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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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苏州市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初调研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村声

老向

    没有声响,不足以表现寂静;没有寂静,也不足以显示声响。这种情理,在居住乡下的人们很容易悟出来。

    从太阳没有了说起吧:爱吵爱叫的孩子们,都像小麻雀似的各自回家去了。所有的街巷,一齐入了睡眠状态。完全黑夜自不待言,就是有月光的日子,那路旁的树影儿,也不会把孩子们喊出来再玩玩不是?偶尔,纯乎是偶尔,有个小贩在晚餐以后会来的喝一声“老豆腐开锅!”那声调又高又颤,好像一只带伤的秋雁,飞到东西,飞到南北,终于又飞回来;因为四周都让寂静给塞满了,没有它的去路。

    “雄鸡司晨”,仿佛是鸡祖宗留下的老例。然而定县的雄鸡,很有一些“祖宗不足法”的创造精神,它爱几时叫了就几时叫。它的鸣声很草率,大概它并不指望着震动天下,也不管那些“打夜作”的人们听了发生什么感想。它仿佛是对于这黑夜的寂静有些胆怯了,所以要试着叫一叫。

    俗谚说:“夜猫进宅,无事不来。”夜猫,俗名叫做秃枭。许多人家都把秃枭当作凶鸟,很厌恶它在深夜间大呼小叫的。本来夜里静得就有点死气,它的啸声仿佛使死气颤动起来,自然不免有些鬼气森森,无怪乎人们听了觉得有点毛骨悚然。我个人并不怎样讨嫌它;绕在我的住室前后的古树上,时常有一两只枭鸟夜鸣。在这无边寂静的秋夜,它的一声高啸,到底把寂静画了一个轮摩。

    在这并不“夜不闭户”的年头,夜间有比枭鸣更足以使人提心吊胆的声音,那便是群狗狂吠。自然,狗有时也会“咬空儿”,所谓为了要叫而叫的;但是据说大部分是“有所见而叫”,人们怎么能不惊心?在有许多村狗向着一个目标叫成了一片的时候,留心门户的人们,会爬到房上,相应的有一两声表示他有戒备的假咳漱。

    夜间的声音,不知道从哪一个时刻起便宣告结束。黎明,首先进村街的是一面“蓬蓬蓬”的破皮鼓。敲鼓,在北平是卖零碎木炭的唤头,在此间却成了卖豆腐的了。无论多么困倦的人,听了这破鼓晨声,若还赖在炕上,那便是村中加料的懒人,便会失掉许多街坊的同情。像我们这些按照钟点作息的人们,有时感到这面破鼓惊扰睡梦,心里很不高兴。可是既而一想,这只能怪自己起得太晚,怪不着别人。而且这面破鼓,不论冬夏,也不论风雨,比鸡叫还靠得住,天天准是黎明即到,默默之中有着报时钟的作用。

    晨鼓之外,这一个整天儿还有一种经常的声音,就是卖烧饼麻糖的那面小铜锣。乡下人们,要不是去瞧病人或是哄孩子,谁能那么不知物力艰难,随便拿起个烧饼来吃吃?好,这样儿,一时售不完,那卖烧饼的可有活儿干了。他好像一人吃着双工钱的更夫,由早到晚,由东铛铛到西,由南铛铛到北。最初我们觉得他简直是发疯,以为敲一两下,大家都听见就得了,何必那么不怕麻烦连续着敲?后来明白这道理了:说他深怕锣声一住,这个村庄便真个静得死过去,也许靠不住;说他自己忍不住这寂静,八成没有错儿。

    在寻常的日子,村子里再没有别的声音了。遇上城里大集的日子,有个把卖鸭梨的小贩,剩下了货底,在归途上路过这个村庄,也许顺便摆在街上吆喝两声。这时,许多人们不论买与不买,总要跑出街门来,看看,但是十集八集,这类小贩也未必来一回。

    村妇骂街,也不失为冲破沉寂的声音,可惜是也不常有。

    另外,在白天,碰巧了有“钱买杂皮”或是“猫皮狗皮换鞭梢”的小贩到了,村里的狗们一定会总动员去欢迎他,远远的向他狂吠致敬,也还有相当的热闹。

    晚饭以后,我们时常翻阅“皇历”,挑拣“诸事皆宜”的好日子,猜想会有谁家“娶儿嫁女”,会有一班吹鼓手来大闹一阵。及至到了那一天,并无此事,心里仿佛失掉些什么似的。

    有时觉得下雨也好,下雨可以听到檐前的滴水浙沥;刮风也好,刮风可以听到屋后的白杨萧萧。恰巧在这“春秋多佳曰”的季节,又少风无雨。

深山古寺里的和尚,不肯蒲团静坐,养性修真,偏要去听听鸟叫,听听泉鸣;早晚还要轻叩木鱼,低诵经文;有了这一切还嫌不够,不时的还要笙管箫笛铙钹钟鼓的大吹大擂。以前我不懂这是什么出家人的道理,现在,我明白了。街上一个小孩子随便大嚷一声,不是都能把我叫出去么?

(1)、文章开篇第一句有何作用?
(2)、全文围绕题目写了多种声音,看似杂乱,实则有序,请分析文章的写作顺序。
(3)、文章最后一节说“现在,我明白了”,结合全文,作者明白了什么?
(4)、作者老向一直强调自己是“天生的乡下人”“仿佛连灵魂都包一层黄土泥”。本文的“乡土味儿”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探究。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鸣凤自述心曲

巴 金

    夜死了。黑暗统治着这所大公馆。电灯光死去时发出的凄惨的叫声还在空中荡漾,虽然声音很低,却是无所不在,连屋角里也似乎有极其低微的哭泣。欢乐的时期已经过去,现在是悲泣的时候了。

    十六岁的婢女鸣凤坐在床沿上,痴痴地望着灯花……“我在这儿过了七年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它近来常常折磨她。七年也是一个长时期呢!她常常奇怪这七年的生活竟然这样平淡地过去了。虽然其间流了不少的眼泪,吃了不少的打骂,但毕竟是很平常的。流眼泪和吃打骂已经成了她的平凡生活里的点缀。她认为这是无可避免的事,虽然自己不见得就愿意它来,但是来了也只好忍受。她觉得,世间的一切都是由一个万能的无所不知的神明安排好了的,自己到这个地步,也是命中注定的罢。这便是她的简单的信仰,而且别人告诉她的也正是如此。

    可是在她的心里另外有一种东西在作怪。她自己也不知道有这种东西存在,但是它开始活动起来了。它给她煽起了一种渴望。

     “我在这儿过了七年了,看看就要翻过八个年头罗!”她突然感觉到这种生存的单调,心里有点难过,像那些与她同类的少女一样,开始悲叹起自己的命运来。“大小姐在的时候,常常跟我谈起归宿,不晓得我将来的归宿在哪儿?”她的眼前现出了一片茫茫的荒野,看不见一个光明的去处。一张熟面孔在她的眼前晃动着。“要是大小姐还在的话,那么还有个关心我的人。她教我明白许多事情,又教我读书认字。她现在死了。真可怜。好人活不长!”她自言自语,说到这里,泪水湿了她的眼睛。

     “命啊,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的。”她拿这样的话安慰自己,甚至在想到吃打骂的时候。她又想着:“假使我的命跟小姐们的一样多好!”于是她就沉溺在幻想里,想象着自己穿上漂亮的衣服,享受父母的宠爱,受到少爷们的崇拜。后来一个俊美的少爷来,把她接了去,她在他的家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没有的事,真是痴想,”她微笑道,似乎在责备自己。“我的归宿绝不是那样!”她想到这里,便又收敛了笑容。她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的归宿绝不会是那样。事实会是:她到了相当的年纪,太太对她说:“你的事情做够了。”一乘小轿子把她抬了出去,让她嫁给太太所选定的、她自己并不认识的一个男人,也许还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于是她在那个人的家里贫苦地生活下去,给他做事,给他生小孩,或者甚至在十几二十天以后又回到原来的公馆里伺候旧主人,所不同的是那个时候她可以得到一点工钱而且不至于常常挨骂。“五太太房里的喜儿不就是这样的吗?”她想道。

     “真是可怕得很,这样的归宿不是跟没有归宿一样吗?”她想到她的前途,不觉打了一个冷噤。她记得自从喜儿嫁后回来辫子改成了发髻以后,她常看见喜儿一个人躲在花园里面垂泪……

     “还不如像大小姐那样死了好!”她悲苦地叹道。周围的黑暗向她包围过来。灯光因了灯花增大而变得更微弱了……黑暗中隐约现出许多狞笑的脸。这些脸向她逼近。有的还变成了怒容,张口向她骂着。她畏怯地用手遮住眼睛,又坐了下去。

    风开始在外面怒吼,猛烈地摇撼着窗户,把窗格上糊的纸吹打得凄惨地叫。寒气透过了糊窗纸。屋里骤然冷起来。灯光也在颤抖了。一股寒气从衣袖里侵到她的身上。她又打了一个冷噤,便放下手,又向周围望了一下。

     “哼,你不要拿四太太的招牌吓人!”何嫂忽然在对面床上说了一句话。鸣凤吃了一惊,伸起头望了一眼。何嫂翻了一个身。把脸掉向里面,又不响了。

     “年纪也不小了。日后不晓得到底有什么样的归宿?”她想到这里又悲叹起来。忽然一个年轻男人的面颜在她眼前出现了。他似乎在望着她笑。她明白他是谁。她的心灵马上开展了。一线希望温暖了她的心。她盼望着他向她伸出手。她想也许他会把她从这种生活里拯救出来。但是这张脸却渐渐地向空中升上去,愈升愈高,一下子就不见了。她带着梦幻的眼睛望着那个满是灰尘的屋顶。

    一股寒气打击她的敞开的胸膛,把她从梦幻的境地中带了回来。她揉着眼睛,悲叹地说:“不过是一场梦罢了。”她恋恋不舍地又望了望四周,然后脱去棉裤,又把衣服脱了压在被上,很快地钻进被窝里去了。

    这时候什么都没有了,两个大字不住地在她的脑子里打转,这就是大小姐生前常常向她说起的“薄命”。

    这两个字不住地鞭打她的心,她在被窝里哭起来。声音很低。她害怕惊醒别人。灯光又渐渐地黯淡下去。风在外面高声叹息。

(选自巴金《家》(第四章),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端午的阳光

熊红久

    公元前278年的五月初五,被流放至汨罗江畔的屈原,得知秦国军队已攻破楚国郢都,顿时感到支撑生命的最后一点亮光熄灭了。

    当他把“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诗句吟诵给江边渔父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将自己的清澈与江水的澄明合二为一了。我知道,这是屈子为保留个体纯净最无奈的选择,也是迄今为止,文化祭坛上最高尚的选择。

    最终,三闾大夫坐在了汨罗江边,坐在了五月初五的阳光里,把最后的生路溺死水中。怀中石的沉重,恰如其心,所以屈原是抱着自己冰凉的心,走进激流之中的。而那些“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诗句,留在了岸上,留给了端午。一条江因为成了一个诗人心灵最后的归属地,而永远被世人铭记。一个普通的节日,因为收留了伟大诗人的高尚魂魄,而内涵充盈。

    端午,把缅怀和敬仰裹成了节日的粽心。

    节日的寿命当然要比人的寿命长久许多,所以,三闾大夫把自己的傲骨托付给了这个日子。在结束自己生命肉体的同时,也放射出了精神的光芒。被江水灌洗的灵魂,犹如江面的粼粼波光,刺痛了后人的视线和思想。我知道,这种深入骨髓的隐痛,来自时间深处的行吟,一个背负着深重苦难,行走了两千多年的节日,其实是在为自己的存在寻找一个答案。

所以,端午节带给我们的,应该是溯流而上的文化追源,恰如诗人余光中所说:“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

    以我们现在的视角来看,用一个诗人的陨落,唤醒了一种文化的崛起,就像屈大夫生未能拯救楚国,却用死成就了《离骚》一样,忽然觉得,端午节其实更像是包裹粽子的苇叶了,它把所有的内容和精髓,密密细细地包藏起来,让我们极具耐心地一层层打开,最后领略到事物的真相。熟透之时,苇叶汲取了糯米的黏质,糯米渗透着苇叶的清香,似如端午与屈子之间的浸染,节与人的统一。

    我对端午节的最初认知,完全来自于粽子,那时候的小学课本,还没有涉及到“楚辞”或者《离骚》的片言碎语,文化不高的母亲也无法给我们讲述端午节的由来,好在粽子并不因为我们的无知而改变所蕴含的味道,我总会把端午节和甜香黏软的糯米联系起来。这使得整个贫乏的生活,还能透射出星星点点的光亮,就像枯枝间的芭蕾,渗漏出些许隐秘的春意。

    现在看来,那些夹杂在一年日历中为数不多的能激发我们饮食向往的节日,早已成为精神上抵挡艰难生活的盾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该为拥有这些值得回味的生活而向三闾大夫叩谢。对童年而言,这是一个多么充满人情关怀的节日啊!那种甜腻的感觉,一直泛舟舌津。

    后来知道了屈原和楚怀王,知道了《国殇》和汨罗江,知道了每年这一天,人们蜂拥江岸,插艾蒿、挂菖蒲、吃粽子、竞龙舟,把一种悲情的怀念渲染成了欢悦的行为,热热闹闹,轰轰烈烈。

    历史会在很多场合拐出一道弯来,就像屈原投江时所选择的河泊潭一样——它是汨罗江注入洞庭湖口前的弯曲处。这种弯道,对河流而言,只是改变了水的流向;对三闾大夫而言,却是以生命为笔,填充了历史的章节,引领了情感的走向。许多典故都停泊在河流的弯道,这些远航至此的细节,因为承载了有温度的夙愿,使得坚硬的历史柔软了许多。所以,更多的时候,是生命的结局让历史的叙述更具悲情。明白了这一点,再品尝粽子时,心情会沉重许多。

    事情往往是这样,在分享一种传统时,我们更多的时候只在关注它所带来的结果,而其中蕴含的真谛,却很少探究了。因为时空的距离,让来源变得愈加缥缈和混沌。好在历史给了我们最好的解决方式,它让时间淡化了一个国家的破碎的同时,却强化了一种品质的高贵。它让我们穿越两千三百年的距离,聆听到了一条河流古老的潮汐。这时候的端午,或许更像是一缕阳光,从汨罗江的源头流淌过来,映照着江边每一位过客的内心。

    我知道,有些品格是无法超越的,它更像一面古镜,端放在我们必经的路口,让人们从历史影像中,找到现实的映像。

《人民日报》(2016年5月21)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 村

龙应台

①香港仔是“我村”。“我村”的意思就是,在这一个小村里,走路就可以把所有的生活必需事务办完。

②早上十点,先去银行。知道提款机在哪个角落,而且算得出要等多久。两三个月一次,你进到银行里面去和专门照顾你的财务经理人谈话。坐到一个玻璃方块内,他把你的财务报表摊开。他知道你什么都不懂,所以用很吃力的国语认真地对你解释什么是什么。有一天,他突然看着你说:“我走了,你怎么办?”好像一个情人要去当兵了,担心女朋友不会煮饭。原来他要跳槽去了。

③十一点,到二楼美容院去洗头。长着一双凤眼的老板娘一看到你,马上把靠窗的那张椅子上的报纸拿开,她知道那是你的椅子。她也知道你的广东话很差,所以不和你聊天,但是她知道你若是剪发剪什么发型,若是染发用的是什么植物染料,在你开口前,她已经把咖啡端过来了。

④十二点,你跨过两条横街,到了邮局,很小很小的一间邮局。你买了二十张邮票,寄出四封信。邮政员说:“二十文”。“二十元”说“二十文”总让你觉得好像活在清朝。但是还没完,他的下一句是:“你有碎银吗?”没有,没有“碎银”。因此他只好打开抽屉,设法把你的五百大钞找开,反倒给了你一堆“碎银”。

⑤带着活在清朝的感觉走出邮局,你走向广场,那儿有家屈臣氏,可以买些感冒喉片糖浆。你准备越过一个十字路口,不能不看见十字路口那个小庙,不到一个人高,一米宽,矮墩墩地守在交通忙乱的路口。蹲下来才看见小庙里头端坐着六个披金戴银的神像,香火缭绕不绝。计程车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挤来挤去,庙口的信徒拈香跪拜,一脸虔诚,就在那川流不息的人潮车阵里。矮墩墩的庙却有个气势万里吞云的名字:大海王庙。庙的对联写着:“大德如山高,王恩似海深。”信徒深深拜倒。

⑥广场,像一个深谷的底盘,因为四周被高楼密密层层包围。高楼里每一户的面积一定是局促不堪的,但是没有关系,公共的大客厅就在这广场上。你看过鸽子群聚吗?a香港仔的广场,停了满满的人,几百个老人家,肩并肩坐在一起,像胖胖的鸽子靠在一起取暖。他们不见得彼此认识,很多人就坐在那儿,静默好几个钟头,但是他总算是坐在人群中,看出去满满是人,而且都是和自己一样白发苍苍、步态蹒跚的人。b在这里,他可以孤单却不孤独,他既是独处,又是热闹,热闹中独处,仿佛行走深渊之上却有了栏杆扶手。

⑦最后一站,是菜市场。先到最里边的裁缝那里,请她修短牛仔裤的裤脚。二十分钟后去取。然后到了肉铺,身上的围裙沾满了血汁肉屑的老板看见你便笑了一下,你是他练习国语的对象。第一次来,你说,要“蹄髈”,他看你一眼,说:“台湾来的?”

⑧“怎么知道?”

⑨他有点得意:“大陆来的,说肘子。广东人说猪手。只有台湾人说蹄髈。”

⑩嘎,真有观察力,你想,然后问他:“怎么说猪手?你们认为那是它的“手”啊?那你们认为猪和人一样有两只手,两只脚,而不是四只脚啊?”

他挑了一只“猪手”,然后用一管蓝火,快速喷烧掉猪皮上的毛,发出滋滋的声音,微微的焦味。

⑪花铺的老板不在,一个脑后梳着发髻的阿婆看着店。水桶边有一堆水仙球根,每一团根都很大,包蓄着很多根。“一球二十五文。”阿婆说。我挑了四个,阿婆却又要我放下,咕噜咕噜说了一大串,听不懂;对面卖活鸡的阿婆过来帮忙翻译,用听起来简直就是广东话的国语说:“阿婆说,她不太有把握你这四个是不是最好的根,所以她想到对街去把老板找回来,要老板挑最好的给你。”

⑫阿婆老态龙钟地走了,剩下我守着这花铺。对面鸡笼子里的鸡,不停扇动翅膀,时不时还“喔喔喔”啼叫,用最庄严、最专业的声音宣告晨光来临,像童话世界里的声音。但是一个客人指了它一下,阿婆提起它的脚,一刀下去,它就蔫了。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写作的自由

冯骥才

    ①我的经历有点奇特。我是在文化大革命降临中国的时候开始写作的;我写了至少一百万字,非但没有一个字发表过,反而要把我写的人物换上外国人的名字,上边还故意署上外国作家的名字,以便一旦被人发现就解释为外国文学的手抄本一一当然这想法既幼稚又悲哀;可是回忆那种写作,我却真正的享受着写作的自由。尽管我身在绝对的思想专制的时代,但一旦拿起笔来,我的精神立即神奇般进入了绝对自由的境界。我百分之百地发挥自己的情感与思想;我还感到了一种庄严的历史的使命与责任,写作的心态无比虔诚和圣洁,以致常常忘了外部环境的残酷。

    ②我由此感受到,写作是一种灵魂的自由,是人类一种伟大的精神行为。自由注定是写作的本质。自由对于写作是与生俱来的。我们选择了写作,实际上就是选择了自由——自由的思想与自由的表达。然而自由不是空泛又美丽的奢谈。只有面对着束缚与禁锢,自由才是有血有肉,有声有色,才显示出它高贵的价值与神圣的必要。所以自由的光芒总是散发在它被争取的过程中。再进一步说,写作的自由有两层含义,一是外部的环境的自由,二是内心的自由;作为写作本质的自由首先应该在写作者的心里。那就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为自由而写作,放弃这种意义的写作,写作就是制造文字的垃圾。

    ③然而,自由的对手不一定像强敌一样总站在对面。对于当前的中国文学来说,外来的强迫性的文化专制已不复存在。但市场的霸权同样可以混灭精神的自由。它无时无刻不在招徕你,改变你,改造你,使你逐渐变成可供消费的商业形象。人类正在走向一种困境:它所创造的一切方式,都带着难以拒绝的负面。于是,自由与否的关键,取决于我们自己。

(选自2016年《当代》,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一个目标

周国华

    电话响起,霍克医生拿起话筒接听,目光钉子般钉在桌上的笔记本上。

    挂了电话后,医生左手握了握拳,右手拿起笔,在笔记本上用力写下了“293”三个数字,眯起眼看了很久,才点了点头:好,全了,刚好,感谢上帝。

    手术室内,护士们忙碌地准备着。医生消了毒,把大家叫到一起,鞠了个躬:今天的手术对我很重要,拜托各位了。众人愣了愣后,齐声道:一定。

    十多分钟后,遇车祸的年轻人被送了进来。大家看了看,都低下了头。——瞳孔放大,呼吸停止……很明显,病人已经死亡!

    有人想为年轻人盖上白布,霍克医生摆摆手,手持两块电极板,为他做电击除颤,几次下来,毫无起色。助手劝道:没用了。霍克医生一瞪眼:谁说的?!

    助手一惊。印象中,医生话不多,尽管刻板了点,但从不冲人发火。

    医生放下工具,用双手为病人胸外按压。十几分钟过去,医生额头的汗水被擦拭了好几次,可年轻人依然没有血压。

    看着老人手术帽外露出的白发,所有人的眼睛都湿润了。医生在小镇的这家医院工作几十年了,从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曾经有大医院想高薪聘他,他没去,说等完成自己的一个心愿后再说。至于是什么心愿,他从未对人提起过。

    助手抢过医生手里的活,大家轮流为年轻人除颤按压。半个多小时后,医生无奈地摆摆手:都尽力了,谢谢。

    医生解下口罩,眼眸中满是无奈和哀伤。

    上帝啊,医生明天就要退休,为什么要对他如此残酷?众人默默叹息。

    医生走出手术室,步履沉重而迟缓。回到办公室,他取出笔记本,沉思良久,找来红笔将刚才写的那三个数字圈住,随后缓缓写下几个字。

    窗外,一只苍鹰无精打采地飞向不远处的丛林,头也不回。

    那片丛林,医生再熟悉不过。那儿,埋葬着小镇的英雄弗兰克上校。

    战争刚开始时,弗兰克的未婚妻死于入侵者的炮弹下。弗兰克医生放下手术刀,扛起了钢枪。历经数百场大小战役后,他成了令敌军胆寒的将领。侵略者一宣布投降,上校就捧着鲜花去告慰心上人,却被敌军卑鄙的狙击手夺走了生命。

    弗兰克情侣安葬在小溪边,溪水清澈,长流不息。医生很喜欢去那边散散步,拔拔坟头的杂草,或静静地坐上一会儿。

    退休后的第三年,医生躺在养老院里,再也无法下地。得知消息后,小镇几乎所有的人都赶来探望他,并劝他用药。医生淡淡地说:我的病,自己清楚,没必要浪费,这是上帝的安排。

    医生的固执惊动了镇长。镇长亲自上门了解情况。在战后缺医少药的年代,医生主动来到这个不起眼的小镇。几十年来,医治病人就好像是他生活的全部内容。可当小镇想回报他时,他却拒绝了。人们突然间想起,甚至于他来自何方,也没一个人知道。医生对镇长说了很多,语调平静。走时,镇长心事重重。

    没过几天,医生去世了。

    医生的墓地选在一片树林里,和弗兰克情侣相距三百余米。在他标记的地方,人们挖出了一把锈迹斑斑的狙击枪。镇长派人把枪送到弗兰克上校纪念馆里。

    医生的胸前放着一张发黄的旧报纸,还有一本笔记本。旧报纸上,详细记述了弗兰克上校的牺牲经过。笔记本上,则记录着一长串数字和名字,那些都是医生从死亡线上救回来的重病患者,总共有292个。而第293个,竟赫然写着一个人的名字。

    哈斯勒!当年打冷枪的,正是敌军王牌狙击手、号称“丛林之鹰”的哈斯勒!战争中,有293人死在他枪下,其中大多数是指挥官、反坦克手和机枪手。

    这“幽灵”谁也没见过,也没有他的照片,战后不知所踪。

    墓碑上,刻着“霍克医生之墓”几个大字,这是全镇人的意见。唯有这一点,他们没有遵从医生的遗愿。

(选自《2018年中国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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