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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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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姜堰二中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卷

简答题:《红楼梦》“抄检大观园”的情节,表现了贾府“三春”什么样的性格特征?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请说普通话

尚春江

    老同志,请你说普通话。

    山水老汉从儿子居住的小区出来溜达了一会儿,就记不住回家的路了。去问交警,儿子的家在哪?路咋走?可是,他费了老鼻子劲说出来的话,人家一句也没听懂。交警说,老同志,请你说普通话。

    可他哪里会说普通话啊!

    他又去问路边下棋的几个老头,几个老头听了他说的话,一个劲地摇头,说,听不懂,请你说普通话。

    可是,他真的不会说普通话。

    前天,儿子把他从老家里接过来。一来让他享受一下城里的生活,二来他老了,就他一人在家,儿子不放心。三番几次去接,他都不应。这不,儿子费了好些口舌才把他接到市里。

    然而,山水老汉在儿子鸽笼般的楼房里待不住,只在屋里呆上一天就觉得闷得慌,浑身没劲,烦躁。

    第二天一大早,儿子说,在屋里呆久了,出去走走,散散心。

    说完,儿子就去上班了。儿子原先在这个城市打工,后来出息了,现在当了经理,忙得脚不着地,连陪他说话的工夫都没有。儿媳妇倒是下班就回家,但她是温州人,说话叽里呱啦的,他一句也听不懂。儿媳妇就给他说普通话。可是,他听得懂她说的话,她却听不懂他说的话走走就走走。山水下了楼,出了小区的门,到街上逛。逛着逛着,在大街上七拐八抹的,一会儿就迷了路。按说,他当过兵,出过远门,说啥也不会迷路。可是,现在的城市,街道好像都差不多:都是高高的楼房,都是宽宽的街道,到处车挨车人挤人。一会儿,车开得呼呼的,好像赛跑;一会儿,都停在那里等红灯,好一阵子不动步。

    山水悠悠逛逛,像到集上赶集,走着走着就迷了。哪像在家里,哪里有棵草,哪里有道坎,他心里一清二楚,挤着眼也能摸回家。

    迷了路?问啊。鼻子下边有张嘴,山水就去问路。可是,他讲的是家乡掉了渣的土话,人家一句也听不懂。这时他才明白,村中那些打工的年轻人为啥都讲普通话了。那时,他还跟人家讲,当初自己因为说普通话,害得被退了亲,被退了伍,现在还是光棍一条。可现在,人家硬要自己说普通话,自己却把普通话忘得一干二净。

    问了半天,他也没问出回小区的路。没办法,他就给儿子打电话。儿子开车很快找了来,把他送回家。坐在沙发上,山水说,不在这住了。在这里,人家讲的是本地话,他听不懂;他讲的是家乡话,人家也听不懂。在这里,说话都是普通话,他不会。

    儿子想说,大,你不会学吗?小时候,人家都说你会普通话。

    但是,儿子没有问。他知道,那是他大心上的一道伤疤。

    那年,他大当兵回家探亲。老队长榔头看到一个人,穿着一身绿军装,背着一个绿挎包,站在山水家门口东张西望,知道是山水回来探亲了。就问,是山水啊?啥时候坐车回来的?

    哎呀呀,你是榔头叔叔吗?我是昨晚上回来的。叔叔,你知道我妈妈在哪里吗?山水说着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还向生产队长榔头敬了个礼。

    啥?你是“坐碗上”回来的?不是坐车啊?你妈妈是谁?是你娘?那我去叫你娘去。你娘在红芋地里出红芋呢。

    切!榔头队长听着山水说的普通话,嘴都撇到裤腰上了。

    一会儿,山水娘回来了。他娘干活时,脸上受了点伤,涂着红药水,横一道竖一道的

    娘望着穿绿军装的山水,高兴得眼泪都出来了。要知道,那时候当兵,是很光荣的。有人找不到媳妇,只要军装一上身,说媒的立马就踢破门槛。

    娘说,山水,啥时候回来的?

    山水望着脸上横一道竖一道的娘说,你是谁呀?

    娘说,傻孩子,我是娘啊,你连娘都不认识了?

    山水紧紧握住了娘的手说,哎呀呀,你看看,你看看,我以为是隔壁的大娘呢,原来是我的妈妈哟。

    此后,有人说山水是“一年亲,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

    小资产阶级思想典型,上报到了部队。本来,山水已被部队当作入党提干的对象,此时泡了汤,提前退了伍。山水的未婚妻也退了婚。他娘提着礼到处找媒人说媒,但人家一听说是他,扭头就走。

    从此,山水就拉了寡汉。如果不是捡了一个他做儿子,把他抚养成人,现在可能仍是孤家寡人。

    一连几天,儿子看他大山水整天躲在屋里,呆呆地,不言不语,像丢了魂。就说,大,是不是住不惯啊,那咱就回老家。

    啥?回家?那中啊!

    山水的眼中一下子闪出了亮光。在家里,他就不用说普通话了。种地,种菜,和一般大小的老年人拉拉呱,喂喂猪,养养鸡,遛遛狗,多好!

(选自《华文小小说》2015年第2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钢琴家的脚

陈钢

    ①在我珍藏的波兰版的《肖邦全集》的扉页里,印着一双秀长纤细、令人动容的手﹣﹣那是肖邦的手。就是这双手,流注出多少醉人的旋律,又演绎出多少变化万千的“音乐魔方”;手啊手﹣﹣钢琴家的代号和骄傲!

    ②不知从哪天起,我突然注意起钢琴家的脚来。因为在他们出台时,必先举足由幕后走到琴前;而这几步路,可真谓“寸步难行”啊!他们有的如万里长征,步履艰难;有的则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还有的活像是小脚女人赶集﹣﹣急急匆匆,扭扭歪歪。但是,有一位钢琴家的路却走得潇洒自若,怡然大方,他﹣﹣就是傅聪。而带他学会走路的,就是他的父亲傅雷。这条路的路标上有四句话:“第一,做人;第二,做艺术家;第三,做音乐家;最后才是钢琴家!”﹣﹣这是傅雷给孩子的临别赠言。

    ③为了让傅聪学会“做人”,这位精通洋学的大翻译家,既没有把儿子送到他早年留学的法国,也没有让他进音乐学堂;而是另辟蹊径,用近乎“私塾”的方式,从孔孟先秦诸子、《国策》、《左传》、《晏子春秋》、《史记》、《汉书》、《世说新语》中自选教材,进行“道德规范”﹣﹣“做人ABC”的教育。傅雷认为,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道德规范”是生活中惟一的“圭臬”。而当他将这个“圭臬”与古希腊罗马的崇尚自然,文艺复兴的崇尚人文,法国大革命和“五四”运动的崇尚民主的精神相融合时,就构筑起一个“理想世界”的最高境界!傅聪以后在国外生活了那么多年,面对着光怪陆离的西方社会和纸醉金迷的金钱世界,始终“视富贵如浮云”,而不像“巴尔扎克笔下的那些人物,正好把富贵作为人生最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目标”,就是因为精神境界中有这个“圭臬”所维系。傅雷在家书中盛赞傅聪的前丈人梅纽因,说他在海牙为一个快要死的女孩子演奏巴哈的《恰空舞曲》和他1947年在柏林对犹太难民的讲话,是一种“符合我们威武不能屈的古训”的精神和气节;而傅聪也以孔夫子所称道的颜回为榜样,保持“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那种“以清贫为自傲”的中国文人传统和超尘脱俗的崇高境界。真是:有“德”才有“品”,有“品”才有“境”,有“境”才能铸造高人!而傅雷,就是这样带着儿子走人生之路的。

    ④傅聪的艺术之路,是一条以民族文化根蒂来“开发”、“引爆”世界艺术顶尖的“通路”。

    ⑤陆游示儿:“功夫在诗外”。可傅聪的功夫倒是在“诗内”。他从小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偷听爸爸同朋友谈话,谈论李白杜甫,他最喜欢的就是李后主的词。他对中国古诗词的通晓决不逊于托斯卡尼尼(意大利著名指挥家)对莎士比亚的熟悉。

    ⑥傅聪在“肖邦”比赛前,他的演奏已被波兰教授认为“赋有肖邦的灵魂”,甚至说他是一个“中国籍的波兰人”。他荣获的“最是波兰魂”的玛祖卡奖,更被认为是桩“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因为,这是由“一个中国人创造了真正的玛祖卡的表达风格”。意大利钢琴家阿高斯蒂教授对傅聪说:“只有古典的文明才能给你那么多难得的天赋,肖邦的意境很像中国的意境。”说得多好、多对啊!傅聪就是这样弹肖邦的。他弹肖邦,“就好像是我的命运”,“我自己很自然地说自己的话”。而且,肖邦又有李白“非人世”的气息和李后主那种“垂死之痛,家国之恨”的愁绪。傅聪用李白来演绎,升华肖邦;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得的是李白奖!

    ⑦傅聪的艺术之路还通向大自然。

    ⑧傅雷,则多次要求傅聪到大自然中去。因为,大师的作品“就是从大自然,从人生各方面的材料中‘泡’出来的,所以,“表达他们的作品,也得走同样的路”。更重要的是,大自然可使人“荡涤胸中尘俗”,“打破纸醉金迷的俗梦,养成淡泊洒脱的胸怀”。从而获得一种“萧然意远,旷达怡静,不滞于物,不凝于心的境界”,使演奏具有“生命的活力与搏击飞纵的气势”!﹣﹣选自散文集《三只耳朵听音乐》

【注】圭臬:比喻准则或法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眼镜

老舍

    宋修身有对儿近视镜,可除读书时不戴。他正往学校里走,这回,眼镜盒子是卷在两本厚科学杂志里。本打算把盒子放在袋里,可身上各处的口袋都没空:笔记本,手绢,铅笔,橡皮,两个小瓶,一块吃剩的饼,占住了地盘。一拐弯,碰上了个同学,他站住说了几句。来了辆汽车,他本能地往里手一躲,本来没有躲的必要,可眼力不济,于是把鼻子按在墙上。汽车和朋友都过去了,他紧赶了几步,怕迟到。

    走到了校门,一摸,眼镜盒子没啦!

    登时头上见了汗,抹回头去找,哪里有影儿。拐弯的地方,老放着几辆洋车。问拉车的,他们都说没见,好像他们也都是近视眼。又往回找到校门,只摸了两手的土。心里别扭透了!掏出那块干烧饼狠命地摔在校门上。假如口袋里没这些零碎?假如不是遇上那个臭同学?假如不躲那辆闯丧的汽车?巧!越巧心里越堵得慌!定是被车夫拾了,瞪着眼不给,什么世界!天天走熟了的路,掉了东西会连告诉一声都不告诉,而捡起放在自己的袋里?一对近视镜有什么用?

    宋修身的鼻子按在墙上的时候,眼镜盒子落在墙根。车夫王四看见了,本想告诉一声,可是一看是“他”:一年到头老溜墙根,没坐过一回车。话到了嘴边,又回去了。他顺手捡起盒子,放在腰中。拾了就是拾了,活该。

    宋修身往回走,王四到个僻静地方放下车,掏出盒子,好破的盒子;打开,镜子真脏;自己戴了戴,戴不上。王四的心凉了,早知道还给那个溜墙根的学生呢!也许倒能得几毛钱的报酬。

    眼镜丢了以后,他来到教室。虽坐在前面,黑板上的字还是模糊不清。越看不清,越用力看;下了课,脑袋直抽着疼。他越发心里堵得慌。第二堂是算术习题。他把眼差不多贴在纸上,算了两三个题,他的心口直发痒,脑门非常的热。他好像把自己丢失了。平日最欢喜算术,现在他看着那些字码心里起急。心中熟记的那些公式,都加上了点新东西:眼镜,汽车,车夫。公式和懊恼搀杂在一块,把最喜爱的一门功课变成了最讨厌的一些气人的东西。他不能再安坐在课室里,他想跑到空旷的地方去嚷一顿才痛快。平日所不爱想的事,例如生命观等,这时候都在心中冒出来。

    一个破近视镜,拾去有什么用?可是竟自拾去!经济的压迫,白拾一根劈柴也是好的。不怨那个车夫了。虽然想到这个,心中究竟是难过。今天的功课交不上,明天当然还是头疼。配镜子去,做不到。今天,算术的公式好像给它们匀出来点地方。他想不出一个办法,他头一次觉得生命没着落,好像一切稳定的东西都随着眼镜丢了,眼前事事模糊不清。他不想退学,也想不出继续求学的意义。

    第二天,他没去上课,王四没等到那个近视眼。要收车时,小赵来了,他家开着个小杂货铺,他的父亲戴平光的眼镜。王四想起来了:“小赵,给你这个。”从车箱里把眼镜找出来:“别看盒子破,里面有好玩艺儿。”小赵一见眼镜,“掌柜的”在心中放大起来。果然是体面的镜子,比父亲的还好。戴上试试,不行,“这是近视镜,戴上发晕!”“戴惯就好了,”王四笑着说。小赵觉得不上算,可是又真爱眼镜。试着走了几步,摘下来,看看大家。大家都觉得戴上镜子确是体面。王四领着头说:“真有个样儿!送给你的,我拿着没用。等过二年,你的眼神不足了,再戴也就合适了。”

    “送给我的?”小赵补了一句。“真送给你!”

    小赵把眼镜放在盒子里,走开。走了几步,又把盒子打开。回头看了看,拉车的们并没把眼看着他。把镜子又戴上,眼前成了模糊的一片。可是不肯马上摘下来——戴惯就好了。他觉得王四的话有理。有眼镜不戴,心中难过。况且掌柜们都必须戴镜子的。眼镜,手表,再安上一个金门牙;南岗子的小凤要不跟我才怪呢!刚一拐弯,猛地听见一声喇叭。他看不清,不知往哪面儿躲。他急于摘镜子……

    学校附近,这些日子了,不见了溜墙根的近视学生,不见了小赵,不见了王四。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抻面[注]

阿 城

铁良是满族人。问他祖上是哪个旗的,他说不知道,管它哪个旗的,还不都是要干活儿吃饭。

铁良在北京是个小有名气的人,因为抻得一手好面。面是随时有客要吃就得煮的,因此,铁良专在一家做。

铁良原来有几股钱在店里,后来店叫政府公私合了营,铁良有些不太愿意,在一个公家人面前说了几句。公家人也是以前常来店里吃铁良抻的面的主儿,劝了铁良几句。几年以后,铁良知道害怕了,心里感激着那个公家人。

抻面最讲究的是和面。和面先和个大概齐,之后放在案子上苫块湿布醒着。后来运动多了,铁良说,这“反省”就是咱们的醒面;醒好了面,愿意怎么揉掐捏拉,随您便。

醒好了的面,内里没有疙瘩。面粉一掺了水,放不多时就会发酸,所以要下碱。下了碱的面,就可以抻了。

有人用舌头试碱放多了还是少了,舔舔,有一股苦甜香,就是合适了。铁良试碱不用舌头,一半儿的原因是抻面是个露脸的活儿,是公开的,客人看着,当面的。铁良用鼻子闻闻,碱多了,就再放放,醒碱。

跑堂的得了客人要的数儿,拉长声儿喊给铁良。客人出到街上,靠在铺面窗口看铁良抻面,好像是买了一张看戏的站票。

铁良不含糊,一手揪出一拳头面,“啪”,和在一起,搓成粗条儿,掐着两头儿,上下一悠,就一个人长了——人伸开胳膊的长度等于这个人的身高。铁良两手往当中一合,就是两股,再抻再合,就是四股,再抻再合,八股,十六股,三十二股,六十四股,一百二十八股。之后掐去两头,朝脑后一甩,好像是大闺女的辫子飞落到灶上的锅里,客人就笑了,转身回到店里的座位上。

锅边儿的伙计用一双长筷子搅两下,大笊篱把面捞出盛到海碗里。海碗里有牛骨高汤,入好面,撒几片芫荽、葱丝儿、带红根儿的嫩菠菜,浇上满天星辣椒油花儿,红、绿、白,“啪嗒”,放在了客人面前。客人挑起一筷子面,撑开嘴吃,热气蒸得额头有点儿亮。铁良呢,和街上的熟人聊了有一会儿了。

20世纪50年代,犯人被押去刑场的时候还允许点路边的馆子,吃最后一口人间食。有个老头子被押在车上,路过铁良的店,说是去阴间的路上得吃口抻面。于是押进去,老头子张口要龙须面,铁良也不说话,开始抻。

铁良几下就抻好了,亲自放面下锅,瞬时捞起,入在汤里,双手捧了碗放在老头儿面前。老头儿挑起面迎光看了看,手上的铐“哗啦啦”响,吃了一口,说:“是这个意思。”就招呼上路了。

铁良后来跟人说:“这就是当初借钱给我学手艺的恩人,他就是要我抻头发丝儿面,我也得抻出来。”

(选自《阿城精选集》,有删改)

【注释】抻(chēn)面:用手把面团抻成面条。抻,拉长。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归去来兮

(加拿大)孙博

    踏进三月,陆家喜事接踵而来。今天又迎来了一家之主的50大寿。

    相对于其他新移民来说,陆嘉良是幸运的。20年前全家从香港移民到多伦多后,他两周之内就找到了专业对口的工作。他们马上在名校区安家置业,还买了车。嘉良从《城市日报》小编辑慢慢爬到总编,虽然只统管50多号人马,却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觉。太太诗茵全职在家带孩子,一直到孩子上了高中,她才重拾会计老本行。

    全家生活不算富裕,但也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最令陆家引以为傲的是一对儿女,前几天儿子亚明决定去美国谷歌总部任软件工程师,女儿亚琴昨天才定下去纽约的麦肯锡总公司做咨询顾问,这些都是计算机和商科毕业生梦寐以求的超级大公司啊!

    两个孩子一大早出门办事后,老两口子就开始准备晚餐了。6点刚到,亚明、亚琴抬着大蛋糕走进门,嘉良见后面还紧跟着一对陌生的男女,内心有点纳闷。见老妈看着两个陌生人发呆,兄妹俩马上各自拉着一个介绍起来。女的与亚明同届同专业,即将去苹果公司工作。男的是亚琴商学院的师兄,已在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工作一年了。一直蒙在鼓里的老两口子瞬间才明白,兄妹为啥非去美国不可。

    嘉良特地开了一瓶波尔多葡萄酒。就在6人举杯之际,门铃突然响起来,未免有些扫兴。只有诗茵一个箭步冲出去开门。

    诗茵带进来一位男子,嘉良定睛一看,马上扑上前,两人紧紧拥抱。

    男子从背包里取出木制礼盒,恭敬地说:“祝姐夫生日快乐!”

    嘉良打开一看,内装两瓶茅台酒,是为庆祝香港回归而特制的,都快20年了,价值连城啊。

    诗茵快速地添上碗筷,让弟弟诗文紧挨着老公坐下。这显然是她精心策划的惊喜,但没料到早被儿女抢了头彩。原来,诗文在香港一家新媒体公司任总裁,这次去纽约融资,筹划上市,办完事后特地来多伦多小住两天,再直飞香港。对于嘉良来说,这个小舅子可不一般啊!他不但是自己的师弟和徒弟,而且还是大媒人呢。

    红酒见底后,嘉良又开了一瓶茅台酒,好不热闹……

    酒足饭饱之后,准备切蛋糕。恰在这时,嘉良的手机突然响起来,他一听,眉头立马皱起,他那脸庞上突然冒出黄豆般的汗珠。

    诗文扶着嘉良来到书房,嘉良一屁股瘫在椅子上,和盘托出是社长打来的电话,董事会刚才决定经营40多年的《城市日报》今晚出最后一张报纸。嘉良知道报社连年亏损严重,但没想到来得这么快,悲从中来。诗茵劝说,这么辛苦的夜班工作不做也罢,自从4年前当了总编后没见他睡过一个安稳觉。而对于知天命的嘉良来说,这是一个十分尴尬的年龄,做了大半辈子新闻再转行能成功吗?难道就这么早退休了?……

    沉默片刻后,嘉良突然冒出一句话:“香港的局势到底怎么样?”

    诗文答道:“20年来依然是马照跑、舞照跳(注)……”

    一个多小时后,诗茵大声地张罗大家到餐厅吃蛋糕。许愿之际嘉良一反常态,对着孩子说:“我刚才决定马上回流香港,到你舅舅那儿去。”

    “担任突发新闻组主任,董事长刚来短信确认了。”诗文看着手机说。

    孩子们还没反应过来,诗茵抢着说:“你们都走了,我一个人留在这还有啥意思,趁房价高卖了,我也回香港。”

    嘉良一把将老婆搂在怀里,两人一起吹灭蜡烛。掌声打破了夜的宁静……

(有删节)

【注释】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之前,中国领导人在解释“一国两制”构想时,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即香港回归中国后,“马照跑、股照炒、舞照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根火柴

叶骑

    我独自站在这广袤、寥廓的雪域之地,雪花如落下的枫叶漫天飞舞,淹没了足迹,隐去了生机,空留一片彻骨的银白把大地冻结。

    但即或如此,多年前,我仍能在这土地上分清兔子的粪便、辨出百米外獐子啃食地衣发出的碎响,而今天,我孤独地站在雪地,再也闻不出故乡烟筒里散发出的炊烟。

    是的,我不得不承认,一个年迈的猎人,迷失在了他曾经无数次穿行过的土地上。

    我开始整理身上的物资,背包里食物充足,这些肉干足够我撑上三天。但就在检查包底时,我不幸地发现,一道豁口撕开了背包,自己唯一的一块打火石再无踪影。

    我浑身一紧,一股寒意顿时从四肢散入身躯。我急忙搜寻外衣的口袋,里面还有一封自己用来点燃烟斗的火柴,但在盒子打开的瞬间,我立即陷入了无尽的暗夜,里面仅有一根火柴。

    我瘫坐在无垠的雪地里,绝望地发出咒骂。我痛恨自己的老去,不辨东西。我痛恨命运的尖薄,在这存亡的关头夺去救命之物。难道冥冥之中,这就是一个老猎人无法脱逃的宿命?

    然而,我却无意就范。

    我是一个猎人,一个以山林为家的乡巴佬,生存或者死亡是我一生不曾回避的问题,我们或将苍老,枯竭的躯干也终将交还给这片挚爱的土地,但却从来不是一个向天乞怜的可怜虫。

    天色将晚。我用树枝在雪地里搭了一个简易的帐篷,然后从四周捡拾了一些枯枝败叶,堆放在一旁,这是自己仅有的希望。

    “你只有一根火柴。”

    我提醒自己。

    入夜,风雪愈紧了。狂风怒号着,在山谷里往来驰突,折断了枯枝,卷起了残雪,自己的帐篷在风暴中摇摇欲坠,寒冷像饥饿的狼群,将我层层包围。

    “点燃那根火柴吧,你别无选择。”

    “狼群”狞笑着说。

    我把火柴紧紧攥在手心,感受着“狼群”的啃食。它们的尖牙刺破我的肌肤,穿过血肉,直抵皮囊下的灵魂,而我蜷曲在这荒寒的冷夜,任由分食。

    我望向身旁的枯枝,欲望在心底挣扎。我想象它们倔强地燃烧起来,火苗微弱,在风雪中苟延残喘,却画出一个昏黄的圈,点燃一盏或明或暗的灯。

    “不用了,留给明天吧。”

    第二天,我爬出帐篷,穿过雪原林海,希冀在某座山后能看见那熟悉的景象,但最终,除了满目苍凉,再无一人。

    我孤独对抗着这寒夜的侵袭,夜再次来临。

    “点燃那根火柴吧,你别无选择。”

    “狼群”追赶上来,龇牙咧嘴,不肯罢休。

    “留给明天吧。”

    我气息奄奄躺在帐篷里,听着血液流动的声音,回答他们。

    ……

    我是在第五个夜晚被村庄的人发现的,据说,找到我时,我倒在帐篷门口,冻成了一个冰人。

    乡亲们把我带回寨子,问我是怎么在雪地里活下来的。

    我说,我有一根火柴。

    他们觉得难以置信。

    后来,他们知道我弄丢了打火石,的确没有撒谎,又好奇我有一根火柴为什么没有点燃。

    “如果真的点燃了,我就冻死在雪夜的第二个夜晚。”

    乡亲们若有所思,但似乎也没听明白。

    而我深深地懂得——

    我能活着,因为我手上有一根随时可以点燃的火柴。

(选自《啄木鸟》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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