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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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句容市华阳学校2017-2018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①阿尔纳夫·卡普尔是麻省理工学院传媒实验室的硕士生,也是相关论文的作者。他说,这款设备并不能读心,也不能读取一闪而过、没有意识的念头。他说:“这款设备读取的既不是内心的想法,也不是大声说出的话,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信息。这种信息既是有意识的,也是私密的。我们捕捉的就是这个。”传媒实验室是麻省理工学院重点研究人与技术交互的实验室。

    ②从它现在的样子来看,这个设备原型像电话营销人员佩戴的白色耳机。不过,电话营销人员佩戴的耳机通常会在嘴部前面设置一个麦克风,而这款设备则紧紧贴合面部和颈部,上面放有很多电极,用来捕捉自言自语时肌肉微妙运动产生的微弱电流信号。设备通过蓝牙技术连接计算机,计算机与服务器通信,后者解读信号,判断佩戴者说的是什么。

    ③虽然现在还处于原型制作阶段,但是它对当前交互模式的颠覆令人着迷。换句话说,这种技术就像佩戴一款能听到你无声之言的语音助手。

    ④研究这种技术的目的是什么?卡普尔说,目的是促进“人机紧密结合”。人们与计算机的交互越紧密,就越能充分利用计算机的优势——比如在解数学题或者翻译时迅速获得帮助,而不必放下手里的工作,然后去点击鼠标或者打字。

    ⑤毫无疑问,这种技术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每一款应用软件只能学会20个单词。这套系统无法理解一个人说的所有的话——只能理解它学会的词。卡普尔说,有意识地自言自语,但不全部大声说出来,这是一种简单的学习行为。在培训人们使用这款设备时,首先要求学员大声读出一段话。“读完后,我们要求他们再读的时候不要发出声音。这比大声说出来更舒服。”

    ⑥为了研制这一设备,卡普尔使用了一种常见的人工智能工具,即神经网络。神经网络能够通过输入的数据进行学习。研究人员训练神经网络,让它识别不同的电信号如何对应一个人对自己说的不同的词语。

(选自2018年4月9日《参考消息》)

(1)、第①段中说“我们捕捉的就是这个。”请具体解释“这个”在文中的意思。
(2)、第②段划线句子主要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3)、简要说明下面句子中划线词语不能删去的原因。

①毫无疑问,这种技术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每一款应用软件只能学会20个单词。

②为了研制这一设备,卡普尔使用了一种常见的人工智能工具,即神经网络。

(4)、通读全文,给这则科技新闻拟一个标题。
举一反三
阅读《凶手WiFi》一文,回答下列各题

凶手WiFi

       ①近日,一群来自丹麦的女学生用水芹种子进行实验,得出了惊人的发现:WiFi信号可能会损害健康。

       ②由于学校没有监测大脑活动的设备,女孩们选择了水芹种子作为研究对象。她们将12个装有水芹种子的盘子平分为两组,其中一组放在没有任何WiFi信号的房间里;另一组则放在两台运行中的无线路由器旁边。十二天的时间里,覆盖有WiFi的房间内,大多数种子变成了褐色,然后死亡。而另一间房里的种子则正常生长。

       ③虽然有人认为,种子之所以在覆盖有WiFi的房间中死掉,可能是路由器散热所致。但此项实验结果还是加剧了人们对WiFi辐射的恐惧感,有些家长和教师们要求校园内禁止安置无线路由器。

       ④与此同时,实验也得到了荷兰研究者的力挺。三年前,荷兰的科学家选用白蜡树作为研究对象,他们将这些树木分别放在距六个辐射源0.5米处的位置,辐射源的频段介于2412赫兹到2472赫兹,功率为100毫瓦﹣﹣和无线路由器相似。靠近辐射源种植的树木,树叶上出现了“具有类似铅光泽”的物质,导致叶片的上下表皮死亡,最终掉落。

       ⑤但是,美国的一些研究者对这些研究成果表示怀疑,他们认为,由于WiFi采用的是低强度的无线电波传输信号,其威力只是微波的十万分之一。在一间覆盖WiFi的屋子里待上一年,受到的辐射量仅相当于用手机进行20分钟通话。

       ⑥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WiFi使用不正确,也极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那么,作为普通用户,在使用无线路由器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⑦首先,人体接受的辐射量跟频率有关,频率越高,伤害越大。因此,家中没有必要使用功率过大的无线路由器。

       ⑧其次,辐射危害大小还跟距离有关,距离越远,危害越小。如果家中有孕妇、小孩、老人或免疫力低下者,最好让无线路由器与他们的活动范围保持较远的距离。

       ⑨第三,最好不要将WiFi设备放置在卧室内,尤其是放在床边。如果不使用WiFi,最好将无线路由器关闭,以降低不必要的风险。

       ⑩还有,别在腿上使用笔记本电脑,最好将电脑放在桌子或托架上。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海市

       穿越戈壁滩时,你会忽然觉得,世界原来竟是如此单纯。天很蓝,蓝得像海,一无杂质。地很平,一马平川。视线里弥漫着黄褐色的沙地,从车轮下一直通向地球的尽头,眼里除了黄沙还是黄沙……偶尔有远远的山,卧龙似地蜿蜒着,如黑黢黢的树根纠集、缠绕在一起,皱折却整齐而光滑,透着西北的苍劲。A、峰顶的积雪分外鲜明,蓝莹莹地闪烁,像一双双苍茫而忧郁的眼睛。

       旋风突然就出现了。风夹裹着黄沙,像一只只倒扣的金钟,呈U字形,底部紧贴着戈壁滩,任意地旋转舞蹈着。那是一页奇妙的图景,大漠上凝固的黄色成为一块巨大的底版,与游弋的黄色旋风浑然一体。镂空的风柱又似一支急促的喷泉,安慰着沙漠里的行人。再没有更多的颜色了。戈壁只有单纯得近于单调的金黄。

       黄沙古道,掩埋了多少流放者饥渴的白骨和焦灼的灵魂。

       真的没有绿树也没有河流么?苍天在上,谁能拯救这荒茫死寂的戈壁?

       昏沉沉的困倦中我睁开眼。如闪电掠过黑夜,我的眼睛为之一亮——那是海么?灰蓝色的水波洋溢着,弥漫着,悬浮于沙洲之上,宁静而安谧。水上横一道长长的湖堤,堤上有树,清晰而精致的树影,一棵棵生动地排列着,像故乡西湖十景之一的苏堤春晓。B、更奇妙的是,水面上还映着绿树的倒影,水墨画一般,朦胧得柔美。在沙漠的骄阳和干旱中,那水,想必是清凉又甘甜的

       那一定是个好去处了。我问,那是个什么地方呢?

       是海市。司机回答。

       海——市?真的就是海市?怎么就和真的景致一模一样啊?

       脑子里忽然涌出许许多多关于海市蜃楼的传说:焦渴的找水人,怀着虔诚和崇敬之情,流尽了最后一滴汗、耗完了最后一滴血,倒毙在沙漠里。也许临死时,还在期待着他那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幻,会如奇迹般出现……

       再看海市,那清清的湖、静静的树,分明露着一种狡诈和虚伪的微笑。可为什么,曾有人会以生命相托,祭祀这本来虚无而渺茫的幻影呢?连同我在内。

       如不是亲见,我也不相信如此美丽诱人的海市,会是一个骗局。然而,海市没有罪过。海市因沙漠的气流和折光而现,海市本无意。而人,辛劳饥渴、疲于奔命的赶路人,孤身于茫茫戈壁、漫漫大漠之中,寻求一处绿树环抱的甘泉,就成为苦难的旅程中灵魂最后的庇护地和温柔之乡的梦。人依赖于心造的幻影,苦挨岁月,为自己的精神天国付着高昂的代价。人迷恋海市,人也没有罪过。

       海市是一个陷阱。尽管海市的谎言早已被人戳穿了很久,却仍然还有饥不择食、自欺欺人的后来者,走进那没有坐标的戈壁滩,在无水的沙海中迷失自己。

       车窗外,遥远的海市仍然烟波浩渺、树影憧憧,美得充满诱惑。车迎着那片海市而行,海市始终浮游在沙漠的尽头,在我前行的左侧,固执地不肯离去。有一阵寒战从心头掠过,不敢再看海市一眼。那时候我只剩下一个愿望:我只想快快走完这片苍凉的不毛之地。

       临近中午,阳光越发炽烈,金色的戈壁要燃烧起来。抵达安西城时,天空忽然飘来几片黑云,一阵凉气袭过,豆大的雨点落下,干燥的地面扬起一层白粉,雨却顷刻无踪无影。旋即,清朗而广袤的天穹之下,横空划出一道巨大的七色彩虹,勾勒出一片绚丽的辉煌。司机说,你们的运气不错呵。我走那么多次,也不是回回都看到这样的景色啊。

       我心里却觉得一种莫名的酸楚。我只想快快地往前走,快些到达前面那片真正的绿洲。没有狰狞的旋风、没有虚幻的海市、没有稍纵即逝的彩虹,却有冒着炊烟的房屋、欢乐的人群、油绿的青稞麦和那丰收的田野……

       戈壁是单纯的。在这片单纯得近于单调的黄色世界里,美丽的海市和斑斓的飞虹就成为沙漠的调色板,成为旅人一个虚幻的希望。可惜它们并不真正存在,当彩虹悄然隐去、海市无声消失的时候,人们仍然只能依靠自己的双腿走出戈壁,去寻找活水和黑土,寻找蔚蓝色的大海和坚实的船帆。

       我多想筑一条引水的渠河,然后,在路边种上一排排树苗。

那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绿色。浸润着绿叶的水,就在树根下流淌。

(选自《张抗抗散文自选集》,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菏泽牡丹

汪曾祺

       ①谚云:“谷雨三日看牡丹”。今年的谷雨是阳历四月二十。我们二十二日到菏泽,第二天清晨去看牡丹,正是好时候。

       ②初日照临,杨柳春风,一千亩盛开的牡丹,这真是一场花的盛宴,蜜的海洋,一次官能上的过度的饱饫。漫步园中,恍恍惚惚,有如梦回酒醒

       ③牡丹的特点是花大、型多、颜色丰富。我们在李集参观了一丛浅白色的牡丹,花头之大,花瓣之多,令人骇异。村支书指着一朵花说:“昨天量了量,直径三十五公分”,古人云牡丹“花大盈尺”,不为过分。他叫我们用手掂掂这朵花。掂了掂,够一斤重!苏东坡诗云“头重欲人扶”,得其神理。牡丹花分三大类:单瓣类、重瓣类、千瓣类;六型:葵花型、荷花型、玫瑰花型、平头型、皇冠型、绣球型;八大色:黄、红、蓝、白、黑、绿、紫、粉。通称“三类、六型、八大色”。姚黄、魏紫,这里都有。紫花甚多,却不甚贵重。古人特重姚黄,菏泽的姚黄色浅而花小,并不突出,据说是退化了。园中最出色的是绿牡丹、黑牡丹。绿牡丹品名豆绿,盛开时恰如新剥的蚕豆。挪威的别伦•别尔生说花里只有菊花有绿色的,他大概没有看到过中国的绿牡丹。黑牡丹正如墨菊一样,当然不是纯黑色的,而是紫红得发黑。菏泽用“黑花魁”与“烟笼紫玉盘”杂交而得的“冠世墨玉”,近花萼处真如墨染。堪称菏泽牡丹的“代表作”的,大概还要算清代赵花园园主赵玉田培育出来的“赵粉”。粉色的牡丹不难见,但“赵粉”极娇嫩,为粉花上品。传至洛阳,称“童子面”,传至西安,称“娃儿面”,以婴儿笑靥状之,差能得其仿佛。

       ④菏泽种牡丹,始于何时,难于查考。至明嘉靖年间,栽培已盛。《曹南牡丹谱》载:“至明曹南牡丹甲于海内”。《菏泽县志》载:“牡丹、芍药多至百余种,土人植之,动辄数十百亩,利厚于五谷。”每年秋后,“土人捆载之,南浮闽粤,北走京师,至则厚值以归”。现在全国各地名园所种牡丹,大部分都是由菏泽运去的。清代即有“菏泽牡丹甲天下”之说。凡称某处某物甲天下者,每为天下人所不服;而称“菏泽牡丹甲天下”,则天下人皆无异议。

       ⑤牡丹的根,经过加工,为“丹皮”,为重要的药材,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菏泽丹皮,称为“曹丹”,行市很俏。

       ⑥牡丹是长寿的。菏泽赵楼村南曾有两棵树龄二百多年的脂红牡丹,主干粗如碗口,儿童常爬上去玩耍,被称为“牡丹王”。袁世凯称帝后,曹州镇守使陆朗斋把牡丹王强行买去,栽在河南彰德府袁世凯的公馆里,不久枯死。今年在菏泽开牡丹学术讨论会,安徽的代表说在山里发现一棵牡丹,已经三百多年,每年开花二百余朵,犹无衰老态。但是牡丹的栽培却是不易的。牡丹的繁殖,或分根,或播种,皆可。一棵牡丹,每五年才能分根,结籽常需七年。一个杂交的新品种的栽培需要十五年,成种率为千分之四。看花才十日,栽花十五年,亦云劳矣。

       ⑦告别的时候,村支书叫我们等一等,说是要送我们一些花,一个小伙子抱来了一抱。带到招待所,养在茶缸里,每间屋里都有几缸花。菏泽的同志说,未开的骨朵可以带到北京,我们便带在吉普车上。不想到了梁山,住了一夜,全都开了,于是一齐捧着送给了梁山招待所的女服务员。正是:菏泽牡丹携不去,且留春色在梁山。

(选自汪曾祺《草木春秋》,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是的,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又错过了许多……

       从在商场所看中的一件很适合于自己,并且价钱也不算昂贵的衣衫,竟因不必要的犹豫,放弃了购买,而再次去那商场,满眼都只是不如那件的样式,这类小小的错过,到明明有一个很好的跳槽机会,不仅去了那里可以收入更丰,更重要的是能与自己的兴趣更贴近,却只是因为决心下得迟点,因而痛失良机,那样大大的贻误……总算起来,真是不少!

       人生的路啊,为什么,为什么总是充满了这样多的错过?

       然而细想,可有“万无一失”的人生?

       错过,一般来说,属于人生的常态,只要我们回顾来路,有所得,从在偶然路过的一家小小书店,意外地买到了久访不得的一本诗集,这类小小的收获,到自己积极参与的一项改革,果然取得了重大突破,那样的精神物质双丰收……算起来,也还不少,我们就应感到欣慰!

       没错过,抓住了;错过,溜走了。这正是人生的经纬线,见证着我们斑斓多味的存活。

       没有意识到错过,或许能产生一种自足感,但那意味着灵魂堕入了颟顸的渊薮。

       能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什么,在追悔中产生出一种真切而细微、深入而丰富的情愫,则意味着灵魂具备了升腾的能力。

       有的所错过的,还有机会再次相遇,正因为对错过有了痛切的感受,当机遇再次呈现时,你便会有高度的应变力与把握力,也许,那最后的结果,是与其在上次侥幸抓获,不如这回你冷静而成熟地驾驭……恰恰是因为你上次的错过,才导致了你这次的获得硕果!

       有的所错过的,时不复返,机不再来,属于永远的错过,但因为你善于细细咀嚼这错过的苦果,竟能从惆怅中升华出憬悟,乃至于酿出诗意与哲理……你的生命,或许反更有厚度;你的心灵,或许反更有虹彩。

       一念之差中,失之交臂了吗?有时我们虽然错过,只要我们立刻意识到了,并立刻追上前去,力挽狂澜于既倒,我们多半也还可以使错过转化为掌握;问题是我们往往在立即意识到了以后,竟滞涩、凝结住了我们的行动;这样的错过,则几近于过错。

       错过,即“有所失”,我们要习惯它。

       错过,也往往构成另一种得,我们要品味它。

       人生如奔驰的列车,车窗外不断闪动着变幻不定的景色,错过观览窗外的美景、奇景并不是多么不得了的事,关键是我们不能错过预定的到站。

       我们预定的到站并不等于人生的终点。但在人生的终点上,我们最好能含笑地说:我虽然错过的很多很多,却毕竟把握了最关键最美好的,这样,“错过”便仿佛是碧绿的叶片,把一生中“收获”的七彩鲜花映衬得格外明艳!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童年读书的故事

莫言

    我童年时的确迷恋读书。那时候既没有电影更没有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只有在每年的春节前后,村子里的人演一些《血海深仇》《三世仇》之类的忆苦戏。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下,看“闲书”便成为我的最大乐趣。

    我体能不佳,胆子又小,不愿跟村里的孩子去玩上树下井的游戏,偷空就看“闲书”。父亲反对我看“闲书”,大概是怕我中了书里的流毒,变成个坏人;更怕我因看“闲书”耽误了割草放羊;我看“闲书”就只能像地下党搞秘密活动一样。后来,我的班主任家访时对我的父母说其实可以让我适当地看一些“闲书”,形势才略有好转。但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

    人真是怪,越是不让他看的东西、越是不让他干的事情,他看起来、干起来越有瘾,所谓偷来的果子吃着香就是这道理吧。我偷看的第一本“闲书”,是绘有许多精美插图的神魔小说《封神演义》,那是班里一个同学的传家宝,轻易不借给别人。我为他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换来看这本书一下午的权利,而且必须在他家磨道里看并由他监督着,仿佛我把书拿出门就会去盗版一样。这本用汗水换来短暂阅读权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那骑在老虎背上的申公豹、鼻孔里能射出白光的郑伦、能在地下行走的土行孙、眼里长手手里又长眼的杨任,等等等等,一辈子也忘不掉啊。

    后来又用各种方式,把周围几个村子里流传的几部经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之类,全弄到手看了。那时我的记忆力真好,用飞一样的速度阅读一遍,书中的人名就能记全,主要情节便能复述,描写爱情的警句甚至能成段地背诵。现在完全不行了。后来又把“文革”前那十几部著名小说读遍了。

    记得从一个老师手里借到《青春之歌》时已是下午,明明知道如果不去割草羊就要饿肚子,但还是挡不住书的诱惑,一头钻到草垛后,一下午就把大厚本的《青春之歌》读完了。身上被蚂蚁、蚊虫咬出了一片片的疙瘩。从草垛后晕头涨脑地钻出来,已是红日西沉。我听到羊在圈里狂叫,饿的。我心里忐忑不安,等待着一顿痛骂或是痛打。但母亲看看我那副样子,宽容地叹息一声,没骂我也没打我,只是让我赶快出去弄点草喂羊。我飞快地蹿出家院,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

    我的二哥也是个书迷,他比我大五岁,借书的路子比我要广得多,常能借到我借不到的书。但这家伙不允许我看他借来的书。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他知道我溜到了他的身后,就故意地将书页翻得飞快,我一目十行地阅读才能勉强跟上趟。他很快就会烦,合上书,一掌把我推到一边去。但只要他打开书页,很快我就会凑上去。他怕我趋他不在时偷看,总是把书藏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就像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的地下党员李玉和藏密电码一样。但我比日本宪兵队长鸠山高明得多,我总是能把我二哥费尽心机藏起来的书找到;找到后自然又是不顾一切,恨不得把书一口吞到肚子里去。

    有一次他借到一本《破晓记》,藏到猪圈的棚子里。我去找书时,头碰了马蜂窝,嗡的一声响,几十只马蜂蜇到脸上,奇痛难挨。但顾不上痛,抓紧时间阅读,读着读着眼睛就睁不开了。头肿得像柳斗,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我二哥一回来,看到我的模样,好像吓了一跳,但他还是先把书从我手里夺出来,拿到不知什么地方藏了,才回来管教我。他一巴掌差点把我扇到猪圈里,然后说:活该!我恼恨,与疼痛交加,呜呜地哭起来。他想了一会儿,可能是怕母亲回来骂,便说:只要你说是自己上厕所时不小心碰了马蜂窝,我就让你把《破晓记》读完。我非常愉快地同意了。但到了第二天,我脑袋消了肿,去跟他要书时,他马上就不认账了。

    我发誓今后借了书也决不给他看,但只要我借回了他没读过的书,他就使用暴力抢去先看。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好不容易借到一本《三家巷》,回家后一头钻到堆满麦秸苹的牛棚里,正看得入迷,他悄悄地摸进来,一把将书抢走,说:这书有毒,我先看看,帮你批判批判!他把我的《三家巷》揣进怀里跑走了。我好恼怒!但追又追不上他,追上了也打不过他,只能在牛棚里跳着脚骂他。几天后,他将《三家巷》扔给我,说:赶快还了去,这书不好看!我当然不会听他的。

    我怀着甜蜜的忧伤读《三家巷》,旧广州的水汽市声扑面而来,在耳际鼻畔缭绕。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仿佛就在眼前。当我读到区桃在沙面游行被流弹打死时,趴在麦秸草上低声抽泣起来。我心中那个难过,那种悲痛,难以用语言形容。那时我大概九岁吧?六岁上学,念到三年级的时候。

    读罢《三家巷》不久,我从一个很赏识我的老师那里借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晚上,母亲在灶前忙饭,一盏小油灯挂在门框上,被腾腾的烟雾缭绕着。我个头矮,只能站在门槛上就着如豆的灯光看书。我沉浸在书里,头发被灯火烧焦也不知道。保尔和冬妮娅,肮脏的烧镉炉小工与穿着水兵服的林务官的女儿的迷人的初恋……那些当年活现在我脑海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文化大革命”就爆发,我童年读书的故事也就完结了。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②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③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④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⑤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⑥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②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⑦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⑧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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