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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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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陕西省渭南市渭南中学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五次质量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目送

(台湾)龙应台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题记

    ①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②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③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④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⑤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⑥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⑦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⑧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⑨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⑩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⑪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⑫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⑬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⑭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⑮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1)、作者以“目送”为线索叙写了自己生命历程中哪两份难以割舍的目送?分别表达了自己怎样的情感?
(2)、结合上下语境,理解下列句子中划线部分的含义。

①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②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直立着一只邮筒。

(3)、“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这是本文的题记,请你结合全文内容说说作者意在告诉我们什么?
(4)、龙应台是当今华语世界最具国际影响的作家之一,据说《目送》一文红遍东南亚网络,在美国影响也很大。请结合你的阅读体会,谈谈它流行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表妹

林斤澜

    矮凳桥街背后是溪滩,那滩上铺满了大的碎石,开阔到叫人觉着是不毛之地。幸好有一条溪,时宽时窄,自由自在穿过石头滩,带来水草野树,带来生命的欢喜。

    滩上走过来两个女人,一前一后,前边的挎着个竹篮子,简直有摇篮般大,里面是衣服,很有点分量,一路拱着腰身,支撑着篮底。后边的女人空着两手,几次伸手前来帮忙,前边的不让。前边的女人看来四十往里,后边的四十以外。前边的女人不走现成的小路,从石头滩上斜插过去,走到一个石头圈起来的水潭边,把竹篮里的东西一下子控在水里,全身轻松了,透出来一口长气,望着后边的。后边的走不惯石头滩,盯着脚下,挑着下脚的地方。前边的说:

    “这里比屋里清静,出来走走,说说话……再呢,我要把这些东西洗出来,也就不客气了。”

    说着就蹲下来,抓过一团按在早铺平好了的石板上,拿起棒槌捶打起来,真是擦把汗的工夫也节约了。

    看起来后边的是客人,转着身于看这个新鲜的地方,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

    “水倒是清的,碧清的……树也阴凉……石头要是走惯了,也好走……”

    “不好走,一到下雨天你走走看,只怕担断了脚筋。哪有你们城里的马路好走。”

    “下雨天也洗衣服?”

    “一下天呢,二十天呢。就是三十天不洗也不行。嗐,现在一天是一天的事情,真是日日清,月月结。”

    客人随即称赞:

    “你真能干,三表妹,没想到你有这么大本事,天天洗这么多。”

    主人微微笑着,手里捶捶打打,嘴里喜喜欢欢的:

    事情多着呢。只有晚上吃顿热的,别的两顿都是马马虎虎。本来还要带子,现在托给人家。

    不过洗完衣服,还要踏缝纫机。”

    客人其实是个做活的能手,又做饭又带孩子又洗衣服这样的日子都过过。现在做客人看着人家做活,两只手就不知道放在哪里好。把左手搭在树杈上,右手背在背后,都要用点力才在那里闲得住。不觉感慨起来:

    “也难为你,也亏得是你,想想你在家里的时候,比我还自在呢。”

    主人放下棒槌,两手一刻不停地揉搓起来:

    “做做也就习惯了。不过,真的,做惯了空起两只手来,反倒没有地方好放。乡下地方,又没有什么好玩的,不比城里。”

    客人心里有些矛盾,就学点见过世面的派头,给人家看,也压压自己的烦恼:

    “说的是,”右手更加用力贴在后腰上,“空着两只手不也没地方放嘛。城里好玩是好玩,谁还成天地玩呢。城里住长久了,一下乡,空气真就好,这个新鲜空气,千金难买。”

    单夸空气,好比一个姑娘没有什么好夸的,单夸她的头发。主人插嘴问道:

    “你那里工资好好吧?”

    提起工资,客人是有优越感的,却偏偏埋怨道:

    “饿不死吃不饱就是了,连奖金带零碎也有七八十块。”

    “那是做多做少照样拿呀!”

    “还吃着大锅饭。”

    “不做不做也拿六七十吧?”

    “铁饭碗!”

    客人差不多叫出来,她得意。主人不住手地揉搓,也微微笑着。客人倒打起“抱不平”来:

    “你好脾气,要是我,气也气死了,做多做少什么也不拿。”

    “大表姐,我们也搞承包了。我们家庭妇女洗衣店,给旅店洗床单,给工厂洗工作服都洗不过来。”

    “那一个月能拿多少呢?”客人问得急点。

    主人不忙正面回答,笑道:

    “还要苦干个把月,洗衣机买是买来了,还没有安装。等安装好了,有时间多踏点缝纫机,还可以翻一番呢!”

    “翻一番是多少?”客人急得不知道转弯。主人停止揉搓,去抓棒槌,这功夫,伸了伸两个手指头。

    客人的脑筋飞快转动:这两个手指头当然不会是二十,那么是二百……听着都吓得心跳,那顶哪一级干部了?厂长?……回过头来说道:

    “还是你们不封顶好,多劳多得嘛。”

    “不过也不保底呀,不要打算懒懒散散混日子。”

    客人两步扑过来,蹲下来抓过一堆衣服,主人不让,客人已经揉搓起来了,一边说:

    “懒懒散散,两只手一懒,骨头都要散……乡下地方比城里好,空气第一新鲜,水也碧清……三表妹,等你大侄女中学一毕业,叫她顶替我上班,我就退下来……我到乡下来享几年福,你看怎么样?”

(选自《十月》1984年第6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木鱼

周海亮

    冬子小时候,家里穷。不仅他家穷,全村都穷。不是吃不到米闻不到肉的那种穷,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那种穷。贫穷与饥饿贯穿了冬子的童年,即使现在想起,冬子的记忆深处,仍然是望不到尽头的饥饿。

    冬子九岁那年,村里有亲戚嫁女,娘带冬子去吃喜宴。临行前娘嘱咐冬子说,饭桌上一定要放开了吃,吃慢了,东西就没了。又说,千万别动桌上那条鱼,否则会被别人笑话。冬子问为什么,娘说那是条假鱼。鱼是木头雕刻而成,上面浇了汤汁,撒了葱花,盛在盘子里,端上桌,与真鱼别无二致。娘还说木鱼是栓叔的手艺,栓叔一晚上就能将一截木疙瘩变成一条活灵活现的鲤鱼。娘带冬子来到亲戚家门口,再次嘱咐冬子不仅要吃得快,还要尽量多吃。吃饱了,咱家晚上那顿就省了。她说。

    六个菜,一个汤,满桌人吃得像猪。普通的蔬菜,加几片肉,味道就完全变了。冬子听了娘的,快吃,使劲吃,却总是吃不饱。那条鱼摆在桌子中间,假如娘事先不说,冬子绝不会当它是一条木鱼。鱼浇了汤汁,撒了葱花和香菜,那是一条红烧口味的木头鲤鱼。亲戚家虽穷,但厨艺高超,据说能把一条鱼烹成七八种不同的味道。木鱼也能。不过仅仅是味道的样子。

    满桌人心照不宣。他们的筷子和汤匙伸向不同的盘子和汤碗,却绝没人去碰那条鱼。桌上很快只剩残羹冷炙,唯有那条鱼,仍然闪烁出诱人的光泽,散发出美妙的酱香。满桌人仍不散去,他们蘸着盘子里剩下的汤汤水水,啃着手里的黑面馒头,那也是平常时日难得的吃食。

    冬子有将筷子伸向木鱼的冲动。冲动那样强烈,有那么几个瞬间,他几乎无法自控。他强迫自己不去看那条鱼,可是鱼却顽强地游进他的眼睛,挠着他的喉咙。终于冬子做出令他和他的家人从此蒙羞的举动——他动了那条鱼。他甚至夹起撒在木鱼上的葱花,他甚至将那些葱花,直接填进嘴巴。

    他挨了娘的一顿巴掌。他受到村人的讥笑。以后很多年,他在村里都抬不起头。他不仅仅是动了一条木鱼,更是动了乡村的规矩,动了主人的尊严。一条木鱼,没有人动,它便是一条色香味俱全的真正的鱼,便是富足和希望;动了,它便成为一个木头疙瘩,成为欺骗,成为乡间岁月的颓败与贫穷。

    那条木鱼挂在冬子的胸前,顶在冬子的头上,刻在冬子的脑门上,挤在冬子的心里,很多年挥之不去。

    后来冬子进城,吃了很多苦,终于成为一家水产公司的老总。这些年他几乎吃遍世界上所有的鱼,但童年里的那条木鱼,仍然时常游进他的心里,即使在梦里,也香气四溢,令人垂涎。然后让他在醒来以后,充满羞愧。

    常跟娘说起这件事,娘说,是那时太穷了。冬子说,或许是。娘说,是你太无理了。冬子说,或许是。不过一个孩子动了一条木鱼,有什么大不了呢?冬子觉得,一条木鱼,绝不该让他背负这么多年的沉重。

    一次冬子去民俗博物馆,突然觉得那里面似乎缺少一条可以摆上餐桌的木鱼。他想为博物馆捐赠一条,馆长当然乐意。为这事冬子专程回了一趟乡下,他找到亲戚,问那条木鱼还在不在,亲戚找了很久,终于从一堆破铜烂铁里翻出来。木鱼上布满虫眼,却依然活灵活现。——一条木头雕刻而成的鱼远比一条河水里的真正的鱼,有着更为长久和顽强的生命。

    冬子带木鱼返回城里,突然改变了主意。他找一位匠人雕刻了一条鱼。他把新雕的木鱼送到博物馆,将真正的老木鱼拿回家,刷干净,加了底座,摆上桌子。

    生日那天,冬子调好汤汁,切好葱花,然后将那条木鱼,恭恭敬敬地端上餐桌。

    冬子对儿子说,吃鱼。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信一口

    明嘉靖十三年,被流放云南,“永远充军烟瘴”的大诗人杨慎来到建水拜访他的朋友,西南边睡的建水城令他大吃一惊并留下了数篇文字。令我惊讶的是,杨慎诗里描写的建水,并未隔世,我几乎以为,杨慎才搁笔走了不久。杨慎笔下的这个建水城大体上还在着,“少年社火燃灯寺”,燃灯寺还在,依然在响着木鱼。寺院门口的那口井依然清冽,杨慎如果在燃灯寺喝过寺僧沏的茶,茶水应当就是这口井里的水。

    如今建水县的大街上,经常可以看见送水的马车。马车上绑着一只铁桶,里面装着井水。马车驶进小巷,将井水送给各家各户。在自来水已经普及的今天,城市里还有送井水的人,除了建水恐怕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这是一份古老的工作,我三十年前来建水的时候,就见过这些送水的马车。现在,马车已经被汽车包围了,依然雄赳赳气昂昂地跑在汽车中间,没有被取缔,可以说是一个奇迹。送水的人骑在桶上,吆喝着湿淋淋的马车跑过建水城,就像童话里的人物。马车一到,接水的人们心怀喜悦,开门出来,提着一桶芳香四溢的清水回家去。井水渗入人们的生活习惯中,没有这桶水,一天的生活便无法开始。

    马车送来的水,取自水板井。建水民谣说:“先圈大板井,后建建水城。”如果没有这口井,建水城不会建在此,文明不会兴起。至今,大板井的水依然清冽甘醇,一位前生产队的老会计守护着它,老伯已经70多岁了,终日坐在井后面的小庙里,他后面是供着龙王的神龛。水井对于建水人来说,不仅仅是水源,而且是来自大地的保护神,每一口水井都具有神的地位。许多井的旁边,都盖着庙,里面供奉着龙王、水神,终年香火不绝。建水立城以来,一直靠井水滋养。喝井水的人,已经死去无数,运送井水的人,也死去无数。但新一代的送水人仍通过送水而生活,这是一种故乡经验。井水是一种“信”,这不仅是源于生活习惯的依赖,更是祖传的“信”,每个建水人都收到过这个“信”。井水令一代一代建水人信任大地,安居乐业。生生之谓易,送水人不会怀疑,跟着祖先送水就行了。这一眼,令他成了一个保守派。破旧立新、怀疑旧物是这个时代的风气,改天换地,人们已经不再信任大地,不再道法自然了。送水的人必须守旧,大地之水是旧的,从来没有进步过一滴。这个时代的目标是“先富起来”,送水的人像井一样,天然地自甘落伍。送水只能维持温饱,年复一年地送水,做这个活计更得不为所动。但是,只要水在,他就不会失业,也不必担心成本。人们信任他,只要他的马车一到,各家各户就提着桶走出来,仿佛他是一个大地派来施水的使者。井水维系着这座小城中人与人之间的“信”。建水的送水人诚实地信任着祖传的井,就像祖先们信任大地之水、开始之水。他通过日复一日运送这口唯一的井里的水,立其诚。送水的人像写诗一样,送的是大地的现成,大块假我以文章。这个工作微不足道,没有技术含量,有力气就能干。但是,必须有人干,不能须臾或缺。他的职业精神,就是每一次送水都要恭恭敬敬的,忠实于一口井。看建水人如何取水,送水人站在马车上,用瓢将桶中的水慢慢舀出,车旁的人双手捧着盆,捧至眼前,瓢里的水跃入盆中,如天地孕育出的精灵。送水人与取水人不说话,但凭借青色的一缕完成了最神秘的交流。偶尔,水沾湿额头,有一点凉,这是确定无疑的,大地之凉。

    说实话,大板井的水与自来水管里流出来的没有多少区别,如果用技术检测的话,成分也不会有多大差异。但这是一种“信”,这种“信”非常古老,这是对起源、开始的“信”。人们迷信的是这个开始,通过对开始之水的迷信,人们永远记着祖先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定居。从科学的观点来看,这是迷信。科学只看到水的分子构成:水(H2O)是由氢、氧两种元素组成的无机物,无毒。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科学不知道这种“信”来自时间、经验、细节,井是文明照亮的,水不是一般的水。水中有“信”,是人们对于祖先和神灵的一种态度,水井唤起的是感激和敬畏。大板井的旁边不仅有龙王庙,还有无数的传说、诗歌,无数来自祖母们的自生自灭的箴言……没有人会为自来水公司建一座庙,虽然它的有无也生死攸关。人们喝水管里的水只是因为契约、抵押、担保、制度,所以不会对一个水表、一份供水合同恭恭敬敬。人们提心吊胆,担心着毁约。大地不会毁约,大地就是诚实。人们与大地的关系是“信”,不是契约。

    黎明,马蹄嗒嗒响起,送水的人来了,这是一个喜讯。有部电影叫作《都灵之马》。

    大风,灰沙弥漫,疯狂之马,最后几颗土豆,一群吉普赛人在荒野中找到一口干了的井。在整个世界上,井越来越少,一口接一口地少下去,现在,井就像诗一样卑贱而金贵。许多井已经不被信任,封了填了。有一次我在苏轼老家的井边跪下去,像信任他的诗那样信任着,捧起一口来喝掉,旁边的导游大喊:“喝不得!”他不信了。大地藏着毒药,不再信任井,这是一种新的觉,人类从来没有如此觉过,耶稣、佛陀、庄子、老子等的觉都是:井是好的,井就是诚实,可以信任、依靠。井藏着毒药,这种可怕的想法已经萌生。黑暗是什么?是送水的人不再来了。建水城可以信任,看啊,送水的马车来了!

    马车从我身边经过,我坐在燃灯寺前,像五百年前的杨慎一样,端起茶碗,品着井水,品着“信”的滋味。

(选自于坚《建水记》,中信出版社2018年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赵一曼女士

阿成

    伪满时期的哈尔滨市立医院,如今仍是医院。后来得知赵一曼女士曾在这里住过院,我便翻阅了她的一些资料。

    赵一曼女士,是一个略显清瘦且成熟的女性。在她身上弥漫着脱俗的文人气质和职业军人的冷峻,在任何地方,你都能看出她有别于他人的风度。

    赵一曼女士率领的抗联活动在小兴安岭的崇山峻岭中,那儿能够听到来自坡镇的钟声。冬夜里,钟声会传得很远很远,钟声里,抗联的兵士在森林里烤火,烤野味儿,或者唱着“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战士们哟”……这些都给躺在病床上的赵一曼女士留下清晰回忆。

    赵一曼女士单独一间病房,由警察昼夜看守。

    白色的小柜上有一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丁香花。赵一曼女士喜欢丁香花。这束丁香花,是女护士韩勇义折来摆放在那里的。听说,丁香花现在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市花”了。

    她是在山区中了日军的子弹后被捕的,滨江省警务厅的大野泰治对赵一曼女士进行了严刑拷问,始终没有得到有价值的回答,他觉得很没面子。

    大野泰治在向上司呈送的审讯报告上写道:

    赵一曼是中国共产党珠河县委委员,在该党工作上有与赵尚志同等的权力。她是北满共产党的重要干部,通过对此人的严厉审讯,有可能澄清中共与苏联的关系。

    1936年初,赵一曼女士以假名“王氏”被送到医院监禁治疗。

    《滨江省警务厅关于赵一曼的情况》扼要地介绍了赵一曼女士从市立医院逃走和被害的情况。

    赵一曼女士是在6月28日逃走的。夜里,看守董宪勋在他叔叔的协助下,将赵一曼抬出医院的后门,一辆雇好的出租车已等在那里。几个人上了车,车立刻就开走了。出租车开到文庙屠宰场的后面,韩勇义早就等候在那里,扶着赵一曼女士上了雇好的轿子,大家立刻向宾县方向逃去。

    赵一曼女士住院期间,发现警士董宪勋似乎可以争取。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分析,她觉得有把握去试一试。

    她躺在病床上,和蔼地问董警士:“董先生,您一个月的薪俸是多少?”

    董警士显得有些忸怩,“十多块钱吧……”

    赵一曼女士遗憾地笑了,说:“真没有想到,薪俸会这样少。”

    董警士更加忸怩了。

    赵一曼女士神情端庄地说:“七尺男儿,为着区区十几块钱,甘为日本人役使,不是太愚蠢了吗?”

    董警士无法再正视这位成熟女性的眼睛了,只是哆哆嗦嗦给自己点了一颗烟。

    此后,赵一曼女士经常与董警士聊抗联的战斗和生活,聊小兴安岭的风光,飞鸟走兽。她用通俗的、有吸引力的小说体记述日军侵略东北的罪行,写在包药的纸上。董警士对这些纸片很有兴趣,以为这是赵一曼女士记述的一些资料,并不知道是专门写给他看的。看了这些记述,董警士非常向往“山区生活”,愿意救赵一曼女士出去,和她一道上山。

    赵一曼女士对董警士的争取,共用了20天时间。

    对女护士韩勇义,赵一曼女士采取的则是“女人对女人”的攻心术。

    半年多的相处,使韩勇义对赵一曼女士十分信赖。她讲述了自己幼年丧母、恋爱不幸、工作受欺负,等等。赵一曼女士向她讲述自己和其他女战士在抗日队伍中的生活,有趣的、欢乐的生活,语调是深情的、甜蜜的。

    韩护士真诚地问:“如果中国实现了共产主义,我应当是什么样的地位呢?”

    赵一曼女士说:“你到了山区,一切都能明白了。”

    南岗警察署在赵一曼女士逃走后,马上开车去追。

    追到阿什河以东20多公里的地方,发现了赵一曼、韩勇义、董宪勋及他的叔父,将他们逮捕。

    赵一曼女士淡淡地笑了。

    赵一曼女士是在珠河县被日本宪兵枪杀的。

    那个地方我去过,有一座纪念碑,环境十分幽静,周围种植着一些松树。

    我去的时候,在那里遇到一位年迈的老人。他指着石碑说,赵一曼?我说,对,赵一曼。

    赵一曼被枪杀前,写了一份遗书:

    宁儿:

    母亲对于你没有能尽到教育的责任,实在是遗憾的事情。

    母亲因为坚决地做了反满抗日的斗争,今天已经到了牺牲的前夕了。

    母亲和你在生前是永久没有再见的机会了。希望你,宁儿啊!赶快成人,来安慰你地下的母亲!我最亲爱的孩子啊!母亲不用千言万语来教育你,就用实行来教育你。

    在你长大成人之后,希望不要忘记你的母亲是为国而牺牲的!

一九三六年八月二日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怀揣羊羔的老人

李娟

太阳完全沉下群山,天色却仍然明亮、清晰。我们出去散步,沿着河岸走了两公里后,四周景物才渐渐暗了下来。我们便开始往回走。

河谷对岸森林密布。河水清澈、宽阔,冰凉刺骨的水汽一阵阵扑面而来。在天边悬了整整一天的白色月亮,已转为金黄色,向群山深处沉去。

这时,有小羊羔撕心裂肺的咩叫声远远传了过来,凄惨又似乎极不情愿。我们循声音爬上河岸边高高的岩石,走进一片深深的草甸。这里有一片沼泽,我们小心地绕着走。

前面远远走来一个老人,近了,这才弄清声音的出处原来在她怀里。怪不得小羊的叫声这么别扭,原来它被抱得极其难受。那个老太太像抱小孩子一样抱人家,把它竖起来,一手搂着它的小肚皮,另一只手托着它的小屁股。小羊惨叫连连,不舒服极了,一个劲儿地挣扎。于是这个老太太就换了姿势,把羊扛到背后,像背包袱一样反背着人家,一只手绕在肩头攥着两只小前蹄,一只手反到背后攥着另外一对后蹄。这下她自己倒轻松了好多,可怜那羊羔更痛苦了,于是叫得也越发不满。

“怎么了?这是——”

她乐呵呵地:“这个嘛,它的妈妈嘛,找不到了嘛,看——它哭呢!”

我们心想:明明是你把人家弄哭的。

一到冬天,我们店里卖得最快的东西居然是奶瓶上的橡胶奶嘴,几乎每天都在出售。可大桥附近就那么两三个小村子,百十户人家。真奇怪。为此我妈还自作聪明地得出了两个结论:一、这个地方的计划生育没抓落实;二、这里的婴孩普遍牙齿长得早。

结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那些人买奶嘴是为了回家喂小羊羔吃奶。

冬羔不像春羔那么易成活。冬天很冷,不能跟着牧羊在室外活动,非常弱,因此很大程度上得靠人工喂养。已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得预备一些纸箱子给将要出生的羊羔垫窝。常有人打发孩子到我家商店要纸箱子。谁家冬羔产得多,推开他家的门,一眼就看到炕边墙根一排纸箱,每只箱子各探出一颗小脑袋。

小羊羔真是可爱的小东西。它有人一样美丽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若是小山羊的话,额头上还会有一抹刘海儿。它的嘴巴粉红而柔软,身子软软的、暖暖的,谁都愿意搂它在怀里,好好地亲一亲。我们这里有的年轻姑娘在冬天里串门子,就会搂上自家的一只小羊羔,就像城里的女孩上街搂宠物狗一样,一身温柔干净的气息,用孩子一样喜悦新奇的小嗓门轻轻交谈。小羊羔们就软软地、乖巧地各自趴在主人香喷喷的臂弯里,互相张望。

看了那情景,记忆里的整个冬天都只剩下了微笑。

有的夜里,正围着桌子吃饭呢,这时门口厚厚的棉布门帘一拱一拱的,像是有人要进来。问:“是谁?”却又不回答。走过去掀开门帘一看,没人,脚下却有动静——一只银灰色小羊羔从我妈脚边顺着墙根快快地一扭一扭跑了进来,一路跑到火炉边,晃晃身子,抖落身上的雪屑,再熟门熟路地进了我家厨房,把案板架下的白菜扒拉出来,细嚼慢咽。你无法恨它,尽管白菜只剩最后一棵了。

于是只好帮它撕几片叶子由着它吃,一直等到主人找上门来为止。

有时候出门,在雪窝里捡到一只,颤颤巍巍地蜷着。于是把羊带回家,到时候自有人找上门来要回去。

漫长冬天里只要是有关小羊羔的细节,真是又温暖又清晰。

我们家也养过一只羊。只可惜当时我不在家,等回来时,它已经长得老大了,也就不那么好玩了。但我想它小时候一定特别可爱,否则我妈也不会把它惯成这样——它居然不吃草!只吃麦粒和玉米。①你听说过有不吃草的羊吗?

我妈说:“幸好不是个人,否则更难对付。”

那羊被圈在我家小店后面的窗台下。平时静悄悄的,一听到店里有动静了,就撕心裂肺地惨叫,还把两条前腿搭在窗台上,嘴巴贴在玻璃上做出哀怨的神情。弄得来我家买东西的顾客都以为我们怎么虐待它了呢,纷纷指责:“你们就给它一点吃的嘛!”

顾客一走,它又立刻安静了,从窗台上跳下去。乖乖地卧在自己的小棚里。我妈打开窗户,指着它的鼻子说:“你!你!”然后在其无辜的注视下,无奈地往它堆满了青草的小食盆儿里再添两把苞谷豆儿。

在夏牧场,我们漫山遍野地走,经常与转场的驼队共行一程。②这些浩浩荡荡的队伍,载着大大小小的家当,前前后后跟随着羊群,一路上尘土荡天。

③那些人,他们这样流动的生活似乎比居于百年老宅更为安定。他们平静坦然地行进在路途中,怀揣初生的羊羔。④于是母羊便紧随鞍前马后,冲着自己的孩子着急地咩叫不停。它是整支队伍里最不安最生气的成员。尽管如此,这样的场景仍是一幅完整的家的画面。

初生的小羊羔和初生的婴儿常常被一同放进彩漆摇篮里,挂在骆驼一侧。当骆驼走过身边,随手掀起摇篮上搭着的小毛毯,就有两颗小脑袋一起探出来。

还有一个怀抱羊羔的老人,她看起来快要死了,但怀中的羊羔却又小又弱,犹是初生。

她衣衫破损,神情安静。脚下一摊血淋淋的痕迹。

她站在河边。河水轰鸣,冰雪初融。春天就要到了。

我一直在想,游牧地区的一只小羊羔一定会比其他地方的羊羔更幸运吧?会有着更为丰富、喜悦的生命内容。至少我所知道的羊,于牧人而言,不仅作为食物而存在,更是为了“不孤独”而存在似的。还有那些善良的,那些有希望的,那些温和的,那些正忍耐着的……我所能感觉到这一切与羊羔有关的美德,以我无法说出的方式汇聚成海,浸渍山野,无处不在。我不相信这样的生活也能被改变,我不敢想象这样的生活方式有一天会消失。

(选自李娟散文集《阿勒泰的角落》,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 红 花

李娟

 大红花五十多岁的光景。花白头发,大嗓门,高鼻梁,身高一米八。粗胳膊粗腿虎背熊腰, 往那儿一站,中流砥柱般稳稳当当,雷霆不能撼之。

 可惜这样一副气派的身材,平日里却衣装破陋滑稽。

 我们通常看到的情景会是:上面一件小了三码的短背心,亮堂堂地露出肚脐眼,下面一条 抹布似的长裙拖在脚背上。

 此外,她还从不穿袜子,光脚吸一双男式破拖鞋。脚趾头脏得何其狰狞,獠牙般凶狠。 不过劳动人民嘛,整天辛苦奔忙,不甚讲究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大红花就“不讲究”得有些过分了。

 在我们的蒙古包迁移此处之前,我叔叔独自在大红花所在的村庄住了很长时间。本地礼俗 是单身汉不用自己开伙,可随意上门混饭。于是他就挨家挨户轮流混。

但是大红花家,只去过一次,从此再也不敢去了。

 不说别的,她家的黄油就能吓跑一切客人——颜色黄得快要发红,跟放过了十个夏天似的。 我叔叔说,那油又稀又软,上面陷满了苍蝇,死了的已经一动不动,活着的还在拼命挣扎。 单身汉四处混饭也就罢了,大红花全家上下好几口人,照样也靠混饭过日子。

 一到吃饭的点儿,她出门远眺一番,谁家的烟面最先冒烟,就率领老公儿子儿媳孙子一群 人直奔而去。

 别人家有啥吃啥,倒也不挑剔。 但若是有啥不吃啥,她就会发怒。

 比如灶台上明明挂了风干肉,锅里还煮着素面条。她定会上前帮忙把肉摘下来,亲自“啪 啪啪”剁成块,统统扔进面条锅。

 她走进我家蒙古包,环顾一周,立刻锁定目标。

往床下一指:“西红柿!一个!” 

我连忙跑过去,拾一个递给她。 

她拒绝:“大的!” 

我又跑回去,换个大的。

她接过来,往床板上四平八稳一坐,大口大口咬着吃起来…… 

然而,劳动时的大红花那是相当值得称赞的。

砍葵花盘时,她一个人砍四排埂子,呼呼啦啦,所向无敌。 

而我只砍两排埂子才能勉强追上她。 况且她还边砍边嗑瓜子吃。

到了农忙季节雇短工时,这一带种地的老板都愿意雇用大红花。 

而农忙季节,似乎也是大红花一家一年之中为数不多的进账时节。

尽管如此,这一家人也没见比平时积极到哪儿去。

晚上工,早回家,中午还要午休俩小时,和平时一样闲适又悠哉。 

我家雇大红花做短工,苦的却是我们的邻居,水电站的职工们。

 我家是汉族,不太方便管穆斯林工人们吃饭。而我家葵花地位置又太偏,方圆数里再无其 他人家,没处打尖。于是来打工的短工大都自带午饭。

大红花一家却是自带碗筷。 

因为我们隔壁水电站的职工食堂是清真餐食……

 我不知大红花一家具体是怎么蹭上饭的,总之他们每天准时和职工们一起进餐。

 才开始,只听到食堂负责人莎娜每天都站在食堂门口大喊:“别吃了!已经不够了!还有三个值班的没来!”

 后来,又多了水电站站长和她站在一起大喊:“大红花!明天别来了!以后再也不要来了! 预算超支了!超支了!”

而大红花一家悄无声息,围着餐桌继续埋头苦干。 

说实话,我最感慨的并不是大红花的厚脸皮,而是大家的容忍度。

 接着说大红花。嗯,再困苦再窝囊的人生,也是需要精神享受的。于是,在农忙时节最紧 张的那两天,大红花一家辞工不干了。

 理由是第二天在一百公里以外的某地要举办一场盛大的阿肯弹唱会(本地一种传统的民间 文化活动,除了歌手对唱,还会有体育竞技和歌舞表演)。

 这种临时撤工的行为令人大为恼火——一时半会儿的叫我们到哪儿找人顶上当前繁重的活 计?!

 况且时间紧迫,南下的游牧大军已经驻扎在鸟伦古北岸了。得赶在牲畜过河之前砍完花盘、 晒完葵花,否则,辛苦一夏天,到头来全都做了慈善

我们一家简直急火攻心! 

我妈上蹿下跳地咒骂,也没用。 

提高工资,还是没用。

 我妈恨得咬牙:“活该穷死!有钱不账,真是变态。”

我劝道:“别和她计较了。人家都已经这么穷了,若是连个弹唱会都看不成,岂不更是活得更没意思?”

毫无办法,我们只好全家上阵。连着两天,从天刚亮一直干到伸手不见五指,累得跟猴儿似的。总算抢在牛群过河之前赶完了全部的活儿。

再想想大红花干活时从容不迫的架势,虽然依旧埋怨,却更加钦佩了。 

看弹唱会时的大红花想必远远抛弃了葵花地里的劳动形象,已经全身上下耳目一新。

我曾在阿克哈拉的集市街头见过她打扮起来的样子——金丝绒的花裙子上级了一层又一层 亮锂锂沉甸句的装饰物。脖子上的珠串子粒粒都有鹤鹑蛋大。蕾丝边的紫头巾,银晃晃的粗簪子。脸雪白、眉乌黑。

还有靴子,擦得那个亮!

 说实在的,一般人打扮得如此招摇肯定会显得特俗气。可大红花不,哪怕浑身插满了花, 她也有压得住的那种气派。

 她本来就是丰壮体面的大架子身材嘛,稍一打扮就额外神气。

 兼之左右手各拽着一长串花花绿绿的孩子,大踏步前进,目不斜视。所到之处,额外引人 注目。

虽然一直都没搞清楚大红花为什么要叫“大红花”,但实在觉得这名宇太符合她了! 

也说不清哪儿符合。反正吧:“大红花”——呃,好名字,“大红花”!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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