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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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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云南省大理市下关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皮根快跑

傅昌尧

    村边有条河,弯弯曲曲通长江;今年,河里来了好多水。

    浊浊的、浑身长满了尖牙利嘴的洪水把大堤啃得皮开肉绽,老堤不行了就筑新堤,可浑身是脚的洪水又一口气爬上了新堤,借着风浪,洪水看到了河堤下那一缕缕无精打采的炊烟。

    洪水冷笑着要进村。

    村子里的人是从早晨开始撤离的。上级要在这里分洪,村子将被没顶。

    傍晚时分,始终心存不安的支书皮根第二次偷偷摸回村子。不知为什么,皮根总觉得村子里还有人,特别是老人,他们舍不得离开。皮根从早晨到中午一直在做老人的工作。最后撤离的是一个刚死了老伴的老人,他死活不肯离屋,一手抱着老伴的骨灰盒,一手拿着菜刀……皮根的火爆脾气被点燃了,他扑上去夺下菜刀,将老人绑在门板上抬出了村。

    厚重的云层里竟筛下来几缕斜斜的夕阳。平日,这应该是村里最温馨的时刻了:放学的孩子驮着夕阳,骑在牛背上吹着竹叶;女人们把灶膛点燃,让炊烟给蓝天抹一层青黛;鸡鸭聒噪,鸟雀投林……可现在,偌大的村子死一般沉寂,皮根似乎听到了自己眨眼睛的声音。他抬眼看了看西天那一抹病蔫蔫的残阳,布满了血丝的双眼里流露出困兽般的悲壮。其实,大堤能守到这个地步,已经是太不容易了,可作为支书的皮根还是感到莫大的遗憾和懊丧。

    满头白发的皮根飘飘忽忽地在村巷里孑然而行,走着走着就又转到了这条纵贯南北的村道上来。这条道是去年刚修成的,这是最让他得意的一件业绩,可没承想却遭到住在村东和村西的人的议论,他们说老支书有私心,因为他的女儿女婿就住在这条道旁。皮根闻听心里“咯噔”一下子,他真的没想到要照顾家人,可事情偏偏巧在这儿了,怎么办?皮根心说,再解释也不顶用,今年拼了这身老骨头也要把东西村道修起来……可这大水把他的一切想法都泡得没踪没影儿了,就连脚下这条曾让他沾沾自喜的水泥道也会被冲垮。皮根在村子里边走边痛苦地呻吟,可村子里却没有人回应他的呻吟,他感到无比的孤独和凄惶。

    黑压压的乌云把最后一线残阳也吞噬了,皮根拖着铅砣般沉重的双腿来到了自家门前,门开着。撤离的时候一再叮嘱大家把门用铁丝铰紧,却忘了自家。

    家里空荡荡的,孤独和疲惫在这时一下子攫住了皮根,他不愿挪动一步,就这样坐在自家的门槛上。直到这时他才突然觉得,其实最不想离村的就是他自己,跟洪水一样浊浊的泪顺着他的脸颊汩汩而下。

    流了一会儿泪,皮根就觉得少有的轻松,是的,几十天来,唯有此时最轻松了,什么也不用做了,等着吧,等着水来,我就和我的村子一起舒服了……皮根竟迷迷糊糊地靠着门框睡着了,他是真的累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皮根忽然被一丝声音惊醒。这声音细小、柔弱得犹如早春刚出土的一线嫩芽,可就是这微弱的声音让他愕然而醒:难道村里还有人没撤?他顺着声音飘来的方向疾步寻去。那哀哀的声音似乎充满了村道,回荡着,敲击着皮根的心。皮根急红了眼,按照要求,大堤上应该马上要放炮了,洪水就会铺天盖地地下来了,可村子里怎么还有这样的声音?这声音分明是生命在呼救,是绝望的呼唤啊!

    皮根跌跌撞撞,疯了一样寻找着,他突然大叫着:“莫慌炸堤!莫慌……”可他的叫喊声却被他早已嘶哑的喉咙给吞噬了,远处响起了最后一遍锣声,那炸药的引信已经点燃……

    终于,皮根在村边的一个粪窖里,找到了那个柔弱的声音。粪窖里有积水,羊羔扑腾着,湿滑的窖壁已经把它累得几乎要沉下去。当看到站在高高粪窖上的皮根时,它突然安静了下来,像一个孩子般,羞怯地舔了舔嘴唇。

    皮根不顾一切地跳了下去,一把搂住羊羔。这时,那令人心悸的爆破声轰然响起。

    皮根搂着怀里的羊羔,拼命地爬啊爬,可粪窖太深了,窖壁太滑了,他太累了……能够听见洪水的咆哮声了,皮根突然奋力将羊羔抛上地面,像对他的村民一样吼着:“快跑!往东边的高岗上跑!”

    可那羊羔趔趄着,无法站起,哀哀地看着下面的皮根,呜呜地叫着。

    “你个窝囊废!”皮根像往常一样,又暴怒起来,一股力量陡然升起,他猛地爬上粪窖,搂起地上的羊羔便跑。

    身后,洪水在追……

(选自2016年1月《百花园》,有删减)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部分运用比拟手法,生动形象地描绘出洪水的肆虐情态,表现了洪水的凶残与无情,也渲染了洪水即将淹没村庄的紧张氛围。 B、第⑦段通过插叙回顾了皮根在村里修筑村道的往事,表现了他虽遭受误解、非议,仍初心不改、一心为民的胸襟情怀。 C、细小、微弱的羊叫声,使本已疲累至极的皮根迸发出惊人的能量,舍命救出羊羔,揭示了拯救他人即是拯救自己的深刻主题。 D、小说中的心理描写,展示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使支书皮根的形象更加贴近生活、真实可信,也更易于打动读者。
(2)、第⑥段画线部分的场景描写有何作用?
(3)、小说最后两段的设计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赏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史上三次大规模人口南迁对南方地区的影响及其意义

刘铮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人民为避战乱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人口南迁的历程,北方人民的南迁为南方农业生产增加了大批劳动力,特别是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他们同南方的汉族人民及山越等少数人民共同兴修水利,开垦出大片良田,水稻栽培技术有所提高,小麦开始推广,牛耕得到普及。隋唐五代这一时期,南方经济继续发展,“安史之乱”后伴随着第二次人口南迁,南方农业、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史称“天下大计,仰于东南”。两宋时期,南方经济呈现出繁荣的景象,在“靖康之乱”后,随着第三次的人口南迁的高峰出现,南方的粮食产量、农业技术、手工业技术与规模、商业贸易、城镇数量都超过了北方,江浙一带已经成为全国粮仓地带和最大的纺织中心和商业中心,同时经济重心南移的历史进程也终于完成。

    北方人口南迁者绝大多数为劳动人民,他们来自封建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黄河流域,拥有比较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丰富的劳动经验。从《吕氏春秋》、《四民月令》等文献资料中可以清楚看到,自战国秦汉至两宋时期,黄河流域的生产技术水平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相比之下,同一时期的长江中下游平原及以南地区则要落后得多,北方人口南迁将黄河流域的先进生产技术与工具带到长江流域,必然推动这一地区的农业与手工业生产。有些南方地区开始实行区种法,并开始采取轮作复种制。这些进步虽不能完全归功于北方移民,但是北方移民所起的突出作用,是应该得到充分肯定的。

    北方人口的大量南迁给南方地区带来了大量的劳动力。在南迁过程中,能够顺利到达南方地区并且能生存下来的,多为一些青壮年,他们能够承受一路南迁的颠簸与艰辛,同时他们也是廉价的劳动力。当时南方的士族地主阶级具有从事土地开发的强烈冲动,他们迫切要求开发江南,建立强大的经济基础,以增强南方的军事力量。北方南迁人民来到南方地区后,两手空空,一无所有,而政府无法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所以士族有需要劳动力来开发山川泽林的积极性,南迁人民有需要解决生计问题的积极性,在这两个积极性的推动下,终于使南方地区的面貌焕然一新。

    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三次大规模的人口南迁和其所带来的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过程,是南方地区逐步开发、发展的历程,它改变了黄河流域“一枝独秀”的历史现象,使南方摆脱了“荆榛遍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经济得到飞跃发展,进而后来居上,成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对中国经济的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经济重心的南移也带动了全国经济的发展,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技术向南传播,进而向边疆地区渗透,使各地经济的发展趋于平衡,并且南方经济的发展也拉动了北方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全国经济的整体发展。而且,人口的南迁促进了我国古代的民族融合,使各族人民交错杂居,接触频繁,甚至互通婚姻,大大促进了民族融合。

(摘编自中“国国学网”作者同题文章,略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八点档

吴念真(台湾)

    直到他医学院毕业、当完兵,然后进入著名的教学医院当第一年住院医师,并且把第一个月薪水拿给她之前,他从没看过母亲的笑容。

    他记得那天母亲很认真地看着薪水袋,好久好久之后才自言自语地说:“人家说我这么拖磨,总有一日会出头天……,他们都不知道,最悲哀的是你,我是在等你出头天。”

    他没父亲,没兄弟姊妹,跟妈妈同姓,身分证父亲那一栏之前始终写着“不详”,后来才改成空白。从小到大他从不曾像电影或电视里演的那样,在某个年纪时会问母亲:“我为什么没爸爸?”

    他说不懂事的时候不知道要问,到懂事的时候则根本不敢问。

    小学的时候,母亲每天得帮三户人家洗衣兼打扫,至于下午的时间,他记得母亲曾经卖过臭豆腐、炸粿、蚵仔面线等,而且放学时刻就会把摊子推到学校附近来卖给学生,所以一下课他就必须赶过去帮忙,生意高峰过后他就在摊子旁边写功课,直到卖完为止,没卖完的母子俩当晚餐自己吃。

    每当几个特定的孩子走过摊子前面,母亲总会小声问他:“你考试有没有赢他?”无论他的答案是有或没有,母亲接下来的话永远是:“人家的爸爸不是有钱就是在做官,你爸爸是死在路边被狗拖,如果你连读书都赢不了人,那你以后就准备去帮他们做奴才倒尿桶!”

    后来洗衣机方便了,摆摊子也常被警察抓,母亲只好转业,去一家当时开始流行的地下酒家当内侍,那时候他已经念高中。

    他的便当和晚餐换成母亲从酒家带回来的剩菜,比起小学时代不仅花样多,而且豪华又丰盛,蹄筋、龙虾、鲍鱼、鱼翅不稀奇,他说:“甚至还经常吃到里头附送的牙签、酒瓶盖和烟头。”

    考上第一志愿医科的那一年春节,母亲终于带他回中部的老家“返外家”,听到母亲以那种故作卑微的语气,跟几个脸上没什么表情的阿姨和低头抽闷烟的舅舅们说:“没想到这个从小被我用馊水养大的孩子也会考到医生!”

    回来的火车上,他终于鼓起勇气问母亲:“你少年的故事到底是怎样?”

    没想到母亲闭着眼睛装睡,很久很久之后才说:“免问啦,看电视就知道啦,我的故事……连续剧常常在扮。”

    几年后他的小阿姨心脏开刀,成了他的病人,查房的时候偷偷问她母亲的遭遇,没想到阿姨也同样说:“现在想想……,很像八点档的连续剧。”

    他说自己想像过无数次,原本以为会曲折离奇、悲情万分的故事,经阿姨一讲果然老套又无趣:母亲小学毕业后先在家乡的裁缝店当学徒,之后也没跟家里讲,自己偷跑到台北,介绍所帮她找到一个带小孩的工作,谁知道没多久却被这家人的大儿子侮辱了,人家是当官的人,给钱了事可以谈,其他打死不认帐,外公和舅舅们无力对外,只会骂母亲贱,母亲从此一去不回,带着小孩自力更生。

    就这样。

    “不过,结局还不错。”他说。

    两三年前一个夜晚,他被紧急叫进开刀房,救回一个知名官员的命,忙了一整夜,第二天他还主持记者会,跟媒体讲病况。

    当他累歪歪地回到家,听见母亲在房里叫他。他走过去,却发现门锁着,他敲敲门,隔了好久之后,他才听见母亲说:“我没事,免烦恼……我是说……我前辈子一定欠那个xxx非常多……让他侮辱没关系,还要这么辛苦替他养儿子,来……来……救他那条狗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与白马在一起的夏天

威廉·萨洛扬

    凌晨4点,整个村庄都在沉睡中。突然,一阵轻敲窗户的声音惊醒了我。“阿兰姆。”一个声音在窗外轻轻叫唤道。

    是我的堂兄穆拉德!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迅速打开窗户。

    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看到的一切。虽然还不是早上,但因为是夏天,黎明前的亮光足以让我知道我不是在做梦。我13岁的堂兄穆拉德正骑在一匹漂亮的白马上。

我把头伸出窗外,揉揉眼睛。“你没看错,”穆拉德用亚美尼亚语说道,“是一匹马,你没有在做梦。如果你想骑的话,就快点出来。”

    我知道穆拉德是所有同龄人中行为最疯狂的一个,但是我仍然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我最早的记忆就是关于马的记忆,我的第一个愿望就是骑马。但我们很穷,就是因为穷,我无法相信我所看到的。我们没有钱,我们整个部落都处于贫困之中。每个家庭的钱都只能勉强维持一日三餐。然而,我们很诚实,我们因为诚实而闻名。因为诚实,我们甚至相信我们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我们以诚实为荣,而且我们是非分明。我们不会利用任何人,更别说去偷别人的东西。

    我知道穆拉德家没有马,他本人更不可能有钱买马。这匹马一定是他偷来的。可是我拒绝相信他偷了这匹马。我们部落的人不可能是贼。

    我盯着我的堂兄和他胯下的马。“穆拉德,你从哪里偷来的马?”我问道。

    穆拉德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以平静的语气说道:“从窗户跳出来,如果你想骑马的话。”

    看来我的猜测是真的了。

这匹马是他偷来的。然而我对马太痴迷了,在我看来,偷一匹马来骑跟偷别的东西(比如偷钱)似乎是不一样的,也许这根本不算偷。

    我迅速穿好衣服,然后从窗户跳到了院子里。穆拉德轻轻下马,把我扶到了马背上。在我们的房子后面是田野、果园、灌溉沟渠、乡间公路。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乡间公路。空气无比清新,骑在马背上奔跑的感觉真是爽极了。穆拉德不由自主地唱起了歌。在这里,在这个时候是不可能有人发现我们的。

    “阿兰姆,坐稳了。”穆拉德提醒我。然后,他双腿用力一蹬马的肚子,喊道:“驾!”白马后腿站立,前脚扬起,长嘶一声,然后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马穿过田野,跨过灌溉沟渠,向乡间公路跑去……我们跑了一圈又一圈,马和人都大汗淋漓。

    太阳就要升起来了。“我们得回去了。要不大家都起床了,我们的秘密就藏不住了。”穆拉德说道。

    “我们把它藏在哪里?”我问道。“我知道一个地方。”穆拉德答道。

    大约十分钟后,我们悄悄地牵着马走进了一个废弃的谷仓。谷仓的地上有一些燕麦和干草。

    那天下午,我正在穆拉德家玩,一个叫约翰·拜伦的农民来穆拉德家做客。约翰·拜伦的家在另外一个村庄。“我丢失了一匹马,一个月了还没见它回来。”约翰·拜伦对我的伯父、穆拉德的父亲扎拉布说。

    “你知道,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很多亚美尼亚人失去了自己的家园,我们的部落被迫迁徙到这里。你只是丢了一匹马,不要在意。”扎拉布伯父大声说道。

    “可是这匹马花了我60美元啊!”约翰·拜伦回应道。他们接下来说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已经跑出去找穆拉德。

    穆拉德正在一棵桃树下救治一只受伤的小乌。“你居然已经私藏了那匹马一个月!”我盯着他说道。

    穆拉德没有看我,只是专心地给小鸟受伤的翅膀涂药。

    “干脆,我们把马留下来一年时间吧。”说完,我热切地看着穆拉德。

    “我知道你需要一年时间才能学会骑马,但我们不能留它这么长时间。”穆拉德头也不抬地回答我。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把马还回去?”

    “最多六个月。”说完,穆拉德站起来,用力把小鸟抛向天空。小鸟努力拍打着翅膀,几乎要掉下来,但最终,它还是飞走了,而且越飞越高,越飞越稳。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穆拉德每天凌晨都来接我出去骑马。我们在田野旁的公路上尽情地驰骋。太阳升起来之前,我们就把马牵回那个废弃的谷仓。那是一段多么快乐的日子啊!

    可是这一天还是来临了。那天早上,我们在牵马回去的路上碰到了正赶往镇上的约翰·拜伦。他盯着白马问道:“孩子,你这匹马叫什么名字?”

    “小心肝。”穆拉德答道。

    “我可以看看它吗?”约翰·拜伦问。

    “当然可以。”穆拉德说。

    在仔细查看了几分钟后,约翰·拜伦说:“如果你们部落不是享有诚实的美誉,我几乎就认为这匹马是我丢失的那匹马。嗯,也许它跟我的马是双胞胎。”说完,他转身就离开了。

    我看着穆拉德,穆拉德没有说话,只是平静地把马牵回了旧谷仓。

    三天后,约翰·拜伦又来到了穆拉德家。

    “我的马回来了!而且,它比以前更强壮了!”他高兴地说道。

(摘自《现代青年》 2017年第5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守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天很蓝,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第1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节选)

朱自清

    ①一九二三年八月的一晚,我和平伯同游秦淮河;平伯是初泛,我是重来了。我们雇了一只“七板子”,在夕阳已去,皎月方来的时候,便下了船。于是桨声汩——汩,我们开始领略那晃荡着蔷薇色的历史的秦淮河的滋味了

    ……

    ②秦淮河的水是碧阴阴的;看起来厚而不腻,或者是六朝金粉所凝么?我们初上船的时候,天色还未断黑,那漾漾的柔波是这样的恬静,委婉,使我们一面有水阔天空之想,一面又憧憬着纸醉金迷之境了。等到灯火明时,阴阴的变为沉沉了:黯淡的水光,像梦一般;那偶然闪烁着的光芒,就是梦的眼睛了。我们坐在舱前,因了那隆起的顶棚,仿佛总是昂着首向前走着似的;于是飘飘然如御风而行的我们,看着那些自在的湾泊着的船,船里走马灯般的人物,便像是下界一般,迢迢的远了,又像在雾里看花,尽朦朦胧胧的。这时我们已过了利涉桥,望见东关头了。沿路听见断续的歌声:有从沿河的妓楼飘来的,有从河上船里度来的。我们明知那些歌声,只是些因袭的言词,从生涩的歌喉里机械的发出来的;但它们经了夏夜的微风的吹漾和水波的摇拂,袅娜着到我们耳边的时候,已经不单是她们的歌声,而混着微风和河水的密语了。于是我们不得不被牵惹着,震撼着,相与浮沉于这歌声里了。

    ……

    ③那时河里热闹极了;船大半泊着,小半在水上穿梭似的来往。停泊着的都在近市的那一边,我们的船自然也夹在其中。因为这边略略的挤,便觉得那边十分的疏了。在每一只船从那边过去时,我们能画出它的轻轻的影和曲曲的波,在我们的心上;这显着是空,且显着是静了。那时处处都是歌声和凄厉的胡琴声,圆润的喉咙,确乎是很少的。但那生涩的,尖脆的调子能使人有少年的,粗率不拘的感觉,也正可快我们的意。况且多少隔开些儿听着,因为想象与渴慕的做美,总觉更有滋味;而竞发的喧嚣,抑扬的不齐,远近的杂沓,和乐器的嘈嘈切切,合成另一意味的谐音,也使我们无所适从,如随着大风而走。这实在因为我们的心枯涩久了,变为脆弱;故偶然润泽一下,便疯狂似的不能自主了。但秦淮河确也腻人。即如船里的人面,无论是和我们一堆儿泊着的,无论是从我们眼前过去的,总是模模糊糊的,甚至渺渺茫茫的;任你张圆了眼睛,揩净了眥垢,也是枉然。这真够人想呢。在我们停泊的地方,灯光原是纷然的;不过这些灯光都是黄而有晕的。黄已经不能明了,再加上了晕,便更不成了。灯愈多,晕就愈甚;在繁星般的黄的交错里,秦淮河仿佛笼上了一团光雾。光芒与雾气腾腾的晕着,什么都只剩了轮廓了;所以人面的详细的曲线,便消失于我们的眼底了。但灯光究竟夺不了那边的月色;灯光是浑的,月色是清的,在浑沌的灯光里,渗入了一派清辉,却真是奇迹!……但灯与月竟能并存着,交融着,使月成了缠绵的月,灯射着渺渺的灵辉;这正是天之所以厚秦淮河,也正是天之所以厚我们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沙先生

刘建超

    沙先生手里拿着一把两尺长的绸面扇子,扇子一面是《朱子家训》,另一面是《增广贤文》,小楷行书,如他本人一般飘逸清雅。扇子一年四季都在沙先生手中把玩着,即便是数九寒冬,沙先生与人谈话时,也要偶尔摊开扇面,摇上一摇。

    沙先生有个好脾气。夏天,雨水来得急,轰隆隆一串雷,劈头盖脸地就是一场雨。沙先生雨雾中依旧是不紧不慢在石板路上往家里走,只是把手中的扇子藏进袖筒。

    有人吆喝:“沙先生,快跑几步吧。”

    沙先生说:“跑什么,都在下嘛。有人做过实验,说在雨中跑的人,身上所淋的雨水要比走的人多百分之二十呢。”

    夫人才不管什么百分之几十呢,唠叨着去洗衣服、择菜、做饭。夫人把浆面条端到沙先生的面前,“吃吧”。沙先生两眼放光,接过碗坐在门口的石凳上,先慢慢地把面搅一搅,深深地吸一口气,浆香扑鼻直浸肺腑,然后轻轻地嘬一口,细嚼慢咽,满口馨香,心旷神怡。

    沙先生有滋有味地呼噜着浆面条,忽然一盆污水劈头盖脸从天而降,不说把沙先生刚换的衣服弄湿了,喝了半碗的浆面条也被浇了,污水溢出了碗沿。

    二楼的窗户探出一张结实的脸:“哎呀,沙先生,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下面没人呢。”

    沙先生住的是个两层小楼,灰砖青瓦,楼上租给了个叫雷子的小伙子。沙先生认识雷子还颇有些意思。端午节刚过,沙先生摇着扇子在一家新开张的门店前看楹联。个头不高、长得敦敦实实的雷子走到跟前:“请问附近哪儿有厕所?”沙先生看着雷子脸上焦急的神情,说:“莫着急,我带你去。”沙先生慢步走着,雷子火急火燎在他身边转着。走到个街口,沙先生把手中的扇子一收,往前一指,这里——雷子急匆匆就跑了过去。

    沙先生摊开扇子轻轻摇摇头,安静地等在原地。

    雷子又急火火地返回来了,说:“里面没有厕所啊!”

    沙先生扇子又一收:“这里以前是有个公厕的,竟也改建成门店了。”

    雷子那个火啊,直着脖子想发怒。沙先生又指着另一侧说:“这里是我的住处,到家里方便吧。老街最难找的就是公厕。寸土寸金,谁舍得啊!”

    沙先生知道雷子是来老街找住处的,自己的二楼正好闲着,就租给了雷子。雷子在一家快递公司打工。雷子给一个女孩送快递时,与女孩擦出了火花,俩人好得如胶似漆。雷子经常把女孩带到住处玩。有时半夜,楼上吵吵闹闹,沙夫人被搅得睡不着,就让沙先生去提醒提醒雷子。沙先生吁口气,说:“有缘的人做快乐的事情,莫扰。”

    雷子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跑下楼,给沙先生赔不是。沙先生摆摆手:“罢了罢了,只是可惜这碗美味的浆面条了。”

    一日,沙先生去西城看朋友,见许多人围在一个高层建筑下看热闹,说是一个小青年被女友甩了,想不开,要寻短见。警察都来了,怎么也劝不下。沙先生用扇子遮挡着往上看了一眼,这一看不得了,那个站在楼沿上的人竟然是雷子。

    沙先生把扇子一收,朝雷子大声骂道:“雷子,你这个孬种混蛋,你还是个男人吗?为一个负情的女人你至于吗?混蛋,要死你就跳,你别脸朝下,否则摔得你没脸没皮,家里人都不敢看。要摔你就摔死啊,别摔个半死瘫痪,一辈子吃喝拉撒都在床上。雷子,你个混蛋,你要是个男人就下来跟我回家!”

    沙先生说完背着手就走,走得依然是不紧不慢。手中的扇子一摇一摇如同展翅的大蝴蝶。

    众人正惊诧着呢,却见雷子一步一步地退下去了,抹着眼泪垂着头跟在沙先生的屁股后面。

    后来有人问雷子:“怎么就被沙先生给骂下来了?”

    雷子说:“沙先生那么儒雅的人都被我气得骂人了,那肯定是我做错了。”

    老街有了一个民谚:沙先生发怒——肯定你错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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