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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长春市第十一高中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闲读梧桐

    梧桐就在我们住的那幢楼的前面,在花圃和草地的中央,在曲径通幽的那个拐弯口,整日整夜地与我们对视。

    它要比别处的其他树大出许多,足有合抱之粗,如一位“伟丈夫”,向空中伸展;又像一位矜持的少女,繁茂的叶子如长发,披肩掩面,甚至遮住了整个身躯。我猜想,当初它的身边定然有许多的树苗和它并肩成长,后来,或许因为环境规划需要,被砍伐了;或许就是它本身的素质好,顽强地坚持下来。它从从容容地走过岁月的风雨,高大起来了。闲来临窗读树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某日,母亲从北方来信:寒潮来了,注意保暖御寒。入夜,便加了一床被子。果然,夜半有呼风啸雨紧叩窗棂。我从酣梦里惊醒,听到那冷雨滴落空阶如原始的打击乐。于是无眠,想起家信,想起母亲说起的家谱,想起外祖父风雨如晦的际遇。外祖父是地方上知名的教育家,一生两袖清风献给桑梓教育事业,放弃了几次外聘高就的机会。然而,在那史无前例的岁月里,他不愿屈从于非人的折磨,在一个冷雨的冬夜,饮恨自尽。我无缘见到他老人家,只是在小舅家读到一张黑色镜框里肃然的面容。我不敢说画师的技艺有多高,只是坚信那双眼睛是传了神的。每次站到他跟前,总有一种情思嬗传于我,冥冥之中,与我的心灵默默碰撞。

    浮想联翩,伴以风雨大作,了无睡意,就独自披衣临窗。夜如墨染,顷刻间我也融入这浓稠的夜色中了。惊奇地发现,天边竟有几颗寒星眨巴着瞌睡的眼!先前原是错觉,根本就没有下雨,只有风,粗暴狂虐的北风。这时,最让我“心有戚戚”的便是不远处的那株梧桐了。只能依稀看到它黛青色的轮廓,承受着一份天边的苍凉。阵风过处,是叶叶枝枝互相簇拥颤起的呼号,时而像俄罗斯民谣,时而像若有若无的诗歌。不知怎的,外祖父的遗像又蓦然浮上眼帘,似与这株沉默的梧桐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不求巨臂擎天的闻达,但也有荫庇一方的坦荡。

    次日醒来,红日满窗,竟是大晴。

    惦念的是那一树黄叶。推开窗棂,读到的树,竟是一个显山露水的甲骨文字。没有昨日那遮天蔽日的叶子,剩下的是虬枝挺干。我的心像是被谁搁上了一块沉重的冰,无法再幻作一只鸟,向那棵树飞去了。这一夜的风呵,就凋零了满树的生命!而风又奈你其何,坠落的终要坠落,无须挽留,你还有一身傲骨与春天之前的整个冬季抗争!

    于是,我读懂了梧桐的寂寞。不是慨叹韶华流逝的漠然,不是哀怨人潮人海中的孤寂,而是一种禅意,一种宁静和虚空的玄奥。服从自然又抗衡自然,洞悉自然又糊涂自然,任风雕雨蚀,四季轮回,日月如晦,花开花落,好一种从容淡泊的大度!不禁又感慨起外祖父的英年早逝、悲哀起他屈从天命的无奈、悲哀起那个年代里的人们。

    又是一阵熟悉的树叶婆娑的沙沙声响,亲切地叩击着耳鼓。俯目望去,一个红衣女孩雀跃在那黄叶覆盖的小径,那模样似乎每一片叶子都在为她青春的步履伴奏。此刻,我的窗台上,扑进一阙蓬松的阳光,洒在案前昨夜未曾合上的一卷旧书上。

(1)、文章中作者读到的梧桐的外形特点是:。(不超过10个字)

梧桐内在的精神特征是:

(2)、作者看到风中的梧桐想起了外祖父,并感到两者之间“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请结合全文谈谈梧桐与外祖父的相同与不同?(需分条的请加序号)
(3)、文章尾段中写轻盈欢快的红衣女孩的用意是:

写落叶似乎是在为女孩“伴奏”,这样写要表达的意思是:

写“阳光”洒在旧书上,“旧书上”意在表明:

(4)、本文描写风中的梧桐,运用了什么修辞方法,起到了怎样的表达效果?试举例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题目。

红楼启示录

王蒙

① 整个说来,《红楼梦》是长于写实的。“石头”在全书第一章中答复空空道人说:“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致失其真。”这段写实主义的声明由“石头”所做,有点令人哭笑不得,也有点中国式的聪明灵活的辩证法。

② 写实的作品中,穿插环绕装点一些神话的、魔幻的、匪夷所思的故事,使写实的作品增添了一些幻化的生动、神秘、奇异,使写实的作品也生出想象的翅膀,生出浪漫的彩色,这就比一味写实、除了实还是实的作品更文学了。

③ 一般地说,写实的作品易于厚重,梦幻的作品易于轻灵,或反过来说,写实的小说易失之于拙,梦幻的小说易失之于巧。能不能把二者结合一下呢?厚重中显出轻灵,执著中显出超脱,命运的铁的法则中显出恍恍忽忽的朦胧。这是真小说家的境界,这是人生真味的体验。

④ 荒诞、幻化也是人的精神主体的一种要求,当科学性、必然性、可知性不能完全满足人的主体要求(包括观赏、享受的要求)的时候,荒诞性与梦幻性就应运而生了。荒诞、幻化也是一种美,是一种突破了现实的硬壳、摆脱了大地芜杂的美,就像梦的美,痴的美……

⑤ 荒诞化、幻化是把小说与人生间离的重要手段。《红楼梦》一开篇,作者就强调“将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经历过一番梦幻”,“说来虽近荒唐,细说颇有趣味”一方面强调不失其真,未敢失其真,一方面又强调不可当真。这就给创作主体留下了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极大灵活性,留下了极大的艺术创造力纵横弛骋的余地,留下了自己的创作自由,也为读者留下了阅读与欣赏的即进行二度创作的自由。

⑥ 完全地写实,写作本身也变成了一种介入,乃至变成了一种舆论,一种“大众传播”,一种“站队”,就必然会碰到一系列世俗人生中的问题。涉嫌不敬,涉嫌溢美,涉嫌揭人隐 私,涉嫌造舆论,涉嫌提倡异端与犯上作乱……曹雪芹有几个脑袋敢去以身试文字狱!小说毕竟只是说,至少首先是小说,虽然不如起诉书或辩护词那样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却因失去了这种针对性而获得了更普遍更长远的意义。写小说就要把小说当小说写。《红楼梦》摆在案头,您就“把玩”“把玩”吧。反正是: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本文系节选,文字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题。

    ①人的眼中、心里,总有一个前方。(甲)前方的情景并不明确,朦胧如雾中之月,闪烁如水中之星。(乙)这种不确定性,反而助长了人们对前方的幻想。(丙)他们仿佛从苍茫的前方,听到了呼唤他们前往的钟声和激动人心的鼓乐。(丁)他们不知疲倦地走着。

    ②因此,这世界上就有了路。为了快速地走向前方和能走向更远的地方,就有了船,有了马车,有了我们眼前这辆破旧而简陋的汽车。

    ③路连接着家与前方。人们借着路,向前流浪。自古以来,人类就喜欢流浪。当然也可以说,人类不得不流浪。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是命运把人抛到了路上——形而上一点说。因为,即便是许多人终身未出家门,或未远出家门,但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仍然有无家可归的感觉,他们也在漫无尽头的上。四野茫茫,八面空空,眼前与心中,只剩下一条通往前方的路。

    ④人们早已发现,人生实质上是一场苦旅。坐在这辆车里的人们,将在这样一辆拥挤不堪的车里,开始他们的旅途。我们可以想象:车吼叫着,在坑洼不平的路面上颠簸,把一车人摇得东歪西倒,使人一路受着皮肉之苦。那位男子手托下巴,望着车窗外,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个将要开始艰难旅程的人所有的惶惑与茫然。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中也出现过这种拥挤的汽车。丰子恺先生有篇散文,也是专写这种老掉牙的汽车的。他的那辆汽车在荒郊野外的半路上抛锚了,并且总是不能修好。他把旅途的不安、无奈与焦躁不宁、索然无味细细地写了出来:真是一番苦旅。当然,在这天底下,在同一时间里,有许多人也许是坐在豪华的游艇上、舒适的飞机或火车上进行他们的旅行的。他们的心情就一定要比在这种沙丁鱼罐头一样的车中的人们要好些吗?如果我们把这种具象化的旅行,抽象化为人生的旅途,我们不分彼此,都是苦旅者。

    ⑤人的悲剧性实质,还不完全在于总想到达目的地却总不能到达目的地,而在于走向前方、到处流浪时,又时时刻刻地惦念着正在远去和久已不见的家、家园和家乡。就如同一首歌唱到的那样:回家的心思,总在心头。中国古代诗歌,有许多篇幅是交给思乡之情的:“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崔颢)“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宋之问)“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古诗十九首》)“家在梦中何日到,春来江上几人还?(卢纶)“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李益)“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韦庄)……悲剧的不可避免在于:人无法还家;更在于:即便是还了家,依然还在无家的感觉之中。那位崔颢,本可以凑足盘缠回家一趟,用不着那样伤感。然而,他深深地知道,他在心中想念的那个家,只是由家的温馨与安宁养育起来的一种抽象的感觉罢了。那个可遮风避雨的实在的家,并不能从心灵深处抹去他无家可归的感觉。他只能望着江上烟波,在心中体味一派苍凉。

    ⑥这坐在车上的人们,前方到底是家还是无边的旷野呢?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碧云寺的秋色
钟敬文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的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地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
    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近日,情景突变。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
    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了。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能代替它,也不能概括它。
    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树木的叶子变色了,柿红的、朱红的、金黄的、古铜色的、赭色的,还有那半黄半绿或半黄半赤的……五颜十色,把山野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姑娘。加以这时节天色是澄明的,气候是清爽的。你想想,这丰富的秋色将唤起人们怎样一种欢快的感情啊!
    我们晓得古代诗人所以对秋风感喟,见黄叶伤情,是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原因的。诗人或因为同情人民的苦难,或因为伤悼个人遭逢的不幸……那种悲哀的心情,往往容易由某些自然现象的感触而发泄出来。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面对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唉声叹气。“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生机与美丽;“扁舟一棹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江南秋色分明艳羡不已。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卖鲈鱼”……这此美丽的诗句也都远离“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种饱含着哀伤的情调。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进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我们没有权力判定,过去一切诗人对于红叶和黄叶的美,都必然是色盲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英雄

佛刘

    清明节前夕,爸爸给乡下的奶奶打电话,乡下的奶奶说,今年就不用回来啦,有些事奶奶一个人就都办了。爸爸说,那怎么行呢,即便是我答应,虎子也不会答应啊。乡下的奶奶说,那你们就来吧,其实我也想虎子了。

    虎子不是别人,就是我。不算今年,我已经是第四次回去看望乡下的奶奶和叔叔了。一想到乡下奶奶的小院,我的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向往,我知道,那是我另一个意义上的家。

    回去那天的阳光很不错,春风已经把田野吹出了毛毛绿。老远,我就看见了站在村口的奶奶,我大喊一声,像一只脱了缰的小马驹,奔向奶奶的怀抱。

    乡下的奶奶流泪了,她喜悦的脸庞上堆满了皱纹。这样的时刻,无论是奶奶、爸爸,还是我,都是幸福的。

    乡下奶奶的院落不是很大,有一年下雨,西边的院墙还倒掉了,本来乡下的奶奶是想等当兵的叔叔回家修砌的,可是叔叔没有等来,却等到了爸爸。那一次,爸爸很卖命,他拦住了所有想帮奶奶修墙的乡亲们,一个人忙活了两天,虽然墙修砌得不是很好,可是爸爸却累虚脱了。乡下的奶奶说,你这又是何必呢?爸爸说,只有这样,我的心才能安慰一些。

    现在,爸爸修砌的那堵墙还好,上面爬满了干枯了的牵牛花的叶蔓,一株枣树探出墙外,似乎在等着我们的到来。

    乡下奶奶的房子已经很旧了。前几年,叔叔牺牲的时候,政府准备出资为乡下的奶奶翻盖一下老房子,却被奶奶拒绝了。奶奶说我这么大年纪了,房子还能用,没那个必要了,如果政府真的关心我的生活,那么就请你们把村里的小学修一修吧。村里的小学被重新翻盖了,学校是以叔叔的名字命名的,我去过一次,还在学校的门口留下了一张珍贵的照片。

    后来爸爸也想为乡下的奶奶盖一座新房子,可是奶奶依旧没答应。

    爸爸常常给乡下的奶奶买很多的东西,但那些东西,是吃的都被她分给了左邻右舍,如果是穿的,就捐赠出去。在这个世界上,我觉得再没有比乡下的奶奶更倔强的人了,但大家都无法改变她,只好改变自己。

    我没有看到过生前的叔叔,乡下的奶奶常常向我描述叔叔小时候的样子,说那时的叔叔爬墙上树,摸鱼捉鸟,无所不会。等长大了,就变得不怎么爱说话了,但心肠好,碰上邻居有什么帮忙的活儿,总是不惜体力,村里的人都很喜欢他。顺着乡下奶奶的目光,我能够看见那时的叔叔,他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威武的身影常常走进我的梦中,让我流一梦的泪水。

    叔叔是个英雄,他死于一次探亲回家的路上,因为两个落水儿童,叔叔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叔叔的事迹感动了那个小城所有的市民,他被大家称为英雄。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自不必说。后来政府遵从乡下奶奶的意愿,把叔叔安葬在了老家,因为在那里,乡下的奶奶可以时常地去看一看儿子。

    我和爸爸这次回来的目的主要是给叔叔扫墓,其实即便我们不回来,乡下的奶奶还有那些乡亲也会把叔叔的墓地扫得干干净净的,但是爸爸说,心里不踏实。

    清明这一天,天气晴朗,空气中已经有了麦苗的味道。一路上,我们无语,爸爸一手扶着乡下奶奶的胳膊,每年他都是这样的姿态,这样看上去他们更像是一对母子。

    乡下的奶奶把爸爸买来的鲜花一一摆放在叔叔的墓碑上。整个过程,她的表情肃穆、慈祥,没有一点悲伤。她说,儿子,你哥和你侄子又来看你了,你看看你侄子已经有你那么高了。爸爸说,给你叔鞠个躬吧,我点点头,然后恭恭敬敬地鞠了三个躬。透过水泥地,我似乎可以感受到叔叔的生命,正一点点传输到我的身体中。

    说到这里,可能大家都明白了,乡下的奶奶不是我的亲奶奶,叔叔也不是我的亲叔叔,可是自从叔叔救了我,我们就成了一家人。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爱犬之死

[英国]弗吉尼亚•伍尔夫

    那是个炎热的下午,坐在街角的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乞丐已经在她的西瓜上睡着了。阳光似乎在空气中嗡嗡作响,衰老的猎狗弗拉希靠街上阴凉的一边,顺着它所熟悉的道路,跨着碎步向市场的方向跑去。整个市场阳光耀眼,到处都是凉篷、小摊和色彩艳丽的遮阳伞。女贩们坐在水果筐旁,鸽子拍打着翅膀,钟声在响个不停,马鞭声辞啪作响。佛罗伦萨的各色杂种狗在市场里跑来跑去,这儿嗅嗅,那儿叽叽。整个市场就像蜂房一样热闹,又像火炉一样灼人。弗拉希到处寻找阴凉的地方。它跑到它的朋友卡特琳娜身边,躺卧在她那大筐子的阴影里。一个装着红黄两色鲜花的褐色水罐在边上投下了一道影子,它的头顶上是一座右手伸向前方的雕像,雕像的影子投下来,加深了这一片阴影,使它成了紫色D弗拉希躺在阴影里,观望着小狗们嬉戏玩耍。它们叫着、咬着,伸懒腰打滚,尽情地享受着青春的欢乐;它们互相追逐,跑来跑去,兜着圈子,就像它曾经追逐胡同里的那条西班尼尔狗一样。

    有那么一阵,弗拉希的思绪又回到了雷丁。它想起了帕先生的西班尼尔狗,想起了它的第一个恋人,想起了它青春的狂热和天真。是呵,它有过自己春风得意的日子,它并不妒嫉它们。它已经充分地享受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快乐,现在已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女贩伸手到它身背后搔了搔。弗拉希过去经常偷吃她的葡萄,或干些别的坏事,为此它没少挨她的巴掌。可现在弗拉希老了,她也已不年轻,弗拉希替她看西瓜,她就替它搔耳朵;现在她在织毛衣,弗拉希则在打瞌睡。剖开的大西瓜露出粉红色的瓜瓤,引得苍蝇嗡嗡地围着西瓜直打转儿。

    阳光透过百合花的叶缝,透过那些五颜六色的阳伞惬意地照射下来。大理石雕像减弱了阳光的热度,使它变得像香槟酒一样凉爽、清新。弗拉希躺在那儿,任凭阳光穿过它那稀疏的毛发,直晒在它裸露的皮肢上。市场里的人们一直在叽叽喳喳地讨价还价。买东西的女人不断地走过它的身边,又不时地停下来,用手指摸摸那些蔬菜和水果。集市上永远响着嘈杂的声音,弗拉希很喜欢听这种声音。过了一阵,它在百合花的阴影下面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沉入了睡梦中。没多长时间,它的脚突然一阵痉挛——是否它梦到了自己正在西班牙追逐野兔:它正顺着被晒得灼热的山坡往上疾跑,身旁一群皮肤黝黑的人正叫着:“兔子!兔子!”同时,野兔则正从灌木丛中窜逃出来?可再过了一会儿,睡梦中的弗拉希又快又轻地吠叫起来,接连叫了许多声——或许是它听见了老主人正在雷丁催促着它这条灵犬前去追猎吧?又过了一阵,它的尾巴局促不安地摇晃起来——莫非是它梦见了老特福德小姐站在萝卜地中愤愤地挥动着雨伞,而自己则正溜回到她的身边,听着她呵斥:“坏狗!坏狗!”而后,它打起呼噜来,陷入了幸福的晚年才会有的那种深沉的酣睡之中。突然,它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抽搐起来,使得它猛然惊醒过来。它觉得自己似乎在什么险恶之境中——莫非又落入了怀特教堂的那群恶棍之手?莫非刀子又架到了它的喉咙上?

    不管它做了什么梦,总之它恐怖地从梦中惊醒了,撒腿便跑,仿佛它正从死里逃生,要去寻找一个藏身之所。女贩们见此状况,全都哈哈大笑,向它扔着烂葡萄,呼唤它回去。但它丝毫不理睬她们。它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大车的轮子几乎压着它,使得站着的赶车人连声咒骂,举起鞭子向它抽来。它飞跑过一群光着半截身子的孩子身边,那些孩子一边向它投掷鹤卵石,一边高叫:“它疯了!它疯了!”母亲们赶紧跑到门口,把他们拉了回去。弗拉希真的疯了吗?是太阳晒昏了它的头,抑或是它又听到了维纳斯的猎号,还是某个美国的促战精灵、某个隐匿在桌腿中的精灵终于又俘获了它?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它笔直地往前疾跑着,从一条街跑到另一条街,一直跑到自己家的大门。它径直跑上楼梯,又径直地冲进起居室。

    布朗宁夫人正躺在沙发上看书,它冲进去时,吓了她一跳。她抬头看了一眼。哦,原来并非什么精灵,只不过是弗拉希。她微笑起来,它跳上沙发,把自己的脸凑到她的脸旁,她已经开始衰老,弗拉希也一样。她俯身瞧瞧弗拉希,真怪,她那宽大的嘴,大大的眼睛,浓密的鬈发,使她的脸仍然与弗拉希古怪地相像。他们各不相同,却似乎又出自同一个模型。他们或许已互为补充,唤醒了对方身体里沉睡的东西。但她是一个人,而它却是一条狗。布朗宁夫人继续看她的书,过了一会,她又看看弗拉希,可是弗拉希却没有抬头看她,它身上发生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变化。“弗拉希”,她叫道,但弗拉希一声不吭。它曾经是生命之物,可现在生机已离它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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