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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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湖州市菱湖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3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各题。

(意大利)普·莱维

    作为顾客,他那副样子有点非同寻常。我们这个化验室设备简陋,但雄心勃勃。带着各种物品来化验的人很多,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看样子都在诡计多端、尔虞我诈的大商业网里工作。经营买卖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他们目光敏锐,面容严峻;自己怕上当,但又千方百计让别人上当;他们时刻保持戒备,就像晚间的猫一样。

    我接待了他。他也许是位农民哲学家,尽管已经上了年纪,但体格仍然很健壮,脸色十分红润。他的双手强劲有力,虽然由于干活和患有关节炎而变了形。眼眶下垂着两个松懈的肉袋,但目光清澈,眼神活跃,颇有生气。他穿着西装背心,小口袋上搭拉着一根表链。他带着极重阿斯蒂口音,用无懈可击的皮埃蒙特方言对我说:他带来一包白糖要化验,想知道白糖是不是纯净,里面是否混有别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告诉他,如果他能把他的怀疑明明白白地告诉我,那会大大有助于我的化验;但他回答说他不想使我有先入之见,希望我尽可能化验得准确一些,至于他的怀疑,以后会跟我讲的。他递给我一包糖,足有半公斤,同时对我说,他第二天来看结果。他跟我告别后径自走了:没乘电梯,而是不紧不慢地走下四道楼梯。他大概是个无忧无虑、从容自若的人。

    我取出一点溶化在蒸馏水里,溶液呈浑浊状——肯定有问题。我把溶液过滤一番,滴几滴酸液,倒进基普瓶,注入硫化氢。黄色的沉淀出现了:是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就是那种使米特里达梯和包法利夫人丧命的东西。

    接下来我一面制取丙酮酸,一面思忖着老头和白糖。我认为老头是不会图谋向人投毒的,别人大概也不会以这种方式来暗算他。我百思不得其解。

    第二天老头又来了。他没等知道化验结果就坚持要付化验费。我把结果告诉了他,他的眼睛一眯,脸上浮现出一个表情复杂的微笑。他对我说:“我真高兴。我早就说过,最后会是这样的。”显然,只要我稍微鼓励他讲下去,他就会把事情的始末和盘托出,而他正盼着这样。我没让他失望,他便讲了下面这件事。

    “我是鞋匠,以修鞋为生。如果从年轻时干起,这不是一个坏行业。坐着,活儿不累,可以跟人打打交道,聊聊天。当然挣不了大钱,得整天把别人的鞋子拿在手里,不过很快就会习惯,旧皮革的气味也会闻惯的。我的鞋店在焦贝尔蒂路和帕斯特伦葛路相交的地方,我在那儿当鞋匠已经三十年。我熟悉每一双畸形的脚。我只要一把小榔头和一根麻绳就能干活。嗯,不久来了一个小伙子,不是本地人,脸蛋很俊,野心勃勃,在离我的鞋店一箭之远的地方开了一爿店,安上了各种机器:撑鞋帮机,扩鞋帮机,缝鞋机,绱鞋底机等等,有的机器我连名字也叫不上来。我没上他那儿亲眼看过,是别人告诉我的。他把自己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写在小纸片上,塞进附近每家的信箱里。对,他装了电话,连接生婆家里还没装电话呐。

    你大概以为,他开张大吉,生意兴隆吧?头几个月倒真是这样,有的人出于好奇,有的人要让我们竞争,还有的人上他那儿去是因为他开头要价很低。后来他发现老赔本,便不得不提价。您要知道,我把这些事情讲给您听并不是想说他的坏话。我见过很多像他这样的人,开始时一帆风顺,后来却碰得头破血流,其中有鞋匠,也有干其他手艺的人。

    他恨我,到处造谣,散布流言蜚语,说什么我用硬纸片当鞋底,每天晚上都喝得烂醉,为了得到保险金而逼死了我老婆,甚至说我的一个顾客被鞋底上的一枚钉子扎了脚,得破伤风死了。正因为事情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所以一天上午,当我在当天要修的鞋子中间发现了这包糖的时候,才没有大惊小怪。我马上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但我想得到证实。于是我让小猫尝了一点,两小时后它走到角落里呕吐起来。我往糖罐里搁了一点,昨天我女儿和我往咖啡里加了一些,过了两个钟头,我俩都呕吐了。现在我又有了您的证实。我满足了。”

    “您想控告他吗?想要一张化验单吗?”

    “不,不。我刚才跟您讲过了,他只是一个可怜虫,我不想毁掉他。世界很大,同行不是冤家,人人都有权利得到自己的一席之地:他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我明白。”

    “那您怎么办?”

    “明天我给他写一封信,连同这包糖,请一位老太太给他捎回去。不,还是我自己给他送去吧,看他脸上会有什么表情,我还可以当面向他解释两句。”他环视四周,如同一个人进了博物馆,然后说道:“你们的职业也不错,但需要有眼力和耐心。谁没有这两样东西,最好另找出路。”

    他跟我告别,拿起那包糖,没乘电梯,带着他特有的那种不紧不慢的高贵气派,步行下楼了。

(1)、小说第一段交代“带着各种物品来化验的人很多”,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说明。
(2)、文中两处画横线句,表现了“老头”怎样的心理?
(3)、小说中的“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高尔斯华绥《品质》中的主人公格斯拉兄弟也是鞋匠,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败了,请分析公格斯拉兄弟与本篇中的“他”形象上的相同点与不同之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

王开岭

    “故乡”,不仅仅是个地址和空间,它是有容颜和记忆能量、有年轮和光阴故事的,它需要视觉凭证,需要岁月依据,需要细节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树……否则,一个游子何以与眼前的景象相认?何以肯定此即梦牵魂绕的旧影?

    当眼前事物与记忆完全不符,当往事的青苔被抹干净,当没有一样东西提醒你曾与之鬓厮磨、朝夕相处…它还能让你激动吗?还有人生地点的意义吗?那不过是个供地图使用、供言谈消费的地址而已。

    地址只象征方位、坐标和地理路线,而地点是个生活空间,是个有根、有物象、有丰富内涵的信息体,它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着人生活动和岁月内容。比如说“什刹海”“南锣鼓巷”“鲁迅故居”,即活生生的地点,去了便会收获你想要的东西。再比如传说 的“香格里拉”,即是个被精神命名的地点,而非地址——即使你永远无法抵达、只能诗意消费,也不影响其存在和意义,地址是死的,地点是活的。地址仅仅被用以指示与寻找,地点则用来生活和体验。

    安东尼·奥罗姆是美国社会学家,他有个重大发现:现代城市太偏爱“空间”却漠视地在他看来,地点是个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担负着“定义我们生存状态”的使命地点是人类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发生地。没有地点,人类就不存在。”

    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都将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简言之,“故乡”的文化任务,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逻辑,即探究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若抛开此任务,“故乡”将虚脱成一记空词、一朵谎花。

    当一位长辈说自个儿是北京人时,脑海里浮动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门吆喝、六必居酱菜、月盛斋羊肉、小肠陈卤煮、王致和臭豆腐……组合成的整套记忆或者说,是京城喂养出的那套热气腾腾的生活体系和价值观,而今天,当一个青年自称北京人时,他指的一定是户籍和身份证,联想的也不外乎“房屋”“产权”“住址”等信息。

    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乡和生壤,把身世和生涯溶化在了“北京”这一地点里,后者声称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资格和证书持有权,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

    “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它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地点”的秉性是沉静和忠诚,无形中它支持保守与稳定,二者的遭遇折现在城市变迁中,即城区以大为能、建筑以新为尚,而熟悉的地点和传统街区,正承受垃圾的命运,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

    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分,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叙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

    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功能。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谁还敢自称其主?

    所有人皆为过客,皆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的“旧了”易迷路的“新人”,如此无常的城市里,人和地点间已失去了最基本的约定,同一位置,每年、每月、每周看到的事物都闪烁不定,偶尔,你甚至不如一个刚进入它的人了解某一部位的现状。

    吹灯拔蜡的扫荡芟除,无边无际的大城宏图,千篇一律的整容模板……

    无数“地点”在失守,被更弦易帜。

    无数“故乡”在沦陷,被连根拔起。

    “我回到故乡即胜利。”自然之子叶赛宁如是说。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他们算是幸运,那个时代,故乡是不死的。至少尚无征兆和迹象,让游子担心故乡会死。

    是的,丧钟响了。是告别的时候了。每个人都应赶紧回故乡看看,赶在它整容、毁容 或下葬之前,当然还有个选择:永远不回故乡,不去目睹它的死。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

    没有地点路标,人如何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

    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

(选自《古典之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古董

郑时培

    顺德爹临死前交给顺德几样古董,叮嘱顺德好好保存,不要四处张扬。不想,顺德爹尸骨未寒,整个相思湾的人都知道顺德家有几样古董,价值连城。

    顺德家有古董,乡亲们都艳羡,都想饱饱眼福。正经问顺德,顺德笑笑说:“没什么,只几样家什,不抵几个钱的。”乡亲们都认定顺德已是相思湾首富。这下子好了,顺德也该翻个身,把媳妇娶进门来。

    村长从镇里开会回来,没进自己的家,直接去找顺德。村长说,那古董放着也是放着,不如让他帮顺德拿去卖了,或者作个价卖给他也行。顺德听村长说完,慢腾腾地,也不答话。

    村长急了,说:“顺德,要不你先给我看看吧。”顺德说:“村长,那东西给座金山我也不卖,爹不给人看哩。”说完不再理村长。村长很生气,“哼”了声扭头便走。

    第二天早晨起来,顺德蓦地发现后墙上被挖了个大洞,屋里的东西让人弄得乱糟糟的。顺德立即到村里报告。一会儿,相思湾的人都知道顺德那几样挺值钱的古董让人给盗了。乡亲们都挺同情顺德,愤愤用相思湾最恶毒的话咒贼。顺德收拾好屋子,花了一下午工夫挑来碎岩石把洞堵上。老半天他还在想,是哪个贼这样大胆,竟敢挖这么大的洞来偷盗呢?

    过了两天,村上的人都在说顺德的事,都愁顺德再娶不起媳妇时,村长来了。村长跟顺德说:“那玩意儿丢就丢了吧,穷人也得讨老婆过日子。这样吧,我把表妹介绍给你,要不要?”顺德呆呆地望着村长,又望望家里空空的屋子,不语。村长笑了,说:“表妹不在乎人穷的。”顺德见村长不像有意开玩笑,也就应了这门亲事。没几个月,村长的表妹雪英和顺德结婚了,俩口子倒也恩爱,眼见日子一天一天红火起来。

    一天夜里,雪英搂住顺德的脖子娇嗔地说:“我问你,那东西不被贼偷去,你会要我吗?”

    顺德性急,脱口道:“那东西根本没被偷。”“真的?你不要骗我。”雪英说。顺德拿开雪英的胳膊,起床去取。一会儿,顺德提着个红布包跑进来。雪英兴冲冲起来一看,大所失望。包袱里包的只是一只土窑烧的蓝边碗和一双黑不溜秋的筷子,嗔道:“顺德,你又骗人!”

    顺德拿起那碗说:“雪英,我没骗你。我们祖上都穷,到爹手上连媳妇也娶不起,有个女子却愿意嫁给爹。那女子后来成了我娘。娘怀上我时,相思湾闹饥荒,爹实在想不出办法,就和娘去逃荒。娘生下我后,一直有病,爹一个人养我们娘俩。有次,爹要不到饭,偷了店家的洋钿。娘知道后说,宁死也不干那事,就不肯再吃,没几天就死了。爹把洋钿还掉,用这只碗,这双筷子养大了我。临终时,爹说,把这几样东西留给我,让我答应靠本份娶妻生子后才瞑目。”

    雪英听后,木然望着顺德,说:“这能算古董?”

    顺德点点头。雪英长叹一声,笑道:“表哥早知道这东西,他还会三更半夜挖墙洞来偷?嘻嘻嘻……”顺德愕然。好半天才缓缓地收好包袱站起来说:“这么说,你知道这东西没被人偷去?”

    雪英点点头,说:“嗯,表哥劝我嫁过来,说嫁给你后想办法把古董卖了,可以享一辈子的福呢。”

    顺德愤极:没想到恩爱几年的雪英竟是这样的女人。他克制着说:“好了,现在你都知道了,我一无所有,你走吧。”

    雪英嘻嘻地笑,笑够了说:“顺德,其实你认为它是古董,它就是古董。你认为它价值连城,它就价值连城。给我们一座金山也不换呢。”

    顺德放下包袱,紧紧抱住雪英吻着,泪流满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出纳

岺燮钧

    周嘉根是社办厂里的老会计,起先做的是出纳。

    周嘉根瘦高,能被一阵风吹倒。他吃鱼嫌腥,放了生姜、黄酒,吃的时候还要闻一闻。在鱼肚子边挑一筷,夹点鱼肉沫子,放到嘴边尝一尝,就算是吃过了。偶然夹一整块鱼肉,近着眼,把大刺拔了,细刺也拔了,进嘴前再端详一番,才放到舌头上,细细地抿着,半晌才下去。

    周嘉根太瘦了,像芦柴棒。有一时,时兴乔其纱,老婆给他做了一件短袖。他不喜欢,嫌乔其纱太薄,肋骨都印出来了。老婆直摇头:只有你这种奇人,大热天的还嫌衣裳薄!他出门,都穿得熨熨帖帖的,都是自己熨的。有一回老婆帮他熨,他嫌裤缝不直,又重熨。

    他出门是一辆老凤凰,老凤凰骑了很多年了。若有一个螺帽松了,必得整辆车都拧拧。别人家的车都是锈迹斑斑,只有他的老凤凰一泥不沾,链条上的润滑油滋滋润润的。他出门必问老婆门关紧了吗?钥匙有没有多旋几下?只一次,骑出了半里路,他又问老婆,老婆犹豫了一下。他一路念叨,又骑了半里,结果还是回来了。

    他做出纳,管的是钱粮。所谓钱粮,是工资和饭票。每个月的工资都得从他手上过。他不是现数的,必得一份份码好,装进信封,写上名字和数目。不多也不少,他才觉得心安。

    一天临下班时,他收拾钱粮,饭票是对的,但钱多了十块。他细细想,今天有哪些人来过饭票,是不是谁多给了?不由得自言自语:咋钱多了?对面的老会计笑笑,多总比少好,说不定漏记了。他笑笑:那倒也是。可是心里总过不去。晚上吃饭,碗也不拿,筷也不拔。老婆见他痴痴的,问他咋的,他只说多了钱。老婆嘀咕:我还以为少了……

    第二天到了厂里,他若有所待。遇到张三,张三向他笑笑,他想问:昨天买饭票是不是多给钱了?他心里问了,但嘴只嗫嚅了一下,没说出口。去食堂吃饭,他边吃边看,耳朵探测着,看李四是否在说钱少了。他还特意去各个车间转了转,大家都问的是工资什么时候发。那这十块钱到底怎么多出来的?以前也有过,但过一会就明白了。这一回,还是糊涂账。发呆时,老会计说,那就算了。他想,怎么算呢?这十块钱,算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老会计说:你先放着,万一有错失的时候,可以抵上去,我做出纳的时候,也有小零小碎的。他“哦”了下,但还是有点生气。生谁的气?生自己的气。他自做出纳以来,都是清清楚楚干干净净的。

    回到家,老婆正在煎鱼。“买什么鱼!”“你不吃,我们会吃。”老婆懒得理他。他把老凤凰推到门口擦洗。老婆把鱼搬到桌上,瞟了他一眼:又没脏,擦什么擦。他也不睬她,自把覆水板拆下来,用刷子刷。老婆拿了碗筷走过来:覆水板本来就是挡泥巴的,你洗那么干净干吗!

    这时,儿子满脸汗水的冲进来,老婆一把攥住他:臭小子钱呢?儿子惊诧:什么钱?老婆道:这学期学校里结算下来多的钱啊,不是有十块五毛吗?儿子说,我给我爹了啊。周嘉根喝道:乱说,哪里给我了?儿子擦擦脸:我本来想给你的,你不在,我就拉开抽屉把十块钱放里面了,五毛钱买了吃的了。

    周嘉根走过来,板着脸道:晚饭不用吃了。他一把掀掉儿子的椅子,让儿子站门外去。老婆纳闷:他到底把钱交给你了没有?周嘉根冷着脸道:出纳的抽屉是小孩子可以随便抽的吗?老婆劝道:又没少钱,你干吗这样!周嘉根恶声恶气道:为了这多出的十块钱,你可知道我花了多少心思?出纳,你以为多了是好事啊?!老婆“哼”了一下,自管把儿子拉回来。他厉声喝道:以后再到厂里去,我打断你的腿。推开碗盏,站起来,不吃了。

    老婆知道他脾气,也不睬他。等到要收拾饭桌时,看见他在里间熨裤脚管,嚷了句:饭还吃不吃?兀自洗碗去了。

(摘自《宁波日报》2017年8月8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

    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泥质沙细,糗性好,水质也好,捏成碗坯子,放到窑上一烧,轻轻一敲就能听见当当当的清脆响声。那釉质那花纹那造型,一看就是好货色呀。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

    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外出发财回家造新房的能在上面烧出财神爷,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打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他身边!

    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其实,他们都只是一知半解,没有学到真本事。如果你一直留下来,我就把最关键最实在的那点儿本事传给你!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

    八爷也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还是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起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货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么是歪的,要么是缺的,要么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

    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更不明白。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北京首都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选自《短篇小说(原创版)》2018年第1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葫芦船

杜柯

柯长领退休后,小日子比以前过得更加从容、散漫。用“闲适”来形容,也不至于相差太远。

老年人的生活总给人以空洞、寥落、局促、惶惑之感。然而,柯老师没有这种情况。他虽然年纪大了倒不会随时想到“死”,还和年轻时候一样无忧无虑,过着随遇而安的生活——仿佛可以一直这么过下去,并且由于如今不需要再工作了,愈发显出一种称心遂意恬淡自适来。老两口在岁月无声中,悠悠然掬起窗外一朵朵翠竹覆荫的日子。

孟春之季,老柯栽南瓜,栽苦瓜,栽葫芦……可是,没有葫芦。他忽然发现好多年没吃葫芦了,他几乎忘了葫芦的味儿。

葫芦这东西,别看外形美观,从来“中看不中用”——可能作为菜,它吃起来没其他东西受用,卖吧,又卖不上好价钱,渐渐就没有人种了。老柯突然间很怀念葫芦,几乎是童心大发——那种光溜溜、圆椭椭形体美好的葫芦,那种像张果老腰间系挂的宝葫芦,灵动、神奇。

也许是人老了,他越来越有古意

他在屋里旮旯拐角处乱翻腾——不期然地,从哪个墙洞里摸到了一包葫芦籽。那纸早已烂朽,里面的籽粒也基本干死,只有两粒看起来稍微饱满点。他趁雨天种下去,想看看能不能发芽。

没想到葫芦竟然长起来。初是小嫩芽,并不惹眼,米粒大小,似婴儿的头颅向上翘望,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三月春风骀荡。一日风雨两日阳光,老柯焕发了与年龄不相符的童心,经常去看。到仲夏,只结了一枚葫芦,但它越长越大,最后竟像吹气球似的,大得不像话。

到初秋时节,这唯一的葫芦成熟了,突兀地呈现在他们面前,大得不真实。老柯和风姐都呆愣住了。这只颟顸丰硕的大葫芦,稳稳蹲在地上,远远望去,仿佛富贵人家的大花瓶。走近了看,算不上太精美,粗糙茁壮,有一股古朴、混沌之气。

葫芦苍绿色,长得和老柯差不多高矮。老柯本来是想种葫芦吃的,现在倒犯了难,这么大个葫芦有什么用呢?

拿它当菜吃吧,味苦涩,不入口。把它做成瓢吧,哪有那么大的水瓢?即便掏成水瓢,又有谁拿得起这大家伙舀水?让它盛东西做器具吧,质地太脆。

等于说,这葫芦是个废物。

既然是一个超乎寻常的葫芦,怎么就没有用呢?老柯在不断琢磨。

无论怎样,先把它锯开再说。老柯也是闲着没事要给自己找点活儿干,他给葫芦打了清晰的墨线,和老婆拿把锯,慢腾腾、晃晃悠悠地,如同小孩过家家,两人用了差不多一天时间,竖着把它锯成了两半,把瓤掏空了。

老柯又把它放到秋阳下晒。经过十多日的光照和风吹,葫芦最后变得干朗硬铮,变薄了,颜色褪淡。接着,怎么办呢?吃完饭,休息完,老柯定定地瞄准它,瞄了一眼又一眼,心里盘算着。

他买回一桶油漆,开始化身为漆匠。用刷子一遍遍往葫芦上涂抹,黑亮亮的漆一层层教上去,干了再敷,最后葫芦荧光自照,漆黑光明,纤尘不染,能映出人的影子。

“老头子,你搞个啥哩?”

凤姐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不知道他要把它们做成什么。老柯蠕动了下嘴唇,不说话,颇为得意,完全胸有成竹的样子,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么搞有什么用途、意义。

老柯把漆好晾干的葫芦搬进屋里,放在偏厦,可放在这里女人又嫌占地方。老柯不管这些,他什么也不说,背起两手,叼支烟,绕着油光瓦亮的葫芦转来转去。每天他都要来看看葫芦,摸一摸,转一转,好像它们是什么蛰伏的大宝贝。

一天,老柯兴冲冲喊凤姐帮他把葫芦抬到门前。凤姐不解;“你是要做啥?”“放进水里。”

“这……你要把它当船?”“试试吧。”

老柯不慌不忙,脱掉鞋子,把葫芦船推离水岸,纵身翻了进去。先是坐下来,再躺下来,大小合适,正和他的身宽长短相匹配。那船上身窄点,下身宽络,中间腰肢的部位收缩,如腰带一勒敛了体气。

他平静静躺着。呵,真是一个人的舟子,躺下刚刚好。他从没想到它竞然可以做成小舟,躺在上面多么逍遥,多么自在,一荡一荡,随意摇摆,看蓝天白云,吹悠悠清风,恍若先前都没如此享受过…….

在这悠然的享受中,他陡然恝起少年时代读过的庄子的文章,里面说大葫芦可以作腰舟浮游于江湖,可不是嘛,现在突然就实现了,真是太美妙了。

舟在微风和水波的浮力下越荡越远。凤姐急喊,老头子,你就知道舒坦,不晓得一觉醒来过后荡到哪里去了。

中秋过后,约莫一个礼拜,天气仍然好得很。有天,老柯又下水浮荡了。他像个贪玩的孩子,逮住新玩具就玩个没够。

至傍晚时分,只见那只葫芦船却静悄悄自己漂了回来……

可能怕午后太阳晒,上半部分的葫芦盖轻轻合上,所以远远望去,是一只黑漆油亮的大葫芦停卧在水边,十分醒目。

等了许久,葫芦船还没见动静,老柯不出来。是不是睡着了﹖在院门口看到葫芦船的凤姐,自己跑去把葫芦盖揭开。

此时,湖面掠过一丝凉风,从她脚下飘过,摇曳着对岸的草木。凤姐莫名打个冷战。

这一睡可真酣实呢。她发现,老柯仍然静静躺在里面,双目轻闭,十分安详,看样子还在梦中。风姐大声喊,摇撼他,却无反应。

到这时她方才明白,老柯再也不可能醒来了。他躺在自制的葫芦船里,寿终正寝。

老头死后,凤姐不适应,感觉非常寂寞,宅院太旷了,里里外外一个人。她时常觉得老柯仍经常在自己身边,和她说着话。

第二年清明,凤姐去给老柯扫墓,看见墓边上有一点新绿。她跑去一看,见坟尾有一秧葫芦苗。可能葫芦瓤没有掏尽,里面遗留的籽粒又生根发芽,抑或是其他什么原因,弄不清楚。总之是,这葫芦苗让人感觉有活力得很,它将来一定要结大葫芦的。

渐渐地,凤姐也有了自己的想法。她想死后也睡这种葫芦船,那样就能和老柯合葬,还能省一副棺材。

这想法水到渠成,日趋丰茂,就和墓旁的大葫芦一样茁壮成长,风雨无阻。

凤姐还知道自己活不长久了。她对眼前的世界并无留恋。她觉得,过不了三年,自己就会去见老柯的。到时候,他们并排躺着,跟过去几十年一样。

现在,她唯一关心、在意的就是这只大葫芦,她经常去看它,希望它长得结结实实富富态态——这可是她的船,她的宝筏,将载着她渡过茫茫生死天堑去和老柯相会。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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