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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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七彩阳光联盟2019届高三下学期语文第三次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母亲的列巴

陈晓雷

    ①去年,我在影友博客中,首次见到了历经沧桑的鄂温克老额尼(鄂温克语,母亲)玛丽娅·索,她那亚欧人种相互融通的面部轮廊,一下便吸引了我。这绛棕色脸上的皱纹让我惊奇,它们或横于额头,或环绕双眼,或聚拢唇边,都让我想到莽莽大兴安岭的土地山川,高低起伏、深浅不一。她的这张脸,宛如深秋原野,山路弯曲幽远,恰似秋日田地,犁痕鲜明醒目,这上面记录着岁月人生,举证着真诚、美丽。

    ②玛丽娅·索面对影友的镜头,很不适应,表情不放松,无法进入自然状态。

    ③影友们的热情围着她,并没感染她,她我行我素地坐着,眼睛不看那些对自己乱叫的机器,也不逢迎那些对自己不停闪光的镜头。她小声嘀咕着谁也不懂的鄂温克语,从语气里能感受到,她对鼓捣相机的这些人有点不理解,她不知他们在面前慌乱拍自己的目的,他们在面前拥挤、忙碌着,让她无法实施早已准备好的待客之礼。

    ④索额尼想,他们没时间坐下来喝驯鹿奶熬的奶茶,没时间坐下来喝杯酒,总该尝尝自己烤制的列巴呀!

    ⑤木桌上圆圆的、厚实的列巴,害羞、渴望地看着这些端着相机的年轻人。

    ⑥老人默想:他们一定担心我在这儿坐不了几分钟就得躺下,他们认为我老了,是在抢拍我呢!我不是干树叶,风一吹就没了,别看我九十二了,身子骨像山上的黑柞树,粗壮、结实着呢。

    ⑦索额尼很想对他们说:要现在走路上山找驯鹿,你们都不一定能跟上我的步,还不知道谁担心谁呐?别总想着我不行,我就是在这儿坐半天也挺得住,别着急,慢慢干,才出细话嘛……年轻人,坐下歇会儿,先尝尝我的烤列巴吧,这可是用山里的站杆柴火烤的,这和城里人用电火烤的面包味道不同,不信你们尝尝,我的列巴有大岭独特的香味……

    ⑧一会儿,咱们唠熟识了,我自然会把我家驯鹿的那些事儿告诉你们……这么想着,额尼情绪松弛下来,脸色活泛起来,面肌恢复了祥和,虽仍没笑,却显出了平静和亲善。闪光灯不停地刺激她的眼睛,相机连连“咔嚓”她,此刻老额尼的“配合”有点变形、有点僵硬,表情像冬日的雪山,洁净、肃穆。

    ⑨玛丽娅·索真实动人的神态,被相机记录下来,这场景在我心里萦回了好些天,我为这位鄂温克母亲畅想着,我要来大兴安岭、要来根河、要来敖鲁古雅——我很想见见这位鄂温克族山林部落的最后一位女酋长,她是一片资源,是一座富山。

    ⑩2013年的夏日,我在千万只银蝴蝶的伴拥下,沿着林深谷静的运材路,走进了根河阿龙山镇一片泛着翠绿的丛林中,走进了索额尼的驯鹿牧放点。

    ⑪我宛如进入了仙境:林中飘浮着缕缕蓝烟——这是主人为驯鹿驱赶蚊虫特意点燃的,如梦如幻,林下的杜香草笑容绽放,花香阵阵袭来。那几十只大小不等的驯鹿神态安然,或站或卧、或悠然漫步,鹿鸣悠悠,鹿铃叮咚——塞里就是玛丽娅·索家族的领地,是老人和她那群驯鹿的乐园。

    ⑫看得出老额尼知道这群叫“作家”的外人要来看她,就让二女儿德克莎为她找出那件绿色镶金边、宽夹领的袍子穿上,头裹金色围巾,她还特意嘱咐女儿把自己烤好的列巴拿出来,对德克莎说:“我与人家照相,就顾不得招待客人,他们老远来挺累的,你可别忘了帮我给这些孩子切列巴吃。”

    ⑬其实,索额尼六天前就知道有十几个写字的人要来山里看自己,她就想,不能让这些远道来的孩子看完我就空着嘴返回家呀,老人想给他们弄点什么吃的呢?山里的野果子多,可惜满山遍野的杜柿还没长大变紫,雅格达队在山坡上能酸掉牙,高粮果躲在绿叶下还没红头,水葡萄板着脸还不会笑呢……这些野果子,到八月才熟呢!

    ⑭想来想去,索额尼就想到自己给客人做列巴这件事了,这是来自勒拿河畔的老祖宗传下来的绝活儿,是索的额尼的额尼把它带到贝尔茨河森林中,再后来是自己的额尼,把它带到葛根高勒河畔的密林深处。这祖上传下来的手艺,是维系生命和爱情的吉祥鸟,哪里有森林,哪里就有驯鹿,哪里有斜仁柱,哪里就有鄂温克猎民的烤列巴。

    ⑮索十二岁就和额尼学会了烤列巴。未结婚前,她总是为上山打猎的爸爸提前三天烤列巴,不知不觉三五年的时间就在一个连着一个圆列巴的排列中过来了。直到有一天,阿爸边嚼着女儿的列巴,一边笑着说:“你烤的这么好吃的列巴,不能光让阿爸和额尼两个人吃吧?难道你感觉不到,给喜欢你的人烤列巴吃,该是多么幸福的事么……”

    ⑯当年十八岁的索,愣了一下神,会意到父亲说的幸福了,脸像炭火般红热。阿爸说:“你该嫁人了,你为他烤列巴,为他生孩子……”

    ⑰索沉浸在年轻的甜蜜里,她想,自己烤列巴这件事,总是与自己的人生大事连在一起。今年自己已经九十三了,还要接受这些写字人的“采访”(德克莎告诉自己说,就是配合照相,向他们讲讲家族和驯鹿的故事),老人就想,他们听得懂鄂温克语么?他们能上山看我们的驯鹿么?她自问自答着:这两件事,这些写字的人都弄不了,他们既然来我的斜仁柱里,就让他们尝尝我烤的列巴,这是件实实在在的事啊!

    ⑱索额尼想着,抬头见天幕微蓝、星辰已稀,听到林鸟啼鸣,知道山岭快睡醒了。她起身走到林下一堆干木垛旁,操起一把扁斧,开始劈干柴。宁静的山野被唤醒了,天大亮的时候,被她劈好的干柴堆成了一座小山,当太阳温柔的脸在山后刚露红,她就去河边打来一桶水,开始动手和面发面。

    ⑲第二天中午,索额尼坐在木墩上,在几块砖搭成的简易炉灶上,为将到来的客人烤起了列巴。干柴火势很旺,红艳的火苗在灶缝儿和铁锅四周舞动着,映得索额尼的脸红彤彤的,两鬓和鼻翼上的汗珠,闪闪烁烁,与炉火相映,鄂温克老母亲的脸上一片深情……

    ⑳大兴安岭的炊烟,使鹿部落的真情,浓缩成一个个圆圆的列巴。这鄂温克列巴的香味儿像夏日的阳光,风送遍野,群山弥漫,萦回于天地间。

    ㉑六月末的天,芍药花、百合花、金针花、蓝尾鸢都开了,大岭变成了花海,白芍药像连成片的浪花,百合像无数航行的红帆,山野里萦回着盛夏的芬芳。

    ㉒不知谁走漏了风声,这天山间草丛中的银蝴蝶、绿蝴蝶知道索额尼的驯鹿点要来客人了,就成群结队地飞来。连聚在这片松林中的驯鹿们都感到惊奇,它们看到自己老主人的身前身后银光闪闪,疑惑夏日哪里飘来的雪花……

    ㉓这天,索额尼笑了,她看到这些作家们在和自己合影间歇的时候,都在大口嚼着自己为他们烤的列巴,她看到他们的年龄也都不小了,可他们的吃相个个都像孩子……

(节选自《北京文学》2017年第2期)

(1)、请从语言的角度赏析文中第①段中的划线句。
(2)、第⑪段的环境描写在文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3)、本文在叙事人称上有何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文章以“母亲的列巴”为题有何妙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木瓜树的选择

林清玄

路过市场,偶然看到一棵木瓜树苗,长在水沟里,依靠水沟底部一点点烂泥生活。

这使我感到惊奇,一点点烂泥如何能让木瓜树苗长到腰部的高度呢?木瓜是浅根的植物,又怎么能在水沟里不被冲走呢?

我随即想到夏季即将来临,届时会有许多的台风与豪雨,木瓜树会被冲入河里,流到海上,就必死无疑了。

我看到木瓜树苗并不担心这些,它依靠烂泥和市场中排放的污水,依然长得翠绿而挺拔。

生起了恻隐之心,我想到了顶楼的花园里,还有一个空间,那是一个向阳的角落,又有着来自阳明山的有机土,如果把木瓜树苗移植到那里,一定会比长在水沟更好,木瓜树有知,也会欢喜吧!

向市场摊贩要了塑胶袋,把木瓜和烂泥一起放在袋里,回家种植,看到有茶花与杜鹃为伴的木瓜树,心里感到美好,并想到日后果实累累的情景。

万万想不到的是,木瓜树没有预期中生长得好,反而一天比一天垂头丧气,两个星期之后,终于完全地枯萎了。

把木瓜苗从花园拔除的时候,我的内心感到无比怅然,对于生长在农家的我,每一株植物的枯萎都会使我怅然,只是这木瓜树更不同,如果我不将它移植,它依然在市场边,挺拔而翠绿。

在夕阳照拂的院子,我喝着野生苦瓜泡的萘,看着满园繁盛的花木,心里不禁感到疑惑:为什么木瓜苗宁愿生于污泥里,也不愿存活在美丽的花园呢?是不是当污浊成为生命的习惯之后,美丽的阳光、松软的泥土、澄清的饮水,反而成为生命的负荷呢?

就像有几次,在繁华街市的暗巷里,我不小心遇到一些吸毒者。他们弓曲在阴暗的角落,全身的细胞都散发出颓废,用攀辜而失去焦点的眼睛看着世界。

我总会有一种冲动,想跑过去拍拍他们的肩膀,告诉他们:“这世界有灿烂的阳光,这世界有美丽的花园,这世界有值得追寻的爱,这世界有可以为之奋斗、为之奉献的事物。”

随即,我就看到自己的荒谬了,因为对一个吸毒者,污浊已成为生命的习惯,颓废已成为生活的姿态,几乎不可能改变。不要说是吸毒者,像在日本的大都市,有无数自弃于人生、宁可流浪于街头的“浮浪者”,当他们完全地自弃时,生命就再也不可能挽回了。

 “浮浪者”不是“吸毒者”,却具有相同的部分,吸毒者p雀-有形的毒品,受毒品所宰制;浮浪者吸食无形的毒品,受颓废所宰制,他们放弃了心灵之路,正如一棵以血水、污水维生的木瓜苗,忘记了这世界有美丽的花园。

恐惧堕落与恐惧提升虽然都是恐惧,却带来了不同的选择,恐惧堕落的人心里会一个祝愿,希望自己有一天能抵达繁花盛开的花园,住在那花园里的人都有着阳光的品质,有很深刻的爱、很清明的心灵,懂得温柔而善于感动,欣赏一切美好的事物。

一粒木瓜的种子,偶然掉落在市场的水沟边,那是不可预测的因缘,可是从水沟到花园乏路,如果有选择,就有美好的可能。

一个人,偶然投生尘世,也是不可预测的因缘,我们或者有不够好的身世,或者有贫穷的童年,或者有艰目的生活,或者陷落于情爱的折磨……像是在水沟烂泥中的木瓜树,但我们只要知

道,这世界有美丽的花园,我们的心就会有很坚强很真切的愿望:我是为了抵达那善美的花因而投生此世。

万一,我们终其一生都无法抵达那终极的梦土,我们是不是可以一直保持对蓝天、阳光与繁花的仰望呢?   

(选自<林清玄散文自选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彭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旦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长毋相忘

    ①我有一个学生,她先到澳洲,后到英国,如今暂时栖泊在加拿大。飘泊的成果是英语说得像流水一样畅快,举止温柔舒曼,很有些欧美气味。可是这些年,总是会在假日里到唐人街去买些字帖、笔墨。她的才华并不在把笔挥毫上,她只是喜欢字帖里古典的气息。

    ②我想起秦汉瓦当、竹简上让人心跳不已的四个字——“长毋相忘”。这是怎样的一种割舍不断的情怀啊!

    ③有时我总是想,一个人的信念被遏止,譬如不让我纵笔泼墨,沉醉于这千年的回声里,日子将是何等昏暗,有时候出长差,宾馆舒适的环境只能看看电视,我明显地感到擅长提按的手指变得荒疏了。这使我生出几许恐慌来。可以消遣的娱乐场所无处不在,却从来没有一处摆上文房四宝,让这些痴迷于翰墨的游子放牧心灵。于是时间一长,心结就纷乱,惶惶然急着赶回,步入书斋,倒上一缸子墨汁,拈起那杆已经枯干多日的羊毫,痛快淋漓地埋头狂写,不知今夕何夕。

    ④在都市,每到周末,总会看到不少家长载着小孩,背着琴袋、画夹,提着笔墨、颜料,去学手艺。而我没有兴致教这些孩童,他们的监护人总是希望早日学成,眼神里闪烁着催促之光。他们没有耐心通过逝去的古代名家的遗留笔墨,回归到遥远而又寂寞的意境中。我只想循着自己的思路,培养一种兴趣,让其随时日推移而长,顺其自然地延伸,如听松风天赖,如观山光水色,这就是艺术生命的自然律。我听过《击壤歌》,见过那些带着泥巴气味的乡村人,他们该播种时播种,该收割时收割,该耐心等待时则和土地上的植物同在岁月中不急不踩地守望。他们面对好年成不喜,面对坏年成不忧。在他们看来,有了好的光景也必然有不好的年成,五个指头伸直了还不一般齐呢。那么,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去吧。他们心目中没有搏一把就走的怪念头,他们缠系着最久远的亲情:人与土地长毋相忘。

    ⑤再回到艺术的话题上来吧。有着几千年积淀的古典艺术,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为今人所把握呢?人总是希望一生更多地拥有,只是,不经磨难而拥有,则多半易逝。有几次我走进北方几家大的书画社,看到了名人之后的丹青,笔墨太平庸了,却在落款处都标明与祖上的亲缘。这是何等的笨拙呢。在我的印象中,父子同嗜一艺,子跃居其父之上的终归是少而又少。王献之着实是好样的,算是走出了其父的影子,而后来的欧阳通之于欧阳询、苏过之于苏轼、米友仁之于米希,大都在前辈荫底下讨生活。他们缺乏筚路蓝缕的拓跋精神,屋下架屋床上叠床,大气象萎落成了小格局。

    ⑥有一些质量充实的生命,要最后离去,不为我们琢磨,真是很难很难。这对于人们追逐时尚的天性来说,未免是一种悖反。时尚的追逐,显然容易多了,这支有声有色的队伍始终是以狂欢的状态行进的。而人,难以破开迷雾飞升。苏东坡活了大半辈子,最有价值的就是悟出了这个道理。远离,是对古典更真切的亲和 , 相对的控制力量被摆脱,那种支配艺术的利益、欲望会相应地远去,守护精神家园的愿望会愈发坚韧起来。曾经有几次,在偏僻的乡村,我看到了出手不凡的墨迹,贴在破旧的祠堂的柱子上。书写者远离文化中心,远离都市名人,却凭着由表的喜欢,常常是晚饭毕,推来几张旧报纸垫着,再放上一张毛边纸,不计新墨宿墨,不择笔尖笔秃,畅畅快快地写去。不知不觉,平平淡淡地萦回着田园牧歌。

    ⑦那些湿漉漉的古典情绪,期待着梳理和归位,还有些在喧闹的季节里走失了,需要找寻。青年时代的热烈和自信,也掺和着目空古人睥睨古典,似乎古人的笔墨也没有那般神奇。如今我们知道穿过古典的皮表很难,更不消说在古典的内核漫游了。我们为自己找到了理由,爱归咎于外界的诱惑呀,困扰呀,是它们使我们的精神锋芒如此疲软。如果从个体生命来剖析,我只能固执地认为,是元气流失了。人身上原来充足的精气神,漫漫旅程上,这儿滴漏一点,那儿跑冒一点,待用于自己喜爱的古典艺术上,已经力不能穿缟了。养气从来为文人所重,老庄提醒过“万物无足以铙心”,孟子“我善养吾浩然之气”,都在于提升净化人的自然生命,去除生理过分的欲求。当时光老人的巨手叩动我中年的心扉时,“删去平生多余事”的念头就转化为渴望。安宁清明中,我觉得自己仿佛坐落在古典的层面上,大量流逝的时光在这里汇聚,隔着老远的距离,可以察觉到古贤人正无声地呼唤着我的名字。

    ⑧每晚睡前,我总是取出枕边的一本《汉简书风》细细玩味,让飞扬的思绪湮没在已逝的久远里,长久相守,长毋相忘。

(取材于朱以撒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各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富厚堂沉思

陈世旭

    对这样一个人,只能是仰之弥高了。

    隔着半月形的阔大荷塘,远远就看见土黄和灰白相间的富厚堂。

    天空晴朗。风自远方吹向远方。一个人举着不灭的灯盏,引领我们走向那场远逝的暴风骤雨。那场暴风骤雨吹打了他的一生,制造了数不清的哀伤和壮烈、惊恐和疲惫。树叶摇动,似乎在帮我们找回当初的影子和标本以及纯粹的表情。

    沿着历史的辙印,同遥远而又近在咫尺的灵魂对话。一地浅草,叮咛杂沓的脚步保持肃然。小桥流水人家不再,枯藤老树昏鸦不再,耳边弥漫起腥风血雨的厮杀,铁马金戈的驰骋惊天动地,地平线巨浪般涌动。铅云低垂,草尖滴血,生死搏杀在沃野千里:断戟折枪,危樯巨橹,烽火扶摇直上九天。尖锐的长啸穿越山河,万千的壮士万千次风暴,冰凉的血痕发黄的故事,在记忆的时空搁浅或者沉没。无形的火焰照彻隔世的寒骨,渐行渐远的歌谣噙满泪水。本石中的血液和文字,潮水般倾泻。

    响彻云霄的号角,地动山摇的呐喊,终于止住了躁动。只有摇曳的草木,拨动飞扬的思绪。曾几何时,大山隔断世外的繁华,亮亮的马灯招引了牛啤,远处传来布谷声声,蜜蜂开始涌到山野收割灿烂。古老的火塘,星火渐暗。藏书楼散发的书香,醉了风,醉了月,苍白了面容。一个从农舍走出的书生等待的本是一场完美的落日。没有动荡时世,他也许就不会出山,也就不会有这座乡间候府。

    富厚堂是曾国藩为自己建立的纪念碑,他的瘦削的头颅,就高耸在楼宇。他的灵魂在后人的仰望中,将比他的遗藏存在得更久长,逃逸了腐朽,获得莫大的荣耀,传至深远。

    他所以让人们走近,是因为他的人格唤起了敬重。他战战兢兢以孔孟入世,坦坦荡荡以老庄寄怀,既不畏惧诽谤,也不希求桂冠。毁与誉,都平心静气地接受。信步在富厚堂庭院,再见出主人人格的气韵:没有雕梁画栋,惟见砖墙青瓦。即便悬挂御书钦赐匣额的正厅,两边墙壁也由土砖砌成。简朴至极惟不失尊者庄重。

    经历过无数次失败的胜利者站在那里,凝神沉思。整个道统的骨骼是他的结构,无数生灵的牺牲给了他生命,他从东方古老的黑暗中站起,马蹄踏破了历史的经纬。历史有多么复杂,他就有多么复杂;历史有多少伤口,他就流了多少心血。

    一切,只能留给岁月去咀嚼。

    凭吊者站在高耸的纪念碑下追寻远去的足迹。躺下的并不意味着死亡,正如站着的并不意味着永生。这碑以沉静的姿势,记录着一个波澜壮阔的生平。纵然四壁无语,也足以表证辉煌。

    纪念碑是一种象征,是历史高筑起的累累债务,压低我们的头颅,让思想柔软湍急的河流以及所有的喧嚣在此立定。

    这里是寂然的,甚至有点阴森。没有歌舞的艳俗,更没有刀枪碰撞的凄厉。他该是安详的,又何尝不是孤独的?

    这里是寂然的,甚至有点阴森。没有歌舞的艳俗,更没有刀枪碰撞的凄厉。他该是安详的,又何尝不是孤独的?

    作为中兴重臣,赞誉者无数,他是否真的能扶大厦的将倾?作为一代鸿儒,膜拜者无数,他是否真的能挽狂澜于既倒?

他太显赫太巍峨,人们只能以渺小的萤火点缀在他脚下。人们的问题只能是:有什么高度能超过这个人已经到达的高度?有什么深刻能参透这个人已经到达的深刻?世间又有什么荣华,足以换回曾经的风雨兼程无怨无悔?青灯黄卷皓首穷经,头断血流前仆后继,早已成为百孔千疮的旗帜,压紧历史的卷帙,不被野风吹散。

    一座幽邃的庭院,因丰富而深刻,因深刻而丰富。

    一座恢宏的纪念碑,因崇高而沉重,因沉重而崇高。

    这是一座坚固的纪念碑,青铜一样坚固。后面是山的苍郁,前面是水的澄明,一边是道德的高峻,一边是文章的隽永。岁月的不尽轮回和光阴的不停流逝,都不会让他完全死亡,他生命的大部分将躲过死神,在风中站立,在明与暗中站立,在钟的齿轮上站立。

现代文阅读I;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这也许是世界各地民族形成的共同过程。

中华民族这个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还有它的特色:在相当早的时期,距今三千年前,在黄河中游出现了一个若干民族集团汇集和逐步融合的核心,被称为华夏,它像滚雪球一般地越滚越大,把周围的异族吸收进了这个核心。它在拥有黄河和长江中下游的东亚平原之后,被其他民族称为汉族。汉族继续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成分日益壮大,而且渗入其他民族的聚居区,构成起着凝聚和联系作用的网络,奠定了以这疆域内部多民族联合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基础,形成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经过民族自觉而称为中华民族。

汉族的形成是中华民族形成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多元一体的格局中产生了一个凝聚的核心。

中国最早的文字史料现在可以确认的是商代的甲骨文,相传由孔子编选的《尚书》还记载着一些上古的文件和传说。这些文字史料已有部分可以和考古资料相印证,使我们对新石器时代末期到铜器时代的历史能有较可靠的知识,特别是八十年代初期发掘的河南登封王城岗夏代遗址一般认为即是夏王朝初的“阳城”遗址,夏代历史已从神话传说的迷雾中得以落实。商代历史有甲骨文为据,周代历史有钟鼎文为据,相应的后世的文字记载都可得而考。夏商周三代正是汉族前身“华夏”这个民族集团从多元形成一体的历史过程。

河南夏代“阳城”遗址所发现的文物显示了它是继承了新石器时代河南龙山文化发展到了铜器时代。从黄河中下游遗留的文物中也可以看到这些地区都早已发展了农业生产,这和夏禹治水的传说(河南龙山文化的中晚期)可以联系起来,表明了这地区早期居民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我们还记得河南的龙山文化正是在仰韶文化的基础上吸收了山东的龙山文化而兴起的。所以可以说华夏文化就是以黄河中下游不同文化的结合而开始的。

传说的历史中在禹之前还有尧、舜和神话性的始祖黄帝。留下的传说大多是关于他们向四围被称为蛮夷戎狄的族团的征伐。黄帝曾击败过蚩尤和炎帝,地点据说都在今河北省境内。据《史记》所载,舜又把反对他的氏族部落放逐到蛮夷戎狄中去改变后者的风俗,也可以说就是中原居民和文化的扩张。到禹时,如《左传》所载:“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禹贡》将此时的地域总称为“九州”,大体包括了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下游的地区,奠定了日益壮大的华夏族的核心。

继夏而兴起的是商。商原是东夷之人,而且是游牧起家的。后来迁泰山,再向西到达河南东部,发展了农业,使用畜力耕种。农牧结合的经济使它强大起来,起初臣属于夏,后来取得了统治九州的权力,建立商朝,分全国为中东南西北五土,《诗经·商颂》有:“邦数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其疆域包括今河南、山东、河北、辽宁、山西、陕西、安徽以及江苏、浙江的一部分,可能还有江西、湖南及内蒙古的某些地方。

继商的是周,周人来自西方,传说的始祖是姜源,有人认为即西戎的一部分羌人,最初活动在渭水上游,受商封称周。它继承了商的天下,又把势力扩大到长江中游。《诗经·北山》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它实行宗法制度,分封宗室,控制所属地方;推行井田,改进农业,提高生产力。西周时松散联盟性质的统一体维持了约三百年,后来列国诸侯割据兼并,进入东周的春秋战国时代。这时的统一体之内,各地区的文化还保持着它们的特点。直到战国时期,荀子还说:“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夏是指中原一带的一个核心,不论哪个地方的人,到了越就得从越,到了楚就得从楚,可见,楚和越、夏还有明显的差别。

汉作为一个族名是在汉代和其后中原的人和四围外族人接触中产生的。民族名称的一般规律是从“他称”转为“自称”。生活在一个共同社区之内的人,如果不和外界接触不会自觉地认同。民族是一个具有共同生活方式的人们共同体,必须和“非我族类”的外人接触才发生民族的认同,也就是所谓民族意识,所以有一个从自在到自觉的过程。秦人或汉人自认为秦人或汉人都是出于别人对他们称作秦人或汉人。必须指出,民族的得名必须先有民族实体的存在,并不是得了名才成为一个民族实体的。

汉族这个名称不能早于汉代,但其形成则必须早于汉代。有人说:汉人成为族称起于南北朝初期,可能是符合事实的,因为魏晋之后正是北方诸族纷纷入主中原的十六国分裂时期,也正是汉人和非汉诸族接触和混杂的时候。汉人这个名称也成了当时流行的指中原原有居民的称呼了。

当时中原原有的居民在外来的人看来是一种“族类”,而以同一名称来相呼,说明这时候汉人已经事实上形成了一个民族实体。上面从华夏人开始所追溯的二千多年的历史正是这个民族诞生前的孕育过程。

(节选自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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