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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金华市宾王中学2017-2018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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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子

孙道荣

    ①在我前面,手拉手走着一对母子,孩子四五岁的样子,虎头虎脑,很可爱。

    ②小区门口的岗亭上,笔直地站着一位保安。小区物业为了改善小区的形象,做到文明服务,要求值勤保安,在业主经过时,必须敬礼。母子从保安身边走过时,保安“啪”地向他们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年轻的妈妈牵着儿子的手,忽然停了下来,弯下腰对儿子说:“叔叔向你敬礼,你是不是应该表示感谢啊?”孩子看看妈妈,又仰头看着保安,也抬起手臂,学着保安的样子,敬了个礼,并用稚嫩的童音对保安说:“谢谢叔叔。”年轻的保安脸竟然红了,连连摆手:“小朋友,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妈妈赞许地对孩子说:“小朋友就应该这样讲礼貌。”得到妈妈的表扬,孩子一脸灿烂。

    ③这一幕,让我非常感动。很钦佩这位年轻的妈妈,通过这样一些细小的举动,不失时机地给孩子以做人的教育,让孩子从小就懂得尊重别人,礼貌待人。

    ④他们沿着小区的道路,朝前走去,我也继续跟在他们后面往家走。孩子一边走,一边还在兴奋地和妈妈讨论这件事。“刚才那个保安叔叔,好帅啊。”孩子说。年轻的妈妈点点头。孩子忽然仰起脸,激动地对妈妈说,“长大了我也要当保安,妈妈,你说好吗?”妈妈停下了脚步,瞪着孩子,“没出息!长大了,你要像爷爷一样当领导,或者像爸爸一样,自己做老板。只有没出息的人,才会去做保安。”似乎还觉得不够,年轻妈妈又重重地加了一句:“儿子,我跟你讲,长大了你要是不好好念书,就只能像刚才那个保安一样,一辈子没出息地替别人站岗,明白吗?”孩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⑤听着这对母子的对话,我惊愕不已。年轻的妈妈,又一次拿活生生的例子,教育了一回自己的孩子。可是,这前后两次的教育,多么截然不同啊!

    ⑥这让我想起另一次经历。年前的一天,单位组织一帮人,去慰问扶贫结队户。一位同事将儿子也带上了,同事想找个家里有同龄孩子的困难户,一方面帮他们一把,另一方面也给自己的儿子好好上一课,让他认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多么幸福。我们陪着那位同事,来到了一个特别困难的家庭,女主人因重病常年卧床不起,两个孩子,一个读初中,一个上小学,全家的重担,全落在了男主人一个人的肩上,日子过得很艰难。在介绍了情况后,同事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红包,让儿子亲手交给困难户家的男主人。男主人推阻再三,最后,在我们的劝说下,从孩子的手上,接过了那个红包。同事的儿子还掏出了自己的几十元零花钱,送给了困难户家上小学的孩子。两个孩子的手,紧紧地拉在了一起

    ⑦回来的路上,我们对同事的做法都大加赞赏,一致认为,这是一堂生动的教育课。同事摸着儿子的头,夸奖他今天的表现非常好。孩子有点害羞地低下了头。没想到,同事又趁热打铁地教育儿子:“看到了吧,回去不好好读书,将来你就会和那个叔叔一个下场。”

    ⑧一车人错愕不已。

    ⑨也许我的这位同事,与我在小区所遇到的那位母亲一样,急迫地想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可是,这一课的背后,是多么让人悲凉和痛心的现实啊。我不能确定,我们在孩子心灵中,到底埋下的是怎样一颗种子。

(1)、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作者所写的两件事。
(2)、在小区里见到的一幕,使“我”对那位母亲的态度发生了变化,用两个词语概括出这种变化。

(3)、联系具体语境,从描写的角度分析第⑥段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4)、生活中抓住适当的时机进行教育,有时会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教育的内容,反映出教育者自身的思想,请说说《教子》中的母亲和链接材料中奶奶的教育特点。

(材料)我们便争执了起来,每个人都说月亮是属于自己的。奶奶从屋里端了一壶甜酒出来,给我们倒了一小杯儿,说:“孩子们,瞧瞧你们的酒杯,你们都有一个月亮哩!”

(贾平凹《月迹》)

举一反三
美文赏读。
父爱昼夜无眠
父亲最近总是萎靡不振,大白天躺在床上鼾声如雷,新买的房子如音箱一般把他的声音“扩”得气壮山河,很是影响我的睡眠——我是一名昼伏夜“出”的自由撰稿人,并且患有神经衰弱的职业病。我提出要带父亲去医院看看,他这个年龄嗜睡,没准就是老年痴呆症的前兆。父亲不肯,说他没病。再三动员失败后,我有点恼火地说,那你能不能不打鼾,我多少天没睡过安稳觉了!一言既出,顿觉野蛮和“忤逆”,我怎么能用这种口气跟父亲说话?父亲的脸在那一刻像遭了寒霜的柿子,红得即将崩溃,但他终于什么话也没说。
第二天,我睡到下午4点才醒来,难得如此“一气呵成”。突然想起父亲的鼾声,推开他的房门,原来他不在。不定到哪儿玩麻将去了,我一直鼓励他出去多交朋友。看来,虽然我的话冲撞了父亲,但他还是理解我的,这就对了。父亲在农村穷了一辈子,我把他接到城里来和我一起生活,没让他为柴米油盐操过一点心。为买房子,我欠了一屁股债。这不都得靠我拼死拼活写文章挣稿费慢慢还吗?我还不到30岁,头发就开始“落英缤纷”,这都是用脑过度、睡眠不足造成的。我容易吗?作为儿子,我唯一的要求就是让他给我一个安静的白天,养精蓄锐。我觉得这并不过分。
父亲每天按时回来给我做饭,吃完后让我好好睡,就出去了。有一天,我随口问父亲,最近在干啥呢?父亲一愣,支吾着说,没,没干啥。我突然发现父亲的皮肤比原先白了,人却瘦了许多。我夹些肉放进父亲碗里,让他注意加强营养。父亲说,他是“贴骨膘”,身体棒着呢。
转眼到了年底,我应邀为一个朋友所领导的厂子写专访,对方请我吃晚饭。由于该厂离我的住处较远,他们用车来接我。饭毕,他们又送我一套“三枪”内衣,并让我随他们到附近的浴室洗澡。雾气缭绕的浴池边,一个擦背工正在一肥硕的躯体上刚柔并济地运作。与雪域高原般的浴客相比,擦背工更像一只瘦弱的虾米。就在他结束了所有程序,转过身来随那名浴客去更衣室领取报酬时,我们的目光相遇了。“爸爸!”我失声叫了出来,惊得所有浴客把目光投向我们父子,包括我的朋友。父亲的脸被热气蒸得浮肿而失真,他红着脸嗫嚅道:“原想跑远点儿,不会让你碰见丢你的脸,哪料到这么巧……”
朋友惊讶地问,这真是你的父亲吗?
我说是。我回答得那样响亮,因为我没有一刻比现在更理解父亲,感激父亲,敬重父亲并抱愧于父亲。我明白了父亲为何在白天睡觉了,他与我一样昼伏夜出。可我深夜沉迷写作,竟从未留意父亲的房间没有鼾声!
我随父亲来到更衣室。父亲从那个浴客手里接过三块钱,喜滋滋地告诉我,这里是闹市区,浴室整夜开放,生意很好,他已攒了1000多元了,“我想帮你早点儿把房债还上。”
在一旁递毛巾的老大爷对我说,你就是小尤啊?你爸为让你写好文章睡好觉,白天就在这客座上躺一躺,唉,都是为儿为女哟……
我心情沉重地回到浴池。父亲撇下老李头,不放心地追了进来。父亲问:“孩子,想啥呢?”我说:“我想,让我为您擦一次背……”话未说完,就已鼻酸眼热,湿湿的液体借着水蒸气的掩护蒙上眼睛。
“好吧,咱爷俩互相擦擦。你小时候经常帮我擦背呢。”
父亲以享受的表情躺了下来。我的双手朝圣般拂过父亲条条隆起的胸骨,犹如走过一道道爱的山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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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千金

秦文君

       我做女孩时曾遇上一个男生开口向我借钱,而且张口就是借两元钱。在当时,这相当于我两个月的零花钱。我有些犹豫,因为人人都知道那男生家里很穷。他母亲几乎每年都给他生一个弟弟或妹妹。她留给大家的印象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腹部隆起行走蹒跚;另一种是刚生产完毕,额上扎着布条抱着新生婴儿坐在家门口晒太阳。

       我的为难令男生难堪,他低下头,说借钱有急用,又说保证五天内归还。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他,只得把钱借给了他。

       时间一天天过去,到了第五天,男生竟没有来上学。整个白天,我都在心里责怪他,骂他不守信用,恍恍惚惚地总想哭上一通。

       夜里快要睡觉时,我忽然听到窗外有人叫我,打开窗,只见窗外站着那个男生。他的脸上淌着汗,紧紧攥着拳头,哑着喉咙说:“看我变戏法!”他把拳头搁在窗台上,然后松开,手心里开了花似的展开了两元钱纸币。

       我惊喜地叫起来,他也快活地笑了,仿佛我们共同完成了一件大事,让一块悬着的石头落了地。他反复说:“我是从旱桥奔过来的。”

       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借钱是给患低血糖的母亲买葡萄糖。为了如期归还借款,他天天到北站下的旱桥帮菜家推车。到了第五天的拂晓他终于攒足了两元钱,乏极了,就倒在桥洞中,本想略睡一会儿,没料到竟酣睡了一个白天和黄昏。醒来后他就开始狂奔,所有的路人都猜不透这个少年为何十万火急地穿行在夜色中。

       这是我和那个男生唯一的一次交往,但是它给我留下的震撼却是绵长深切的。以后再看到“优秀”“守信用”之类的字眼,总会联想到他,因为他身上奔腾着一种感人的一诺千金的严谨。

       据说那个男生后来果然成就了一番事业,也许他早已忘记了我们相处的那一段,可我总觉得那是他走向成功的源头。

       去年秋天的一个傍晚,天降大雨,那是场罕见的倾盆大雨。我打着伞去车站接一个朋友。我们曾约定,风雨无阻。我在车站久等也没见朋友露面,倒是看见一个少年,没带伞,抱着肩瑟瑟地站在车牌边。我把伞伸过去,他感激地说谢谢,告诉我说,他在这儿等一个朋友。车一辆辆开过,雨在伞边形成一道道雨帘,天地间茫茫一片,怎么也不见我们所盼望的人。我对少年说他们也许不会来了,可少年固执地摇摇头。又来了一辆车,从车上跳下一个少年,无比欢欣地叫了一声。伞下的少年一下子蹿了出去,两个人热烈地击掌问候,相互的欣赏流淌在那一击中,让目睹那画面的我感到一种灵魂的升华。

       我终于未能等到我的那份欣喜。我失望而归,却在家里接到朋友的电话。她说雨实在太大,所以……我想说:约定时为何要说风雨无阻,完全可以说大雨取消;既然已说了风雨无阻,区区风雨又何足畏惧!不过,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地挂断了电话。因为一个并不怎么重诺言的人,她会找出一千条为自己开脱的理由;而我,更爱腾出时间想想那两个相会在暴雨中的少年。

                                                                                                                                                                                      (2004年陕西省中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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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一步,再走一步

莫顿·亨特

    那是费城七月里一个闷热的日子,虽然时隔五十七年,可那种闷热我至今还能感觉得到。当时和我一起的五个小男孩,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都想找些新的花样来玩。

    “嗨!”内德说,“我们很久没有爬悬崖了。”

    “我们现在就去爬吧!”有个孩子叫道。他们就朝一座悬崖飞跑而去。

    我一时拿不定主意。虽然我很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那样活泼勇敢,但是自我出世以后,八年来我一直有病,而且我的心里一直牢记着母亲叫我不要冒险的训诫。

    “来呀!”我最要好的朋友杰利对我叫喊,“别做胆小鬼。”

    “我来了!”我一面应着,一面跟着他们跑。

    我们最后来到一处空地。那座悬崖就耸立在空地的另一边。它是一堵垂直的峭壁,壁面有许多凸出来的岩石和蓬乱的灌木。大约只有二十米高,但在我眼中却是高不可攀的险峰。

    其他孩子一个接一个地向上爬,朝着一块离崖顶还有三分之二路程的狭小岩石架进发。我落在最后,全身颤抖,冷汗直冒,也跟着他们向上爬。我的心在瘦骨嶙峋的胸腔里咚咚直跳。

    我终于爬上去了,蹲在石架上,心惊肉跳,尽量往里靠。其他的孩子慢慢地向前移动,我看在眼里,吓得几乎晕倒。

    接着,他们又开始向崖顶攀爬。他们打算从崖顶沿着一条迂回的小路下山回家。

    “嗨,慢着,”我软弱地哀求道,“我没法……。”

    “再见!”其中一个孩子说。其他孩子跟着也都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左折右转地爬上了崖顶,向下凝视着我。“如果你想待在那里,就待着好了。”有个孩子嘲笑道,“不用客气。”杰利看来好像有点不放心,但还是和大家一起走了。

    我从悬崖边向下望,感到头晕目眩;我绝对没法爬下去,我会滑倒摔死的。但是,往崖顶的路更难爬,因为它更陡,更险。我听见有人啜泣,正纳罕那是谁,结果发现原来是我自己。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暮色开始四合。在一片寂静中,我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

    暮色苍茫,天上出现了星星,悬崖下面的大地越来越暗。这时,树林里有一道手电光照来照去。我听到了杰利和我父亲的声音!父亲的手电光照着我。“下来吧,孩子,”他带着安慰的口气说,“晚饭做好了。”

    “我下不去!”我哭着说,“我会掉下去,我会摔死的!”

    “听我说吧,”我父亲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你能办得到的。眼睛看着我电筒的光照着的地方,你能看见下面那块岩石吗?”我慢慢地把身体移过去。“看见了。”我说。

    “好,”他对我说,“现在你把左脚踏到那块岩石上。不要担心下一步。听我的话。”这似乎能办得到。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左脚去探那块岩石,而且踩到了它。我顿时有了信心。

    “很好,”我父亲叫道,“现在移动右脚,把它移到右边稍低一点的地方,那里有另外一个落脚点。”我又照着做了。我的信心大增。“我能办得到的。”我想。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最后,我一脚踩在崖下的岩石上,投入了父亲强壮的手臂中。我先是啜泣了一会儿,然后,我产生了一种巨大的成就感。这是我永远忘不了的经历。

    我曾屡次发现,每当我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只要记起很久以前我在那座小悬崖上所学到的经验,我便能应付一切。我提醒自己,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时,我便可以惊奇而自豪地回头看看,自己所走过的路程是多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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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的胡须别乱剪

    和猫一样,狗也长着长长的胡子,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狗的胡须甚至比猫的胡须还要多。大多数人都知晓其对猫的重要意义,相比起来狗的胡须似乎没什么作用,反而和人一样只是自然的毛发生长,似乎没什么作用,难道狗的胡须真的是鸡肋一般的存在吗?

    我们把狗狗嘴巴旁边那些又长又硬的毛发称为:胡须,但其实它们只是狗狗“须毛系统中的一种而已。实际上,鼻子两侧、上嘴唇周围那些长长短短的“胡须”,脸颊两侧靠近颌骨的”颊须,眼睛上方的“眉须”,都属于狗狗的“须毛系统”。

    国外将狗狗的须毛(whiskers)称作“触须”(Vibrissae),因为在狗狗的世界里,这些须毛就像章鱼的触手一样,是它们感知世界的重要工具。研究显示,狗狗所有来自触觉的信息中,有40%来自这些须毛!

    为什么须毛有如此神奇的力量?关键就在于它们那独特的毛囊!须毛根部的毛囊就像一神经细胞大本营,每个毛囊连接着100—200个初级传入神经细胞,这些细胞又与至少8 种机械性感受器相连,经由神经网络直接对接大脑感知功能区,形成了一套完整而庞大的“刺激反馈系统”。

    这套系统的最大成就就是,每根须毛的一个最微小的振动,都会迅速而直接地传到狗狗的大脑中,瞬间激活大脑的整套分析判断系统!这些长长短短的须毛是狗狗的秘密武器!

    我们都知道狗的嗅觉是它们探索世界的主要工具,但除了嗅觉之外,须毛起了很大的作用。须毛可以感知最微弱的振动,包括空气中的气流变化,以及水中水流的变化。当气流或水流变化时,须毛就会颤动起来,继而刺激到根部毛囊里的神经细胞,大量的神经细胞就会将这些刺激信号经由复杂的神经网络迅速传回大脑进行分析判断。这就是为何狗狗第一次游泳就知道要一直仰着头,保持头部在水面之上的原因——正是下巴下面的须毛感知到了水流的振动,进而判断出了水面的位置。和汽车一样,狗狗的视觉范围也有看不到的盲区,还好须毛系统可以帮助狗狗解决这一尴尬。狗狗鼻子两侧的“长胡须”可以告诉它们两侧物体的具体位置;下巴下面的须毛可以让它感知头下方有什么东西;而鼻子下面的短小的须毛则可以让狗狗知道,靠近鼻子的东西的大小、纹理。当狗狗想要知道食物或水盆距离自己的鼻子多远时,须毛会告诉它;当它们嗅闻地面时,须毛会保证它们的鼻子不至于直接杵到地面上。一些小型犬种还会利用须毛来探测洞穴的宽度,以决定是否要钻进去。

    狗狗的眉须也起着保护眼睛的重要作用,当有外物逼近狗狗的眼睛时,首先会触到它长长的眉须,这时眉须的震动会通过“毛囊神经细胞大本营”向大脑迅速传输信息,大脑会判断“天哪,有人要戳我的眼睛”,于是会启动防御机制:闭上眼睛!最神奇的是,当你触碰狗狗的一侧眉须时,它只会闭上这一侧的眼睛,而不是同时闭上两只眼睛——这种精准的独立防御机制可是非常难得的!

    很多主人在不知道须毛作用的时候为了好看就剪掉了狗狗的胡须,很多美容师也会为了造型更加完美而修剪胡须,这会不会出大问题?

    专业兽医指出,由于须毛在狗狗触觉感知系统中扮演了重要的“前哨”作用,如果失去了须毛,狗狗可能会很不适应,甚至会导致空间感知能力下降。所以:千万不要再剪掉狗狗的胡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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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一个漂泊的灵魂

    1936年11月19日,萧红在给萧军的信里写:“窗上洒满着白月的当儿,我愿意关了灯,坐下来沉默一些时候,就在这沉默中,忽然像有警钟似的来到我的心上:‘这不就是我的黄金时代吗?它是那么自由。’”

    那个时候,萧红身在日本,正试图用出走来逃离与萧军的情感困局,同时也想给自己找一个安静的写作空间。漂泊了那么久,她将写作奉为宗教,在导师鲁迅的提携下自由地创作,终于可以停下来感叹一句:“自由和舒适,平静和安闲,经济一点也不压迫,这真是黄金时代,是在笼子里过的。

    仅仅是在笼子里的平安,她也是又爱又怕的。写信的一个月前,鲁迅逝世了,震惊和悲恸过后,萧红好像隐隐找到了一种悲痛化出来的力量,这是她微小的坚强。事实上,这平安确实是短暂的,不久后,萧红就不得不提前回国,踏上了更加颠沛流离的悲剧之路。如今去回望萧红对“黄金时代”的感叹,实在是饱含凄凉的。

    文学与人生,是萧红的两条交叉线。这两重世界曾经合二为一,但最终渐行渐远、无法弥合:她在文学中找到了个人价值和心灵自由,像“大鹏金翅鸟一样飞翔”,而在人生际遇上则颠沛流离,终于“跌入奴隶的死所”。在她身后,作为一个作家,一个有着女性和穷人双重视角的女作家,萧红是游离于主流文学而被长期忽略的。而作为一个女人,她与不同男人之间漂泊的感情经历为人长久窥视。

    漂泊将近百年过后,萧红才在中国文学史上找到自己应有的地位。除了她小说般戏剧性的爱情,还不可忽视她深处的大时代背景。动荡的时代,匮乏的物质反而造就了那个时代精神的亢奋和对信仰的执着,也造就了一个群体性文学上的 “黄金时代”,而萧红作为其中一个女性个体,她追求的是不同寻常的道路。

    萧红的一生都在漂泊,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男人到另一个男人。如果从她1933年逃婚出走故乡呼兰算起,到她1942年客死香港为止,短短几年间,她的轨迹遍布各地,从北国到粤港,从西北到日本。她原本可以停下来,但她依然选择了漂泊。我们辗转走访这些站点,不禁感佩萧红在短短几年的颠沛流离中的高产,她留下100多万字的作品,其中包括两部诗性悲剧《生死场》和《呼兰河传》、一部讽刺喜剧《马伯乐》,这在和平年代尚且不易,何况是战乱年代了。

    萧红出生于辛亥革命爆发的1911年,死于抗战烽火中的1942年,正值一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放在大时代背景下去观察萧红,她在当时的女性群体,甚至是女作家群体中也是触目的。作为女性,萧红自己也说:“这是一个盛产娜拉的时代。”在“五四”后的一代作家中,萧红因袭的负担最小,也因此形成极具个人特色的自由风格。如果说一开始的娜拉式的逃婚离家还是被动的,后来离开萧军、选择端木蕻良并与之南下香港,更是在爱情和民族双重危机下的主动选择。她的漂泊似乎也从被动的行为转为一种主动的习惯。尤其在当时主流文化阵营纷纷奔赴延安的时代洪流中,萧红公开提出“作家不属于某个阶级,作家是属于人类的”,她选择了自由写作,家国想象中的“左翼女作家”标签因此对她并不适宜。萧红研究开创者、汉学家葛浩文评价:“萧红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并不是一种理想化的、充满爱国热情的浪漫的战争图景,而是它对日常生活中真实的人们身上产生的孤独的、极端的个人化的影响。从此萧红长期游离于主流文学视野之外。”

    萧红曾对好友聂绀弩说:“女性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不错,我要飞。但同时觉得……我要掉下来。”现实中,她的确为这份情感和生活方式的再选择,在兵荒马乱中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至今仍备受争议,这怎么是黄金时代呢?许鞍华在电影《黄金时代》里借萧红之口回答:“我不能选择怎么生怎么死,但我能选择怎么爱怎么活,这就是我的黄金时代。”这样来看,每个人都可能有自己的黄金时代。

(选自《三联生活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

    萧红和萧军虽然都被列为左翼作家,但实际上至少萧红没有那种明显的红色热情,且对政治十分冷漠。后来舒群曾劝她去延安,被她拒绝了,唯一的理由是她害怕再过斗争的生活,她需要安慰,需要家庭,需要温暖,她不知道往哪一个方向找,最后她找到了端木蕻良。她一旦告别了斗争,就告别了那个时代,因此她的黄金时代呈现出与众不同的味道。

(摘自李菁《萧红:逃不出的命运》)

    “百度百科”相关注释:

    萧红(1911-1942),原名张乃莹,中国近现代女作家,“民国四大才女” 之一,被誉为“30年代文学洛神”。1911年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一个封建地主家庭,幼年丧母。

    萧红是民国四大才女中命运最为悲苦的女性,也是一位传奇性人物。她的一生是不向命运低头,在苦难中挣扎、抗争的一生,萧军的出现直接影响了其命运并引发她开始文学创作。1935年,在鲁迅的支持下,发表了成名作《生死场》。1936年,东渡日本,并写下了散文《孤独的生活》,长篇组诗《砂粒》等。1940年与端木蕻良同抵香港,之后发表了中篇小说《马伯乐》和著名长篇小说《呼兰河传》。 1942年1月22日,萧红因肺结核和恶性气管扩张去世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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