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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贵阳市2019届高三语文适应性考试(二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和合”理念具有重要价值

陈秉公

    “和合”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标识,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对中国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着重要影响。

    “和,犹合也”,“和合”理念强调世界是人与万物的一体性存在。构成世界的诸多要素既相互矛盾又相互融合,并在矛盾与融合中共同发展演变,然后产生新要素、新事物、新生命,客观世界因而不断发展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和合”是变化之源、运动之力、发展之本、生长之根。

    “和合”丰富的文化内涵首先体现为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发轫于先秦。《周易》提出“与天地合其德”的天人内在统一思想;《左传》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意思是说,礼是天道与人道相统一的自然法则;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直言天人一体。天人合一宇宙观强调整个世界的有机关联,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身与心之间是共生共存共荣的关系。

    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内含着一种相互联系而非孤立片面看待世界的视角,这让中国人很早就产生了“天下”的观念,视天下为一体,《尚书·尧典》说“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说明中国人很早就形成了协和处理不同国家关系的观念。在“天下观”的滋养下,中国人生发出以天下为己任的高尚追求和责任担当,孟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从中可以看出中国人追求天下大同,有一种要共同实现美好生活的担当。

    和而不同的社会观是“和合”理念在社会领域的展开,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他提倡和而不同的人格、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人与人之间有性别、年龄、能力、性格等方面的分别,社会中也有因民族、宗教、地域、阶层、文化,职业等形成的差异,只有在承认和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最大共识,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和谐有序。

    在调适具体的人与人关系上,“和合”理念表现为人心和善的道德观,其核心是“仁”。“仁”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占据着特殊重要地位,孔子将“仁”解释为普遍道德原则,汉代儒学将“仁”解释为“天心”,宋明儒学以“仁”为核心构筑价值体系,千百年来,与人为善、人际和睦、立己达人、推己及人等道德准则已经深深烙印于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之中,从宇宙观、天下观到社会观、道德观,中华民族对“和合”理念的认知和践行一以贯之。当今时代,“和合”理念为我们处理各种难题提供了宝贵智慧,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把握当代中国与当今世界的发展实际,我们就可以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选自2018年11月8日《人民日报》,有改动)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和合”以人与万物并行共存为理念,内涵丰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标识之一。 B、“和合”理念强调人与万物同为一体,因此世界诸多要素既相互矛盾又相互融合发展。 C、“和合”万物一体的理念滋养出中国人充满智慧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 D、“和合”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使中国人很早就有了追求天下大同、共同实现美好生活的担当。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采用总分总结构,第一段先总说“和合”理念对中国人的影响,结尾段则照应标题,指出其在当今时代的价值。 B、文章主体部分阐释“和合”理念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从宇宙到天下,再到社会,最后到个人道德,带有明显的层递性。 C、文章标题即中心论点,结尾进一步指出“和合”理念可以为破解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提供中国智慧和方案,深化论点。 D、文章引用了很多经典语句,丰富的理论论据以时间为序,有利于阐释“和合”理念的形成、发展、传承与创新的过程。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体现了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共荣的关系,它与“和合”理念中天人合一宇宙观一脉相通。 B、人与人有差异,国与国有不同,“平等、互鉴、对话、包容”是“和而不同”的社会观在文明交流中的具体体现。 C、“诚信、友善”属于个人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继承了“和合”理念道德观中的与人为善等道德准则。 D、充分吸收“和合”理念的精华,并将之与当代相结合,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应对世界各国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在世界文明对话史上,公元2世纪到7世纪期间最重要的历史事件当属佛教的东传及其与中华文明的对话。这一文明对话产生了重要的历史后果,它不仅使佛教融入中华文明,与儒家、道教一起成为中国思想文化的结构性力量,而且也使得佛教获得持续的发展活力,从一个地方性宗教上升为世界性宗教,直到今天仍然发挥其重要的精神作用。

    两汉时期,是佛教东传的发生期。佛教进入中国大地是一个因地域关系自然而然地发生的过程,“其教因西域使臣商贾以及热诚传教之人,渐布中夏,流行于民间”。(汤用彤)它不是像后来基督教教团派出大量传教士有组织地传教活动。这一点决定佛教进入中国是和平的、非强制性的。佛教最初传入中国是与当时道家的黄老之术和方士之术互相影响、相得益彰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佛教东传的扎根期,隋唐时期是佛教东传的开花结果期,这两个时期是佛教文明与中华文明对话的最重要时期。唐以后,随着三教合流,随着中国化佛教禅宗的盛行,融入中华文明的佛教已经成为中华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佛教已经不是在异族异质文明意义上与中华文明展开对话了。

    魏晋时期佛教文明与中华文明的对话主要体现在佛学与玄学的对话上,两种文明对话呈现出佛学的玄学化和玄学的佛学化。南北朝时期佛教文明与中华文明对话的一个突出特征是皇帝亲自参与对话,如宋文帝曾与僧人论究佛理,宋武帝亲自到寺庙听讲,梁武帝甚至亲制发愿文,皈依佛教,大兴寺庙。

    魏晋时期,中外学者合译佛经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东晋是佛典合译的高峰期。不仅小乘佛教的基本经典《阿含经》系列被创译,而且大乘佛教的重要经论、密教经典、律典等都被译出。当时在佛经的翻译解释中大量采用“格义”的方法,即用中国原有经典中的精义与典故来比配佛经中的道理,以便中国信徒的理解与接受。显然这是一种聪明的文明对话与融合方式。

    佛教文明在中土的生根开花结果,还在于佛教本身具有一种对话精神,佛教内部往往通过对话来加深对佛法佛学的理性认识。中土的高僧大德完全继承了印度佛学的对话精神。慧远曾就大乘要义与罗什通信,往复问答。慧远的弟子慧观,也从罗什请问佛学,研核异同,详辩新旧。受到罗什的高度赞扬,与僧肇一起被称为“第一”。

    佛教东传与中华民族文明对话并不纯粹是“西学东渐”的单向对话,同时还有大量中土的高僧大德长途跋涉到天竺等西方取经而形成的逆向对话。中土沙门西行求法从曹魏的朱士行开始可谓代不乏人,其中东晋的法显和唐朝的玄奘是最为突出的两位。当代印度史学家阿里教授在给季羡林先生的信中写道:“如果没有法显、玄奘和马欢的著作,重建印度史是完全不可能的。”

    佛教文明与中华文明对话的一个深远的历史影响是通过中国,佛教流传远播于四邻诸国。早在隋朝,佛教就通过中国而影响到高丽、百济、新罗及日本。没有在中国的存在与发展,佛教难以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宗教。就此意义而言,中国佛教具有建构世界宗教文明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历史价值。     

(选自张三夕《佛教文明与中华文明的对话》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有两个重要的基础:一是小农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二是家国一体,即由家及国的宗法社会政治结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必然是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文化价值体系。因为家族宗法血缘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人伦关系,这种关系的扩展就形成了社会伦理关系。家族本位的特点,一方面使得家族伦理关系的调节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课题,家族伦理成为个体安身立命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在家国一体社会政治结构中,整个社会的组织系统是家族﹣村落﹣国家,文化精神的生长路向是家族﹣宗族﹣﹣民族。家族的中心地位使得伦理在社会生活秩序的建构和调节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传统社会中,人们的社会生活是严格按照伦理的秩序进行的,服式举止,洒扫应对,人际交往,都限制在“礼”的范围内,否则便是对“伦理”的僭越。这种伦理秩序的扩充,便上升为中国封建社会政治体制的基础﹣﹣家长制。家长制的实质就是用家族伦理的机制来进行政治统治,是一种伦理政治。

    与此相适应,伦理道德学说在各种文化形态中便处于中心地位。中国哲学是伦理型的,哲学体系的核心是伦理道德学说,宇宙的本体是伦理道德的形而上的实体,哲学的理性是道德化的实践理性。因此人们才说,西方哲学家具有哲人的风度,中国哲学家则具有贤人的风度。中国的文学艺术也是以善为价值取向的。“文以载道”,美善合一,是中国文化审美性格的特征。即使在科学技术中,伦理道德也是首要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科技的价值观是以“正德”即有利于德性的提升为第一目标,然后才考虑“利用、厚生”的问题。因此,中国文化价值系统的特点是强调真、善、美统一,而以善为核心。

    中国文化的普遍信念是“人为万物之灵”。而人之所以能为“万物之灵”,就是因为有道德,因而中国文化特别重视人与人之间的“道”,以及遵循这种“道”而形成的“德”。老子曾从本体论的高度说明“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的道理。“尊道贵德”的基本精神,就是强调人兽之分,以德性作为人兽区分的根本,突显人格尊严。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因而中国人都以成德建业、厚德载物为理想。早在孔子前,鲁国大夫叔孙豹就提出过“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思想,在此基础上,一种以道德为首要取向的具有坚定节操的文化人格就逐渐形成了。“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为追求仁道,虽箪饭陋巷,不改其乐,这是一种道德至上的价值取向和文化精神。

(摘编自张岱年、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在既有的殷商甲骨文残片中,已经多次出现“登人”字样。这里的“登人”即登记人口的意思。

    当时的登记人口是以人丁为计量单位,目的是征集兵丁组建军队。西周时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据《周礼》记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当时已设立了掌握户籍的官职“司民”。

秦朝户籍管理更加严格和完备,登记的内容非常详细,对不报、虚报和假报户口的或未经官府批准而檀自更籍的,统统严加惩罚,还做出了迁徙时必须审核和必须办理更籍手续等规定。

    汉代的户籍管理实行“编户齐民”,从法律意义上说,所谓“编户齐民”,是指所有编入户籍的居民,不论东西南北,不分男女老幼,都是国家的公民,具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20世纪20年代出土的张掖郡居延汉简记载这样的一个户籍信息:“徐宗,年五十;妻一人;子男(户主儿子)一人;男同产(户主兄弟)二人;女同产(户主姐妹)二人。宅一区直三千;田五十亩,直五千;用牛二,直五千。”内容已经相当详备。

    唐朝在申报户籍信息的时候,必须接受一道叫做“团貌”的程序。就是衙门在居民登记户籍时,要查看相貌。因此,唐代的户籍档案通常还记录有人户的体貌特征。在敦煌出土的唐代籍帐残卷中,就发现不少户籍资料都注明了诸如“右足破,耳下小瘤,面有黑子”之类的文字。这些对体貌特征的描述相当于今天户籍中的照片,可以防止作伪,也可作为民户脱籍逃亡后的追捕线索。另外,在唐代“贱民”是没有户籍的,他们只能依附于“良民”。

    宋朝结束了五代十国的战乱局面,因此全国人口增长迅速,开宝九年(976年),全国户数为309万户,大观四年(1110年)则达到峰值2088万户。当然,短时间内人口不会如此膨胀,但是它却从另外一方面表明户口统计更加完整(少数民族因为政府的“羁磨之策”也不断被编入户)。宋朝的户籍制度不再区分“良民”与“贱民”,而是根据居城或居乡,划为“坊郭户”与“乡村户”,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城乡居民户口。又根据居民有无田产,划分“主户”与“客户”,再以家庭财产之多寡,将主户划为不同户等。宋朝的税制,完成了从以人头税为主到以财产税为主的转变。

    宋代商品经济相对发达,因此流动性强。一些地方,由于“主户少而客户多,往来不定,口尤难记”。宋代城市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流入,且管理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一个人移居到一个地方生活一年以上,便可获得当地户籍。

    明朝创造以登记人口为主的“黄册”和以登记土地为主的“鱼鳞册”,标志着中国古代户口调查登记制度的相对成熟。这个制度肇创于明太祖朱元璋,虽然随着形势的变化时有增损,但其基本框架和根本原则,终明之世并无改变。沿袭元朝做法,明政府将全国户口按照职业划为民户、军户、匠户等籍,各色户籍世袭职业,不容更改。

    清初沿用明代的黄册制度,在黄册之外,另编《赋役全书》和《编审册》作为配套。由于康熙和雍正两朝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赋税与人丁之间没有了直接的联系,统计户口的意义也就不如以往那么重要,因此户籍管理相比明朝宽松。但是这也从另一方面保证了户籍统计比以前更加科学、客观。

(摘编自曾庆江《户籍册上的古代中国》)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梭罗的树林

熊培云

    ①《新周刊》杂志曾经做过一个有关成功的专题,指出现代社会有三粒毒药:性自由、消费主义和成功学。在我看来,这里的三粒毒药实际上是两粒,如果将成功学与消费主义合二为一,就是流行性物欲症。

    ②物欲症使人们放弃了时间而选择了金钱,擅长谋生却不会享受生活。美国追求的是麦当劳,而不是麦当闲;中国人因为勤劳的禀赋常常忘记最真实的生活。人们起早贪黑,仿佛大家每天都很忙,就像《爱丽丝漫游仙境》里的小兔子一样,不停地看表,不停地嘀咕,没时间说你好,没时间说再见,我来不及了,我来不及了,我来不及了。物欲症带来的是时间荒,人们因为物欲而丢失了原本属于自己的时间。就这样,人为物所奴役,人为物所谋杀。速度,永远是速度。

    ③物欲横流的社会,恐惧几乎成了贪婪的同义词。在物欲高涨的年代,糟糕的并不只是贪婪,还有害怕。害怕在别人眼里显得不成功,害怕自己赶不上邻居。早已经衣食无忧的人们,总在为自己不如他人富有而悲叹不已。

    ④有人说中国现在有两种人,一种人已经坐稳了房奴,另一种想做房奴而不得。没房子的自然想着有房子,处于焦虑之中当属正常。然而,那些有房子的人,同样活得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想要更大的房子。如《新周刊》所说,按照现在的成功学逻辑,如果你没有赚到豪宅、名车、年入百万,如果你没有成为他人艳羡的成功人士,那么,你就犯了不成功罪。

    ⑤需要追问的是,当我们花费一生中最宝贵的时间换回一堆死后并带不走的东西,在我们和这些东西之间,究竟谁占有谁?是我们占有物品,还是物品占有我们?

    ⑥如何超拔于一望无际的物欲与喧嚣之上,得物欲与成功之外的自由?这样的时代常常让我想起亨利·梭罗,那位在瓦尔登湖畔离群索居的思想者。梭罗坚称:“如果我像大多数人那样,把自己的上午和下午都卖给社会,我敢肯定,生活也就没什么值得过的了。”梭罗同样看透人类文明的悖谬与困境:“如果一个人因为喜欢树林,每天在树林里度过半天时光,那他,可能被人看作是流浪汉;可要是,他全天做个投机者,锯光树木,让大地光秃秃,人们却把他看做是勤勉进取的好公民。”

    ⑦什么时候,我们能够像流浪汉一样自由;什么时候,我们可以碎步徜徉于梭罗笔下那郁郁葱葱的树林。在那里,简单生活不被视为一种堕落,勤劳的人节制勤劳;在那里,你可以坐在时间的溪水里垂钓天上的星星,不必终日奔波于风尘;在那里,你可以看大地寒来暑往,四季消长分明;在那里,你可以看种子播撒信念,古树枝系苍穹。

(选自《自由在高处》,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题目。

    就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之人生而论,大体说来,似乎人常从自然走向文化,从孤独走向大群,从安定走向活动。自然、孤独与安定,如木之根,水之源。文化、大群与活动,如木之枝,水之流。若文化远离了自然,则此文化必渐趋枯萎。若大群泯失了孤独,此大群必渐成空洞。若活动损害了安定,此活动也必渐感怠倦,而终于不可久。

    乡村是代表着自然、孤独与安定的,而城市则是代表着文化、大群与活动。乡村中人无不羡慕城市,乡村也无不逐渐地要城市化。人生无不想摆脱自然,创建文化,无不想把自己的孤独投进大群,无不想在安定中寻求活动。但这里有一限度,正如树木无不想从根向上长,水无不想从源向前流。但若拔了根,倾了源,则枝亦萎了,流亦竭了。人的心力体力,一切智慧情感,意志气魄,无不从自然中汲取,在孤独而安定中成长。人类挟着这些心力体力智慧情感意志气魄,才能创建出都市,在大群中活动,来创造出文化,而不断上进,不断向前。

    一个乡里人走向城市,他带着一身的心力体力,怀抱着满腔的热忱与血气,运用他的智慧情感意志气魄来奋斗,来创造。他能忍耐,能应付。他的生活是紧张的,进取的,同时也消散了精力。一个城里人走向乡村,他只觉得轻松解放,要休息,要遗忘。他的生活是退婴的,逃避的。他暂时感到在那里可以不再需要智慧,不再需要情感,不再需要意志与气魄。他也不再要紧张、奋斗与忍耐。然而他却是来养息精力的。在他那孤独与安定中,重与大自然亲接,他将渐渐恢复他的心力体力,好回头再入城市。

    人类断断不能没有文化,没有都市,没有大群集合的种种活动。但人类更不能没有的,却不是这些,而是自然、乡村、孤独与安定。人类最理想的生命,是从大自然中创造文化,从乡村里建设都市,从孤独中集成大群,从安定中寻出活动。若在已成熟的文化,已繁华的都市,已热闹的大群,已定形的活动中讨生活,那只是挣扎。觅享用,那只是堕退。问前途,也恐只有毁灭。想补救,只有重返自然,再回到乡村,在孤独的安定中另求生机,重谋出路。

    因此人类文化之最大危机,莫过于城市僵化,与群体活动之僵化。人类从自然中产出文化来,本来就具有和自然反抗决斗的姿态。然而文化终必亲依自然,回向自然。否则文化若与自然隔绝太甚,终必受自然之膺惩,为自然所毁灭。乡里人终需走进都市,城市人终需回归乡村。科学落后的民族,如何习得科学,建设新都市,投入大群体而活动?城市人如何调整科学发展过度的种种毛病,使僵化了的城市,僵化了的群体生活,依然回过头来重亲自然,还使人享受些孤独与安定的情味?这是现代人所面遇的两大问题。而其解决困难的方法与途径各不同。这里需要各自的智慧,各自的聪明,谁也不该学步谁,谁也不须欣羡谁。

(摘编自钱穆《乡村与城市》)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①长期以来,中国流行的几乎所有法学理论教科书都把法律上的“义务”解释为国家通过法律强加给法律主体的负担和不利。这种对“义务”做出的价值定位是武断的,因为根据自然法学传统,法律上的义务并不能由国家随意规定,而是源自于自然法的义务,即源于道德义务。源自于道德义务的法律义务是远比“权利”重要得多的正价值概念。

    ②与“义务”一语准确对应的概念是“应当”。“应当”是一个表达精神现象的用语,是指社会群体对某种行为的看法——正确的且必须的。当社会群体用“应当”这一概念把某主体同某行为具体联系起来时,就意味着,该主体负有作(或不作)某行为的义务。义务就是主体作(或不作)某行为的应当性。

    ③“应当”并不是社会群体随意的看法,而是群体的每一个个体成员依据自身的良心体验形成的对外界行为的看法。一个人在外地听说自己的爷爷生病了,他的第一感受就是“我应当回去照顾爷爷!”这里的“应当”完全产生于主体自我良心的内省式要求。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会由自我良心自发地产生这种原始的义务要求。但是,如果某A比较另类,在听说爷爷生病之后毫无反应、沉迷于各种娱乐活动,与其相处的群体其他成员就会告 他:“你应当回去照顾爷爷!”群体成员对A提出的“应当”,就是赋予A一项义务。社会群体成员们之所以对 A提出这种要求,是因为,该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从自我经历的爷爷生病时的良心感受出发认为:回去照顾爷爷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

    ④人类社会实践中,在国家这种组织出现之前很久,社会群体成员就通过对一个一个行为的评价形成规定道德义务的道德规则。由于社会群体成员绝大多数人的良心、理性处于同一发展水平以至相似,                         , 即能形成基本共识。譬如,对于杀人行为、盗窃行为,人们一致认为“不应当做”;对于赡养老人、抚养孩子行为,人们一致认为“应当做”,等等。人们用语言将这些共同判断表述出来,就形成人类社会的一系列口口相传的道德规则:不应当杀人,不应当盗窃,应当赡养老人,应当抚养孩子,等等。人类社会通过道德规则向社会每一个个体成员提出道德义务要求,使每个个体成员赋有道德义务。

    ⑤人类社会的道德规则包括4个不同层次的规则:禁止损他类规则;倡导利他类规则;劝导自善类规则;引导入圣类规则。其中以不应当杀人、不应当放火、不应当抢劫等规则为 主要内容的禁止损他类规则最为重要,它们通常被认为是道德底线规则。这类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道德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履行这类义务是维系人类最低限度文明、保持社会最低限度秩序的要求。换句话说,没有对这类义务的履行,人类就会处于丛林状态。所以说,义务是人类文明维系之根。

    ⑥道德规则自身并不具有保证规则赋予的义务得到履行的手段,以致一旦有人违反上述底线道德规则赋予的义务,道德规则自身并无有效应对手段。为了确保人们履行底线道德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义务,人们将道德底线规则加以强化、改造:在底线道德的每一具体义务性规则之后附加针对违反义务的制裁规则,并由一定的社会权威机构对这些制裁规定加以执行,这就使道德底线规则演变为法律规则。

    ⑦人类超越野蛮状态跨入文明门槛,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引导。人类在进入文明状态之前相当长时间内就形成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在国家组织形成之后相当长时间里,国家作为执行制裁的权威机构,其适用的仍然是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只是在国家适用习惯法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出现由国家组织将习惯法成文化的做法,以致最初的成文法主要源自于习惯法,其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

    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耕文明时代法律规则的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来自于底线道德义务规则,但是,由于农耕文明各国普遍实行全权君主制度,君主拥有立法权,这使君主代表的国家立法很容易在法律中混入大量的不合理、不适当的义务设定。从农耕文明国家立法到商工文明国家立法都存在大量的国家片面强加给民众的限制。我们把这种国家武力基础上的强制视为“伪义务”。我们不能把“伪义务”视为义务本体,不能因伪义务的存在而否定义务的真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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