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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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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湖州市菱湖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3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各题。

(意大利)普·莱维

    作为顾客,他那副样子有点非同寻常。我们这个化验室设备简陋,但雄心勃勃。带着各种物品来化验的人很多,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看样子都在诡计多端、尔虞我诈的大商业网里工作。经营买卖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他们目光敏锐,面容严峻;自己怕上当,但又千方百计让别人上当;他们时刻保持戒备,就像晚间的猫一样。

    我接待了他。他也许是位农民哲学家,尽管已经上了年纪,但体格仍然很健壮,脸色十分红润。他的双手强劲有力,虽然由于干活和患有关节炎而变了形。眼眶下垂着两个松懈的肉袋,但目光清澈,眼神活跃,颇有生气。他穿着西装背心,小口袋上搭拉着一根表链。他带着极重阿斯蒂口音,用无懈可击的皮埃蒙特方言对我说:他带来一包白糖要化验,想知道白糖是不是纯净,里面是否混有别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告诉他,如果他能把他的怀疑明明白白地告诉我,那会大大有助于我的化验;但他回答说他不想使我有先入之见,希望我尽可能化验得准确一些,至于他的怀疑,以后会跟我讲的。他递给我一包糖,足有半公斤,同时对我说,他第二天来看结果。他跟我告别后径自走了:没乘电梯,而是不紧不慢地走下四道楼梯。他大概是个无忧无虑、从容自若的人。

    我取出一点溶化在蒸馏水里,溶液呈浑浊状——肯定有问题。我把溶液过滤一番,滴几滴酸液,倒进基普瓶,注入硫化氢。黄色的沉淀出现了:是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就是那种使米特里达梯和包法利夫人丧命的东西。

    接下来我一面制取丙酮酸,一面思忖着老头和白糖。我认为老头是不会图谋向人投毒的,别人大概也不会以这种方式来暗算他。我百思不得其解。

    第二天老头又来了。他没等知道化验结果就坚持要付化验费。我把结果告诉了他,他的眼睛一眯,脸上浮现出一个表情复杂的微笑。他对我说:“我真高兴。我早就说过,最后会是这样的。”显然,只要我稍微鼓励他讲下去,他就会把事情的始末和盘托出,而他正盼着这样。我没让他失望,他便讲了下面这件事。

    “我是鞋匠,以修鞋为生。如果从年轻时干起,这不是一个坏行业。坐着,活儿不累,可以跟人打打交道,聊聊天。当然挣不了大钱,得整天把别人的鞋子拿在手里,不过很快就会习惯,旧皮革的气味也会闻惯的。我的鞋店在焦贝尔蒂路和帕斯特伦葛路相交的地方,我在那儿当鞋匠已经三十年。我熟悉每一双畸形的脚。我只要一把小榔头和一根麻绳就能干活。嗯,不久来了一个小伙子,不是本地人,脸蛋很俊,野心勃勃,在离我的鞋店一箭之远的地方开了一爿店,安上了各种机器:撑鞋帮机,扩鞋帮机,缝鞋机,绱鞋底机等等,有的机器我连名字也叫不上来。我没上他那儿亲眼看过,是别人告诉我的。他把自己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写在小纸片上,塞进附近每家的信箱里。对,他装了电话,连接生婆家里还没装电话呐。

    你大概以为,他开张大吉,生意兴隆吧?头几个月倒真是这样,有的人出于好奇,有的人要让我们竞争,还有的人上他那儿去是因为他开头要价很低。后来他发现老赔本,便不得不提价。您要知道,我把这些事情讲给您听并不是想说他的坏话。我见过很多像他这样的人,开始时一帆风顺,后来却碰得头破血流,其中有鞋匠,也有干其他手艺的人。

    他恨我,到处造谣,散布流言蜚语,说什么我用硬纸片当鞋底,每天晚上都喝得烂醉,为了得到保险金而逼死了我老婆,甚至说我的一个顾客被鞋底上的一枚钉子扎了脚,得破伤风死了。正因为事情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所以一天上午,当我在当天要修的鞋子中间发现了这包糖的时候,才没有大惊小怪。我马上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但我想得到证实。于是我让小猫尝了一点,两小时后它走到角落里呕吐起来。我往糖罐里搁了一点,昨天我女儿和我往咖啡里加了一些,过了两个钟头,我俩都呕吐了。现在我又有了您的证实。我满足了。”

    “您想控告他吗?想要一张化验单吗?”

    “不,不。我刚才跟您讲过了,他只是一个可怜虫,我不想毁掉他。世界很大,同行不是冤家,人人都有权利得到自己的一席之地:他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我明白。”

    “那您怎么办?”

    “明天我给他写一封信,连同这包糖,请一位老太太给他捎回去。不,还是我自己给他送去吧,看他脸上会有什么表情,我还可以当面向他解释两句。”他环视四周,如同一个人进了博物馆,然后说道:“你们的职业也不错,但需要有眼力和耐心。谁没有这两样东西,最好另找出路。”

    他跟我告别,拿起那包糖,没乘电梯,带着他特有的那种不紧不慢的高贵气派,步行下楼了。

(1)、小说第一段交代“带着各种物品来化验的人很多”,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说明。
(2)、文中两处画横线句,表现了“老头”怎样的心理?
(3)、小说中的“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高尔斯华绥《品质》中的主人公格斯拉兄弟也是鞋匠,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败了,请分析公格斯拉兄弟与本篇中的“他”形象上的相同点与不同之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问题。

我的同班

冰心

    L女士是我们全班男女同学所最敬爱的一个人。大家都称呼她“L大姐”。

    她是闽南人,皮肤很黑,眼睛很大,说话做事,敏捷了当。在同学中间,疏通调信,排难解纷,无论是什么集会,什么娱乐,只要L大姐登高一呼,大家都是拥护响应的。

    在医预科的末一年,有一天,我们的班导师忽然叫我去见他。在办公室里,他很客气地叫我坐下,婉转地对我说,校医发现我的肺部有些毛病,学医于我不宜,劝我转系。这真是一个晴天霹雳!我要学医,是十岁以前就决定的。因我的母亲多病,服中医的药不大见效,西医诊病的时候,总要听听心部肺部,母亲又不愿意,因此,我就立下志愿要学医,学成了好替我的母亲医病。在医预科三年,成绩还不算坏,眼看将要升入本科了,如今竟然功亏一篑!从班导师的办公室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几乎是连路都走不动了。

    在生理学实验室,我说:“L大姐,我不能同你们在一起了,导师不让我继续学医,因为校医说我的肺有毛病……”L大姐愕然,说:“不是肺痨吧?”我摇头说:“不是,据说是肺气枝涨大……无论如何,我要转系了,你看!”L大姐沉默了一会,便走过来安慰我说:“可惜得很,像你这么一个温和细心的人,将来一定可以做个很好的医生,不过假如你自己身体不好,学医不但要耽误自己,也要耽误别人。同时我相信你若改学科,也会有成就的。人生的路线,曲折得很,塞翁失马,安知非福?”

    她赶紧又加上一句:“你素来对文学就极感兴趣,我常常觉得你学医是太可惜了。”我听了大姐的话,转入了文学系。在她的指导鼓励之下,我渐渐地消灭了被逼改行的伤心,而增加了写作的勇气。至今回想,当时若没有大姐的勉励和劝导,恐怕在那转变的关键之中,我要做一个颓废而不振作的人吧!

    在我教书的时候,L大姐已是一个很有名的产科医生了。在医院里,和在学校里一样,她仍是保持着领袖的地位,作一班大夫和护士们敬爱的中心。在那个大医院里,我的同学很多,我每次进城去,必到那里走走,看他们个个穿着白衣,挂着听诊器,在那整洁的甬道里,忙忙地走来走去。闻着一股清爽的药香,我心中常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如同一个受伤退伍的兵士,裹着绷带,坐在山头,看他的伙伴们在广场上操练一样,也许是羡慕,也许是伤心,虽然我对于我的职业,仍是抱着与时俱增的兴趣。

    抗战前一个月,我从欧洲回来,正赶上校友返校日。那天晚上,我们的同级有个联欢会,真是济济多士!十余年中,我们一百多个同级,差不多个个名成业就,儿女成行(当然我是一个例外),大家携眷莅临,很大的一个厅堂都坐满了。觥筹交错,童稚欢呼,大姐坐在主席的右边,很高兴地左顾右盼,说这几十个孩子之中,有百分之九十五是她接引降生的。酒酣耳热,大家望洋兴谈起做学生时代的笑话,气氛愈加热烈了。主席忽然起立,敲着桌子提议:“现在请求大家轮流述说,假如下一辈子再托生,还能做一个人的时候,你愿意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大家哄然大笑。于是有人说他愿意做一个元帅,有人说愿做个百万富翁……轮到我的时候,大姐忽然大笑起来,说:“×××教授,我知道你下一辈子一定愿意做一个女人。”大家听了都笑得前仰后合。当着许多太太们,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我也笑着反攻说:“L大夫,我知道你下一辈子,一定愿意做一个男人。”L大姐说:“不,我仍愿意做一个女人……”

    盛会不常,佳时难再,那次欢乐的聚会,同班们三三两两的天涯重聚,提起来都有些怅惘。事变后,我还在北平,心里烦闷得很,到医院里去的时候,L大姐常常深思地皱着眉对我们说:“我呆不下去了。这里不是‘生’着,只是‘活’着!我们都走吧,走到自由中国去,大家各尽所能,你用你的一枝笔,我们用我们的一双手,我相信大后方还用得着我们这样的人!”大家都点点头。我说:“你们医生是当今第一等人材,我这拿笔杆的人,做得了什么事?假若当初……”大姐正色拦住我说:“×××,我不许你再说这些无益的话。你自己知道你能做些什么事,学文学的人还要我们来替你打气,真是!”

    一年内,我们都悄然地离开了沦陷的故都。我从那时起,便没有看见过我们的L大姐,不过这个可敬的名字,常常在人们口里传说着,说L大姐在西南的一个城市里换上军装,灰白的头发也已经剪短了。她正在和她的环境,快乐地、不断地奋斗,在蛮烟瘴雨里,她的敏捷矫健的双手,又接下了成千累百的中华民族的孩童。她不但接引他们出世,还指导他们的父母,在有限的食物里,找出无限的滋养料。她正在造就无数的将来的民族斗士!

    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回到故都重开级会的时候,我能对她说:“L大姐,下一辈子我情愿做一个女人,不过我一定要做像你这样的女人!”

(选自《冰心散文》,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贾知县

孙方友

    贾鲁贾知县生于牡丹之乡菏泽,古称曹州府,很有牡丹之秉性。咸丰三年,他来陈州任知县,发现白楼有一姓于的流氓恶霸,依仗其兄是府台,横行乡里,犯下几条命案,民愤极大。贾知县接到诉状之后,愤怒至极,决心除霸,当下带人到白楼将于某抓获,然后整理卷宗,报刑部批斩。不料批文还未报出,上面却下达了他的免职令。

    贾知县怒火一腔,但又无可奈何。陈州百姓多年才遇上这么一个清官,却又是如此下场,皆感朝廷不公。等贾鲁离任时,百姓都到县衙门前送别。贾鲁极受感动,对众人说:“我贾某虽然无能,但今生今世一定要帮陈州百姓除掉这个恶霸!”言毕,与陈州百姓挥泪而别。

    他回到曹州后,思索多日,最后决定将家中田地房产一下卖光,准备进京跑官。贾鲁兄弟二人,弟弟尚未成婚,听说兄长要将田地房产卖光,弟弟自然想不通,当下提出分家。贾家本来财产就不是太多,如果一分,跑官的经费就会损失一半。为拢住弟弟,他劝弟弟说:“三年七品官,十万雪花银。到时一定加倍还你。”弟弟觉得空口无凭,对哥哥说:“这样吧,田产卖完之后,你给我打张欠条。等你当了官,先将我的还下,咱们分开另住。你挣钱再多我不眼红!”贾鲁只好照办。贾家房产共卖三万两白银,贾鲁就给弟弟打了个三万两的欠条,然后就携银进京,送给一个贝勒王爷,投其门下,当了门生。两年后,那王爷为其翻案,官复原职。他提出还去陈州任知县,赶巧陈州知县告老,他获得赴任。

    贾鲁吸取上次教训,秘密进城,到了县衙脸都顾不得洗,当下就带人去了白楼。那于恶霸此时正在家中与人打牌,贾鲁冷笑一声,让人将其拿下,对于某说:“这回我看你那兄长如何救你!”言毕,命令左右将其就地斩首,然后贴出告示,将于某首级挂在城门示众三日。陈州人一见恶霸终于被除,敲锣打鼓,成群结队去县衙送万民伞,整整放了一天鞭炮。

    于某的哥哥叫于臣,闻听其弟被斩,怒火万丈,准备重重报复贾鲁,岂料贾知县此时早已写下了辞官报告,回菏泽去了。胞弟被杀,他觉得很丢面子,觉得不杀贾鲁,难解心头之恨。他先派人去曹州追杀贾鲁,然后又为贾鲁捏造谋反罪名,四处张贴通缉告示,捉拿贾鲁。

    再说贾鲁回到菏泽后,自知凶多吉少,便将家人安置在乡下朋友处,自己一个人四处躲藏。最后觉得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便化装来到陈州,以乞讨为生。

    于臣一直捉不到贾鲁,心中的怒火越积越旺,便传下命令,供出贾鲁者,可得赏钱万两。两个月过后,仍不见贾鲁的影子,于臣又将赏银涨到两万两。心想,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捉到贾鲁,他一定要将其在陈州斩首,也要将其首级悬挂城头,暴尸三日。

    而贾鲁呢,由于化了装,又由于是在陈州城内,没有人会想到他在这里乞讨,所以就安然无恙。不想这一天,他正在街上乞讨,突见一队人马飞驰而过,街人无不惊慌,躲藏不及者多被马队撞倒,反倒挨鞭子。贾鲁不知道这是何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横行霸道,便问一小贩儿这是什么人。那小贩儿悄声告诉他说:“唉呀,你还不知道?这是于臣的小弟弟!自从他二哥被贾知县杀死之后,这家伙比他二哥还坏,手中又有几条命案了!”贾鲁一听此言,禁不住仰天长叹道:“既知如此,何必当初!”第二天,他就回了菏泽,对其家人说:“我为了替民除害,卖光了家产,让你们也随着我受尽了苦难。现在于臣的小弟弟又在陈州无恶不做,比他二哥还坏上三分!可惜我已无能为力,又欠下弟弟三万两白银,现在只有用我之命来偿还这个债务了!”说完,就让其弟弟去于臣处将其供出。开初,其弟还有些不好意思,贾鲁开导他说:“你若不去,我被他们抓去了你可什么也得不到!”他弟弟一听这话,去了,得白银两万两。为此,其弟弟还颇有意见,说他的兄长太傻帽儿,原以为他跑官为发财,不料却干这种傻事!世上的赃官和仗势欺人的恶棍那么多,他一个人怎能除得净!这可好,一家人陪着他担惊受怕不说,到头来还让我白白赔了一万两白银!

    于臣抓到贾鲁,高兴万分,当下就将贾鲁押解到陈州,先让其坐囚车游四门,然后亲自监斩,将贾鲁押赴了刑场。

    陈州人闻听贾知县被于臣抓获并要斩首,都来刑场为贾鲁送行。贾鲁不卑不亢,视死如归,频频向陈州百姓含笑示意。百姓们无不垂泪。三声炮响过后,刀斧手执起了鬼头刀。大概就在此时,忽听有人高喊一声:“慢动手!”随着喊声,只见成千上万的人不约而同地都从衣内取出自备的孝布,然后一齐戴在了头上,并齐声哭喊道:“贾大人,您走好哇——!”

    刑场上顿时如同下了一场酷雪,白得令人心寒……

    ——那时候,贾鲁的人头已落地,两行泪水夺眶而出……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空村

农人

    屈指算来,离开生我养我的那个偏远的小山村已经有整整二十五年了。与以往不同,这几年每次返乡,总有一种情感使我无法释然,我知道这种感觉叫做“孤独”,孤独的主人不是我,而是我的小村。

    为了表示对村邻们的尊重,或是为了更多地感受一下久违了的乡音乡情,每次回老家,我总是把车停在村口,步行回到在村子尽头的家。

    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走在我从小就模爬滚打、嬉戏玩耍,熟悉到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的小村的当街上,却渐渐有了一种难以言说的陌生感。这就是,已经很少看到路上匆匆行走着的或三或两的荷锄下田的农人;也很难再看到街边路口或交头接耳或手舞足蹈地扎堆拉呱的村妇;更看不到滚得浑身是土的“泥猴子”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针刺里冲出来,蹭着你一闪而过,眨眼间便没了踪影的孩子们。就连邻居家养的狗,也无精打采地趴在自家大门口,当你从它面前经过,只是百无聊赖、散漫地瞥你一眼而已,再没有了往日的暴躁和骄狂。

    显然,小村已全然是一副落寞的了无生机的模样。

    有时回家,也偶尔会住上一夜,过去那种吃过晚饭同老人兴致勃勃地拉上一通,然后就着浓浓的乡情倒头便睡的感觉再也找不到了,悄然而生的是夹杂着丝丝忧虑的长夜难眠。忧虑是什么呢?这村还是当年的村,这夜还是那样的夜,这夜静的还是像过去那样谁家的大人突然间打了个喷嚏,邻人们也会吓一跳的……

    昔日熙熙攘攘的水井周边空了,随之消失的不仅是村人们担着水挑子匆匆行走的声影,还有水桶碰磕井沿的叮当声和村姑们的棒槌敲打在井台边儿衣服上的空旷悠远声,最可惜的当属随着水担行走而顺着水桶的漏缝儿画在村路上那些蜿蜿蜒蜒的曲线,也早已湮没无迹了;过去塞满了欢声笑语的碾道子空了,再不见了石磙的两侧通常一大一小的两个人推着碾棍周而往复和旁边端着盛满粮食的簸箕候碾的人们,更不见了散在碾道里探头探脑啄食粮屑的鸟儿,剩下的只是碾道两侧石缝里冒出的小草,摇晃在风中,瘦弱又凄惶;过去时光里充满了苦也充满了乐的农家院落也空了,这不是过去农人们的篱笆柴库被高墙深宅朱门铜锁替代的缘故,实则是因了那些在过去,时刻飘荡着的人畜喧闹连同那些缥缥缈缈的炊烟样,都被一风吹散,再无了踪影。

    过去的——那个早晨起来每家每户都会升起袅袅炊烟的小村,那个白天充斥着农具叮当声、大人吆喝声、小孩喊叫声并伴杂着狗叫鸡咬声的小村,那个晚上在各家的母亲们或高或低的唤儿声中逐渐沉入梦乡的小村,只是我记忆甚或是梦中的故乡了。

    如今,小村真的成了老弱病幼的天下,稍微有点力气称得上劳力的人都走向了外面的世界。

    偶尔再在街上碰到一两个儿童,他们脸上呈现的不再是过去孩子脸上那种单纯的天真和活泼,取而代之的是让你感到隐隐不安的与其年齡极不相称的静默和成熟。此时我的心情竟像极了现在的小村,空落落的。

    海子是同我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的玩伴,初中毕业后,就成了村里打工队伍中的一员。去年在这个城市里碰巧见到了急匆匆赶路的海子,刚过不惑之年的他,由于患上了严重的糖尿病,昔日满口白白的牙齿已经掉了一半。海子同我说,要到城市的另一头去跟在人家家里当保姆的媳妇见一面。海子说,现在都不知道哪里是家了,一家四口分在三个地方,只有在农忙和春节的时候才能回老家同两个孩子一起住上几天……

    有时候我常想,海子们的家究竟是在哪里呢?他们也已经成了村庄的客人了吗?或许当他们回家的时候,孩子们也会“笑问客从何处来”吗?

(选自《散文选刊》)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傻子的村庄》

村庄很美丽。山,奇形怪状的,美;水,清凌凌的,美。

    美丽的村庄,出了个叫美丽的姑娘。谁也没有想到,村庄因为有了美丽姑娘而改变了。

    那年,19岁的美丽走出了村庄。

    美丽走的那天,被傻子给拦住了。

    据说,傻子小时候不傻,后来发烧,烧坏了大脑。傻子爹出车祸死了,娘嫁人时带着他,可傻子又偷偷跑回来了。傻子说话只会说一个字,傻子爱干净,家徒四壁,却连个草刺都见不到。

    傻子双手一伸说:“回。”

    美丽说:“不。”

    傻子固执地说:“回。”

    美丽固执地说:“不。”

    美丽走了。傻子号啕大哭。村庄的人不明白傻子为啥哭得那么伤心。

    3年后。美丽回来了,成为少妇的美丽比原来更美丽了。让美丽锦上添花的是一个比美丽大20岁的画家。画家很有钱,给村庄的家家户户都买了很贵重的礼品,给美丽父母的礼品更是重上加重。

    画家一下子就平息了村庄的愤怒。

    傻子也收到了同样一份礼品。

    画家在村庄待了半个月,他对大家说:“我会给大家带来幸福的。”

    画家说这话时,看看美丽,美丽就小鸟依人般靠在画家肩上。

    果然,画家走后,就有推土机隆隆开进来,村庄修上了水泥路,一直伸进大山深处。先是有人来玩,说这里真美,而后有许多青年男女来这里写写画画。

    画家原来是一所学院的院长,他把村庄变成了他的学生们写生的基地。

    村庄里来的人多了,就得吃饭呀。有人开了家庭饭店。最先开饭店的是村支书。村支书跟画家签了协议,要把村庄变成最美乡村农家游。

    来的人越多,开饭店的人也越多,几乎家家都热闹起来。

    小车如潮水般,一拨一拨的人来,一拨一拨的人走,来时大包小包的,走时轻手轻脚的。

    村里人都高兴。只有傻子一人不高兴。

    傻子成天嘴里嚷一个字:“脏。”

    大家都忙着挣钱,谁还管小溪里漂着垃圾袋,草丛里扔着鸡骨头甚至脏兮兮的卫生纸呢。

    傻子有了营生,天天捡垃圾。矿泉水瓶子、饮料盒子、垃圾袋、餐盒,还有扔掉的面包火腿肠。傻子背一个大麻袋,就像一个蜗牛背着一个重重的壳儿,吃力地行走在沟坡谷地。每天把这个大麻袋送到镇里的收购点,来来回回走10里。

    收破烂的说:“那些卫生纸啦、塑料袋啦,我们不要。”

    傻子就把剩下的半麻袋东西背回来,放一把火烧了。

    就有人跟傻子抢破烂了。这些人专门捡能卖钱的。傻子每天只能捡到一些废纸塑料袋卫生纸之类的,卖不了,就堆到自己家里,天天烧。

    村支书很生气,就在大喇叭里嚷嚷:“大家不要跟傻子抢饭吃。谁再抢,就把谁家的星星给摘了。”

    被评为精神文明户有5颗星,谁家少一颗,寒碜呢。

    有一回,美丽回家,傻子就把一麻袋垃圾放到了美丽面前,恨恨地说:“脏!”

    美丽赶紧捂住鼻子嘴,掉头钻进屋里。傻子悻悻地把麻袋又背走了。

    后来,画家来到村庄,这回没有带美丽,而是带来一个比美丽年轻、比美丽还漂亮的女孩。

    画家是来和村支书签协议的。画家负责投入,村支书负责管理。

    临走时,傻子把一大麻袋垃圾放在了画家的小车的车盖上,小山一样。

    傻子喊:“脏。脏。脏。”

    那个姑娘掩住鼻口直恶心。村支书拉住傻子说:“小二,别闹了,听话。”

    村里只有村支书把傻子叫小二。

    傻子很听支书的话,就使劲儿瞪了画家一眼,把麻袋背走了。

    傻子出事是在一天下午。

    傻子背着大麻袋,像背一座山,缓缓往前走,村支书去镇里办事,刚好追上傻子。这时,一辆小轿车快速开过来,就见傻子像一只大鸟一样飞了起来,又“噗”的一声落在地上。

    开车的画家傻了。

    村支书急了。

    村支书哭着说:“乖乖,你惹大乱子啦!”

    傻了的画家连忙说:“支书,你快救我!”

    村支书说:“小二这孩子挺可怜的,没爹没妈的,村里人不让你。”

    画家说:“我愿意多赔偿。咱就私了吧。”

    画家给了30万赔偿金,还给傻子买了上好的棺材,给傻子立了一块很高的石碑。

    村支书跟大家说:“小二的这些钱,就叫傻子基金吧,专门用来奖励保护咱村环境的人。一家出一个,共同管理,专款专用。”

    大家开始想念傻子了。

    村庄没有了傻子,依旧干净。

    美丽从城里又回到了村庄。

    美丽准备在傻子家的原址上建一处“老年人之家”。

    美丽推开傻子落满尘埃的屋门,看见当年她和画家送给傻子的礼品,完好无缺地放在那里。

    美丽无言,唯有泪水挂满两腮。

    那年,美丽因为要离开村庄,与父母吵架,想跳崖,是傻子救了她。

(取材于孟宪歧《傻子的村庄》,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给美君的第一封信

龙应台

    ①很多年以来,当被问到“你的人生有没有一件后侮的事”,我多半自以为豪情万丈地回说:“没有,决定就是承担,不言诲。”

    ②但是现在,如果你问我是否后悔过什么,有的,美君,其中一件后悔的事,和你有关。

    ③我真的可以看见好多个你。

    ④我看见一个扎着两条粗辫子的女孩,跟着大人到山上去收租,一路上蹦蹦跳跳,时不时停下来采田边野花,又滔滔不绝地跟大人说话,清脆的童音和满山嘹亮的鸟鸣交错。我看见一个穿阴丹士林旗袍的民国姑娘,在绸缎铺里手脚利落地剪布卖布,仪态大方地把客人送走,然后叉腰跟几个蛮横耍赖的士兵当街大声理论,寸步不让。我看见一个神情焦虑的妇人手里紧紧抱着婴儿,在人潮汹涌的码头上盯着每一个下船的男人,寻找她失散的丈夫;天黑时,她蹲在一条水沟边,拎起铁锤钉钉子,搭建一个为孩子遮雨的棚屋。我看见一个在寒冬的清晨蹑手蹑脚进厨房做四盒热便当的女人。我看见一个姿态委屈、语调谦卑,为了孩子的学费向邻居朋友开口借钱的女人。我看见一个赤脚坐在水泥地上编织渔网的女人,一个穿长筒雨靴涉进溪水割草喂猪的女人。我看见一个对丈夫坚定宣布“我的女儿一样要上大学”的女人。我看见一个身若飘絮、发如白芒的女人,在丈夫的告别式上不胜负荷地把头垂下……

    ⑤我清清楚楚看见现在的你。

    ⑥你坐在轮椅中,外籍看护正在一口一口喂你流质的食物。我坐在你面前,握着你满布黑斑的瘦弱的手,我的体温一定透过这一握传进你的心里,但同时我知道你不认得我。

    ⑦我后悔,为什么在你认得我的那么长的岁月里,没有知觉到:我可以,我应该,把你当一个女朋友看待?

    ⑧女朋友们彼此之间做些什么?

    ⑨我们常常约会——去看一场特别的电影,去听一次远方的乐团演奏,去欣赏一个难得看到的展览,去吃饭,去散步,去喝咖啡,去医院看一个共同的老友。我曾经和两个同龄女友清晨五点摸黑到寒冷的擎天岗去看日出怎样点亮满山芒草。我曾经和几个年轻的女友在台东海边看满天星斗到凌晨三点。我曾经和四个不同世代的女友在沙漠里看柠檬黄的月亮从天边华丽升起。我曾经和一个长我二十岁的女友在德国莱茵河畔骑脚踏车,在纽约哈得孙河畔看大河结冰。

    ⑩而你,美君,从来就不在我的“女朋友”名单里。

    ⑪很早就发现了这个陷阱——我是两个儿子的“后盾”;在他们蓄势待发的人生跑道上,嵌在“母亲”那一格的我,也要被“看不见”了。所以,十五年前我就开启了一个传统——每一年,和他们一对一旅行一两次。十五年中一次一次的单独旅行,我亲密注视着他们从少年蜕变为成人,他们亲密注视着我从中年踏进了初老。

    ⑫有一天走在维也纳街头,绿灯亮时,一抬头看见灯里的小绿人竟然是两个女人手牵手走路,两人中间一颗心。停下脚步,人们不断地从我身边流过,我心里想的是你:当你还健步如飞的时候,为什么我不曾动念带你跟我单独旅行?为什么我没有紧紧牵着你的手去看世界,因而完全错过了亲密注视你从初老走向深邃穹苍的最后一里路?

    ⑬为什么我把自己从“母亲”那个格子里解放了出来,却没有解放你?为什么我愿意给我的女朋友们那么多真切的关心,和她们挥霍星月游荡的时间,却总是看不见我身后一直站着一个女人,她的头发渐渐白,身体渐渐弱,脚步渐渐迟,一句抱怨也没有地看着我匆忙的背影?为什么我就是没想到要把你这个女人看作一个也渴望看电影、喝咖啡、清晨爬山看芒草、需要有人打电话说“闷”的女朋友?

    ⑭我抽出一张湿纸巾,轻轻擦你的嘴角眼角。你忽然抬头看我——是看我吗?你的眼睛里好深的虚无,像一间屋子,门半开,香烟缭绕,茶水犹温,但是人已杳然。我低头吻你的额头,说:“你知道吗?我爱你……”

    ⑮那是多么迟到的、空洞的、无意义的誓言啊。

    ⑯所以我决定给你写信,把你当作一个长我二十六岁的女朋友——尽管收信人,未读,不回。

(选自《天长地久》,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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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器

刘庆邦

大笛刚吹响第一声,高妮就听见了。

她以为有人大哭,惊异于是谁哭得这般响亮!当她听清响遏行云的歌哭是著名的大笛发出来的,就忘了手中正干着的活儿,把活儿一丢,快步向院子外面走去。

他们这里生孩子不吹,娶新娘不吹,只有死了人才吹打张扬一番。

大笛不可抗拒的召唤力是显而易见的,不光高妮,庄上的人循着大笛的声响纷纷向死了人的那家院子走去。院子里已经站满了人,响器班子在院子一角,集体坐在一条长板凳上吹奏。这是镇上崔豁子的响器班子,那个老头儿就是四乡闻名的崔豁子。他们吹奏出的曲调有着古朴单纯的风格,它绝不模仿任何哭声,而更接近旷野里万众的欢呼,天地间隆隆滚动的春雷。人们静默地听着,只一会儿就不知身在何处了。

死者出殡时,响器班子是在行进中吹奏。响器在旷野里吹奏,跟在庭院里吹奏给人的感觉又不同些。收去庄稼的千里大平原显得格外宽广,麦苗长起来了,给人间最隆重的仪式铺展开无边无际的绿色地毯。在长风的吹拂下,麦苗又是起伏的,一浪连着一浪。高妮不认为麦苗涌起的波浪是风的作用,而是响器的作用,是麦苗在随着响器的韵律大面积起舞。不仅是生性敏感的麦苗,连河水,河堤外烧砖用的土窑,坟园里一向老成持重的柏树等等,仿佛都在以大笛为首的响器的感召下舞蹈起来。响器的鸣奏对举哀队伍的帮助更不用说,有了响器的点化,哭就变成了对生死离别的歌咏,就有了诵经的性质,并成为人类世代相袭的不朽的声音。

高妮走在响器班子左侧前面一点,为了听得真切,看得真切,她不惜倒退着走路。高妮心中热浪翻滚着,她不可避免地流泪了。

死者入土后,响器班子拐上大路,直接向镇上走去。高妮有些不由自主地尾随过去。崔豁子问,你跟着我们干什么?高妮的回答连她自己事先也没想到,她说,我想跟你学吹大笛。崔豁子把高妮上下打量了一下,说,回去请你爹来找我吧!高妮大喜过望,两眼顿时开满泪花,一路小跑回去了。

高妮家的人不同意高妮去学吹大笛,因为吹大笛不是女孩子家干的事。母亲对高妮采取了控制措施,不让高妮走出院门,用活儿占领高妮的手脚。高妮在家穿着辣椒串子,穿到半截儿,她的手哆嗦了一下,把头直起来了。她听见起风了,风呼呼的,一路吹荡过来。在劲风的吹荡下,麦苗拔着节子往上长,很快就变成了葱绿的海洋。风再吹,麦子抽出穗来,开始扬花。乳白色的花粉挂在麦芒上,老是颤颤悠悠的,让人怜惜。当风变成热风时,麦子就成熟了。登上河堤放眼望去,麦浪连天波涌,真是满地麦子满地金啊!母亲问她不好好干活儿愣着干什么?她回过神来才听清不是起风,空气中隐隐传来的是大笛的声响。高妮怎么也坐不住了,她借口去趟茅房,攀上茅房里的一棵桐树,登上茅房的墙头,轻轻一跳,就摆脱了母亲的监控。

高妮的父亲从镇上的崔家叫回了他。父亲打了她,下手很重,把她打哭了。她听见了自己的哭声,哇哇的,通畅而嘹亮,像是从肺腑里发出来的,底气相当足,跟大笛的声音也差不多吧。父亲不许她哭,命她憋住,憋住!可是她却往大里调整了口型,哭得更充分了。父亲拿过一块毛巾,塞进她嘴里去了。鼓着腮帮子貌似吹大笛的高妮,只能在脑子的记忆里重温大笛的音响。大笛响起来了,满地的高粱霎时红遍,它与天边的红霞相衔接,谁也分不清哪是高粱,哪是红霞,哪是天上,哪是人间。然而好景不长,地上刮起了狂风,天上下起了暴雨。大风把成熟的高粱一遍又一遍压下去,倔强的高粱梗着脖子,一次又一次弹起来。暴雨下了几天几夜,大地成了一片汪洋。这时候,高粱仍有上佳表现,举出水面的高粱如熊熊燃烧的火炬,暴雨不但浇不灭它,经过暴雨的洗礼,大片的高粱简直成了火的海洋。高妮脑子里的大笛响到这里,眼泪又禁不住滚落下来。

母亲把她嘴里的毛巾掏出来时,是让她吃饭。她咬紧牙关,当然不会吃。母亲解开捆她的绳子,她还是不吃。她不光不吃饭,连话也不说了。

父亲请来一位亲戚,帮着做高妮的工作。这位亲戚用历史的观点,说吹大笛属于下九流行业,一个人如果选择了吹大笛,一辈子就被人看不起了。说得苦口婆心,可高妮仍坚持绝食,拒绝说话。后来这位亲戚对高妮父亲说,人各有志,算了,给孩子一条活路吧!

没人会关心高妮为练习吹大笛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一个人来到世上,要干成一件事,吃苦受罪是不言而喻的。两三年后,高妮吹出来了,成气候了,大笛仿佛成了她身体上的一部分,与她有了共同的呼吸和命运。有人说她的大笛能呼风唤雨,要雷有雷,要闪有闪;能让阳光铺满地,能让星星布满天。只要一听说高妮在哪里吹大笛,人们像赶庙会一样,蜂拥着就去了。

消息传到外省,有人给正吹大笛的高妮拍了一张照片,登在京城一家大开本的画报上了。照片是彩色的,连同听众占了画报整整一面。有点可惜的是,高妮在画报上没能露脸儿,她的上身下身胳膊腿儿连脚都露出来了,脸却被正面而来的大笛的喇叭口完全遮住了。照片的题目也没提高妮的名字,只有两个字——响器。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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