连累别人。

魏大骡子扑哧一乐,说,富贵儿,我他娘的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你这是在逃荒啊? 上官富贵挖了挖指甲里的泥,仔细研究他那又黑又厚的手心,说道,可不咋的! 从小到大就是这么逃荒逃过来的啊!

叶六岁老家招水灾,我们老老少少九口人往潼关西面逃,只有我一个活下来了。奶奶是第一个没的,不吃不喝,自己把自己饿死了。不知走了多久的山路,有个庄稼老汉给了一碗小米粥。他说话和老家不一样,我才知道已经走到陕西了。那碗小米粥不知怎么下肚的,吃完了,人像傻了一样,呆呆地坐在地头一块黄土墩上,心把,这下怕是死不了了。

| 烟头烫了上官富贵的手,他又赶紧吸了一口,才把烟屁股扔了,说道,但我想,逃荒终归不是好事儿,什么时候不打仗了,能吃饱肚子了,好日子就算是来了。也不知道我上官寓贵能不能享上这个福。对了,大骡子,你过去是干什么的,看着可有点像上腿!

魏大骡子哈哈大笑,道,让你说着了,过去我还具是土匪,排行老三,人称魏三儿。当年,山下来了两支队伍,都想招降咱。我留了个心眼儿,去瞅了瞅,一看,长官穿度靴的队伍骨头般,衣服破破烂烂的队伍骨头倒跑。我就跟了骨头硬的队伍了,你看,咱们不是得了天下?

魏大骡子得危地往天上吐了口烟,道,我是胡子出身,谁骨头软,谁骨头蹬,看不出来,但能闻出来。咱们的队伍呢,一身土味儿,但漫怪味儿,长出来的庄稼都是硬挺挺的。老蒋的队伍虽然大,仔细闻,有酒肉味儿,还有股让人硌硬的洋膻味儿,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真到了硬碰硬的关节眼儿上,那就是兵败如山倒啊!

上官富贵猛地翻过身,耳朵朝外伸。魏大骡子一咧嘴,只觉后背上的湿军装变成了冷铁皮。上官富贵狠狠地说,别吭气! 片刻,他又道,公路上有汽车!

【注】①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对国民党军重兵守备的山东省济南市进行的进规模攻坚战。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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