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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第7课最后一课同步练习

本文《最后一课》是以为线索安排情节,按的顺序记叙。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李锐

    拄着锄把出村的时候又有人问:“六安爷,又去百亩园呀?”

    倒拿着锄头的六安爷平静地笑笑:“是哩。”

    “咳呀,六安爷,后晌天气这么热,眼睛又不方便,快回家歇歇吧六安爷!”

    六安爷还是平静地笑笑:“我不是锄地,我是过瘾。”

    “咳呀,锄了地,受了累,又没有收成,你是图啥呀你六安爷?”

    六安爷已经记不清这样的问答重复过多少次了,他还是不紧不慢地笑笑:“我不是锄地,我是过瘾。”

    斜射的阳光明晃晃地照在六安爷的脸上,渐渐失明的眼睛,给他带来一种说不出的静穆。六安爷看不清人们的脸色,可他听得清人们的腔调。但是六安爷不想改变自己的主意,照样拄着锄把当拐棍,从从容容地走过。

    百亩园就在河对面,一抬眼就能看见。一座三孔石桥跨过乱流河,把百亩园和村子连在一起。这整整一百二十亩平坦肥沃的河滩地,是乱流河一百多里河谷当中最大最肥的一块地。西湾村人不知道在这块地上耕种了几千年几百代了。几千年几百代里,西湾村人不知把几千斤几万斤的汗水洒在百亩国,也不知从百亩园的土地上收获了几百万几千万斤的粮食,更不知这几百万几千万斤的粮食养活了世世代代多少人。但是,从今年起百亩园再也不会收获庄稼了。煤炭公司看中了百亩园,要在这块地上建一个焦炭厂。两年里反复地谈判,煤炭公司一直把土地收购价压在每亩五千块。为了表示绝不接受的决心,今年下种的季节,西湾村人坚决地把庄稼照样种了下去。煤炭公司终于妥协了,每亩地一万五千块。这场惊心动魄的谈判像传奇一样在乱流河两岸到处被人传颂。一万五千块,简直就是一个让人头晕的天价。按照最好的年景,现在一亩地一年也就能收入一百多块钱。想一想就让人头晕,你得受一百多年的辛苦,流一百多年的汗,才能在一亩地里刨出去一万五千块钱呐!胜利的喜悦中,没有人再去百亩园了,因为合同一签,钱一拿,推土机马上就要开进来了。

    可是,不知不觉中,那些被人遗忘了的种子,还是和千百年来一样破土而出了。每天早上嫩绿的叶子上都会有珍珠一样的露水,在晨风中把阳光变幻得五彩缤纷。这些种子们不知道,永远不会再有人来伺候它们,收获它们了。从此往后,百亩田里将是炉火熊熊、浓烟滚滚的另一番景象。

    六安爷舍不得那些种子。他掐着指头计算着出苗的时间,到了该间苗锄头遍的日子,六安爷就拄着锄头来到百亩园。一天三晌,一晌不落。

    现在,劳累了一天的六安爷已经感觉到腰背的酸痛,满是老茧的手也有些僵硬。他蹲下身子摸索着探出一块空地,然后,坐在黄土上很享受地慢慢吸一支烟,等着僵硬了的筋骨舒缓下来。等到歇够了,就再拄着锄把站起来,青筋暴突的臂膀,把锄头一次又一次稳稳地探进摇摆的苗垅里去。没有人催,自己心里也不急,六安爷只想一个人慢慢地锄地,就好像一个人对着一壶老酒细斟慢饮。

    终于,西山的阴影落进了河谷,被太阳晒了一天的六安爷,立刻感觉到了肩背上升起的一丝凉意。他缓缓地直起腰来,捏锄把的两只手一先一后举到嘴前,轻轻地啐上几点唾沫,而后,又深深地埋下腰,举起了锄头。随着臂膀有力的拉拽,锋利的锄刀闷在黄土里咯嘣咯嘣地割断了草根,间开了密集的幼苗,新鲜的黄土一股一股地翻起来。六安爷惬意地微笑着,虽然看不清,可是,耳朵里的声音,鼻子里的气味,河谷里渐起的凉意,都让他顺心,都让他舒服。银亮的锄板鱼儿戏水一般地,在禾苗的绿波中上下翻飞。于是,松软新鲜的黄土上留下两行长长的跨距整齐的脚印,脚印的两旁是株距均匀的玉茭和青豆的幼苗,六安爷种了一辈子庄稼,锄了一辈子地,眼下这一次有些不一般,六安爷心里知道,这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锄地了,最后一次给百亩园的庄稼锄地了。

    沉静的暮色中,百亩田显得寂寥、空旷。六安爷喜欢这天地间昏暗的时辰,眼睛里边和眼睛外边的世界是一样的。他知道自己正慢慢融入眼前这黑暗的世界里。

    很多天以后,人们跟着推土机来到百亩园,无比惊讶地发现,六安爷锄过的苗垅里,茁壮的禾苗均匀整齐,一棵一棵蓬勃的庄稼全都充满了丰收的信心。没有人能相信那是一个半瞎子锄过的地。于是人们想起六安爷说了无数遍的话,六安爷总是平静固执地说,“我不是锄地,我是过瘾。”

(文章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小题。

我的老屋我的娘

    我家的老屋是20世纪60年代娘过门后和爹一起和泥排坯,一砖一瓦益起来的。实际上,老屋除了梁头下蓝砖砌成的柱子外全是土坯,再没有多余的砖瓦。小时候,我总不想让同学来我家,怕别人笑话我家里穷,还住着土坯房。记得有一次下大雨,雨水冲掉了墙皮,露出了梁头下的砖栋,我兴奋地邀请同学来家里,想让他们知道我家的房子也是有砖的。

    我出生在老屋的土炕上,从那时起直到上小学三年级,我都睡在那里。那个大土炕足足有3米多宽,除了已经成家的大哥、二哥,爹、娘、大姐、二姐、三哥、三姐还有我,一家七口人都挤在那个炕头上,就像住大车店一样睡通铺,脚对脚地躺在炕的两头,身上盖着被我踹烂了的大被子。调皮的我总是喜欢从里子上的破洞钻进被子里,在里面翻筋斗,跟哥哥姐姐捉迷藏,直到娘训斥着把我赶出来。

    小时候娘经常跟我说,算命的告诉她,我是石榴木命,根扎在绣楼底下,长大了一定会娶一个像穆桂英一样的大小姐。这不禁让我既充满憧憬又满是困惑:自己这么好的命,为啥还要睡在这土坯盖的房子里,睡在这土坯垒的炕头上?现在才知道,在这个老屋子里住的10年,是我和娘相处最长的一段时光,也是我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光。每天晚上,娘都凑着黄豆粒大小、闪烁跳动的油灯,一边缝补着全家人的衣服,一边给我讲过去的事情和做人的道理。这间老屋、这个老炕,就是我的启蒙学堂。

    爹当时在钻井队当工人,地里的耕种、家里的吃穿,都由娘一个人操持。住在老屋的日子是娘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光。三年自然灾害,给本就贫穷的家庭带来了难挨的饥荒。娘怀里揣着大姐,手里拉着两个哥哥,到十多里外的村子去讨饭。年幼懂事的两个哥哥为了不让娘为难,自己挨家挨户鼓门乞讨。寒风中,幼子那一声声哀求,令娘几度凝噎。这一幕,也成为要强的娘亲一辈子都不愿回忆的片段。20世纪70年代,为了给两个哥哥娶上娩妇,娘又一次跟参一起起早贪黑,和泥摔坯,一口气益起了两座表砖房。80年代,本以为日子会好起来,谁知大哥突然生了一场大病,差点击垮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为了给儿子看病,娘向亲威朋友借遍了钱,还卖掉了她珍藏了30年的嫁妆——她的母亲为她精心打制的银饰…

    也正是为了还债,一家人又在土坯房中挤了10年,这间老屋在风雨中坚挺到90年代,才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老屋拆掉后不久,我就不住在家里,开始给生产队看机井,一个人住在离村子几里外的机井房。哥哥姐姐也都陆续结婚过起了自己的日子,只有退休在家的爹与娘相濡以沫,互相陪伴。

    几年前,爹离开了我们。哥哥姐姐都盖了新房子,他们劝娘离开老宅子和他们一起生活,免得睹物思人,触景生情。但是,执拗的娘亲说什么也不离开,依然坚守在老屋里,只因这里曾有她亲手筑的爱巢,这里曾是她的孩子温暖的梦乡……

    如今,我已离开家乡17年,在北京这个大都市有了温馨的小家,然而每次回到老家,看着满头白发的娘亲,仍会想起小时候那间老屋,总会怀念在老屋住着时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日子。步履已经蹒跚却还在为我忙里忙外的娘亲啊,您多么像我生命的老屋,斑驳而又结实,沧桑而又坚毅,为我遮风挡雨,给我温暖和力觉。我就是住在您屋檐下的一只小燕子,白天扑棱着翅膀去觅食,飞得再高再远也忘不了归途。天黑了,雨来了,我便会飞回您的怀抱,钻进了为我筑的巢穴,欢蹦乱跳,叽叽喳喳,围绕在您的身旁。

(选自《光明日报》)

阅读《活着》完成下面小题

①台风将至的那天下午,我原本与客栈的老板娘约定,要搭她的车去海鲜市场,但是到银滩走了一圈回来,我突然改了主意,决定先去市区逛逛。

烈日当空,灼热的空气纠缠成一个巨大的、白光闪闪的线团,把海滩、街道、路旁的海鲜大排档、高高低低的建筑物,一股脑地裹在里面。它在燃烧,闷声不响,让空气几近微呛。我在客栈后面的小卖部里买了一瓶矿泉水,顺便打听一下去市区的公交车路线。按照店主的指点,我斜斜穿过马路,打算去对面的站点等车。

③马路正中的绿化带里稀稀落落种了些行道树﹣﹣或者说是灌木,因为这条路显然是新建的,移植来的植物还未长成气候。接近十字路口,有一棵树倒是长得高大,而且居然还在开花。我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嗯?怎么可能?我踏上石阶,捏住一枚尖尖的树叶。那灰绿色的叶片像极了柳叶,但是既厚又硬,接近蜡质,而背面几乎是银灰的。

④竟然是,一棵夹竹桃。

⑤我停在那里仰头看它,一时间简直喘不过气。天太热了。在十一月,这异乡的阳光和街道恍如幻觉。暌违①多年,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桃红的花朵吐出我多少年前就无比熟悉的粉黛香气。旁边枝上的那一小簇刚刚开败,花瓣的边缘变成了枯褐色,但靠近花心的地方还是红的,像灰烬里包裹着一颗跳荡的心。

⑥夹竹桃,我祖母偏爱的花。许多年里,我们家一直养着几棵。它们似乎很容易成活,至少繁殖相当简易﹣﹣在空酒瓶中注入清水,剪下筷子长的一截枝条插入瓶中,瓶口用湿泥封住。如此静置一两个月,枝条下方会生出雪白的长根,入春便可移进花盆。祖母和母亲常持此瓶馈赠邻里和亲友,如对方欣悦收下,她们便满面春风,谆谆授以养殖之法,仿佛热心得过分的送子观音。在我看来,这种花寻常得近乎贫贱,花的香味也像一个土气村姑,为什么她们如此热衷于让它芳泽远播、香火绵延?

⑦总的来说,这种叫夹竹桃的植物喜欢活着,喜欢繁衍。像被切成两段的蚯蚓,不仅不会死去,反而执意要以双倍生还——原始的生物本性往往是泼辣的,反衬出人类的矫情。当年我不太喜欢这花,但是也说不上讨厌;我只是觉得麻烦——活着就是一件麻烦的事。

⑧事实是,我在二十岁上罹患抑郁症而不自知。有一天我和父亲拌了几句嘴,一转身,听见旁边的房间里,祖母低声责备我父亲:“孩子上次差点救不回来了你不记得?”我想,大概没有人比祖母更害怕我会死去,虽然她从来不曾问起。

⑨后来我慢慢忘了想死这件事,也许是体内的血清素和多巴胺②趋于正常,如同植物茎管里流淌的隐秘汁液﹣﹣造物在其中加入了何种成分,用以催生花朵或删除落叶?为什么夹竹桃执意在身体里暗藏毒汁,仍不能阻止娇嫩的花苞被蚜虫啃啮?这世界只呈现它的物理表象,却很少暴露它幕后的主使者。

⑩再后来祖母住的老房子拆迁,那时冬天已近,祖母问我要不要那棵夹竹桃——它已经长到了两米多高。相比于这个高度,它脚下的粗陶花盆实在太小,还不知何时磕掉了半只手掌大的一块,浇水时总会有一半水淌到外面。它看上去相当营养不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见我犹豫着没有答腔,祖母叹口气,说:“没人要就只能扔了。”

⑪其实我不喜欢这花还有一个原因:它冬季也不落叶,必须移入室内。那么多个冬天,房间里虽然生着炉子,仍能看得见口中呵出的白气。我眼见它的叶子落满厚厚的灰尘,谁能一枚一枚地擦洗它们?这些积灰的叶子开始自暴自弃,先是变得枯干,然后卷翘起来,但是仍然并不肯脱落,就那样用千百只枯干的指头戳住你,让你知道,有这样一种活着。

⑫祖母盼望她回迁的新居可以铺上地暖,脚踩在上面,整个人都暖洋洋的。人老了,骨头深处蚀开深广的空洞,怕冷,怕风,怕前后左右的沟坎和凄清。但那片回迁楼整整建了六年,内中的曲折千回百转,之后又因资金缺欠,迟迟不能交付使用。我的祖母,终是没有等来她的新居。

⑬那棵她希望可以托付给我的夹竹桃呢?祖母故去,许多事情再也无从问起。

【注释】:①暌违:分离,不在一起。②血清素和多巴胺:体内产生的一种神经传递物质,和人的感觉有关,会影响人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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