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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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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稽阳联谊学校2019届高三下学期语文4月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光荣的孤独者

韩少功

    我与老一辈文学家交往不多,唯严文井先生是少有的例外,其中一份深情,与其说缘于私恩,不如说缘于公义。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旧的文学模式仍然在惯性滑行。有些苦心的新创,总是遭遇一些大人物严厉的面孔,不少革新者感到威压重重。在这种情况下,我庆幸一些文学大人物苦尽甜来重新出山,但对他们在台上的一些陈旧而专断的说教,又一直深感困惑和不满。

    有一次,我出席一个座谈会,听到一位老作家为朦胧诗大胆作辩护。我不觉暗暗吃惊,后找旁人打听,得知发言者即严文井先生。我没料到文井先生对文学新探索表现出足够的敏感、宽容以及支持。这在老一辈中实为难得的异数。这次会上,没有什么人附和与支持他的发言,这使他在会场里多少显得有些孤掌难鸣,甚至身陷十面埋伏。

    会后不久,出于一份按捺不住的崇敬,我给他写了一封信,谈了自己一些有关文学的粗浅看法,对他的勇敢与睿智表达感激。我没料到他不但细读了一个陌生青年的来信,还把我的一些小说和文章找来读了,很快回复了一封信:

    近年来,你的一些有关美学的议论,只要能碰到,我都看了。我的印象,你和另外一批年轻朋友,不约而同地在思考一些严肃问题,不人云亦云,不自卑自贱,也不自高自大。你们各有所得。

    他在信中对教条主义也大不以为然:

    我听了一辈子训斥,也不喜欢任何人在作品里继续训斥我,尤其接受不了那些浅薄之辈引用自己并未读懂的中外圣人的片言只语来吓唬人或讨好人,我很怀疑他们这样做的动机。

    他在这封信中热情肯定和鼓励了我的新作《爸爸爸》。我把这封信交给一位编辑,在1985年8月的《文艺报》上发表,但在一次官方高层文件的传达中,我听到了有关方面对文井先生这封信的点名批判,我的小说《爸爸爸》当然也株连受斥——它们都被视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典型例证。

    在整个新时期的前十多年里,思想风向反复,曾身任中国作协党组副书记和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的严文井先生,却一直被冷落在主流圈子之外,常常被主流媒体的镜头和笔头跳过。以致最后,他九十诞辰时的一个小小座谈会,相对来说还是规模很小,规格很低,在文学界几乎无声无息。他逝世之后虽有各种追思报道,但诸多媒体一般只提到他在儿童文学方面的成就,对他在新时期以来表现出大义和大智的孤独抗争,对他多年来被实践证明了具有非凡眼界和非凡胆识的破冰之功,却奇怪地保持着沉默。

    我与文井先生的忘年之交就是在患难中开始的。以后每次到北京,我总要去他家看望。他的居室很狭窄,光线也很暗,成堆的书刊占去了陋室的绝大部分空间,只留下窄缝任人通过。如有两三客人入室,房内就拥挤不堪,主客双方难免“抵肘”和“促膝”。比较闲的时候,我与他会聊得漫无边际。他谈到的很多东西对于我来说是闻所未闻,让我大开眼界和大受补益。他对我的批评也毫不留情。有一段时期,我轻率应付编辑们的约稿,出手较松,就引起他的不满。

    “作者不动心,读者就更不会动心。读者是骗不过的”他警告我。

    之后,我们终于遭遇了一个尖锐的话题。当时我列举了东德与西德、朝鲜与韩国、大陆与台湾的对比,问他你不觉得社会主义已经失败了吗?

    他沉吟了很久以后说:“我不会向你隐瞒自己的观点。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不相信共产主义是什么天堂,我并不相信那种神话,但我的共产主义就是公平和正义,是反对任何形式的剥削和压迫,是为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谋利益,我在这一条上是不会改变的,也不觉得有任何必要来改变。”

    我没有料到文井先生会有堂堂正正的别出一言,也没有回应这番道理的准备,于是一时无语。

自那以后,中国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经济高歌猛进,一种弱肉强食的资本逻辑悄悄流行,贫富差别的社会矛盾正在加剧。面对崇私尚恶大潮,思想文化界很多人却助纣为虐。在他们那里,连“公正”和“平等”这一类词都羞于启齿,“理想”和“道德”更成了洪水猛兽——这正是文井先生曾经忧虑过和警告过的。当年很多攻击过文井先生的正统人士,转眼之间也成了红皮白心的新贵,争相抢搭着权力与资本两相勾结的时代快车、香车宝马,甚至在纽约曼哈顿和东京银座挥金如土。与同时代好些慌不择路的潮流追随者相比,先生当年的那一席话余音在耳。

    先生在一篇自白性的文章里说过:

    我最珍重的品德:敢于面对现实,承认事实。

    我最厌恶的是:伪善。

    我喜爱做的事:修改自己没写好的文章。

    我的座右铭:尽力认识各种局限性。

    我对文学的追求:反对成见与偏见,尽可能地跟谎话、废话唱反调。

    我对文学青年的期望:不崇拜权威,不走捷径,不怕寂寞,不急于成名,有了稿费要领取,但不能把作品当商品。

    ……

    孤独是孤独者的光荣。

    孤独者有一颗遍及天下的大心,因此在更广阔的世界和更久远的年代里,必有自己成千上万真正的亲人和朋友。

(本文有删节)

(1)、理解文中划线词语的含义。

①破冰:

②警告:

(2)、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3)、分析文章引用先生“自白性”话的作用。
(4)、联系全文思考,为什么作者说孤独是严先生的光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人的礼物

(美)马林·汤普森

    我18岁的时候,离开了在美国的家,到英国的利兹大学读书。在这里,我生命中有一段既激动又痛苦的经历。说激动,是因为进利兹大学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但就在我入校不久,我突然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在英国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还没有适应周围的的一切,就要独自一人默默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一天,我在超市买东西时,发现一位老者一手拎着一袋苹果,一手拄着一根拐杖,步履蹒跚。我赶紧跑过去,扶住他并替他拎着苹果。

    “谢谢你,姑娘。”他说,“不要替我担心,不碍事。”他对我笑,让我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他不只是用嘴在笑,而且明亮的蓝眼睛里也漾着笑。

    “我能陪您走一段吗?”我问,“免得这些苹果过早地变成苹果酱。”

    他听了哈哈一笑,说:“这可就要让你费事了。”

    他告诉我他叫伯恩斯,路上,伯恩斯先生的身子几乎全部要靠那根拐杖支撑。到了他的家,我帮他放好东西,并帮他准备了英国特有的下午茶。他没有强烈地拒绝我,我把这看作是对我帮助他的答谢。

    我问他以后是否还能再来看望他。他笑着说:“我从来不拒绝好心姑娘的帮助。”

    第二天,我还是在那个时间来到他家,帮他做了一些家务,虽然他没有请求我照顾他,但他也没有拒绝我的帮助,他那根拐杖足以说明他的确需要帮助。他询问了我的一些情况,我告诉他,我的父亲刚刚去世,但我没有说更多的事情。他让我看了桌上的两张镶在镜框里的照片,这是两个女人,一个显然比另一个年长,却长得非常像。

    “这是玛丽”,他指着照片说,“我的老伴,已经去世6年了。那是艾丽丝,我们的女儿,是一名护士。她比她母亲去世得还早,对玛丽打击真大啊!”

    我流下了眼泪。我为玛丽流泪,为艾丽丝流泪,为老而无助的伯恩斯先生流泪,也为我的父亲流泪,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刻,我竟未能亲口与他道别。

    我一周看望伯恩斯先生两次,时间是固定的。我每次来,他都坐在椅子上,一旁的墙上靠着他的拐杖。他对我的到来似乎总是非常兴奋,尽管我对自己说,我是为了照顾这个老人,但我还是因为有一个人愿意听我倾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而感到高兴。

    我给他准备了下午茶,我们的交谈就开始了。我告诉他,在我父亲去世前两周,我曾因一件小事与父亲发生了争吵,而我再也没有机会向他道歉了。

    虽然伯恩斯先生也不时插上几句话,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是听我说话。他不只是在听我说话,更是像海绵一样吸进我诉说的每一点内容,并用他的经历及时佐证我的话。

    大约一个月后,在一个“非看望日”,我打算去伯恩斯先生家。我没有预先打电话,因为我认为我们似乎不需要那样的礼节。进了他的家,我发现他在花园里干着活儿,手脚麻利,动作轻快。我惊讶万分,这么利索的一个人为什么要用拐杖?

    “哦,姑娘,你来了。这次让我给你沏一杯茶,你看起来累了。”他说。

    “可是,”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想……”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姑娘。你第一次在超市看到我那天,我扭伤了脚踝。”

    “可是,您是什么时候康复的?”

    他的眼睛眨眨,看上去既快活又怀着歉意,“我想,我们见面的第二天我的脚就好了。”

    “可是,为什么呢?”我纳闷地问。他显然不会为了骗我为他做下午茶而故意装出无助的样子。

    “第二天,你又到了我家,从你的话中,我知道了你的苦闷。对你父亲的死以及其他一些事情,你感到孤独和沮丧。我想,这个小姑娘需要一个老东西的肩膀依靠一下。但是我发现,你在告诉自己,你来看望我是为了照顾我,而不是为了你自己。如果你知道我其实非常健康,你还会再来看我吗?我想,你需要对人诉说,对一个年长的甚至比你父亲还年长的人诉说。”

    “那这根拐杖呢?”

    “哦,这的确是一根好拐杖,一般情况下,我用它郊游和爬山。也许什么时候你愿意与我一起去。”

    不久,我们一起去爬了山。伯恩斯先生,一个我打算去帮助的人,帮助了我,送给了我一份用时间精心包装好的礼物。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这一天晚上,少安回家后不多功夫,就被父亲有点神秘地叫到院子里,把刘玉升要重建庙宇的事给儿子大约说了说。

    “我上了二十块布施。我品玉升的意思,想叫你多出点哩,因为你这二年赚了几个钱……”孙玉厚咄讷地对儿子说。

    孙少安有些生气地巴咂了一下嘴,对父亲说:“哎呀,我怎能出这号钱哩?就是你也不应该出!”

    玉厚老汉对儿子的态度大为惊讶,“你娃娃不敢这样!神神鬼鬼的事,谁也说不来!咱又不在乎那么两个钱。万一 ……”

    “万一怎?”少安看着父亲的可怜相,强硬地说:“我不会出这钱!哪里有什么神神鬼鬼!神鬼就是刘玉升和金光 亮!他们愿干啥哩,和咱屁不相干!”

    第二天上午,少安产生了一个小小的愿望——想瞧瞧他的宝贝儿子。虎子这半年已经上了小学一年级。他很想在外面悄 悄看看儿子坐在教室里的样子。

    孙少安怀着一种惆怅而激动的情绪,一个人慢慢遛达着。

    他习惯地走到原来的学校院子,却猛然意识到:学校已搬进了原二队的饲养院里!

    不过,他倒一下子无法把自己的双脚从这个破败的老学校的院子里挪出来。

    他看见,这个当年全村最有生气的地方,竟是这样的荒芜衰败了!【甲】院子里蒿草长了一人高,窑面墙到处都是裂缝,麻雀在 裂缝中垒窝筑巢,叽叽喳喳,飞进飞出,那副篮球架已经腐朽不堪,倒塌在荒草之中……这就是当年他上过学的地方!他的弟弟、妹妹,都在这里上过学。而现在,他的儿子却不得不离开这地方,搬到曾经喂驴拴马的棚圈里去念书了。这是历史的耻辱,也是双水村的耻辱。

    “不过,你孙少安大发感慨,可又给双水村做了些什么事?”有一个声音突然在内心中问他。孙少安怔了怔,忍不住仰起脸向天空长长地嘘了一口气。仅仅在这一刹那间,某种想法便不由地主宰了他的意识,他猛然想:是呀,我为什么不可以把这座学校重新建造起来呢?连神汉刘玉升都有魄力重建庙坪的破庙,我为什么没勇气重建这个破学校?

    一种使命感强烈地震撼了这个年轻庄稼人的心,使他浑身不由滚过了一道激奋的颤栗!

    好,你刘玉升修庙,我孙少安建校!咱们就唱它个对台戏!

    孙少安旋即走出这座颓败的学校院子,转而来到不远处的原二队饲养院。他蹑手蹑脚来到“教室”窗户前。窗户是临时垒的,栽几根粗糙的木棍,破麻纸被风吹得哗哗价响。他透过窗户上的破纸洞,看见姚淑芳老师正领着孩子们读拼音。里面黑乎乎的,一股牲畜的粪便味直冲鼻子。他半天才看见虎子背抄着双手,小胸脯挺着在念拼音。他鼻根一酸……

    孙少安拧转身急速地步出了这个破院子。他更加迫切地感到,他有责任让孩子们尽快和这个饲养院永远地告别,重新回到更好的环境中去念书。

    他直接去找他的朋友金俊武。俊武听他说了自己的打算,也很兴奋,立刻表示他将全力支持他办这件大事。两个人同时还商定,他 们也成立一个会,叫“建校委员会”,由少安任会长,俊武任副会长。少安表示,他准备拿出一万五千元。如果剩余下钱, 还可以建立“奖学金”什么的。

    当天晚饭后,少安也神秘地把父亲叫到院子里,给他说了他的打算。

    玉厚老汉嘴一张,结果连什么也没说出来。他万万没有想到,儿子连敬神的几十块钱都不愿出,却拿这么一大笔钱修田福堂震坏的 那个破学校!

    出乎少安意料的是,平时勤俭的秀莲却特别痛快地支持他搞这件事。事情由生病的妻子最后画了“圈”,就算敲定了。

    当天夜晚掌灯时分,少安一个人爬上了庙坪山。他蹲在山顶的梯田楞边,静静地环视着月光朦胧的双水村……

    此刻,他一下子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事。从少年时期的生活,一直想到了现在。噢,他已经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了半辈子。他的后半辈子也要在这块土地上度过。往日的生活有苦也有甜。重要的是,他现在才感到腰板硬了一些。过去,日日夜夜熬煎和谋算的是怎样才不至于饿死,如今却有可能拿出一大笔钱来为这个他度过辛酸岁月的村庄做点事了。当然,比起一些干大事的人来说 这实在算不了什么,可这是他孙少安呀……

    【乙】月亮是这样的皎洁,夜是这样宁静,村庄沉浸在睡梦之中,东拉河却依然吟唱着那支永不疲倦的歌

    几天以后,孙少安要出钱重建学校的事件就传得家喻户晓了。于是,双水村出现了“今古奇观”:两个民间组织 ——以孙少安、金俊武为首的“建校会”和以刘玉升、金光亮为首的“建庙会”,叫人哭笑不得的是 ,许多人竟对这两个“会”同时都抱支持的态度

(节选自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三部第五十章,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村声

老向

    没有声响,不足以表现寂静;没有寂静,也不足以显示声响。这种情理,在居住乡下的人们很容易悟出来。

    从太阳没有了说起吧:爱吵爱叫的孩子们,都像小麻雀似的各自回家去了。所有的街巷,一齐入了睡眠状态。完全黑夜自不待言,就是有月光的日子,那路旁的树影儿,也不会把孩子们喊出来再玩玩不是?偶尔,纯乎是偶尔,有个小贩在晚餐以后会来的喝一声“老豆腐开锅!”那声调又高又颤,好像一只带伤的秋雁,飞到东西,飞到南北,终于又飞回来;因为四周都让寂静给塞满了,没有它的去路。

    “雄鸡司晨”,仿佛是鸡祖宗留下的老例。然而定县的雄鸡,很有一些“祖宗不足法”的创造精神,它爱几时叫了就几时叫。它的鸣声很草率,大概它并不指望着震动天下,也不管那些“打夜作”的人们听了发生什么感想。它仿佛是对于这黑夜的寂静有些胆怯了,所以要试着叫一叫。

    俗谚说:“夜猫进宅,无事不来。”夜猫,俗名叫做秃枭。许多人家都把秃枭当作凶鸟,很厌恶它在深夜间大呼小叫的。本来夜里静得就有点死气,它的啸声仿佛使死气颤动起来,自然不免有些鬼气森森,无怪乎人们听了觉得有点毛骨悚然。我个人并不怎样讨嫌它;绕在我的住室前后的古树上,时常有一两只枭鸟夜鸣。在这无边寂静的秋夜,它的一声高啸,到底把寂静画了一个轮摩。

    在这并不“夜不闭户”的年头,夜间有比枭鸣更足以使人提心吊胆的声音,那便是群狗狂吠。自然,狗有时也会“咬空儿”,所谓为了要叫而叫的;但是据说大部分是“有所见而叫”,人们怎么能不惊心?在有许多村狗向着一个目标叫成了一片的时候,留心门户的人们,会爬到房上,相应的有一两声表示他有戒备的假咳漱。

    夜间的声音,不知道从哪一个时刻起便宣告结束。黎明,首先进村街的是一面“蓬蓬蓬”的破皮鼓。敲鼓,在北平是卖零碎木炭的唤头,在此间却成了卖豆腐的了。无论多么困倦的人,听了这破鼓晨声,若还赖在炕上,那便是村中加料的懒人,便会失掉许多街坊的同情。像我们这些按照钟点作息的人们,有时感到这面破鼓惊扰睡梦,心里很不高兴。可是既而一想,这只能怪自己起得太晚,怪不着别人。而且这面破鼓,不论冬夏,也不论风雨,比鸡叫还靠得住,天天准是黎明即到,默默之中有着报时钟的作用。

    晨鼓之外,这一个整天儿还有一种经常的声音,就是卖烧饼麻糖的那面小铜锣。乡下人们,要不是去瞧病人或是哄孩子,谁能那么不知物力艰难,随便拿起个烧饼来吃吃?好,这样儿,一时售不完,那卖烧饼的可有活儿干了。他好像一人吃着双工钱的更夫,由早到晚,由东铛铛到西,由南铛铛到北。最初我们觉得他简直是发疯,以为敲一两下,大家都听见就得了,何必那么不怕麻烦连续着敲?后来明白这道理了:说他深怕锣声一住,这个村庄便真个静得死过去,也许靠不住;说他自己忍不住这寂静,八成没有错儿。

    在寻常的日子,村子里再没有别的声音了。遇上城里大集的日子,有个把卖鸭梨的小贩,剩下了货底,在归途上路过这个村庄,也许顺便摆在街上吆喝两声。这时,许多人们不论买与不买,总要跑出街门来,看看,但是十集八集,这类小贩也未必来一回。

    村妇骂街,也不失为冲破沉寂的声音,可惜是也不常有。

    另外,在白天,碰巧了有“钱买杂皮”或是“猫皮狗皮换鞭梢”的小贩到了,村里的狗们一定会总动员去欢迎他,远远的向他狂吠致敬,也还有相当的热闹。

    晚饭以后,我们时常翻阅“皇历”,挑拣“诸事皆宜”的好日子,猜想会有谁家“娶儿嫁女”,会有一班吹鼓手来大闹一阵。及至到了那一天,并无此事,心里仿佛失掉些什么似的。

    有时觉得下雨也好,下雨可以听到檐前的滴水浙沥;刮风也好,刮风可以听到屋后的白杨萧萧。恰巧在这“春秋多佳曰”的季节,又少风无雨。

深山古寺里的和尚,不肯蒲团静坐,养性修真,偏要去听听鸟叫,听听泉鸣;早晚还要轻叩木鱼,低诵经文;有了这一切还嫌不够,不时的还要笙管箫笛铙钹钟鼓的大吹大擂。以前我不懂这是什么出家人的道理,现在,我明白了。街上一个小孩子随便大嚷一声,不是都能把我叫出去么?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纸上核桃

郑晓红

    ①最初对核桃的认知,是从纸上得来的。

    ②《拇指姑娘》是我小时最中意的一本彩色小人书。一个善良温柔的女人修整好一枚光滑闪亮的胡桃壳儿,用蓝色的紫罗兰花瓣当床垫,用玫瑰花瓣做被子,让小小的拇指姑娘,每晚都在如水月光中睡在摇篮一样舒适漂亮的胡桃壳里。这张舟一样荡荡悠悠的胡桃小床,从小孩儿无限扩张变幻的小念头里荡出去,它旋转着升空,在风中起伏,在云朵里钻进钻出,触碰太阳的火焰,抚摸月光的冰凉……

    ③当父亲把从宁州大原上捎来的核桃放在我面前时,我有点发怔,深感失望,不愿相认。真正的核桃并不是两头尖尖,也没有闪闪发光,核桃壳里面迷宫一样的隔断那么粗糙,即使铺十层紫罗兰花瓣,也不可能让娇嫩柔弱的小美人儿舒舒服服睡在里面,何况,我不是还要乘着它云游天外吗?它怎能长成这样小女孩的白日梦戛然而止,从大地深处生长起来的核桃树姗姗来迟。

    ④胡桃就是核桃。它的原名意味着它庞大的根系原本伸展在异域的土地上。《名医别录》上如是记载:“此果出自羌胡,汉时张骞出使西域,始得种还,移植秦中,渐及东土……”古时的羌胡分布在现今的东欧、南亚、新疆、甘南一带,也就是说,宁州大原并非核桃的故土,而是异乡。胡桃远离故土,唯有“胡桃”这个名字维系着一棵树对故土的渴幕,可是,它连一个名字也无力保有。公元319年,西晋大将军石勒占据中原,建立后赵,成了世界历史上唯一一个奴隶出身的皇帝。石勒的祖先是匈奴别部羌渠部落的后裔,入塞的羯族人。他登基做皇帝后,对国人称呼羯族人为胡人大为恼火,于是制定一条法令:说话写文章一律严禁出现“胡”字。如此以来,“胡桃”便名姓不保,世人因其长得跟桃核非常相似,于是将“桃核”二字颠而倒之,成为“核桃”。

    ⑤生长在宁州土地上的果木树种里,核桃树的体型是最雄壮的,叶片也是最阔大的。它的躯干里似乎注入了匈奴人强悍健壮的血液,主干雄壮,侧枝粗大,细枝有力,它们向四周伸展,完全彻底地打开身体。它的叶子安然张开,缓慢地调整角度,寻找从繁叶缝隙中漏下来的阳光。每片叶子上都印上了光斑,它们在风中翻动起来,让那些光斑成为嘴巴,似乎在齐声发出沉默的呼喊。在异乡的土地上,它们万众一心地活着。

    ⑥还和其他果木不同的是,核桃树天生就带着雄性气度,不屑于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甚至,它都不屑于开出美丽的花。核桃花,那也能算得上是花吗?绿色的花纽密匝匝抱紧花柱,呈长条形的花絮从枝干上搭垂下来,一条一条的在空中摆动,像跟核桃树没有关系似的。那些絮状的花若是落在你手上,那蓬松的弹性让它似乎动起来了一般,那突如其来的生命气息会吓你一大跳。

    ⑦它的果实未长成时,像患了孤独症的星星孩子,蜷缩在黑暗中,将自己层层包裹。青色外壳是苦涩的,淡褐色内壳是坚硬的,里面,还穿了一层棕色外套。它蜷得紧得不能再紧,一缩再缩,自虐到了极致,将自己蜷成沟壑纵横的模样来。要成熟了,它将自己打磨得稍稍坚强了些,一夜之间,青色的外壳裂开了,但它不肯跳出来,对外面的世界,它心有余悸。人们举着杆子敲过来,哗,它们颤抖着,哗,它们掉下来。要食用它们了,两只核桃放在一起一捏,啪,碎裂的声音惊心动魄。

    ⑧呵呵,我这样描述,让这雄性的果实简直成了一出人间悲剧里的角儿。但在诗人艾青眼里,它可不是这样,他写道——一个个像是铜铸的/上面刻满了甲骨文/也像是黄杨木雕刻/玲珑透剔、变化无穷/不知是天和地的对话/还是风雨雷电的檄文。

    ⑨这样的诗句真让我服气,这才称得上核桃,这来自西域的、流淌着匈奴游牧民族血液的雄性果实。当我自顾自的为核桃流落异乡、更名改姓的命运扼腕叫屈时,一棵核桃树、两棵核桃树、成群成片的核桃树安稳地立在宁州大原上。看上去,它们泰然、大气而从容。

    ⑩宁州的大原很大,很大的大原上已经长了很多棵核桃树,但属于我家的,只有一棵。那棵核桃树是父亲用两节松木换来的,长在宁州西原西沟村我家祖上老庄子的大门口。那棵树大约已经活了好多年,伸进院子的树枝把两间箍窑顶都罩完了。

    ⑪父亲从退休的第一天起,就失去了归宿感。他离开林区,回到老家,将废弃的老庄子重新收拾起来在他的领地里用心栽下小树苗,用他那些年积攒的失去生命的木料交换活着的树木,他还将一片人家废置不用的坚硬光滑的打麦场变成了一块肥沃的菜地……他回到自己的老家,却像奔往异乡,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农夫,一点一点地积聚自己的江山。在他的领土上,最气派最让他感到笃定踏实的东西,就是那棵覆盖了半个院子的核桃树。

    ⑫他说,那是绵绵核桃。

    ⑬他说,格格核桃是要砸着吃的,绵绵核桃一捏核桃仁就自己掉出来了。

    ⑭他说,小时候家里的绵绵核桃都是卖钱和待客用的,娃娃只能吃上格格核桃,得用针挑着吃。

    ⑮说这些话的时候,父亲在核桃树下走来走去,步子踏得笃定、踏实、满足。

    ⑯对核桃树来说,扎根处即是故乡。对父亲来说,有了一棵核桃树,就找到了故乡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擅于到来的人和擅于离别的人

李娟

    我妈是擅于到来的人。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总是伴随着坏天气和无数行李。

    她冒雪而来,背后背一个大包,左右肩膀各挎一个大包,双手还各拎一只大包。像是一个被各种包劫持的人。

    一见面,顾不上别的,她先从所有包的绑架中拼命脱身。气儿还没喘匀,就催着我和她去拿剩下的东西。我跟着她走到楼下,看到单元门外还有两倍之多的行李。

    我妈为我带来的东西五花八门。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两根长棍。

    准确地说,应该是两棵小松树的树干。笔直细长,粗的一端比网球略粗,细的一端比乒乓球略细。大约三米多长……

    难以想象她是怎么把这两根树干带上班车的。

    要知道,在当时,所有的班车都不允许在车顶上装货的。

    放进下面的行李仓?也不可能。

    放到坐椅中的过道里?更不可能。

    况且她还倒了三趟车。

    总之这是千古之谜。

    她把这两根树干挂在我的阳台上方,然后……让我晾衣服……

    她骄傲地说:“看!细吧?看!长吧?又长又细又直!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么好的木头!真是很少能见到这么好的,又长又细又直!……”——于是就给我带到阿勒泰了。

    是的,她扛着这两根三米长的树干及一大堆行李,倒了三趟车。

    没有候车室,没有火炉。她在省道线或国道线的路口等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守着她的行李站在茫茫风雪之中。

    不知车什么时候来,也不知车会不会来。

    头一天她也在同一个路口等了半天,又冷又饿,最后却被路过的老乡告之班车坏了,要停运一天……但第二天她仍站在老地方等待,心怀一线希望。

    世界上最强烈的希望就是“一线希望”。

    后来车来了。司机在白茫茫天地间顶着无边无际的风雪前行,突然看到前方路口的冰雪间有大团黑乎乎的事物。据他的经验,应该有三到五个人在那里等车。

    可是走到近前,却发现只有一个人和三到五个人的行李。

    总之,她不辞辛苦给我带来了两根树干。

    ——它们又长又直又匀称,最难得的是,居然还那么细。她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完全能配得上城里人。却没想到城里人随便牵根铁丝就能晾衣服。

    后来我搬家了。那两根木头实在没法带走,便留给了房东。不知为什么,当时一点也不觉得可惜。

    又过去了好几年,搬了好几次家,最后打算辞职。我妈说:“你要是离开阿勒秦的话,一定记得把我的木头带回来。”……到那时,才突然间感到愧疚。

    我告诉她早就没了。她伤心地说:“那么好的木头!那么直,那么长,关键是还那么细!你怎么舍得扔了!”

    却丝毫不提当年把它们带到阿勒泰的艰辛。

    那是2003年左右,我在阿勒泰上班,同时照料不能自理的外婆。工资六百块,两百块钱交房租费,两百块钱存到冬天交暖气费,剩下两百块钱是生活费。也就是说,日子过得相当紧巴。

    我妈第一次来阿勒泰时,一进到我的出租屋,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房间的30瓦灯泡拧下来,统统换成她带来的15瓦的。

    第二件事是帮我灭蟑螂。

    那时我不敢杀生,后果便是整幢楼的邻居都跟着遭殃。

    我妈烧了满满一壶开水,往暖气片后面猛浇。黑压压的蟑螂爆炸一般四面逃窜,更多的被沸水冲得满地都是。

    接下来的行程内容是逛街。

    乡下人难得进一次城,她列了长长的清单。然而什么都嫌贵。最后只买了些蔬菜。

    菜哪儿没卖的?但是阿勒泰的菜比富蘊县的便宜。

    还买了几株带根的花苗。

    天寒地冻的,她担心中途倒车的时候花苗被冻坏,便将它们小心地塞进一个暖瓶里,轻轻旋上盖子。

    她每次来阿勒泰顶多呆一天。一天之内,她能干完十天的事情。

    每次她走后,好像家里撤走了一支部队。

    走之前,她把她买的宝贝花慷慨地分了我一支。

    我家没有花盆,她拾回一只塑料油桶,剪开桶口,洗得干干净净。又不知从哪儿挖了点土,把花种进去,放在我的窗台上。

    因为油壶是透明的,她担心阳光直晒下土太烫了,对根不好,特意用我的一本书挡着。

    她走后,只有这盆花和花背后的那本书见证了她曾到来。

    而我,我最擅长离别。迄今为止,我圆满完成过各种各样的离别。

    我送我妈离开,在客运站帮她买票,又帮她把行李放进班车的行李厢,并上车帮她找到座位。

    最后的时间里,我俩一时无话可说,一同等待发车时间的到来。

    那时,我想起来很久很久以前的另一场离别。旧时的伤心与无奈突然深刻涌上心头。

    我好想开口提起那件事,我强烈渴望得知她当时的感受。

    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此时此刻,彼此间突然无比陌生。甚至微微尴尬。

    我又想,人是被时间磨损的吗?……不是的。人是被各种各样的离别磨损的。

    这时,车发动了。我赶紧下车,又绕到车窗下冲她挥手。

    就这样,又一场离别圆满结束了。

    最后的仪式是我目送这辆平凡的大巴车带走她。

    然而,车刚驶出客运站就停了下来。高峰期堵车。

    最后的仪式迟迟不能结束。我一直看着这辆车。我好恨它的平凡。

    我看着它停了好久好久。有好几次强烈渴望走上前去,走到我妈窗下,踮起脚敲打车窗,让她看到我,然后和她再重新离别一次。

    但终于没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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