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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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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长春市实验高中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三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新梅花岭记

鲍昌

    “骑鹤下扬州”的梦终于实现了。友人相伴,游了纤秀的瘦西湖,登了开敞的平山堂,闻了个园的桂香,掬了何园的池水;傻里傻气的,我还要寻觅当年的二十四桥以及杜牧才子咏唱的“春风十里扬州路”,幻想有多少娉娉袅袅的女儿卷起珠帘呢!却归于了虚。再加之停留的时日太短,真令人有王渔洋“衣香人影太匆匆”之感,憾哉!

    游踪所及,发现现实的扬州与我想象的有差距。原来我的脑子里盛满了绿杨明月,玉树琼花;隋炀帝的楼船箫鼓,仿佛还隐约地在耳边回响。谁知现在拓宽了几条马路,修建起若干洋楼,有的中不中,西不西,恰似女儿家衣霓裳而裤牛仔,令人大无可奈何也。最有趣者,刚听了一段评书,立即被高分贝的迪斯科音乐震得差点休克;刚在中午品尝了鲥鱼,又在晚间大啖西点。于是我不再去想扬雄的《扬州箴》,也不再去想姜夔的《扬州慢》。我觉得,扬州变了,变得难以识认。它的古都风韵,一如真正的《广陵散》琴曲,似乎永远失传了。

    扬州给我以深刻印象者,惟史可法祠墓乎?史可法为明末抗清英雄,原为南明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故又称史阁部。1645年,清豫亲王多铎率军南下,史可法自请督师,死守扬州。城破被执,大骂多铎而英勇就义。尸骸不可得,其义子葬其衣冠于广储门外梅花岭上。而清兵遂大肆屠杀十天,是为“扬州十日”。首恶者,即豫亲王多铎也。我奇怪近日来播映的电视剧《荒唐王爷》,精心美化了多铎这一血污满身的刽子手,其事要比“荒唐王爷”还要荒唐了。

    我自信不是狭隘民族主义者,深知今日之中华民族,系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各民族间的历史纷争,大都可以不再计较。但是,征伐守卫之间,总还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若夫“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征伐者杀得血流飘杵,无辜者,靡有孑遗,善恶在其申是分明的。固然,史可法并非完人,多铎亦未全泯人性,只是扬州之役,一为英雄,一为屠夫,则是不容争辩的。

    今吏可法祠墓在扬州博物馆内,祠墓相连,均南向。墓门内为飨堂,堂前有银杏二,绿影拂墙,极是幽静。坟之四周杂植松柏,院墙外即梅花岭土阜。岭后有遗墨厅,厅内壁上嵌有史公遗书石刻。祠墓东南,尚有桂花厅、牡丹阁、芍药亭等,这岂是后人以国色天香,恒为史公馨祝耶?

    祠墓内楹联甚夥,多名作。如严保庸联:“生自有来文信国,死而后已武乡侯。”吴大澈联:“何处吊公魂?看十里平山,空余蔓草;到来怜我晚,只二分明月,曾照梅花。”朱武章联:“时局类残棋,杨柳城边悬落日;衣冠一抔土,梅花冷艳伴孤忠。”均有血有泪,凄恻感人。

    史可法殉国百年后,清初学者全祖望有《梅花岭记》之作,备言史可法“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我为之感,为之动,亦苦吟良久,成一联以献史公,并草此《新梅花岭记》。其联语云:无力挽狂澜,忠魂一逝,泪遮去二分明月;有情萦土阜,雄魄长存,血溅开万树梅花。

(选自《鲍昌散文》,有删改)

【注】《梅花岭记》是清代文学家、史学家全祖望所写的一篇散文。文章追叙史可法在扬州抗清牺牲的经过以及他的牺牲所产生的巨大影响,热烈地歌颂了史可法慷慨死难的精神。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恰似女儿家衣霓裳而裤牛仔”这一句以俏皮之语嘲讽扬州新建洋楼的不合宜,表达了作者对这类建筑风格的反感。 B、文章联想到《荒唐王爷》对多铎的美化,为引出下文“英雄”“屠夫”之议和对史公忠义的礼赞作铺垫,使文意更深入一层。 C、清代全祖望在史可法殉国百年后写了《梅花岭记》,作者有感于史公,写下了《新梅花岭记》,末尾拟一联卒章显志。 D、本文借古讽今,记叙、描写、议论、抒情等多种表达方式综合运用,语言典雅、精炼,突出了要坚守正义这一主旨。
(2)、文中记史可法祠墓,引用别人写的多副对联,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本文题为“新梅花岭记”,文章前两段却叙述游扬州的见闻感受,作者这样处理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从行文构思、情感表达两个角度,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云和梯田

张抗抗

    传说中“中国最美的云和梯田”,隐匿于浙西南括苍山脉雾气迷蒙的群峰深处,弯弯绕绕的盘山公路,倏然甩出一角空地。人在山腰,朝山下的开阔谷地望去,错落有致的梯级田畔,覆盖了周围山坡,似一个硕大的环状天池,嵌于青葱滴翠的崇山峻岭之间。

    阳光迎面扑来,俯视崇头镇外的山中梯田,好似面对着一座宽大露天体育馆。若是早几个时辰,此处可见著名的“云和梯田日出”奇景。无论冬夏——太阳每天都攀着湿淋淋、银闪闪、绿油油或是金灿灿的梯子,从山间的水田里升起来。

    此时,眼前那些高低起落、依次递接的田畔,或大或小或长或短,依山就势形状各异,顺着山坡一块块不规则地蜿蜒开去。一层层沉降,通往山洼里黑瓦白墙的小村落;一层层升高,则通往山顶的云端去了。

    远眺层层梯田,犹如面对着一座盘旋陡立的天梯。

    正是清明时节,梯田已开始灌水,咕嘟咕嘟的流水声箜箜作响,犹如节律均匀的弹拨乐。山水自上而下流入,即使是再小的田池,边缘都留有缺口,一畦注满,便自动流向下一层的田畔,有如大江大河里一级级的“梯级电站”。田畔蓄满水后,一畦畦平展展、亮汪汪得晃眼,似有神灵夜半在山上置放了无数面镜子。天亮之后,整座山谷成了一个镜子创意博览会——弧形椭圆形拱形牛角形簸箕形……一面一面无数面镜子,顺着山坡,妥妥帖帖地铺展开去。田埂上刚发芽的青草,一圈圈一道道,为镜子镶上了翠绿的镜框。镜面朝天,映出蓝天里朵朵浮荡的白云……

    尚未到开犁节,几头水牛悠然在田间啃着嫩草,田畔里盛满明晃晃的清水。这个时节,梯田是透明而宁静的,给人遐想的空间。水孕万物,水气氤氲中,“风光不与四时同”的梯田四季,如同幻象一般浮现:

    梯田在湿润的微风中苏醒,一簇簇一行行低矮茁壮的水稻秧,齐刷刷地摇曳,绿茸茸油汪汪,在秧苗底部的空隙里,闪过荧荧的波光,银水绿影——那是水灵灵的春梯田。

    春梯田,是一轴淡淡的水墨画。

    梯田的夏季从绿色中来。由嫩绿而碧绿再墨绿……浓浓的绿、重重的绿,绿得绵密绿得厚重,犹如一针针一线线的刺绣,扎透了梯田的每一层泥土,直到把整座山谷织成绿色的绒毯。

    夏梯田,是一帧精美绝伦的绣品。

    秋季稻熟时,饱满的稻穗洒下遍地碎金,一座金山谷、满山金池塘。一层络黄一层褐黄一层澄黄,稻浪的金色涟漪从山脚一波波升上山顶,又从山顶一波波往下流淌……那是金色的秋梯田。

    秋梯田,是一幅色彩浓郁的油画。

    落雪了。梯田在飘飞的雪花中欣然更衣换妆。白雪覆盖了层层田畔,厚重或是蓬松,一畦白色又一畦白色。雪后初晴,云和梯田披上了宽大的银色缎袍,瞬时有了一种雍容华贵的气度。

    那是云和梯田最令人激动、最美的时刻——

    梯田的平面上,一层层落满了白雪,而每一级梯田的侧面土墙,则是一道道背风少雪的立面。梯级落差若是高些,土地的黑色或深褐色便明显浓重,自然而然地甩出了一条条层次分明的黑色弧线。满山的梯田在纯净的白雪映衬下,所有蜿蜒起伏的曲线骤然凸显。那阡陌纵横婀娜多姿的线条,如此洒脱流畅、随心所欲,似行云流水亦如空谷传扬的无声旋律,浅唱低吟……

    冬梯田,是一幅轮廓分明、庄严冷峻的黑白木刻。

    梯田之神奇美妙,在于一年四季变幻着炫示着迥然相异的色彩与风景。梯田之魅力,更在于它并非自然奇观,而是农耕文明积淀千年的人文极品。

    那一刻,脑中跳出一句俗语:天工人可代,人工天不知!

    相传,云和梯田已有千年历史。由闽北迁徙浙南的畲族山民,是云和梯田最早的垦殖者。“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田地最为宝贵。聪明勤劳的农人先祖,用锄头镰刀和汗水,伐去山上的灌木与荆棘,挖去乱石拣尽杂砾,在高低起落的坡地上,经年累月日复一日,开垦出一小块一小块、一小片一小片的田地。或宽或窄的梯田,一长条一小块,不规则地依山势上下伸展。最小的梯田田畔,被称为“巴掌田”,即便春种一兜稻秧、秋收一把稻谷,也不会轻易放弃。历经千百年实践,先人积累了垦种梯田的丰富经验。无论何样贫瘠陡峭的山地,但凡人迹所至之处,就有了人造的梯田。梯田以水田、树木、竹林调节气候,保持四季的气温与湿度,建立起一个自我循环的生态环境,具有固化山体植被、保护水土流失之功。

    曾有疑问:水往低处流,而梯田逐级升高。古代无水泵,水梯田之水,从何而来?

    云和人说:山有多高,水有多高。

    水有多高,梯田就有多高。

    恍然,凡是适合开垦梯田的山地,山上必有水源:泉眼溪流、林木蓄水、雾气雨水……农人根据不同的地形土质,修堤筑埂,通过水笕沟渠,将水流引入梯级田畔。自古以来,垦种梯田的人家,多有“刻木定水”的民约,根据每块田的面积,协商分配各家所需水量。进入21世纪的现代社会,梯田用水则有了更为合理、科学的调配机制。

    水是梯田的生命之源。水梯田是用水养出来的。

    梯田自成一体的耕作方式,梯田独创的灌溉系统,为中国及东亚的稻作文化,增添了灿烂的一笔。

    回望云和梯田,田埂棱角分明,梯级层次清晰,如同一部刻录着中国千年农耕文明成果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体史册。

    在这个以“移动”为时尚的时代,尚有一种“不可移动”的物体——“梯田”,默默守望着人类共同的家园。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永远的普希金

余杰

    对于俄罗斯人来说,普希金是无法形容的,一如俄罗斯皑皑的白雪。对于俄罗斯人来说,普希金又是活生生的,一如他们用以维持生命的黑面包和红菜汤。

    《皇村的早晨》中生动地描写了童年的普希金。一个坚强而敏感的孩子被选中去捍卫整个民族的尊严,去创造一个民族的文化。当与他同宿舍的孩子还处在迷迷瞪瞪之中的时候,他就早早地结束了自己的童年时代。普希金在皇村的树林中做了一个梦,树们、草们、花们,都在跟他谈话,用一种比现有的俄语优美千百倍的语言。从此以后,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感。他再出现在日常生活的时候,无论是在客厅里、在游艺所、在朋友圈中,还是在酒宴上、在牌桌前,普希金都会表露出这样的特性:他会突然神离周围的人们,陷入仿佛人迹不至、无声无息、忧郁的思想深渊之中。这个现象是从皇村的那个早晨开始的。那时候他还是个满头鬈发的少年,他已经知道他的使命,他为何来此人间。

    普希金是一个标志,是蛮荒的俄罗斯和文化的俄罗斯的分水岭。之前俄罗斯文学是粗鄙的、零散的、模仿的;在普希金之后,俄罗斯文学中有了真正的俄罗斯精神,天空中出现了满天星辰,交相辉映。普希金是一个象征,是俄罗斯知识分子精神力量的象征。在面对冷酷而阴险的亚历山大一世的时候,普希金体现了作为一个伟大诗人的光芒四射的高贵和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不可侵犯的尊严。亚历山大一世是世俗世界的帝王,他残暴的统治是暂时的;普希金是精神世界的帝王,他打着自由的火把照亮一代又一代人走路。

    普希金以后,俄罗斯知识分子都是畅饮着他的琼浆长大的。女诗人茨维塔耶娃在她的回忆中不断地写到普希金。她的父亲是普希金博物馆的奠基人。小女孩三岁就为普希金的死而忧伤,母亲的卧室里挂着油画《决斗》,难怪她毫不夸张地说:“我的童年是跟着普希金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走过来的。”

    茨维塔耶娃记得曾经在家里看见了普希金的儿子,跟画像上的普希金一模一样。她偷偷地读哥哥学校里的《文选》课本,上面有普希金的诗歌《致奶娘》。哥哥不爱读书,妹妹却很爱读书。她不能完全读懂诗里所表达的哀伤、预感、压迫等概念,但是她读到“布满皱纹的双手”和“被遗忘的大门”时,她记住了,并且终身不忘。她躲在巨大的书柜里阅读“禁果”——淡紫透蓝斜烫着金字的大厚书《普希金全集》。她差不多是在黑暗中读的,鼻子几乎触到书本和柜子的隔板上,书的重量压得她透不过气来。“我是用胸和脑来阅读普希金的。”

    最有趣的是,茨维塔耶娃一家人经常到普希金纪念像附近散步。普希金纪念像既是散步的起点也是终点:从普希金纪念像到普希金纪念像。小女孩仰望着黑色的普希金像,意识到自己面临的也将是“黑思想、黑命运、黑生活”。普希金纪念像还是她与妹妹赛跑的终点:看谁最早跑到普希金纪念像跟前。妹妹的保姆有时简单化地把它说成:“咱们到普希金那里坐一会儿。”小茨维塔耶娃总要学着老学究似的纠正她:“不是到普希金那儿,是到普希金纪念像那儿。”茨维塔耶娃是那样地喜爱普希金笔下的女子达吉雅娜,她赞叹:“哪一个民族有如此这般谈情说爱的女主人公:勇敢而自重,钟情而百折不回,有先见之明而又一往情深。”她自己的悲剧性的一生又何尝不是如此?

    茨维塔耶娃只是普希金的千千万万个孩子当中的一个。普希金生前早就料到了自己会拥有千千万万的孩子。在普希金生命最黯淡的时刻,他依然坚信这一点:自己比拥有全部俄罗斯人的生杀予夺权力的沙皇要高尚千百倍。普希金在《纪念碑》一诗中写道:

    我将永远被人民所喜爱,

    因为我用诗的竖琴唤起了那善良的感情,

    因为我在残酷的时代歌颂过自由,

    并给那些倒下的人召唤过恩幸。

(选自《想飞的翅膀》,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演好自己的偶像剧

——专访文文山

    他身上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才华”,另一个是“相貌”。有“粉丝”这样评价他:“横溢的才华吓跑了脸上的帅气。”还有人描述他的长相:“有惊无险,像街头的寻常路人。”最损的莫过于吴宪宗“歹毒”的大嘴:“看看他的词,再看看他的脸,你才明白,原来上帝是多么公平!”

    他便是方文山,周杰伦的“御用”词人。从《双截棍》、《东风破》、《七里香》,直到今天感人肺腑的《菊花台》,方文山用天马行空的文字与瑰丽的想象一次又一次冲击我们的感官,他几乎包办了周杰伦所有脍炙人口的精品,成为今日歌坛中无法撼动的“指标性人物”。此刻,他坐在我面前,接受我的采访。

    记者:你曾以亲身经历为范本写过一本励志书《演好你自己的偶像剧》。之所以有如此感悟,是否因为自己的成长故事充满励志色彩?

    方文山:成长对我来说,并非一帆风顺。我出生在台北一个小乡镇的普通家庭,家境不好,很小便开始勤工俭学了。每到寒暑假时我一般都会外出打工,比如送报纸、当餐厅服务员……当时也会觉得苦,但现在回想起来却蛮感激。因为有过那些困顿、不如意和苦难,今天的自己才会懂得惜福。

    记者:电影和写作曾经是你的理想,为何却写了歌词?

    方文山:当年我本想进电影圈发展,但是行业不景气,只好退而求其次写歌词。我想,总有一天,自己会慢慢靠近电影圈的。当时我的工作是安装防盗系统。工作时,我会随身带纸和笔,边工作边想歌词。有时突然想到一句好词,赶紧拿出笔把歌词记下。就这样,一年下来写了一百多首,四处投递出去。最终只有宪哥(吴宗宪)回了我的电话……

    机会显然眷顾方文山。当吴宗宪幸运地光顾之后,周杰伦又呼啸而来。...

    记者:周杰伦给你的最初的印象是什么?

    方文山:我们同时被宪哥签下词曲经纪约。起初对杰伦的感觉是:这个年轻人有些与众不同,做事酷酷的。接触久了,我发现他的确有资格酷。比如他钢琴弹得的确不错,音乐的确比别人更有创意,一年后,他又签了歌手约,显然是可造之才。

    记者:关于你和周杰伦彼此的作用,很多人都在探讨甚至争论不休。你自己认为呢?

    方文山:我们是相辅相成的。曲是架构,词是衣服。杰伦的曲天生已经很匀称了,旋律本身已经很动人,即便没有我的词,它一样存在。我只是帮他的旋律加画面,提供故事,让它更有血肉。

    记者:有没有想过如果搭档不是周杰伦,而是别的歌手,你的歌词还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吗?

    方文山:我想不会。好的作品需要好的曝光平台。杰伦的曲风便是强有力的曝光媒介,这种强强联手的效果便是“1+1=3”。

    目前,“粉丝”们为方文山与周杰伦的地位吵得不可开交。一种说法是周杰伦捧红了方文山,另一种说法是方文山成就了周杰伦,更有观点认为:这个年代,如果没有周杰伦,音乐将会很寂寞;如果没有方文山,周杰伦也会很寂寞。

    记者:你觉得,你的歌词能在浩若烟海的作品中脱颖而出,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方文山:风格。创作歌词时,我会故意强调段落与段落不见得有关系,但阅读时依旧有主题。我强调一种整体感觉,这在《爱在西元后》有着很好的体现。

    记者:你曾经说过一句话:一个人最大的悲哀是不想当自己。

    方文山:几年来,我在圈内看到许多年轻人不想扮演自己,永远羡慕别人,成天幻想当周杰伦、刘德华。与其羡慕别人,耽误自己的人生,不如做好优秀的自己。

    在“一切皆有可能”的今天,人人都憧憬着由麻雀变成凤凰。只是,变成凤凰的方文山却一再提醒:先甘心当一只麻雀,潜心演好自己的偶像剧。否则,既错过麻雀的欢愉,又无法企及凤凰的荣耀,那岂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歧途

艾玛

      ①“爸爸,你能写一只小灰兔的故事吗?它不是我们看到的小灰兔的样子,它像我这么高,有和我一样的黑头发,像我一样会说话。”

      ②这是儿子五岁时候对他说的话。

      ③很多年以后,他还记得那一刻的情景。儿子悄悄推开门,眨巴着一双大眼睛,安静地注视着专心写作的父亲。

      ④“好吧。”为了尽快打发走着孩子,他应付着答道,“等我写完这本书,我就给你写一个小灰兔的故事。”

      ⑤他是个作家,一直过着极其窘迫的生活。四十岁那年,时来运转,他的一本只印了两千册的小说突然被某个电视剧导演看中了,他得到了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钱。这笔钱在城市里花不了多少年,在乡下,却可以过上许多年衣食无忧的生活。于是,作家向他年轻的女友求婚,带她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靠自己的双手让一座破败的小院焕然一新。到了晚上,作家就到书房写作,妻子在书房旁边的房间做针线,偶尔,作家会把自己刚写的小说念给她听。

      ⑥第二年春天,妻子诞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孩子长得很漂亮,就是有点唇裂,但这只会让他们更加爱他。在孩子六个月大的时候,夫妻俩带他市里的大医院做了修复手术。这孩子近乎完美,从会走路起,就开始帮妈妈干活了。而且,这孩子也像作家的妻子一样,对作家的写作怀有神圣的敬意,从不无缘无故跑到他的书房打扰他。孩子稍大一点后,坐在妈妈的膝头听作家读小说,如果故事很悲惨,他会把脸埋在妈妈的怀里哭泣。大部分的时候,听完小说的最后一句,他会安静地站起来,叹一口气后默默走掉。

      ⑦“爸爸,你能写一个小灰兔的故事吗?它像我这么高,有和我一样的黑头发,像我一样会说话。”

      ⑧孩子七岁的那年,又对他说了这番话。

      ⑨“好吧。”它停止敲击键盘,微笑着对孩子说道,“等我把手上这本书写完,我就给你写一个小灰兔的故事吧。”

      ⑩很快三十年过去了,他还是没有给孩子写那个小灰兔的故事。因为他一直有“手上这本书”要写。

      ⑪三十年后,他停止了写作,坐在轮椅上度日,虽然时日无多,但拿来回忆往事却绰绰有余。他发现自己比过去更能将往事看分明:孩子当年的修复手术很成功,但后来,还是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说话练习。那句“爸爸,你能写一只小灰兔的故事吗?”一定是儿子经过了许多的练习才郑重其事地走进他的书房来对他说的。这孩子跟许多人一样,也有着冥冥中被安排好的一生……先是小学,上完小学后,接着是中学,开始住校了。周末回来,他在书房写他那总也写不完的书,孩子在自己的房间内写作业。作家竟然不记得后来他到底有没有再将自己刚写的小说念给孩子和妻子听。再后来,孩子念完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留在城市工作。十多年来,换过许多的工作,都不尽如人意。现在,年近四十的他,在一家工厂做着仓库管理员的工作。每天按时上班、下班,一周休两天,月底领工钱。像其他人家的孩子一样,不管过得怎么样,每到年底,他都会回家来陪他们过春节。但每一年,回到他们身边的那个人,似乎都与那个站在他的书桌边要求他写一个小灰兔的孩子不相干……那可是他唯一的孩子!

      ⑫作家下定决心,要写一个小灰兔的故事。离春节还有一个月,作家决定在儿子回到家里之前,把这故事写完。

      ⑬窗外白雪茫茫,一片寂寥,有什么东西能在冬天出得来?他从网上买了一大堆孩子看的书。他想,他总能找到一个故事适合小灰兔。他读到了很多很多的故事,有的属于一只狐狸,有的属于一只大灰狼,有的属于一只小蚂蚁……总之,各种各样的故事。起初作家读到一个有趣的故事时,他会控制不住的想,不妨拿来一用。要知道,他是个作家,这样的事他并不陌生。有句谚语怎么说来着?如果纸会脸红,那么世界上大部分的书都会是红色的。但这一次,作家却没法这样干了,因为他意识到小灰兔应该有小灰兔的故事,他坐在电脑前,手指一碰到键盘,故事就从他的指尖流了出来。这是前所未有的事。写完后,作家激动得流下了眼泪,原来写作是一件如此幸福的事情!作家也为自己感到遗憾,遗憾自己竟然到了人生的暮年才发现这一点。

      ⑭在作家写下的故事中,调皮的小灰兔很喜欢街市的热闹,化作一个书生,游荡在人间。尽管老灰兔把人类的残酷都告诉了它,它还是怀着真爱与一个美丽的少女日夜厮守。结局不出老灰兔的意料,这只误入歧途的小灰兔还是被那负心的女人抛弃了。

      ⑮作家想到这是写给儿子的故事,马上又春节了,得把结局弄得喜庆些。可是他很快发现自己竟然无能为力 , 故事似乎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⑯很快,春节到了。小山沟对面的农家燃放鞭炮的夜晚,那在城里做仓库管理员的儿子回到了家。他依然是个仓库管理员的样子,也还是跟从前一样沉默,只是背比先前佝偻了些,头上还多了几根白发。

      ⑰作家赶紧把自己写好的故事打印好拿了出来。一家三口围坐在书房里温暖的炉火边后,作家开始把小灰兔的故事读给妻子和儿子听。他的妻子早就对他的故事没有任何反应了,但他的儿子非常惊讶。起初,他搓着双手,安静地听着,后来,他的嘴唇开始哆嗦,有了一些浅浅皱纹的脸涨得通红,简直比炉火的红光还有红呢。故事读完后,作家的儿子把脸埋在作家不能动弹的腿上,抽泣起来。作家的儿子对作家说:“爸爸,谢谢你……”

(选自《小说月报》2015年第一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后面各题。
庄重
朱以撒

    ①在绿树掩映的弘一法师骨塔前,时光的力量已经渗透到旁边巨大的山石上——每一个游客都可以看到深深勒入石上的“悲欣交集”四个字,斜阳照在上边,又是一年深秋了,这四个字在萧瑟的松声里会诉说一些什么?它的含意太飘渺了,一些场景被放置在过去时上,把玩之下只能听到远来的风声。我想起来了,当时的情景也是在深秋,就要进入那个理想状态的世界了,法师挺着病体,已知未来。墨色在干裂的秋风里粘稠了,不是十分滋润,法师要来了纸笔,蘸满墨,闲闲澹澹地落下。字型依旧是清癯修长,像法师此时的一道影子。弟子们在旁屏息敛声,四周死一般岑寂,法师清瘦的面容和深陷的双目,流露出欣慰和平静之光——所有的感受都简化了,浓缩在这四个大字里。当笔轻轻搁下时,暮色已然卷进了高墙。我通常把这种寂静肃穆下的场景归于庄重。是的,怀揣庄严和深重,这种心情让人速长几岁。

    ②人生的一些场景如果不懂得庄重,心就总是悬浮无着。

    ③来到这个省会城市的初期,我租住在城市边缘的老房子里,开始了没有人管束的大学生活。我忙着读书写字,不知道这个城市的走向,对这个城市的习俗浑然无觉。一个清晨,从铜管乐的吹奏声中醒来,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我伸着懒腰循声走去,婉转的《花儿与少年》在晨风里飘荡。接下来我吓了一跳,原来是办丧事——这是我第一次从侧面见到这个城市对远走的人的送别方式。后来,人陆续地到来,花圈慢慢地铺排展开,就有些人开始坐着喝茶抽烟、聊天说笑。这样的人多起来,气氛就有些变。庄重的场合一旦不庄重了,对其他人来说是一种隐痛,也使场景滑稽起来,模糊了主题。

    ④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这是很有道理的。人不像树,一棵树倒下的时候,内部昭示了它生前隐藏的秘密。人的内部没有年轮,他的出生日就成了一种值得重视的记录——满月、周岁、每年的生日,仪式落满了俗世的尘埃,却郑重其事地举行着。一个人辞别这个世界,仪式的庄重是不亚于出生的。凄美的清明,春雨滋润,空气中布满潮湿,无数的祭奠仪式。我想这就是一种转换,一个人到来了,一个人远去了,他们擦肩而过,都郑重其事。

    ⑤唯有心真正地投入,庄重的神情才会浮现。对于庄重的感受,最初是一个人给予我的。她就是我的二姨。自幼残疾使她对生活倍加珍惜,在她有生的日子里,她的善良、宽容和博爱让邻里无不称赞。每次用餐前,我见她闭目默祷,然后,徐徐用箸。她感谢上天给予的一日三餐的美食,细嚼慢咽,庄重的神情下用心品尝。其实,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城市居民生活的低谷,日子贫瘠粗砺。粮店凭票证供给的陈年老米,淘米时一片浑浊,入口时一股酸气、霉味;配搭的玉米粉、洗去淀粉后如树皮的地瓜片,令人难以下咽。她常年的胃痛加剧了,却仍然吃得那么香甜,如甘饴入口,点滴不曾遗漏。吃饭时不要说话,二姨如是说。这里的道理是什么呢?后来,我悟出来了,它不纯是生理卫生意义上的,主要是心灵感应上的——安静,有益于用心地品味造物主的赐予,心怀感恩。

    ⑥在离开家乡之前,我一直被这种庄重的神情熏染着,远离家乡的日子里,它不断涌出来。我最喜欢的还是独自用餐,慢条斯理,从容不迫。像二姨那样,我品尝到了大地的芳香。布莱克说:“从一粒细砂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鲜花便是天堂……”这“看”里肯定有心的投入,不是任何人用眼一瞥就可以那么轻易地感受。

    ⑦庄重的高级形式乃是敬。还是引朱熹的话来展开,“不要放肆,不要戏慢,整齐严肃,便是主一,便是敬”(《朱子语类》)。敬天地、敬社稷、敬祖宗、敬人伦,都是有道理的。人不是独立不倚的存在,连绵而下的遗传、血缘使人与这个世界的前前后后充满了联系。庄重的举止,使自己的心得到妥帖的安顿。不过,生活中这样的举止毕竟太少,无任何敬畏、禁忌,轻浮、放荡、粗野把更多时间与空间充塞了。在这个越来越娱乐化的世界里,戏说正在迅速消解着庄重;失去了敬,怀旧、伤春、悲秋、闺怨、别离这些恒久的主题,也会渐渐变得轻浮起来,甚至沦为世俗。

    ⑧放下书本,夜幕降临的时刻走到城市高处,在闪烁着艳丽的灯影里,我看到一个城市在娱乐中漂浮无定。这个城市早年生长过许多慷慨激昂的人物,我对他们是怀有崇敬之情的,把这些英灵看成城市的骨骼。他们的历程伴随着苦难与雄心,每一个人要被考证或阐释,都可以带出与之相伴的那段沉重的时光。可惜——没有噱头。他们的故居此时大门紧闭,黯淡无光,本该让城市所铭记的人,在娱乐声色中,渐渐被遗忘了。一个时代不庄重了,戏说搞笑如潮水浸湿了我们的生活,日子肯定浮华起来。时光如果像一盘不变质的录影带就好了,它可以倒卷,让我们看到一些凝重严峻的细节,包括每一个眉眼里那些值得崇敬的东西。

    ⑨那么,自问:你,在什么时候显得稍稍庄重一些呢?

    ⑩庄重,它所持有的庄严、深重的气息,令今日的生命感到难以承受之重。太多的娱乐色彩,冲淡了我们生命中原有的厚实部分,阻止我们顺利追求一些本质的东西。在初秋的树干上,我看到夏日遗留在上边的三五蝉壳,风吹过来,微微作响。主人扔下它们远去,此时恍若三五空屋。

(取材于朱以撒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古董

阿城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真是这样。

    小时候,家住北京宣武门内,离宣武门外的琉璃厂很近,故放学后没事就去玩儿。古董字画古旧书就在琉璃厂,举人士子穷家读书的,搜寻故旧。有个姓松的同学家就在那边,到他家去玩儿。他家的院子现在想来就是古董,小,什么都缩一号,非常精致的四合院,院门上有复杂的砖雕。这个同学很喜欢我到他家,我们的家庭都属于同一阶级成分,两个小孩子在一起甚为相得,没有政治的压力。

    班上还有个姓杨的同学,对山水画狂热,用毛笔蘸水彩颜料在任何纸上画贺天健式的山水,说实在挺好看的。我画的很杂,喜欢画什么就画什么,喜欢怎么画就怎么画。我们两个都不屑参加学校里的美术小组,坐在那里画石膏,画静物,有摆样子给窗外经过的人看的意思。我们是放学后去玻璃厂的小子。

    琉璃厂,是我的文化构成里非常重要的部分。我去琉璃厂的时候,已是公私合营之后的时代,店里的人算是国家干部职工。

    安静。青砖墁地,扫得非常干净。从窗户看得见后院,日斑散缀,花木清疏。冬天,店里的炉子上永远用铁壶热着开水,呼出一种不间断的微弱啸音

    人和气。熟人进店,店员立起来招呼,请坐沏茶,聊,声音不大不小;一般人,随意检阅,刚有疑问,店员已经到了。我们小孩子,店员是不管的,可是要看什么,比如书搁得高了,店员也够下来递给你。觉得好玩儿的东西,店员就自得其乐讲故事。我的许多见识,就是这样得来的,玉,瓷器,字画儿,印章一个小孩子,其实对名家的东西并不当真,而是对喜欢的东西着迷,之后渐悟。

    店里的习惯,是培养将来的买主,可是新中国的下一代,是不会买古董了,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转,一点不假,现在古董又值钱了。

    什么东西一值钱,就有仿冒品,历来如此。

    有一本《金石书画笑史》不妨重印,或什么讲古董的杂志连载一下,一定让看的人心情愉快。清代古砖值钱,因为值钱,所以官场中送礼讲究送砖。毕沅到江西做官,有个知县送十多块,派人押来,因为毕沅五十大寿。毕沅当然是欢喜得很,赏了这个押差。押差当然也是欢喜得很,一欢喜就得意,一得意就想奉承。于是表功,说知县怎么怎么不容易,按照旧样仿,烧造,浸色,做旧,养苔。毕沅具体气成什么样,很难想象,因为他素称通博,而且手下有一帮有名的金石考订专家,像宋葆醇、俞肇修、赵魏等。

    不过钱泳的《履园丛话》也记了砖的事情。嘉庆年间谢启昆做浙江布政使的时候,因为整治庭院,挖出八块砖。砖上有“永平”字样,于是谢启昆考订为晋惠帝永平年间的古物。得了古董,谢启昆命名自己的书斋为“八砖书舫”,而且设宴雅集,自己赋诗纪之,和诗的多到数十人。偏偏有个人不识相,说这“永平”两个字是明朝永平府烧造标记,古董于是不那么古了。谢启昆气得大骂“你们这类嗜古家,就会穿凿附会,一块砖也值得深究吗”!

    钱泳记的这件事,好像不是在骂人,因为不识相的人也许说的是实话,只是不识相罢了,谢启昆则是将雅趣看得很透,把话兜底讲出来,倒有真意,谁还能再说什么?

    认真说起来,清朝在古董的趣味上是很宽的。这和大清律有关。清朝的清教意识很重,规定八旗子弟不可经商,怕受腐蚀。不经商干什么呢?每月领了饷银,多也不多,物价稳定,吃穿够了,于是只好游手好闲,玩笼鸟,玩鹰,放鸽子,遛狗,斗蛐蛐,收鼻烟壶,听戏。

    因为听戏,八旗子弟养成为专业听众。听戏真的是听,不是看,眼睛是闭起来的,而且脸不朝戏台,更专业的是钻到戏台下面听。对这样的专业听众,唱戏的怎么敢唱错?

    开玩笑的话,可以说大清朝亡于不许子弟经商。一八四〇年前,因为瓷器、丝、桐油的出口,清朝是白银入超国,一仗打下来,贵戚才渐渐明白洋人是要有贸有易。清朝三百年,如果贸易的意识健全,历史会不会是另一种样子呢?

    我有时候到宣武区游逛,会想,古时候,这里是商业区呀。可是,它怎么连仿冒古董的样子也没有了呢?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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