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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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吉林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距离

安晓斯

    接到儿子从那座大城市打来的电话,张叔和张婶就没睡好过。

    儿媳生了个大胖孙子,这在农家可是大事。

    说啥也得去看看我们那大胖孙子。张叔和张婶没事就唠叨这话题。

    儿子张晖真争气。大学毕业后,顺利在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听说那个城市很大,距离张叔和张婶有五百多公里。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儿子就报喜来了。说在那个城市找了个对象,叫楚雪,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条件很不错。

    张叔就说,那我和你妈去看看,替你把把关。张晖就说爸妈你们别来了,这么远的路,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张叔和张婶就一直等啊等,到底没等来。

    终于等来消息了。是儿子准备结婚的消息。张叔和张婶就告诉儿子准备去一趟。儿子说,爸妈你们别来了,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好了。还有,把咱家的旧房子拆了再盖一次,人家是城里的姑娘,回去也得有个干干净净的地方不是?

    从此,张叔和张婶比以往起得更早,睡得更晚。张叔还一咬牙,卖了猪粜了粮食,就拆了旧房盖了新房,还更换了所有的家具。儿子电话来了,说结婚就不回去了,楚雪家把啥东西都准备好了,房子、车子也都买好了,不用咱家花钱。张叔不听,那咋行,咱必须得拿点钱。两天后儿子打来电话,楚雪家把在地下停车场买车位的事让给咱了,爸妈你们就寄五万元钱好了。后来,张叔和张婶才知道,他们花五万元购买的车位,实际上就是用白漆画的一个长方形框。

    儿子终于打来电话,说结婚日子定下了。楚雪家里人说,路太远,爸妈你们就别过来了。结过婚,我抽时间带楚雪回去一趟。

    张叔和张婶就在家里等。每天,老两口除了干农活儿,回到家就开始收拾房间,扫啊擦啊,虽然累点,可是心里很高兴。

    儿子终于又来电话了。火车票儿子都给买好了。张叔和张婶就按儿子说的,怎么到车站去取票,怎么坐车,怎么出站,在哪等,都一一记下了。坐在火车上,张叔和张婶兴奋得没法说,张婶就提醒张叔,别忘了那俩红包,听着火车上来回吆喝的卖饭声,他们只是喝一口从家里带来的凉开水。

    下了车,儿子已经在出站口等了。到了一家宾馆。张叔说,咱不住这里,我和你妈就在你那住一夜,看看孩子就走。儿子的双眼就湿湿的。

    饭后,张叔和张婶就和儿子一起看孙子。进了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亲家,都来了。很亲热的声音。楚雪,快来,你爸妈来了。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张叔和张婶就知道一定是亲家母了。换了拖鞋,儿子就拉着张叔和张婶在一个紫光灯下照了一会。

    有了孩子,我们从外面回来都要照一会儿,杀菌效果很好的。还是那个女人亲热的声音。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张叔就拿出那两个红包来。张婶就说,楚雪啊,这是给你的,10001元,在咱们农村老家叫万里挑一。这是给孩子的,8800元,咱老家叫宝贝蛋蛋。别嫌少,是爸妈的一点心意。

    闲聊了一会,张叔和张婶就提出想看看孩子。亲家母就说,好不容易哄睡了,脚步轻点儿,咱去看看。轻轻地推开卧室的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罩着粉红色蚊帐的婴儿车。距离一米远时,张婶想上前抱抱孙子,亲家母就拉住张婶说,咱今天就不抱了呵,就看看。哄孩子睡着不容易。张叔和张婶就隔着那个粉红色的小蚊帐,在朦朦胧胧中看见了孙子红扑扑的小脸蛋儿。

    第二天一大早,哭了一夜的张叔和张婶就来到了火车站。离开宾馆时,张叔就没有告诉儿子。他把儿子交的押金留在了服务台,自己结算了房费。

    张叔对张婶说,看出来咱们儿子有多难了吧。张婶流着泪点点头。哎,老头子,我眼神儿不好,你到底看清楚咱孙子没有?张叔没说话,大把的泪涌了出来。

(选自《小说选刊》2013年第11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儿子说在城里找了个对象,是独生女,家里条件不错,这些话为后文的故事情节做了铺垫,为写“距离”埋下了伏笔。 B、小张结婚前后,几次拒绝父母的探望,声称要回家看看,并要求翻盖新房,实际这都是小张的借口,他并不真想回去。 C、张叔和张师的亲家——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从骨子里就没看得起张叔张婶,小市民的庸俗心态比较重。 D、张叔和张婶每天唠叨要去看孙子,这既表明了对孙子的牵挂,对晚辈的疼爱,也暗批了他似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 E、小说结尾,张叔和张婶的眼泪令人心碎,小说安排这样的结尾,既感动了读者又巧妙地暗扣了题目,发人深省。
(2)、张叔和张婶二人有哪些共同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题目叫“距离”,请结合全文,谈谈本文反映哪些方面的距离?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与白马在一起的夏天

威廉·萨洛扬

    凌晨4点,整个村庄都在沉睡中。突然,一阵轻敲窗户的声音惊醒了我。“阿兰姆。”一个声音在窗外轻轻叫唤道。

    是我的堂兄穆拉德!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迅速打开窗户。

    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看到的一切。虽然还不是早上,但因为是夏天,黎明前的亮光足以让我知道我不是在做梦。我13岁的堂兄穆拉德正骑在一匹漂亮的白马上。

我把头伸出窗外,揉揉眼睛。“你没看错,”穆拉德用亚美尼亚语说道,“是一匹马,你没有在做梦。如果你想骑的话,就快点出来。”

    我知道穆拉德是所有同龄人中行为最疯狂的一个,但是我仍然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我最早的记忆就是关于马的记忆,我的第一个愿望就是骑马。但我们很穷,就是因为穷,我无法相信我所看到的。我们没有钱,我们整个部落都处于贫困之中。每个家庭的钱都只能勉强维持一日三餐。然而,我们很诚实,我们因为诚实而闻名。因为诚实,我们甚至相信我们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我们以诚实为荣,而且我们是非分明。我们不会利用任何人,更别说去偷别人的东西。

    我知道穆拉德家没有马,他本人更不可能有钱买马。这匹马一定是他偷来的。可是我拒绝相信他偷了这匹马。我们部落的人不可能是贼。

    我盯着我的堂兄和他胯下的马。“穆拉德,你从哪里偷来的马?”我问道。

    穆拉德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以平静的语气说道:“从窗户跳出来,如果你想骑马的话。”

    看来我的猜测是真的了。

这匹马是他偷来的。然而我对马太痴迷了,在我看来,偷一匹马来骑跟偷别的东西(比如偷钱)似乎是不一样的,也许这根本不算偷。

    我迅速穿好衣服,然后从窗户跳到了院子里。穆拉德轻轻下马,把我扶到了马背上。在我们的房子后面是田野、果园、灌溉沟渠、乡间公路。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乡间公路。空气无比清新,骑在马背上奔跑的感觉真是爽极了。穆拉德不由自主地唱起了歌。在这里,在这个时候是不可能有人发现我们的。

    “阿兰姆,坐稳了。”穆拉德提醒我。然后,他双腿用力一蹬马的肚子,喊道:“驾!”白马后腿站立,前脚扬起,长嘶一声,然后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马穿过田野,跨过灌溉沟渠,向乡间公路跑去……我们跑了一圈又一圈,马和人都大汗淋漓。

    太阳就要升起来了。“我们得回去了。要不大家都起床了,我们的秘密就藏不住了。”穆拉德说道。

    “我们把它藏在哪里?”我问道。“我知道一个地方。”穆拉德答道。

    大约十分钟后,我们悄悄地牵着马走进了一个废弃的谷仓。谷仓的地上有一些燕麦和干草。

    那天下午,我正在穆拉德家玩,一个叫约翰·拜伦的农民来穆拉德家做客。约翰·拜伦的家在另外一个村庄。“我丢失了一匹马,一个月了还没见它回来。”约翰·拜伦对我的伯父、穆拉德的父亲扎拉布说。

    “你知道,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很多亚美尼亚人失去了自己的家园,我们的部落被迫迁徙到这里。你只是丢了一匹马,不要在意。”扎拉布伯父大声说道。

    “可是这匹马花了我60美元啊!”约翰·拜伦回应道。他们接下来说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已经跑出去找穆拉德。

    穆拉德正在一棵桃树下救治一只受伤的小乌。“你居然已经私藏了那匹马一个月!”我盯着他说道。

    穆拉德没有看我,只是专心地给小鸟受伤的翅膀涂药。

    “干脆,我们把马留下来一年时间吧。”说完,我热切地看着穆拉德。

    “我知道你需要一年时间才能学会骑马,但我们不能留它这么长时间。”穆拉德头也不抬地回答我。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把马还回去?”

    “最多六个月。”说完,穆拉德站起来,用力把小鸟抛向天空。小鸟努力拍打着翅膀,几乎要掉下来,但最终,它还是飞走了,而且越飞越高,越飞越稳。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穆拉德每天凌晨都来接我出去骑马。我们在田野旁的公路上尽情地驰骋。太阳升起来之前,我们就把马牵回那个废弃的谷仓。那是一段多么快乐的日子啊!

    可是这一天还是来临了。那天早上,我们在牵马回去的路上碰到了正赶往镇上的约翰·拜伦。他盯着白马问道:“孩子,你这匹马叫什么名字?”

    “小心肝。”穆拉德答道。

    “我可以看看它吗?”约翰·拜伦问。

    “当然可以。”穆拉德说。

    在仔细查看了几分钟后,约翰·拜伦说:“如果你们部落不是享有诚实的美誉,我几乎就认为这匹马是我丢失的那匹马。嗯,也许它跟我的马是双胞胎。”说完,他转身就离开了。

    我看着穆拉德,穆拉德没有说话,只是平静地把马牵回了旧谷仓。

    三天后,约翰·拜伦又来到了穆拉德家。

    “我的马回来了!而且,它比以前更强壮了!”他高兴地说道。

(摘自《现代青年》 2017年第5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科学

韩少功

    马桥人在岭上打柴,担回来摊在地坪里晒干了再烧。湿柴很重,担在肩上十分咬肩。我们知青后来想出一个主意,砍了柴以后就摊在岭上晒,晒干了,下次砍柴时再来担。每次都是摆上一次砍的柴,也就是干柴,担子就轻一些。罗伯听说这个办法好,换了我的担子试一试,眼睛瞪大,说确实轻好多么。

    我说这是因为一大半的水分都蒸发了。

    他放了我的担子,还是担着他刚砍下的湿柴往岭下走。我有些奇怪,追上去问他,为何不试试我们的办法?

    “柴都不想担了,这人横看直看都没有什么活头了。”

    “不是不担,是要担得科学一点。”

    “什么科学?还不就是学懒?你看你们城里的汽车、火车、飞机,哪一样不是懒人想出来的?不是图懒,如何会想出那样鬼名堂?”

    一句话把我堵得好一阵没吐过气来。

    他又说:“科学来科学去,看吧,大家都要变马鸣。”

    他是指住在山洞“神仙府”里的主人。马鸣住在那里从来没有出过工,自己的事情都不想做,有时候找回来一点瓜菜,懒得烧火,就生着吃。这样生吃惯了,以后找回来的米,也嘎哧嘎哧放在嘴里嚼,嚼得嘴角上全是粉渣。人家笑他,他还有一套一套的讲究,说煮熟了的东西不营养,山上的老虫豹子从来都是生吃,劲比人大,病比人少,有什么不好?他认为这样吃比较科学。

    他一到冬天就不洗脸。脸上结成壳了,就用手干搓一把,或者掰几下,刮几下,就掉下一块一块的壳皮。他不说自己怕冷水,反而说人洗多了脸不科学,把一点好油气都洗光了,伤皮。更可笑的是,他从溪里挑一担水回家要半个时辰,尤其是上坡的时候,走着“之”字路,扭过来拐过去好半天还在半途中。站在坡上的闲人奇怪,说你放了一担水再唱戏不好么?马鸣说:“你们晓得什么?这样走才省力。詹天佑当年在八达岭修铁路,就是修的‘之’字路。”

    旁人不懂詹天佑何许人也。

    “你们如何会晓得!”他一脸清高和傲慢,不屑与众人白费口舌的样子,担着他那两桶水,依旧扭过来拐过去,把宝贵的气力省到神仙府去了。

    这以后,人们说神仙府简直要成为科学院了。可以想象,当马桥人从马鸣身上体会“科学”一词的含义时,不会对这个词有太多的好感。我怀疑,他们后来对上面发来的一些科学种田小册子看也不看,撕成纸片卷烟丝;他们对上面一遍一遍关于科学喂猪的广播无动于衷,甚至割了广播线当铁丝,用来箍尿桶,都是出于一种心理惯性。

    也就是说,他们对马鸣的嘲笑“连坐”了科学。有一次,马桥的一伙汉子去长乐街挑石灰,在公路上遇到一辆正在停车修理的大客车,觉得十分新奇。他们围上去,情不自禁地用手中扁担把客车壳子敲得咚咚咚震响,眼看着把好端端的车壳捶瘪了两块,躺在车底下修车的司机气得钻出来大骂,操着扳手要打人,才把马桥人轰开。但马桥汉子们抑制不住一种莫名的冲动,逃远了,还回头大喊大叫,捡起石块朝大客车使劲扔过去。

    他们与司机无冤无仇。他们也从无破坏的恶习,比方走过任何一户人家时决不会把扁担往墙上或门上敲打。他们为什么一到汽车面前就忍不住要动手呢?我只能怀疑,他们嘻嘻笑笑的下面,隐藏着一种他们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嫌恶——嫌恶一切新玩意,一切科学的成果,一切来自现代都市的机械怪兽。在他们看来,所谓现代都市不是别的什么,不过是罗伯说的那一大群科学人,亦即懒惰的人。

    把这场挑衅汽车的事件归罪于马鸣,当然有些牵强,也不大公正。但一个词的理解过程不光是理智过程,也是一个感觉过程,离不开这个词在使用环境里与之相关联的具体形象、具体氛围、具体事实。这些东西常常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对这个词的理解方向。对词语实际理解的定型,可能长远影响一个人或一个民族今后的心理状态和生存选择,却不是这些词的字面意思所能负责的。

    那么,“科学”这个词,既不能对罗伯等人猖狂抵毁科学的言论负责,也不能对马桥汉子们在公路上抄起扁担对科学成果群起而攻的偶发事件负责。

    谁来负责呢?是谁使“科学”成为了马桥人唯恐避之不及的邪恶?

    我只能说,应该负责的,可能不仅仅是马鸣。

(选自小说《马桥词典》,有删改)

【注】①知青,全称“知识青年”,这里特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自愿从城市到农村或边疆去参加劳动建设的年轻人,他们多数是初中或高中学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钢的琴

申平

    我们扶贫工作组进驻红土沟的第二天,作为组长的我,就发现村里在精准扶贫方面存在重大纰漏。村里一户最困难的人家,竟然长期没有被列入扶贫对象。

    这户人家的男人叫吴更里,是个长相敦厚的中年人。我们到他家走访,发现他一点也不像其他贫困户那样要么哭穷装可怜,要么牢骚满腹怨气冲天。他不卑不亢,神情淡定,对人热情实在。当我们得知他上有老母,下有病妻,还有一双上学的儿女都要他靠种地打短工养活,而村里却从来没有救助过他时,我立即对他充满同情,拍胸脯表示一定要帮助他解决困难。

    但是他却连连摆手说:“算了算了,我们有吃有穿,有手有脚,不想给政府找麻烦!”

    这使我对他更加同情,甚至有点喜欢,暗下决心一定要帮他解决问题。

    第二天,我就主持召开了村委会和扶贫工作组联席会议。会上,我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接着重点讲了扶贫工作要全覆盖、一户都不能少的道理,最后我把话锋一转,把吴更里的问题当做炸弹抛了出来。在我的想象里,村干部们肯定会被炸晕的。但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们听完,竟然不约而同嘿嘿地笑了起来。村支书徐友谊说:“哎哟,看来老问题又摆上台面了。”

    徐友谊等人的态度令我十分不满,我厉声说:“怎么,难道因为是老问题就不解决了吗?请问老问题是怎么形成的?是不是不作为造成的?”

    见我生气,徐友谊赶紧说:“李组长,我们不是那个意思。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呀。你不知道,吴更里家里,可是有一架价值几十万的钢琴啊!”

    “什么?钢琴!”他的话倒把我搞懵了。

    “是啊,他家的确困难,村里其实每次都想往上报他。可是一报吧,群众就拼死反对,到处告状。说家里有那么贵重的钢琴,还算什么贫困户!”

    哦,原来如此。可我们去的时候,怎么没有注意他家有钢琴呢。

    散会以后,我带人再次到吴更里家调查。咦!眼前这几间村里最寒酸的土瓦屋,还有屋里灰头土脸的几个人,无论怎么也不能和高雅的钢琴联系起来。

    看见我们又来,吴更里好像早有预料似的,他啥也不问,只是冲我们笑一笑,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我就问他:“吴更里,听说你家有一台很贵的钢琴是吗?”

    吴更里点了一下头,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是呀,是有啊!”

    “能让我们看看吗?”

    吴更里又点点头,带我们来到一间上了锁的房间,打开门,说:“各位请吧。”

    尽管我们有精神准备,但是我们还是被屋里那架精美的钢琴震撼了。这间房里什么杂物都没放,就在屋中央摆了那架钢琴。它一尘不染,气势非凡地雄踞在那里,霎时使这间土屋蓬荜生辉。我们小心翼翼走过去,轻轻抚摸,通过视觉和触觉进一步感受它的高贵。说实话我对钢琴一窍不通,但是直觉告诉我这的确是一架非同凡响的钢琴。我对照上面的字母,用手机迅速上网查了一下,立刻明白这是一台立式施坦威牌钢琴,是钢琴中的精品,价值真的有几十万上下。

    我们都把疑问的目光定格在吴更里的脸上,等待着他的回答。

    吴更里走过去,手拿一块抹布轻轻擦拭我们刚才摸过的地方,话语也同样轻轻地说:“各位领导别见怪,这钢琴是我爸爸当年买的,是给我买的。那时候他在城里当包工头,赚了钱,就去买了一台最贵的钢琴运回来,他说他要把我培养成郎朗一样的人。可是,唉……”他停住不说了,似乎陷入回忆之中。

    “那后来怎么样呢?”

    “后来我爸打算专门请一个钢琴老师,先到乡下来教我。等条件成熟了,就把全家搬进城去,让我受最好的教育。可是那年,他承包的工程拿不到钱,还死了人,他赔光了一切,最后……他跳了楼。那年我才8岁。”

    屋里的空气立刻有点压抑,我感觉那架钢琴也似乎变得沉重起来。

    “那你就不得不过早地挑起了家庭生活重担,你一直留着钢琴,是为了纪念你的父亲,对吗?”我是个急性子的人,忍不住说出了最后结果。

    谁知吴更里看了我一眼,说:“你只说对了一半。这钢琴,我是留给我儿子的,可是他偏偏对这个不感兴趣。我就想,将来我还会有孙子呀,孙子也会有儿子呀。我就不信,我家里就出不了一个钢琴家。”

    吴更里语气坚定,目光灼灼,仿佛对未来充满必胜的把握。

    “出钢琴家,那当然好。可你得面对现实呀。假如你先把钢琴卖了,你家现在的一切都会改变,政府也能名正言顺帮助你。将来有钱再买嘛……”

    “不,我不想那样过日子。李组长你说,人活着,除了钱,总得还要为点啥吧?

    吴更里口气坚决,咬钢嚼铁。我不由再次打量眼前的这个农民,感觉他的质地真的比钢铁还硬。

    吴更里,就这样作为一个特殊的扶贫对象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这天夜里,我竟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去参加一个钢琴演奏音乐会。在金碧辉煌的舞台上,有一个人坐在一架巨大的钢琴前,身体摇摆,十指飞舞,天籁般的乐曲汪洋恣意,跳跃流淌……大厅里掌声雷动。当那人站起身来谢幕时,我不由狂喊:吴更里!吴更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戈壁绝尘

严风华

    在山水秀丽的南方,我们实在很难想象戈壁是什么样子。

    当我飞临甘肃的上空,从飞机舷窗往下一看,我立即目瞪口呆。

    飞机下面全是山,是我从没见过的如此辽阔无边、连绵成片的群山。但山山皆秃,没有林木遮掩,没有河水流淌,仿佛一群肌肉发达的或蹲或卧的虎豹全都被扒光了皮毛,光着身子任由太阳炙烤,而导致皮肤干裂,变得全身灰黄,毫无光泽和血色。

    噢,大西北,裸露的大西北,灰黄的大西北。

    落到地面,戈壁滩的苍茫赫然入目,我的感觉就不仅仅是目瞪口呆了。

    四周环顾,没有人影。天和地之间,是一条平直的线。遍地里,每一颗沙粒、石块,每一堆沙土、乱石,每一条干枝、枯草,忽然都活了起来,仿佛就是词典里挣扎着跳出来后散落一地的词,一个个都代表着孤寂、干渴、饥饿、迷失、慌乱、恐惧、死亡这样的词义。捡起来读,心会发毛,手脚颤栗。

    我知道我来到了曾经的古道——丝绸之路。丝绸之路,最早是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命名的。想必当年肯定是一条充满灵性充满浪漫的路吧,常常是驼队不断,马蹄声脆,绸缎拖地,五彩缤纷,轻柔而曼妙。也许我站立的地方,就曾经有驼队小憩过。夜色里,篝火灿烂,奶茶飘香,烤肉诱人,说不定地面上还残存着当年的残骨或木炭。

    望茫茫旷野,已经看不出半点当年的喧嚣,看不出轻柔而曼妙的景况。一种苍凉的气急如同空气一样,弥漫在戈壁的地面和上空。当我被戈壁的苍凉淹没了全身之后,很快就对这片辽阔的苍凉产生了敬意。

    我听到了脚步声,一阵一阵的,由远及近。西汉的张骞,第一个穿过了西域的苍凉。

    建元三年,张骞告别汉武帝,率随从百人,首次出使西域。张骞的队伍,一字排开,夹杂着马蹄声、驼铃声和人的脚步声,一路浩荡,经陇西,过敦煌,日行夜息,让这不曾出现过人烟的戈壁第一次留下了一串串人的脚印。元狩四年,张骞第二次奉命出使西域。张骞几经周折,前后花了数十年的时间,终于用脚步打通了中原通往西城的孔道,丈量出了一条惠泽四方的丝绸之路。

    张骞无疑成了功臣,名垂青史。但两千年了,丝绸之路的砾石、风沙早已把张骞的脚印埋没得毫无踪影。而且,这条古路也早已停止了运行,但张骞的故事依然流传在这一片辽阔的苍茫里。

    很幸运,在这条古道上,在这一片荒漠里,有一些事物竟能经受住风沙的冲刷,留下了足迹。玉门关玉树临风,最为坚贞和强悍,这是我的戈壁之旅最强烈的印象。

    玉门关是汉武帝为确保丝绸之路安全与畅通,大约于公元前121—107年间下令修建的。这是一座四方形小城堡,周边无一建筑,唯见茫茫沙砾,空旷无人。尽管日月侵蚀,已经显出破败,但它那种孤傲和霸气,依然镶嵌于城墙中,巍然不动。唐边塞诗人岑参曾作《玉门关益将军歌》:“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其时,守关甲兵多达五千,其规模之大可以想见。

    但今天它难免寂寞了。当年的热闹不再,当年的雄关已成文物。它只能作为历史的见证,为后人努力地与日渐一日的衰败和冷清抗争。

    丝绸之路所经之处多是无边无际的荒漠,但因为有这么一些人的到来而变得热闹。自张骞之后,穿越过戈壁滩、大沙漠的人,还有大司马霍去病,西域第一任都护郑吉,西域行军司马班超,高僧法显、唐玄奘,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当然还有许多的无法记入史册的无名小卒。他们当中,有的是丝绸之路的开拓者、守护者,也有一些掠夺者、破坏者。正因为有了这些人,丝绸之路才有了悲喜交加的历史。

    但一切都归为苍凉。那些人来时,步履匆匆,搅得沙飞石走,尘烟骤起。但时间一长,尘埃终要落地。后来者,看着前人留下的废墟,一番唏嘘之后,却找不到他们的脚步了。谁都是戈壁的过客。我长久地站在那儿,感受着那一片苍茫,渐渐又被苍凉淹没。戈璧如果没有丝绸之路贯穿,那只是一片荒漠;丝绸之路要是没有那一群人走过,那条路就必然寂寞;那一群人如果没有留下悲喜,那就没有了苍凉;人要是没有经历苍凉。那就是苍白。

    苍凉是戈璧的神。

(节选自《2011中国年度散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不告诉你

刘建超

朋友许大明喜欢旅行,每年的大部分时间他都是独自一人在山水间游荡。大明回到老街休整,几个凉菜,一瓶杜康,就会勾起他肚子里道不完的故事。

这次是真的遇险,差点见不到哥们儿了。许大明醇酒微醺,红扑扑的脸膛绽着笑容。

原本就是找个原始森林走一走,到天然氧吧排泄排泄在城里塞满的雾霾杂乱。许大明说他行走在重重叠叠的山脉和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里感慨不已。千山万壑中有清澈见底的河流,每条河都很清纯,在绿树掩映下懒懒地流动,悠然、轻盈,真的有飘飘欲仙的感觉。

就在这茂密的森林里随意游荡,直到遇见了一位老者。老者白须过胸,鹤发童颜,手持一根藤杖,藤杖上系着一条鲜红的布巾,我以为遇到了老神仙。

老者警惕地问我是干什么的。我告诉他我爱好旅游,是一名绿色环保主义者。

老者的眼中流露出热情,他说,就在这片原始森林中央有个海子,从没人进去打扰过,纯粹原始,看过之后,一辈子也忘不掉的湖泊。老者看出了我的心思,用藤杖指着旁边的森林说,你就沿着这个方向进去,个把小时的路程。记住了,这个湖泊不要告诉任何人。不然,我的藤杖会去找你算账的。

相遇是缘分,谢过老者,我开始往森林里面走。老者的声音清晰地从林间飘来,记着,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怀疑自己的判断,不要怀疑自己选择的方向。

一个人在原始森林中行走是危险的,好在我多年的野外旅游积累了些许经验。我找了一根枯树枝,不停地敲打树木,这种敲打的声音可以惊跑附近的野兽,惊跑潜藏在地下的腐殖中和趴在树上的毒蛇。走几十米,我就折一根树枝放下,朝着一个方向。这样,一旦迷路,我就可以顺着树枝指引的方向走出来。

几个时辰过去了,我看到了那个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湖泊。湖泊水平如镜,静如处子,羞涩含蓄,如宝石静卧,碧玉镶嵌。湖面四周,树木茂密,葱郁苍茫,映衬得湖水温柔可爱。夏日正午,在万道阳光的照耀下,湖泊波浪不兴,蔚蓝无比。待一阵风吹过,湖面像撒上了一层细碎的银子,水色潋滟。谁知道这个湖泊已经寂然独处了几千万年了。湖水中有黛色的鱼游动,体型不大,几十条、上百条聚一起游,像条黑色的带子在蔚蓝的水面上悠然飘过。这个湖泊无出口又无入口,水却洁净无比;周边是茂密的森林,湖面却整洁得不见一片落叶,从没有见过这么清纯的湖泊,你说神不神?我就这样沿着湖边走着看着,干脆躺在湖边,看着天上飘浮不定的白云,听着婉转啁啾的鸟鸣,恍然觉得这里就是人间天堂啊。

不知不觉迷糊了一觉,当我醒来时居然忘记了来时的方向。

许大明说他沿着湖泊跑来跑去地寻找自己放下的最后一根树枝。哪里有什么树枝?四周都是密密匝匝的树木,往哪个方向看,都一个样子。他慌了,一身大汗。

一大团野蜂朝大明扑来。森林里有几种野蜂,嗅到人身上的汗味就会扑上来蜇人,这种蜂能把人活活蜇死。大明说,遇到这种野蜂,千万不要扑打,越扑打,蜂越多。大明就地坐下,用衣服包住头,如果眼睛被野蜂蜇伤伤了真走不出去了。深呼吸让自己静下来,心静了身上就不会再出汗。没了汗味,野蜂就会飞走。

许大明根据太阳的位置,走进来的时间,判断出自己的方位,调整情绪,开始往外走。

往外走路更难了,磕磕绊绊。算起来,六七个小时没吃东西了,饥肠辘辘。森林里密不透风,衣服被树枝挂得褴褛不堪,一条一条黏在身上,又闷又热。手臂、面庞也被刮破了,汗水一浸,火辣辣地痛。已经走了三个小时,还是不见路。

大明开始怀疑自己判断的方向。大明说,我忽然就想到了老者临行前对我说的话: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怀疑自己的判断,不要怀疑自己选择的方向。

在森林里迷路,这种怀疑最危险。大方向一定是正确的,进去时体力好,走得快,现在走得慢,用了几倍的时间很正常。坚定不移地朝这个方向走,断然不能走回头路。继续往前走啊走。

体力耗尽了,天色渐暗,如果天黑前走不到路上,必死无疑。许大明两腿发软,眼冒金星,觉得自己随时会倒下去。

大明说,就在我要倒下去的最后一刻,你猜我看到了什么?藤杖,那根缠着红布巾的藤杖!藤杖静静地立着,红杖巾微微飘动,如一团火焰为我指引着出林的方向。得救了。我对着藤杖拜了三拜。

大明说他走出森林后在一农家睡了三天三夜。看一眼美如玉珠的湖泊,死了也心甘情愿啊。

我也被大明说的湖泊吸引了,说大明,能不能带着我再去一趟那个美丽的湖泊。

许大明坚决地摆摆手,不行,不能告诉你,我答应过老者。你知道吗,每当我回忆这件事情,都会觉得背后有一根藤杖在盯着我。仙境一样的湖泊难道就这样隐藏着,不辜负它千万年的岁月吗?许大明说,等等吧,等咱们有了孙子,让他们也能看到没有被开发没有被污染,没有被惊扰的原始湖泊。

一言为定!我俩紧紧握手。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20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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