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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外国语学校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琥珀手串

宗璞

    祝小凤当护工已经六七年了,照顾的大多是老太太。她做事细心,手脚又麻利,是上等的护工。

    这一次,祝小凤照顾的这位老太太,姓林。老太太只有一个女儿,在一家大公司做事,人称林总,母女俩相依为命。

    祝小凤心里羡慕林老太的女儿。林总的衣着,那真是千变万化。有时毛衣上开几个洞,像是怕风钻不进去;有时靴子上挂两个球,走起路来乱甩。跟着她的人对老太太说:“林总经常出现在各种场合,报道中总少不了介绍她的服装。”老太太叹一口气,摇摇头。

    这一天,林总来了。她穿了一件黑毛衣,完整的,没有窟窿;胸前有一件蜜色挂坠,非常光润;手上戴了同样颜色的手串,随意套在毛衣袖子外面,发着幽幽的光。小凤只觉得好看,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林老太看着女儿说:“今天穿得还算正规,黄和黑这两种颜色搭配,很典雅。”女儿便把手串褪下来,说:“这叫蜜蜡,琥珀中的上品,做工也好。”林老太随手模了摸,说:“戴首饰越简单越好。好在你不太喜欢这些东西。”

    祝小凤照顾林老太吃晚饭,问了一句:“琥珀很贵吗?”林老太说:“要看质地……”说着便呛咳起来。祝小凤忙倒水、捶背,不敢再多话。

    过了几天,祝小凤的丈夫来看她。二人去逛市场,忽然看到一个小摊。祝小凤站住了,她的目光落在一件饰物上,那俨然是一件琥珀手串。她拿起手串,摸了又摸,看了又看,看不出和林总的有什么不一样,几次放下,又拿起来。丈夫善解人意,和摊主讨价还价,花了五块钱,把手串买下了。小凤明知这钱是自己挣的,心里还是荡漾过一阵暖意。

    回到医院,小凤指着手腕上的手串,请林老太猜值多少钱。林老太说:“做得真像。十块?二十块?”小凤道:“您出个价,我卖给您。”二人都笑了。

    晚饭后,护工们议论起小凤新戴的手串。一个说,一看就是假的,玻璃珠子罢了;另一个说,别看是假的,做得真像呢;还有一个说,管它真的假的,好看就行。

    晚上,林总来了,祝小凤拿起自己的手串请她过目。林老太忽然说:“小凤这么喜欢这样的手串,你们两个换着戴几天。”女儿笑着把手串褪下来。小凤不敢接,林总说:“换着戴吧,怕什么,只要妈妈高兴。”说着,她把手串放在桌上。小凤便也把自己那串放在桌上,取了林总那串戴上。

    林老太拿起祝小凤的手串,仔细端详着说:“真像,只是光泽不一样,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林老太看了看女儿,不由得叹道:“东西戴在你手上,假的也是真的。”说着又摇了摇头。

    林总出了医院,回到办公室,随手把手串扔在桌上。次日,一个半生不熟求林总办事的人来,见了说:“这么贵重的东西,就丢在这里?”回去物色了一个精致的盒子送过来,说:“好东西要有好穿戴,原来一定有的,添一个是我的心意。”秘书收了盒子,林总瞥了一眼,心想,可以给妈妈看,证明妈妈的话。

    祝小凤戴上真的琥珀手串,有些飘飘然。护士长来了,看着祝小凤戴的手串说:“呀,这么好看!”祝小凤觉得护士长识货,便抬起手让护士长看。不料她说:“做得真像,看上去很贵重似的。”祝小凤说:“你仔细看看,这是真的呀!”护士长笑着说:“戴在你身上,真的也是假的。”

    林总去美国出差,几天没有来医院,病房里很平静。凌晨时分,祝小凤听到林老太哼了几声,没有在意。等她起来梳洗后,见老太太没有动静,过去看时,见她双目微合,神态安详,叫了几声都不应,已经停止了呼吸。

    后来,祝小凤想起她拿着林总的真琥珀手串,应该去把自己的那件换回来。她不愿意用自己不值钱的东西去换别人值钱的东西,况且她的手串是丈夫给她买的。

    听她说明来意后,林总拿出那精致的盒子,递给她。祝小凤去取盒子里的手串。林总按住盒子,向前推了推,示意祝小凤连盒子收下。她戴上自己的真琥珀手串,喃喃道:“妈妈说这样很好看。”林总明亮的眼睛里装满了泪,一滴滴落在衣服上。那天她穿了一身黑衣服。

    时间流逝,祝小凤的生活也一如往常,送走旧病人,迎接新病人。她把手串连同盒子放在箱子里,再想到取出来戴时,已是次年暮春了。这时,她的病人仍是一位老太太,见了说“好看”。祝小凤故意说:“这是琥珀手串。”老太太疑惑地上下打量着她,慢慢地说:“假的吧?”

(有删减)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林老太是一个有思想、有审美品位的老人,她对女儿平时的衣着打扮不太满意;在女儿和小凤交换手串后她立即就猜到人们对手串的看法。 B、“心里荡漾过一阵暖意”运用了化抽象为具体的手法,将小凤内心的暖意描写得生动形象、具体可知,让读者可以感受到小凤内心的感动之情。 C、“喃喃道:‘妈妈说这样很好看’”,写出了林总对母亲的思念,她忙于事业,无暇照顾母亲,说这句话意在表明她理解了母亲晚年的凄凉和孤寂。 D、文章结尾处“老太太疑惑地上下打量着她”这句话运用了神态描写和动作描写,并和前文“戴在你身上真的也是假的”相照应,引人深思。
(2)、祝小凤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用“琥珀手串”做题目有何用意?请结合文章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羊年说“羊”

余 夫

①在中华文明的发展进程中,羊与人相伴,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远古时期,羊曾是人们狩猎的对象。后来,人们发现羊性情温顺、繁殖能力较强,就将其驯养。一般人都认为羊是愚蠢的动物,但事实并非如此。现在有充足的证据表明,羊比人们想象中的要聪明得多,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精明。

②羊病了会自我治疗。科学家发现,如果所吃食物让它们感觉不舒服,出现便秘和胃灼痛,羊就会挑选其他一些可以通便或帮助止痛的食物。也就是说,它们能正确地认出并吃下那些能治病的食物。

③羊有着难以置信的记忆力,能辨认和记住面孔,包括它们同类的面孔和人的面孔,甚至能区分人高兴和愤怒的表情。科学家为羊搭建了一个带有两个门的羊棚,每个门后面各放一个食料槽,这两个门唯一的区别就是上面挂有不同的照片:第一个门上挂着面带微笑的人像或颇感惬意的羊的像;在第二个门上则挂着面带怒容的人像或受惊的羊的像。然后,他们便往羊棚里赶羊。结果发现,绝大多数羊都喜欢进第一个门。科学家发现羊至少可以识别50种不同的面孔,并记住一两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它们知道与愤怒的面孔相比,高兴的面孔是什么样的。而且,羊更喜欢人微笑温和的面容,而讨厌发怒、受惊时的表情。

④羊会用声音表达感情,雌羊能辨别它们每只羔羊的声音。这说明,在人听来都是一样的咩咩声,其含义可能是各不相同的。不仅如此,羊的发声特征虽然受到遗传限制,但也可以随着后天环境的变化而形成属于某一个小群体的“口音”。英国科学家在一些羊生下来一周时记录了它们的叫声,随后将这些羊放到不同羊群中喂养,在它们长大一些后再记录它们的叫声。有趣的是,虽然有亲缘关系的羊最初的叫声都很相似,但随着它们在不同的羊群中成长,它们的叫声特征逐渐与所在羊群中其他羊的叫声趋同。也就是说,它们已经慢慢习得了这个小群体的“口音”。这说明,群体生活可以影响羊的发声系统。

⑤羊还能通过连猴子都经常会失败的心理测试。英国科学家在羊的面前依次放置成对的不同颜色的桶,每次有一个桶中盛有食物。然后,他们将食物从一个桶中移入另一个桶中,同时还改变桶的颜色,最后改变桶的形状。但羊不仅认出了不同的颜色组合,并根据颜色组合的不同改变行为,它们还会根据桶的形状的变化改变行为。科学家说,一般只有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动物能做出这类反应,其他大型动物要做到是很困难的。澳大利亚科学家将一群羊放进复杂的迷宫中进行试验,发现它们不仅能够找到走出迷宫的方法,而且走的次数越多,走出迷宫就越容易。

⑥此外,羊还有非凡的嗅觉。以色列警方已经据此训练出全球第一只专门闻炸弹的“反恐山羊”,其嗅觉灵敏度甚至超过了警犬。这只山羊名叫拉洛莎,是一只两岁的母羊。它对各种炸药的气味非常敏感,与警犬相比,性格乖巧的羊看上去无疑要友善得多。很明显,羊正日渐成为警方的宠儿。

——选自《百科知识》(2015年第1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化装者

杰克•伦敦

    ①晚上,一群喝的醉醺醺的人在大街上走着,他们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皮袄和皮上衣,说说笑笑,一边走一边跳舞。一个身材矮小的士兵蹦蹦跳跳地走在人群前头,身穿一件破旧的军大衣,头上的帽子歪向一边。一位“军官”迎面向人群走来。“您为什么不向我敬礼?” “军官”向那个身材矮小的士兵猛扑过去,厉声问道。“呃?为什么? 站住!你是哪个部队的? 为什么不向我敬礼?”“亲爱的,可我们是化了装的人呀! ”矮个子士兵用女里女气的声音回答道,于是那群人和 “军官”都一起纵声大笑起来……

    ②包厢里坐着一位相貌美丽、体态丰盈的女子:她的龄很难确定,不过她还很年轻,而且在相 当长一段时期内她仍将很年轻……她衣着华丽,雪白的胳膊上戴着一副沉重的手镯,胸前别 着一枚钻石胸针。她身边放着一件价值上千卢布的毛皮大衣。在走廊上,一位袖口绣着金银 边饰的听差正在等着她,大街上停着两匹毛色乌黑发亮的高头大马和一 辆铺着熊皮车毯的 马车,等她乘坐……她那张保养得很好的漂亮脸庞和那身穿戴,都向人们表明:“我很幸福,我很有钱 ”不过读者诸君,你们可千万不要相信她的话。

    ③“我是个化了装的女人! ”她心里想道,“ 明天或者后天,男爵一旦跟奈 底娜要好起来,他就会把我身上的一切扒掉。”

    ④一张牌桌旁坐着一位身穿燕尾服的胖先生,他的下巴颏上叠着三层肉,两只大手又白皙又娇 嫩。他手旁放着一大堆钱。他打牌打输了,但并不气馁。相反他面带微笑,显得很从容。因为对他而言,输掉一千或两千卢布算不了什么。餐室里,有两个仆人正在为他准备牡蛎、野鸡和白兰地。他喜欢吃丰盛的晚餐。晚餐后,他将乘坐四轮轿式马车到她那儿去。她正在等待他。他日子过得一定很舒服吧?瞧他那副怡然自得的样子!不过且慢。你们去看看他那肥胖 的脑袋里正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吧!

    ⑤“我是个化了装的人。一旦对我进行审查,大家就会发现,我只不过是个化了装的人而已!”

    ⑥法庭上,一位律师正在为一位女被告辩护……那 是一位相当漂亮的女人,她脸上流露出极 度的悲伤,显出一副完全无辜的样子! “上帝有眼 ,她是无辜的! ”律师的两只眼睛炯炯发亮,面颊上泛着红晕,话声里带着哭调……他为被告感到痛苦,如果她被判有罪,他准会悲痛欲绝,非活活气死不可!……听众都兴致勃勃地屏住呼吸听他辩护,唯恐他过早地结束辩护 “他不啻是一位诗人” ﹣﹣ 听众窃窃私语。但他只不过是个化了装的诗人而已!

    ⑦“要是原告能付给我几百卢布,我就会马上把她打入监牢! ”他心里这样想,“如果让我扮演 起诉人的角色,效果也许会更好!

    ⑧村里走着一个喝醉了的小个子农夫,他一边吱吱呀呀地拉着手风琴,一边唱歌。他脸上露出 一种令人怜悯的醉态。他嘻嘻地笑个不停,像跳舞似的蹦哒着。他日子一定过得很快活吧?不,他是一个化装者。

    ⑨“我饿了,我真想饱餐一顿!” 他心里这样想。

    ⑩一位年轻的医学教授正在讲导论课。他硬要人们相信,再也没有比献身于科学更幸福的了。他说:“科学就是一切!科学就是生命! ”人们都相信他的话……不过,要是能听到他下课后都对他妻子说了些什么,人们就会把他称作一个化装者了。他对妻子说:“亲爱的,我现在已经当上了教授。 教授登台上课赚钱的机会要比普通医生多十倍。我现在打算一年赚它两万五千卢布。”

    ⑪六个出入口,灯火辉煌,人群拥挤,宪兵在维持秩序,倒卖黑票的小贩比比皆是。 这是一座剧院剧院大门上赫然题写着“专演讽刺剧和醒世剧”这样几个大字,就像埃尔米塔日博物馆大门上的题字一样醒目。这里的票价特别昂贵,报纸上常常发表长篇评论,说是鼓掌者多,喝倒彩者少……不啻是一座艺术宫殿!不过,这是一座化了装的艺术宫殿。如果您把“专演讽刺剧和醒世剧”这个牌子摘掉,就不难看到它的真实名称:“康康舞和逗乐场 ”。

【注】康康舞起源于法国,原是一种轻快粗犷的舞蹈。康康舞的典型动作,高踢腿,必须高过鼻尖,另一个动作就是跳起来然后做一个落地大劈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小偷

(美国)雷蒙德·卡弗

    他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轻女孩时,他正在出售机票的柜台边等候。她光亮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一个髻——那男人想象它放下来披散在她小小的背后的样子——并在穿着皮衣的肩上,挂着一个沉重的黑皮包。他设法一睹她的面容——她排在他前面——但直到她买好票,转身离去时,他才见识了她的美貌,她脸色苍白、双眸漆黑、嘴唇丰满,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着她看,所以突然将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职员打断了他。那男人只好不再看——他猜她大概二十五岁吧——买了一张到东部某城市二等舱的往返票。他的飞机一小时后起飞,为了赶时间,他走进机场的一间鸡尾酒吧,点了一份加水威土忌,然后一边啜着酒,一边看着候机室川流不息的人潮,其中有不少他认为还是待字闺中的美丽少女,穿着流行杂志上的服饰。后来,他又看见了那个穿皮衣的黑发少女,正站在服务台附近,和另一名穿着滚灰毛巾边外套的金发少女谈得很入神。他很想在她搭机飞往她要去的地方之前,吸引她的注意,好请她一起喝杯酒,但他又想,即使她朝他这边看,酒吧间的阴影可能也很难让她看见他。过了一下子,她们两个分手了,但没有一个朝他这边走过来。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土忌。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正准备买本杂志在飞机上看,他觉得有人挤着他。起初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谁以后,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

    他说。她抬头看看他——她脸红了吗?——她嘴角泛上一抹怪异的笑,稍纵即逝。她从他身边移开,走入候机室的人潮中。那男人拿着杂志站在柜台边,伸手去掏后面口袋的皮夹时,发现皮夹不见了。我会是在哪儿掉了呢?他想。他脑中开始列出皮夹中的东西:信用卡、 现金、会员员卡和身份证件。他的胃中翻搅着类似害怕的情绪。那女子那么靠近我,他这么想,并且立刻想到了是她扒走了他的皮夹。他该怎么办?他的机票还在,安稳地放在西装里面的口袋——他伸手进去摸一下那个信封,确定还在。他可以搭这班飞机,抵达目的地后,打个电话叫人来接他——因为他连搭公共汽车的钱都没有——然后处理完事情,再回家。但是现在,他必须得先处理一下遗失的信用卡——打电话回家,叫他太太从书桌的最上面一个抽屉里找出电话号码,再打电话与各个公司联系——好麻烦啊,这整件事简直令人窒息。他该怎么办?首先:找个警察,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描述那名年轻女子的样子。她真该死,他想,她装出注意到他的样子,站得靠他那么近,还在他说话时,脸红得那么漂亮——这一切竟然只是为了扒他的钱。她的脸红并不是害羞,而是担心被识破,这点最令他受不了。该死的骗人的动物。他将对警察隐瞒一些细节,只告诉他她做了什么,皮夹里有些什么东西。他咬紧牙根,他可能再也看不到那个皮夹了。那黑发女子再度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时,他吓了一跳,而又非常高兴,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就近告诉站在X光机附近的警卫。她背对着候机室前面的窗户坐着,计程车和私家车在她身后逐渐聚拢的暮色中缓缓移动。她似乎正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她旁边有个空位,于是那男人走过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 他说。

    她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认得他的样子。

    “我不认识你。” 她说。

    “你当然认识。”

    她叹了口气。把书摆到一边。“这就是你们这些人的想法——像捡抬迷途的动物一样捡女孩子吗?你以为我是什么?”

    “你扒走了我的皮夹。” 他说,并且为他用了“扒走”这个字而沾沾自喜,认为比偷、窃,甚至抢字,更口语化。

    “你说什么?” 那女子说。

    “我知道你做了——在杂志摊那边。如果你把它交还给我,这件事就算了,否则,我就把你交给警察。”

    她神色凝重地端详他。“好吧。”她说,然后从她腿上的黑包包里拿出一个皮夹。

    他接过来。“等一下,” 他说,“这不是我的。”

    那女子跑了,他在后面追,就像电影里的画面一样——旁观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闪来躲去,以免撞到人,他沉重的呼吸声提醒他,他已经老了——后来,他忽然听见后面有个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个人!”他前面那个黑个黑发女子不见了,这时有个穿海军军装的年轻女子伸脚绊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机室的瓷砖地板上,但还是紧紧抓住那个不是他的皮夹。那是个女用皮夹,里面塞满了钱以及各种信用卡,而皮夹的主人是那个穿着滚毛边外套的金发女郎——那个稍早前他看见和黑头发的女扒手说话的女人。她也是气喘吁吁的,身边还有个警察。

    “就是他,” 金发女郎说,“他扒走了我的皮夹。”

    而他却无法向警察证明身份。两个星期后——困窘和愤怒己渐平息,家庭律师的钱也付了,家中的混乱也恢复了——早上的一个邮包寄回来了那个皮夹,没有附带任何解释。皮夹原封不动,钱一毛不少,所有的证件也都在。虽然事情过去了,那男人觉得他的后半辈子,看到警察都会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会觉得羞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才告结束。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 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烤着火,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 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 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

    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我收 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 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捕鼠[注]

迟子建

入冬以来,哈尔滨也落了几场雪。不过都是小打小闹的,没怎么存住。①而昨夜的雪,却是大动干戈,把哈尔滨杀得白茫茫的。街边的榆树,本来还命悬一线似的,将三两片枯叶当金币一样吊着,大雪这个天贼一来,它们立刻吓软了腿,哆嗦着坠地了。而野地里那些筷子般长的瑟缩的荒草,再想打悲秋这张牌,也是不可能的了,过膝的大雪生生把它们的幽怨埋住了。大雪后的哈尔滨是什么样子呢?如果在乌鸦眼里,一定是三张刚出锅的面饼。埠头区那张大些,新城区的中不溜儿,而傅家甸稍小一些。②不过最小的这张面饼,像是撒了黑芝麻。因为大雪过后,一个令人惊恐的消息传遍了这里;鼠疫来了。人们无法安生呆在屋子里,纷纷抄着袖子走向街头,一探究竟。 

傅家甸成立了防疫卫生局,在各区域内下派卫生医士和巡警,发现此类病者,一律厉行隔离。同时号召大家捕捉老鼠,切断疫源。 

听说官府为了鼓励百姓灭鼠,捉一只老鼠,奖励铜钱五分。金兰想自己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和黄猫捉老鼠,挣一分是一分。她在客栈的各个角落下了捕鼠夹,然后把黄猫圈在灶房,让它一意捕鼠。黄猫已经习惯了捉到老鼠就把它消灭掉。可如今吃掉老鼠,等于吃掉了钱,金兰不许。她一旦从门缝觑见黄猫捉住老鼠,就赶紧冲进去将其夺下。黄猫愤怒地竖起胡子,喵喵叫着,不明白为什么该吃的东西,却突然不让吃了。 

黄猫有了抵触情绪,捕鼠就没有热情了。金兰晚上睡觉,能听见灶房的老鼠窸窸窣窣地响了。早晨起来,不是发现竹篮的干粮被糟蹋了大半,就是看见案板上的肉被啃得面目皆非。而且老鼠故意气她似的,将米粒似的黑屎遗留在灶台上。一想起它们享用了一夜的珍馐美味后,清晨鼓着圆溜溜的肚子回窝睡觉了,金兰就为猫的怠工大为恼火。她捉住黄猫,掐它的脖子,想着吓唬吓唬它,它就不敢对横行的老鼠袖手旁观了。哪想到她教训黄猫的时候,被推门而至的翟役生撞见了。 

做太监的,在人群中,还是觉得孤单吧,他们特别喜欢养猫养狗做个伴,翟役生也不例外。他初来傅家甸时,怀中抱着的,就是一只雪白的猫。白猫懒于捉老鼠,被翟役生养得肥嘟嘟的,娘娘一样供着。有一日它享用鱼骨,一不小心,粗大的鱼骨竟然卡在喉咙,只一会儿的工夫,就断气了。没了心爱的白猫,翟役生就把心思转移到黄猫身上,每次回到客栈,只要带了吃的,总先喂给它。 

翟役生见黄猫被金兰掐得四爪乱蹬,以为金兰要置它于死地,照着她的背就是一拳。金兰一个趔趄,黄猫就此脱身。 

“我再晚回来一步,你是不是要吃猫肉了?”翟役生扯着公鸭嗓大叫。 

“吃猫肉了又怎的?”金兰说,“我不让它吃耗子,它还来脾气了,不捉了!这两天耗子在灶房造反了,你就一点没听到?”

“你不让它吃,你吃?”翟役生不平地说。

金兰说:“再怎么的,我也不会吃那玩意儿呀,没听说死耗子如今能换钱么?” 

翟役生说:“换什么钱啊,都是瞎传。你出去看看,家家抓的死耗子,都扔外面了。你要是有本事换成钱,不用在家和猫争嘴,街上捡去吧!” 

翟役生虽然个子不高,但他的手和脚,却出奇的大,也出奇的灵巧。他不但会糊灯笼,还会给自己补袜子。金兰对翟役生为什么出宫,一直心存疑虑。她也问过他,在里面呆着有吃,有喝,何苦出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翟役生只说他想家,就出来了。再问他在里面是做什么的,③翟役生只回一句:“嗨,做这个的,不都是伺候人吗?”再无第二句话。按照金兰的揣测,翟役生极有可能犯了什么错,受了刑罚才被赶出来。他右腿断过,留有伤疤。在金兰想来,那条腿绝不会像翟役生说的那样,是在门槛跌折的,而是被人打断的。但凡雨雪的前夜,翟役生总能准确预报,因为他那条伤腿会疼。 

夜里,金兰正睡着,忽然听到有老鼠的动静。她想,灶台下只有一个红萝卜,就啃去吧。可令金兰没有想到的是,当她忍不住,要进厨房看时,却发现翟役生已到那里,④只见他忽然抽出手,纵身扑向灶台,眨眼间,老鼠已被他罩在掌下。他纵身捕鼠的姿态,简直就是一只活灵活现的猫!当翟役生炫耀地将那只还吱吱叫着的灰老鼠提起来的时候,金兰惊异不已地说:“真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 

翟役生冲口而出:“好几年不干这个了,没想到一逮还能逮住!早年我……话没说完,翟役生打了个深深的寒战,扔下老鼠,叹了口气,“啪”地打了自己一巴掌,哭丧着脸说:“怎么还记着这本事呢!”那只死里逃生的老鼠落地后,还有点发蒙,它哆嗦了几下,这才开溜。它这一去,估计是不会再回到人的世界了。 

金兰呆住了,其实翟役生捕鼠的那一刻,她已然明白,他在宫里过着怎样的日子。金兰没说什么,她从缸里舀了一盆清水,端到他面前,怜惜地说:“洗手吧,以后再也不用干这个了。”翟役生垂手站着,没碰清水,金兰便又催促了一遍:“洗手吧。”谁知翟役生忽然夺过那盆水,‚哗‛地一下,朝她头上泼来,然后将铁盆“咣当”一声摔在地上。金兰气坏了,她一边骂翟役生不识抬举,一边用力将他扳倒在地,一脚接着一脚踹他。金兰没有想到,翟役生的身子竟是这般懈松,她的脚,就像踹在棉花包上。 

(有删改) 

【注】选自长篇小说《白雪乌鸦》,小说反映的是清末(1910)哈尔滨发生鼠疫时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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