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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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慈溪市六校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安羊杂碎汤

李佩红

    从这里搬到那里,人老了,食物不老。

    羊杂碎汤仍然是老味道。老安羊杂碎汤在焉耆卖了几十年。

    从前,焉耆没有羊杂碎汤,这种小吃是100多年前回族人从口里带来的。假如时间向后倒退100多年,你能看到荒凉的河西走廊,一群一群从陕西、山西、河州、湟水落荒而逃的回族人,他们心里面揣着对故土的思恋和忧伤,扶老携幼、神色仓皇、衣衫褴褛,凄凉而又孤独,走在被无数人踩踏出来的砾石路上。向着西方,顶着风沙,一直走,一直走,进新疆,过迪化,翻二沟,抵和硕……似乎前方的路永远没有尽头。迫不得已背井离乡的人是连根拔起的小草,他们得在饿死、累死,病死之前,找到一处安身立命之地。他们中的人谁也没有料定,此生会被焉耆这片古老而渺远的土地收留、供养。

    从口里逃难来的回族人带来的不仅仅是物品和工具,还有智慧、丈化、宗教、习惯和饮食,其中羊杂碎汤是他们的特色饮食之一。时过境迁,羊杂碎汤被焉耆回族人赋予了新的味道。说起来,羊杂碎汤的做法并不难,只不过是把羊的头、蹄、肚等杂碎收拾干净,放进水里炖熟,再调入葱、姜、蒜、红辣椒等佐料。

    老安做羊杂碎汤比别人舍得下工夫。他每天早晨6点多起床,先熬骨头汤,再把生姜、草果、八角、香叶、大葱、辣子等互不相干的调料添进去,再放入杂碎慢火炖四五个小时,等中午一两点时间到了,香味完全拱进杂碎里,一道美味的羊杂碎汤便可出锅了。时间短了,杂碎硬,口感差;时间久了,杂碎太绵,没嚼劲。一锅味道足够的杂碎汤,和老安的心情、调味的品质、杂碎的鲜嫩、水的好坏,甚至菜板的干净与否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食物之间讲的也是个因缘,它们原本生长在彼此陌生而遥远的地方,在同一时间里经火与水的调和与磨炼,最终相和相融相互完美,成就一锅美味。

    “这支由勇敢的商业家和航海家组成的民族,在东方古国的人海里挣扎,以防沉没。他们用唯一的一条船保证自己的种族在历史中向前航行,这条船就是伊斯兰教。”(散文家周涛语)当然,连接这条船的还有共同的饮食文化。只要有回族人居住的地方,肯定有羊杂汤、粉汤、油香、泡泡油糕,别小看这一点,它是一种文化符号,一把开启神秘大门的钥匙,一条连接回族族群的纽带。在中国没有哪一个民族如回族这般分散,星罗棋布。但是,无论时间和空间相隔多远,他们都顽强地保持着吃相同食物的习惯,初见,只一碗羊杂碎汤,立刻会确认彼此的身份,拉近彼此的距离,拉近彼此的心。

    在新疆生活久了的汉族人,出门在外都喜欢选择回族餐厅就餐。回族人出名地爱整洁,对一切事物信奉至清至真。老安认为,饮和食是件严肃的事情,严肃到与心有关。老安在做羊杂碎汤时心很清真,清即清洁,真即货真价实,不欺不瞒。老安说,制作食物和唱歌、跳舞一样,你用不用心,观众能感觉到,食物的优劣,舌尖也一触便知,欺骗别人,轮回到最后,即欺骗了自己。至于卖一锅汤赚多少钱,似乎与他无关。老安很享受制汤的慢时光,他感谢上苍给予的馈赠。老安想到他活到古稀年纪,身体仍然健康硬朗,心里倍感欣慰。老伴慈温,儿孙满堂,生活安适,这不就是百年来向往的日子。老安想要时光慢下来,再慢下来。他在重复而细碎的时光里,把一锅一锅羊杂碎汤细火慢炖,使香气收敛,绵绵散出,不至于消失得太快。一个人的喜悦与幸福融进汤里,这就不再是单纯的羊杂汤了,而是老安一生的修炼,一世的禅悟

    味道好的话,哪个角角巷巷里都有人来吃呢;味道不好嘛,你把人抬上来人都不吃。你说对不对?老安的回族新疆话味道和他的羊杂碎汤一样纯正,他把说字说成佛,把卷子说成航子。老安头戴一顶回族白帽,脸膛红黑,像个农民。老安告诉我,他从前就是农民,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才开始来到县城卖羊杂碎汤,一开始做得不行,慢慢地摸索着做,生意才越来越好。现在,他的羊杂碎汤一天至少卖出去一两锅,距离焉耆300多公里的乌鲁木齐、昌吉的,还有库尔勒的许多人周末专门开车来吃他做的羊杂碎汤。自己吃了不够,还买了带回去。一个农民凭自己几十年努力,把普通的羊杂碎汤做成焉耆县的一道招牌,算得上是一种荣光。

    焉耆,有老安这样的回族人,犹如他做的羊杂碎汤,色香味俱全了。

(1)、文章开篇部分写回族人逃难的场景有何作用?
(2)、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①只要有回族人居住的地方,肯定有羊杂碎汤粉汤、油香、泡泡油糕。别小看这一点,它是一种文化符号,一把开启神秘大门的钥匙,一条连接回族族群的纽带。

②一个人的喜悦与幸福融进汤里,这就不再是单纯的羊杂汤了,而是老安一生的修炼、一世的禅悟。

(3)、“老安这样的回族人”有什么特点?
(4)、联系全文,分析文章结尾段的表达效果。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小题。

清粥

王岫榕

    ①清粥是最家常的饭食,自然也不需要高贵的香米,普通的新鲜白米即可,洗过,泡过。傍晚,几朵夕阳的余晖打在灶台上,开始煮一锅清粥,只有米和水,还有一颗悠闲的心,简单明了。

    ②煮粥过程很悠长,却并不枯燥。眼见着米和水,陷入纠缠,米会一下子感知到水的温暖,开始会觉得有点不适应,躲躲闪闪的。随着水一点点的沸腾翻滚,不停示好,米粒终于欢快起来, 在水一波一浪的推动下,咕嘟咕嘟地跳着舞,随着热气徐徐上升,开出乳白的花朵。厨房里就会弥漫起淡淡的甜香,热乎乎的。这是米在慢慢地释放着自己,也是水,在慢慢的融入米的世界。这时候,就要把火关到最小,小到可以让锅保持着咕嘟的状态,又不会让刚氤氲出来的热气散掉。

    ③之后,米和水的生命进入另一状态,行动开始迟缓,安静,当米与水之间没有一丝的缝隙,稠且润泽,咕嘟声均匀如尘世的喧嚣,香气,便徐徐地氤氲,是人间烟火的香气,也是幸福的香气。

    ④煮粥的时候,心是静的,手却很少闲着,随便拿一本闲书,看两页,照顾一下粥,再返回来看,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随便从哪里看起,只是一种消磨;洗衣机里转动着衣服,或者摘一篮子青菜,是晚上的小菜,菜叶子油绿油绿的,用清水泡进红色的小框子里。为了配菜,再切了 一盘雪白的豆腐,此时,孩子回来了,奔跑着去开了门,顺手将垃圾搁门口……忙乱,却有序,琐碎也掺和着静好。

    ⑤朋友老是觉得我为一锅粥浪费了太多时间,她煮粥和许多人一样,放点米进去,加上水,调好电饭锅的火候,盖上盖子就可以了。吃饭的时候盛在碗里,有稀薄的米汤浮在上面,而米粒,却仿佛是受了什么委屈似的,悄悄地沉到了碗的最底下。事实上,米真的是委屈的啊!在这样的不受关注与注视下熬成的粥,只不过是填肚子的食物而已,米粒根本不肯释放香气。

    ⑥米也会分享主人的好心情,然后变成自己的好味道来报答你。

    ⑦粥快熬好的时候,锅里的米,早就变得懒懒的,躺在水的怀抱,惬意舒心的样子。而水,早就化成袅袅蒸汽,缭绕四散,也有调皮的,钻到了米的身体里躲起来了。锅还是那只锅,可是,锅里的水和米,却不想隐入,水中有米,米中也有水,再也分不开了,如生命和经历,总会有抗 争和激烈,慢慢进入一种状态——互相依存,又并不干扰。

    ⑧我是极爱喝粥的人,白瓷碗,小咸菜,或者一只腌出油的鸭蛋,是清粥的绝配。喝一口,黏稠润泽,牙还没有感知到,就滑到了身体里,唇齿留香,紧接着,是身体里的温暖与熨帖,心,一下子就松弛下来,世事都远了,只愿此刻,专心感知粥的美味,体味生活的眷顾,感知安静的,有粥可食的人生。

    ⑨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曾作《食粥》诗一首:“世人个个学长年,不悟长年在目前,我得宛丘平易法,只将食粥致神仙。”

    ⑩被鸡鸭鱼肉和各种添加剂刺激的味蕾回归敏感,清香满口,余味不绝,清粥带给世人的福泽,是人如神仙。

    宋代苏东坡有书帖曰:“夜饥甚,吴子野劝食白粥,云能推陈致新,利膈益胃。粥既快美,粥后一觉,妙不可言。”

    清粥的好处不仅仅是简单、养生、清香。

    汉代医圣张仲景《伤寒论》述:“桂枝汤,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余。清粥一碗,可养身心,可助药力。”

    青春飞扬的年纪,处处都是好风景,很难将自己关在厨房里为自己,为家人煮一锅真正的清粥。便常常用稀饭代替,哄骗的,终究是自己的身体和心。

    不知从何时起,开始有心思慢慢熬一锅清粥,好像没有着急要做的事,吃了亏,煮粥的过程便慢慢平复了心境。躲在厨房里,少了一些灯红酒绿,却多了许多闲适,心和味蕾都更敏感,对幸福有了更清醒的感知。房子车子票子,盈余就好,不求太多。身体的熨帖和糯滑的口感,成了第一需求。

    清粥为伴,滋润身心,给予生命营养,便不惧流年

    愿为自己慢慢煮一锅白米清粥的人,也在生活的大命题中将自己慢慢地熬煮着,不激烈,不偏执,不放弃,一点点让灵魂散发出香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读书的时光

    我们先可以不假思索地构想出一幅图画,它能勾勒出书呆子的形象,并能引人发出一声讥笑:一个面色苍白、形容消瘦的书生,身着长袍大褂,成天冥思苦想,手无缚鸡之力,一招呼女人就面红耳赤,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头潜入故纸堆中。只要一进旧书店,便流连于幽暗的角落,耗去几个时辰。——这无疑是一个习性乖戾、单纯可爱的人物,与我们谈到另一类人绝无相似之处。一个真正的读者,从本质上说是很年轻的。他充满强烈的好奇心,思想活跃,心胸开阔,善于交际。对他来说,读书主要是一种喜欢户外活动的自然秉性,而非执意深居简出、潜心学问的愿望;他沿途跋涉,爬过一山又一山,直到登上清新宜人、令人陶醉的境地。这全然不同于蛰居苦读式的上下求索。

    我们童年时读的那些书,总是悄悄地从不许接触的书架上偷来读的,给人以某种非现实感,令人惊讶,像是全家犹在沉睡之际,偷看了晨曦洒向静谧田野的景象,像是从帘帷空隙窺见了奇怪朦胧的树影。尽管我们还不太明白那些究竟是什么,却从此终生不忘,因为儿童具有一种奇特的预知能力。

    往后的阅读却截然不同了。也许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吧,所有的限制解除了,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读书,图书室任我们自由进出,而且我们的朋友也获得了同样的自由。我们整天整天地百事不问,一个劲儿地读书。这是一段令人异常兴奋和欣喜的时间,我们仿佛天南海北,处处结识英雄。我们心中有一种奇迹感,好像我们所体验的一切全是真实的;同时还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傲慢心理,极力表明自己对世上出现过的伟人颇为熟悉。这时的求知欲最强烈,起码对自己信心十足,而且真心实意地感到,伟大作家对于人生理想的估价似乎与自己的向往完全一致。

    我们步入社会萌发了与世人友善之心。我们对当代作家的作品产生了更多的兴趣;由于使我们感到亲切的缘故,我们原谅了他们缺乏给人启示的弱点。甚至可以说,虽然他们也许大为逊色,但比起已经作古的名家来,我们从同代人身上实际获益更多,

    这样一来,站在满是崭新书籍—书页还粘在一起,书背上的金色涂料未干——大书肆里,也会同置身古旧书店时一样,令人感到愉快和兴奋。也许不那么陶醉,但原先那种渴求知道不朽人物的愿望,已经让位于更加耐心地了解同代人在想些什么的好奇心。活着的男女有些什么感受?他们的住宅像什么样子?他们穿什么服装?用什么钱币?吃什么食品?爱什么恨什么?对周围世界有何看法?活着时抱着什么幻想?当代作家在自己的作品里,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我们。从他们的作品里,我们还可以窥视这个时代的精神面貌和现实状况,正像我们亲身观察时所见到的一样。

    这种好奇心一旦攫住我们,经典著作便会很快积上厚厚的一层灰,除非受某种需要的驱使,我们不会去翻阅它们。说到底,活人的声音最容易听懂。我们可以平等地对待他们。他们在猜我们设的谜语,更重要的是,我们能理解他们讲的笑话。很快,我们会养成另一种情趣,不仅仅满足于大作家,而且对闲书发生兴趣——这也许不是一种高贵的情趣,但却是一份很受用的财产。这给我们提供了难以言喻的享受,我们很感激这些闲书,事实上,我们会逐渐把它们的作者和书中的主人公当做我们静静的一生中起着不小作用的人物。

    没有哪个时代的文学像我们时代的这样不服权威,桀骜不驯,离经叛道,另辟蹊径。即使是细心的观察家,似乎也很难发现我们的诗人和小说家的作品带有任何共同的特征,或在追逐同一的目标。无论从经典著作中学得了什么,我们现在得鉴别当代作家作品,因为他们的作品只要具有生命活力,其影响就会伸向未知的领域,获得新的体现方式;我们也必须随之驰骋想象,倘若我们要接受并理解它们赐予我们的新奇启示。

(《伍尔夫读书随笔》摘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鲁鲁(节选)
宗璞
    鲁鲁原是孤身犹太老人的一只狗。老人前天死去了,他的死和他的生一样,对人对世没有任何影响。后事办完了,这矮脚的白狗却守住了房子悲哭,人们打他,他也不肯离去。房东灵机一动说:“送给下江人范先生养吧。”这小村中习惯把躲避战乱到当地的外省人一律称作下江人。于是他给硬拉到范家,拴在大树上。
    晚上,鲁鲁坐在地上,悲凉地叫着,声音更带着十分的痛苦、绝望,像一把锐利的刀,把山村的春夜剪碎了。
    房门开了,两个孩子走了出来。6岁的弟弟捧着一钵饭,对鲁鲁说:“鲁鲁,你吃饭吧,这饭肉多。”10岁的姐姐温柔地说:“鲁鲁,你就住在我们家吧。拉拉手吧?”这话今天姐姐已经说了好几遍,鲁鲁总是发出一阵悲号,并不伸出脚来。姐姐伸手去摸他的头,鲁鲁一阵颤栗,连毛都微耸起来。这只小手很轻,但却这样温柔,使鲁鲁安心。他咻咻地喘着,向姐姐伸出了前脚。
    “好鲁鲁!”姐姐高兴地和他握手。“爸爸妈妈!鲁鲁愿意住在我们家了!”
    爸妈走出房来,在姐姐介绍下和鲁鲁握手。妈妈轻声责备姐姐说:“你怎么把肉都给了鲁鲁?我们明天吃什么?”弟弟忙说:“明天我们什么也不吃。”
    过了十多天,鲁鲁情绪显然已有好转。有一天,鲁鲁出了门,踌躇了一下,却忽然往山下城里跑去了。他要去解开一个谜。
    黄昏时他进了城,在一座旧洋房前停住了。他坐在门外,不时发出长长的哀叫。这里是犹太老人和鲁鲁的旧住处。主人是回到这里来了罢?怎么还听不见鲁鲁的哭声呢?有人推开窗户,有人走出来看,但都没有那苍然的白发。鲁鲁在门口蹲了两天两夜。第三天早上,人们气愤起来,拿来绳索棍棒下决心要处理他。
    他又饿又渴又累,看着屋门,希望在这一瞬间老人会走出来。但是没有。这时他想起了那温柔的小手,便跳起身,冲出重围向城外跑去了。
    姐弟俩很难过,傻鲁鲁!怎么能离开爱自己的人呢!你一定会回来的吧。他们终于等到了鲁鲁回来。姐姐冲过去弯身抱着他的头,他舐着姐弟俩的手,又给爸爸妈妈作揖。那晚全家都高兴极了。
    从此鲁鲁正式成为这个家的一员了。
    日本投降的消息传来的那天,整个小村沸腾了。一家人紧紧抱在一起,他们终于可以回北平去了。但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鲁鲁是不能去的。最后的决定是把他送给T市爱狗的唐伯伯。
    T市附近,有一个著名的大瀑布,10里外便听到水声隆隆。车经这里的那天,姐姐发着烧,还执意要下车去看。于是爸爸在左,妈妈在右,鲁鲁在前,弟弟在后,向观瀑亭上走去。
    急遽的水流从几十丈的绝壁跌落下来,在青山翠峦中形成一个小湖,水气迷蒙,一直飘到亭上。姐姐觉得那白花花的厚重的半透明的水幔和雷鸣般的轰响仿佛离她很远。她努力想走近些看,但它们越来越远,什么也看不见了,倚在爸爸肩上晕了过去。
    姐姐因病住进了医院,从此鲁鲁再也没有看见姐姐。没有几天,他就显得憔悴,白毛失去了光泽。唐家的狗饭一律有牛肉,他却嗅嗅便走开,不管弟弟怎样哄劝。
    范家人走时,唐伯伯叫人把鲁鲁关在花园里。在飞机上,姐姐和弟弟为了不能再见鲁鲁,一起哭了一场。他们听不见鲁鲁在花园里发出的撕裂了的嗥叫,看不见鲁鲁因为一次又一次想挣脱绳索,磨掉了毛的脖子。他们飞得高高的,遗落了儿时的伙伴。
    鲁鲁发疯似地寻找主人。唐伯伯总是试着和他握手,同情地、客气地说:“请你住在我家,这不是已经说好了么,鲁鲁。”
    有一天,鲁鲁又不见了。过了半年,大家早以为他已离开这世界,他竟又回到唐家。他瘦多了,身上好几处没有了毛。他又一次去寻找谜底后,又历尽辛苦回来,只是为了不违反主人的安排。
    但后来他却有了观赏瀑布的癖好。他常常跑出城去,坐在大瀑布前,久久地望着那跌宕跳荡、白帐幔似的落水,发出悲凉的、撞人心弦的哀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骑兵连长特隆诺夫

【苏联】伊萨克·巴别尔

    中午,我们把我们骑兵连连长特隆诺夫弹痕累累的遗体移至索卡尔市,他今晨在与敌机战斗中饮弹身亡。所有弹着点都在脸部,两颊布满弹孔,舌头被打成两截。我们尽力把死者的脸擦洗干净,免得他样子过于吓人。我们替特隆诺夫拣了一个庄严的地方——市中心公园紧靠栅栏的花圃——筑了个坟墓。我们全连骑着马前去送葬,团部和师政委也去了。

    团长普加乔夫大声痛悼并赞美。最后他把花撒在墓的四周,我们一个个走到特隆诺夫跟前,同他最后吻别。我用嘴唇碰了一下特隆诺夫的前额后,便去观光市容,观光笼罩在瓦蓝色尘埃和加利奇忧伤情调之中的索卡尔市哥特式风格的市容。

    公园左边是个大广场,广场四周有好几座古老的犹太教会堂。穿着破破烂烂的长襟大褂的犹太人在这个广场上吵骂,扭打。一个加利奇人手牵一头毛蓬蓬的小母牛,身穿白麻布长袍,拐入一条烟雾熏人的斜巷。犹太女人在斜巷一问间叫烟熏黑的陋屋的穷苦的厨房里忙碌。

    “柳托夫,”一个正在等着钉马掌的哥萨克叫我,“你魔鬼附体了,你干嘛今天早晨要害死特隆诺夫?”

    然而他的话不是事实。不错,今天早晨我的确跟特隆诺夫争吵过,可是他,帕萨,死了,世上再也没有人来审判他了,我是所有人中间最后一个审判他的人。

    今天的俘虏是天亮时我们在扎沃迭火车站抓获的,共十人。在我们抓获这十个波兰人时,他们都只穿着内衣,一堆军服撂在他们脚下,我们无法从军服上区分出军官和士兵。是他们自己脱下军服的,可这一回特隆诺夫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可。

    “军官出列!”他走到俘虏跟前,拔出手枪喝令道。

    这天早晨,特隆诺夫头部已经挂花,头上缠着破布。

    “军官,招认吧!”他重复说,用手枪柄推撞着波兰人。

    这时从这伙人中走出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光裸的肩胛骨显得很大。

    “结束战争吧,”老头以不可理解的亢奋说道,“军官们逃跑了!”

    这个波兰人说罢,把一双发青的手向骑兵连长伸去。

    “五个手指头,”他挥动着干瘪的大手,抽泣着说,“我就靠这五个手指头养活一大家子人呀!”

    老头哭得喘不过气来,热泪像线一样挂下来,跪倒在特隆诺夫面前,可特隆诺夫却用马刀把他推开,嘟哝了一句,一边逼向前去。老头仰天倒下,红似珊瑚的鲜血冒着气泡从他喉咙里像河水般涌出。

    我被安德柳什卡叫过来给剩下来的俘虏造册。第九名俘虏是个青年,穿针织绒毛背心和轻骑兵的长衬裤。他撩开汗湿的头发,说出了他部队的番号。这时安德柳什卡一把抓住他的长衬裤,问道:“衬裤是哪儿来的?”

    “母亲缝的,”俘虏回答说,身子晃了一下。

    安德柳什卡摸了摸轻骑兵的长衬裤,随后准备把他拉到已经登记好了的其他俘虏那里去。就在这一瞬间,我看到特隆诺夫从土墩后面爬了过来。鲜血从骑兵连长头上像雨水从麦垛上那样滴落下来,缠在头上的脏布条散开了。他肚子贴地爬着,从二十步外的地方一枪把那青年的脑壳打得粉碎。波兰人的脑浆溅到我手上,特隆诺夫走到我跟前。

    “抹掉一人!”他指着名单说。

    “我不抹,”我回答说,“领导一再下达的命令看来不摆在你眼里!”

    “抹掉一人!”“我不抹!”我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吼道,“本来十个人,成了八个,上边是不会放过你的,帕萨……”

    “我们这么拼死拼活,上边会放过的,”特隆诺夫回答说,浑身的衣服已撕成碎片,声音嘶哑得厉害,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可后来他停住脚步,抬起沾满血污的脑袋望着天空,痛心地责备说“你吼吧,吼吧,”他说,“招得那边也吼起来了……”

    骑兵连长指给我们看空中的四个黑点,四架轰炸机在光灿灿的天鹅似的云朵后边飞过来,那是法温特莱罗少校飞行大队的巨型装甲轰炸机。

    “上马!”各排排长见到敌机便快马将连队带往树林,可是特隆诺夫没有随自己的连队进树林。他留在车站的一幢房子旁,两个穿深红色马裤、光着脚丫的机枪手围住了他。

    “弟兄们,得把螺旋桨打下来,”特隆诺夫对他们说道,脸上血流如注,“我这就给普加乔夫打报告……”

    特隆诺夫在一片斜撕下来的纸上用庄稼汉粗大的字体写道:

    我今天将拼死一战,我有义务用两挺机枪尽力打下敌机,为此将连队指挥权交予谢苗•戈洛夫排长……

    他把报告封好,坐到地上,使劲脱下自己脚上的靴子。

    “拿去穿吧,”他说道,把靴子和报告交给机枪手,“穿吧,靴子是新的。”

    特隆诺夫说罢,便朝小山包上车站小卖部旁边的机枪阵地走去。

    在这场力量悬殊的战斗结束后,特隆诺夫,我们骑兵连战死沙场的连长,其遗体被移至哥特式风格的索卡尔市,葬于庄严之地——市中心的公园花圃内。

(戴骢译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万年青

冯骥

才西门外往西再走三百步,房子盖得就没规矩了,东一片十多间,西一片二三十间,中间留出来歪歪斜斜一些道儿好走路。有一个岔道口是块三角地,上边住了几户人家,这块地迎前那个尖儿,没人要。

住在三角地上的老蔡家拿它开一个小杂货铺。这一带没商家,买东西得走老远。如今有了这个吃的穿的用的一应俱全的小杂货铺,方便多了,而且渐渐成了人们的依赖。有人便给这小杂货铺起个好听的名字,叫“万年青”。老蔡家也喜欢这店名,求人刻在一块木板上,挂在店门口的墙上。

老蔡家在这一带住了几辈子,与这里的人家都是几辈子的交情。这种交情最金贵的地方是彼此“信得过”。信得过可不是用嘴说出来的,嘴上的东西才信不过呢。这得用多少年的时间较量,与多少件事情较真,才较出来的。日常生活,别看事都不大,可是考量着人品。

老蔡家有个规矩,从日出到日落,一年到头,除了过年,无论什么时候,店门都是开着的,决不叫乡亲们吃闭门羹。这规矩是老蔡家自己立的,也是立给自己的,自己说了就得做到。现在万年青的店主是蔡得胜,他是个死性人,祖上立的规矩,他守得更严更死。

这规矩,既是万年青的店规,也是老蔡家的家规。虽然老蔡家没出过状元,没人开疆拓土,更没有当朝一品,可是就凭这天下独有的店规家规,一样叫人敬佩,脸上有光。老蔡走在街上,邻人都先跟他打招呼。

一天,老蔡的堂兄砸断了腿,他必须要去一趟,大约要五天,可是铺子就没人照看了。他儿子在北京当学徒,正得老板赏识,不好叫回来。他老婆是女人家,怵头外边打头碰脸的事。这怎么办?正在这时候,发小马得贵来看他,听他说起眼前的难事,便说他一个远亲在北洋大学堂念书,叫金子美,现在放暑假,回家一趟得花不少钱,便待在学堂没走,不如请来帮忙。

老蔡把金子美约来一见,这人二十多岁,白净脸儿,戴副圆眼镜,目光坦诚,说话不多,有条有理,看上去便叫人放心。寻思一天后,便把万年青交给他了。说好五天,日出开门,日落关门,诚心待客,收钱记账。老蔡家的店铺虽小,规矩挺多,连掸尘土的鸡毛掸子用完了放在哪儿都有一定的规矩。金子美脑袋像是玻璃的,放进什么都清清楚楚。老蔡交代完,又叮嘱一句:“记着一定守在铺子里,千万别离身。”

金子美笑道:“放心吧!”

老蔡咧嘴一笑,把万年青放心地交在他手里了。

金子美刚天亮就赶到万年青,一切遵从老蔡的交代。从早到晚一直盯在铺子里,没出半点偏差。他一天三顿都在店里吃自带的干粮。一连三天,一切相安无事。

转天一早刚到了万年青,一位同室学友找来说,来了一个洋人,喜欢摄影,来拍他们的学堂。北洋大学堂是中国首座洋学堂,洋人有兴趣,洋人说他不能只拍场景,还要有人。放暑假了,学堂没几个人,就来拉他。金子美说店主交代这铺子白天不能关门,不能叫老主顾吃闭门羹。学友笑了,说:“谁这么死性子,你关门了,人家不会到别的地方去买?”他见金子美还在犹豫,便说:“你关了一会儿门怕什么,他也不会知道。”子美觉得也有道理,就关上门,随着学友跑到大营门外运河边的北洋大学堂。

金子美头一次见到照相匣子,见到怎么照相,并陪着洋人去到学堂的大门口、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一通拍照,还和几位学友充当各种角色。大家干得高兴,玩得尽兴,直到日头偏西,赶回城西。他走到街口,面对着关着门黑乎乎的店铺,一时竟没认出来。待走近了,认出这闭门的小店就是万年青,心里有点愧疚。他辜负了老蔡。由于一整天没开门,一个铜钱的收入也没有,这不亏了人家老蔡了吗?他便按照前三天每日售货的钱数,从铺子里取出价钱相当的货品,充当当日的售出;再从自己腰包里拿出相当货价的钱,放在钱匣子里。这样一来,便觉得心安了。

再过一天,老蔡回来了,金子美向他报了太平,然后拿出账目和钱匣子,钱货两清。老蔡原先还有些莫名的担心,这一听一看,咧开满是胡茬的嘴巴笑了,给子美付了工酬。子美说:“这么多钱都够回家一趟了。”

这事便结了。可是还没结。

一天,金子美忽接到老蔡的信儿,约他去万年青。老蔡弄几个菜半斤酒摆在桌上,没别的事,只为对子美先前帮忙的事,以酒相谢。老蔡没酒量,子美不会喝,很快都上了头。老蔡说:“我真的挺喜欢你。像你这种实诚人,打灯都没法找。”

子美为了表示自己人好,心里一激动,便把他照看铺子时,由于学堂有事关了门,事后怕亏了老蔡而掏钱补款的事说了出来。他认为老蔡会更觉得他好。谁想到老蔡听了,脸上的笑意登时没了,酒意也没了,直眉瞪眼地看着他。好像他把老蔡的铺子一把火烧了。

“您这是怎么了?”他问。

“你关了多长时间的门?”老蔡问,神气挺凶。

“从早上,我回来的时候……天快黑了。”

“整整一天?一直上着门板?”

“上了呀,我哪敢不关门就走。”

静了一会儿。忽然,老蔡朝他大叫起来:“你算把我毁了!我跟你说好盯死这铺子绝对不能离人、绝对不能关门!我祖上三代,一百年没叫人吃过闭门羹!这门叫你关上了,还瞒着我,我说这些天老街坊见了我神情不对。你坑了我,还坑了我祖宗!你——给我走!”老蔡指着门,他从肺管子里呼出的气冲在子美脸上。

子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惊讶莫解,但老蔡的愤怒与绝望,使他也无法再开口。老蔡的眼珠子瞪出了眼白,指着门的手剧烈地抖。他慌忙退身出来。

这事没人知道,自然也没人说,但奇怪的是,从此之后,这一带人再也没人说老蔡家的那个“家规”了;万年青这块牌子变得平平常常了;原先老蔡身上那有点神奇的光也不见了。

一年后,老蔡得了病,治不好,躺在家里开不了店,杂货铺常常上着门板,万年青不像先前了!过了年,儿子把他接到北京治病,老伴也跟着去了,居然再没回来。铺子里的东西渐渐折腾出去了,小砖房空了,闲置一久,屋顶生满野草,像个野庙荒屋。那块“万年青”的店牌早不知什么时候没了。再过多半年,老蔡的儿子又回来一趟,把这小屋盘了出去,小屋的新主人开一个早点铺,炸油条,烙白面饼,做大碗豆浆,热气腾腾,香气四溢,就像江山社稷改朝换代,又是另一番景象。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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