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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慈溪市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条绳索

(秘鲁)弗朗西斯科·埃斯卡特

    胡安发现了一条从天上垂下来的绳索。

    那条长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绳索一直往上延伸,延伸,直至消失在冬日的云层里,胡安一边看看它一边想身边没有人会相信他看到的这一幕。

    “这孩子太孤独,出现幻觉了。”听到胡安的故事,他姑姑会这么说。“应该带他去看心理医生!”

    最后她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于是胡安一直跑回了家,看见他爸爸正坐在门口的那段老树干上。“有一条绳子从天上垂下来!”

    胡安喊道。

    父亲沉默地看了他一眼,好像胡安说的是一种奇怪的无法理解的方言。

    胡安痛恨没有人认真地对待这件事,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人们总是把他当成一个小孩子,尽管他都快十岁了,在大草原上可以骑着自行车到处来去。都快十岁了,在大草原上可以骑着自行车到处来去。

    “爸爸,你得看看,我发现的那条绳子非常粗大,我一个人没法把它运回家。”胡安试着用父亲的语言表达,想让他别再像平时那样用轻蔑的表情看着自己。

    “请您跟我来一下吧,爸爸,就一会儿。”胡安哀求道。

    但这仍是徒劳,父亲不喜欢胡安求他玩耍,就像不喜欢玩耍本身,于是那孩子决定再次消失,重新向发现那条绳索的地方跑去。

    他很快又看到了它,在大草原中央,纹丝不动,风吹拂着,但那条绳索仍定定地悬在那里,并不是绷紧了,只是静静的。胡安看了它一会儿,又向天上望去,寻找一种解释,但是同样一无所获,这时他想到直到现在他还没有碰过那条绳索,就决定碰碰看,好证明那是真实的,而不仅仅是种幻觉,或是海市昼楼,就像那些在沙漠里迷路的旅行者所看到的。

    胡安重新看了一下绳索,决定走过去但因为某种原因,他,又想起了搂着绳索渴死的旅行来,不敢向前走一步。考虑了几秒钟后,他吸了一口气,向前迈出了第一步,然后,又一步,直到剩下不到一米的距离,他伸出胳膊,用指尖轻轻地碰了一下绳索。“很软”。他想。

    胡安决定拉一下那条绳索。他用双手抓住绳索,使劲向下一拉,但是什么也没发生,绳索顶住了他的全部力量,于是他决定全身吊上去,他助跑,牢牢地接着绳索纵身一跳,就像一个九岁的人猿泰山一样吊在了绳索上。

    胡安想起了一个小孩和三颗菜豆的故事,那个小孩在他家院子里种下了三颗菜豆,最后菜豆长成了一颗巨大的爬蔓植物,一直长到了天上,那孩子顺着它爬上去,在顶端发现了一座城堡,里面满是财宝。但是真的是菜豆吗?菜豆不会长成爬蔓植物呀,真是个奇怪的故事……

    胡安学校的作业本上总是写满了老师的评语,说他是个非常不专心的孩子,喜欢在课堂上想入非非。现在胡安可给了所有那些老师一个理由了,在他眼前出现了一条悬空的神奇的绳索。“我应该爬上去,我得看看这是什么。”他这样想着,开始攀着绳索向上爬。

    胡安爬到了十米高的时候,就害怕得不敢继续了,但是也没有勇气松开手,于是就停在了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小手很疼,胳膊开始颤抖,他决定慢慢地滑到地面上去,然后从家里随便找个人来,让他看看这条绳索。但是他刚准备动一下,就感到绳索开始下降。

    突然,从很高的地方传来一声:砰……胡安一下子掉在了地面上,绳索开始往他身上落,好像终于从固定它的地方松开了。

    绳索不停地往胡安身上落,把胡安埋在里面形成了一座小山;胡安绝望地挪动着胳膊,这时他,感到绳索湿透了……他终于从里面钻了出来,一溜烟跑回了家。

    父母不想听胡安解释,他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开始下着细雨;一顿惩罚后,他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透过窗户看着雨,无法讲述自己的奇遇。雨不停地下了三天三夜,胡安的父母决定停止度假回城去;胡安无法回到发现绳索的地方了,全家人都监视着他,同时全家人都受够了那场绵绵不绝的雨。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那场雨的罪魁祸首……

    在绳索落地的地方,大雨形成了一个湖;随着时间的流逝,湖带来了植物,植物引来了动物,大草原变成了一个山谷;七十年后,那个被称为“拉坎提亚”的山谷里的湖成了当地河鳟最多的地方。最近一次我去那里,一边和孩子们在湖里游玩,一边与好几个钓鱼爱好者和渔夫一起钓着河鳟。但是一些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湖里的所有小艇上只有一个人没有在垂钓,那是一个老人,他看着在这沁凉的湖水,似乎在思念着什么,看了他好一会儿,我禁不住好奇心驱使,上前问他在找什么。

    “我的绳子。”他回答道。

(《译林》2010年第2期,有删改)

(1)、这篇小说的叙事角度前后有什么不一致?请你谈谈作者这样处理的用意。
(2)、赏析文中划线语段。
(3)、文中插入了“三颗菜豆”的童话以及胡安平时在学校的表现,这一插叙有何作用。
(4)、这篇小说体现了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风格,请你列举文中各有哪些“魔幻”与“现实”的内容,并就此谈谈你对小说主题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两段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七尺阔、十二尺深的工房楼下,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十六七个“猪猡”。跟着这种有威势的喊声,在充满了汗臭、粪臭和湿气的空气里面,她们很快地就像被搅动了的蜂窝一般骚动起来。打呵欠,叹气,寻衣服,穿错了别人的鞋子,胡乱地踏在别人身上,叫喊,在离开别人头部不到一尺的马桶上很响地小便。成人期女孩所共有的害羞的感觉,在这些被叫做“猪猡”的生物中间,已经很迟钝了。半裸体地起来开门,拎着裤子争夺马桶,将身体稍稍背转一下就会公然地在男人面前换衣服。

    看着这种饲养小姑娘营利的制度,我禁不住想起孩子时候看到过的船户养墨鸭捕鱼的事了。和乌鸦很相像的那种怪样子的墨鸭,整排地在停在舷上,它们的脚是用绳子吊住了的,下水捕鱼,起水的时候船户就在它的颈子上轻轻地一挤!吐了再捕,捕了再吐,墨鸭整天地捕鱼,卖鱼得钱的却是养墨鸭的船户。但是,从我们孩子的眼里看来,船户对墨鸭并没有怎样虐待,而现在,将这种关系转移到人和人的中间,便连这一点施与的温情也已经不存在了!

    在这千万被饲养者中间,没有光,没有热,没有温情,没有希望……没有法律,没有人道。这儿有的是20世纪的烂熟了的技术、机械、体制和对这种体制忠实服役的16世纪封建制度下的奴隶!

    黑夜,静寂得像死一般的黑夜,但是,黎明的到来,是无法抗拒的。索洛警告美国人当心枕木下的尸首,我也想警告某一些人,当心呻吟着的那些锭子上的冤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笨拙的土豆

王晓莉

    桌子正中央是一大盘土豆。我凑到饭桌边,仿佛还没有吃就已经感到满足。尤其是,这样自己极中意的、怎么吃都好吃、怎么吃都吃不厌的食物,这样圆滚滚、笨嘟嘟,甚至可说丑兮兮,但又热乎乎的土豆。

    很难想象,有三十年,我是个绝对不吃土豆的人。

    那时我有个不知从何而来的误区:以为吃了土豆、红薯这类外形圆头圆脑、看上去憨厚笨拙的食物,自己也会变得这样肥圆不堪。我总觉得土豆、红薯,都是那些膀阔腰圆的人才吃的。或者反过来说,是吃了土豆、红薯,他们变成了膀阔腰圆的人。

    于是我总是偏爱甜食与水果。它们散发出的甜美、浓香,像一层又一层面膜,覆盖在我的感觉之上;它们以一种味道遮蔽了其他真实之味。

    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论是口味还是心灵都有些褊狭的人。一个明明很笨拙却又极度害怕笨拙的人。也许所有人的青春,都有过这样与甜食、水果为伴的时期吧。

    2003年秋天,我在火车上偶然遇到一位男子。他当时在翻的一本《凡·高画册》吸引了我,我们渐渐攀谈了起来。我说我喜欢的是凡·高那一系列自画像。

    对面的他说,那么,凡·高有张早期的画作有没有引起过你的注意呢?

    临下车前,这个男子把这本边页已经翻得有点微微卷起的《凡˙高画册》送给了我。正是在这画册里的中间某页,有他着重提到的那幅画:《吃土豆的人》。

    现在,这幅《吃土豆的人》,我闭上眼睛即可回忆起画中任意一细节,我若有任何绘画天赋定当临摹一千次。

    它那么悲伤刻骨,而又坚忍不拔。

    画面正中是一盏悬挂的昏黄油灯,使整个画都带着深褐色的凝重。灯光下,一家五口正围桌而坐,木纹餐桌上摆放的,正是还冒着腾腾热气的一大盘土豆。热气袅袅地上升到他们的头顶,有了温暖的氛围。

    一个老太太正把一个特大个的土豆递给那一家之主妇模样的人,仿佛在赞赏地说:瞧,这一个,多大个啊。主妇则低眉筛着茶(许是咖啡),她的粗眉有些皱起,仿佛有点不耐烦眼前这样的生活了,却又依然惯性地深思着这样的生活该怎样才可过得更如意更体面些。

    主妇的对面是一家之主,他也许是个矿工,手指叫煤炭染得发黑他也懒得去洗洗。他凝望着他老婆,仿佛要跟她商量什么事情。而另一个戴头巾的女人又凝望着他。一个穿裙子的姑娘,身形要娇小些,背对着我们。他们的手关节都出奇地大,骨突着,你知道,那样的手是可以把食物或茶壶抓得很牢的,也可以把生活抓得很牢的。他们的鼻翼也很宽,鼻孔粗大,他们的呼吸,一定是粗重的。劳动,改造一切。包括他们的呼吸。

    在我看来,这一幅画里,有笨拙的男女,有笨拙的土豆,还有笨拙的一壶茶,是一个农民之家全部的笨拙不堪的生活。

    凡·高给弟弟提奥的信证明了我的看法。

    据说提奥一见到这画,就鼓动哥哥拿去沙龙参加展览。但是凡·高回信说:“我想清楚地说明那些人如何在灯光下吃土豆,用放进盘子中的手耕种土地……老老实实地挣得他们的食物。我要告诉人们一个与文明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所以我一点也不期望任何人一下子就会喜欢它或称赞它。”

    某样司空见惯的事物,如何在某一天突然引起我们的注意,实在是有各种契机的。就比如那些我忽视惯了的、生活中无以计数的、我眼中无比笨拙的土豆,就这样经由一幅百多年前的画作引领,重新进入我始终睁开却始终有盲点的视线。

    我开始爱上吃土豆,煎、炒、炖、煮;或单独吃,或搭配其他食物吃;当饭吃,当菜吃,当零食吃;没有一样不尝试。没有一样不好吃。土豆那满满的淀粉里,还有着只可意会而难以言传的清香。

    我也开始关心跟土豆有关的一切。我最喜欢探究的是土豆的成长。所有的蔬果,都是裸露在空气与光线中,它们一生都与风和光线打情骂俏着,最后用碧绿的、红彤彤的颜色告诉人们:我熟了,来吃我吧!只有土豆、红薯,那不多的几样,从春到秋,它们完全地埋伏在泥土之下。命中注定它们的工作就是在漫长的黑暗里沉默与积蓄。它们从土地里出来的那天,就是它完全成熟的日子。土豆可以露天存放几乎整整一个季节。它的构成分子,该是有多牢固啊。

    每一次,听了这些,我总是外表平静,内心却热血沸腾地想,如果有机会,我应该去种植至少一季土豆,去观察、了解、亲近那些披着大地色外衣的土豆,那些外表粗糙、内心扎实的土豆,那些在市场的菜堆上与人们的菜篮中笨拙地滚动的土豆,那些养育生活的土豆。

    有时在灯下吃着土豆,会想起火车上偶遇的那人。他当时那么坚定地指出我会忽略凡·高那幅《吃土豆的人》,也许并不是他的武断,而是他看出了当时的我。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傍晚时分,林才手脚发僵地从驾驶舱里爬下来,穿过黑暗中的停机坪,沿着那条看不清的沥青跑道,步态摇晃地往宿舍楼方向走去。在他的身后,在那些空旷而黑暗的地方,仍有引擎转动发出的轰隆声,炸弹的爆炸声,以及人世间的各种声响,持续不断地发酵着,无意识地推搡着他,似永不会终止。

    他的记忆和头脑一片空白。——有一瞬间,他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感觉不到。

    几乎用尽所有气力,他才靠近那树影下的宿舍楼。尽管疲惫不堪,他的身形仍是直挺挺的,好像在他体内有一根支撑物,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他松垮和懈怠。他走进那个房间,屋舍里的摆设照,被褥齐整地叠放着,似在等待他的归来。他走过去,走到那张椅凳边,战栗着坐下。衣物早已湿透,靴子里也全是水,如往常那样,他有条不紊地处理完这一切,就在那狭窄的床板上静静地躺了会儿。好似,那过去的三个小时里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那是一九三七年八月十四日。闷热,酷暑,浓烟滚滚。刺鼻的硫黄味,无名的呐喊声,在所有尘世的空间里回荡。飞行员林在那天的日记里如此写道:

    ……今天,Y驾驶着他的飞机朝敌机俯冲而去。他的身体和那架霍克式驱逐机,如今都成了碎片。他死了。尽管我们都已做好死的准备,但当这一刻真的来临,我还是不能接受。如果死的人是我,他大概也会这么想的吧。明天一早,我就要把遗嘱和照片交给获小姐。这是Y生前嘱咐我的。我一定要办到。如果她要我回想Y生前的最后一幕,我不知该怎么说,没有人可以体验那种感觉那些地面上的人是不可能体验到的。他们会痛哭流涕,可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

    林和Y是从北方校园一起过来的。有天黄昏,他们在灯光昏暗的大礼堂里遇见了。演讲者个个走上台去,带着悲愤和热血。那些悲愤和热血在扩散,形成一股冲击波,使得更多的人从角落里走出来,走到那舞台上去。

    礼堂很大,灯光永远不够明亮。年轻的声音在回荡,在消散。几乎是一夜之间,学校里变得空荡。很多人离开了。没过多久那些牺牲者的消息像风一样吹来。他们感受到了某种变化,但并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不知道那些消息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那天清晨,未名湖结了冰,湖畔的草丛里落满霜花。在湖边,他们再次相遇了。

    Y望着他说,我们要去吗?

    他点了点头。

    那我们去吧。

    于是,他们就这样“去”了。杭州东郊,一个叫笕桥的小镇,中央航空学校的所在地。第一次看见那么多飞机,那么多轰炸机和战斗机。他们的生活严肃而刻板,训练场、宿舍楼、食堂,三点一线后来,他们就开始飞天。在接受飞行训练的同时,他们也接受了死亡训练。只要需要,他们随时可以奉献出自己的身体,让它成为炸弹,成为武器,与敌人的飞机、兵舰、阵地同归于尽,一起变成碎片。

    没有人能够解释他们为什么去,为什么如此义无反顾,没有什么语言可以解释那个真理,而引导他们前往的正是那个真理。

    现在,Y为这个真理率先牺牲了。

    林熟悉Y所去的那个地方,那是一个弥漫着云彩、充斥着无边的寂静的地方。那个地方不在地上,而是在空中,在云朵之上,一个永不会坠落的地方。

    他牺牲了,叫我把这些东西留给你。”这话像是台词,是他在脑海中排练过无数次的。可当见了面,他什么话也说不出,那个叫获的姑娘早已哭成了泪人。

    在“宣布”完Y的死讯后,他匆忙逃走了。盛夏的午后,整个河上镇俨如一座空城。那位哭泣的姑娘站在桥上、整个人浸泡在泪水和汗水之中。

    他甚至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说……

    黑夜里,他在云层的内部飞,引擎的声音在耳边轰响,不知道那些积云到底有多厚,要飞多久才能飞出去。他让飞机上升到两千五百米的天空,又下降到一千米的地方。黑暗中,只有机翼上那盏灯,闪烁着微弱而湿漉的光芒,始终陪伴和照耀着他。

(节选自草白《歌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镜中人

杨绛

    ①镜中人,相当于情人眼里的意中人。

    ②谁不爱自己?谁不把自己当作最知心的人?谁不体贴自己、谅解自己?所以一个人对镜自照时看到的自己,不必犯“自恋癖”,也往往比情人眼里的意中人还中意。情人的眼睛是瞎的,本人的眼睛更瞎。我们照镜子,能看见自己的真相吗?

    ③我屋里有三面镜子,方向不同,光照不同,照出的容貌也不同。一面镜子最奉承我,一面镜子最刻毒,还有一面最老实。我对奉承我的镜子说:“别哄我,也许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灯下看美人’,一霎时,我会给人一个很好的印象,却不是我的真相。”我对最刻毒的镜子说:“我也未必那么丑,这是光线对我不利,才显得那么难看,我不信我就是这副模样。”最老实的镜子,我最相信,觉得自己就是镜子里的人。其实,我哪就是呢!

    ④假如我的脸是歪的,天天照,看惯了,就不觉得歪。假如我一只眼大、一只眼小,看惯了,也不觉得了。好比老伴儿或老朋友,对我的缺点习惯了,就视而不见了。我有时候也照照那面奉承我的镜子,聊以自慰;也照照那面最刻毒的镜子,注意自我修饰。我自以为颇有自知之明了,其实远没有。何以见得呢?这需用实例才讲得明白。

    ⑤我曾用过一个很丑的老妈子,姓郭。钱钟书曾说:对丑人多看一眼是对那丑人的残酷。我却认为对郭妈多看一眼是对自己的残酷。她第一次来我家,我吓得赶忙躲开了。她丑得太可怕了:梭子脸,中间宽,两头窄,两块高颧骨夹着个小尖鼻子,一双肿泡眼;麻皮,皮色是刚脱了痴的嫩肉色;嘴唇厚而红润,也许因为有些紧张,还吐着半个舌尖;清汤挂面式的头发,很长,梳得光光润润,水淋淋地贴在面颊两侧,好像刚从水里钻出来似的。她是小脚,一步一担,手肘也随着脚步前伸。

    ⑥从前的老妈子和现在的“阿姨”不同。老妈子有她们的规矩。偷钱偷东西是不行的,可是买菜揩油是照例规矩,称“篮口”。如果这家买菜多,那就是油水多,“篮口”好。我当家不精明,半斤肉她报一斤,我也不知道。买鱼我只知死鱼、活鱼,却不知是什么鱼。所以郭妈的“篮口”不错,一个月的“篮口”比她一个月的工资还多。她讲工钱时要求先付后做,我也答应了。但过了一两个月,她就要加工钱,给我脸色瞧。如果我视而不见,她就摔碟子、掉碗,嘟嘟囔囔。我给的工钱总是偏高的。我加了工钱嘱她别说出去,她口中答应却立即传开了,然后对我说,家家都涨,不只我一家。她不保密,我怕牵累别人家就不敢加,所以常得看她的脸色。

    ⑦她的审美眼光却高得很,不顺眼的,好比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一次,她对我形容某高干夫人;“一双烂桃眼,两块高颧骨,夹着个小鼻子,一双小脚,走路扭搭扭搭……”我惊奇地看着她,心想:这不是你自己吗?

    ⑧我会理发。我自己进城做个电烫,然后自己做头发,就可以一年半载不进城。可我忽然发现郭妈的“清汤挂面”发式,也改成和我一样的卷儿了。这使我很惊奇。一次我参加宴会遇见白杨。她和我见面不多,却是很相投的。她问我:“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笑说:“我正要问你呢,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们各自讲了方法,原来是同样的,不过她是末一梳往里,我是往外梳。第二天我换了白杨的发式,忽见郭妈也同样把头发往里卷了。她没有电烫,不知她用的什么方法。我不免暗笑”婢学夫人”,可是我再一想,郭妈是“婢学夫人”,我岂不是“夫人学明星”?

    ⑨郭妈来我家不久,钟书借调到城里工作了,女儿也在城里上学、住宿,家里只我一人。如果我病了,起不了床,郭妈定不来问一声病,或来看我一眼。一次,她病倒了,我自己煮了粥,盛了一碗端到她床前。她惊奇得好像我做了什么怪事。从此她对我渐渐改变态度,心上事都和我讲了。

    ⑩她掏出贴身口袋里一封磨得快烂的信给我看,原来是她丈夫给她的休书。她丈夫是军官学校毕业的,她有个儿子在地质勘探队工作,到过我家几次,相貌不错。丈夫上军官学校的学费,是郭妈娘家给出的。郭妈捎去丈夫末一学期的学费,就得到丈夫的休书。休书上那虚伪肉麻的劲儿,真叫人受不了,我读着浑身都起鸡皮疙瘩。那位丈夫想必是看到郭妈丑得可怕,吃惊不小,结婚一两个星期后就另外找了一个女人,也生了一个儿子。郭妈的儿子和父亲有来往,也和那个小他一两个月的弟弟来往。郭妈每月给儿子寄钱,每次都是她工钱的两倍。这儿子的信,和他父亲的休书一样肉麻。我最受不了的事是每月得起着鸡皮疙瘩为郭妈读信并回信。她感谢我给她喝粥汤,我怜她丑得吓走了丈夫,我们之间的感情是非常微薄的。她太欺负我的时候,我就辞她;她就哭,又请人求情,我又不忍了。因此她在我家做了十一年。

    ⑪奇怪的是,每天看她对镜理妆的时候,我会看到她的“镜中人'”。她身材不错,虽然是小脚,在有些男人的眼里,可说是袅娜风流。眼泡也不觉得肿了,脸也不麻了,嘴唇也不厚了,梭子脸也平正了。

    ⑫她每次给我做了衣服,我总额外给她报酬。我不穿的大衣等,还很新,我都给了她。她修修改改,衣服绸里绸面,大衣也称身。十一年后,我家搬到干面胡同大楼里,有个有名糊涂的收发员看中了她,老抬头凝望着我住的三楼。他对我说:“你家的保姆,很讲究呀!”幸亏郭妈只是帮我搬家,我已辞退了她,未促成这糊涂收发员的相思梦。

    ⑬我就想到了“镜中人”和“意中人”的相似和不同。我见过郭妈的“镜中人”,又见到这糊涂收发员眼里的“意中人”。她和我的不同,也不过是“百步”与“五十步”的不同罢了。

(本文有测减)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①艺术家在艺术形象中表现出来的感觉不同于科学家的感觉,科学家的感觉是冷静客观的,追求的是普遍的共同性,艺术家则恰恰相反。艺术感觉之所以艺术,就是因为它是经过艺术家个人主观情感或智性的“歪曲”,这种表面上看来是表层的感觉成了深层情感乃至情结的一种可靠索引。②“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好在什么地方?它并没有明确的感知变异,它的变异在它的情感逻辑之中。在白居易看来,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是绝对的,在诗的浪漫逻辑中,爱情是无条件的,甚至可以超越主体的生死界限。这种逻辑的特点是绝对化的,是一种情感逻辑,它不合客观的理性,却恰恰充分符合人的情感激动的特点,清代诗话家吴乔把这叫做“无理而妙”。

    ③情感逻辑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不像理性逻辑那样统一,它可以自相矛盾,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神化诸葛亮不满,而对关云长的形象特别称赞,这是因为,关云长在理智上不是那么强大,时常感情用事。他的理智时时与感情矛盾,而且经常被感情所败。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曾经特别引用关公在华容道释放曹操那一段。

    ④本来,从理性逻辑来说,放走了曹操(刘备的主要政治、军事敌手),是不忠于刘备事业的表现,其后果是危及事业和自身的生命。因为在这以前,他在诸葛亮面前签下了“军令状”,完不成任务是要掉脑袋的;而俘虏了曹操则是忠于刘备事业的表现,肯定能得到升迁和厚赏。然而按关公的情感逻辑,曹操当年俘虏了他,不但不杀他,反而抬举他,还请傀儡皇帝汉献帝封他为“寿亭侯”,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确于他有厚恩。关公此人十分重视“有恩必报”的原则。曹操很懂得关公的这种感情用事的性格,就提起往事,要关公放自己过关以报当年的厚恩。关公按自己的情感逻辑思忖,感到自己的确还欠着曹操的一份恩情,只好今天放过曹操的残兵败将求得恩义的平衡了。

    ⑤关公的这种行为,并不是没有逻辑,只是不是军事斗争中你死我活的理性,而是他独特的情感逻辑。这种逻辑明明是违反理性逻辑的,仍然要贯彻到底,哪怕个人、事业受到严重的危害,也要“恩怨分明”以求得“信义素著”之名。如果罗贯中的笔下,关公的“义”的逻辑遇到理性逻辑就不中用了,那么关公的性格就显得软弱而苍白了,关公的形象之所以动人,就在于这种奇怪的不合理性的情感逻辑一贯到底。

    ⑥情感逻辑达到这样的一贯性和彻底性,人物性格就达到了一定的饱和度。

    ⑦然而让人物进入一种自己也无可奈何的情感逻辑,是使人物获得自己的生命的关键。有时,这种逻辑并非像关公不顾一切放走曹操那样直接,而是相当曲折的。

    ⑧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说,最危险的事情就是以理性逻辑去代替情感逻辑。而对于我们来说,由于理性逻辑在日常实用和科学研究中,占着天然的优势,因而一个人的社会经验越丰富,文化教育的水平越高,理性逻辑的优势就越强,以理性逻辑代替人物的情感逻辑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也就意味着概念化的危险越大。倒是在小孩子、文化水平不高的原始民族那里,情感逻辑往往具有相对的优势。

    ⑨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作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在接受理性教育时,要特别留意保持情感的活跃,不让它被优势强大的理性逻辑所吞没。同时,除了自我保护、自我体验以外,还要认真关注不同人物情感的特殊性,这不仅是作家的职业训练,而且是青少年的基本修养,文学作品的阅读正是提高这种修养的最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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