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宁波镇海区2019届九年级语文学业模拟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为谁

龙应台

    我不懂得做菜,而且我把我之不懂得做菜归罪于我的出身——我是一个外省女孩;在台湾,“外省”其实就是“难民”的意思。外省难民家庭,在流离中失去了一切附着于土地的东西,包括农地、房舍、宗祠、庙宇,还有附着于土地的乡亲和对于生存其实很重要的社会网络。

    因为失去了这一切,所以难民家庭那做父母的,就把所有的希望,孤注一掷地投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头。他们仿佛发现了,只有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

    所以我这个难民的女儿,从小就不被要求做家事。吃完晚饭,筷子一去,只要赶快潜回书桌,正襟危坐,摆出读书的姿态。妈妈就去洗碗了,爸爸就把留声机转小声了。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自己做了母亲,我却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厨房特别大,所以是个多功能厅。孩子五颜六色的画,贴满整面墙,因此厨房也是画廊。餐桌可以围坐八个人,是每天晚上的沙龙。另外的空间里,我放上一张红色的小矮桌,配四只红色的矮椅子。任谁踏进来都会觉得,咦,这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客厅吗?

    当我打鸡蛋、拌面粉奶油加砂糖发粉做蛋糕时,安德烈和菲利普就坐在那矮椅子上,围着矮桌上一团新鲜可爱的湿面团,他们要把面团捏成猪牛羊马各种动物。蛋糕糊倒进模型,模型进入烤箱,拌面盆里留着一圈甜软黏腻的面糊,孩子们就抢着用小小的手指去挖,把巧克力糊绕满了手指,放进嘴里津津地吸,脸上也一片花糊。

    我变得很会有效率做菜。食谱的书,放在爬着常青藤的窗台上,长长一排。胡萝卜蛋糕的那一页,都快磨破了;奶酪通心粉、意大利千层面那几页,用得掉了下来。(甲)我可以在十分钟内,给四个孩子——那是两个儿子加上他们不可分离的死党——端上颜色漂亮而且维他命ABCDE加淀粉蛋白质全部到位的食物。然后把孩子塞进车里,一个送去踢足球,一个带去上游泳课。中间折到图书馆借一袋儿童绘本,冲到药房买一只幼儿温度计,到水果店买三大箱果汁,到邮局去取孩子的生日礼物包裹同时寄出邀请卡……然后匆匆赶回足球场接老大,回游泳池接老二,回家,再做晚餐。

    母亲,原来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

    然后突然想到,啊,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小姐。

    孩子大了,我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回头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了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菲利普十六岁就自己报名去上烹饪课,跟着大肚子、带着白色高筒帽的师傅学做意大利菜。十七岁,就到三星米其林法国餐厅的厨房里去打工实习,从削马铃薯皮开始,跟着马赛来的大厨学做每一种蘸酱。安德烈买各国食谱的书,土耳其菜、非洲菜、中国菜,都是实验项目。做菜时,用一只马表计分。什么菜配什么酒,什么酒吃什么肉,什么肉配什么香料,对两兄弟而言,是正正经经的天下一等大事。

    我呢,有什么就吃什么。不吃也可以。一个鸡蛋多少钱,我说不上来。冰箱,多半是空的。有一次,我为安德烈下面——是泡面,加上一点青菜叶子。

    汤面端上桌时,安德烈吃了两口,突然说:“青菜哪里来的呀?”

    我没说话,他直追,“是上星期你买的色拉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的。

    他放下筷子,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那已经不新鲜了呀,妈妈你为什么还用呢?又是你们这一代人的习惯,对吧?”

    他不吃了。

    过了几天,安德烈突然说:“我们一起去买菜好吗?”

    母子二人到城里头国际食品最多的超市去买菜。安德烈很仔细地来来回回挑选东西,整整三个小时。回到家中,天都黑了。他要我这做妈的站在旁边看着,“不准走开喔。”

    (乙)他把顶级的澳洲牛排肉展开,放在一旁。然后把各种香料罐,一样一样从架上拿下来,一字排开。转了按钮,烤箱下层开始热,把盘子放进去,保持温度。他把马铃薯洗干净,开始煮水,准备做新鲜的马铃薯泥。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电话铃响。我正要离开厨房去接,他伸手把我挡下来,说:“不要接不要接。留在厨房里看我做菜。”

    红酒杯,矿泉水杯,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色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fflé。

    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选自龙应台《目送》)

(1)、文中写到的三代人,分别为谁做饭,各有何用意?请根据上文,梳理内容,完成下列表格。

做饭的人

为谁做饭

做饭的心意

作者母亲

作者

作者的孩子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作者儿子

(2)、关注文中画线的两处语句,回答下列问题。

“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然后突然想到,啊,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小姐。”

联系上下文,对于“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作者年少时与成年后的心态有何不同?

(3)、知识卡片:铺陈就是铺叙、陈述,即直书其事,从不同角度反复叙说。是散文创作中常见的写作手法,也是一种传统的写作技法。

文中(甲)(乙)两处都采用了“铺陈”的写作手法,请选择其中一处,体会作者采用这种写法的妙处。

(4)、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体会文末安德烈的话,联系全文,你认为安德烈会为哪些人做饭?由此带给你怎样的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假想金箍棒 麦笛
    ①《西游记》中孙悟空从东海龙王那里借了一根“定海神针”,又称“如意金箍棒”,重6250千克,可大可小,变化多端,实在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贝兵器。那么从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金箍棒可能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呢?
  ②从密度来看,金属密度最大的是锇。《西游记》中说孙悟空把那绣花针从耳朵里取出来,迎风一晃,变得“碗来粗细”。估计那碗指的不是大海碗,应该类似于现在的酒杯,也就是说直径在3~5厘米的样子。以金箍棒长两米来计算,体积最大在3900立方厘米左右。因此,如果金箍棒的材料是锇,其质量大约为88千克,一个臂力超群的人完全可以挥舞得动。关羽能舞动重41千克的青龙偃月刀,鲁智深能舞动重32千克的水磨禅杖,以猴哥那山都压不死的体质而论,挥舞88千克的兵器更不是难事。有人说,不是6250千克吗?想必那是随着体积变化而变化吧,不过这不符合质量守恒定律了。
  ③金箍棒的硬度还应该特别大,猴哥大大小小跟妖魔鬼怪或者神仙星宿干了几百仗,连哪吒、二郎神都拿他毫无办法。哪吒的乾坤圈和二郎神的三尖刀据说都是宝器,但叮叮当当一交击,金箍棒毫发无损,可见金箍棒硬度特别大。金属中硬度最大的是铬,铬的硬度和天然物质硬度之王金刚石不相上下,一般的兵刃应该是奈何不了它的。从这个意义上,金箍棒用铬或者那些更为强韧的铬合金来铸造显得非常合适。
  ④金箍棒的抗腐蚀能力也非常不一般。金角大王那个紫金红葫芦连“大罗金仙都能化成血水”,里面应该盛有腐蚀性非常强烈的液体,比如王水之类。但猴哥和棍子被收进去都毫发无损。猴哥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内炼就了一身铜皮铁骨,再加上会七十二变,变成小苍蝇之类的趴在葫芦口,不被腐蚀是可能的。但金箍棒如果用的不是很特别的材料,想要逃过浩劫可就有点难度了。因此从耐蚀性这个角度讲,金箍棒材料又像铱。铱的硬度、密度都很大,抗腐蚀能力在金属中首屈一指,连王水对它也无可奈何。
  ⑤再从伸缩性上来考虑。地球上常见的材料不管金属还是非金属恐怕都没有金箍棒那么强的伸缩性。所以说,一根本来几个人不能合抱的柱子变成“碗来粗细”进而变成绣花针大小,大概纯属小说家的杜撰。
       ⑥《西游记》中老龙王说:“那本是大禹治水之时,定江河浅深的一个定子,是一块神铁!”像大禹这样的神人很可能从外星球采集了这么一块材料,密度特别大,又有很多特殊属性,用于测量江河的浅深,可长可短,能随时调整,实在是太方便了。猴哥成佛之后,金箍棒自然回归原位,现在不知躺在哪处幽深的海底,期待着我们再度去发掘它的传奇呢。

阅读短文,完成文后问题。

栓在琴凳上的十年

    我生长在大西北沙漠边缘的油田小镇。妈妈做出“一定要让女儿学钢琴”这个决定的那年,我才4岁半,坐在小课桌前,脚还踩不到地面。妈妈和爸爸月工资加在一起也就两三百元。家里存款两三千,而一架钢琴怎么说也要近万元。

    钢琴搬回家的场景我还记得。正是春夏之交,爸爸和他七八个年轻的朋友把一个巨大的、沉重的、被严严实实包裹的大家伙抬上三楼。小小的家里围了很多人,包裹层层打开,黑色的钢琴在阳光下明晃晃的。

    妈妈像是对着全世界宣布:“贝贝,这是你5岁的生日礼物。你以后要好好学,听见没?”

    “嗯!”我怯弱地答应了。

    后来我明自,永远不要轻易答应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事情,尤其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即便当时明白又如何,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随着钢琴搬进家门的,是一些铁律:所有作业必须在下午放学前完成,每晚七点到九点固定练琴两小时,中途只能上厕所一次,喝水一次……

    从钢琴进门到我初中毕业,妈妈每晚会坐在我的旁边,从开始的音阶,到每一首曲子的每一个音阶和节拍,全程监督,几乎全年无休。重大考试和比赛前,练琴时间会尽可能延长。

    “找个好老师,这太重要了!”身为高中老师的妈妈,从来就对此坚信不疑。可是小镇上会钢琴的成年人几乎没有,只能去银川。从小镇到银川单程近四个小时,道路坑坑洼洼,路两边是连天的戈壁,沿途几十里路都不见人烟。晴天,尘土翻滚,雨天,泥泞不堪。

    银川的钢琴课一周一次,周日凌晨,瘦小的妈妈常常把我驮在背上追赶去市里的公交车。遇到沙尘暴的时候.妈妈侧身护着我,母女两紧紧相拥,像风中的两片树叶,飘摇在行进的路上。有时为了省钱,妈妈只买一个座位,客满的时候就一路抱着我。中午将近十二点到银川南门老汽车站,再坐3块钱的人力三轮车到文化街的歌舞团大院,下午四点原路返回,晚上到家早已天黑。路上耗去近八个小时,只为一个小时的“专业课”。

    北方的冬天,滴水成冰,常常开始上课了,我的手仍像冻坏的胡萝卜。连钢琴老师都有些不忍,倒杯热水让这对寒风里来的母女俩先暖一暖。夏天好闷,母女俩昏昏沉沉地挤在公交车上,我满身都起了痱子。

    每当拉着妈妈的手走在银川宽阔的马路上,我总是什么都想要,但到头来什么都没买。妈妈的理由不容置疑:“学费一次50块,还有吃饭、来回车费,我们要杷成本控制在一次100块以内。”只有和钢琴相关的,妈妈才会额外通融。

    伴随琴声的欢笑声寥寥无几,似乎这件“高贵”的兴趣爱好无法让任何一个人从中获得“轻松”与“喜乐” 。因为学琴的成本太高,练琴就需要加倍努力。常常伴随着的,是抽泣声和严厉的训斥声。被撕过琴谱,被打红过手,还有几次被拉下琴凳……

    每次回想栓在琴凳上的十年,辛酸和痛苦溢满全部的记忆。后来经历了很多事请之后,我才明白哪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轻松获得的呢?

    十年,周而复始,一直到我考完业余十级。忽然有一天,钢琴老师在妈妈数次征询意见之后,明确地说:“这孩子不适合搞钢琴专业! ”

    我的手太小,即便付出比正常孩子多达数倍的努力,同样的曲子我依旧弹得非常吃力,这是我的“硬伤” 。妈妈一直忽略了这一点。最终我偏离了她的规划——上音乐学院附中、考北京或者上海音乐学院钢琴表演系。我在妈妈的失望中“仓皇”地读了高中。我终于如释重负,好像获得了新生一般。

    后来,每当有人问我“你喜欢弹琴吗? ”“喜欢”这个答案就只是说给妈妈听的。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你认为无法化解的东西,岁月却将它轻易地化解了。在我意识不到的某一年的某一刻,我忽然和以前的生活和解了——“妈妈,学校钢琴比赛, 我进复赛啦。” “妈妈,我在教会当了司琴,有人在教堂结婚,我弹了婚礼进行曲!”……

    我无比感激童年所学习的每一首钢琴曲,这些乐曲和我在往后学习的文学、艺术、 历史等彼此影响和融通。感激童年无数枯燥乏味的练习,这些技巧成为了我的肢体与记忆不可磨灭的一部分。

    我数次想对妈妈说:这么多年过去,我明白,自己最终的收获,远比曾经付出的多。 您虽然是一位“虎妈”,但我却要感谢您,是您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话刚到嘴边,我就哽咽了。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弯弯曲曲的小路上走来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中年女人。他们一路打听,终于找到了那个小女孩的家。女孩正在帮着姥姥择从地里挖来的野菜,看到陌生人进了他们家的院子,慌忙站起身,躲在姥姥身后。

    姥姥站起身,说:“你们这是……”

    女人迎上去,握住姥姥的手说:“可找到你们了,这孩子就是杜鹃吧?”姥姥一听,把身后的杜鹃拉到身前来说:“早听说你们要来,一直盼着呢,杜鹃,快,你城里的阿姨来看你了。”

    女人伸出双臂,示意杜鹃到她的怀里来。杜鹃怯生生地走过去,轻轻偎依在女人的肩头,就像依偎在妈妈的怀里,眼神里绽放着纯真的幸福。

    “哥哥呢?他怎么没有来看我?”杜鹃把头从女人的肩膀上拿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望着女人。

    “你哥,他……今天正好有事情,改天他忙完了,我一定让他来看你。”女人的眼里闪过一丝悲伤,但瞬间转成了笑容。

    吃过晚饭,杜鹃写完作业,就上床睡了。姥姥和女人坐在院子里说话。

    小村的夜晚很安静,连风都不好意思来打扰,天上的星星眨着清澈的眼睛,一闪一闪,亮晶晶。月亮悄悄躲在树梢后,听女人和姥姥轻声细语却切切深情的谈话。

    女人长舒了一口气,说:“这是我儿子的愿望。”姥姥握住女人的手说:“孩子,我知道白发人送黑发人是怎样的一种伤痛。杜鹃的爸妈出车祸那阵儿,我真是不想活了,可是看看杜鹃,那么小的孩子没了父母就够可怜的了,如果再没了我们,可就真成了风中草了。”

    “嗯,不能让孩子看不到希望。”女人轻泣着说。

    “我儿子说他与杜鹃的血样配型很符合,明天我们就带杜鹃进城做心脏移植手术,我儿子撑不了几天了……”女人低低地哭泣起来。

    那个草上满是清露的清晨,杜鹃一手拉着男人,一手拉着女人,沿着弯弯曲曲的环山路,走出了小山村。

    儿子顽强支撑着自己的生命,在得知杜鹃已来到医院时,带着一丝微笑,永远地离开了他眷恋的父母,离开了他做义工三年帮助的小女孩杜鹃。

    这个消息,女人没有告诉杜鹃,她不想让杜鹃幼小的心灵再一次接受重力的打击。

    杜鹃出院了,女人带着她回到了小山村,看着杜鹃微笑阳光的脸,女人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眼中含着泪花,笑了。

    几天后,看到杜鹃恢复得很好,女人说要回城了。杜鹃扑进女人的怀里,依偎着抱紧,就像抱紧亲爱的妈妈一样。

    杜鹃交给女人一封信,说让她坐上车时在车上看,女人微笑着点头。

    打开信封:我知道哥哥的愿望,也知道哥哥和坏人搏斗,受了重伤,也许他就要去我爸妈去的那个遥远的地方。我那晚偷听了你和姥姥的谈话,我多么不想进城做手术啊,可是我心里也有一个愿望,我哭了好久,为了我的愿望,我决定跟你们进城做手术。我的愿望没有哥哥的愿望那么崇高,但是是真诚的,我想说,我的愿望是――

    我想做你们的女儿,照顾你们一辈子。

    女人握着信,泪水再一次模糊了她的双眼,不同的是,这眼泪少了悲痛,多了几分润心的温暖。

阅读《为啥那么多人喜欢食用辣椒?》,完成下面小题。

为啥那么多人喜欢食用辣椒?

    ①辣椒,是深受人们喜爱的一种食材。在我国四川、湖南、贵州等地流行着这样一句话:“辣椒好,一餐无它不得饱”。其实对于现在全国各地的很多人来说,吃辣椒都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对于辣椒,人们对它有多少了解呢?

    ②《华阳国志·蜀志》称:蜀人“尚滋味,好辛香”。有人便以为现代四川人喜吃辣椒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古蜀人,其实这是个误会。辣椒的祖籍不是中国,而是南美洲热带地区。其传入中国的年代未见具体的记载,但是比较公认的中国最早关于辣椒的记载是明代高濂撰《遵生八笺》中有:“番椒丛生,白花,果俨似秃笔头,味辣色红,甚可观”的描述。据此记载,通常认为,辣椒即是明朝末年传入中国。至今我国有些地方还把辣椒叫做番椒。其实早在明代之前,传统的辛香料主要有茱萸、姜、花椒等。湖南食用辣椒的历史并不久远,一直到嘉庆年间才开始逐渐普及,与四川食辣时间大致相当,但是到了道光至光绪年间,湖南食用辣椒已经相当普遍了,所谓“无椒芥不下箸也,汤则多有之”。现代研究重辣区竟然和年平均接受太阳辐射热量低于110千卡的地区基本重合,同时它还与年日照时数在1800小时以内、冬季1月份相对湿度在70%以上。看来,冬季冷湿、日照少、雾气大,是食辣最重要的地理环境背景。今天食辣最多的川、黔、湘、鄂西地区冬季阴冷,多雾少阳,“巴山夜雨”“蜀犬吠日”等描述的就是这种环境。

    ③辣椒可以驱寒祛湿,湖南民间常用一碗辣椒汤来防治伤风感冒。辣椒味辛,性热,归脾、胃经,功效为温中散寒、下气消食,主治胃寒气滞、脘腹胀痛、呕吐、泻痢、风湿痛、冻疮。既可内服又可煎水熏洗或捣烂外敷。用现代医学解释,辣椒性味辛热,强烈的辛辣味能够刺激唾液及胃液的分泌,增加食欲,促进肠蠕动,帮助消化。辣椒所含的辣椒素能够促进血液循环,使心跳加快,皮肤血管扩张,从而使人具有抗寒作用。辣椒中还含有较多的钴,钴是人体合成维生素B12必不可少的原料,具有促进造血的作用,并能降低血压,改善血管性头疼,活跃新陈代谢,抑制恶性肿瘤细胞的生长。

    ④辣椒除了上述功效,还有一个功能就是燃烧脂肪。辣椒中含有一种物质叫辣椒碱,它可以刺激体内生热系统,加快新陈代谢。其中的秘诀就是快速的生热系统,能提升机体工作效率,就像快速运转的机器能够消耗大量碳氢燃料。进食一餐辣味之后,可以消耗大于25%的卡路里。而当辣在腹中燃烧时,喝上一杯富含咖啡因的红茶,效果则更明显。辣椒还能促进体内生产两种酶,在燃烧脂肪的过程中它们能一边“说服”脂肪细胞卸载,一边阻止脂肪过量堆积。这个减肥方法无需任何饮食规则做伴,因为辣椒碱刺激了内啡肽和血清素的生产,同时还会让人拥有一份好心情。

    ⑤辣椒中的维生素含量居各种蔬菜之冠。辣椒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每百克中含维生素C高达185毫克。另外它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B1、B2和胡萝卜素以及多种矿物质,可以补充人体各种营养所需。正因如此,喜欢吃辣椒的人也越来越多。但辣椒虽好并非人人都适合吃。患热性病、溃疡病、慢性胃肠病、痔疮、皮炎、结核、慢性支气管炎及高血压等疾病的人,不宜大量食用辣椒。

文学类文本阅读

紧握木棒的黑孩子

(R·赖特)

    ①那天晚上,母亲告诉我:今后我必须学会自己到食品店买东西。母亲领我到大街拐弯处的食品店走了一趟,让我记住路怎么走。我激动不已,觉得自己一下子长成了大人。

    ②第二天下午,我就拎着篮子沿着人行道去那家食品店买东西。

    ③当我走到街道的拐弯处时,突然,一伙流氓蹿了出来。他们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推倒在地。他们夺走了我的篮子,抢去了我的钱。我惊慌失措地回了家。

    ④我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母亲,可是她没做声,随即坐了下来,写了一张所买东西的清单,给了我更多的钱,又打发我去食品店。我踌躇着走上了大街,发现还是那帮小痞子在路边闲逛,我掉头飞奔回家。

    ⑤“又怎么啦?”母亲问我。

    ⑥“还是刚才那群流氓,”我战战兢兢地回答,“他们还会揍我的。”

    ⑦“我要你自己去对付这些人,”她平淡地说道,“好,去吧。”

    ⑧“我害怕。”我乞求道。

    ⑨“走吧,不要理睬他们。”她告诉我。

    ⑩我走出家门,径直沿人行道走去,心里祈祷着——那群小流氓别再骚扰我。

    ⑪然而,正当我走到几乎和他们并排的时候,其中一个突然喊道:“看,还是那个黑小孩儿。”

    ⑫地痞们向我逼过来了。我感到心惊肉跳,马上转身狂奔起来。很快,我被追上了。他们把我搡倒在人行道上。我哭喊,恳求,用两脚使劲蹬,但都无济于事,没逃脱被殴打的噩运。他们掠走了我手中的钱,扯住我的两腿猛拽,朝我的脸上凶狠地抽扇。最后,我又是哭着走回家。

    ⑬母亲在门口遇见了我。

    ⑭“他们打……打……打我,”我边抽泣边委屈地说,“他们抢……抢……走了钱。”我正要迈上台阶,渴望着躲进“家”这个避难所。

    ⑮“你不要进来。”母亲阴沉着脸警告我。

    ⑯我吓得退回原地,瞪大了眼睛看着母亲,心中无限委屈。“可他们一直追着打我。”我哭诉着。

    ⑰“那你就给我站在该站的地方,”母亲用吓人的声调说道,“今天晚上我非教你学会挺起腰板儿不可,并且让你学会怎样保护自己。”说着,她走进屋里 , 我只是战战兢兢地等着,不知道母亲要做什么。

    ⑱不一会儿,母亲出来,拿出更多的钱和另一张买东西的清单,而且另一只手中拿着一根又长又重的木棒槌。“带上这些钱和这张清单,还有这根木棒槌,”她说,“去,到商店把东西买来。”

    ⑲我疑惑了——母亲在教我打架——这是她以前从没有做过的事。

    ⑳“可是,我怕——”我嗫嚅着。

    ㉑ “要是买不了东西,你就不要进这个家门。”母亲冷冷地说。

    ㉒ “他们会欺负我,他们……”

    ㉓ “那你就呆在外面,不准回来!”

    ㉔我憋足了力气向台阶上冲去,试着挤过母亲,闯进屋里。可随即而来的,是脸颊上重重的一记耳光。我被抽到了大街上。我哭求着:“妈,求求您让我明天再买吧!”

    ㉕ “不行!”她说,“现在就去。你要是空手回来,我非揍你不可。”

    ㉖ “砰”的一声,母亲关上了门,上了保险。

    ㉗那伙流氓就在我身后,只身一人面对这阴森的街道,我惊骇地颤抖着。只有两条路可走,或是回到家里,或是远离家门。攥着木棒,边抽泣边思索。如果我回到家里,最终也躲不过被母亲打一顿,而且自己丝毫不会对此做什么改变,然而,我要是走上街头,去面对那些无赖,那么至少可以获得机会用木棒和他们较量较量,看到底谁输谁赢。

    ㉘我慢慢沿街走着,接近了那伙地痞,我捏紧了木棒,紧张得几乎停止了呼吸。

    ㉙我已经站在他们对面了。

    ㉚“黑小子,又来啦。”他们狂吼滥笑着,很快把我围住,其中一个正要抓我的手。

    ㉛ “我他妈宰了你们!”我从牙缝中挤出这样一句话。随着我的吼声,手中的木棒早已使一个地痞的脑袋开了花。接着又是一棒,闷住了另一个流氓。

    ㉜就这样,我打倒了一个又一个,把刚才的怨恨和愤怒全部倾注在这根木棒上。我明白,只要我停歇一秒钟,痞子们就会缓过劲来,所以我要把他们一个个打倒,不能让他们有机会再爬起来。我呐喊着,挥舞着,眼睛里含满了泪水。刚才所遭受的殴打,所受的屈辱,一幕幕又在脑子里呈现。阵阵余悸使我每抡动一次木棒都要用上全身每一分气力。

    ㉝挨过一顿猛击,小流氓个个狂呼乱喊,抱头鼠窜。有个地痞瞪大了眼睛看着发生的一切,一点儿也不相信这是刚才那个任他们肆意欺侮耍弄的黑小子。他们大概从来也没看见过这样的疯狂愤怒。

    ㉞我站在那儿喘息着、叫骂着;激他们上前来斗。当发现小流氓们真的吓破了胆时,我就急追过去。他们喊着、叫着飞跑进各自的家。

    ㉟随后出现在街道上的是那些地痞的父母们,他们是来吓唬我的。是平生第一次吧,我冲着大人们高声喊叫。我警告他们,如果要找我的麻烦,那我就让他们尝尝我木棒的滋味。

    ㊱最后,我终于走到商店,买了东西。

    ㊲回家的路上,我仍紧握木棒,准备着再次用它保护自己。可是,这回连个流氓的影子都没有碰上。

    ㊳就是那天晚上,我赢得了在美国孟菲斯城的街道上行走的权利!

班级开展了以“旅行中的童梦”为主题的阅读活动,请阅读《羽毛》一文,完成以下任务。

羽  毛

曹文轩

一根羽毛,一会儿被风吹到这边,一会儿又被风吹到那边。

没有风的时候,一连许多天,它就孤单地待在杂草丛中,或是待在一堆落叶里。

这天,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路过它身旁,把它捡了起来,互相传着看了看,又把它扔到了地上,走了。

不一会儿,羽毛就听见女孩问男孩:“这根羽毛,是哪只鸟的呢?”

“是啊,我属于哪只鸟呢?”

从这一刻开始,羽毛开始不住地问着自己。

一阵大风把它吹上了天空。

在天空飘动的感觉真好。

“如果我能属于一只鸟,会飞得更高啊!”

它多么地渴望天空,多么地渴望飞翔。

它落在了水边的一棵树上。

一只翠鸟站在树枝上,歪着脑袋,静静地看着水面。

羽毛怯生生地问翠鸟:“我是你的吗?”

翠鸟没有搭理它,却一头扎向水面,等它飞起来时,一条银色的小鱼,正在它的嘴里扭动着。

翠鸟重新飞回树枝,又歪着脑袋,静静地看着水面。

羽毛一次又一次地问翠鸟:【A】“我是你的吗?”

可是,翠鸟只顾忙着抓鱼,总不搭理它。

羽毛静静地等待着。

翠鸟终于不再忙碌,掉头看了看羽毛,说:“不是我的。”

一阵风吹来,把羽毛吹上了天空。

……

羽毛落在了一片草地上。

那时,正有一只蓝孔雀在开屏。

有许多人在观着——它实在太漂亮了!

好一会儿,孔雀才把彩屏渐渐收起。

人们散去。

羽毛问孔雀:【B】“我是你的吗?”

孔雀看了看羽毛说:“你也好意思问‘我是你的吗?’!你也不仔细看看,我的羽毛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羽毛!”

羽毛在草丛里不吭声了。

后来,羽毛问过许多鸟,它们的回答是一样的:“不是。”

这天,羽毛遇到了好心的云雀。

云雀说:“孩子,你虽然不属于我,但我可以带你飞上高空,满足你的一个愿望。我可是这个世界上飞得最高的鸟呀!”

云雀用嘴衔着羽毛,向云的上空一个劲地飞去。

穿越了茫茫的云海,云雀把羽毛带到了云层的上方。

云雀放下羽毛,然后与羽毛一起在天空飘动。

羽毛落在了一座山上。

岩石上,站着一只威猛的鹰。

羽毛毫无理由地觉得,它是属于这只鹰的。想到这一点,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有微风吹来,它有点颤抖起来。

“我是你的吗?”羽毛小声地问。

“什么?”鹰歪了一下脑袋问。

“我是你的吗?”羽毛声音大大地问。

鹰没有回答羽毛。它矮下身子,慢慢展开巨大的翅膀——

一只云雀正向这边飞来。

羽毛对鹰说:“我认识这只云雀。”

它的话还没有说完,只见鹰“嗖”地飞离岩石,然后像一支黑色的箭,向云雀射去。

羽毛听到了空中的一声尖叫,它甚至看到有一滴鲜红的血珠,亮晶晶地从空中滴落了下去。

“风呀,你赶紧来吧!赶紧来把我吹走吧!”羽毛在心里不住地呼唤着。

风来了,羽毛飞起,在峡谷中旋转,向山下的田野飘去。

天下起雨来。雨珠从羽毛上滑落,仿佛泪珠。

“我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那只鹰!”

羽毛落在了田野上。

在草丛里,什么也不想,一就是好几天。

                                                (选自《月光里的九瓶》,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