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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初升高名牌一级重点高中语文招生训练卷专题训练卷(六)小说阅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两角钱

肖复兴

    有时只是举手之劳,就能帮助别人,但我们对好多举手之劳的事情却熟视无睹,而不愿意伸出手来。

    那天下午,我去邮局寄信,人很多,大多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民工,才想到是他们发工资的日子,在往远在千里之外的家里寄钱。

    我寄了一摞子信件,最后算邮费,掏光了衣袋里所有的零钱,还差两角钱。我只好掏出一张一百元的票子,请柜台里的女服务员找。她没有伸手接,望了望我,面色不大好看。为了两角钱要找一百元的零头,这确实够麻烦的,难怪她不大乐意。

    我下意识弯腰又翻裤兜的时候,和一个男孩子的目光相撞。他穿着一身尘土仆仆的工装,就站在我旁边的柜台的角上,个头才到我的肩膀,瘦小得像个豆芽莱。我发现他的眼光里流露着犹豫的眼神,抿着嘴,冲我似笑未笑的样子,有些怪怪的。而他的一只手揣在裤袋里,活塞一样来回动了几下,似掏未掏的样子,好像那里藏着刺猬一样什么扎手的东西。这更让我感到奇怪。

    没有,裤袋也翻遍了,确实找不出两角钱。我只好把那张一百元的票子又递了上去,服务员还是没有接,说了句:你再找找,就才两角钱还没有呀。可我确实没有啊,我有些气,和她差点没吵起来。

    这时候,我的衣角被轻轻地拉了一下,回头一看,是那个男孩子。我看见他的手从裤袋里掏了出来,手心里攥着两角钱:“我这里有两角钱。”说完这句外乡口音很重的话,他羞涩地脸红了。原来刚才他一直是在想帮助我,只是有些犹豫,是怕我拒绝,还是怕两角钱有些太不值得?我接过钱,有些皱巴巴的,还带有他手心的温热。虽然只有两角钱,我还是谢了他。他微微地一笑,只是脸更有些发红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寄完信,我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破开了那一百元的票子,有了足够的零钱。我又回到邮局里,不过,那时已是落日的黄昏,不知那个孩子还在不在?我想如果那个孩子还在,应该把钱还给他。

    他还真的在那里,还站在柜台的角上,那些民工还没有汇完钱,他是在等着大人们一起回去。我向他走了过去,他看见了我,冲我笑了笑,因为有了那两角钱,我们成了熟人,他的笑容让我感到一种天真的亲切,很干净透明的那种感觉。

    走到他的身边,我打消了还那两角钱的念头。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看到他那样的笑,总觉得他是在为自己做了一件帮助人的好事,才会这样的开心。能够帮助人,而且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尤其是帮助了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大许多的大人,心里总会产生一种美好的感觉吧。我当时就这样想,干吗要打破孩子这样美好的感觉呢?一句谢谢,比归还两角钱,也许,更重要吧?我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头,问了问:“还没走呀?”然后,我再次郑重地向他说了声:“谢谢你啊!”他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

    以后,我多次去过那家邮局,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孩子,但我怎么也忘不了他。他让我时时提醒自己,面对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能够伸出手来去帮助他人,一定要伸出手来。

(选自《北京晚报》,有删改)

(1)、用自己的话简要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2)、试从人物描写的角度(神态描写、动作描写、外貌描写,任选其中两种),对文中画线句子进行具体分析。
(3)、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他的笑容让我感到一种天真的亲切,很干净透明的那种感觉”中“干净透明”的含义。
(4)、“我”原想把钱还给男孩子,后面又打消了还那两角钱的念头,这是为什么?
(5)、文中最后写到男孩子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请写出男孩子此刻的心理活动。
(6)、男孩子帮助“我”的仅仅是两角钱,请结合全文谈谈为什么“我怎么也忘不了他”。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良心

      ①父亲因腹痛难忍进医院急诊,B超显示是急性阑尾炎,肠腔上还有一个直径4厘米的不明包块,医生怀疑这个包块是癌。“如果在阑尾手术中病人因其他病灶的影响而死在手术台上,本院不承担医疗责任。同意的话,请你们在手术单上签字。”

      ②“你们”是指大哥和我。医生的话让大哥的脸“刷”地变白,手术单在他手中“噗噗”地抖动。他把目光投向我,突然的灾难让他的脸上充满同舟共济的企盼。他问,二子,你看呢?

      ③“签就签呗!”我漠然地说。甚至我还打了一个哈欠,不耐烦地说:“昨晚我打了通宵麻将,太困了,想早点回家,手术时你就一个人待在这儿吧!”

      ④我想,既然没有大祸临头的感觉,何必要虚张声势地悲伤。大哥最终还是忍住了愤怒,在手术单上赌博一样谨慎地写下自己的名字。

      ⑤我的冷血是存心的,因为我对父亲有着深深的不满。父亲原来是一名工人,45岁那年他病退回家,让与我同班读书的大哥辍学“顶替”。大哥比我大一岁,我俩的成绩不相上下,都是班上的尖子生。可那时家里穷,父亲怕我俩都考上又都读不“终局”,于是决定让大哥回来“顶替”。

      ⑥就这样,我和大哥开始了不同的人生。大哥进厂不久,厂里更新了机器设备,他的工作只是坐在电脑监控室里按电钮,轻松自在,养得白白胖胖,并按部就班地娶了妻,生了子,节假日一家三口共用一辆摩托车,像一串幸福的糖葫芦在大街小巷兜风,活得好不滋润。而我这个世纪末的大学生却赶上不包分配,在一个又一个人才市场里兜售了两年,赔尽了笑脸,仍然没能把自己推销出去,个中辛酸,一言难尽。正是我们兄弟俩截然不同的生活境况让我开始憎恨父亲,他明知我自幼体弱多病,为什么不以保险起见让我“顶替”呢?既然父亲把他的爱以最实惠的方式给了大哥一个人,那么就让大哥一个人来承担养老送终的义务吧!我虽然冷血却不矫情,言为心声是我最大的优点。所以我说要回家睡觉。

      ⑦“请你们帮着把病人抬上手术床。”医生对我们说。 我只好跟着大哥来到父亲的病房。病床上的父亲已被自己的汗水淋湿,扭曲的表情昭示着体内的疼痛正像风暴一样肆虐。生命在这一刻显得无比脆弱,大哥的眼睛终于坚持不住漾出红红的雾气,这份柔情有悖于他一贯的钢铁个性。父亲瞬间明白了自己的病情,他忽然想起什么来,吃力地叮嘱大哥:“假如我万一就这么走了,你只能给我立一根孝子棒(我们的风俗,一个儿子立一根),写上你的名字……”

      ⑧“为什么?”大哥吃惊地问。我也对父亲的“遗言”感到不满。到死还在偏心眼儿,这不是变相地骂我不孝,不认我这个儿子吗!

      ⑨“因为二子是我捡来的孩子,我得把这个权利留给他的亲生父母,万一他们以后有机会相认,我可不能昧了良心……”父亲说着又把眼光移到我脸上,“二子到现在还没找到工作,我实在不放心。谁会料到大学生就业这么难。那时让他多读书,我是想不能亏待了人家的孩子……二子啊,你别怨爸,爸就这点儿能耐。往后,让大哥多照顾着点儿﹣﹣大明,记着我的话,对弟弟要多帮衬,啊。”父亲艰难地说完这些,汗水已几乎将他淹没。他疼爱的目光久久地停在我脸上,眼眶里溢出浑浊的泪珠。而他对我二十多年的疼爱却得不到回报,他要把写有我的名字的孝子棒给别人﹣﹣为了良心。

      ⑩我的身世让我震惊。

      ⑪我的狭隘让我羞愧。

      ⑫我的灵魂被父亲的良心打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⑬我没有离开医院,直至手术结束。医生告诉我们,“不明包块”原来是肠腔积液,真是虚惊一场。

      ⑭而我,也学着乌鸦反哺的姿势,给父亲喂饭。我的良心会背负如山的父爱,走过今生。

阅读下面的文本,完成小题。

荷叶帽

于君

    那是发生在去年夏天的故事。

    在一家超市的二楼,一位年轻的父亲,穿着打扮显得干净体面。他领着一位一两岁的小男孩,小男孩长得浓眉大眼,聪明可人。小男孩不知道从哪里捡来一支荷叶。这支荷叶上面有根长的叶柄,可是叶子已经半干,软软地向下垂着。小男孩翻来覆去看这把荷叶,一脸的兴奋,喜不自禁。大概他从来没有见过荷叶,可稀罕了。他想了想,又想出了一个玩法——把荷叶戴在头顶上,大眼睛在荷叶下面忽闪忽闪地看着大家,希望能得到众人的回应。孩子的爸爸也微笑着看着孩子。

    周围卖服装的叔叔阿姨们看样子都认识他们父子俩,因为说话很熟络。他们都看到孩子头上的荷叶,七嘴八舌地夸赞说:“这顶帽子真漂亮。”

    “哪儿买的这么好看的帽子?借给我戴戴吧。”

    “真好看!真好看!这是谁家的孩子,长得又漂亮,戴的帽子又好看。啧!啧!啧!”

    小孩子在众人的夸奖声中别提多美气啦,很骄傲地跟在父亲身后,脸上全是幸福。在

    一步步下楼梯的时候,还特别小心地扶着他的令人眼红的“帽子”,唯恐掉了。

    再走出去几步就到大街上,那位父亲停了下来。也许他觉得小孩戴的这个帽子实在有些太不合适,就想把这个别致的荷叶帽从小孩子头上拿下来。可是小孩子死活不肯。他拿下来,小孩子戴上。他拿下,小孩子再戴上。再后来小孩子干脆用手捂着,不让拿。做父亲的也发了急,硬是从小孩子头上抢下来,扔在路边。小男孩跑上前去捡,父亲的脚更快,早把帽子踢得更远。小男孩还要去捡,父亲趁着小男孩还没有走到荷叶跟前,很迅速地伸出他的大脚,在荷叶上狠狠地旋转着踩下去——那片荷叶被踩得面目全非。这一切就在小男孩眼前发生,小男孩的哭声凄厉地响起来,可是还不愿放弃。小男孩想把那个烂烂的荷叶帽捡起来——可是,已经烂得拿不起来了。小男孩手拿着那支没有踩烂的叶柄,看着地上一片一片的碎叶,哭着不走。他哭着蹲下身体,看看手中的叶柄,又看看地上的碎叶,哭得更伤心了。

    父亲要把他拉走,可是他一直哭着不愿走。从父亲手里挣出来,还去看那个已经碎烂的荷叶帽。

    父亲早已不耐烦,他劈手把叶柄从孩子手里夺下来,顺手扔得远远的。然后抱起孩子就走。

    渐走渐远,那位父亲哄孩子说:“宝宝,别哭,走,爸爸去给你买一只又漂亮又高级的玩具。”孩子仍是哭。“走,爸爸给你买一顶最最漂亮的太阳帽。”

    孩子的哭声不绝于耳。看到这一切的我,泪水盈眶,我向远处望向那个小孩子。

    孩子仍是满脸泪痕,眼睛还是越过父亲的肩头,久久地看着那顶荷叶帽。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锋利与柔软

李良旭

    还是在学生时代,金庸就表现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他在浙江省立联合高中初中部就读时,就是学校的名人。

    金庸的文学天赋,尤其得到校长张印通的赏识,他常常邀请金庸到自己办公室和寝室里,与他一起探讨文学。灯光摇曳,两人促膝长谈。文学,拉近了两人的距离,他们成了一对十分要好的忘年交。

    在张印通的宿舍里,金庸看到了张印通收藏的许多文学书籍,他如饥似渴地阅读这些文学名著。金庸的刻苦和勤奋博得校长张印通的赞许和好评。

    省立联合高中是当时浙江省的一所重点中学,校规十分严格,常有学生因违反校规而被开除。金庸的性格散漫,甚至有些桀鸷不驯,他常常秉笔直书,甚至给校规挑错。校长张印通为此多次劝导金庸,要他好好读书,收敛自己的锋芒。金庸表面上允诺,可一转身,依然我行我素。

    1941年,金庸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阿丽丝漫游记》,文章讽刺学校训导处主任在教学、管理上的无能和愚拙。文章发表后,学校一片哗然,训导处主任更是暴跳如雷,扬言要对金庸进行报复。

    校长张印通得知消息后,不禁心急如焚,焦虑万分。为了维护校风和校纪,他毫不留情地将金庸开除了。有学生和老师向张印通求情,也被他一概拒绝。

    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金庸撑着油纸伞,走在湿漉漉的街道上,心里满是惆怅。忽然,张印通浑身湿透,气喘吁吁地从后面赶了过来。他一把拉住金庸的手说:“孩子你不能就这样走了,你将来还要在文学上成就一番事业。我想好了,我把你介绍到衢州中学上学, 那所中学的校长是我以前的一个同学,他一定会热情地收留你的。这是我写的引荐信,你去找他吧。”

    风雨中,仿佛出现了一道彩虹。金庸百感交集,不禁热泪盈眶。为了维护校风、校纪, 张印通铁面无私,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将他开除;另一方面,张印通的内心又是柔软的,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

    那一刻,金庸似乎读懂了校长张印通锋利与柔软的侠骨柔情。

    在衢州中学,金庸惊讶地发现。学校图书馆收藏了大量的文学书籍,比省立联合高中初中部的图书馆收藏的更多、更丰富。在校图书馆里,他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尤其喜爱阅读古典文学名著,这为他以后创作武侠小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几十年后,当金庸成为著名武侠小说作家时,他曾深情地回忆道,张印通校长的锋利与柔软,给他的武侠小说写作带来了很大影响,并打上了深刻的烙印。侠客,既有英勇无畏的一面,又有侠胆柔情的一面,这是他的武侠小说人物的一个显著特点。做人,也应该既有锋利的一面,又有柔软的一面,不可失之偏颇。

(小鸽摘自《扬子晚报》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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