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第一次段考(4月)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清茶

李永生

    野三坡境内有一高山,悬崖陡壁,状如斧劈。山顶有一平台,古上曾建有一娘娘庙。据说建此庙时因山高路远,建筑材料难以运送上山,有人便想出用山羊驮运的高招。将附近村庄山羊集中起来,在每只羊身上拴几块砖瓦,成千上百的山羊边啃食青草边朝山顶进发,远远望去,整个大山犹如下了一层雪,很是壮观。

    经过几百年的风吹雨打,娘娘庙越发变得残破,驻僧也换了一茬又一茬,到清朝光绪年间,只剩一高僧在此修行。高僧法号了凡,已年近八旬,但仍精神矍铄,腰身板直。了凡高僧出家前乃是一名医,本就心地善良,出家后更加仁慈,经常义务为百姓治病。他怕乡亲们到山上看病不方便,便每月初一,十五背药葫芦骑毛驴下山巡诊。那毛驴是个早产儿,它母亲生下它便死去了,主人怕养不活它,想丢弃不管。高僧得知,将小毛驴抱到山上,用米汤把它喂活。毛驴个头不大,却长了一个“大门头”,人说这种驴极聪明极智慧。

    了凡巡诊,天蒙蒙亮就出发。高僧骑驴,无需手握缰绳,稳坐驴背,仍能手持佛珠念经。毛驴四蹄撒欢,踏得山石“得得”脆响,人和驴都显出几分精神。

    到了山下村庄,天正好大亮。病家主人早已在路口迎接。高僧下驴进屋,对病人望闻问切。主人回过身,将一捆鲜嫩青草恭恭敬敬放在驴面前,毛驴便很友好地望望主人,三缕两缕衔起而食,吃得优雅而且气质。吃饱了,高僧也正好从房中走出,主人千恩万谢,高僧双手合十作别,骗腿儿上驴又去了其他病家。

    高僧了凡骑驴巡诊,救治山民无数,百姓无不感念他的恩德。有人提出在悬崖峭壁上为其开凿一块巨型“功德碑”,百姓闻讯,无不响应,纷纷倾囊捐款。了凡知道后,吓了一跳,喊声“罪过”,骑上毛驴便去阻拦,好说歹说,乡亲们才作罢。

    了凡好品茗。高僧脱俗,品茶也极讲究,他一年四季饮的都是绿茶。绿茶的香气最雅致,一壶开水冲进去,那墨绿色的茶叶打着旋儿舒展成一个个透明的气泡,一股幽香能感染一片天地。茶具是一盏成窑五彩小盖盅,雕镂奇绝,一色山水人物,并有草字图印,那是出家前病家送他的,已摩挲得通体发亮。过去,了凡一直用山上的泉水煮茶,后来换成了山下村庄的龙眼井水。了凡第一次接过病家递给他的龙眼井水便眼前一亮。病家把水倒得满满的,水高过杯口,光滑如披了一层缎子面。高僧道声“极品”,喝一口果真比山上泉水更加甘冽。自此之后,了凡便改用龙眼井水煮茶烧饭。

    为了凡运水的便是那头大脑门毛驴。

    了凡先是领着毛驴下山驮了几次水,然后便决定让毛驴单独去驮。

    天未亮,高僧便起床打火烧饭,接着添草加料,把毛驴喂饱,而后在驴身上拴好水桶,目送毛驴下山。

    这是毛驴第一次单独下山驮水。毛驴因主人对自己的信任而激动,打着响鼻儿一溜小跑,没多久便来到了井边。这时龙眼井边已聚集了三三两两打水的乡亲。老乡们见了毛驴独自下山,先是一阵惊讶,再望水桶,更为惊奇——桶里边竟放着两张烙饼。人们一下子明白了——高僧要用烙饼换水吃。人们争先恐后地为水桶灌满水,烙饼却没有留下,依旧让毛驴驮回去。高僧为乡亲们办了那么多好事,为他打水也要报酬么?

    第二天,毛驴又来驮水,不过这次桶里的烙饼却变成了四张,乡亲们给桶灌满水后,依旧不肯把烙饼留下,毛驴便原地打转怎么轰也不走。一老人说:“他一准是上次驮回了烙饼,挨了大师的责怪。”人们只好留下烙饼,毛驴欢快地打个响鼻儿,立即转身上了山。

    这以后,毛驴每天都在大清早儿下山,用烙饼换水,谁第一个见到毛驴,谁便拿走烙饼,然后负责给水桶灌水。

    毛驴驮水,一直持续了二十年。这天早晨,天上下起了白毛雪。毛驴又下了山,然而身上不见了水桶和烙饼。毛驴见到乡亲们,仰天大叫,四蹄刨击地面,一脸的焦躁与不安。乡亲们心里咯噔一下子,忙朝山上奔……入寺庙进禅房,见了凡已经坐化了,眼前一盏茶水,也已冰凉。

    乡亲们含着泪把毛驴拉下山。大伙一商议,决定轮流养护它,每户一月。到了新家,毛驴拉磨驮柴,任劳任怨。当然,有一件事乡亲们谁都不会忘记,那便是户与户交接时,新主一定会和毛驴一起上山,在高僧墓前敬献一杯龙眼井茶。

(选自2015年第2期《东风文艺》,原文有删改)

【注】①骗腿儿:指侧身抬起一条脚。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第④段中通过对高僧、病家主人、毛驴的描述,十分形象地表现了三者之间亲切友好、和谐融洽的关系。 B、乡亲们要捐款凿“功德碑”,了凡知道后,吓了一跳,喊声“罪过”就前去阻拦,因为他觉得乡亲们此举妨害了出家人仁德的修炼。 C、了凡第一次接过病家递给他的龙眼井水便眼前一亮,觉得用它烧饭比用山上的泉水更好吃,便改用龙眼井水煮茶烧饭。 D、小说两次写到毛驴打响鼻儿,第一次是由于得到了大师的信任,第二次则是由于完成了大师交给的驮水的任务。
(2)、请简要分析了凡大师的形象特点。
(3)、小说着重描写了毛驴三次单独下山的情节,每次毛驴的表现不一样,乡亲们的反应也不一样,所表现的思想内涵也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具体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闯滩

许畅

    天南走向大河边,一条船从对面芦苇丛中荡出,八九只鸭子扑打着游向两旁。“二哥!”他朝船上挥手。天南是来接外出闯滩的二哥的。

    远处是一个低矮小山坡,山坡上是一幢黄泥筑的房子。门前光秃秃的,长着一些棕黄的草。只有一棵歪脖子树立着,是好多年前雷打断的。

    二哥比七个月前瘦了不少。天南很想找些话说,二哥一坐下,天南就递给二哥他卷的烟:“尝尝吧。”二哥很久才注意到天南递过来的烟。“啊,好。”他的目光仍停留在堂前摆着的大哥和侈的相片。“二哥,”天南搓搓手,“今年我可十六了。”

    二哥拍拍天南,微微带着笑:“是,天南长大了,看上哪家姑娘了吧。”

    “才不是,我想跟你一起去闯滩。”

    二哥把烟一抖,面容一沉。天南站起来,他今年长得特别快,像春笋一样往上蹿,已经和二哥差不多高了。天南把手臂举着,臂上的肌肉凸出:“不信你捏,我长大了。”

    “不行。”二哥把烟在桌角上敲了敲,“你不行,你不知道有多危险,大哥已经没了!”

    “你不让我去,你自己行!”天南瞪大眼睛。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二哥好不容易回来了,自己又和他吵。“咱们家只剩两个了。”二哥叹了口气,进屋去了。

    晚上天南跟二哥背靠背睡。二哥压低嗓音叫他:“天南,睡了吗?”“还没。”“这次去做生意,货都被人半路劫走了。”“啊!”天南惊呼,“怎么会这样。”难怪接二哥时他系船的手有些发抖,下午也盯着大哥的相片发呆。

    “路上碰着一个奇怪的人,说我们家四代以后都不得闯滩。”

    天南许久没回话。他们家很早就有先辈闯滩,至此时正好四代。天南一时非常惊悚。

    “那人大约是算命先生一类的,在途中问我们讨水喝。”“我们家的经历他都算出了?”“这倒没有。” “那一定是胡说骗钱的,我才不相信。”

    “就算人人都不相信,我也不会让你去冒这个险。”

    天南想这莫不是二哥唬他的吧?可万一是真的呢?天南有些不敢往下想了。他盘算着明早去镇上把烟卖了,然后去找人算算。

    天没大亮天南就起床了,把上好的烟条放进背篓里。二哥不知去哪了。

    烟条没到正午就卖完了,他把铜子装袋子扎好。他一时不知找谁了。他们家的事这镇上谁都知道,任谁都能算出来。

    天南一路想一路走,路上的人都和天南打招呼。他一路走到河边上,又白又肥的鸭子在河里游着,一只只船泊在岸边,也不知以后开向何方。

    他从袋里摸到了昨天二哥搁在桌旁的小老虎模样的口哨,然后怕别人听见似的吹起来。

    “呜﹣﹣呜﹣﹣” 楼上的人探出头来:“哪家的?”

    “我是天南。”天南没有看楼上的人,对着河大声喊,“我是天南!”好像对自己说。

    “喂。”一个人拍拍天南的肩膀,是二哥以前的雇工。“你二哥可是回来了?”“是”天南看着他苍老的面孔很亲切。“回来了就好,我现在的主人请你上去坐坐。”“哪个?”

    “楼上的。”天南看见是那个先前问他哪家的人。“现在谁去闯滩可都归他管。”

    天南一下子失了兴趣,二哥一定欠了那人很大一笔钱吧。可是若是二哥不让他去,跟楼上的人闯也不是不可以。

    正在天南犹豫不定的时候,他听到二哥喊他:“走了,天南!”

    二哥拉着天南,说:“打扰了,日后再来拜会!”天南刚想说些什么,二哥就揪了他一下。

    河边的芦苇丛轻轻晃动,二哥拖着他越走越远,他频频回头。那个人还站在河边。

    “脑子里的事不要想了,只要我在你就别想去闯滩。”二哥的手温热,天南不答话。

    “听到没?”“嗯。”天南不甘心,扭头又往回望。

    天南认为一个男人就应该出去闯一闯,但是死,他有些不敢往下想。他其实信二哥对他说的话,但天南就只想去试试。

    他摸摸袋子里的铜子,差不多再攒上个一年,快的话十个月就够了。他就可以撑船去外面了,他内心隐隐跃动。二哥察觉到什么似的盯着他的眼睛。

    河边好像又有船靠岸了,有些喧哗。天南抬起头来,我是天南,我才不怕。

    等人们散去,大河又恢复了宁静,有些人回来了,有些人永远没回来。天南在等着这样一个出去的时候,多少人等着这样一个回来的时候。

(节选自《小小说月刊》)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第九封信

金立明

    “我很好!一切都很正常。胳膊恢复得很快,刚做过透视,再过一个星期就可以拆石膏了……”她提笔写道。

    可是她想写的却是:“快回来吧,我唯一的远在天边的骨肉!我糟透了。现在,我仅有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再看你一眼了。我这骨折不是通常的骨折,刚从医院里回来,我能从医生们的眼神里看出来,很快,我就要离开人世了。”

    可是她是母亲,她不能这么写。

    死是肯定的了,对于她的孩子来说,这是一种难以承受的打击。可是要是她赶了回来,停止了两个月后即将完成的学业,面临将是双重的灾难。而一份就已经过重了……我不能再给她添加那另外的一份了……自从有了这一想法后,每天,她都强打精神,开始想为她的孩子再做一些她所能做的事。她开始一封一封地写起信来。这是她一直保持着的习惯,每周一封信。

    为了瞒住事实,每一封信都用的是一种平和而又轻松的语气。

    写满了八封信后,在写第九封时,她的四肢便有些不听使唤了。她有些后悔,她想到现在就是再想改变主意,想让她的孩子马上回来,怕都已经来不及了。可是这第九封信她还是坚持着写完了。有时一整天,她只能写上一两句。

    死期临近了,病房里那位专职护士答应了她这严肃的请求,同意在她死后将按着顺序,照样每周一封地发出这些已提前写好、封好了的信。

    那在英国攻读学位的女儿每次收到母亲的信时,都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喜悦。说透了,在这异地,只有这才是促使她不断努力的真正动力。

    “……新来的保姆姓陈,人挺不错,不像有的保姆,一吃完饭,洗完碗,就进屋里睡觉去了。那天刮大风,所有的灯都灭了,她一直陪我聊天,直到天明。”

    “……在家时,小狗总是等你回来给它开晚餐罐头。你走了都快四年了,可直到现在,它仍没有改过这一习惯哩。那天傍晚,见它始终站在门口朝着后院的马路呆望,时不时地呜呜哀叫几声,我就完全知道,那是它在殷切地盼着你回来给她准备晚餐哩……”

    学期终于结束了。脱下那套为拍照而穿上的博士服后,她直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而就在这个时候,第九封信也就随着到来了。

    “具,不要难过,不能不告诉你的是,在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辞世近两个月了。请不要惋惜我们没能最后见上一面。……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了。你没有父亲,一直靠打工挣钱学习,你的成长极其不易。但好在千辛万苦,你还是入了正轨。

    “两个多月前,在你写信告诉我,说你将闭门不出,直到获得学位后再给我写信时,我便有了这一想法。

    “前面那八封信都是我在重病时写成的。你没有看出破绽来,我很高兴。……别哭泣,具,你不是常人,也别浪费路费再赶回来看我的骨灰盒了,这没有太大的意义。关于我的病情,我已附上这段时间的病历。

    “你自幼就比谁都美丽。自你长成后,看着你简直是一种享受。你比我怀你时所想象的要全面多了。但可惜的是,从小时候起,你就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常因为衣服而受同学们的嘲讽,实在是太对不起你了。在获得学位后,我希望你能开始一种真正的生活,希望能像那始终处于劣境中的辛迪瑞拉一样,总有一天,你的美丽,你的心地,你所秉有的一切都能得到公认……”

    “哦,不!……妈妈!”看到这里,具再也忍耐不住地痛哭起来……“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常要用惨痛的、确确实实的牺牲,去换取那些所谓的虚无的利益啊!为什么利总是高于益,占据了心灵里这最最主要的位置呢?”

    时隔很久,她仍在想着,仍分辨不清:母亲究竟是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还是一件错事呢?

(选自《深圳特区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熬鹰

杨坤

    这是一只刚刚成年的苍鹰,嘴尖锐而弯曲,披一袭铁灰色毛羽,带有钩爪的四趾苍劲有力,但鹰腿却被一条特意打造的细铁链拴住——猎人第一天将它捉来,就在隐秘的处所开始对它的磨炼,在鹰的周围布上绳网,绳网的外面,故意摆放着鲜嫩的羊肉和清水,苍鹰对此不屑一顾。在荆棘中不慎撞入猎人的机关,被冰冷的铁链铐住的瞬间,苍鹰就表现出暴烈悍野的气质。两只遒劲的鹰爪不停地抓挠,将铁链哗哗抖响,但仍被死死扣住。雄鹰发出一阵阵愤怒的戾啸,啸声苍凉、悲壮,戾气直达云霄,表现出一个强悍灵魂对重返自由的渴望。但猎手在网外冷笑着,于是雄鹰更加愤怒,一次次飞起,向他扑击,想用铁喙啄他,用利爪撕裂他,但一次次都被铁链拽回,石块般重重摔倒在地上。徒劳的扑击中,雄鹰的体力在一点点耗去。

    夜幕降临,大地沉入无边的暗夜,深秋的风,带着砭骨的寒意吹来。猎手,拾来枯枝,在场地边生起一堆火,不断添加的枯柴使火不断噼啪爆响。火光下,雄鹰的两只眼血红,怒视着不怀好意的猎手;猎手的眼睛也是血红的,和它对峙着,谁也不愿处于下风。人与禽,两双眼睛就这么交锋、对峙,直到第二天的黎明。

    第二天,当第一缕晨光染上雄鹰的苍羽时,它更加愤急躁了,它依稀回忆起从前的辉煌:在傍晚或清晨明净的天宇里翱翔,时而鼓风振翼,像一支利箭射入远天;时而舒爪展翅,在平稳的气流上悠然滑翔。草泽间偶然性闪现的兔子或树林间飞过的雀鸟,都逃不过它犀利的眼睛,闪电般地扑击之后,是一次肥美的大餐——它隐约觉出腹中的饥饿,猎手也殷勤地将羊肉捧到眼前。但雄鹰只凶猛地“炸”开门扇般的翅膀,粗壮的毛羽激射到猎手的脸上、身上,锥心刺痛。猎手看到,鹰对鲜嫩的羊肉置之不理,只用铁喙去啄击铁链,“啪,啪,啪!”迸出火花,发出爆响,但铁链依然,只是鹰喙已鲜血淋漓,鹰仿佛不知疼痛,一如既往地啄击着。鲜血,一点点滴下来,滴下来,洇湿了爪下的黄土、岩石。

    又是一夜对峙。

    两天两夜,猎人仗着强壮的体能和桀骜不驯的鹰对峙。对峙的过程就是人驯服鹰的过程,对鹰施加威压,一点点磨灭它的野性,打消它的自信,使它产生对人的敬畏心理。猎人看到,夜深后,在无边黑夜的包围下,苍鹰的戾气一点点消散,但猎手不敢松懈,稍一不慎就会前功尽弃。

    当第三天阳光普照时,鹰嘴已结满黑硬的血痂,瘀血甚至堵塞了鼻孔。它不时乏力地甩甩头,蹭蹭喙,眼中集结的怒气消散殆尽,疲弱的身躯仿佛再也拖不动沉重的铁链,蕴满黄金光泽的眼睛不时半眯,随时都会睡去。猎人手里拿了一根棍子,不停地撩拨它。无可忍耐之下,苍鹰的气又一下子凝聚,但已没有了锐气。猎手看到,雄鹰,从体力到意志,都濒临崩溃。

    漫漫白日过尽,漠漠寒夜降临。在猎手精心安排的场地外面,响起阵阵野物的嚎叫,野狼嚎声粗蛮,充满歹毒,而豺狗尖利的咻音则充满嗜血的欲望。雄鹰,拢紧身上的毛羽,将身体畏畏缩缩移向火堆。天风阵阵,大野广袤,雄鹰感到自己孤独、无助。野物的嚎叫又逼近了,鹰身上开始有了明显的颤栗。猎人,适时现身,他清楚地看见,鹰眼里戾气消尽,闪过一丝乞怜。猎人走进绳网,将鹰抱入怀中,抚摸鹰的头部,它不再挣扎、啄击。手指从头顶滑下,顺着修长的脖颈,抚上宽阔的背脊,鹰温顺地舒展开身体,连眼睛也透出温良、驯顺。这时再将鲜嫩的羊肉托上掌心,鹰便顺畅地一块块叼下……一只鹰熬成了!猎手体能快熬尽,把鹰交给帮手后便翻身倒下,睡上三天三夜才能恢复元气。

    当这只鹰再次出现时,不是蹲踞在猎手的肘、肩上,就是在猎手的头顶上低飞、盘旋,待到远方的猎物闪现,不待指令便会迅猛出击……猎人开剥猎物时,会大度地将肠子、肝肺等扔给它……一个自由、桀骜的灵魂,从此消失。

(选自《短篇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狩猎

师陀

    孟安卿有满腔壮志,年轻时候是个大空想家。在刚刚过了二十岁的那一年上,突然离开祖辈世居的果园城——他出发了,开始了生活上的大狩猎。

    果园城里他的姨表妹,气恼加上悲痛,为他哭了,甚至为这个狠心人病了。“你没良心。走就走吧,谁拦着你了?可是总该、总该……”伤心的把脸埋在枕头上,她在床上想。

    朱太太——那个姨母,“为他难过呢!什么好东西?……像他这种人,我们挤上眼也找得来!”

    她光火有充分理由。两个小儿女在她眼中长大,正像两棵花儿。所有看见过他们的人早就自然的把他们当做夫妇,全以为他们终有一天要结婚的,在这长久的期待中,她在他们身上耗的苦心多么多,寄的希望多么大!一阵狂风,所有的美梦给吹散了。说真话,她流的眼泪比她的女儿更多。看看她的女儿——这个生了长长的黑脸蛋的美貌小姐,她的两只大眼看人时候从下面滚上去,像在人家心上打闪;破颜一笑,小鼻子鼓动得多逗人爱;常常,她常常稳重的坐着,眉整起来,严密的闭着的嘴唇稍微向外突出,就像顽固的小花骨朵。从这种特别表情,谁都能看出她有性格,有主见。她的样子仿佛说:“你瞧我多有本事?我准备好了,我在等待着了。”她显著的倾向实际方面,最后两年母亲几乎把家务全交给她,很快就练成了能手。她比母亲处治的更有条理。

    可惜正为她处治的更有条理,孟安卿想起这是个爱用秤杆子教育姑娘,专门出产能干老婆的城市,幻梦才深深受了伤。并不是他不爱她了;恰恰因为他仍旧爱她,她的每一个小动作仍旧能牵动他的神魂——那么他怎么能忍受这种打击?怎么能眼看着他的幻象破碎,看着他的偶像跃倒下来,将来看着她专门争斤论两,计算柴米和油盐哪?

    孟安卿离开果园城十二年,没有给过果园城消息。年轻人全有这种气度,青春跟雄心支持着他,幻象在他前面,他勇往直前,从不动摇。最后他成了个肖像兼风景画家,他大狩猎的结果。

    但是最初的兴奋——由工作顺手激起的兴奋和快乐过去之后,孟安卿的心里渐渐空虚,终于成了一片荒凉,出其不意,有一天他突然回来,回果园城来了。

    他在车站下面的旅馆里订了个房间,在里头关两小时,仔细的从鬓角上拔掉几根白头发,随后他走出来,一直上了河堤。

    郊野上好风光,天色澄蓝,阳光充沛的照耀着新犁起的田地、树林和大路,仿佛向人报告好运。而鸟儿在柳树上鸣唱着,在堤岸旁边,孟安卿没有想到,它们看见他惊骇的飞开了——过去他跟它们那么亲密过的,现在它们不认识他了!

    接着他进城,在果园里,春天他曾陪同姨表妹去掐花,夏天他们曾游玩过的,现在果树大半都衰老卷秃了,有的且被砍伐代以新的小树了。最后他走上市街,在街上,仍旧是尘土,仍旧是狗和猪。“看起来只有这里没有变动,”他心里想。面坊的磨子响着,脚踏箩的撞击声一直传到外边。药铺里的舂药声仍旧是老调子,叮咚叮当,药臼的鸣声活泼而又清脆。

    终于他站在那个一直深埋在记念中的门前,手按在门环上,他迟疑不决,既然已经回来,既然不久就要看见想念的人,何不把这种好心情多保存一会儿?

    一个熟人凑巧解救了他。正在这时候,一个卖纸烟的凑巧从那边走过来。

    “卖香烟的!”他走过去。

    卖纸烟的原先卖梨糕,他自己小时候是个买零食的好主顾。

    “你不卖梨糕了?”

    “不,不卖了。现在没有人做了。”卖纸烟的惊异地看着他。

    “你可知道朱太太还住在这里?”

    卖纸烟的说她仍旧住在老地方,压根儿就没有搬过。

    “那么——”孟安卿的心跳起来,气色变了,脸红了。他本来想问另外一个女人,朱太太的女儿,他的姨表妹,忽然他改了口。

    “那么,这城里有个孟安卿,你认识吗?”

    “不,不认识。”他说他根本不相信有这个人,他以为只是爱开玩笑的捏造来骗人的传说。

    一阵失望压倒了孟安卿,突然间他感到兴亡变迁,时间加到人身上的变化。他想起他在旅馆里拔掉的白头发,他的终于无可遮掩的皱纹。现在果园城人更进一步告诉他,他们认为根本没有他这么个人,只在人家的笑谈中才存在了。孟安卿毫不动弹的站着,脚踏箩药臼照样响着,——其实连它们也变动过了;狗和猪从旁边走过去,他也不再感到亲切了。他向空中愣好半天,最后,看见卖纸烟的还等着他,他搭讪着买了一包。

    他没有再询问他的姨表妹。他珍重的将在果园城买的香烟塞进口袋,然后向车站那边走去,火车在等候他,一切旅馆和按月出租的房子都在等候他。

一九四三年二月二十日

(选自《果园城记》,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一季豌豆

周大新

    在诸种庄稼中,我最喜欢豌豆。

    小时候,每到豌豆苗长得有筷子高时,娘总要让我拎个小篮,去豌豆地里掐一点豌豆叶回来,放在面条锅里当菜。一大锅面条有这一把豌豆叶,就显出一股青鲜之气,我们兄妹几个逢着吃这豌豆叶面条,都要呼噜呼噜吞个肚子滚圆。

    豌豆开花的时候,便是我们这些乡间孩子最快活的赏花日子。在诸种庄稼中,只有豌豆开起花来最好看。小麦花花朵太小,绿豆花颜色单调,玉米花香味太淡,唯有豌豆花又大又艳香味又好闻。豌豆花大部分是红色,也有紫色和白色相掺其间。红色中又分深红、浅红、粉红多种,一根豌豆蔓上常有几种颜色的花,一眼望去,真是五彩缤纷。因在豆蔓上的高度不等,豌豆花常分几层,看上去如楼阁相叠;又因豆蔓横爬在地的长度不同且互相纠结,花便分一簇一簇,瞧上去似花球相连。

    豌豆花常常是在一个早晨陡然大放,一地的花朵猛然出现在人们眼前,浓浓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由不得人们不深深地呼吸,快活地揉着胸腹。我们这些平日无缘赏花,根本见不到大片玫瑰、月季的农家孩子,常被这大片的豌豆花激动得嗷嗷乱喊,总要绕着豌豆地四周的田埂边跑边叫:嗬,看那片!哟,看这片!

    豌豆角长出后,我们便要千方百计地去偷摘来解馋。豆粒没长成、豆角还扁还嫩时,我们便把豆角整个地塞到嘴里嚼,直嚼得满嘴青甜,绿汁直滴。待豆粒凸起还不老不硬时,我们便把豆荚小心地打开,凑到牙上用齿尖一捋,把那些青嫩的豆粒全捋进口中,又香又甜地吞咽。

    豆角将熟未熟时,大人们也常摘些到家,在锅里带荚一煮,让我们剥荚吃豆,这时候的豆粒已是十分筋道分外香了。待把豌豆收割下来拉到晒场上一打,我们便又可以吃到喷喷香的豌豆糕了。娘做的豌豆糕最好吃,她总把豌豆磨碎成面,用细箩箩过了,而后拌了香油、花椒、茴香、盐、蛋清和酵子等,搅成糊状,摊在笼屉上放锅里蒸,蒸出后用刀切成方块,让我们用筷子夹了吃,那种鲜味和香气让人吃了还想吃。

    经石碾碾压打净豆粒之后的干豌豆秧,除了可烧锅,还特别柔软好玩,我们常在豆秧上打闹翻滚游戏。遇到家里来客床不够睡时,娘便在地上铺厚厚一层豌豆秧,让我盖了被在上面睡。每当我躺在那柔软的透着香气的豌豆秧上时,总想起奶奶给我讲的那个神话故事:老天爷为了使自己造出的人能在世上活下来,便叫自己的几个儿女各变成一种可供人吃的庄稼。性情不好的长子变成了小麦,身上有芒;身高体胖的次子变成了苞谷,棒子特大;性情温顺、身子柔软的女儿变成了豌豆,所以豌豆全身没有一点坚硬刺人之处,而且通体溢着香气……

    因了这些,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

    去年初夏我回故乡探亲,当时正是豌豆长角的时节。到地头一见那久别了的青绿色的豆秧,我立时高兴地蹲下去抚摸它们,同时扭头问弟弟:“自己的责任田,为何不多种点豌豆?”不想弟弟沉了声答:“就这一亩我都不想种了,这是最后一季!”“为什么?”我一惊。“你看看,还有哪家在种豌豆?”他抬手朝四野一抡。我搭眼朝周围的田里望去,可不,到处种的都是麦子,自家的豌豆田是唯一的一块。“咋都不种了?”我很惊异。

    “这是低产庄稼,又怕大风,化肥又贵,种了根本赚不到钱!”弟弟瓮声瓮气说道,“加上如今人们的口味变了,都只愿吃麦面,不愿吃粗粮,收了豌豆卖给谁?”

    我“哦”了一声,很觉意外,不过细想之后又觉得这话有理。

    “怕是豌豆也要走大麦、荞麦、赤色豆的路了。”娘在一旁叹了一句。我听后心里一震。早先这地方每年都种的大麦、荞麦、赤色豆,这些年已基本上绝迹。从我记事到现在,不过几十年时间,就有三种庄稼不种了,难道我十分喜爱的豌豆也要步它们的后尘?

    “明年咱也不种了!”弟弟又决然地说。我不好再劝弟弟,眼看赚不了钱,继续种下去又有何益?也许,人类就是这样在对庄稼的比较和抛弃中前进的。祖先们当初大约是太饿了,选定的庄稼种类太多。如今,现代人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比较和选择,把好吃的、高产的、容易种的保留下去,把粗糙的、低产的、不易种的抛弃掉。然而这种抛弃是否对人类自己都有益?

    “豌豆这东西有时可做中药引子。”娘在一旁幽幽地说,“日后都不种了,用时去哪里找?”

    我长久地站在豌豆地头,望着那些青闪闪的生机勃勃的豌豆秧在心里思忖:它们就要在这块地上消失了,也许几百年之后住在这里的人们,就不会知道他们的祖先曾经种过吃过豌豆,那时的孩子,更不会享受到我们童年时摘豌豆角解馋的乐趣……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街沧桑徐贵祥

小时候,我认为老街是一座城市,至少曾经是一座城市,再至少将来也会是一座城市。

老街坐落在皖西中部丘陵的一个高台子上,基本上呈“F”形,三条大街构成了老街的全部。我姥姥家住在老街的中心,不偏不倚正好在下面那一短横和一竖的交界处。

姥姥家的后面不是街区,往北是一个土坎,再往北是河湾,那便是老街的“郊区”了。河湾里有茂密的树林、摇曳的竹影,老街人生活的重要源泉——龙井也镶嵌在河湾中间。老街的路心铺着整齐的青色石板,这些青色石板不仅承载着生活的步履,也勾勒着老街的历史,有些石板上还镌刻着文字。

街上住着卖油条的、刻私章的、轧棉花的、修收音机的、卖百货的,木匠、篾匠、铁匠、理发匠,染坊、油坊、米坊、豆腐坊,还有清末太监、下放干部,一应俱全。每到夏天,街上有叫卖鸡头米(芡实)的、有拉京胡的、有说大鼓书的,倒也有声有色。大人们用龙井水沏一壶六安瓜片,摇着芭蕉扇,边品边聊,舒坦得像神仙。

一年总有那么几次,要在东头学校的操场上挂起黑边白幕放电影,那就俨然是节日了。这样的好时光实在太少,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靠“打仗”充实文化生活。

跟多数人的童年相似,我小时候酷爱“打仗”,特崇拜陶声奎。陶声奎是公社食堂炊事员陶大伯的儿子,比我们大好几岁,因而是我们“公社小孩”的司令。陶声奎率领我们“南征北战”,今天跟南头小孩交手,明天跟北头小孩比划,英勇无畏,所向无敌,每每遇到恶战,陶声奎总是身先士卒,冒着砖头泥块,领头羊一般左遮右挡,保护我们。

许多年过去了,我已经遗忘了很多东西,而唯独对于老街的一草一木乃至门板和青石路面记忆犹新。现在我似乎有点明白了,其实,老街是不是城市,或者说是否曾经是城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老街提供的那一份独特的感觉,那叫卖声、读书声、铁匠铺里的淬火声、篾匠铺里的裂竹声、胶底布鞋踏在青石街面上的橐橐声的混合,还有刚出炉的烧饼的香味、热豆腐的气息……这一切都似乎在显示,老街的日子是喧闹的,清贫而火热。老街的上空永远飘扬着浓郁的生活气息,飘扬着人的气息。

我们终于跻身于城市的峡谷,久居闹市,几乎被钢筋水泥封闭了,脚不沾地,把我们和土地长久隔离。而回忆起阔别数年的故乡,一种异样的清凉便从遥远的故土扑面而来。

今年5月,我回了一趟故乡,公干之余,排除了众多的干扰,坚决地去了一趟老街。尽管我已经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但面对老街的破败还是触目惊心。自从参军之后,离开老街将近三十年了。三十年,这个世界上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啊!天变大了,路变短了,树林变小了,河床变高了,青石板几乎被挖光了,那口长久萦绕我心头的龙井,几乎被浑浊的溪水淹没了。改革开放之后,老街的多数居民都跟随镇政府迁往西边,一条通衢大道两边真的生长出一座新型的城镇,老街便被抛弃了。

终于找到了龙井,然而此时的龙井面目全非,全然没有我当年记忆里清冽幽深的感觉,水面与河沟平齐,分不清楚是河水还是井水。顺着井壁,水面上浮着厚厚的青苔,上面居然还有青蛙打坐。

我被这个意外打击得心灰意冷,正在失落,不远处茅屋里走出来一位估计已逾七旬的老人,问我们:“你们是哪里来的?”大约是看这老汉年纪大,介绍徐贵祥他很难知道,而我父亲在这里当过公社书记,几乎家喻户晓,所以陪我同行的表弟任家杰先把我父亲的大名抬出来。岂料老汉眼一瞪说,徐彦选我怎么不认识?他不是徐贵祥的爸吗?知道徐贵祥吗?在北京,大作家。任家杰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

他是作家?老汉说,你门缝里看人啊?我天天看电视,只要有徐贵祥的消息,我一准能看见。《弹道无痕》《历史的天空》《八月桂花遍地开》……老汉如数家珍,末了还得意地向我们冷笑一声:知道吗?徐贵祥就是吃了这口龙井的水才出息的,听说他要回来修这口井。

说真的,那一瞬间,我真有点受宠若惊。荒草土坯屋内,黑白电视机前,一个孤独的看井人,一个年迈的村夫俗汉,居然有如此浓郁的乡情,居然有如此强烈的荣誉心。我是他自豪的资本,他是我精神的盟友。为了这个因为我而自豪的老汉,我也应该写出好的作品——我们负起责任的理由,往往就是这么简单。

站在井边,我沉默了很久。直到我们快要离开,老汉才似乎想起了什么,揉揉眼睛,把目光定定地落在我的脸上,嘴巴嚅动着说,未尝,未尝你就是……我说我是徐贵祥,谢谢你,老人家。

老汉神情一变,赶紧张罗烧水,要让我们喝一杯龙井茶。

离开老街之后,我突然想,其实这么多年来,我想寻找的并不是城市,而我永远需要的是老街。城市遍地都是,而且越来越多,大同小异,但是我心中的老街只有一个,尽管在三十年后面目全非。但是三十年前的老街在我的心中是不死的,那绿荫婆娑、人气旺盛的古色古香的记忆,那宽阔的河面和清澈的溪流,那永远像少女的眼睛一样明亮的月光,正是我心灵的家园啊!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