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人教版语文必修二第一单元第13课《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同步练习

阅读下文,完成练习

南  帆

    ①在英国,可以见到许多名流的塑像。威灵顿、丘吉尔、司各特、牛顿,如此等等。牛津大学的图书馆是某一个富豪捐赠的,图书馆门前就有一尊这个富豪的铜像。伦敦的某一个地铁站口甚至塑起了一尊福尔摩斯像。

    ②海德公园里矗立了一座金碧辉煌的纪念碑。这座纪念碑如此之高,以至于拍照时不得不用广角镜头。纪念碑纪念的是一个叫做阿尔勃特的男人。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生平事迹,他最为重要的身份是女王的丈夫。据说他去世之后,伤心的女王大约有七年的时间不理朝政。这座纪念碑应当是爱情和皇家财富的共同象征。

    ③其实,英国人更为热衷的是另一桩爱情纠葛——戴安娜王妃的故事。纪念戴安娜的活动至今不衰。戴安娜逝世的周年忌日,无数人自愿地献上了鲜花和花圈。海德公园几条主干道的路面上,不远的距离就钉有一面铜牌子——因为戴安娜曾经从这几条路上走过。人们爱戴安娜的原因不仅是她的美貌,更重要的是她的平民精神。她时常以王妃的身份从事多种慈善活动,她不太在乎皇家装腔作势的清规戒律,也没有刻意将那一场举世瞩目的婚礼作为摆脱平民世界的仪式。

    ④可是,这种爱戴之中是不是仍然隐藏了某些势利之心?戴安娜的传奇寄托了众多凡人的白日梦,而且,戴安娜故事的后半段仍然是这种故事的延续。她可以大步跨出肯辛顿宫的大门,然而,接走她的仍然是埃及巨富多迪的奔驰轿车。

    ⑤热衷于戴安娜平民精神的英国人大概不太想到马克思了。没听说英国的什么地方有马克思的塑像。马克思说了一些权贵们不爱听的话,有钱人当然不想为他树碑立传。令人感叹的是平民的沉默。穷困的马克思为无产者呐喊了一辈子,风雨无阻;然而,那么多人却慷慨地将鲜花和花圈掷给了象征性参加过几次慈善活动的戴安娜。这个世界肯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

    ⑥当然,还不是所有的人都被电视或者报纸上名流表演的消息所收买。还有人懂得马克思和《资本论》。英国的BBC主持了一项调查——谁是影响20世纪的十位名人?广泛投票的结果,马克思竟然名列榜首。这个消息令许多人意外,也令许多人惊喜。这个消息令人恢复了一些信心;历史的天平仍然存在。

    ⑦前往拜谒马克思墓的时候才知道,马克思所安葬的海格特公墓已经私有化,一个毕生倡导公有制的思想家还是无法让他的葬身之地脱离旧世界。收购海格特公墓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规定进入公墓必须交费。尤为苛刻的是,每带入一台照相机必须加付一个英镑。

    ⑧马克思的墓原先夹杂在一大堆坟墓之间,平躺于地上。20世纪50年代中期,英国工人和各国共产党合力重建了马克思墓。新的马克思墓位于公墓东北角的路边,墓碑是花岗岩砌就的一个高8英尺的方柱,方柱顶上安放着马克思的铜铸头像。“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看着墓碑上镌刻的这一句马克思的名言,心中无限感慨。

    ⑨返回的时候,有人问起马克思的后代。据说伦敦还有一个,不知是第几代孙子或外孙,在开出租车。如果这个传闻属实,那么,他至今应该还是标准的工人阶级的一员吧。

(1)、文中写戴安娜受到人们爱戴的原因是什么?这样写对表现马克思起到了什么作用?

(2)、为了突出中心,文章中多有呼应对照的语句,请找出两处这样的语句,并说说这样写的好处。

(3)、对镌刻的马克思墓碑上的名言,作者“心中无限感慨”,你怎样理解作者的“感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

记忆力

           申平

    这帮老人家都已年过六旬了,这日却突发奇想,要搞小学毕业50周年同学会。50年,整整半个世纪。岁月的风霜早已染白了他们的头发,揉皱了他们的面庞,如今他们再见面,彼此还能认得出来吗?他们是否把珍贵的少年时期的友谊埋藏心底?

    于是就打电话、发通知,足足折腾了半个月,还真的把人给弄齐了。全班除4人提前去了另一个世界聚会以外,其余41人都答应一定来。

    聚会选在一家酒店的一楼,门口挂了标语和彩球,显得非常隆重。来得最早的当然是几个发起者。他们发现,这家酒店的服务真不错:门外有侍应生开门;一进大厅,服务员就把热毛巾递了过来;还有一个提着篮子的小老头儿,给每个人都发一包纸巾。显然,这是为他们流泪准备的。发起者连连赞叹:好,真是想得太周到了。

    同学们陆续来到。每一个人的到来,都会引发一阵激动。大家先是静静审视来人,然后突然有个人叫出了他的名字,于是就是一阵欢呼,就是一阵热烈拥抱。也有一些人实在认不出来了,但当他自己一报家门,大家立刻恍然大悟。这种激动就更热烈,因为其中还包含着惊喜。

    想想吧,50年一聚,容易吗?人生会有第二个50年吗?昔日的少年,今天的老人,你拉着我的手,我搂着你的腰,说啊,笑啊,哭啊……那场面真的是太感人了。

    那位小老头儿发给大家的纸巾真的派上了用场,而且有人发现,这个小老头儿竟然也被他们感动得热泪纵横。他也频频用篮子里的纸巾擦自己的眼睛。

    激动过后,发起者开始清点人数,发现已经来了40人,就差一个人没有来。大家都在询问:他是谁呢?

    那个提着篮子的小老头儿此时突然放下了篮子,走上前来说:是我啊,你们谁都没有把我认出来啊!

    “刷”地一下,众人齐齐把惊讶的目光向他射去:你?你是谁啊,有没有搞错啊?

    小老头儿在40双眼睛的审视下有点发窘,他急忙挺了挺腰,大声地说:我是陈大福啊,你们再看看、再想想。

    发起者赶紧去查名单,果然有陈大福这个名字,可是……40双眼睛又从头到脚把他审视了半天,有个发起者忍不住说:你不是酒店……干这个的吗?他指了指老头儿的篮子。接着他又说:你别开玩笑,我们可是同学聚会……

    小老头儿就显得有点着急:我知道是同学聚会,这种事情谁会冒充啊。我明明就是陈大福嘛,你们睁大眼睛好好认认嘛!小老头儿随后又有点委屈地嘟哝道:这纸巾是我自己给大家买的——酒店还管你这个!

    于是40双眼睛再次聚焦,恨不能看穿了他的骨头,可结果还是失望地摇头。小老头儿这回可真有点急了,他说:你们的记忆力……怎么这么糟呢?你们仔细回忆一下,那时咱班每天是谁最早来搞卫生的?你们再想想,学校开运动会,是谁给你们看衣服,是谁给你们打开水?班里组织劳动,又是谁干得最卖力气……众人仍然半信半疑。突然,一个女同学尖叫了起来:哎呀,我想起来了,他的确是陈大福,他是我们的同学啊!

    众人就一齐把目光投向女同学,显然希望她拿出证据来。女同学就有点兴奋地说:大家还记不记得,有一次他偷了学校附近农民的地瓜,让人家抓住,押到学校门口来示众……

    噢——!众人齐发一声喊,他们的记忆闸门一瞬间呼啦啦全部打开。现在再看陈大福,怎么看怎么像他们的同学了。

    但是此时的陈大福却没有半点兴奋,反而像中了枪一样痉挛了一下,他张大嘴巴,面部扭曲,用颤抖的声音说:天哪,你们还记着这件事啊!我做了那么多好事,就是想让你们忘了这件事,可是你们太……太伤人了!

    陈大福慢慢转过身去,提起他的篮子,摇晃着向门外走去,任凭后面喊破了嗓子,他也一直没有回头。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俩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 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景,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油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做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遥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俨然敞开,堆积的珠宝付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远古沉默的荒野;鹰击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看,遍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的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抉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当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的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想通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他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